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主义与马克思主义:对中国共产党的独立审视态度(上)_自由主义论文

自由主义与马克思主义:对中国共产党的独立审视态度(上)_自由主义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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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学者认为,近两百年来的世界历史,不管是从政治、经济、社会还是从意识形态的角度来看,都集中表现为自由主义和社会主义这两大思潮的发展史。它们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呈现出不同的风貌,并蕴含着不同的价值取向,但这两大思想流派的基本主张“不仅不是截然对立,甚至可以有相互会通之处”(注:朱高正:《自由主义与社会主义的对立与互动》,《中国社会科学》1999年第6期。)。具体到中国来说,则是自由主义与马克思主义的关系问题。鉴于以往论者着重强调和挖掘二者矛盾的偏向,近年来,一些学者“循着历史发展的本来顺序”,在重新构建史实的过程中发现,自由主义与马克思主义的关系有着二重性:既有对立的一面,又有合作的一面(注:陆剑杰:《中国的自由主义和中国的马克思主义之关系的历史、现状与未来》,《哲学研究》1999年第11期。)。尤其是在20世纪20年代,自由主义者还曾表现出一定程度的“左倾”即社会主义倾向(注:参见桑兵《陈炯明事变前后的胡适与孙中山》(《近代史研究》2001年第3期);罗志田《胡适与社会主义的合离》(收入许纪霖编《二十世纪中国思想史论》,东方出版中心,2000年)、《西方的分裂:国际风云与五四前后中国思想的演变》(《中国社会科学》1999年第3期)。)。不过,对于二者疏离、对话、冲突和互动的过程,还需要分不同时期、从不同侧面进一步构建。本文拟从追溯二者的历史渊源及分析其特定的历史语境出发,以自由知识分子主持的《独立评论》上所刊文章为中心,来探讨30年代自由主义者是如何看待马克思主义和中国共产党的。

一 我们与你们:自由主义与马克思主义的分野

对于五四前后自由主义者和马克思主义者的关系,近年来学术界出现了一些新的研究成果(注:参见李良玉《关于五四时期“问题与主义之争”的历史考辨》(《南京大学学报》1993年第1期)、马以鑫《“问题与主义”之争的再评价》(《华东师范大学学报》1995年第4期)等论文。)。但是对于二者关系的演进变化,似乎仍嫌不够。下面主要通过对当时“文本”中“我们”与“你们”话语的解读,来观照一下自由主义和马克思主义的疏离过程。

胡适晚年曾说,“问题与主义”之争是他“与马克思主义者冲突的第一个回合”,“无论怎样,1920年1月以后,陈独秀是离开我们北京大学这个社团了”(注:胡适:《胡适口述自传》,唐德刚译注,安徽教育出版社,1999年,第219-225页。)。胡适说这话时的心态和语境都变化了,回头看过去的事情,好像很清晰。事实上,自由主义者与马克思主义者的关系,在相当时期内并不是截然分明的,而是呈现出一种若即若离、似分又合的胶着状态。

经历了“问题与主义之争”及《每周评论》被查事件后,1919年12月《新青年》同人发表了一个共同宣言,其中说:“我们理想的新时代新社会,是诚实的、进步的、积极的、自由的、平等的……我们虽不迷信政治万能,但承认政治是一种重要的公共生活……我们相信尊重自然科学实验哲学,破除迷信妄想,是我们现在社会进化的必要条件。”虽说这个宣言是由陈独秀起草的,但也明显地包含了胡适的思想。这是《新青年》同人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发表“全体社员的公同意见”。后来的自由主义者和马克思主义者都同属于这个《宣言》中的“我们”。不过,“我们”用这种“从来未曾完全发表”的“公同意见”的形式来昭示世人,也暗示着“我们”已经出现了重大分歧,事实上此举正是在思想上寻求重新聚合的一种努力(注:陈独秀:《本志宣言》,《新青年》第7卷第1号(1919年12月),第1-4页。)。

这种努力虽然没有改变各自思想的趋向,但是在其后一段时间内,对“我们”之间的关系似乎是有一定成效的。比如,陈独秀把《新青年》编辑部移到上海后,一再向胡适等人“约稿”、“催稿”,直到1920年12月还提出,《新青年》的内容“以后仍以趋重哲学文学为是”(注:参见陈独秀致胡适、周作人等人的信(收入水如编《陈独秀书信集》,新华出版社,1987年,第250-305页)。)。就李大钊来说,则没有再对胡适强调的“研究问题”进行反驳,并于1920年8月1日同胡适等人联名发表了《争自由的宣言》(注:这一宣言虽由胡适领衔发表,却是由李大钊等人起草的,参见胡颂平编著《胡适之先生年谱长编初稿》(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90年校订版)第411页。),声明:“我们本来不愿意谈实际的政治,但实际的政治,却没有一时一刻不来妨害我们……我们现在认定,有几种基本的最小限度的自由,是人民和社会生存的命脉”(注:李大钊研究会编《李大钊文集》,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372页。)。在对“实际的政治”、“争自由”的问题上,“我们”还是统一的、整体的。1921年初,胡适在给陈独秀的信中说:“你难道不知他们办学社是在《世界丛书》之后,他们改造《改造》是有意的?他们拉出他们的领袖来‘讲学’——讲中国哲学史——是专对我们的?”(注:胡适:《致陈独秀(稿)》,约1921年初,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中华民国史组编《胡适来往书信选》上册,中华书局,1979年,第119页。)这里,胡适明确地把梁启超等《改造》同人划作“他们”,而把陈独秀等《新青年》同人划为“我们”。这表明相对于其他思想派别,“我们”还是一致的。

周策纵曾说,“紧接着‘五四事件’后的那几个月里,在新知识分子之间兴起的联合精神只是表面性的”(注:周策纵:《五四运动史》,岳麓书社,2001年,第316页。)。如果把他说的时间再延长一些,大致可信。在《新青年》同人努力维持“我们”的同时,“我们”中两种不同的取向却越来越凸显,到1920年底,几乎已经到了彼此都难以包容的地步。胡适在致陈独秀的信中说,《新青年》“色彩过于鲜明”,“北京同人抹淡的功夫决赶不上上海同人染浓的手段之神速……若要《新青年》‘改变内容’,非恢复我们‘不谈政治’的戒约不能做到。”(注:胡适:《答陈独秀》,1920年12月,水如编《陈独秀书信集》,第294页。)作为“我们”的《新青年》同人这时分出了“北京同人”和“上海同人”,“我们”的继续存在看起来非“恢复”而“不能做到”了。

1921年2月,陈独秀致信胡适,明确提出不再坚持《新青年》同人的“一致”,表示:“你们另外办一个报,我十分赞成,因为中国好报太少,你们做出来的东西总不差,但我却没有工夫帮助文章。而且在北京出版,我也不宜作文章。”至此原来的“我们”中就分出了“你们”,标志着《新青年》同人正式宣告解体。“我们”与“你们”之间似乎还故意避免“同道”。陈独秀对于“你们”在北京要办的新报,明确地表示“不宜作文章”,同时他也料到北京同人对于移粤出版的《新青年》,也“无人肯做文章了”(注:陈独秀:《致胡适》,1921年2月15日,水如编《陈独秀书信集》,第309页。)。但是,如果说自由主义者与马克思主义者从此走向对立,就言重了。其实此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两者似乎仍维持着为同一个目标而采取不同方法努力的朋友关系,“我们”中往往有“你们”,而“你们”中也常常有“我们”。

1921年6月,李大钊在给胡适的信中说:“感谢杜威先生指示我们的厚意,我们自然应该把教育比个人看得更重,不过政府并没有正式向我们表示他愿和解的意思,而且正在那里制造加害我们代表的材料。”(注:李大钊:《致胡适》,约1921年6月中旬,《李大钊文集》,第301页。)这里,在对于杜威的“指示”和反对政府的“加害”问题上,已成为典型的马克思主义者的李大钊,仍然与作为自由主义者的胡适同称“我们”。不仅如此,1922年他们还联合其他人,共同发表了一个政治宣言即《我们的政治主张》,宣言说,“我们以为国内的优秀分子”,无论其“理想中的政治组织是什么,现在都应该平心降格的公认‘好政府’一个目标”(注:胡适等:《我们的政治主张》,《努力周报》第2期(1922年5月14日)。)。这个宣言是由胡适起草的,据说,“半夜脱稿时首先打电话与李大钊商议邀人开会”(注:转引自桑兵《陈炯明事变前后的胡适与孙中山》(《近代史研究》2001年第3期)。),可见这期间两人的关系还相当亲近。虽然对于李大钊来说可能有碍于情面或实施策略的因素,但是双方在大目标上的某种一致也确实存在的,即使对所采取的方法,也并不是完全没有“我们”的空间。或者至少可说明,当时个别的马克思主义者,并未完全放弃“和平的努力”。

然而,这种情况,却为正在走向组织化和旗帜日益鲜明的大部分马克思主义者所反对。不久,李大钊即因中共中央的决议而退出“好政府主义”的活动。1922年6月,中共在发表的第一次对于时局的主张中,还专门批驳了“我们的政治主张”,称:“你们这种妥协的和平主义,小资产阶级的和平主义,正都是‘努力’、‘奋斗’、‘向恶势力作战’的障碍物……和平自然是我们所不排斥的,但是虚伪的妥协和平,愈求和平而愈不和平的伪和平,乃是我们所应该排斥的”(注:《中国共产党对于时局的主张》,1922年6月15日,中共中央档案馆编《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2年,第33-46页。)。这里的“你们”与“我们”最能体现马克思主义者与自由主义者的分野,至此两种不同的道路就公开出现在世人面前。需要说明的是,在二者的分野过程中,马克思主义者往往更具有批判性,从“虚伪”、“障碍物”、“排斥”等用词上也可看出来。其实,这里把自由主义者称为“小资产阶级”还相当客气。中国共产党旅欧总支部,则指斥“胡适等知识阶级的人”,“是资本阶级的附庸”(注:《胡适等之政治主张与我们》,《少年》第2号(1922年9月),第11-13页。)。

相对来说,自由主义者更注重“求同”,胡适在回应中共的批评时说:“我们只要指出这十一条并无和我们的政治主张绝对不相容的地方……我们并不菲薄你们的理想的主张,你们也不必菲薄我们的最低限度的主张。如果我们的最低限度做不到时,你们的理想主张也决不能实现”(注:胡适:《这一周》,《努力周报》第10期(1922年7月9日)。)。这似乎要约定“你们”和“我们”互不干涉地去共同“努力”。然而,马克思主义者对这种“约定”却明确地不予认同,表示:“我们却很菲薄你们的最低限度的主张,而尤其信依着你们最不努力的方法,你们最低限度是永远做不到的。至我们的主张,只有用政治争斗的革命手段才能达实现,我们殊不愿上你们无革命精神的大当。”(注:周恩来:《评胡适的“努力”》,《少年》第6号(1922年12月),第15-19页。)这里的“我们”与“你们”也最能体现双方态度的差异。

罗志田认为,中共在《二大宣言》中表示“愿意和资产阶级的民主主义革命运动联合起来,做一个‘民主主义的联合战线’”,即是对胡适“约定”的“正面回应”(注:参见罗志田《再造文明之梦——胡适传》(四川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330页。)。这一说法似有待进一步证实。就当时的语境来看,中共由于工人运动的受挫,旨在联合革命的“斗争势力”,因此所谓“民主主义的联合战线”主要是针对国民党而言的,而对于“和平努力”的胡适等“知识阶级”,中共似乎并不怎么看重。倒是胡适对《二大宣言》有“正面的回应”,他在《国际的中国》一文中开篇就说:“中国共产党近来发出一个宣言,大意是说他们现在愿意和资产阶级的民主主义革命运动联合起来,做一个‘民主主义的联合战线’,这件事不可不算是一件可喜的事。”同一篇文章里,他还明确地称中国共产党为“我们的朋友”,并“赞成”《向导》周报“标出”的“两个大目标”(注:胡适:《国际的中国》,《努力周报》第22期(1922年10月)。)。

这种彼此态度的不对等,大概是由于二者的哲学基础不同造成的。陈独秀所代表的“我们”,相信唯物史观为“完全的真理”(注:陈独秀:《〈科学与人生观〉序》,欧阳哲生编《胡适文集》(3),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172页。),坚持“必以吾辈所主张为绝对之是”(注:转引自欧阳哲生《胡适与陈独秀思想之比较研究》上篇(《中国文化研究》1995年第4期)。)。因此,在对自由主义者的态度上,更倾向于让对方接受自己的观点,旨在说服。陈独秀就曾说过这样的话:“适之服与不服?”(注:陈独秀:《答适之》,欧阳哲生编《胡适文集》(3),第175页。);如果说服不了,或进行排斥,或在策略上进行联合,但在信念上是没有对方余地的。而胡适所代表的“我们”,从实验哲学的信念出发,却承认唯物史观包含“部分真理”,并坚持“各行其是,各司其事”;“分工并进,殊途同归”(注:胡适:《关于〈我们的政治主张〉的讨论》,《努力周报》第4期(1922年5月28日)。)。所以,在对马克思主义者的态度上,更倾向于让对方多一份容忍,旨在寻求谅解。

不仅如此,自由主义者并不是绝对的反对革命。1921年10月,胡适作了一首《双十节的鬼歌》,其中竟有这样的词句:“大家合起来,赶掉这群狼,推翻这鸟政府;起一个新革命,造一个好政府”(注:胡适:《双十节的鬼歌》,《晨报》1921年10月10日。)。到1922年,他所要造的“好政府”,虽然还是靠和平努力,但他也说:“可改良的,不妨先从改良下手,一点一滴的改良他。太坏了不能改良的,或是恶势力偏不容纳这种一点一滴的改良的,那就有取革命手段的必要了。”(注:欧阳哲生编《胡适文集》(3),第334页。)这说明胡适潜意识里也存有一种“激进”,当“恶势力太坏”或和平努力绝望时,他即使不亲自去参加革命,大概也会对革命寄予几分期望。

弄清了胡适的实验哲学及对革命的态度,还可理解在1922年出现的这样一种关系:“胡适论政,一定程度上受到中国共产党人的影响。可以说,陈炯明事变前后,胡适与苏俄和中共走得相当近……胡适踏足政坛,虽以《努力》为根据,真正涉及时政大事,似乎更加喜欢与李大钊交换意见”(注:桑兵:《陈炯明事变前后的胡适与孙中山》,第86页。)。这里还提示了一个私人关系问题,个人交往对于信念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可能不会有什么政见上的影响,但是对于“温情主义极重”的胡适,很难说不会有影响。从另一方面看,尽管中共在主要致力的现实政治斗争方面,没有把胡适一派划在联合范围之内,但是在思想斗争领域,还是比较看重胡适的作用的。

1923年7月,陈独秀在《前锋》上撰文,说胡适是真正了解近代资产阶级思想文化的人,认为唯物史观派和实验主义派,“在扫荡封建宗法思想的革命战线上,实有联合之必要”,因而提议建立“思想革命上的联合战线”(注:陈独秀:《思想革命上的联合战线》,《寸铁(六)》,《前锋》第1期(1923年7月),第67页。)。对于这一主张,邓中夏曾在《中国青年》上发表文章予以响应,他称胡适等实验主义派为“进步的思想家”、“气味相投趋向相近的生力军”,并说:“我们相信的‘唯物史观’和胡适之先生所信的‘实验主义’结成联合阵线,在现在中国这乌烟瘴气的思想界中不特是必要,而且是应该”。但是,“思想战线的联合”并没有像联合国民党那样,成为整个党的决定。查阅“六大”以前的中共决议及宣言,根本找不到“思想上联合战线”的内容。似乎在个人主张方面也并不是很普遍,难怪邓中夏慨叹,自从陈独秀先生提出“思想革命上的联合战线”之后,许多人“未加以注意,于是乎陈先生这句口号也仿佛像‘耳边风’轻轻地过去了”(注:邓中夏:《思想界的联合战线问题》,《中国青年》第15期(1924年1月),第6-10页。)。这大概是由于在思想领域,旧势力已成了“死老虎”,“早已没有摧残异己的能力了”(注:胡适:《致陈独秀(稿)》,约1925年12月,耿云志、欧阳哲生编《胡适书信集》上册,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第367页。),因而也就不怎么需要联合起来去“斗争”。

由此,如果说当时马克思主义者对自由主义者的批判要大于联合,大致是不错的。即使从马克思主义者行文的措辞上,也可以看出这一点:凡是提到“联合”的时候,都“欲言又止”、有所保留或预设种种前提;而凡是在批判的时候则洋洋洒洒、气势汹涌。如果说陈独秀因私人关系,对胡适还比较客气,仅是就事论事,其他人则不畏忌惮,淋漓批评之余,还往往给胡适抹上一种特别色彩。蔡和森指责胡适等“一班与群众隔离的政论家”,“不谋勾结或利用旧势力便想求助于外国帝国主义者”(注:蔡和森:《武力统一与联省自治》,《向导汇刊》第1集,向导周报社,1924年,第13-16页。)。恽代英认为,至今尚有人把美国看做“中国唯一之友邦”,系因胡适等人为美帝国主义“说辞”(注:恽代英:《反对帝国主义的文化侵略》,《广东青年》第4期(1926年6月30日)。)。邓中夏在谈到《努力周报》时,说它“公然与美国花了三千万银子雇派的许多牧师、记者、侦探、顾问等向我们所做的亲美宣传一鼻孔出气……其所造罪恶并不在梁启超、章行严之下”(注:邓中夏:《努力周报的功罪》,《中国青年》第3期(1923年11月),第6-7页。)。前文提到,胡适曾把梁启超等人划做“他们”,而称马克思主义者为“我们”。在这里,邓中夏则把胡适从“我们”中推出去,和梁启超同划为“他们”了。

在这样一种情况下,如果说胡适仍一味地“求同”,却也不符合他的性格。况且,胡适的实验哲学应用在政治上,主张一点一滴地改造,“不承认根本的解决”。而当“根本改造”日益成为风气的时候,自然地就会对他形成一种压力。正如他自己所说的:“我现在出来谈政治,虽是国内的腐败政治激出来的,其实大部分是这几年的‘高谈主义而不研究问题’的‘新舆论界’把我激出来的。”(注:胡适:《我的歧路》,《努力周报》第7期(1922年6月18日)。)在“问题与主义之争”中,虽然他主要针对的不是马克思主义,但是马克思主义显然也在批评之内。后来在联省自治、蔡元培辞职及“科学与人生观”等问题上,他都和陈独秀等人有过激烈的争论(注:参见欧阳哲生《胡适与陈独秀思想之比较研究》下篇(《中国文化研究》1996年第1期)。)。

在这种争论的过程中,胡适所开辟的自由主义的一套社会发言模式及行为规范,愈来愈鲜明,他逐渐有意地避免与马克思主义者同道,甚至“忍不住”地去与之对阵。1924年9月,胡适在致《晨报副刊》的信中说:“从思想方面看来,一边是复古的混沌思想,一边是颂扬拳匪的混沌思想,都有彻底批评的必要。今日拳匪的鬼运大亨通:六年前作‘克林德碑’那篇痛骂拳匪的大文的作者,现在也大出力颂扬拳匪了!这种现象使我感觉《努力》真有急急出版的必要。”(注:胡适:《〈努力〉的问题》,《晨报副刊》1924年9月12日。)尽管胡适把复古的思想和陈独秀的思想同看做“混沌思想”,但是可以看出,他急于要创造自己的“言论阵地”,去“彻底批评”的主要还是后者。一方面,这是由于胡适与马克思主义者所选择的社会改造道路不同;另一方面,由于在思想领域,纯粹的复古思想已失去市场,那么在“进步思想界”,就产生了一个争夺“思想权势”的问题。

这种社会解决方案的论争和思想权势的争夺,使自由主义者与马克思主义者的关系越来越疏远。胡适的“左倾”,在走到一定程度后开始回转,并且有意在“复古思想”和“新舆论界”之间,塑造不同的社会角色,开拓不同的言论空间。而马克思主义者随着形势的复杂和现实斗争的加剧,对“敌”和“友”的问题愈来愈敏感,“友”的范围愈来愈收缩,最后干脆树起了非“左”即“右”、“赤”与“反赤”的观念。无论如何,1925年以后,“我们”与“你们”之间那种既争论又合作的朋友式关系结束了,原来那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状态也不复存在了。自由知识分子和革命家的社会角色分野,也渐渐变得界限分明了。

1925年12月,胡适有一封写给陈独秀的信,从中可以清楚地看出当时他对马克思主义者的态度。他在谈了对自由的理解后说:“我也知道你们主张一阶级专制的人已不信仰‘自由’这个字了……我们两个老朋友,政治主张上尽管不同,事业上尽管不同,所以仍不失其为老朋友者,正因为你我脑子背后多少总还同有一点容忍异己的态度……如果连这一点最低限度的相同点都扫除了,我们不但不能做朋友,简直要做仇敌了。”(注:胡适:《致陈独秀(稿)》,约1925年12月,耿云志、欧阳哲生编《胡适书信集》上册,第367页。)政见的分歧,竟使向来以优容著称的胡适提出连朋友也无法做了,说明自由主义者与马克思主义者要彻底地分道扬镳了。不过,这封信并未发出,胡适似乎仍抱有一丝希望。

就马克思主义者对自由主义者的态度来看,则更为鲜明和对立。1926年9月,陈独秀在《向导》上发表的文章认为,当时的国内形势是“有主义、有社会目的之战争”,即“赤与反赤”、“半封建势力与民主势力”之战争。由此他把当时的社会势力分成“两大营寨”:半封建派(反赤的)、民主派(赤的)。他明确地把自由主义者划在了半封建派一方,并认为“两派的营寨旗帜都很鲜明,其争斗亦日趋剧烈,很少有中立之余地”(注:陈独秀:《我们现在为什么争斗?》,《向导汇刊》第4集,向导周报社,1926年,第1752-1754页。)。这样,自由主义者也就成了马克思主义者的斗争对象之一。

虽然这时胡适刚刚在苏联会见了“中国共产党的朋友”,由于对苏联的好感,一时似乎又对“少年人”颇抱同情(注:胡适:《致张慰慈》,约1926年7月底,耿云志、欧阳哲生编《胡适书信集》上册,第380-381页。)。但是,在他历经美国后,这种本来就较勉强的“同情”便很快消失了。他责怪“许多朋友只高谈主义,不肯看看事实”。“拿一个‘赤’字抹杀新运动,那是张作霖、吴佩孚的把戏。然而拿一个‘资本主义’来抹杀一切现代国家,这种眼光究竟比张作霖、吴佩孚高明多少?”(注:胡适:《漫游的感想》,《现代评论》第6卷第141期(1927年8月),第13页。)有意思的是,这时自由主义者和马克思主义者都把对方与“军阀”或“半封建势力”相提并论。

到1929年,胡适代表自由主义者明确地宣告了“我们走那条路”。既与国民党进行了分别,又与共产党进行了区分。他不承认在中国有所谓的“封建阶级”或“资产阶级”,反对武力革命,主张“和平的人功促进”,提倡“自觉的不断的改革”(注:胡适:《我们走那条路》,《新月》第2卷第10号(1929年12月),第1-16页。)。这里的“我们”再也没有马克思主义者的影子,而代表着一个新的群体的聚合,并且有意把国民党和共产党都看做“他们”而与之划清界限。稍后,他在《介绍我自己的思想》中说,“从前陈独秀先生曾说实验主义和辩证法的唯物史观是近代两个最重要的思想方法,他希望这两种方法能合作一条联合战线。这个希望是错误的。”他强调这两种方法是“根本不相容”的(注:胡适:《介绍我自己的思想》,欧阳哲生编《胡适文集》(5),第508页。)。由此来看,在中共把自由主义者定为“革命对象”的同时,后者也自觉地选择了与马克思主义者“根本不相容”的道路。即使从外部观感上,二者也被认为是分道扬镳了。1929年,梁漱溟分析青年对国民党失望后的选择时说,他们是跟着胡适之先生走呢,还是跟着共产党走?(注:梁漱溟:《主编本刊之自白》,《村治》第1卷第1期(1930年6月),第21-22页。)显然,自由主义和马克思主义在当时已是两条截然分明的道路。

胡适的这两篇文章,似乎既是对自己及其他自由主义者在20年代“参与政治”的总结,又是对他们以后“努力”方向的规范和声明。原来不明晰的事情现在明晰了,原来不确定的道路现在确定了。“我们”似乎要以一种新的与众不同的面目出现在世人面前。然而,这只是“某时某地”的设想,实际的“行”可能远非这样简单。胡适曾批评没有信念的人说:“人家叫我们向左走,我们便撑着旗,喊着向左走;人家叫我们向右走,我们也便撑着旗,喊着向右走。”(注:胡适:《我们走那条路》,《新月》第2卷第10号(1929年12月),第1-16页。)如果这里的“人家”是一种现实力量,那么胡适等自由主义者可以完全不听“人家”的召唤,但是如果这里的“人家”变成一种社会风气和思想环境,那么他们是否完全不受此影响呢?

二 世风与语境:30年代中国的学习目标和榜样

进入近世以后,向“外国”学习,成了中国社会发展中愈来愈凸显的时代课题。开始学习的目标,主要是以近代“资本主义”为中心内容的西洋文明,西方主要发达国家都曾一度成为中国学习的榜样。然而,一战的发生与巴黎和会的协议,使人们原来以西方资本主义模式来救国强国的理想破灭了,中国人的思想趋向自此发生了迅速的扭转,资本主义在中国逐渐成了一个带贬义色彩的名词。

罗志田曾在多篇论文中提及,在20世纪20年代,一些并不那么“进步”的思想界人物如梁启超、梁漱溟、张君劢、周作人等,都同样表现了对资本主义的厌弃。那么此后经历了1929-1933年的世界经济大恐慌和苏联第一个“五年计划”的“成功”,一些自由知识分子对资本主义则更不抱任何希望了。与丁文江讨论“中国出路”的季廉指出,“现在资本主义早已踏上没落的阶段”,“为立国久远计,我们不应拾资本主义的唾余”(注:季廉:《宪政能救中国?》,《国闻周报》第9卷第18期(1932年5月),第1-3页。)。在回答“中国往何处去”的问题时,《申报月刊》的一位作者说,“一般明了资本主义罪恶的人”,“一定是不主张中国进入资本主义的”(注:孙静生:《产业革命与中国》,《申报月刊》第2卷第7号(1933年7月),第20页。)。一个为胡适所欣赏的《独立评论》投稿者申寿生,把当时资本主义的“落魄”说得更为形象,“只要看现在那些资本主义者,在明地里,不敢直表白其意向的那种狼狈相,就可明白一时代的主干思潮,一时代的要求,其力量之伟大了”(注:申寿生:《试谈专制问题》,《独立评论》第86号(1934年1月),第8页。)。

与资本主义名声扫地相对照的,是社会主义威望的激增。社会主义的流行源于五四时期。当时,中国思想界出现了两种危机,一是在新文化运动中,向来为士人安身立命的儒家思想体系崩溃了,人们失去了传统的精神支柱;二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所向往的西方文明也“破产了”,人们又失去了刚刚寻到的精神寄托。这两种精神危机的出现就为社会主义的风行准备了土壤。五四以后,中国思想界出现了“社会主义各派学说的流行”(注:陈端志:《五四运动之史的评价》,生活书店,1936年,第368页。)。在它们的演进过程中,即使曾被认为“反动”的思想家也承认,“马克思主义日益成为巨大的潮流”(注:胡秋原:《一百三十年来中国思想史纲》,(台北)学术出版社,1983年,第43页。)。特别是到了30年代,这一潮流已变得相当普遍和深入。从30年代初的中国社会史论战来看,无论是论战的哪一方,所使用的话语和方法都是马克思主义的(注:参见伍启元《中国新文化运动概观》(现代书局,1934年)第127-172页。)。难怪有人说:“现在的人一开口便说什么资本阶级,无产阶级等等名词;并且时常用这些名词去解释中国原来的社会。”(注:王造时:《中国社会原来如此》,《新月》第3卷第5、6期合刊(1930年8月),第25-30页。)这表明到“三十年代,马克思主义已为一般知识界之主潮”(注:胡秋原:《一百三十年来中国思想史纲》,第127页。)。即使那些反对马克思的人,也不能不受其影响。张东荪指出:“我看见好些人都是反对马克思的,但他们的思想却都落在马克思的窠臼中。马克思的可怕不在其主张而在其范畴。人们于无意中不期然而然把这些范畴套在自己的思想,于是便好像孙行者永久跳不出如来佛的掌心了。”(注:张东荪:《阶级问题》,《再生》第1卷第4期(1932年8月),第1-19页。)

至于30年代的“一般青年学生”,更是“并非少数的喜读马克思”(注:希声:《识了字干吗》,《独立评论》第41号(1933年3月),第15-16页。)。不仅是大学生,即使中学生谈起马克思主义也能头头是道。陶希圣在山西这样一个内地省旅行后写道:“有一次,我到一个中学去讲了一回。随后几位很努力研究政治社会尤其是文学的十五六七的学生来谈话。他们提出的问题有:1.中国革命应当由那一个阶级领导?2.民族资产阶级是革命的还是反革命的?”(注:陶希圣:《太原见闻记》,《独立评论》第73号(1933年10月),第16-17页。)青年学生对马克思主义的喜好之普遍与深入由此可见一斑。难怪有人慨叹:“吾国今日青年学子似已尽在若辈掌中教育陶铸。”(注:揆予:《现代政治思想与中国政治》,《大公报》(天津)1932年3月28日。)

徐谦曾对蔡元培说:“我本来不想左倾。不过到了演说台上,偶然说了两句左倾的话,就有许多人拍掌。我不知不觉的就说得更左倾一点,台下拍掌的更多更热烈了。他们越热烈的拍掌,我就越说越左了”(注:转引自胡适《福建的大变局》(《独立评论》第79号,1933年12月,第3页)。)。“左倾”之世风,竟使一位清末翰林出身的国民党大员也不得不跟着跑,表明30年代中国人的社会主义热情确已达到令人难以想像的地步。此外,这也在某种程度上解释了为什么当时中共中央的“左倾”错误那么严重,中国共产党却总是能够不断地扩大力量,不断地获得发展。

对于这种思想趋向的剧变,一直自认为处于“进步思想界”的胡适,有着更为深刻的体察。他说维新变法时期,中国人对于西洋文明的认识并没有“多大的疑义”,“那时代的中国智识界的理想的西洋文明,只是所谓维多利亚时代的西欧文明:精神是爱自由的个人主义,生产方法是私人资本主义……欧战以后,苏俄的共产党革命震动了全世界人的视听;最近十年中苏俄建设的成绩更引起了全世界人的注意。于是马克思列宁一派的思想就成了世间最新鲜动人的思潮,其结果就成了‘一切价值的重新估定’:个人主义的光芒远不如社会主义的光耀动人了;个人财产神圣的理论远不如共产及计划经济的时髦了……不上十五年,中国青年人的议论就几乎全倾向于抹杀一九一七年以前的西洋文明了……无论如何,中国人经过了这十五年的思想上的大变化,文化评判上的大翻案,再也不会回到新民丛报时代那样无疑义的歌颂维多利亚时代的西洋文明了”(注:胡适:《建国问题引论》,《独立评论》第77号(1933年11月),第3-4页。)。虽然胡适仍然有点怀恋“维多利亚时代的西洋文明”,但他已深感无力于时代的潮流了。其实在30年代,他自己仍对社会主义抱一份热情。胡适晚年回忆说,“当时,一班知识分子总以为社会主义这个潮流当然是将来的一个趋势”。所谓“一班知识分子”自然也包括他自己在内。从他说这话时的“当众忏悔”也表明确是如此(注:胡适:《从〈到奴役之路〉说起》,欧阳哲生编《胡适文集》(12),第834页。)。

伴随着学习目标的变化,中国人的学习榜样也发生了转移。“五四以后新起的一个潮流,就是俄化运动。”1919年到1920年间,“列宁的声望已经很高了”(注:胡秋原:《一百三十年来中国思想史纲》,第43-60页。)。到1923年12月,“北大进行民意测验,投票选举世界第一伟人,497票中列宁独得227票居第一,威尔逊则得51票居第二。”故吴宓叹到,几千年来孔夫子在中国人心中的神圣地位,“已让位于马克思和列宁”了(注:转引自罗志田《胡适与社会主义的合离》第88页。)。这正是中国人的学习榜样由美转俄的象征。

进入30年代以后,由于苏联“一五计划”的提前完成,学习苏俄,更成了当时中国人的普遍呼声。“眼看人家的国家好,自己的这么糟,真叫人眼红。那么要好当然只有学人家了”(注:申寿生:《新旧交替时代的游移性》,《独立评论》第96号(1934年4月),第14页。)。这是中国人心态的一种最形象的表达。即使向来凡事都重学理根据的胡适也同意这似乎太简单的道理,“我们从落伍的国家要赶上人家,非但要努力,真还要拼命。苏俄的建设工作便是拼命赶的榜样”(注:胡适:《独立评论的一周年》,《独立评论》第51号(1933年5月),第4页。)。台湾学者张忠栋认为,1926年胡适“自莫斯科西行,经过西欧再到美国,扫除了他一度对苏俄感到的兴奋刺激”(注:张忠栋:《胡适五论》,(台北)允晨文化事业公司,1987年,第37页。)。然而,到30年代,苏俄取得的“新成就”,又重新燃起了他对苏俄的热情。他把苏俄看做与美国同样先进,但取径却不同的国家。

曾受过鲁迅严厉批判的陈西滢,这时对苏俄也颇有兴趣。1934年,他在武汉大学的一次演讲就是专门介绍“苏俄的青年”,他称“苏俄是近二十年变化最多的国家”,说他们的青年“是苏俄的新贵族”,“在物质方面,他们享受许多优先权,在精神方面,他们自命为新国家的柱石……他们头脑里没有饭碗问题,他们进学校是学某种技能,而且常常是某一个工厂或某一种职业为了某种需要而送他们进学校的”(注:陈西滢:《苏俄的青年》,《独立评论》第129号(1934年12月),第2-4页。)。这样一种赞赏所形成的语境,怎能使青年不对苏俄产生向往呢?向往之余,为中国进行“共产革命”而奋斗就成为自然而然的事。30年代的青年之所以源源不断地去参加共产党,决不仅仅是共产党的宣传而已,亦与当时的整个世风有关。

对苏俄的赞赏和推崇,目的还是为了中国人自己的学习。在世界经济危机的背景下,当时苏俄最吸引中国人的还是其“五年计划”,“国人皆已注意苏俄五年计划”(注:《苏联十五周年》,《大公报》(天津)(1932年11月),收入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三编第五辑·论评选辑》,(台北)文海出版社,1974年,第1358页。),“我们以为这个计划的经济之实施在经验上与方法上是人类最可宝贵的一件事”(注:“再生”记者:《我们所要说的话》,《再生》创刊号(1932年5月),第2-3页。)。正是由于“苏俄实行五年计划以来,成效斐然”(注:守愚:《统制经济与全国经济委员会》,《独立评论》第70号(1933年10月),第7-8页。),“中国的经济计划也是风起云涌”(注:翁文灏:《经济建设与技术合作》,《独立评论》第63号(1933年8月),第9页。)。学习苏俄,走计划建设的道路,这几乎成了时人的共知。这种急于学习的心态,从人们对中俄复交的态度上也可看出来:“中俄复交的消息一传出来,全国的报纸,不分党派和背景,均一致赞扬政府此举之得时得法……我们不可因为怕共产革命,怕日本宣传我们要行共产就不利用复交以后的机会到俄国去考察,去学习所可学习者。”(注:蒋廷黻:《中俄复交》,《独立评论》第32号(1932年12月),第6-8页。)

需要说明的是,当时大部分自由知识分子,把学习苏俄的希望仍寄托在国民党身上,但是,当国民党不能实现他们的希望,而共产党按苏联群众运动的手段,解决了他们所希望解决的社会问题时,就会很自然地使他们对共产党产生某种程度的同情,至少是认同于共产党的某些社会目标或某些社会效果。况且,他们中一些人基于对社会现实的厌恶,还真的渴望中国发生像苏俄那样的革命。与胡适关系密切的陈衡哲曾说:“苏俄现在最期望的,乃是在世界各国创造一个‘紧急的革命形势’,而在世界各国中,中国乃是创造这个形势条件最完备的国家!”(注:陈衡哲:《掀天动地的革命》,《独立评论》第2号(1932年5月),第20页。)徐炳昶(旭生)也说,“中国现在的社会环境”,“和俄国革命以前的情势,确异常相像”(注:徐旭生:《中国革命与欧洲革命》,《独立评论》第87号(1934年1月),第10页。)。在这种舆论所形成的思想环境中,即使再怎么说共产革命不适合中国国情,也很难使青年不对共产革命产生向往并跃跃欲试!即使论说者自己不去参加共产党,也难以说服那富于理想的青年不去“赴汤蹈火”!何况丁文江这样的人物还声明:“假如我今年是二十岁,我也要做共产党。”(注:丁文江:《中国政治的出路》,《独立评论》第11号(1932年7月),第5页。)

30年代,社会主义潮流的深入,及苏俄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之提升,还突出地表现在人们观察社会问题的方法、角度和重心发生了变化。即使一向被认为脱离下层人民的一些自由知识分子,这时也把关注的焦点投向了劳动阶级和农村。那么在农村和劳动阶级身上,他们看到了什么呢?

在当时一般人的眼里,“乡下是暗无天日的活地狱,是纯粹的中古社会,到处人吃人,一个剥削一个,一个压迫一个……世人压迫与被压迫的两极端,都是在乡下。世上最可怜的莫过于乡下的弱者,最凶恶的莫过于乡下的强者”(注:董时进:《乡下目前最需要什么样的教育》,《独立评论》第47号(1933年4月),第17-19页。)。无论沿海还是内地都是如此。有论者说:“沿江海的省份,近城的农村,农民的收入,年年缩减,生活年年困苦。内地的省份,僻远的乡村,农民不但有田而不肯耕耘,或耕耘而不敢收获,连房舍都卖掉……数十户的村落,或至人烟绝灭。数百户的农村,或只余十数……目今农民的忍耐性,已迫近最终点,将有爆发之虞。”(注:守愚:《复兴农村与农民负担》,《独立评论》第66号(1933年9月),第4-5页。)

1933-1935年,《独立评论》上刊登了一批反映全国各地农村痛苦及危机的文章。其中,农村破产“已经成了普遍的呼声”(注:关玉润:《农村经济一夕谈》,《独立评论》第132号(1934年12月),第11页。);社会学家吴景超也承认,“农村破产,在中国已经成为有目共睹的事实”(注:吴景超:《发展都市以救济农村》,《大公报》(天津)1934年9月9日。)。可见,当中国共产党以土地革命来解决农村问题的时候,一些自由知识分子也把关注的焦点转向了农村,并且得出了几乎与共产党相同的结论。毛泽东曾说,“国家的赋税加重,地主的租息加重和战祸的日广一日,造成了普遍于全国的灾荒和匪祸”,使得广大的农民“走上求生不得的道路”(注:毛泽东:《毛泽东选集》,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卷,第101页。);“中国的广大人民,尤其是农民,日益贫困化以至大批地破产”(注: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2卷,第630页。)。一些自由知识分子和中国共产党对农村问题的认知竟是如此一致,这一前人较少注意到的事实很值得玩味。这种认知上的一致,不可能不影响自由知识分子对当时主要在农村进行革命的中国共产党的态度。

由此看来,农村破产的现实是30年代中国思想界的另一大语境,在这种语境下“恨富怜贫”就成为时代的潮流。1933年清华大学入学考试的国文试卷,很能说明这一潮流的普遍和深入程度:“本年清华大学入学试验,平沪两处参加的共二千二百多人……这回的题目是《苦热》、《晓行》、《灯》、《路》、《夜》,考生只要选作一个,文言白话均可。但作文言的很少。五题中选《苦热》的似乎最多,其次是《夜》,又次是《晓行》;选《灯》、《路》的最少。”这表明当时的青少年对于现实的主要观感是苦热和黑暗,而很少人能看到光明与出路。朱自清在判完试卷以后感到,“恨富怜穷的思想,是这回南北试卷里的普遍思想。”一考生注解说,“读诸杂志上谓时代渐趋于普罗文学,生遂追时代潮流”。朱自清评论说:“‘时代潮流’这一句话,我想可以说明这回卷子里大部分恨富怜穷的思想。我们知道这是近年来最流行的思想,‘诸杂志’确是多说的这个。青年人谁不怕落伍?怕便非‘追’不可。”(注:朱自清:《高中毕业生国文程度一斑》,《独立评论》第65号(1933年8月),第9-10页。)作为生长在当时中国两个最繁华城市的中学生,竟也有这样的思想;或者本没有这样的思想,却因害怕落伍而不得不追随这种思想,这足以说明一个时代的“主干思潮”的魅力了。

何止是青年?即使已“迈入老朽”的一些自由知识分子,也不能不受这种潮流的影响,进而产生一种激进的心态。蒋廷黻说,“中国的根本问题是乡村问题……中国乡村所需要的不是小改革,是大革命……我们不换乡村的统治阶级能执行乡村改革么?”(注:蒋廷黻:《跋燕先生的论文》,《独立评论》第74号(1933年10月),第8-11页。)更有甚者,则直接鼓吹“彻底的革命”,称“中国何曾有过一场真正彻底的革命!……要建设新的,就要把旧的打破;要保留旧的,新的便不能建设”(注:翟象谦:《建设问题》,《独立评论》第98号(1934年4月),第9-11页。)。可见,30年代,新旧不能并立仍存于一般“士人”的头脑中。需要说明的是,自由知识分子所谓的这种“革命”或“破旧立新”,与中国共产党的“革命”实有很大的不同,但是他们在急于改变现实的心态上和取径上却是一致的。这种“一致”自然也不能不影响到他们对中国共产党的态度。

如果说20年代,相对于资本主义,各种社会主义学说成为中国思想界的主流;那么30年代,相对于各种社会主义学说,马克思主义则成为中国社会的“主干思潮”;如果说20年代,不少人对“以俄为师”还充满些许疑惑,那么到30年代,学习苏俄则成了中国社会各界普遍的观念。在一般人眼里,社会主义是那样地富有引力,苏俄是那样地令人惊羡,然而反观中国,却到处是不尽如人意,尤其在农村,农民破产已成为社会中一般人的共知。这种理想与现实的反差,使社会中相当普遍地存在激进情绪。

受这种世风的影响,一些自由知识分子的心态变得更为复杂和矛盾,他们中相当一部分人曾留学欧美,饱受了自由主义的洗礼,在情趣上他们是喜欢自由主义的。胡适曾说:“我是一个爱自由的人,——虽然别人也许嘲笑自由主义是十九世纪的遗迹。”(注:胡适:《致鲁迅、周作人、陈源》,1926年5月24日,耿云志、欧阳哲生编《胡适书信集》上册,第374页。)然而社会主义的潮流及苏联的崛起,又使他们在价值取向上,不能不倾向于社会主义,并且为了国家能够像苏联那样迅速成为一个新民族,他们甚至还甘愿做出一些牺牲(注:参见罗志田《再造文明之梦——胡适传》第353页。)。事实上,从价值选择的角度出发,一些自由主义者受当时“世风”的影响已相当深,在“激进”的道路上已走得相当远,如上所见,他们在关于中国的学习目标上、学习榜样上、社会状况的认识上及改造现实的取径上,都与马克思主义者有诸多的一致,这些“一致”正是自由主义者在《独立评论》上对中国共产党进行评论的“语境”。

三 《独立评论》对中国共产党的“同情与赞许”

20年代以后,尽管胡适等自由主义者已与马克思主义者分道扬镳,但是由于双方有着“同出一辙”的历史渊源,那种“天然”的好感,在一定的语境中时常会重新泛起。30年代,国民党的“党治”逐渐向各个领域渗透,但是它对社会的控制,还远没有达到无所不至的程度。其主要表现就是在国民党的舆论口径之外,还存在着一定的自由言论空间。这一空间正是《独立评论》可以发表对中共“独立”态度的条件。

这一时期,胡适等一些自由知识分子已与中共失去了直接联系。然而,由于“共产党是中国今天最重要的问题”(注:丁文江:《评论共产主义并忠告中国共产党》,《独立评论》第51号,第5-14页。),“人人心目中,无时无刻不有此问题在”(注:社评:《如何结束共乱?》,《大公报》(天津)1933年4月2日。),因此,他们对中共关注的热情却有增无减。毛子水在一次南行时,本没有打算回老家,而“忽闻共军洗劫临近家乡”,“遂决意顺道”回老家一行,以“搜集些关于共产党的真实的消息”(注:毛子水:《南行杂记》,《独立评论》第18号(1932年9月),第17-18页。)。这表明一些自由知识分子,是不相信“国统区”对共产党的一般报道和传闻的。

《独立评论》上经常有一些关于学理或现实问题的讨论。其中有一次是在丁文江和黄平凡等人之间进行的关于共产主义的讨论。这次讨论的内容,很能体现《独立评论》对中共“所持主义”的了解程度。丁文江“自信颇了解共产主义”,认为“共产主义的根本立场是马克斯的价值论和唯物史观”。他承认,“马克斯的唯物史观包含大部分的真理。许多思想制度都是经济制度的产儿,谁也不能否认”(注:丁文江:《评论共产主义并忠告中国共产党》,《独立评论》第51号,第5-14页。)。徐炳昶的认识与丁文江大致相当,他说:“唯物史观的论理,我觉得它大体是对的。我说它大体是对,是承认它有个百分之九十几的是处。”(注:徐旭生:《中国革命与欧洲革命》,《独立评论》第87号,第10页。)但是丁文江又说,“经济制度能产生思想,思想也产生经济制度”(注:丁文江:《评论共产主义并忠告中国共产党》,《独立评论》第51号,第5-14页。)。对此黄平凡却不表认同,他说:“马氏唯物史观以经济制度之发展为历史进化之依归……一定之物质环境产生一定之思想则是,若为一定之思想能产生经济制度则大谬。”(注:黄平凡:《读〈评论共产主义并忠告中国共产党〉后》,《独立评论》第62号(1933年8月),第17页。)

在剩余价值、阶级分析、暴力手段、革命前途、第三国际等问题上,黄平凡和丁文江都有各自不同的理解与认识。丁文江的结论是,“对于共产主义表相当的同情”;而黄平凡则对整个马克思学说不持异议,相信“共产主义之真理”。尽管他们还都指出共产主义不适合中国国情,但是,他们却不能不面对“为实现共产主义而奋斗”的中国共产党已经存在这一事实。既然部分或全部赞同共产主义,那么对为共产主义而革命的的中国共产党,就不可能完全予以否定。事实上,《独立评论》中许多文章都表现出对中共一定程度的同情。

丁文江和胡适共同完成的一篇时论认为,共产党是有“主义”的政党,而不是国民党所谓的“匪”,“我们对于国民政府,要请他们正式承认共产党不是匪,是政敌……共产党是有组织,有主义,有军队枪械的政敌”(注:丁文江、胡适:《所谓剿匪问题》,《独立评论》第6号(1932年6月),第2-4页。)。既然是有主义的政党,就有存在的必要,因而他们反对国民党对中共的武力镇压。反对武力解决问题,是一些自由知识分子的一贯主张,早在1926年高一涵就曾说过:“凡是用战争的方法去解决问题,总是我们所绝对不能赞同的;凡是用和平的方法去解决问题,都是我们所相对默许的。”(注:高一涵:《政局的前途》,《现代评论》第3卷第71期(1926年4月),第3页。)国民党实行“清党”时,周作人曾尖锐地批判国民党“统一思想的棒喝主义”,“以思想杀人”(注:周作人:《谈虎集》,北新书局,1936年,第623-624页。)。胡适也因此与参加“清党”的吴稚晖及国民党交恶。1930年,胡适再次表明了对内争的主张:“唯一出路是和平,——立刻要和平,无论什么代价的和平,和平的代价无论多大,总比战争便宜的多,这是绝对的真理。”(注:胡适:《致〈时事新报〉记者》,1930年9月27日,耿云志、欧阳哲生编《胡适书信集》上册,第514页。)

对于国民党大规模的残杀共产党,处于“中间地带”的人,无论其具体的政治取向如何,一般都是不赞成的。一向温和的沈从文当了解到国民党的残暴时,竟也难以抑制愤怒,他说:“政府对于共产党的处置……残酷到任何程度,仿佛皆不足惊异。譬如在江西方面,我的朋友之一,他就亲眼见到过军队中用一大桶石灰解决二百余名逃兵的事情……像这种方法行为,不过给国际间有识之士一个齿冷的机会,给国内青年人一个极坏的印象,此外就是为那政策播下一片‘愚蠢与不高尚’的种子于一切人记忆中而已……这种愚蠢只是自促灭亡,毫无其他结果。”(注:沈从文:《丁玲女士被捕》,《独立评论》第52、53号合册(1933年6月),第12-13页。)也许共产党力量的发展,在某种程度上,正是源于人们对国民党的这种愤怒和痛恨,沈从文这样“文弱”的知识分子尚且如此,一般青年人便可想而知。即使把共产党看做“建国障碍”的“再生”派,也不认同国民党的残杀行为。他们声称:“我们反对国民党的屠杀政策,我们相信惟有理性可以征服人,可以劝化人,所以我们对于共产党是采用思想斗争的方法”(注:“再生”记者:《我们与他们》,《再生》第1卷第10期(1933年2月),第1-14页。)。胡适还深刻地体察到,共产党不是一个军事问题,而是一个政治问题、信仰问题。“武力也许可以破灭红军,特务队也许可以多捉几个共产党,但那种种左冲右决的社会潮流是不是武力所能统一的呢?”(注:胡适:《武力统一论》,《独立评论》第85号(1934年1月),第5页。)

从反对武力统一的主张出发,丁文江提出,“国内政权军权的分配一切暂以维持现状为原则”,中央政府“应该暂时放弃他统一的政策”(注:丁文江:《废止内战的运动》,《独立评论》第25号(1932年11月),第2-4页。);他还暗含责备地呼吁,“假如我是蒋介石”,“我要立刻与共产党商量休战,休战的惟一条件是在抗日期内彼此互不相攻击”(注:丁文江:《假如我是蒋介石》,《独立评论》第35号(1933年1月),第5页。)。徐炳昶的主张是,先制定“耕者有其田”及改善劳资关系的法令,然后,“令剿共军事停止攻击一月,由政府制定恳切的解〔声?〕明书,由飞机散布于共产各区域,如一月内来归者,即同平民。以后如有共产信仰,即可出席国民议会,用法律手段,争此权利”(注:徐炳昶:《和与战(西安通信之一)》,《独立评论》第52、53号合册,第24-25页。)。不管他们提出的方案是否可行或共产党是否接受,值得注意的是,他们都主张国民党先采取行动即停止武力镇压。显然这包含同情弱者的一面,同时这也提示了在国共战争中,他们首先反对的是国民党。

事实上,当时一些自由知识分子很少单纯地去谴责共产党,倒是以其谴责国民党的较多。早在1930年,罗隆基就曾说,“共产主义的发展,共产势力的蔓延,国民党政治成绩的失败,下级党员的失德应负责任”(注:罗隆基:《论中国的共产》,《新月》第3卷第10期(1930年12月),第1-18页。)。丁文江和胡适认为,“共产党是贪污苛暴的政府造成的,是内乱造成的,是政府军队‘齐寇兵,资盗粮’造成的,是日日年年苛捐重税而不行一丝一毫善政的政府造成的”(注:丁文江、胡适:《所谓剿匪问题》,《独立评论》第6号,第2-4页。)。对此蒋廷黻表示认同:“共祸,我敢大胆的说,大部分是官军和官吏造成的。打了两年还未打清是因为官军和官吏一面剿共匪,一面造共党。”(注:蒋廷黻:《未失的疆土是我们的出路》,《独立评论》第47号,第5-6页。)从另一方面看,这说明一些自由知识分子认同共产党要解决的社会问题。这种认同也许来自对实际情况的了解。毛子水曾听一个“和共产党没有关系”的老同学说:“照现在的情形下去,剿共军队愈多,共军势力必日大一日……你看现在在酷烈的太阳底下工作的人,整天汗流浃背,仅得些微的工资。如果他们幼时的境遇好一点,聪明智识,未必不胜过我们……这实在太不公道了!共产主义对于这班人,真所谓暗室明灯。若政府不急切从人民生活上着想,速谋劳力和享乐的机会均等,速谋增加人民的生产力,则共产主义,势必如燎原之火。”(注:毛子水:《南行杂记》,《独立评论》第18号,第17-18页。)

从《独立评论》上的一些文章来看,当时一些自由知识分子,已清楚地认识到了农村的土地问题。蒋廷黻说,“中国乡村的共产问题大部分是政治经济的,而其中心就是土地的分派”(注:蒋廷黻:《对共产党必需的政治策略》,《独立评论》第11号(1932年7月),第6页。)。因此,土地问题“是个迫不及待的政治问题”,“这个土地问题不仅发生于匪区,不过匪区更加急迫。其实这个问题是全国皆有的。耕者有其地是当代的一个大潮流”(注:蒋廷黻:《未失的疆土是我们的出路》,《独立评论》第47号,第5-6页。)。对于解决的办法,他提出先承认共产区域的土地现状,“平均地权是必须的一端,且在共产区域是入手的一端”,然后在全国逐步推行“耕者有其地”的“大改革”(注:蒋廷黻:《对共产党必需的政治策略》,《独立评论》第11号,第7页。)。徐炳昶也意识到“土地问题”的急迫性,认为“如果这个问题不赶紧解决,那共产党就不必说剿,也无法剿”。不过,他提出的解决办法更具体:“立法院应该毅然决然宣布从今日起,惟耕者始能有其田。地主买卖权利当然完全取消……救济地主的办法,就是田虽属于耕者,而对于地主,最近还不能完全断绝关系。如果为十年内所置地产,即责其于二年内用原价卖与自耕农;如不肯买,在二年后,即完全归耕者,与地主断绝关系。如系祖业,则依累进法大减田租……每年递减……十五年后,完全减尽。”(注:徐炳昶:《和与战(西安通信之一)》,《独立评论》第52、53号合册,第24-25页。)这是一个温和的带有理想色彩的解决方案,问题是当时根本不具备实行的条件。其实,国民党何尝没有认识到中国的农村问题,只是对于这样一个工程巨大的社会改革,它有心无力;其外部环境和内部利益冲突使它的“作为”很有限,同时它也没有决心或勇气去承受这种大变动所可能带来的剧痛。

对于中共所要解决的工人问题,《独立评论》中也有一些文章论及。1934年,在国民党公布的劳工政策中,有取消工会的措施。为此,吴景超专门做了一篇文章表示反对。他说:“工人没有工会,他的利益,岂不是失了很大的保障?工人做工的时间加长,但在工资方面,并没有提高,试问这剩余的生产,是归谁获得?所以这个政策,对于劳工是不利的……真想保障劳方利益的人,应当扶持工会,而不应取消工会。”(注:吴景超:《剿匪区中的劳工政策》,《独立评论》第100号(1934年5月),第6-8页。)有意思的是,吴景超批评的依据竟是马克思的剩余价值论。此前,徐炳昶还提出过更彻底的解决劳资关系的办法,主张“对于城市工人亦将其分红之法详细规定。大约工资不宜过高,而分红之额须稍厚。以后逐年增加,务使资本方面获利逐渐减少;三十年后工厂完全归工人自行管理为标准”。在他看来,“田制方面的改革,工人分红办法的制定”,在原则上,“必须向耕者完全有其田,做工者完全有其工厂的方向走”。如果这样做了,“共产党也无须要怎么样剿,自能平定;否则无论怎么样剿,也万不会平定”(注:徐炳昶:《和与战(西安通信之一)》,《独立评论》第52、53号合册,第24-25页。)。

由此可见,一些自由知识分子已明显地看到,共产党要解决这些社会问题是符合时代要求的,虽然他们十分不认同共产党所采取的暴力方法。胡适曾说:“我之不满意于今日‘以暴止暴’的政策者,决非赞成杀人放火,正希望当局诸公进一步作点釜底抽薪之思考耳。”(注:胡适:《致吴稚晖(稿)》,1928年3月6日,中华民国史组编《胡适来往书信选》上册,第468-469页。)然而,在当政者做不到“釜底抽薪”之效时,他似乎又觉得革命的手段并非完全不可接受。这种倾向胡适很少明确地表达,只是偶尔流露在他的“诗外之意”中。他在受邀题叶德辉的“遗札页”时,写了一首“语虽似游戏,而意则甚庄”的诗,其中有两段是:“杀我者谁?共产党。我若当权还一样。当年誓要杀康梁,看来同是糊涂账。你们杀我我大笑:我认你们作同调。三十年来是与非,一样杀人来‘翼教’。”(注:胡适:《致周作人》,1931年6月19日,中华民国史组编《胡适来往书信选》中册,第73页。)

诗的第一段的前两句,并没有谴责共产党杀叶德辉,而是说叶德辉若当权也一样会杀人。后两句把叶德辉当年“誓杀康梁”与共产党杀叶德辉同看做“糊涂账”,这显然有他对二者的杀人都不喜欢都不愿看到的意味。令人奇怪的是,一向态度鲜明地反对暴力手段的胡适,在这里为什么“糊涂”了呢?当旧势力的杀人与革命的杀人都不能避免时,他似乎是更倾向于选择后者。他的表面意思是对二者的杀人分不清谁是谁非,但问题是当共产党杀叶德辉时,叶德辉并没有杀人能力,当年“誓杀康梁”也并没有实现,那么胡适对叶德辉的杀人基本上是悬想的,他似乎是在为共产党的“杀人”进行论证。这表明他潜意识里,对于共产党采取激烈的手段对付旧势力,抱有一种难以表达的容忍态度。诗的下一段的前两句好像是说,如果共产党杀他,他就屈服。事实非然,这两句的实际意思是说:你们要杀我,我要大笑你们;因为你们不知道我与你们弹的原来是“同调”。这里所谓的“同调”,即是在中国要解决的问题,显然包括反对叶德辉这样的“土豪”。诗的最后两句,是对30年来以“杀人”作为解决问题方法的慨叹,自然包括对“革命杀人”的不满,但从当时的语境和胡适的思想状态来看,主要表达的是对国民党又实行“白色恐怖”的怨意。从中还可发现,在革命面前他确实也有一种对个人安危的担心。

胡适把这首“意则甚庄”的诗专门寄给周作人,其本身也可印证上面的解读。周作人曾态度鲜明地反对国民党“清党”杀人,并嘲讽作为朋友的胡适当时“只见不文明的人力车而不见也似乎不很文明的斩首”(注:周作人:《谈虎集》,第288-289页。)。再早些时候,周作人还说过,除“军阀、官僚、资本家”外,“我相信现在稍有知识的人当无不赞成共产主义”;“阶级争斗已是千真万确的事实,并不是马克思捏造出来的”(注:周作人:《谈虎集》,第263-265页。)。胡适把这首诗寄给周作人,显然是在寻找“同调”或“知音”。一方面他认为周能懂这首诗,另一方面也是向周表明他们的思想实有相通之处。

戴长征曾把这一时期胡适与中共的关系,定为“矛盾分歧的深化阶段”,认为胡适等人将中共领导的人民武装,与杀人放火的土匪等同看待(注:参见戴长征《胡适与中国共产党关系的历史考察》(《江汉论坛》1997年第6期)。)。这未免有些武断。事实上,由于世风的影响、对苏联的好感及对国民党的不满,胡适在办《独立评论》时期,仍对共产党寄托一份希望,虽然在公开言论中没有得到明确的表达。据罗尔纲回忆,1934年夏天的一个早上,胡适曾向他谈及两篇没有用的“《独立评论》稿”,其中一篇“主张把东北让给中国共产党,由他们去试验搞共产主义;试验好后再进行推广……以前写好不敢发表,昨夜没有稿,想用,看了一遍,还是不敢用。”(注:罗尔纲:《两篇〈独立评论〉稿》,《师门五年记·胡适琐记》,三联书店,1998年,第139页。)这个回忆应该是可信的。史沫特莱也记得,30年代初在一次与北京“精神贵族”的聚会中,“有一位对我说,应该拨给共产主义者一个省去实验他们的主张。如果证明切实可行,其他各省可以仿效”(注:史沫特莱:《中国的战歌》,江枫译,作家出版社,1986年,第59页。)。人上下文来看,说这话的人就是胡适。

另从1933年底胡适说过的一段话,也可以发现这一建议的影子:“革命是为什么?岂不是为了要建立一个更好的中国?立政府是为什么?岂不是为了要做建国的事业?……这一切的工作,本来都只是为了要建立一个更满人意的国家。这个大问题不是一个主义就可以解决的……在这件大工作的历程上,一切工具,一切人才,一切学问知识,一切理论主义,一切制度方式,都有供参考采摘的作用。”(注:胡适:《建国问题引论》,《独立评论》第77号,第5-6页。)胡适的意思是,不管什么主义、什么“招牌”,只要对“建立一个更好的中国”有益,就应该采用,就有存在试验的必要;并且各种主义应该和平共处,共同努力。这“一切理论主义”自然也包括共产主义,尚且,共产主义是那时的“主干思潮”。其实,主张各种政治势力都应有施行其主张的机会,是胡适的一贯主张,早在1925年,他就曾提出过一种“协商的割据论”(注:胡适:《新自由主义》,《晨报副刊》1926年12月8日,第17页。)。同时,这也是他实验哲学的一种基本态度。他说:“我是一个实验主义者,对于苏俄之大规模的政治试验,不能不表示佩服……在世界政治史上,从不曾有过这样大规模的‘乌托邦’计划居然有实地试验的机会……去年许多朋友要我加入‘反赤化’的讨论,我所以迟疑甚久,始终不加入者,根本上只因我的实验主义不容我否认这种政治试验的正当。”(注:胡适:《致张慰慈》,约1926年7月底,耿云志、欧阳哲生编《胡适书信集》上册,第380页。)

既然不否认苏俄试验的正当,而30年代初苏联又有了“一五计划”“试验”的成功,那么由此来主张划一定的区域,给共产党在中国以试验的机会,就是自然而然的了。事实上,丁文江也有过类似的倡议:“只要共产党肯放弃他攻城略地的政策,我们不妨让他占据一部分的土地,做他共产主义的试验。”(注:丁文江:《废止内战的运动》,《独立评论》第25号,第2-4页。)胡适的这种主张之所以没有发表,大概与他一贯作政论的审慎态度有关。他认为,“作政论的人更应该处处存哀矜,敬慎的态度”,“凡立一说,建一议,必须先把此说此议万一实行时可以发生的种种结果都一一想出来”,“必须自己的理智认清了责任而自信负得起这种责任,然后可以出之于口,笔之于书”(注:胡适:《我的意见也不过如此》,《独立评论》第46号(1933年4月),第3页。)。

值得注意的是,胡适主张把东北让给共产党去做试验时,东北已落入日本人手中。他似乎是想利用共产党去对抗日本,收复失地。这当然不是他用心险恶,而大概与他内心里崇尚共产党那种“为国家为主义”的献身精神有关。虽然胡适在理智上,不赞成用革命改变现状或去实现“主义”,但是,他对为此献身的精神是十分赞赏的。就在他斟酌发表这篇文稿的1934年,他在《独立评论》上发表了一篇名为《写在孔子诞辰纪念之后》的文章,该文总结了“最近二十年”的进步,其中把为共产革命而死的青年,与为排满革命、国民革命、抗日卫国而“慷慨杀身的无数志士”,同列为人格高尚并促进了时代进步的青年,“那些为民十三以来的共产革命而死的无数青年,——他们慷慨献身去经营的目标比起东林诸君子的目标来,其伟大真不可比例了。东林诸君子慷慨抗争的是‘红丸’,‘移宫’,‘妖书’,等等米米小小的问题;而这无数的革命青年慷慨献身去工作的是全民族的解放,整个国家的自由平等,或他们所梦想的全人类社会的自由平等。我们想到了这二十年中为一个主义而从容杀身的无数青年,我们想起了这无数个‘杀身成仁’中国青年我们不能不低下头来向他们致最深的敬礼;我们不能不颂赞这‘最近二十年’是中国史上一个精神人格最崇高,民族自信心最坚强的时代。他们把他们的生命都献给了他们的国家和他们的主义,天下还有比这更大的信心吗?”(注:胡适:《写在孔子诞辰纪念之后》,《独立评论》第117号(1934年9月),第5-6页。)

如果单读这一段话,很像一个革命家写的祭文,而很难想像它出自作为自由主义者与和平主义者的胡适之手。既然对为共产革命而“从容杀身”的青年如此“颂赞”,那么把收复失地的希望寄托于他们,似乎并没有什么不符合逻辑的地方。胡适写这一段话的时间正是国民党加紧“围剿”共产党的时期,由此也可见他对国民党“剿匪”的实际态度。同时,这还提示了胡适等一些自由知识分子的潜意识中,仍然暗藏激进的一面:虽然他们不赞成武力革命,但当武力革命能够带来社会进步,或者能够解决当局不能解决的社会问题与民族问题时,他们不但是能够接受,似乎也乐于接受。尽管胡适站在民族主义立场上逐渐认同国民党,走上了与其合作的不归路,但是后来其他相当一批自由知识分子,却沿此理路转而走上了同共产党合作的道路。

可见,说《独立评论》对中国共产党抱有一定程度的同情,应该是没有疑问的。即使从外部观感上,也表明确是如此,有人曾批评胡适“惧其新文化领袖头衔不保,复于独立评论撰文,极词丑诋,公然为共匪张目”(注:香港《循环日报》1935年2月14日,转引自胡适《杂碎录(一)》(《独立评论》第149号,1935年5月,第19页)。)。但是,这种同情并不意味着就一定为中共所认可。事实上,双方在相互认知上存在着相当大的差距。1927年以后,中共基本上把主张“改良”的自由知识分子,统统打入了革命的对象之中。在中共第六次代表大会议决案中,“第三党”都被看做是“豪绅地主资产阶级反革命的工具”,“指斥他们是统治阶级的奸细”(注:《中国共产党第六次代表大会底决议案》,1928年7月9日,《六大以来——党内秘密文件》上,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15页。),那么对“资产阶级附庸”的“知识阶级”的态度,便可想而知了。

1932年,当有人提出开放党禁,实行“民主政治”时(注:社评:《论开放党禁》,《大公报》(天津)1932年3月24日。),一位中共高层领导的回应是:“一切反革命派别为得要维持整个地主资产阶级的统治,近来都很积极的利用他们在野的反对派的地位,大放其‘民主政治’的烟幕弹,甚至痛骂一下国民党的统治,想以此来欺骗民众,防止民众的革命化,使民众对于他们的主张发生幻想,使他们继续‘信仰’整个地主资产阶级的统治”。他认为这一“民主政治”的烟幕,“主要的是为得要用来反对真正民众的——工农兵的代表会议与工农红军,同时也为得要反对共产党。”(注:张闻天:《烟幕中的“民主政治”》,《红旗周报》第40期(1932年5月),第31-40页。)显然,中共拒绝一切暴力之外的努力方法,并把一切自由知识分子都当做国民党的“帮凶”。从这时瞿秋白对胡适的态度,也可看出这一点,他称曾与之友好的胡适为“中国的帮忙文人”,并大加讽刺云:“文化班头博士衔,人权抛却说王权,朝廷自古多屠戮,此理今凭实验传。”(注:干(瞿秋白):《王道诗话》,《申报·自由谈》1933年3月6日。)

1933年,中共中央也声明:“一切改良主义者漂亮的空谈与革命口号,只不过是欺骗民众的烟幕弹与把戏!”(注:《中央为福建事变第二次宣言》,1934年1月26日,《六大以来》上,第525页。)由于这种认知上的差距,尽管《独立评论》对中共抱有一定程度的同情,但是该刊在中共改变政策之前,却一直没有与它直接讨论问题的文章。当时,《大公报》上有人慨叹:“彼共党者,亦中国人也,操纵其间者,亦多属智识分子也,而何以竟无人试沟通意见,以察考究竟有无化为合法斗争之可能?”(注:社评:《如何结束共乱?》,《大公报》(天津)1933年4月2日。)这大概并不仅仅是“智识分子”单方面的问题,中共的“关门主义”恐怕亦是重要原因。

中共实行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策略之后,情况开始有所变化。1936年4月,刘少奇著文专门批评了“关门主义的错误”(注:刘少奇:《肃清立三路线的残余——关门主义冒险主义》,1936年4月10日,《六大以来》上,第754-759页。)。同月,中共中央发表了《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为创立全国各党各派的抗日人民阵线宣言》,在列举的要联合的各党各派中,其中就有“北平独立评论社”(注:《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为创立全国各党各派的抗日人民阵线宣言》,1936年4月25日,《六大以来》上,第760-761页。),这说明中共把“独立评论社”也看做一种政治声音或政治力量,由此而作为统战的对象。不但如此,到1937年,周恩来还亲自给胡适写过一封信,该信反映了中共斗争策略的一个根本性变化,信的全文如下:

素仰先生热心于对内和平对外抗战之主张及其运动,因缺机缘,未由通问,现内战已停,抗战尚未发动期中,全国舆论正集中注意力于国民大会法规之修改及其召集,以冀由此建立真正的民主政治基础,敝方特于月前提出修改意见如另纸所陈。望国民政府能依此原则召集国民大会制定民主的宪法、通过民族统一的政治纲领,以推动抗战。乃上月初,国民党中常会已将修改内容公布,其所持原则与原法规差别不多。敝方现仿本文中所拟原则,继续要求。务期两法规之基本内容能符合真正民主,过去选举能一律作废,以利于各党各派各界各军之彻底合作、一致对外,想为先生所赞同也。书此布臆,竚候明教,并乞对该文加以指正为幸。(注:《周恩来信一通》,耿云志主编《胡适遗稿及秘藏书信》第30册,黄山书社,1994年,第66页。)

信中周恩来所说“另纸所陈”的是,他在1937年5月1日发表的《我们对修改国民大会法规的意见》。其中说:“不仅国民大会组织法选举法应该修改,而且过去的选举,不论推选决选,应该一律作废,更应该立即实行开放党禁,释放全国政治犯,保障人民言论出版集会结社居住信仰的完全自由……各党派代表名额应不超过代表总额七分之一,其分配以凡有历史一年以上的各党党员数目多少为比例,并应估计到其他条件,由各该党以额自行选举。”(注:周恩来:《我们对修改国民大会法规的意见》,《解放》第1卷第2期(1937年5月),第9-11页。)这一意见,目的是在争取中共的合法地位及有利于中共的国民大会代表选举。

对于中共的这一表示,胡适很快做出了回应,他在发表讨论文章的编辑后记中说:“最近我们接到周恩来先生从西安寄来的《我们对修改国民大会法规的意见》,虽然没有月日,我们看其中的说话,可以知道此文是在本年四月底立法院修正国民大会两法规之前发表的。现在修改这两法规的机会虽然已成过去了,周先生那篇文字里有一些主张至今还是值得讨论的。我们现在发表陶希圣先生的《论开放党禁》一篇文字,其中讨论的就是周君的主张的一部分。这是周君文中所谓‘陕甘宁苏区改成边区后’我们第一次公开的和平的讨论中国共产党人提出的一个政治主张。我们希望这样开始的争论新风气能得着全国舆论界的同情和赞许。”(注:胡适:《编辑后记》,《独立评论》第237号(1937年6月),第18页。)

从周恩来的信来看,只是“乞对该文加以指正”,并希望将“回示”“寄西安北七贤座十一号思翔专收”,信中并未要求公开讨论文中的主张,只是要听一下胡适个人的意见,似乎旨在加强与胡适的联系。但是,胡适却欣然在《独立评论》上进行“公开和平”的讨论,并希望这种讨论得到“全国舆论界的同情和赞许”,显然他自己是“同情和赞许”的。该期《独立评论》所发表的陶希圣的文章最后有一个注释,说这个讨论可以参看“西安寄来《我们对于国民大会法规修改的意见》”。由此可断定,陶希圣的文章是由胡适约请写的(注:胡适对于自己认为比较重要的事情,常常约请有关专家来为《独立评论》写稿。)。之所以约请陶希圣,大概与他几年前就写过一篇关于国民大会的文章有关(注:即1932年陶希圣在《时代公论》创刊号上发表的《国民战与国民代表大会》。)。

从陶希圣这次写的文章内容来看,几乎是完全赞同中共的主张,甚至比中共还要进一步。他理解或希望的开放党禁,“是法律上许可国民党以外的党公开,政治上许可国民党以外的党在选民团里活动,取得当选的地位,参加国民大会,决定国策。依宪法召集的首次的国民大会开会以后,国民党自己也退居多党之一的地位,即令能继续组织政府,也必须竞争选民,在国民大会里取得多数的选席才行,不能够和现在一样,直接以党的议决来组织政府”。他十分清楚中共的主张,并且明显含有欣赏的意味。他说:“有力的在野党方面,主张凡是有一年以上的历史的党都可以参加国民大会。又以为只要他们不反对国家,即令反对政府,也可以公开取得参加国民大会的地位。这个条件是比国民党中央更宽的。科学社会主义本来把国家与政府看成一物,这回他们主张不反对国家而反对政府的公开和当选,是依实际情形来说的。”(注:本段与下段所引均出自陶希圣《论开放党禁》,《独立评论》第237号,第9-11页。)

而陶希圣个人的意见,显然是与中共“一致”的,他说:“要集中国力对外,必开党禁。要开党禁,便须放得极宽。反政府的言论,在国民大会里得到发挥的机会,可以减少非法活动和分裂运动……至于在选民里能获得多数票的,一定只有历史悠久而基础雄厚的党才行。这样的党在中国算来算去也不过两个……所以我主张要开党禁,其原则应当是‘是党就可以合法,是党就可以当选’。”在他看来,即使共产党获得多数票,也是在情理之中,自然也是可以接受的。他还十分推崇中共放弃武力暴动的举措,“开放党禁与国民大会的召集,最近的有力的新动机,自然是在野党最有力者的放弃武装暴动,在对外抗争,对内民主的前提下,他们不再与国民党作武装的争斗……这一件事在政治上思想上是有很大的影响的。”他指出,中共对开放党禁和召开国民大会的提倡及参加,使它们更有了实现的可能,并将使要召开的国民大会具有权威性。“这种影响,不独消极方面是开放党禁的问题可以解决,积极的方面又可使国民大会的威权加大,兴趣加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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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主义与马克思主义:对中国共产党的独立审视态度(上)_自由主义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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