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强制婚姻审查:是因窒息还是因社会进步而报废食品--关于婚姻审查的理性思考_婚检项目论文

取消强制婚姻审查:是因窒息还是因社会进步而报废食品--关于婚姻审查的理性思考_婚检项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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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医学检查作为《母婴保健法》规定的法定技术服务,2003年10月1日前在全国范围内已开展了近9年。新的《婚姻登记条例》的出台,引发了对婚检“强制”和“自愿”的广泛讨论。这对相关部门在新形势下重新审视婚检,适应变化了的环境,进行婚检的制度安排十分有益。

1 婚前医学检查是适合我国国情的重要的医学措施,承载了《母婴保健法》和《婚姻法》两部法律规定的相应法律责任。《婚姻法》第七条明确规定的禁止结婚的情形之一“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以及第十条规定婚姻无效的情形之一“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都需要通过婚前医学检查来确定。同时《母婴保健法》第十二条对婚前医学检查的公民责任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在《婚姻登记条例》出台前,经过卫生部门的多年努力,到2002年底全国的婚检率已达64%左右,各地疾病检出率在8%~10%。在我国人口总体文化素质偏低、公民健康意识薄弱的情况下,婚检作为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重要医学措施,为保护婚姻双方及后代的健康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这也正是《婚姻法》和《母婴保健法》对婚检进行法律规定、《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对婚检提出规划要求的国情要求和基本依据。

2 婚检由“强制”变为“自愿”,对政府管理、社会舆论导向和公民自律提出了新要求

在婚检由“强制”变为“自愿”的过程中,政府主管部门如何转变长期以来形成的、以方便自己管理为出发点的管理“惯性”,是需要解决的问题。自愿婚检应是理智思考后的自愿,盲目自愿并非《婚姻登记条例》本身的初衷。因此,在引导公众理性自愿婚检的同时,政府应该在对婚检的政策要求上有所创新。

首先,加大婚检的公众宣传和社会倡导,提供群众可认知的知识和信息。由于公众认知能力和信息可获性的巨大差异,这项工作应该长期坚持下去。在选择大众宣传和社会倡导方式上,政府完全可以充分发挥更多的社会力量和资源,只要能将婚检好处的准确信息递达大众,就应该很好的利用。

其次,政府责任应更多地体现在为婚检创造一个规范管理、公平竞争的社会环境。由于婚检服务不到位引发的公众怨言和对婚检的舆论抵触,对科学合理管理婚检提出了现实要求。应该承认,婚检不规范服务并非个别情况,借婚检之名行敛财之实,搭车收费、不保护隐私、婚前指导和咨询不落实问题的存在等等,尽管有体制方面的原因,但也确是政府依法管理不到位的直接体现。因此,作为《母婴保健法》的执法主体,卫生行政部门依据《母婴保健法》履行管理职责,建立起婚检“游戏规则”,对所有医疗机构一视同仁,将竞争的工作机制引入婚检,既可提高效率和质量,又可以赢得更广泛的群众信任。规范管理、公平竞争的环境维护是“自愿”婚检的需要。也是政府转变观念、转变职能的需要。

第三、政府相关部门的配合和共识是使婚检真正走向理性自愿的必要环节。公民主动婚检是一种理想状态,但就目前我国公民的受教育程度和健康意识,这种理想状态仍在“理想”中。婚姻登记部门在结婚登记时,允许医务人员对新婚人员进行面对面的咨洵服务不失为一种好的办法。在新人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和健康信息后,即使做出了不进行婚检的决定,但他们了解了必要知识和信息,在需要的时候,如结婚后或怀孕前,主动就医的意识会比不了解这些信息强许多。即使选择不要孩子,获得的性健康和避孕节育等知识也将会使新人终生受益。但这需要部门间对婚检必要性的充分共识和很好的配合。

婚检由“强制”变为“自愿”,婚检机构失去政策保护之后何去何从是目前一个很敏感的话题。多年的政策保护使婚检机构遭遇“冷落”后,众多机构反映不一。部分机构适时推出婚检“套餐”,大力宣传自己的特色服务,按照新婚人员的需要提供可供选择的服务等。更多的机构一筹莫展,无以应对。“强制”了多年的婚检经受不了一个“自愿”,确实需要对婚检服务进行反思。

婚前医学检查只是婚前保健工作的一个方面,《母婴保健法》及卫生部规定的《婚前保健工作规范》要求,医疗保健机构要在婚前医学检查的基础上,提供有关性健康、避孕、节育等咨询和指导。但在实际工作中,后续工作不落实的情况十分普遍。当一项政策被机械的执行或“打折”执行时,很可能就改变了这项制度设立的初衷,这是婚检服务出现问题的原因。尽管不规范的服务不是婚检服务的全部,但所造成的负面影响伤害了群众的利益,严重影响了对婚检成绩的肯定。随着国家改革开放的持续深入,公民更加注重自主。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中,婚检服务应顺应发展变化了的公民自主意识,及时调整服务观念和服务模式,以需求为导向安排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在服务中保护隐私、关注细节、彰显人性,满足公民在新婚这一特定时期的心理需要和精神需要,这才是科学发展婚检的根本出路。

作为社会生活不可缺少的媒体是公众接受信息的重要渠道,媒体对婚检的反映由一开始“取消”婚检”的新闻炒做,到目前“零”婚检的忧虑,这期间经历了思考。在对婚检这一惠及万千家庭的有益事物的引导中,媒体若盲目迎合今天的大众心理,很可能为明天的公民带来健康的隐患。负责任的媒体应该提供准确知识和营造理性选择婚检的氛围,而这对“挽救”婚检至关重要。

婚检由“强制”变为“自愿”给公民带来了更多选择的自由,同时也将风险负载给享有“自由”的公民自己。婚检作为一项特殊的医疗服务,不同于一般的商品买卖,一般公民对其了解和认知能力有限,难以避免选择的盲目。因此,婚检由“强制”到“自愿”就个体而言,自身承担的“风险”大于“自愿”带来的便利。就笔者个人来看,婚检作为适合国情的健康制度,对其强制性的取消,对于总体受教育程度不高的中国国民来说,仍显为时尚早。提前到来的婚检“自愿”,如果以部分公民和他们的后代健康为代价,其又能显现多少社会文明呢?“自愿”婚检考验着21世纪初的社会文明程度和公民的理性。多数地区“零”婚检的现状,部分地区即使推出“打折”婚检仍“门亭冷落”等现象,已经印证了卫生管理部门的担忧。很多专家目前预言,不久的将来,由母婴传播的梅毒、艾滋病、乙肝将比今天高发许多。

3 期望“免费”婚检早日到来

将婚检作为国家免费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就目前来看,仍面临很大挑战。2004年“两会”期间,很多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政府应该为免费婚检“买单”。在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的进程中,对教育、公共卫生等社会发展领域长期忽视是一个不容回避的现实。在倡导社会经济可持续协调发展的今天,需要国家财政负担的领域众多。相信随着综合国力的增长,社会和政府将更加关注公共卫生,关注妇女、儿童这些弱势群体。当然,我们希望这样的时刻早日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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