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医生服务签约居民对预约门诊的知晓情况及接受意愿分析论文_周杨1,许剑2(通讯作者)

家庭医生服务签约居民对预约门诊的知晓情况及接受意愿分析论文_周杨1,许剑2(通讯作者)

(1金坛区卫计局基妇科 江苏 常州 213200)

(2金坛区人民医院普外科 江苏 常州 213200)

【摘要】目的:分析家庭医生服务签约居民对预约门诊的知晓情况及接受意愿。方法:选择接受家庭医生服务签约的266位居民,由培训合格的医护人员将包含“是否知晓家庭医生能够对签约居民实行预约门诊服务”以及“是否愿意接受家庭医生服务预约门诊等内容”的调查问卷发放给居民,并进行统计分析。结果:在266位签约居民中,明确知晓家庭医生服务签约居民能够享受预约门诊的占比86.47%(230/266);有38.34%(102/266)签约居民表示愿意接受这种家庭医生服务中的预约门诊等服务。结论:签约居民对家庭医生服务中的预约门诊的知晓率较高,但预约门诊的接受率不高。

【关键词】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预约门诊;知晓率;接受意愿

【中图分类号】R19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1752(2019)02-0238-01

家庭医生式服务是一种借鉴家庭医生服务理念,以社区卫生服务团队为核心,并在充分告知居民、自愿签约、自由选择、规范服务的工作原则下,采取家庭签订医生服务合约的方式,让医生与签约家庭建立起长期且稳定的关系,从而为签约家庭提供主动、连续且综合的医疗服务管理模式[1]。随着新医改的不断完善,家庭医生服务管理方式在多省市、多个地区开展了试点工作,签约居民自签约后能通过电话即时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联系并预约门诊时间,还能够享受先行就诊服务,力求逐渐形成分级诊疗、有序就医格局。本研究将探究并分析家庭医生服务签约居民对预约门诊的知晓情况及接受意愿,现报道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 调查对象

随机选择2018年1月—2018年10月接受家庭医生服务签约的266位居民,其中男127例,女139例;年龄在21~86岁,平均年龄(56.3±7.8)岁;其中已婚214例,未婚15例,另37例为已婚丧偶或者离异;文化程度在初中及以下者89例,高中或者中专者72例,大专69例,本科及本科以上者36例;家庭月收入在2000元以下者57例,2000~5000元者144例,超过5000元者65例;医疗费用支出主要靠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患者251例,自费者5例,其他形式医疗保险者10例。本研究已经医院伦理委员会批准,受试居民均知情同意。

1.2 调查方式

结合本次调查目的,自行设计调查问卷,问卷内容主要包括签约居民是否知晓家庭医生能够对签约居民实行预约门诊服务、签约居民是否愿意接受家庭医生服务预约门诊。问卷经专家肯定,且其信效度均在0.850以上。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由培训合格的医护人员将问卷发放给签约居民,并为其解释填写规范,现场回收后对问卷进行当场复核检查,查缺补漏,确保问卷填写合格、规范,并由专人将问卷数据信息登记入电脑;实际发放266份,有效回收266份,回收率100.0%。

2.结果

在266例签约居民中,有230位居民表示知晓家庭医生服务签约居民能够享受预约门诊、优先门诊,知晓率为86.47%(230/266);关于签约居民是否愿意接受预约门诊方面,有102位居民表示愿意接受,接受意愿达38.34%(102/226)。

3.讨论

预约门诊是家庭式医生服务项目中的特色内容,能够有效缩短签约居民就诊等候时间、方便患者及时就医,同时还有助于督促患者规范用药、增强患者治疗依从性,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提高平健康管理质量[2]。相关研究称[3],在家庭医生服务实际操作过程中,预约门诊的实施的确能够有效避免就诊人数过多或者偏少的情况,有利于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合理安排工作,提高健康服务质量,同时还避免了患者等候时间过长情况的发生、增加了医患之间的交流沟通,最终促使全科医生对患者疾病的诊断、治疗,对糖尿病、冠心病等慢性疾病建立更加科学、有序的管理。

本调查结果显示,在266位签约居民中,明确知晓家庭医生服务签约居民能够享受预约门诊的占比86.47%;有45.13%签约居民表示愿意接受这种家庭医生服务中的预约门诊等服务。说明在家庭医生服务签约居民中,较多患者知晓家庭医生服务签约居民能够享受预约门诊等优先服务,但签约居民对预约门诊的接受率仍然较低。

分析其原因,签约居民对预约门诊接受率不高的原因可能是因为预约门诊与不预约门诊在目前医疗环境中的差异并不大,且即使有预约门诊的存在,人们在就诊时还容易忘记已经进行过门诊预约;另外,目前家庭医生服务预约门诊方面对就诊时间的约束较多,患者前往医院就诊时,不进行门诊预约反而在时间上会更自由;此外,还可能与患者认为预约门诊需要持预约单太麻烦有关。

针对这种情况,在家庭医生服务推荐实施的过程中,应首先加大力度建立并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各项配套制度,并以医疗保险为杠杆,尽可能全力实现全面推进基层首诊分级诊疗,使家庭医生真正发挥“健康守门人”的作用。其次,需要加强对社区全科医生的培养,提高家庭医生服务质量,从而提高社区居民对家庭医生服务的满意度,并严格实行预约门诊,让居民逐渐熟悉,并主动进行门诊预约。最后,医疗机构还需完善预约门诊的流程,合理应用信息系统的支持,支持已预约患者可以在手机预约门诊系统上更改预约时间等,并在患者预约前一天晚上提供短信或者电话提醒业务;如若患者就诊时未携带预约单,信息系统能够凭借患者身份证信息直接调出患者预约信息,以方便更多患者进行预约门诊[4-5]。

综上所述,虽然目前社区家庭医生服务在推广上存在一定难度,但相信随着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不断改进,会有越来越多居民愿意接受家庭医生预约门诊等服务。

【参考文献】

[1]吴燕,王君燕,黄晓霞,等.家庭医生责任制下不同公共卫生服务模式的效果研究[J].中国全科医学,2015,18(28):3405-3409.

[2]刘姗姗,葛敏,江萍,等.签约居民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认知与利用研究[J].中国全科医学,2018,21(4):411-414.

[3]胡隽,王海琴.以预约门诊为特色的家庭医生责任制的实践和探讨[J].上海医药,2015,36(8):12-14.

[4]陈洁.家庭医生式服务签约居民对预约门诊的接受意愿及影响因素研究[J].中国全科医学,2016,19(10):1143-1146.

[5]徐颖,李志芳.基层首诊与分级医疗制度建设的思考[J].中国农村卫生事业管理,2015,35(4):417-419.

论文作者:周杨1,许剑2(通讯作者)

论文发表刊物:《医药前沿》2019年2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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