论近代中国传统金融破产清理机制的变革--基于理胜昌票号的恢复_日升昌票号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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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600(2009)01-0058-04

一、传统的破产清理:停业清产的惯行

从词源上讲,“破产bankrupt”一词源于意大利语banca rotta,banca意为“板凳”,rotta意为“砸烂”。它来源于中世纪后期意大利城市的商业习惯,当时商人们在交易市场中各有自己的板凳,当某个商人不能偿付债务时,债权人按照惯例砸烂他的板凳,以示其经营失败[1](P2)。中国民间对倒闭的商号店铺也有“摘牌子”的做法。无论“砸板凳”还是“摘牌子”,长期以来似乎已经存在着一个约定俗成且不可动摇的观念:破产即倒闭清算。中国古代律法中,未曾见有关破产清偿程序的规定。私债必偿,父债子还,是历代法律和民间习惯公认的准则。对欠债不还者,有官吏收捕监押的实例。对于债务人的强制债务执行,听任官衙斟酌决定。如唐律规定:债务人违契不偿,债权人可以在债务额范围内自行扣押债务人财产,但必须告官司来听断。如不经官司而自行扣押超过债务数额的,以盗窃论处。清律也禁止债权人未经官府允许而自行扣押债务人财产[2](P136-142)。至于以人抵偿债务,自唐以后官方一直下令禁止,但也有发生。以劳役抵债和以其他财物抵偿欠债,是历来通行的做法。另外,清刑律中曾有过对侵蚀倒闭商民行为的处理规定,官府可对行为者拘捕监禁,分别查封寓所资产及原籍家乡的资财,勒令家属在两个月内将所有债务清偿完毕[3](P159)。然而,这种清偿制度仅是刑事制裁的一种手段,与破产制度相去甚远。及至近代,有一些地区出现了所谓“摊账”的做法,即债务人负债过巨,以所有财产摊还债务。摊还时,通常由债务人邀请各债权人到场,提出摊还要求,也可由个别债权人邀集其他债权人要求摊还,允许债务人“酌留财产,以资养赡”,债务人当场将财产酌提十之一二,将余产和盘托出,由债权人公议分配。“摊还”这种清理破产的做法仍属于民事习惯。总之,在传统的破产清理中,民事习惯或称之为习惯法作为惯行于社会生活中的一种行为规范,被认可为法的规范而得以实行。

传统的破产清理以破产清算为主旨,按照破产惯例,破产宣告一经做出,破产清算便随之开始。在破产清算这一主导取向下,清理方式往往表现为简单的停业清理。清末民初两次破产高潮中(1883年上海钱庄倒账风潮和1910年橡胶股票风潮),几乎所有的破产钱庄与票号都采取了传统的停业清理方式。总结梳理史料可知,当时的停业清理程序主要包括三个步骤:(1)查封停业:将停业视为进行清理的前提。(2)账目清查:清理财产是其主要内容,清偿债务是其主要目的。(3)处理债务和债务人。债务人在传统清理中始终处于被动与弱势。其中清查账目以清偿债务为主要目的与处理债务人构成了传统停业清理的主要内容。清产还债是传统破产清理的唯一目的,也是终极目的。由此破产只是作为清产还债的程序,实现了初步的法律价值。

1883年上海钱庄倒账风潮中,泰来钱庄倒欠银七万余两,由蔚长厚等票号具控英会审公廨后,即由陈太守派差协捕在提执事人谢松亭,查得谢松亭住中巷地方,便命差捕即将谢之家属看守。随之便开始查账,“阅账箱内之账簿,知该庄被人欠银三万余两”,即将各户名抄录,并将银洋账箱交于寿康钱庄中之钱业董事屠姓收存。另外,将该庄所欠银两之花名单呈上,禀请海关道邵观察按户查究。陈太守奉札立即再行添差,赶紧缉拿谢松亭到案严追,一面查究被人所欠银两是否属实,一面核夺办理”[4]。

1883年11月,胡雪岩因囤积生丝从事投机,使阜康钱庄倒闭,进而彻底破产。清廷即下查抄之谕:“现在阜康商号闭歇,亏欠公项及各处存款,为数甚巨,该号商江西候补道胡光墉,着先行革职,即着左宗棠饬提该员严行追究,勒令将亏欠各处公私款项,赶紧逐一清理。倘敢延不完缴,即行从重治罪。”[5](P49)经调查得知胡雪岩有典当20余处,分设各省,买丝若干包,值银数百万两,下令存置浙省,并咨行各省督抚查明办理。受其牵累,京师的阜康福票号不久即宣告倒闭,“景顺天府尹堂察院会同具奏,查明暂封,饬令清理公私款项并据掌枢人汪惟贤自行投到顺天府并亦附片陈明在案,查该号经手款项繁多,会同饬令迅速信致号东在籍在京赶紧筹措以清账目”[6]。

1910年橡胶股票风潮中,票号亦难逃劫难。1910年10月8日,总号设在上海、全国各地设有17处分号的源丰润银号宣告倒闭,亏空公私款项2,000万两之巨。上海源丰润总号宣布破产后,各地分号即被当地政府查封。京师分号“赴外城总厅呈禀请封,闻亏欠外款有六百余万两之巨,警厅一面派警弹压,一面请示民政部堂宪作何办理”[7]。天津商号接到总号来电后,也停止收解,清理归结,并“特叩请商务总会老爷妥为保护,除一面赶急造册送呈外,……”[8](P431)。杭州分号经理人朱虞臣也“电致号东转电藩司决于初九晚先行发封”。宁波的分支、源隆两庄亦由甬道发封,执事费姓已经看管[9]。

1911年3月21日义善源票号宣告破产,总负债达1,400万,其分设在全国各地的24家分号纷纷倒闭。上海义善源总号倒闭之耗传出后,上海道刘观察即以电话饬令上海县田春霆大令、公廨宝子观谳员请查钱庄案,特派员关饷之太守速往该号调查账簿,并将所有现款送交商会,以便清理各债[10]。汉口义善源钱庄倒闭后,“由度支部电咨鄂督饬夏口厅将庆余公司产业查封备抵亏倒部款。鄂督以其房屋均租有商民居住未便发封致碍商业,特饬厅会同商会令其将契约租据交由商会收执,以待清理”[8](P451)。

值得一提的是,在源丰润和义善源票号的破产清理中,都设立了专门的清理处,使法律破产在一定程度上实现机构化。源丰润倒闭后,上海商务总会提议由“旅沪多年,商情熟悉”的前四川川东道任锡汾为沪号清理专员,两江总督张人骏于是“札委任锡汾常驻上海,将该号收支数目认真清理,务将公私各款分别设法理还,并将查明情形随时禀候核办”。任锡汾决定在源丰润号内设立清理账务处,并且遴选出熟悉情形、诚实信用者充当办事者,以候选盐大使邱琛作为会计长,以候选知县长王邦庆等佐之;候选知州严延桢作为书记长,以江苏试用县丞向道深等佐之。随即向该经理调取一切应查账据,详细稽核该号实欠公私各款若干,官商实欠该号若干[11]。清理组对与源丰润破产关系重大的江海关借款进行了重点清理。义善源倒闭后,股东李经楚被开去交通银行总理职务,所有账目交往商会封存;但“深恐将来商会清理各账,各号会自顾本地存欠,不顾联号所放各款……”,两江总督张人骏遵邮传部派令,由任锡汾、刘体乾两观察专事清理,以严渔三为书记长,又派劝业道李子川观察专理南京宝善源各款[12]。各债主还召开会议,共商办法。他们把债户分为三股:本票股、往来存项股、各处汇兑股,即将各股被欠银款数目,详记登簿,并且当众公举代表沈联芳、尤森庭、贾焕章、夏玉峰等六人,并议在外另立债户处,召集公举债户预备对付办法[13]。交通银行欠款是清账重点。“查据号东检送该号与交通往来总账,该号共存九处交通银行押解银2,308,300两,又空借银564,300两,李右丞于事前检其资产、抵押各项物产,及事后大部续取各件,亲笔分书押据,共银3,600,300两,在京就近送经邮传部堂宪查收在案。核计各该号已收交通之银冲抵外,尚应收287,700两”[8](P457)。1906年《破产律》第9条、第10条规定:宣告破产后五日内,商会应于该商同业中遴选公正殷实者一人任董事之责,清理破产一切事务;商会举定董事后,该董即可禀官启封,督同破产者将现存银钱货物产业家具及一切字据逐件电收,开具清单,送呈地方官及商会存案后,即归该董经理。该律虽未得以施行,但其在文本上的确为破产清理的近代化提供了借鉴。当然,习惯法自我发展的内在驱动力不可否认。

二、转型中的发展:复业清理的尝试

日升昌票号破产是清末民初一起重大的破产案件,在当时影响极大。不仅仅因为它是山西票号的鼻祖,在中国票号业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也与它特别的破产清理也有极大的关系,在其破产清理过程中,留下了比较完整的破产清理与改营钱庄的档案资料;而至关重要的是日升昌票号进行了复业清理的尝试。日升昌票号清理经历了三个阶段:早期停业清产、中经暂免破产、最终试行复业清理。

(一)停业清产

日升昌票号没有被1910年“橡胶股票热”掀起的金融破产风潮搁浅。直接导致日升昌严重危机的原因是:日升昌北京分号为祁县合盛元北京分号作保而受到牵累。当合盛元东伙逃匿被告上京城检察厅后,日升昌票号北京分号经理侯垣及伙友于1914年农历九月初逃回平遥,宣告闭歇。北京分号人员逃归信息传开后,全国各地分号相继关闭。债权人苏锡锦、姚世侃、白常文等户将日升昌控告于京师地方审判厅。地方审判厅于10月31日呈报司法部核示。司法部据此电告山西巡抚和山西高等审判厅,转饬平遥县知事,将日升昌号东李五典、李五峰扣留,并派出警务看管李东家在西达蒲村的不动产和日升昌铺号。同时令商会调查日升昌总经理郭斗楠和分号经理侯垣下落[14](P99)。已经告老还乡的原副总经理梁怀文被请回处理号务。旧历11月12日,梁怀文等带着县署公函、商会函和京号账簿前往京师审判厅投案。自此,日升昌票号正式宣告破产。

日升昌最初的破产清理也试图进行以彻底清算为最终目的的停业清产。司法部派人赴京清理,原想把京号债权债务清理略有头绪,各分号可陆续仿行。可是当京师地方审判厅检核京号账簿后,京号存款有八十多万两,而放款仅四五万两,存款与放款相差甚巨,京号实无清理的希望。于是司法部于1915年1月批准破产处理,并确定以京师地方审判厅为破产衙门,以各分号所在之地方审判厅为协助机关,并拟定了数种办法。办法的主要点是:各分号所在地之地方审判厅派一名干练之员为专任推事,办理兹事,以专责成;由各地方审判厅通告各债权人,限一个月声明债权数并交上存款折据;由京师地方审判厅综合各分号债权声明之数,与各该处所报搜查财产估价之数相比较,核定成数平均偿还各债权[8](P505)。同时司法部于1月24日咨行农商部,请转饬各地商会遵办。经各地方审判厅登记,按1914年10月京号伙友逃归时间为断,日升昌债权人共有430户,债权额(即存款)为2,045,870两[8](P506)。

停业清产进行两个月后,进展很小。赵润生等72户债权人联名公禀京师商务总会转陈司法部暂免破产之执行,并准日升昌继续营业,使得收账还账,以便节节清理。梁怀文紧抓契机,发文致函全国总商会,指出“与其破产于债权无甚裨益,何如别开生路或有挽回之望”[8](P522)。京师地方审判厅和司法部于1915年3月21日正式批准暂免破产执行[8](P505)。

(二)暂免破产

暂免破产的目的是加快收账还账。日升昌被批准暂免破产并继续营业,只是暂行中止破产程序,破产诉讼并未依法撤销。因此,该号东之财产及各分号之债权债务,仍须确实调查。1915年5月12日,农商部将北京债权人姚世侃、白常文等呈送的赴平遥调查办法,通饬各地商会以遵照办理。至此,日升昌在京破产清理转回平遥本地清理。债权人责成梁怀文为总清理处负责人,并且共同拟定《日升昌清理条件》,包括三款共22条:第一款为《关于清理帐款者》15条,第二款为《关于监察员》5条,第三款为《关于各债权公允办法及对待各省未来京各债权办法》2条。其中规定“日升昌此次清理认定收账还款为宗旨,以试办一年为限,破产令不得撤销”[8](P524)。接着,委派伙友赴各分号所在地继续营业和收账还账。共有9个分号。

自1915年继续营业收账还账到1919年,其间进行了两次分配。每次分配按5%偿还,4年间的收账还账成效并不大(见表1)。

另外,日升昌在暂免破产、继续营业、收账还账的过程中,还遇到了清理经费无从筹措的困难。因为所收贷款均按清理条件依次分配各债权,所有负责清理人员的工资、伙食以及其他经费无从着落,长此下去,清理人不愿再干,破产清理工作无法继续。京师地厅向司法部的报告中也指出:“当第二次分配以后,在京债权人鉴于清理办法虽属显著成效,而收账情形却已随时变迁,若仍继续清理按次分配,必致清理经费无从筹措,势必铺伙散停止进行,所有未收之账、未卖之产,非任其消耗以尽,必将经理无人,全行放弃。”[8](P531)日升昌面临着要么分钱了账,要么试办复业的选择。

(三)复业清理

京债权团和监察员经过共同讨论,鉴于“外欠账款碍难速清,现存财产尚可营运”,多数赞成复业,并拟定《试办复业条件草案》,请求京师地方审判厅撤销破产原案,准日升昌票号复业。司法部在征求京外债权人的意见后,于1922年9月,正式批准日升昌票号复业,并同时撤销破产原案。复业清理与暂免破产不同,日升昌票号具有了法人资格,可以按条件自主经营,不再受京师地方审判厅节制。

日升昌复业后,仍用原东日升昌记牌号,总号设在北京,各埠分号由总经理酌量情形,并商得监察员全体之同意,次第设立。整个业务分清理旧欠与试营新业(即清理与营业)两部分。清理部分负直接清偿债务之责,营业部分负辅助清偿债务之责,分立簿记,不得混合。日升昌仍由原股东各依其股份额负无限责任。在全部债务未清偿之前,股东不得行使股东权利,不得分红和借用银钱。

梁怀文任总经理,负责清理及营业用人、办事完全责任。另设副经理二人,以资辅助。另仍就债权中推举监察员若干人,负监察清理、营业两部分事项之责。之前由法厅保管之动产、不动产及契据、账簿、现金,均由总、副经理接受保存,开列目录,报告债权。凡本号自置及李东交出暨收账所得各财产,全部皆为日升昌应行偿还债务之品,复业后如需变卖,应得监察员同意。

复业后仍以收账还账为主旨,每年分配偿款一次,京外债权仍一律平等。京外各债权既经历次公认平等分配,不得因日升昌现已复业后,由个人意见与本号各债务者互相折扣,每年分配之额,应以营业余利及继续清理收入各款及利息充之,不得动支营业基金。营业基金就收账款内提出16万元充之。其营业范围以恢复从前原有之业务为限,复业后新存款项各户,得完全享受贷款利益。其新定往来各户,全属新营业部分,不得与旧账牵连。监察员受债权委托,有按月轮流稽核账册、款目、财产之职务。监察员不得经手财产及直接收账等事,并不负收账还账之责。日升昌票号按照《试办复业条件草案》规定,继续清理营业了三个“三年”,经营规模有所收缩。日升昌在辛亥革命前有资本30多万两白银,分号24个;民国初年还有分支机构16个;1922年复业后,营业基金为16万元,分号9个[8](P314)。直到1938年正月日军占领平遥后,改组后的“日升昌钱庄”近于停业。

日升昌票号的破产清理在牌号不变,经营业务范围、资本责任制等均照旧的情况下,由债权人大会及其委派监察员监督,债权人与债务人合营,清理与营业并行,成功地进行了复业清理的尝试,由此成为中国历史上较早的特例。复业清理法的试行,突破了传统的停业清理,使和解、重整制度在中国的破产理念中初露端倪。破产清理逐步走出传统的轨道,向现代企业运作机制转型。

收稿日期:2008-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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