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武县人民医院重症医学科 山东菏泽 274200
摘要:目的 探讨限制性液体复苏治疗创伤失血性休克的临床效果。方法 选取我院收治的82例创伤失血性休克患者作为研究对象,随机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每组各为41例,对照组采用常规补液疗法,观察组采用限制性液体复苏疗法,观察两组效果。结果 治疗后,观察组的凝血酶原时间、输液量、碱剩余值、血乳酸值等指标与对照组相比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的并发症发生率与死亡率明显低于对照组,差异均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对创伤失血性休克患者实施限制性液体复苏疗法,可有效降低并发症发生率及病死率,值得临床推广应用。
关键词:限制性液体复苏;创伤失血性休克;急救
创伤失血性休克属于临床常见急危重症之一,随着社会发展,交通事故日益增加,其发病率也逐渐上升,据相关资料统计,创伤死亡者中1/3是由创伤失血性休克引起的,该疾病病情较严重且变化快,若不及时救治,极易引起患者死亡,严重影响患者生命安全[1]。针对该疾病,及时正确的液体复苏治疗是救治患者的关键,为探讨限制性液体复苏在该病患者中的治疗效果,本文对我院收治的41例患者实施该复苏方法治疗,现将结果报道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取2015年6月-2016年12月我院收治的82例创伤失血性休克患者作为研究对象,所有患者均依据“休克程度分类参考标准”诊断明确,排除已发生弥散性血管内凝血以及合并颅脑损伤的患者,将患者随机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每组各为41例,观察组41例,男21例,女20例,年龄16-52岁,平均年龄(31.25±3.21)岁,致伤类型:交通事故伤15例、坠落伤10例、暴力伤11例、挤压伤5例;对照组41例,男25例,女16例,年龄17-51岁,平均年龄(32.15±3.28)岁,致伤类型:交通事故伤14例、坠落伤11例、暴力伤10例、挤压伤6例;两组患者在性别、年龄、致伤原因等一般资料方面无明显差异(P>0.05),具有临床可比性。
1.2方法
所有患者在入院后开展常规治疗,根据患者病情进行评估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并密切监测患者的血压、心率、尿量大小等指标,之后将患者口腔内的分泌物及其他异物清理干净,保持好头位,确保患者呼吸通畅。对于有活动性出血患者实施快速物理止血操作,主要是开展压迫止血、血管钳止血等处理,保证患者出血量减少,出血停止。快速开通静脉通道,开展补液治疗过程。对照组采用常规补液疗法,使用2∶1平衡液及胶体,通过快速、长期、足量的补液,维持收缩压≥100mmHg ,平均动脉压≥80mmHg ;观察组采取限制性液体复苏措施,使用2∶1平衡液及胶体,注意控制液体的输入速度和输入量,当收缩压达到50-70mmHg ,平均动脉压达到40-60mmHg 时,减慢输液速度并维持该平均动脉压。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观察两组患者凝血酶原时间、输液量、碱剩余值、血乳酸值以及并发症、死亡率情况。
1.3统计学方法
采用 SPSS20.0 统计学软件对本次实验所得数据进行分析,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s)表示,采用 t 检验,P<0.05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两组患者凝血酶原时间、输液量、碱剩余值、血乳酸值比较
对照组凝血酶原时间为(14.27±2.85)s,输液量为(2765.25±455.82)ml、碱剩余值(16.25±2.25)mmol/L,血乳酸值为(14.23±2.14)mmol/L;观察组血酶原时间为(11.26±2.65)s,输液量为(1846.75±298.82)ml、碱剩余值(24.59±4.05)mmol/L,血乳酸值为(22.58±3.25)mmol/L;结果显示,观察组的凝血酶原时间明显短于对照组且输液量明显少于对照组,碱剩余值及血乳酸值明显优于对照组,差异均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
2.2并发症及死亡率比较
对照组发生呼吸窘迫3例(7.32%),多器官衰竭4例(9.76%),死亡8例(19.51%),对照组并发症发生率为17.08%,死亡率为19.51%;观察组发生呼吸窘迫1例(2.44),多器官衰竭2例(4.88%),死亡2例(4.88%),对照组并发症发生率为7.32%,死亡率为4.88%;观察组的并发症发生率与死亡率明显低于对照组,差异均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
3.讨论
创伤性休克是临床上一种较为严重的急症之一,患者在遭受巨大创伤后于短时间内失去大量血液,导致血流动力学处于极为不稳定的状态,诸多脏器组织失去有效灌注,因缺血缺氧而发生细胞坏死,从而诱发心脏、大脑等多个器官发生功能衰竭。据统计,全球每年有1/5的患者因创伤得不到救治而死亡,因此,合理且有效的急救复苏对挽救患者生命,降低急性创伤性休克的死亡率有非常重要的作用[2]。传统的治疗方法为大量、快速的向患者体内输入晶体液和胶体液,争取在较短的时间内恢复患者的有效血容量,使患者生命体征尽早恢复到正常范围内,但有相关研究表明,若未对液体复苏进行合理控制,则会加重出血及休克症状,并对患者循环功能、呼吸功能产生较大影响。相比较之下,限制性液体复苏效果更明显,其是指在创伤失血性休克患者的活动性出血得到控制前,仅给予小容量液体复苏,在允许的低血压范围内维持脏器灌注和供氧,避免大容量补液可能带来的副反应,本研究中,对观察组患者实施限制性液体复苏治疗,结果显示,观察组的凝血酶原时间明显短于对照组且输液量明显少于对照组,碱剩余值及血乳酸值明显优于对照组,差异均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的并发症发生率与死亡率明显低于对照组,差异均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综上所述,对创伤性休克患者进行限制液体复苏,可有效降低患者死亡率,维持患者生命体征稳定,减少并发症的发生,值得临床推广应用。
参考文献
[1]温振杰,刘建凌,陈军.高渗盐液体复苏、限制性液体复苏及常规液体复苏在创伤失血性休克中的应用效果比较[J].中国实用医药,2015,22(15):10-12.
[2]张秉武,尉桂新,杨明星.限制性液体复苏在创伤性失血性休克患者中的临床应用[J].临床误诊误治,2015,31(11):103-105.
论文作者:张海霞
论文发表刊物:《中国医学人文》2017年第5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7/20
标签:患者论文; 对照组论文; 液体论文; 创伤论文; 限制性论文; 统计学论文; 凝血酶原论文; 《中国医学人文》2017年第5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