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移民劳工权利保护的问题与对策论文

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移民劳工权利保护的问题与对策论文

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移民劳工权利保护的问题与对策

吴子悦

(福建师范大学 法学院,福建 福州 350108)

摘 要: 随着经济全球化程度的加深,移民劳工的数量日趋增加,其权益保障逐渐成为国际社会的焦点。尽管国际国内层面不乏保护移民劳工的条约标准和政策法律,但移民劳工所做的贡献与其应享受的权利保护之间仍存在着严重的不均衡态势。移民劳工的权利保护是全球性的问题,需要通过推进立法的统一性和科学性,充分发挥软硬法协同治理的功能,加强国际合作来应对挑战,力争实现体面工作,补齐全球化的社会短板。

关键词: 经济全球化;移民劳工;软法;硬法;国际合作

一、移民劳工保护面临的挑战与困境

目前,移民劳工保护仍面临着诸多问题与挑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劳动环境和薪资待遇有待改善。大多数移民劳工从事的工作通常被称为“3D”工作,即脏、危和难的工作,工资及福利待遇较低。二是不少国家通过提高外语水平要求、限制职业资格认定、缩短签证居留期限等措施故意提高移民就业门槛。三是弱势群体需要特殊关注,滥用童工、歧视妇女劳工等现象依然存在。四是非法移民劳工需要妥善安置,一味驱逐出境或遣返回国等法律手段并不能彻底解决问题[1]

二、移民劳工权利受侵害的主要原因

(一)国家的利益考量

在全球经济尚未完全转暖复苏的情况下,东道国往往担心大量移民劳工的涌入挤占本国国民的就业市场,使得失业率进一步上升。母国则担忧就移民劳工问题的交涉可能影响外交关系,因而倾向于采取克制的态度,使得移民劳工的保护进一步边缘化。

行为是事物的运动特征的体现。动词可以表达行为的过程,对过程的分类是以x是y的一种方式来分的。例如,对于鸟来说,“飞”是“运动”的一种方式,而“自由翱翔”是“飞”是的一种方式。

(二)自身的弱势

移民劳工所处的劳动力市场信息不确定,利益冲突频发,“雇主企业独占稀缺性的资本和稀缺的工作,使得其占有绝对的市场优势”[2](P93)。由于移民劳工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法律意识淡薄,能运用法律手段维权的移民劳工少之又少。面临降职降薪、失业离境等风险,移民劳工往往怯于维权或倾向于依靠平和的调解来解决劳资纠纷。

(三)社会歧视的存在

移民劳工出于文化差异等因素,往往需要漫长的适应期融入当地主流社会。近年来,移民犯罪的负面事件频发,增强了主流社会对移民群体的恐惧,使得移民劳工更容易成为国籍歧视、种族主义、排外主义等袭击的目标。

三、移民劳工权利保护的现状及存在的不足

(一)联合国公约

在软法的实现机制上,欧盟创立的开放协调模式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开放协调模式包含了基准设定、最佳实践、定期评价和共同学习四个要素,尤其适用于就业与社会政策、移民政策等领域,使得软硬法在实践中优势互补,为平衡成员国的自主选择权和共同决议之间的矛盾提供了建设性的解决途径[7](P318)

(二)国际劳工组织公约及建议书

在提升公约的批准率上,可以参照联合国民主基金的成功经验,建立国际移民劳工权利公约实施专项发展援助基金,为缔约国提供必要的物质和技术支持,从而创造一个激励公约实施的有利环境[4](P123)

2.国内法层面

2.6 指纹图谱相似系数分析 采用夹角余弦法,将每个滇黄精样品红外光谱与共有模式指纹图谱比较,分别计算12批滇黄精药材与共有模式指纹图谱的相似系数。见表2。12批滇黄精药材与共有模式比较,相似系数均大于0.987;各样品间相互比较相似系数亦高于0.900,表明滇黄精药材质量稳定,均一性好。

(三)世界贸易组织协定

较之国际人权领域关注移民劳工生活、工作中的平等待遇,国际贸易领域侧重于在产品、资本市场中促进劳动力的自由流动,这也决定了二者追求的核心价值存在本质差异。尽管世界贸易组织在《服务贸易总协定》中禁止成员国在国际文化和政治权利上通过不同的移民标准差别对待工人,但由于缺乏强制约束力,各国实际执行情况存在明显差异。由于经济发展水平和文化传统的差异,要在移民劳工保护问题上采用世界贸易组织“协商一致”的传统决策机制是非常困难的,这也直接反映出国际劳工标准与多边贸易法律和政策兼容与协调的不易。

四、完善设想

(一)推进立法的统一性和科学性

1.国际公约层面

在公约内容的完善方面,应明确区分临时移民劳工和永久性移民劳工,对临时移民劳工予以特别保护;推行劳动监察、最低工资待遇、专业资格互认等统一标准,制定官方协议范本,为成员国提供参考;建立移民劳工反歧视援助中心,加强与各国反歧视维权机构的合作。

国际劳工组织制定的第97号公约规定了移民劳工医疗保险和社会保障待遇,第143号公约在第97号公约的基础上,针对非法移民和地下移民作了具体补充。第151号建议书则主要规定了移民劳工享受的九大平等待遇,涵盖职业指导、劳动报酬、社会保障、工会权利等方面。为了使公约执行落到实处,国际劳工组织要求政府接受本国工会组织和雇主组织的监督,执行报告应在三方协商的立场上作出。

作为移民劳工保护最主要的几个公约,批准率却不尽理想。不少国家反映公约规定缺乏灵活性,与国内制度脱节,在国际协作上存在困境。许多发展中国家担心囿于自身的经济发展水平,在批准后成为重点审查、监督的对象。

稻田选择。选择的稻田具有充足的水源,利于排水,水质良好无污染,具有良好保水性能,田块能够连片,最小连片面积大于15亩,最高可达50亩以上,同时选择的稻田周边交通便利,更能够激发群众积极性,充分发挥项目示范辐射的作用。同时加强完善田间基础设施建设,对老塘清淤扩容,加固夯实沟埂,完善防洪防逃设施。

由社会责任国际(SAI,Social Accountability International)制定的SA8000是全球第一个可用于第三方国际认证的社会责任标准,旨在通过有道德的采购活动改善工作条件,最终实现公平而体面的工作,目前已被全球诸多企业广泛采用[6](P235)。由国际标准化组织(ISO,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 制 定 的ISO2600是针对组织履行责任的指南手册,对人权、劳工实践等问题作了明确规定,如今已有36个国家批准接受。若能切实应用SA8000、ISO2600,将有利于构建和谐的劳资关系,促进移民劳工的权利保护。

(二)利用开放协调机制充分发挥软法的柔性治理功能

“法律要保障社会的凝聚力和有秩序的改变。”[5](P82)劳动领域的国际软法在宏观层面能够降低劳动治理成本和经济社会运行成本,在微观层面最终也有利于移民劳工权利的保护。

东道国的相关部门应保持与劳务企业和相关机构的信息交流,对侵犯移民劳工权利的行为进行严肃惩戒。对于符合条件且无法遣送回国的非法移民,应该通过有效程序赋予其合法居留身份,进行妥善安置。母国应当加强对劳务中介机构和外派企业的监督、引导和管理,保障对外劳务市场的健康发展。在这方面,可借鉴菲律宾经验,积极与流入国签订劳动力自由流动与保护协议,在就业待遇、社会保障、迁徙团聚等方面进行合作,打击贩卖、偷渡行为,实现互利共赢。

联合国1990年发布的《保护所有移民劳工及其家庭成员权利国际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强调保障移民劳工的人权,并将权利保障的范围扩大到就业移民的全过程。然而,由于缺少大国参与,尤其是没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移民劳工主要接受国的参加,这直接对《公约》的实效性和普遍约束力构成了严峻的挑战[3]

建立促进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政策支持体系。引进融资租赁公司、设立分支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各类资本设立融资租赁公司,提高融资租赁对经济发展各行业的覆盖面和市场渗透率[4];支持设立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融资租赁公司,发挥其融资便利、期限灵活、财务优化的优势,提供适合中小微企业特点的产品和服务;鼓励融资租赁公司加大对通用航空、支柱产业、教育医疗、现代农业、中小微企业等领域的支持力度,拓宽融资渠道。

在保护移民劳工的问题上,应当实现参与主体的多样化,发挥协同治理的作用。例如:在软法监管安排的协调上,国际劳工组织和国家可以通过培育发展中国家的非政府组织,鼓励他们参与跨国劳动规则的制定和实施,以此解决关注劳动问题的非政府组织在跨国劳动监管的合法性、问责性和不平等性问题[8](P335)

尊重各国的主权,包容差异性的存在,使得各国能够根据各自的国情采取相应措施,充分衔接落实移民劳工保护的各项国际法律政策。

我也便退进在屋檐下,虽则电车已开出,路上空空地,我照理可以穿过去了。但我何以不即穿过去,走上了归家的路呢?为了对于这少女有什么依恋吗?并不,绝没有这种依恋的意识。但这也决不是为了我家里有着等候我回去在灯下一同吃晚饭的妻,当时是连我已有妻的思想都不曾有,面前有着一个美的对象,而又是在一重困难之中,孤寂地只身呆立着望这永远地,永远地垂下来的梅雨,只为了这些缘故,我不自觉地移动了脚步站在她旁边了。

重视信息交流与相互学习。各国政府机构之间可充分利用海牙国际私法会议提出的“国际行政与司法合作模式”,就移民劳工的保护事项进行具体的协商合作。国际组织应当加强移民劳工的信息共享,推动各国开展事务性合作与经验交流,切实保护移民劳工的人权。

(三)最终目标:消除歧视,实现体面工作

在移民劳工群体中,大部分从事的是低技术的体力劳动,移民劳工在薪资标准、福利待遇、劳动保护等方面几无选择之地,存在着更多的脆弱性。相比正规行业的典型劳动者,移民劳工存在着更大程度的体面劳动“赤字”。在全球化进程中嵌入体面劳动的目标,才能使移民劳工获得长足有效的保护。

为此,政府应在消除移民劳工的就业歧视、实现体面工作的努力中发挥主导作用,通过立法对就业歧视进行规制,建立专业的执行机构,实现对反就业歧视的动态监测。

在移民劳工的社会保护和对话上,应通过教育及推广活动向公众宣传开放包容的观念,努力消除社会偏见。在呼吁团结移民劳工之时,要对其加强专业技能和法律知识的培训,增强移民劳工的就业竞争力,使其真正融入当地社会。

(2)林业技术推广的人力、物力、财力比较欠缺。林业推广技术这项工作的工作周期非常的长,并且具有系统性的特点,短期的投入并不能达到很好的效果。但是,在林业推广的实际工作过程中我们不难发现,林业部门所涉及到的工作内容有很多,但是资金却很有限,有限的资金很难投入到如此多的工作之中,但是在林业技术的推广上所能用到的资金就很少了。除此之外,林业部门的工作人员不多,并且在对林业技术的推广工作落实上并不到位,所以,林业技术推广工作所取得的成效一直不大。

五、结语

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充分保护移民劳工的权利,使其得以体面工作和尊严劳动,不仅有利于提高劳动力市场的活力与效率,促进文化的融合和科技的进步,更有助于稳定全球化背景下的社会秩序,这也是良法善治的意义所在。

参考文献

[1] 尚毅.国际劳工移民治理的路径、机制与模式[J].武大国际法评论,2017(3):79-93.

[2] 姜颖.劳动合同法论[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

[3] 张爱宁.移徙工人人权保护的困境及对策:《保护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员国际公约》的视角[J].人权,2018(2):118-125.

[4] 陶斌智.中国海外劳工权利法律保护研究[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7.

[5] 罗杰·科特维尔.法律社会学导论[M].潘大松,译.北京:华夏出版社,1989.

[6] 王辉.国际劳务合作中的劳工权利保障研究[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13.

[7] 罗豪才.软法与公共治理[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8] 郑丽珍.跨国劳动监管制度的重构[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

中图分类号: D9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9640(2019)07-0245-02

doi: 10.3969/j.issn.1008-9640.2019.07.108

收稿日期: 2019-07-05

作者简介: 吴子悦(1997—),女,福建漳州人,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2016级本科生。研究方向:法学。

(责任编辑:陆水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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