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公司技术转移与中国技术进步的战略选择,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跨国公司论文,中国论文,技术进步论文,战略论文,技术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从全球范围来看,跨国公司虽然是发展中国家新技术的主要来源,但是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表明,跨国公司技术转移(注:对技术转移的界定十分困难。其关键在于,在何种情况下可以认为技术转移的过程已经完成。一种观点认为,技术转移可以被简单地视为技术从一个地点转移到另一个地点,或者技术从一个使用者转移到另一个使用者,或是两者的结合。与之针锋相对的观点认为, 技术转移意味着掌握和发展该技术的能力的相应转移(Komoda,1986,p.407)。在这种界定下,只有接受技术转移的对象在没有外界帮助下完全独立吸收了该项技术,并对所转移的技术加以发展和改进的情况下,技术转移的过程才能够宣告完成。从这种意义上讲,技术转移不仅仅是获得生产中所必需的知识,而且意味着国家技术能力的建立和增强。技术转移之所以难以界定,在很大程度上因为技术是一种知识,而非一种产品。) 给发展中国家带来的不仅仅是正面影响。中国被国际社会视为利用外资和接受跨国公司技术转移促进自身发展的典范,但如果我们将企业装备的技术水平与企业的创新能力、跨国公司的创新能力与本土企业的创新能力区别开来,中国的技术进步战略就远远不如GDP年均增长率表现得那样令人乐观。特别是近两年来发达国家和跨国公司频频运用“反倾销”和专利武器限制中国企业的发展,极大地压缩了中国企业擅长的“成本领先战略”的生存空间。因此,有必要对中国技术进步战略加以反思。
一、跨国公司对东道国技术发展的影响
跨国公司对东道国技术发展的影响可以分为直接和间接的渠道。直接的渠道是跨国公司的技术转移,间接的渠道是对本土企业的溢出效应。同时,跨国公司对东道国技术发展的影响还可以分为对存量技术的影响和对增量技术的影响。从存量技术而言,跨国公司的存在无疑是有利的,但是如果考虑增量技术,特别是考虑到本土企业的创新能力,结论就不太清晰了。
1.溢出效应
从概念上看,跨国公司的间接影响是指跨国公司行为对本土企业的“溢出效应”(spillovers)。“溢出效应”分为两类,取决于其传导机制是由横向联系还是纵向联系构成。
从横向联系来看,跨国公司的存在影响了产业结构、本土企业的行为以及表现。M.Blomstrom和H.Persson(1983)认为,“溢出”可能有三条潜在的途径。由于跨国公司的分支机构跨越产业进入壁垒的可能性更大,其存在有可能改变特定产业竞争的激烈程度,更激烈的竞争逼迫本土企业采用更有效率的生产方式。其次,跨国公司对劳动力和管理层的培训、对企业家创造性精神的促进可以被全行业乃至整个经济体系所运用。其三,通过跨国公司的示范效应,有可能促进本土企业加快采用新技术的速度。Blomstrom和H.Persson运用一个包含了215个墨西哥企业的样本,展示了一个行业中本土企业的劳动效率与该行业中外国企业分支机构的数量是有联系的。在一些对澳大利亚和加拿大的早期研究中,学者们基于较小的样本得出了相似的结论。横向联系同样具有产业间影响,但这种影响难以用严格的统计数据加以测度和研究。
通过纵向联系,跨国公司的存在同样对东道国的经济产生了间接溢出效应。跨国公司必须就不同投入的来源进行抉择,从而与当地的供应商发生种种联系。依靠与跨国公司买主所建立的关系的不同,本地供应商的技术能力也会由于学习效应和实际的技术转移而提高。跨国公司分支机构在东道国建立的联系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它们对投入来源地的选择。跨国公司在这方面的抉择反过来也同样受到其进入的产业特征(技术类型、规模经济)、企业特征(出口导向还是进口替代)以及东道国特征(技能水平和技术能力)的重大影响。传统观点认为,如果某种产品的生产表现出较强的规模效益,则该产品投入要素中本地企业所占的分量就会较重;如果某种产品的生产是为了供应本地市场且本地的技术能力超过了某一基本水平,则该产品生产的技术进步就比较快。由于大部分外资公司的分支机构从事低技术水平、劳动密集型和出口导向产品的生产,与本土企业相比,跨国公司建立本土联系的可能性较小。不过,Linda Lim和Pand Eng Fong(1982)对新加坡电子行业的三家跨国公司的分支机构的研究表明,在经济开放的条件下,如果东道国政府对市场的干涉较少,那么竞争的力量有可能迫使跨国公司在建立本地联系方面做出努力。(注:由于现有研究的限制, 我们很难判断该结论是否仅仅限于电子行业或是某一个特定国家。)
纵向联系当然不仅仅限于后向联系。但是,如果东道国的跨国公司主要从事出口活动,前向联系的范围和深度必然受到很大限制。不过,如果跨国公司的存在鼓励了技术上的二次开发,则前向联系将变得比较重要。技术转移发生后,有关机器设备维护改造的本地技能将会得到发展,这是另一类的后向联系。
2.不利影响
当然,跨国公司导致的联系效应决不总是正面的。有害的联系包括跨国公司的存在阻碍了本地竞争者的企业和技术发展,或者诱导它们作出对社会不利的行为,如强有力的广告导致的扭曲的消费模式。对发展中国国家而言,跨国公司对本土企业家的挤出和抑制是危险的。因为跨国公司强有力的存在阻碍了没有经验的市场进入者高成本的学习过程的发生。跨国公司和本土公司的经济分工有可能固定下来,负面的溢出有可能超过正面的溢出。如果一个国家在利用跨国公司推动自身进步时忽视了培养本土企业的竞争能力,则可能陷入技术依赖和技术陷阱。
(1)技术依赖
在世界范围内,由于发展中国家的R&D投资仅占世界总投资的6%,绝大部分发展中国家依靠跨国公司的技术转移获取新技术。越是依赖跨国公司的技术转移,技术的来源越集中,本国技术战略的主动性就越弱。这样,进口的技术不仅无法为本土企业的技术创新提供动力,反而抑制了它们的技术创新。即便是国内有实力的企业,其R&D活动也被限定在跨国公司产业链的某个特定层次上,从而产生了技术锁定的现象。这种技术依赖对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有十分不利的影响。
(2)技术陷阱
由于R&D行为高风险和“干中学”的本质,发展中国家技术创新能力低下和对跨国公司技术转移的依赖,对发展中国家的长期发展有着相当不利的影响。对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而言,这种依赖已经形成了一个“技术陷阱”:即导致更严重的技术依赖。
国内技术创新能力低下导致了东道国技术创新的供给不足,不得不通过引进技术满足这种需求。与本土企业相比,跨国公司转让处于成熟期技术的边际成本很低,而国内的技术创新一方面需要付出跨过初始门槛的高成本,另一方面技术创新的初期有不完善之处,因此与国外的技术提供者相比处于劣势地位。这种格局使得发展中国家对国内技术创新的需求减少,从而进一步抑制了国内技术创新能力的发展。于是,更多的资源被投入到对跨国公司的技术引进上,并进一步削弱了本国技术发展的基础。总之,一个弱的技术系统增强了对外部技术的依赖,而依赖又不断侵蚀和制约国内技术力量的提高并进一步强化对外部的依赖。
(3)技术依赖和技术陷阱的实质
技术依赖和技术陷阱的实质在于跨国公司在东道国的强势存在有可能抑制本土的创新行为。跨国公司将创新活动集中在发达国家以及它们将技术市场内部化的事实,意味着位于发展中国家的分支机构可以引进绝大部分技术机密,除了必要的改进行为以外,它们只需要很少的研究活动。在某些情况下,外国分支机构的适应性研发的数量超过了本地企业,特别是当地执行较为严格的本地化政策时。并不是所有的国家都能够支撑有效的研发活动,但是对于那些越来越多的有能力进行研发活动的发展中国家而言,跨国公司的实力太强有可能对除了适应性研究以外的技术基础的发展产生抑制的效果。由于本地创新活动的成本和风险提高了,与跨国公司分支机构竞争的本土公司的研发能力同样受到了损害。这个结论对发达国家同样适用:但在有强大研发能力的国家里,跨国公司会利用这些研究能力,并通过增设研发机构使该能力得以改善;在当地技术能力和企业较弱的国家里,跨国公司的存在不仅没有多大的帮助,相反有可能损害该国的技术发展能力。此外,凭借与发达国家科技机构的已有联系,跨国公司在较为落后国家的强势存在可能并不对该国的发展基础有所助益。
(4)几个例子
以巴西的汽车和通讯行业为例,跨国公司的并购导致了并购对象的R&D活动下降,前沿性的技术研究被转移到跨国公司母国的R&D中心进行。据统计,在通信产业内,巴西当地R&D机构的支出在90年代减少了50%。在高技术的通讯和信息产业,也可以看到跨国公司在巴西建立的分支机构在产业链条上不与当地的公营网络相联系。1993—1996年,巴西信息技术和通讯产品的进口系数从29%上升到70%。跨国公司对巴西汽车零部件企业的收购也对巴西该行业的技术进步产生了相似的影响。1993—1996年,巴西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系数(注:跨国公司对东道国企业的联系效应和技术进步的影响很大程度上体现在跨国公司投资对本土零部件供应的影响上。零部件进口系数上升,说明跨国公司在东道国的投资仅仅起到了简单装配的作用,对东道国本土技术能力发展的影响不大。因此,我们看到,发展中国家在引进FDI时常常对国产化率以及跨国公司对本土上游厂商的技术支持加以限定。) 由8%上升到20%~25%。(注:参见《1999世界投资报告—外国直接投资和发展的挑战》,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第228页。)
在中国我们也能够找到现实的例子。独立研发和制造“大飞机”一直是中国科技和实业界的梦想,国家也对此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但是,仅仅因为美国麦道公司几架机头分包生产的订单,这个进程中断了。十几年过去了,现在回过头来看,我们当时希望通过参与跨国公司的分工发展本土飞机设计和制造技术的想法是何等幼稚。在同一时期坚持独立研发路线的巴西,其支线飞机已经在国际市场上占据了相当大的市场份额。
跨国公司对中国飞机制造业的技术锁定在中国的许多行业一再发生。近期的一个比较有影响的例子就是高速铁路技术。未来二十年,中国将修建世界上规模最大的高速铁路网,以这样的市场规模和需求带动,完全可以发展出独立的高速铁路技术。但是,我们看到,现在我们仍然因循以市场换技术的老路。这样,虽然未来我们同样能够拥有高速铁路网,但从中获得巨额利益的是外国铁路装备公司,在再次面临交通运输技术升级换代时,我们仍然不得不依赖国外的技术。
3.东道国政策对跨国公司技术转移的影响
跨国公司对东道国经济进步的影响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东道国本身的政策。可区分的国家有几类。日本和韩国是执行基于对内部投资有选择控制的一贯和成功的技术发展战略,并致力于发展本地的技术机密的典型例子。印度在20世纪70、80年代基本上排除了跨国公司的影响,执行高度保护的政策,限制国内私人企业,制定相互冲突的政策目标,外国技术流入不足(以非权益的形式),教育和技术基础设施效率低下。其结果是,技术落后的现象普遍存在,不同地区发展也不均衡。(注:值得注意的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印度的经济自由化政策比较成功,印度的软件外包生产已经成为国际软件分工的重要环节。) 大的拉美国家如巴西,在某些产业严重依赖跨国公司,但在另一些行业排除了跨国公司的影响。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些国家中,技术发展最快的领域反而是跨国公司受到限制,有足够的技能和制度性支持的领域。这些国家整体上的内向型经济特点,以及技能和制度发展不充分,限制了技术基础的扩大。新加坡对跨国公司的依赖十分严重,但通过对准入过程的积极干预和增进国内的技能,实现了产业结构不断升级。新加坡并没有建立本土技术基础的野心,其本土企业在四个新兴工业化国家中也是最弱的。这种战略的结果是形成了动态的、有效率的产业结构,但本土产生的技术机密却很少。对小国而言这可能是一个不错的战略,但对较大的经济体而言,这种战略能发挥作用的可能性却不大。
这些经验表明:如果和其它一些市场强化措施相结合(如出口导向、技能创造、制度建设、推动大企业发展等),限制外商进入的措施也是有可能获得成功的。但是,如果缺乏上述措施,将跨国公司置于国门之外可能会带来不利影响:这样做对提升本土企业技术能力作用不大,但却丧失了竞争和技术诀窍不断升级所带来的好处。
4.相关结论
从上述研究中,我们可以就跨国公司技术转移对东道国技术进步的影响得出以下初步结论:
(1)有效地利用跨国公司技术转移对发展中国家利用现有技术十分必要。其积极影响的实现程度取决于国家间技术差距、东道国企业的技术水平、东道国大小、东道国对跨国公司技术转移政策等多方面因素。
(2)跨国公司在东道国的强势存在可能提高本土企业的进入门槛, 抑制本土企业除适应性研究以外的R&D行为,从根本上影响本土企业的盈利能力和竞争力,使东道国在技术进步方面丧失主动权。
(3)受经济规模的影响, 完全依赖跨国公司技术转移的战略对较小的国家更为适用,对大发展中国家而言,仅仅依靠跨国公司价值链无法满足其发展需要,因此必须在利用跨国公司技术转移的同时更多地促进本土企业技术创新。
二、中国技术进步的战略选择
中国改革开放后的经济发展成就有目共睹,以至于中国被国际社会视为利用外资和接受跨国公司促进自身发展的典范。在很大程度上,我们实施的是一种“以市场换技术”的战略,中国的技术进步更多的是依靠引进而非国内的创新。在中国和世界先进水平存在较大技术差距的情况下这种战略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但随着经济全球化和资源全球流动速度加快,缺乏自主创新能力的劣势逐步显现。特别是近两年来跨国公司频频运用专利武器限制中国企业的发展,极大地压缩了中国企业擅长的“成本领先战略”的生存空间。因此,有必要对中国技术进步战略加以反思。
1.中国现有技术进步模式已经受到了严重挑战
如果我们将一个国家的技术进步分为外源性和内源性两种类型,前者指由于设备和技术引进导致的技术进步,后者指该国国内技术创新导致的技术进步,则中国在改革开放以来的技术进步主要是外源性的。目前,这种忽视技术创新,依靠引进技术降低成本打天下的策略已经开始在企业和国家两个层面带来负面影响。在国家层面,表现在发达国家对中国产品的反倾销诉讼层出不穷;在企业层面,就是跨国公司利用专利武器压缩中国企业的利润空间。这两个问题的实质是本土企业无法掌握技术进步的主动权和剩余索取权。
(1)发达国家对中国产品的反倾销
事实上,中国已经成为国际歧视性反倾销的最大受害国。 据外经贸大学中国WTO研究院的数据,截至2003年12月30日,累计已有33个国家和地区对中国出口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550起,直接影响中国出口金额达180亿美元以上。从1995年到2004年12月30日,针对中国的反倾销立案数量在全球总数中所占的比重为15%左右,高居榜首。其中,近70%的立案被采取反倾销措施,涉及4000多种商品,远远高于全球平均水平。可以预见,如果中国产品保持以价格低廉取胜的形象,发达国家对中国的反倾销将会保持高发态势。
(2)跨国公司的专利武器
由于不掌握核心技术,中国某些商品门类的产量居世界首位,但却利润微薄,或陷入全行业亏损的窘迫境地。当我们沾沾自喜地宣布自己的彩电、DVD、 微波炉产量已是“世界第一”时,专利费问题时刻提醒着我们:中国还远远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世界工厂”。现在,一个又一个中国产业部门陷入被跨国公司索取专利费的纠纷中:从DVD到数码相机,从电池到手机。可以肯定的是, 未来将对中国企业征收专利费的跨国公司会越来越多。
2.装备技术水平的提高并不会带来持久的竞争优势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企业装备技术水平的提高是毋庸置疑的,这也是部分学者坚持跨国公司对中国经济发展存在巨大溢出效应的直接论据。但简单地认为装备技术水平的提高会持久地提升国内企业的竞争优势的想法无疑是天真的。
在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中国企业得以直接面对更广阔的市场,但同时必须直面更激烈的竞争。中国企业的竞争力总体来说是相当弱的。按照洛桑国际管理学院(IMD)近年公布的49个主要国家和地区的国际竞争力排名榜,1998—2002年, 中国的排名分别为第21、第29、第30、第33和第31位。在构成国家竞争力的四个方面中,企业效益是最差的,这5年分别排在第32、34、37、40和43位,其它三项指标(经济表现、政府效能、国家基础结构)在2002年的排名中均已有改善,唯独企业效益的排名继续下降,这是令人担忧的。(注:从2003年起,中国规模以上企业效益大幅度攀升。2004年1—8月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部国有企业和年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非国有企业,下同)实现利润704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8.5%。但值得注意的是,这次企业利润的上升主要源于两个方面,一是全球石油价格飞涨及国内石油企业垄断经营导致的石油行业利润增长;一是房地产行业过热导致的钢铁、有色金属、和建材行业的利润增长。这种外部价格冲击和经济景气变动导致的利润并不能说明企业效益的趋势发生了变化。另外,这次企业盈利水平的大幅上升显然与企业的技术能力没有太大关系。)
为什么企业效益会持续下滑?从经济学的角度不难解释。在完全竞争市场上,任何一个企业都无法获取补偿劳动、资本、管理成本之外的利润,一个企业只有对生产销售的某个环节具有一定的垄断能力,才能获取利润。当然,这种垄断和一般意义上市场结构的垄断不同,而是厂商对技术、人才、资源、市场等某些要素的独占性。中国企业总体上遵循“成本领先战略”,试图通过不断降低成本来获取利润。不幸的是,再成功的“成本领先者”也会最终达到成本的底线,而且,这种战略极易被竞争对手模仿。这就是说,如果一个国家的企业缺乏持续的技术创新能力,即便能够通过“成本领先战略”获取成功,但很难持续。在该战略下保持长期的成功要求企业不断进入新的领域,这是无法实现的。中国企业必须从根本上走一条以技术谋利润的道路。只有大量的中国企业拥有了自己的核心技术,中国企业才拥有了持久的利润来源,中国经济作为一个整体才具备了可持续的竞争能力。
3.对“以市场换技术”战略的思考
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家认为,在高度全球化的趋势下,一个国家需要的技术可以通过跨国公司的投资来获得。他们认为,跨国公司为了占领中国市场,自然就会带来先进技术。所谓“以市场换技术”战略,就是建立在这样的逻辑基础之上的。但是,新自由主义的假设是存在一定问题的。新经济增长理论从“趋同”(convergence)向“条件趋同”(conditional convergence)的转变就证明了这一点。由于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的社会基础设施(Social infrastructure)存在巨大差别,跨国公司一般将核心工艺和研发活动放在母国。此外,跨国公司的企业在东道国分支机构的技术水平与东道国本土企业的技术水平也是不同的概念,跨国公司的技术外溢在多大程度上存在是一个长期存在争议的问题。(注:吸引外商直接投资,能够增加储蓄,促进经济增长, 许多实证分析也证明了这一结论。但从社会净效益的结果看,却并不总是对东道国有利。在一项对过去15年来30个国家183个吸引外资项目的评估中发现,有25%—45%的项目对一个国家的福利水平有净负面影响。)
(1)“以市场换技术”表现不尽人意
1992年后,中国提出以市场换技术的方针,期待以市场换来技术,但效果并不理想,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其一,跨国公司在部分行业占据了垄断地位,许多行业市场份额的出让并未带来国内急缺的技术,反而挤垮了国有名牌。其二,跨国公司仍然将核心技术和关键生产环节放在国内,国内企业很难通过合资掌握核心技术。其三,国内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并没有因为接受跨国公司的溢出而明显提高。其四,以市场换技术战略下的外资超国民待遇限制了本土企业的成长。
(2)影响中国“以市场换技术”战略实施的因素
“以市场换技术”没有取得预计的效果,原因是多方面的。对这些原因的深入分析有利于我们在制定技术进步战略时更有针对性。
第一,“以市场换技术”是出于发展中国家的角度,如果考虑跨国公司利润最大化的目标,我们就很容易理解这种政策存在一厢情愿的因素。在作出决策时,跨国公司的目标函数是长期利润最大化。从技术的适用性角度来看,跨国公司不会把最先进的技术转移到发展中国家;从环境条件来看,在发达国家进行研发活动一般效率更高;从竞争战略来看,跨国公司不会为了短期的利润而培育可能对自己造成重大威胁的对手。因此,单方面希望通过让出市场来获取技术是不现实的。此外,本国企业和跨国公司的谈判地位不对等,造成了本国企业对合资、合作项目缺乏控制力的局面。在与跨国公司分支机构进行竞争或合作时,东道国企业的确有可能获取跨国公司的技术溢出,但这种溢出并不是自动产生的,溢出的大小也随东道国企业的素质、条件和战略不同而有很大的差别。
第二,实施“以市场换技术”战略对提升国内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帮助不大。实施以“市场换技术”,国内企业往往得以引进设备、引进技术,但却无法形成持续的技术创新能力。根据“产品生命周期理论”,跨国公司转移的技术一般是成熟技术,在进行技术转移的同时,跨国公司通过研发活动进行技术的升级换代,结果往往是,国内企业总是处在跨国公司价值链的低端。“以市场换技术”战略的关键失误就在于用静态的观点看待技术进步这样一个动态的过程,从而导致了目的和手段的错位。如果希望提升技术的存量水平,“以市场换技术”往往是有效的,但如果希望提升国内企业的创新能力从而增强其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以市场换技术”就不免有南辕北辙之嫌了。
第三,中国的技术引进战略与其微观基础之间存在偏差。中国在技术引进方面一直存在“重硬轻软”和急功近利的情形。在技术引进结构中,近年来软技术引进的比重虽然大幅度提升,但与60、70年代的日本相比,中国技术引进的结构无疑是不健康的。从技术引进的微观基础上,本土企业忽视研发投入和对技术的消化吸收,影响了本土企业建立自身技术的能力。中国大中型企业引进技术费用与消化吸收费用之比,1997—1999年分别为17.441、14.67∶1和11.45∶1,其中国有企业的比例更高;大中型工业企业技术开发费用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重,1997—1999年分别为1.21%、1.28%和1.35%,而国外企业的这一比重大约在3%左右;全国技术引进合同成交金额与全国研发经费之比,从1997—1999年虽然保持下降趋势,但一直都是两倍以上。中国大中型企业,近几年来每家平均技术开发项目还不到4项,新产品开发项目仅2项,40%的企业研发机构没有稳定的经费来源。这说明中国企业在获取技术增长的方式上重引进、轻吸收、轻自主研发。从本文对联系效应的分析可以看出,本土企业的技术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FDI的溢出效应, 限制了“以市场换技术”带来的好处。
第四,跨国公司的技术战略限制了“以市场换技术”的效果。一方面,跨国公司为了保持自身长期的竞争优势,往往对发展中国家进行技术锁定,(注:技术锁定是跨国公司为了保证自己在技术方面的竞争优势,通过种种手段,在技术设计、生产工艺等中间关键环节设置某些障碍,限制和阻碍发展中国家获取核心技术和提高技术创新能力,以加强东道国对其的依赖型,从而牟取巨额利润。) 另一方面,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跨国公司越来越多地运用内部化技术转移方式,使发展中国家从技术转移中所得有限。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中国,也往往成为跨国公司技术锁定的对象。从汽车、家电到电脑、通讯设备等都可以发现“技术锁定”。据中国商务部统计,当今世界,跨国公司内部的技术转移占全球技术引进的80%左右。2001年,中国技术引进的30%属于跨国公司内部的技术转移,而到2002年,这一数值超过了45%。
4.中国技术进步的路径选择
对中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大国,完全依靠跨国公司的技术转移实现技术进步并非最优选择。技术进步战略必须要保证中国的技术进步是一个可持续的过程,不能因为外部因素的变化突然中断。同时,必须保证中国的技术进步能够满足国民福利最大化的要求,技术进步的剩余索取权尽可能多地被中国人所获得。结合世界经济技术发展趋势、跨国公司在经济全球化时代新的历史特点、发展中国家技术进步的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中国经济发展所处的历史阶段以及中国资源禀赋的特点,作者认为,中国技术进步的战略选择应该是:在充分调动各种积极因素的基础上,从长远上立足自身,以我为主,合理利用技术引进和自主开发两种方式,选择技术路线尚未确定、有巨大市场前景的方向进行突破,并充分运用国内市场影响技术路线的选择。在政策上要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减少扭曲性政策对国内企业技术创新热情的抑制,摆脱依靠廉价劳动力发展的传统模式,设计促进有利于技术创新的资本市场机制,并推动跨国公司将核心技术环节向中国转移。
这个战略包括几个关键方面:
(1)充分调动各种积极因素
在推动中国技术进步这个问题上,必须充分认识到技术进步有不同的途径,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技术可以通过购买、开发、仿制、反向工程等不同途径获得,也可以通过人才流动获得。只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任何方式只要能促进中国技术进步,我们都应该充分利用。
充分调动各种积极因素不仅仅体现在技术进步的途径上。国家在鼓励企业技术创新方面的作用应该有所体现,不同创新主体的积极性也应该充分发挥。
(2)从长远上立足自身,以我为主,合理利用技术引进和自主开发两种方式这一点要求我们充分发挥跨国公司的作用,但又不能依赖跨国公司,不能让跨国公司成功地对中国进行技术锁定。在中国和发达国家还有较大技术差距的现实面前,积极地进行技术引进和相应的后续开发是一个无法逾越的阶段,但必须认识到不可能用钱买来现代化,逐步从依靠外源性技术进步向依靠内源性技术进步转变。
(3)选择技术路线尚未确定、有巨大市场前景的方向进行突破, 并充分运用国内市场影响技术路线的选择,走一条以市场培育技术的道路。
确定这一原则的主要原因,主要是为了决定国家对哪些领域的研发行为进行重点支持。由于技术开发有明显的“干中学”效应和“学习积累曲线”,在积累创新能力的初期选择技术方向比较明确、现有技术比较成熟的领域进行突破是不明智的。在技术路线尚未确定的领域,我们在技术上的突破可能改变整个行业技术路线的发展方向。并且,由于技术路线不确定,不同的国家在本质上是处在同一条起跑线上的。从成本收益方面的考虑,选择有巨大市场前景的方向进行突破是顺理成章的。充分运用国内的市场影响技术路线的选择是国家利益的体现。中国政府已经在一定程度上认识到了这个问题的重要性,并且在无线通讯芯片标准方面和美国进行了较量。虽然这次较量最终以中国无限期推迟Wi-Fi标准的实施为结果,但中国政府认识到标准的重要性并积极参与标准的制定过程,该事件还是有重大意义的。从表面上看,这种行为虽然带来了贸易冲突的潜在危险,但实际上增强了中国政府讨价还价的能力。
(4)积极运用各种政策促进企业的技术创新
在推动技术创新方面仅仅依靠市场是不够的。因为,在缺乏合理外部环境的条件下,市场并不能充分发挥作用。为了鼓励内源性技术进步,从上述的中国技术进步的战略框架中我们看到,需要着重在四个方面改善在国内进行技术创新的环境,包括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改变扭曲性的政策环境,形成有利于创新的资本市场,提高国内人力资源的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