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与逻辑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及其对立形态的统一把握_马克思主义哲学论文

历史与逻辑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及其对立形态的统一把握_马克思主义哲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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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B0-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0-856X(2001)02-0089-07

90年代以来我国意识形态领域凸现的种种矛盾启示我们:必须认真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和它的对立诸哲学形态的相互关系,在这种研究中把握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质,发挥它对于我国现代化事业的主导作用。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不能只在逻辑上或范畴关联、范畴体系上加以论列,应该看到,这种逻辑只能是历史的展现与积存。因为,马克思的哲学思想是作为历史过程展开的。在形成马克思主义哲学之前,马克思经历过相当长的探索和思想转变的进程;而在这一哲学形成之后,它又在不断地发展。假如我们不作历史分析,那就必定会混淆马克思主义哲学和马克思恩格斯自己已经“清算”过了的他们“从前的哲学信仰”(注:此说见恩格斯《〈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1888年单行本序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11页。)以及他们的后人对其哲学的诠释的区别,难以真正把握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真规定。我们要按照“历史与逻辑统一”的原则来分析并阐明马克思主义哲学和作为其对立物的其他哲学形态的分歧以及这些分歧的实质。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唯物主义前提和它同唯心主义的对立

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唯物主义哲学,但又是唯物主义哲学的新阶段和新形态。所以,马克思在创立他的哲学时就明确宣示:这一哲学是“新唯物主义”哲学。(注: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57页。)此点似为老生常谈,但在实际生活中它却一而再、再而三地受到挑战。过去如此,如今依然。

19世纪40年代晚期以后,当马克思面对唯心主义时,他总是明白无误地宣称:“我是唯物主义者”(注:1865年3月6日致库格曼,1873年《资本论》第1卷第2版跋,等等。)。20世纪初,当列宁面对唯心主义时,他写了《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这部巨著来不知疲倦地宣传唯物主义基本原理。从那时起,当中国马克思主义者面对唯心主义的挑战时,他们也不得不无数次地回到常识上去,告诉论敌:我们是唯物主义者而不是唯心主义者。切近的例子是,我们面对“法轮功”的粗鄙唯心主义的进攻,又一次向人们表明自己唯物主义的基本态度。另一方面,当马克思主义面对复活着的旧式的唯物主义的顶替时,它又不得不无数次地站在时代的新高度上拒斥这种顶替。

对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唯物主义前提及其同历来的唯心主义的对立,最好的说明方法是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方法。

历史地看,马克思开始其哲学活动时,不是一个唯物主义者,而是崇尚黑格尔哲学的唯心主义者。从1842年4月马克思开始为《莱茵报》撰稿,然后成为主编,到1845年《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的写成,马克思实现了艰难而伟大的思想转变:先是从唯心主义转向唯物主义,从革命民主主义转向共产主义;然后又进一步转变为实践的、历史的、辩证的、唯物主义这一“新唯物主义”,转变为无产阶级科学思想体系的建立者。促成这两个转变的有三大因素:一是当时德国酝酿革命变革的现实斗争,推动马克思去关注和研究现实问题,不断批判他曾经信仰的黑格尔唯心主义哲学;二是马克思对经济学的研究,使他逐渐接受英法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的重视经济社会现实的唯物主义方法论,诚如萨伊所说明的,亚当斯密等人“把新的科学研究方法应用于经济学”,“他不抽象地寻找原则,而却从经常观察的事实追溯到支配这些事实的一般规律”;(注:萨伊:《政治经济学概论》,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第38页。)三是与社会现实研究、经济学研究并行的哲学研究,马克思接受费尔巴哈思想的影响,最后又超越费尔巴哈,达到实践的、历史的、辩证的唯物主义。费尔巴哈的哲学具有明显的历史二重性。他致力于宗教批判,揭示了“神”与“绝对观念”的虚幻性,指明“神学是自然学”——“神”的观念,证实的是人对于自然界的畏怖与恩谢的感受,表明自然界的第一性;“神学又是人本学”——“神”的观念证实的是人对于自身力量之不足及期望人之向无限进展的心愿,“神”不过是被期待的全智全能的人自身,(注:参看费尔巴哈《宗教本质讲演录》,《费尔巴哈哲学著作选集》下卷,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523页。)这样,费尔巴哈就确立起哲学的最高对象:从属并依存于自然界的人。这无疑是唯物主义。但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是不彻底的,因为他在进一步解释人的本质时,又归结到人之间的思想的和情感的联系,终于没有达到新唯物主义历史观。这三个方面的因素是在同一历史时期内发生的,是相互映现、相互观照、相互结合的,用我们现在的话说,理论和实践的日益密切的结合,经济学研究和哲学研究的日益密切的结合,使马克思实现了上述两次思想大转变。

逻辑地看,马克思主义从唯物主义的历史发展中所继承的,主要是承认“外部自然界的优先地位”的前提和“按照事物的真实面目及其产生情况来理解事物”(注: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节选)》,《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76页。)的客观性观察原则或唯物主义方法论。1842年10月,马克思在《摩塞尔记者的辩护》一文中说:“在研究国家生活现象时,很容易走入歧途,即忽视各种关系的客观本性,而用当事人的意志来解释一切。但是存在着这样一些关系,这些关系决定私人和个别政权代表者的行动,而且就像呼吸一样地不以他们为转移。”(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216页。)这里,马克思当然还没有达到历史唯物主义,但是,坚持要把握作为意识之对象的事物的客观本性的唯物主义方法却无疑是对的。1843年5-10月间,马克思写《黑格尔法哲学批判》,研究的结果是:“法的关系正像国家的形式一样,既不能从它们本身来理解,也不能从所谓人类精神的一般发展来理解,相反,它们根源于物质的生活关系……而对市民社会的解剖应该到政治经济学中去寻找。”(注: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32页。)这表明,循着唯物主义方法论前进,终将寻找到关于社会历史观的科学真理。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现实的人”的出发点和它同抽象人本主义的对立

马克思的唯物主义,以把握社会历史的客观本性为特征,而社会历史是人的活动史,这样,唯物主义的史论和唯物主义的人论就是直接同一的事。哲学史上围绕着“人”的思想矛盾分成两种:一种是人论与神论的矛盾。在中世纪,宗教神学占领着观念阵地。正如恩格斯所说:“宗教按其本质来说,是剥夺人和大自然的全部内容,把它转给彼岸的神的幻影,然后彼岸之神大发慈悲,把一部分恩典还给人和大自然。”因此,“‘神’只是人本身的相当模糊和歪曲了的反映。”(注:恩格斯:《英国状况——评托马斯·卡莱尔的过去与现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647~652页。)认清“神”的虚幻和造神的社会功能,使神的观念回到人,这是巨大的历史进步。但是这样地克服“人论”和“神论”的矛盾,只达到启蒙的水平。恩格斯在1844年1月写的上面这段话,也只是重复了费尔巴哈在神学批判中所说的话。第二种是“现实的人”论和“抽象的人”论的矛盾。“抽象的人”论把“人”当作无差别个体的类集合和本性抽象。这样的人没有“吃、穿、住”的需求,没有为满足此需求的生产劳动的活动,没有人和自然界的具体关系,也没有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及其运动;有的只是现象学意义上的不变的本性。“现实的人”则具备了这一切。

历史地看,马克思达到“现实的人”经历了曲折的过程。当他是青年黑格尔派的时候,他的立足点不是人,更不是现实的人,而是黑格尔的“自我意识”。在青年马克思看来,“自我意识”是寻求独立和自由的意识,它是黑格尔式的“客观精神”的主观表现。显然,这是一种唯心主义的颠倒了的学说。马克思试图用个别自我意识的原则来改造黑格尔的以国家为至高无上精神实体的体系,他是黑格尔学派内的造反者。1843年以后,马克思从“自我意识”转向“人”。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以下简称《手稿》)中,记录着马克思思想发展过程中的矛盾。他以费尔巴哈的“人”作为研究的起点,超过他把人的本质界定为人际精神联系的局限,吸收经济学哲学中对于劳动的确认,从而确定自由自觉的劳动是人的真正本性。他又运用黑格尔的异化、复归的哲学思维方式,揭示了在资本主义的私有财产制度中,人的本性发生异化,自由自觉的劳动变成异化的劳动。很明显,这里的历史观还不是唯物史观,而是人本主义的异化史观。它固然比费尔巴哈前进了一步,试图用劳动来说明历史,然而,这时的“劳动”仍然是人的抽象本质;而"A-B-A"的异化逻辑,也只触及资本主义经济的现象层面,并未说明它的真正本质。在《手稿》中,马克思在主要论证并运用人本主义异化史观的同时,也开始致力于对社会历史的客观现实的研究,张一兵在其新著《回到马克思——经济学语境中的哲学话语》中称这种情况为“人本学劳动异化史观与走向客观经济现实的复调语境”(注:张一兵:《回到马克思》,江苏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209页。)。《手稿》写作之后,马克思加快走向历史唯物论,即扬弃人本主义异化史观而走上了以客观现实为出发点的新历史观。

在这个过程中,1844年下半年写的《神圣家族》一书是重要的。书中告诉人们:马克思对黑格尔哲学的再颠倒,不单是在物质与精神的关系上发生,更重要的是从黑格尔的“自我意识”达到“现实的人和现实的人类”。马克思进一步指出:现实的人“是社会历史的主人”。“历史什么事情也没有做……创造这一切、拥有这一切并为这一切而斗争的,不是‘历史’(按:青年黑格尔派当作独立人格的精神实体‘历史’),而是人,现实的、活生生的人,‘历史’并不是把人当做达到自己目的的工具来利用的某种特殊的人格。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注:马克思、恩格斯:《神圣家族》,《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118页。)应该说,《神圣家族》中的“现实的人”基本上仍是费尔巴哈式的,就是说仍然带着一种抽象性亦即非现实性。《神圣家族》之后,马克思通过对经济学的研究,进一步沉入人类的实际生活,确立了有生命的个人、人们存在着吃穿用住的需要、人只有通过生产劳动制造物质生活资料方能满足需要、生产和需要的互动造成人类社会的实际发展等一系列基本理念,综合而成立以生产劳动实践为最基本内容的科学的实践观念,这才使“人”成为真正现实的人——在实践中构成人与自然关系、人与人关系的“全部社会关系总和”的人,从而创立了历史唯物论。这种新世界观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得到了系统的概述,而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则具体地展开为以实践观为核心的唯物史观。

逻辑地看,马克思所经历的上述历史过程可概括为“三个转变”。

第一,从思辨的思维方式到实证的思维方式的转变。在《手稿》及其之前,马克思仍囿于思辨的思维方式,即思辨地确立某种观念前提,思辨地推论某种理论结构,思辨地引出某种理论结论,这样,这些前提、结构、结论就只能抽象地、间接地、片面地反映社会生活的实际过程。《手稿》中的“自由自觉的劳动”,“劳动异化和向自由自觉劳动的复归”,“实现了的人道主义”,等等,都仍带有明显的思辨性。在对社会实际的不断深入的经济学、政治学、哲学研究中,马克思逐步挣脱了思辨,而着力于把握人类实际生活的真实本质。马克思自己说:“在思辨终止的地方,在现实生活面前,正是描述人们实践活动和实际发展过程的真正的实证科学开始的地方。……对现实的描述会使独立的哲学失去生存环境,能够取而代之的充其量不过是对人类历史的考察中抽象出来的最一般的结果的概括。”(注: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节选)》,《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73~74页。)这里,“独立的哲学”乃是与马克思主义哲学相对应的“旧哲学”,而“最一般的结果的概括”升华成为历史唯物主义。

第二,从价值判断到价值论与真理论相统一的实践判断的转变。本于抽象人本主义思路必定导出单纯价值论的哲学。因为所谓“抽象”就是“抽”去了极端复杂和曲折运动的现实历史之“象”,亦即漠视了社会历史的真实的发展,在这样的视界中,人只是一个价值性存在,而不是客观性存在。因此,伴随着思辨的思维方式向实证的思维方式的转变必定是人类观念的转变——从把人仅仅看作价值性存在而转向把人存在的客观性和价值性统一起来的哲学。当马克思在《手稿》中阐发劳动异化论的时候,他那时对劳动的本质规定——“自由自觉的劳动”,只是“一种先验的主观价值实体”(注:广松涉:《物化论的构图》,岩波书店1983年版,第13~14页。)。其实,对于人论来说,价值论只是其一个侧面,人总以他同客体的价值关系为前提,否定性地提出自己的价值目标,另一个不可或缺的侧面是真理论,人总在客观环境和主客体既成条件的约束下开展活动,这就必须正确地反映和说明客观,也就是必须达到对于现状及其发展的真理性认识。二者统一的基础是社会实践。

第三,从人道主义到科学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转变。当马克思还在思辨的思维方式和抽象人本主义的约束之下的时候,他的共产主义只是人类人道目标的代称;当马克思开始走出上述约束,而面向社会现实、考察真实的历史道路的时候,他看到资本主义制度对于封建制度的一定进步性,看到未来社会是资本主义社会各种现实矛盾得到解决和扬弃的结果;而当马克思从抽象人本主义完全转向历史唯物主义人学之后,他的共产主义则是人类社会发展在创造了一切必要条件之后的一种客观结果,同时,它也是以客观真理为依据的工人阶级的崇高价值理想。

在当代中国的哲学讨论中,出现了抽象人本主义思想的某种回复。有学者以马克思的名义断定,马克思主义哲学就是人道主义或人本主义哲学而不是新唯物主义哲学。我们发现:这种理解抹去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成中出现过的三个相互联系的转变。他们首先排斥实证的思维方式,说面向社会历史实际的实证分析进而作出哲学概括的研究不是哲学研究而是科学研究,其产物——唯物史观不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内容而只是一种实证科学,就像物理学、化学、生物学是实证科学一样。但马克思主义哲学对此回答正好是相反的:唯物史观是人类哲学史上最高的哲学成就,因为只有唯物地客观地说明社会历史,才能唯物地客观地说明以人为中心的、以人的实践为基础的、自然界与社会历史相统一的现实感性世界,进而才有以实践为基础的宇宙观。如果说唯物史观不是哲学,那就等于说最彻底的唯物主义不是哲学。唯物史观之所以能够创立起来,不是依赖于哲学思辨,而是依赖于对现实世界的客观性研究。他们排斥现代哲学的真理论研究,说哲学既已荡涤了认识论、真理论,又已赶走了自然观和历史观,哲学就剩下了价值论。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形成恰恰是走相反的路:马克思在1844年以前的批判主要是价值论批判;1844年下半年起,他转向社会经济的客观性真理性研究并使之与价值性、人道性研究相结合,这才形成了马克思主义。他们还排斥唯物史观,用抽象人本主义的方法论证将来的“自由人联合体”的共产主义社会,甚至说,社会主义的本质就是自由。这样,“自由”成了非历史性的,无论何种时代、社会都具有的不变规定的人本命题。马克思的思维过程也是相反的:其学术理论活动的起始阶段讲抽象自由;到了转变阶段则讲“自由自觉的劳动”是人的最高本质;到了建立马克思主义哲学以后他把“自由”了解为建立在一定生产力基础上的、与经济社会关系的特定内涵相联系的人类存在方式,而真正实现人类自由必须是在生产力高度发展,经济社会关系不断变革而达到消灭了一切历史性不自由的时候。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论核心和它同分割唯物主义与实践论的哲学的对立

马克思主义的人论是同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论直接同一的。把人论同实践论对立起来,则不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相反,这些哲学站到了马克思主义的对立方面。只讲人论不讲实践论,那就是说,“人”是不具有实践本质的,不在实践中存在和发展的,不处在一定的历史环境之中因而也就不为环境的改变而奋斗的。这样的“人”只能是抽象的人;这样的人论只能是抽象的人论或抽象人本主义。另一方面,只讲实践论不讲人论,那就是说,实践是纯粹客观的、物质的(即无人介入、无人的意识在其中发挥中介作用的)活动。这样的实践论是机械的(非能动的)物质本体论的翻版,就它同真实的实践活动本来面目不合这一点说,仍是主观主义的。对于马克思主义来说,它的人论和它的实践论是统一的,并且是重合的。统一的“实践的人”论和“人的实践”论又同唯物主义紧紧地结合在一起。

历史地看,马克思越过费尔巴哈式的抽象人本主义而达到实践论的唯物主义或唯物主义的实践论经历了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的第一阶段,马克思是在思辨哲学范围内讨论“实践”。那时,马克思尊奉自我意识的哲学,倡导自主性能动原则。他认为:作为理性的自我完善的逻辑体系,必然与现实发生矛盾;历史上一定会出现这样的时刻:哲学已经不再是为了认识而注视着世界,“像普罗米修斯从天上盗来天火之后开始在地上盖屋安家那样,哲学把握了整个世界以后就起来反对现象世界”(注:马克思:《关于伊壁鸠鲁哲学的笔记》,《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0卷,第136页。)。但这种反对,不是通过物质的活动,而是通过理论和思想的批判,后者被理解为“实践”。马克思写道:“哲学上的实践本身就是理论的。实践是一种批判,它在本质上来衡量个别存在,从理念上来衡量特殊的现实”,让个别回归一般,现实返向理论。(注:马克思:《博士论文》,人民出版社1961年版,第64页。)在这个过程的第二阶段,马克思从思辨唯心主义转向人本主义,他在人本主义的框架内讨论“实践”。大体说来,这个阶段的前半段,马克思完全赞同费尔巴哈的抽象人本主义,认为“只有费尔巴哈才是从黑格尔的观点出发而结束和批判了黑格尔的哲学。费尔巴哈把形而上学的绝对精神归结为‘以自然为基础的现实的人’”(注:马克思、恩格斯:《神圣家族》,《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177页。)。这个阶段的后半段,马克思受赫斯的影响,前进到“实践的人道主义”或“实践的人本主义”。强调哲学的实践性,同时越来越重视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实践对于人的本质构成的意义。这时对于“实践”的讨论仍然是人本主义的讨论,在《手稿》中,马克思郑重地讨论“劳动”、讨论“实践”。他说:人“通过实践创造对象世界,即改造无机界”,“正是在改造对象世界中,人才证明自己是类存在物”;他甚至提到:新哲学运用区别于“理论方式”的实践的思维方式,来克服“主观主义和客观主义,唯灵主义和唯物主义,活动和受动”的对立。他说:“我们看到,理论的对立本身的解决,只有通过实践方式,只有借助于人的实践力量,才是可能的;因此,这种对立的解决决不只是认识的任务,而是一个现实生活的任务。”(注: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27页。)但是,这部《手稿》中,马克思的主要倾向是一个人本主义者:他把“自由自觉的劳动”作为人的最高本质,还没有进展到以物质资料的生产和再生产作为基础的社会实践、把社会实践中构成的“社会关系的总和”当作人的本质的高度。在这个过程的第三阶段,马克思在把实践论与唯物主义融合起来、建立唯物主义历史观的方向上讨论“实践”。这是马克思在克服了人本主义异化史观之后才达到的,这时,马克思才真正创立了他的“新唯物主义”的哲学。

逻辑地看,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范畴,乃是认识史的“总计”。在自我意识哲学中,马克思建立了主体性观念,在这里,自我意识是能动的,力求作用于非我的因素。关于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马克思吸取了它的客观性因素,在这里,人是依赖于并从属于自然的,而自然是无始无终的存在。自然界作为对于人的优先存在,永恒地制约着人的能动性。与此同时,马克思以“人”为轴心,建立起主体能动性与客体制约性相统一的初步基础。正如他在《手稿》中所陈述的:“人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人作为自然存在物,而且作为有生命的自然存在物,一方面具有自然力、生命力,是能动的自然存在物……另一方面,人作为自然的、肉体的、感性的、对象性的存在物,和动植物一样,也是受动的、受制约的和受限制的存在物。”(注: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67页。)在此基础上,马克思在彻底的唯物主义方法的运用中,也在经济学的对于社会真实生活的研究中,最后把握到以生产劳动为中心的人的改造外部世界又改造人自身的实践本质,从而找到了人和环境、能动和受动、自由和必然相统一的真正基础,建立起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念。

在作了历史与逻辑的分析之后,我们就会懂得:马克思主义实践论的创立,是坚持唯物主义方法论,并以此不断超越既得认识的结果;反过来也就懂得,只有到达马克思主义实践论,唯物主义才真正具有彻底性。它在两重意义上是彻底的唯物主义:一重,不仅唯物地承认自然界先在的客观性,而且承认社会本真面貌究竟为何的客观性,这后一方面是旧唯物主义所做不到的。另一重,不仅唯物地确证自然界的客观运动,而且唯物地确证人类社会运动的客观规律性,这后一方面正是旧唯物主义失足的地方。他们注意到了人的意识对人的活动的影响作用,却不能解释为什么这种影响作用不能变成对于社会历史发展的支配力量。马克思主义用实践论解释了它。社会实践具有创造与自律的二重性,即既受意识的导引,又反过来检验意识的性质;一切违背客观条件、违背历史运动进步性质的意识,迟早会被否弃而为反映客观条件、合乎历史进步要求的意识所取代。这样就造成了不依意识为转移的社会运动的客观过程和贯彻其中的客观规律。

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是“把感性理解为实践活动的唯物主义”,(注: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56页。)唯物主义的(真正面向社会历史实际的)实践论,也是实践论的唯物主义。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对立面的诸形态,有的是讲“实践”而不讲“唯物主义”,成了所谓“实践人本主义”;有的是讲“唯物主义”而不讲“实践论”,成了直观唯物主义。我们必须分清“实践人本主义”同“实践唯物主义”的界限。马克思从思辨唯心主义前进到抽象人本主义再前进到实践人本主义,最后达到实践唯物主义,这才成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现在有的中国哲学家反而从“实践唯物主义”倒退到“实践人本主义”再倒退到“抽象人本主义”,最后完全脱离当今时代的现实和当代中国的现实。同时,我们也认识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对立面不仅有唯心主义,有抽象人本主义,有实践人本主义,还有不了解社会实践真实意义的直观唯物主义。我们必须研究宇宙,建立科学的宇宙观。但是,作为哲学认知成果的宇宙观,必须也只能建立在人类社会实践特别是现当代科学实验的实践的基础之上。人的实践前进到什么程度,人对宇宙的认识也就前进到什么程度。不但在认识的广度和深度上受实践的制约,更重要的是认识的结构也受制于实践的结构。明显的事实是:在工业革命时代,以当时的自然科学成就为基础,人们建立了辩证法三大基本规律的认识结构;但是,当新技术革命特别是信息革命发生以后,辩证法则向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的方向发展。同时也就提出了如何把握矛盾论与系统论的关系的辩证法。现在,有学者强调物质本体论的宇宙观,认为这种宇宙观在整体上是同实践论无关的,从而抹煞一切关于物质与运动及其关系的哲学认识的具体的发展着的实践基础。进而把实践论从宇宙观中赶出去,把实践论限定在历史观甚至限定在脱离历史观的认识论之中,把它说成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部门哲学。这是不符合马克思主义哲学本真规定的见解。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唯物主义历史观主体和它同否定科学实践论基础的历史观的对立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主体或基本创造是与“唯心主义历史观”相对立的“唯物主义历史观”。关于唯物主义历史观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地位问题,历年来有许多不同的理解和说法:一种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主体部分是“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是它在社会历史领域中的应用和推广,是局部性的哲学内容。这种看法,由于是本于列宁所说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是辩证唯物主义”(注:列宁:《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列宁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0页。)和斯大林所说的“历史唯物主义就是把辩证唯物主义原理推广去研究社会生活”(注:斯大林:《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斯大林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424页。),因而至今仍被视为“经典解释”。一种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就是“历史唯物主义”,这里的“历史”,不仅仅是指狭义的社会历史领域,而且“是在哲学本体的语境中确认人类现实的社会实践进程构筑的历史性进程”,就是说,不仅人类社会是历史的,而且“人类视域中的自然界总是历史的”(注:张一兵:《回到马克思》,江苏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448页。)。还有一种看法认为:针对把历史唯物主义看作是“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原则的演绎的观点,和由此写出的把社会历史规律当作是外在于人的活动的绝对客观的规律的“历史唯物主义”著作,必须强调实践的观点是历史唯物主义的真正基础,也就是首先确认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实践唯物主义哲学,然后把历史唯物主义看作是实践唯物主义的最具体的形态。究竟如何评价这几种看法,我们必须对马克思恩格斯创立其历史唯物主义哲学的过程和结果作历史和逻辑相统一的分析。

如前所述,马克思从思辨唯心主义前进到抽象人本主义,再前进到“现实的人”和人的具体的历史的“实践”,同时创立了历史唯物主义。

历史唯物主义的创立过程,同时也是分析、运用并发展辩证法的过程,正如恩格斯后来所说,“唯物主义历史观及其在现代的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阶级斗争上的特别应用,只有借助于辩证法才有可能。”(注:恩格斯:《〈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发展〉德文第1版序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第346~347页。)

历史唯物主义建立之后,唯物主义才成为彻底的唯物主义,因为自此之后,不仅有了唯物主义的自然观,而且有了唯物主义的历史观,也有了唯物主义的自然与历史的统一观。辩证法也才成为彻底的辩证法,因为自此之后,辩证法不仅是理论的,而且是实践的。在历史辩证法确定之后,恩格斯才在19世纪70年代以后,对应地创立了自然辩证法。从而才有可能说:辩证法是关于自然、历史和人类思维的运动、发展的普遍规律的科学;也才能说,彻底的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科学地统一起来,成为一种以物质和运动两个范畴为轴心的“辩证唯物主义”哲学。

说“‘历史唯物主义’是辩证唯物主义在社会历史领域的推广”是违背历史与逻辑统一的原则的。实际上,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先有历史唯物主义,后有辩证唯物主义;辩证唯物主义是历史唯物主义的一种推广。如果倒过来看,则发生一个严重的问题,这就是:在“辩证唯物主义”中,通过对自然辩证法、历史辩证法的二者分割和从中抽象,抽去了马克思主义实践论,剩下了物质和意识的没有实践基础的所谓“对立统一关系”;再以这种没有实践论的“辩证唯物主义”去推论“历史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中本有的现实的人,从事生产劳动实践和其他实践活动的人被抹去,这种唯物主义就变成了无人的、无实践的纯粹客观、绝对客观的“历史唯物主义”,这不是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观,而是物质本体论与机械决定论的历史观。与此相关的另一个逻辑问题是“历史唯物主义”与“实践唯物主义”的关系。按照马克思的本意,历史唯物主义是以实践观的发现和建立为基础的,在这个意义上,历史唯物主义也就是实践唯物主义。二者的区别在于:说“实践唯物主义”还指谓,它是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对于马克思主义来说,现实世界是以人的实践为基础的感性世界,是自然与社会、自然史与社会史统一的世界。在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之后,我们也可以说马克思主义也有它的自然哲学;但自然哲学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个分支,而不是它的主体,更不是它的全部。理由是清楚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无产阶级的世界观,它的历史使命是要改造现实世界使之革命化,是要论证无产阶级的历史使命,并给它以认识和改造世界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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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与逻辑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及其对立形态的统一把握_马克思主义哲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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