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传佛教寺院研究_佛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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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尼众及尼众寺院产生的历史根源及社会背景

(一)历史根源

佛教传入西藏已有1300多年历史。这种外来文化与本土文化之间,从相互渗透到相互融合,经过了300多年才产生了新的融合体——藏传佛教。藏传佛教在长期的传播、发展过程中,形成了自己的特点:家家无论贫富皆有佛堂,男女老幼皆持念珠,转经轮,具有全民性;而且具有几乎无人信仰其他宗教的统一性,外来文化难以渗透的坚固性,以及“政教合一”性。这是其他地区、民族所少见的。

佛教尼众的产生和形成要追溯到相当于我国春秋战国的孔子时代,即释迦牟尼佛在世说法、传法、济度众生的年代。释迦佛祖修行成道之后,释迦佛的姨母大爱道(注:见《四分比丘尼戒本》上卷。释迦佛祖的姨母即摩诃波阇提,又叫大爱道。在释迦佛还是太子悉达多时,其母亲摩耶夫人生下他后第七天就圆寂了,由姨母继任抚养太子。成都等地的尼寺“爱道堂”即由此而立名。)也想出家修行,她向释迦佛祖请求出家学道。开始佛祖不肯,佛的姨母大爱道欲求出家学道,佛不肯听她出家,说因女人有五浊,如出家为僧,将会使佛减寿。阿难(注:阿难是释迦佛祖的堂弟,也是释迦牟尼佛的十大弟子之一。)禀白佛陀说:愿听女人出家。佛陀说:止、止、止,阿难,无乐使女人入我法律为沙门。譬如族姓之家生子,多女少男,即知其家衰弱,不得强盛。若与女人出家,必令佛正法不得久住。……阿难再三请求,佛乃说八敬法,“如能尽形寿行持,听许出家”。大爱道顶戴信受奉行,遂(剃)度出家为尼,而证得应真圣道:是为女众出家之始也。……随大爱道一起出家的还有五百名童女,结果都成了正觉(注:见《中本起经》下卷。)。由此可见,佛陀以世间的因女多而家衰败为据,认为女人出家也会使佛法衰减而不让姨母出家,虽经阿难再三请求而同意了她出家,但要求她戒八敬法。八敬法又叫八不可越法,是对出家女性的特殊戒律,即:(1)百岁比丘尼,见新受戒的比丘,亦应迎接礼拜,迎请坐。(2)比丘尼不得骂谤比丘。(3)比丘尼不得说比丘之过失, 反之比丘可指尼过失。(4)学完女学戒之后,尼应从大僧中求大戒。(5)比丘尼若犯僧残罪,应于半月中在比丘、比丘尼二部僧中行忏悔。(6 )比丘尼于半月内,应当在僧中求教授师(拜师)。(7 )不可在比丘处结夏安居(注:夏安居,指每年4月16日至7月15日共三个月内,僧人不得外出远门,不得回家,集中在寺内念经、修行,参加寺内的大型法事活动,跳神会等。)。(8)在夏安居之后,应于僧中求忏悔。 然而大爱道与五百童女都因执持正道而证得正觉,成为尼众的开创者。她们可谓尼祖师了。

藏族地区的妇女正式剃度为尼,产生于佛教传入吐蕃时期的8 世纪。印度静命大师和莲花生大师在吐蕃创建了第一座佛教寺庙“桑鸢寺”时,由两位大师亲自主持为第一批藏族青年剃度,并送往印度学法(注:西藏第一批七位藏族青年剃度为僧,到印度去学法,被称为“七觉士”。见《莲花生大师本生传》,洛珠加措、俄东瓦拉译,青海人民出版社出版。),从此开创了藏族佛教僧伽寺院的历史。在这之后,就有了赞普的妃子“莫卢斯”和赞普的姨母“纳娘斯”(注:见《西藏民族宗教》。),以及随后一些贵族王室妇女出家为尼。王妃降曲杰等30多名尼僧开始了群体生活——尼众寺院,这就是藏族妇女剃度为尼的先驱者了。

(二)宗教制约

从公元7世纪第三十三代藏王松赞干布时代开始, 第一次从印度请来三位密宗大师——孤萨若、婆罗门香迦若和席罗曼卓,但遭到吐蕃当时的“本波”本土教派的极力抵制而败退。第二次,吐蕃王“赤松德赞”又迎请印度显教著名的静命大师(又叫寂护大师)入藏传教,又一次被本波教的巫术所击败。第三次则是由静命大师亲自迎请著名密宗大师莲花生(白曼觉勒)施用了印度金刚乘密法对巫术进行抗争,“降伏各种巫术精怪”,才得以入藏传教。从《莲花生大师本生传》中可见,几个精厉的女巫被降伏为佛教中的女护法神,大师还将一些被降伏的女巫收为女弟子,进行无上瑜伽密宗的秘密传授,使她们成为“天女”。《莲花生大师本生传》还记载说,其中五个天女后来成为密宗师。莲花生大师等要她们化育人类,接度有缘者,使三宝(佛、法、僧)永世长存。从此以后,藏区佛教中便有了女密宗师和供养女,以及受人崇敬的“空行母”(注:空行母,即智慧天母,指修炼有较高成就的女密宗师。目前有些文章中称活佛的夫人为“空行母”,是不严谨的称谓,一般应称为“妃”。)、“度母”、“甘露明妃”等圣人。如印度公主“曼德拉娃”和西藏淑女益西措杰,这二女就是佛教中两个享有盛誉的女密宗师。随后出现过断派出(注:断派,即希解派(chod good), 主张要与尘世断缘,这是印度教金刚乘(vajrayana)的特征。 见四川藏学研究所编《国外藏学动态》第五辑载《西藏密教的修持方法》,〔英〕布龙菲尔德著,耿升译。)创始人“玛吉拉珍”(公元1055—1145年)(注:玛吉拉珍(1145—1155年),是益西措杰之后的较有成就的女密宗师,她拜来自南印度的著名大师“帕旦巴桑结”为师,成为他的“密宗女”,后来成为断派的创始人。)、“洛钦”等人,以及至今还享有一定地位的“多吉帕姆”(注:多吉帕姆是西藏桑鸢寺的转世女活佛。)。历史上传说多吉帕姆是益西措杰的转世化身,被称为智慧空行母,是属于较有成就的女密宗师。从玛吉拉珍晚年开始,有了传授女弟子的先例,所以,可以说她是藏区佛教形成以后尼众制的开创者(无史书可证当时有无正式尼寺的建立)。

当今的“多吉帕姆”则是近代藏传佛教中转世的女活佛,她并非“修炼”成佛,而是传统的活佛转世。所以“活佛”仅仅是一种僧官职位,并不代表一定有高深学识水平,活佛的学问知识要靠自身选定在位后的修炼。

(三)妇女的社会地位及自身价值观

在政教合一的藏区社会,基本的文化教育被纳入到宗教领域内,没有独立的文化教育体系,寺庙代替了学校,僧师替代了教师。人们出于对文化知识的渴求,加之不堪沉重的差役、纳税等负担,使大量男人出家入寺为僧。妇女则在家庭中不得不担负起主要的责任和义务,她们在家中既是主人又是奴隶,社会地位低下,苦难重重,于是,削发为尼便是她们唯一能得到自我解脱的避难所了。当然,也有相当数量的妇女是出自对佛教虔诚的信仰和追求而为尼,一为修得来世有福,二为能普渡众生。

佛教传入西藏之后的一千多年历史中,出家为僧者历来众多。赤松德赞在去世之前又规定了对大师、堪布、修行者、学经僧人每年每月供应粮食、盐、酥油、衣物、纸张,并给每一名僧人拨给三户属民,将原先由赞普府库供给僧人生活的制度加以改进,改由政府来保证僧人的生活,使从事宗教的僧人能保持一定的生活水平。藏区还允许寺庙和活佛拥有自己的土地、畜牲、牧场、属民,以保证寺庙有一定经济来源和靠属民们供养。另外,僧人入寺学习,经过考核,进西藏三大寺进修深造获取“堪布”、“格西”学位之后,即为寺庙中的上层“喇嘛”,会得到很多施主“敬供”,也会受到地方土司头人的“优待”,并惠及家庭。由于以上原因,所以农牧民普遍积极送子出家为僧,特别是以经济低下的家庭出家者为数最多。这些僧人家庭中的妇女在完成自身繁重的主妇劳务的同时,不得不承担起官府所支派的一切差役义务,这就又导致许多父母因不愿女孩步自己的后尘而送女入寺为尼。青海省就有“如要砍山头,不如削人头”的传说:囊谦县的头人府在根蚌寺时,有一代头人嫌府地前有一座叫“买庆山”的大山,挡住了早晨的阳光,到近中午时才能照射到太阳,便差使全村的民众去砍掉这座山头。要完成这个“差事”是如此艰难,后来,有一位老阿妈便喊出了“砍山头不如削人头”的口号,民众纷纷响应。他们处死了凶恶的工头,老阿妈事后就去尼寺削发为尼了。这里的“买庄尼姑寺”(注:见蒲文成主编《甘青藏传佛教寺院》第373页。),现在还有2柱经堂1 座(注:藏族房屋以几柱几间来计算,例如两柱一间,三柱两间,依此类推。),尼僧住房16间,尼众60多人。

藏族妇女的社会地位和其他民族的妇女一样,自古以来就深受男尊女卑思想的影响。女人不洁之说,藏区也有。比如:(1 )妇女在经期间及其后三天内都不能进入寺庙,不能朝圣山,不能于祭坛上供、拜佛,因为经期属女人五浊之一,是不洁之源,所以女人比男子罪孽多。 (2)认为女人行经和生产要产生邪气,会给周围带来灾邪,如果不戒,那么死后进入阴间,将过血河,喝血水,过不了“奈何桥”,无法转世为人。(3)藏族妇女不能在卧室、房内或楼口生孩子,只能到牛羊圈、 楼下的阴暗角落生产。其次,社会上相当普遍的观念是,认为妇女除了能生儿育女外,便只是供给男人的“奉献品”。在藏区,大部分妇女的婚姻是没有自主权的,至今在藏区的边远山区仍沿袭着“一妻多夫”和“一夫多妻”的习俗。“一夫多妻”制家庭,在过去,上层统治阶层、贵族家庭较多是一夫多妻;在农耕区的中下阶层中则多以姐妹共婿。“一妻多夫”制家庭,指一家兄弟几个只娶一妻,所有子女均为共有。这种习俗古已有之,“要得富强,不得分家”,兄弟几个一起维持着一妻多夫式的家庭。如果谁家几代人都能保持这种家庭,那么将被视为一种美德,得到全村寨的崇敬。这类家庭的妇女,既要抚育众多儿女,侍奉老人,照顾丈夫们,又要做各种家务,其疾苦是可想而知的。牧区的妇女,相对而言,是比较自由的。在不定居的游牧生活中,她们可以与自己情投意合的人随意“许配”,但也要承受来自素不相识的“过路客”的突然袭击。由此而随意或无奈生下的几个孩子可以是几个父亲,这在牧区是不足为奇的社会现象。一个完整的牧区藏族家庭,就是有老人,也往往是以女性为多数,这就是历史上某些地方被称之为母系社会的原因。在一个家庭中,舅、姨、婆母和子女为主要成员,而不一定有父。孩子们往往以舅为父,舅为尊者是牧区、农区的习俗。这些妇女由于众多儿女的拖累,由于过重的劳动负担,由于生活的贫困,一代传一代,年青美貌的少女过不了三十年华,就过早地失去了女性的魅力和自身应有的价值。她们要想求得自身解脱,唯一途径便是削发修行,求得“超脱”了。因为佛教思想所倡导的就是“转迷成悟,离苦得乐”,使人存有“转穷为富,转苦为乐,转凡为圣”的希望。六道轮回,今生所现的一切都是自己上世所造的“业绩”,而来世是变牛变马、受苦受难,还是又富又强的福命人,就全取决于自己今生的“业绩”了。基于佛法这“缘起性空”的因果报应关系,广大藏族妇女也积极走向了寺院。有相当部分的妇女客观上是把出家作为逃避现实的一种选择,把尼寺院作为自己的避难所。在尼寺中,她们确实超脱了世俗的一切烦恼,愿意以顽强的毅力努力“改造自己”,“忘我”地修行,求得来世的福运。

当今的尼寺院为何仍有如此众多女性“静坐禅地”呢?这些“阿尼”(注:藏族称尼僧为阿尼,这是尊称。汉语中不宜称“尼姑”,一般应称尼僧、尼众。)们仍有她们各自的理由。笔者曾对四川甘孜州、青海尖扎县、拉萨市等几个尼寺的34名阿尼进行个别询问式的调查。她们出家为尼,大都是由父母或自己作主,以信仰佛教为多数。由于不愿作媳妇、拖儿带女受苦受累的,也占相当比例。从中可以看出,她们大都是无知无识的,只能如此来摆脱尘世的烦恼。

二、尼众寺院的制度、法事活动及经济情况

(一)寺院制度及教育

尼寺院的制度,1959年以前为一时期,在此称为“过去”;1982年以后为一个时期,称为“现在”(1959—1982年寺院处于关闭、禁止状态)。过去与现在相比,尼寺院的制度和戒律大体相同,但过去入寺者大多为父母作主,而且过去尼寺无人数限制,年龄在10岁以上就可入寺。现在有了信教自由的权利,多数是经个人自愿申请、父母同意、寺院“录取”之后,再由当地宗教局审批认可后方可入寺。经批准开放的各寺,“录取”是有定额限制的,而且必须是年满18岁以上的女性才可以申请。

尼寺的组织结构较简单,现在一般有三五人组成“寺庙管理委员会”,两年改选一次。每个尼寺都有一个住持,一个经师,一个管理员,其他是教师。较完整的寺院结构可图示如下:

堪布——相当于活佛,是尼寺中的最高学者,但只有宁玛教派的极少数人可取得此学位。措钦——也叫住持,主管全寺学习修行。洛本——即经师、教官,负责教读、讲解经文典籍。翁则——负责寺庙的经济收支、生活、建设等管理工作。格古——又分为涅巴格古和曲本格古两种。涅巴格古是翁则的助手,曲本格古负责大小法事的安排。

过去的藏区没有独立的教育体系,整个文化教育被寺院所垄断。女性只有当上尼僧才能成为“文化人”,因为只有进尼寺才有机会学习文化。阿尼们从剃度入寺起,就得遵从寺院的制度,由寺院“住持”安排老师,一般是一师带三徒。尼寺院的学习一般经过两个阶段,首先是格楚阶段。格楚是初学者、学徒之意,是对新入寺的尼、僧的称呼。学习从认、读藏文字母开始,要求半年左右便能拼读所有藏文。还要学习寺院教规,以及最初的沙弥戒。每半月参加一次老尼僧们的诵戒课,这是尼僧特有的课。半年至一年进行一次考试,以背诵经文为主(所以很少有人能抄写和讲解经文)。考不合格者,寺院规定罚处为寺院打杂劳动一月,也有的寺院规定以给佛主叩头两万为罚。若有违戒律,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惩戒教改,严重者则开除寺院。然后是格聂阶段。格聂即正学女,这一阶段为期两年,学习经文典籍、佛教史、释伽佛本传、以及五戒、八斋、十善业、四谛、五蕴、十二因缘,还有缘起性空、三学(定、戒、慧)、三宝法(佛、法、僧),以及“尖佐”、“卓玛”、“几夏”等等。此外,根据各寺院经师的师资水平,学些文学、诗学等。大多数尼寺没有“五明”学科(即天文、历算、建筑、医学、艺术等)。尼寺的修习要求与僧伽寺院不同,没有对教义、教理等的笔试。僧伽寺院有考核升级制度,考核合格后,可以到拉萨学术地位最高的三大寺(色拉寺、哲蚌寺、甘丹寺)深造。深造十年后,便有机会参加严格而激烈的答辩口试,有晋升学位的机会。尼寺没有高层次的晋升制度,更没有到拉萨深造的机会(只有色达县拉荣尼寺和红原县瓦拉尼寺的尼僧可以参加所属喇嘛寺的“堪布”学位统一考试)。

入寺的阿尼,都要由各自家庭、亲友负责修筑尼宅一座,作为住处。1959年以前,尼宅的规格是每间不得超过4平方米, 包括搭做饭的火炉在内。室内不得铺地板,房顶不得装光滑木板,只能是小圆木上盖树叶,在树叶上再填土压平、压紧。不得安床,只能睡地铺,地铺长度不得超过3尺长(1米),因为戒律中规定尼僧不得伸脚而眠,而要“行如风,坐如钟,立如松,睡如弓”。不得二人一床和二人一屋,所以尼宅都是一个个一样大小的小单间。1982年以后,仍是由各自家庭承担修筑尼宅,每个寺院的尼宅规格一致,但各个寺院尼宅的标准有所不同。比如,道孚县的两座尼寺和炉霍县的两座尼寺最小,每间不超过5平方米。 甘孜县的尼宅每间8平方米,排列很整齐。色达县拉荣地区的尼宅每间8—10平方米不等,可分为卧室、厨房两间。青海省、甘肃省、拉萨市尼寺的尼宅每间有8—15平方米,也有两三人住一间的情况。而且甘孜县、 色达县、拉萨市的尼宅都有室内装木地板的情况。尼寺里除了佛殿和诵经堂以外,一般还有两三间公房作为保管公物的库房。

所有尼寺都有相同的假期制度,即每年放假两个月,春耕一个月,秋收一个月,尼僧可以回家帮助家里劳动。但是在家期间,不得动力割粮食(不杀生戒),不能打粮食(脱粒中易踩死、打死虫子),所以在家也只能做些家务。西藏的尼寺中,有的尼僧离家太远,假期不回家,就两三人结伴外出“化缘”,所得上缴寺院,用于寺院集体开支和帮助无家供养的阿尼。阿尼平时如果有事需要回家,例如父母有病或家有丧事,或者需要进城买生活必需品和看病时,不得一人行动,必须两人同行,回寺后得向住持汇报。阿尼如有亲戚朋友来探望,事先要秉报寺主、住持,经同意后,阿尼才能出寺院与亲友们见面。一般寺院都有围墙,寺院外有专门接待来访者的客房。俗人不分男女不得进入寺内,更不能住在尼宅内。晚上阿尼必须回寺内住,不得留在客房与亲友同住。亲友来寺探望,每次最多两天。这两天中,阿尼可以与亲友们一起在草地、河边轻松地度过,吃到一些自己喜欢吃的食物和糕点水果。

(二)尼僧戒律及法事活动

藏族尼僧奉行的戒律,与一般汉地尼众相同,即五百戒和八敬戒,此不赘述。

各寺院的宗教法事活动大致相同。每月有五天(初八、初十、十五、二十五、三十)要举行诵经和法事活动。每年有几次大型法事活动,一般都以所属的喇嘛寺的法事活动为准。各尼寺因教派不同,有的可以参加,有的可以不参加。重要的法事活动有:藏历一月初一到十五念“默朗经”,是大祈祷会。藏历四月初一到十五,是“默斋会”,念十一面观音经,俗称“哑巴斋”,有一次受戒灌顶的机会。藏历八月七日念“巫协经”。藏历十月二十四、二十五两晚举行“燃灯会”,纪念格鲁派祖师宗喀巴大师圆寂日。藏历十一月七、八两天念“尼鲁得加经”,祝祐平安。藏历十一月二十八、二十九两天,在大寺院举行护法神入寺跳神会。藏历十二月二十八至二十九两天,跳“送鬼”。以上这些大型法事活动,僧尼们除了一月、四月的活动可到大寺院参加外,其他都在各自尼寺内进行。尼寺内不举行跳神等大型活动。

(三)尼众生活及寺院经济状况

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尼众的个人生活来源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95%以上的尼众都由各自的父母、兄弟姐妹等亲人供给糌粑、面粉、酥油、土豆、蔬菜等。尼众身着的僧服与喇嘛寺院的僧伽服相同,都是用紫红色面料作外袈裟,以淡黄色薄布料、大绸料作内衣,不得穿裤子,也不得穿有金缎的上衣(有金缎则表示有一定学历)。尼僧的个人生活标准依各自家庭经济条件的不同而有高低,但条件再好也不得过高享受。另一种是约5%的尼众,没有父母、兄弟姐妹或亲戚供养, 以及年迈无人供养者,则由寺院的集体经费中开支。这部分尼众的生活,只有糌粑、面粉能基本保证,酥油、白糖、蔬菜等就很少很少了。尼众的生活是各自管理的,不像喇嘛寺院那样经常集体进餐,寺院供茶、肉粥、面条等,个人也可吃牛、羊肉。凡遇集体诵经和做各种法事的日子,都是由寺院集体开饭。

尼寺院的经济情况与喇嘛寺差别很大。大部分尼寺地处高山峻岭中,远离城市,远离村寨,平均海拔都在3600米以上,不易得到广大信徒的香火布施,群众家里有红白喜事也难以上高山去请尼僧来念经、超度、祝福、消灾。加上普遍认为尼僧主要是修炼自身,求得超度,所以一般也不找尼僧做法事。因为尼僧没有高学位,尼寺也就得不到像喇嘛寺一样的社会地位和认可,没有社会布施的财源收入(扎巴、喇嘛则有一定津贴)。更主要的是尼寺没有自己的土地、牛羊、佃户,也没有固定的大施主。有的尼寺院也有些牛、羊、猪、鸡等,但都是居士们放生在寺内的,不能杀,不能卖,只能让它们自然死亡。尼寺要靠尼众家庭对寺院的义务供养,比如凡是新入寺的尼僧,其家庭必须给寺院布施钱、粮,根据各家条件,多少不限,但最起码要为全寺尼众开一顿饭,每个尼僧至少2元钱,寺主、住持还要多些,每年的佛日也要给寺院布施一点。 另外,每年秋季,大多数尼寺都通过“化缘”为寺院乞得钱粮作为公共开支。出家人可为“乞士”,“上乞佛法以资法身”,“下乞俗人之食,以养色身”。化缘,就是三五人结伴,到城市、农村、牧场去“化”,坐在路边、村口念经,挨家挨户去乞钱物。按藏族地区的信仰和习俗,遇有化缘,没有一家不给的,只是多少不一而已,所以每年一次的化缘则是尼寺的主要经济来源了。这部分公共财物主要用于供养无家的、年迈的尼僧生活和尼寺每年一两次大型法事诵经时的开支。笔者去过的尼寺中,道孚、康定、炉霍的尼寺经济情况较差,全靠化缘和本寺的尼众家庭布施。这几个尼寺的活佛是一个人,在拉萨工作,三五年回来一次,带些钱回来改善寺院的条件。甘孜县城有两个尼寺,其中“扎卡寺”因过去就有“制药丸”的历史,现在也以制作治胃病的特效药“甘孜日布”而小有名气,有一定的固定收入。另一“兰扎寺”因活佛是从瑞士回归的,所以有些经济外援,尼寺有较大较华丽的佛殿经堂,寺内佛像、经书等也相对要多一些。一般来说,地处偏僻山区、交通不便、人口稀少地方的尼寺,经济状况比之交通方便、人口较多的地方的尼寺要差很多,而拉萨等城市里的尼寺,情况就更好得多。但总的说来,尼众寺院的经济情况、社会地位,均不及僧伽寺院(即扎巴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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