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越纯粹经济理论——韦伯经济社会学探索的思想历程与现代意义,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韦伯论文,经济论文,社会学论文,历程论文,意义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引言
20世纪80年代以来,韦伯经济社会学研究有了较大的改观。一个重要原因是,70年代中期以来经济社会学内部出现了知识更新,也即出现了“新经济社会学”的发展。新知识和新的研究取向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促使人们“回到韦伯”:或试图从韦伯那里找到新概念和新方法的知识支援,或想从韦伯那里寻求进一步转化或超越的新思路。如果说西方新经济社会学领袖格兰诺维特(Granovetter & Swedberg[eds.],1992:导论)对韦伯经济社会学的兴趣,主要来自其对社会结构或网络分析的知识支援的需求;那么,其他西方经济社会学家对韦伯经济社会学的研究和理解,则抱持着较为宽大的心怀。例如,意大利经济社会学家马蒂内利(Alberto Martinelli)和美国经济社会学家斯梅尔瑟(马蒂内利和斯梅尔瑟,1992),主张从思想演进和比较的角度理解韦伯的经济社会学。他们似乎并不乐于看到仅仅将韦伯沦为某种辩护新知识的工具。瑞典经济社会学家斯威德伯格(Swedberg,1987:27-31;Swedberg,1998)对韦伯经济社会学进行了最系统的研究。他力图通过加强对韦伯早期经济社会学思想的检讨,以及对韦伯有关经济与政治、经济与法律和经济与宗教的相互作用思想的研究,更精确地把握经济社会学的学科性质,从而获知新经济社会学进一步发展的路向(Swedberg,1998)。
国内学者对韦伯经济社会学思想的涉猎,首推苏国勋在1988年出版的一本重要著作。这本著作虽然以研究韦伯的宗教社会学、政治社会学及其社会科学方法论为要,但其讨论却涉及到了韦伯经济社会学思想和方法的诸多内容。中国学者对韦伯经济社会学思想的关切,更多的来自于对韦伯有关儒教与资本主义发展的关系的研究的兴趣和反应。例如,高承恕(1988)、黄光国(1988)、张德胜(1991:62-76)、金耀基(1992:128-151)、杜恂诚(1993)、顾忠华(1994)、张维安(1995)和笔者(1991)等都从不同的层面或角度对韦伯论点与东亚经济发展之间的关联予以了分析。这些理论或经验的研究包含了对韦伯的经济社会学思想的检视和概括,但是都未能形成真正意义上的韦伯经济社会学的专题研究。值得注意的是,张维安在1996年发表了一篇文章,力图从理解韦伯的经济社会学观点出发,“提出一个强调历史脉络与社会脉络的角度,来建构从韦伯观点分析中国社会经济活动的架构”(张维安,1996)。张先生已意识到,中国本土经济社会学的发展不可全盘照搬西方的新经济社会学,它需要从韦伯这位古典经济社会学大师那里创造性地转化出自己的研究方向和特性。大陆专事经济社会学研究的学者(如笔者,1993;朱国宏,1999),也曾在他们的著作中对韦伯的经济社会学思想予以阐述和概括,但总的来讲,其研究还远不够完整和系统,也未能明确将韦伯研究与培育本土经济社会学新方向联系起来。
本文的目的即在于推进国内尤其是大陆学者对韦伯经济社会学的研究。不仅要使其有助于增进国内韦伯思想研究的系统性和完整性,而且,更重要的是,要使我们的韦伯经济社会学研究与培育中国本土的经济社会学的新研究方向联系起来。为此,本文要从韦伯经济社会学探索的“思想历程”及其可能引申出的“现代意义”两个方面进行探讨。全文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韦伯早期从经验问题出发对“庸俗政治经济学”的批判。第二,韦伯中期的“社会经济学”与资本主义起源问题的研究。第三,韦伯晚期为建构“经济社会学”所作出的努力。最后,我要对该研究作一小结,并就韦伯经济社会学在引导中国经济社会学新发展中的意义略作阐述。
二、德国资本主义发展问题与“庸俗政治经济学”批判
韦伯经济社会学探索始于何时?本文主张将韦伯经济社会学探索看成是其社会学探讨的一个起点和结果,因而也是贯穿其整个学术生涯的研究主题。因此,本文要将韦伯经济社会学探索,追溯至韦伯开展德国资本主义发展问题研究和进行“庸俗政治经济学”批判的时期。该时期基本上从1888年开始,到1897年韦伯病休为止。
1888年是韦伯进入学术研究之年,也是其步入经济社会学探索之年。那一年,韦伯参加了德国“社会政策协会”。在该协会的影响下,韦伯开始将注意力转移到德国所面临的现实的经济和社会问题上来。德国当时的主要问题之一是农业资本主义问题。为弄清19世纪下半叶德国资本主义发展和工业化对农村经济社会结构产生的影响,韦伯积极参与了社会政策协会在1890年到1891年间组织的关于农业工人的社会状况的全国性调查。依据调查和经验分析,韦伯发表了《易北河以东农业工人状况的发展趋势》(1894年)和《民族国家与经济政策》(1895年)两篇重要的论著。而此时,韦伯已在农业资本主义调查中确定了其毕生学术工作的课题,即通过对资本主义的理解来建立和发展一个特殊的知识体系:“经济社会学”。
韦伯关注的另一个资本主义发展问题是所谓的“交易所问题”。19世纪90年代,证券和商品交易所在德国的一些城市如汉堡、柏林以及一些旧汉撒同盟的城镇中陆续出现。但是,保守主义者,尤其是受到经济压力的地主(容克)集团却对交易所普遍持怀疑和反对的态度。韦伯决定对此予以坚决的反驳。他在1894年发表的《论交易所》一文指出,交易所中虽然存在着疯狂冒险的投机,但是,期货贸易对于现代经济是不可或缺的,因为这种贸易方式扩大了贸易量,有利于大企业有序地运转(本迪克斯,1998:25;菲根,1988:70)。在1895年发表的《关于德国交易所调查的结果》中,韦伯比较了英美等国与德国在对交易所进行控制和管理上的差异。他不仅肯定建立非官方管辖的、排他性的和自我调节的协会在管理和控制交易所中所起的作用,而且强调经营者相同的社会地位和商业道德在交易活动中的作用(本迪克斯,1998:26-30)。
1895年夏,在被聘为弗莱堡大学国民经济学教授的第二个学期,韦伯做了一次题为《民族国家与经济政策》的著名的“就职演说”。该演说不仅集中地反映了韦伯这一时期农业资本主义调查的研究结论,而且也明确了其对新古典经济理论的批判立场。
韦伯指出,德国东部农村正在发生着一场资本主义革命,即东部大庄园制生产方式正在被农业资本主义经营方式所取代。这一过程经由农业劳资关系的变化已日益显露出来:农业工人正在从有半依附关系的雇工(“年度契约工”)向完全自由的、零散的雇工(“日工”)转变。造成这种变动的原因有二:一是庄园主在市场压力下追求更集约地使用土地,更经济地利用农业劳动力。这迫使庄园主宁愿雇佣那些愿意接受低工资的、无需为其负担其他责任的外来日工。二是本国年度契约工(包括其中的“依附工”)“为了实现他们所渴望的‘自力更生’即摆脱对一个主人的人生依附”,宁可放弃有保障的生活和工作,以使自己成为像“自由”日工那样的城市雇佣劳动者。韦伯认为,本国雇工的外流和外国移民的入侵,表明德国雇工已竞争不过来自波兰和俄国的移民工人。而最令人担忧的是,“对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期望都较低”的移民工人,不仅有可能维持大土地庄园的生产方式,从而阻滞德国的民主政治;而且也使日尔曼人的较高文明遭受东方野蛮人的侵袭。为此,他强烈要求通过实施“关闭东部边界”和“由国家大规模收购东部土地”的政策来阻止这种“内部殖民地化的危险”(韦伯,1997a:75-108)。
韦伯试图把对德国农村经济和社会结构的分析和政治判断,纳入一种新的“政治经济学”的研究思路中。为此,他对“庸俗的政治经济学”(即新古典经济学)进行了批判。他指出,以追求“不断配置普遍幸福”和“促成人类生存的‘愉悦平衡’”为己任的庸俗政治经济学,是与民众所关注的经济现实格格不入的。真正的政治经济学,绝不能只限于构造一种抽象的数量模型,而必须回到现实,即必须对经济生活中的权力斗争做出解释。政治经济学作为一种“以‘人’为对象的科学”,需要研究“在特定社会生存状态中成长起来的人的素质”。因为,处于转型期的德国,尚缺乏一个“政治成熟”的阶级,这个阶级必须“能够把握本民族的经济政治‘权力’利益”,以“达成民族的社会联合”,从而“应付未来的残酷斗争”,因此,必须通过政治教育来提升“市民阶级”这个并未成熟的但却是上升阶级的政治素质。而政治经济学应当担当起“致力于民族的政治教育”的任务。这样,韦伯得出的一个结论是:“政治经济学乃是一门政治的科学”(韦伯,1997a:93)。政治经济学必须受制于人类的某一特殊族系:它必须以“国家理由”或“整个民族长远的权力政治利益”为经济生活和政策的终极价值判断标准。
强调“政治经济学”研究的经验性、特殊性(民族性)和价值判断,构成了韦伯早期经济社会学探索的基本立场和特色。韦伯的这一研究立场,既与其源于对德国当时严峻的历史处境的审视所带来的“焦虑意识”有关,也与其受在德国处于主流学派的历史国民经济学的潜移默化的影响有关。韦伯演说中的过激的民族主义情绪,以及其过度强调政治经济学研究中的价值判断的做法,无论在当时还是在以后都常招致人们的批评。不过,即使如此,韦伯这一时期所进行的经济社会学探索的事实(尽管是在“政治经济学”的名称下进行的)仍然是不可否认的。概括起来,这种探索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经济行动的内在动力。韦伯认为,经济秩序的型构是由特定的经济行动决定的;而人们的个人主义的经济行动并不能被理解为对物质利益的单纯追求。经济利益具有无可置疑的重要性;但是,关于经济行动的理念也会形成一种内在的驱力,它与经济利益同时起作用。德国东部雇工为追求自由而放弃有保障的生活即是一个例证。韦伯的这一观点无疑是对新古典经济理论的有力一击,同时也预示其毕生经济社会学探索的一个基本思想内容。
2.地位群体(status group)和商业伦理在交易活动中的作用。在韦伯对证券交易所的调查中,这种体验比较深刻。对交易所的有效调控不仅仅取决于建立一个排他性的协会,而且也取决于证券经纪人的某种共同的社会地位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共同伦理的制约。另外,在市场中,商人大多不是孤立的,而是与自己相似的人合伙,由某种共同的见解联系在一起,即使在市场上彼此竞争,但在业务处理上相互信任(参见本迪克斯,1998:44)。商业伦理和相互信任的伦理观,涉及到理解经济利益的直接要求之外的观念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而强调这些观念的社会基础——地位群体,则又是对新古典经济学有关个人原子式决策假设的一个否定。
3.“经济发展过程同样是权力的斗争”(韦伯,1997a:93)。韦伯一再指出,经济权力的斗争贯穿于德国资本主义特殊发展的整个进程。这是一种各民族间为日常经济生存而进行的竞争,也是“整个民族长远的权力政治利益”竞争。韦伯的这一观点包含着更多的学术分析,而不仅仅是基于民族主义的政治判断。事实上,韦伯在晚期经济社会学研究中,已将“经济利益”、“权力斗争”等作为理解市场机制及其运作的核心概念。
4.对经济在社会变迁中的作用的评估。在对德国东部农业劳动力问题的分析中,韦伯强调,商业化是摧毁适应于大庄园自给自足经济中家长制生活方式的力量。在分析证券和商品交易所时,韦伯承认,是市场压力和团体利益促使地主们和保守派人士极力反对粮食期货交易。在此,更值得一提的是,韦伯在1896年转任海德堡大学政治科学教授之际所发表的《古典西方文明衰落的社会原因》一文中,曾明确肯定,罗马帝国瓦解和西方古典文明衰落的原因,是因为它的“物质基础的丧失”(即发生奴隶制经济取代货币化的商业经济)以及“帝国之货币化的行政体制和政治上层建筑……不再适应一个自然经济的下层建筑”(韦伯,1997a:29)。在此,我们难以排除马克思对韦伯的影响(苏国勋,1988:323)。虽然我们不能推断这一阶段韦伯对马克思的“唯物史观”持完全肯定的态度,但至少可以说,韦伯在早期经济社会学探索中是非常重视将经济分析应用到对社会变迁或历史发展的某一特殊阶段的说明上的。
三、“社会经济学”与资本主义起源的研究
1902年4月,韦伯恢复了自1897年秋起因患精神疾病而中止的学术工作。与其早期研究不同,此次韦伯开展学术工作似乎有一个较缜密的“计划”,即他努力的方向是要建构一门超越纯粹经济理论的“社会经济学”(Sozialokonomik):其不仅要为这门学科确定研究对象和研究范围,以及为其(包括一般社会科学)建立一个坚实的方法论基础;而且,还要在此基础上开展有关“资本主义起源问题”的实质研究。
“社会经济学”范围及其方法论的探讨,构成了韦伯中期经济社会学探索的主要内容。韦伯之所以要建构“社会经济学”,是因为他立志要在英美“庸俗的政治经济学”和德国历史的“国民经济学”之外建立一门新型的经济科学。韦伯在早期研究(尤其在“就职演说”)中,已对庸俗政治经济学的非现实性和狭隘性提出批评,也指出了政治经济学的可能的发展方向。但是,由于其方法论上的局限,他也受到了来自同行的“民族激情有余,基础似乎不足”的批评(菲根1988:69)。韦伯对此耿耿于怀,并决意要在新的研究中,建立一个独特的研究方向,并赋予其坚实的方法论基础。为此,他在病愈重新投入学术活动后,首要的工作便是思考方法论问题。1903年韦伯第一篇方法论论文《罗雪尔的“历史方法”》问世,该文在批判历史国民经济学的逻辑问题的同时也阐述了自己的方法论立场。
1904年,韦伯以《社会科学和社会政策文献》编辑的身份,在该杂志创刊号上发表了著名的“发刊词”,即《社会科学认识与社会政策认识中的“客观性”》。在这篇论文中,韦伯系统地阐述了“社会经济学”的研究范围、取向及一般方法论。韦伯指出,之所以要建立“社会经济学”研究,是因为现实生活中存在着一个“在最广泛意义上称为‘社会—经济的’现象”,这一现象是与人们为满足自己的需要而“与自然和人的社会联合作斗争”这一基本事实的存在联系在一起的。“社会—经济的”现象的有意义的研究可区分为三类:(1)“经济”现象的研究;(2)“经济上意义重大的”现象的研究;(3)“受经济制约的现象”的研究。“经济”现象的研究,并非是对经济中的纯粹物质关系的研究,而是要对经济的“文化意义”方面进行历史的认识或解释。它追求的是对经济的特定立场的历史研究:既包括对过去经济现象的历史的研究(即经济史研究),也包括对现实经济事件或制度的历史—文化分析。作为广泛意义上的经济历史学,它本身具有相对独立的学科意义,同时又能为其他社会经济学研究部分提供必要的理论和实证资料上的准备工作。“经济上意义重大的”现象的研究,即是对“与经济相关的”现象的研究,也就是对诸如宗教活动、商业伦理等非经济现象的经济影响或作用的研究。韦伯在实质研究中选定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研究即属此类。韦伯偏爱对与经济相关的文化现象的研究,是与他的一般社会科学或文化科学观相适应的(韦伯,1999:5)。“受经济制约的现象”的研究,则是对经济因素的社会影响和作用的研究,如研究经济动机对人们的审美倾向、各种社会关系、制度、文化和政治的影响等等。韦伯如同其早期研究那样,并不贬低或反对这一研究取向的意义。但是,他断绝拒绝在这种研究取向中采取教条主义的“唯物史观”的做法。这种教条主义的唯物史观在分析之前即要求“经济的‘动力’是‘最根本的’、惟一‘真实的’动力,是‘最终到处起决定作用的动力’”(韦伯,1999:19)。
由此看来,此时韦伯构想中的“社会经济学”是由经济的历史研究、非经济现象的经济影响研究以及经济的社会后果研究三部分组成的。斯威德伯格(Swedberg,1987:27-31)曾认为,韦伯在“经济社会学”的分析中,是把经济社会学和经济理论与经济史融合在一起的。这一观点具有启发性,却不完全正确。从经济与社会关系这一核心主题看,韦伯“社会经济学”中非经济因素的经济影响分析以及经济现象的社会后果研究,构成了今天所谓的“经济社会学”研究的核心内容。它们是与包括“经济史”在内的经济的历史分析融合在一起的,然而却并非如斯威德伯格所言,是与边际效用理论或新古典经济理论融合在一起的。如前所述,韦伯在早期研究中即已对新古典理论的假设的非现实性和分析的狭隘性提出批评。在方法论研究中,韦伯的一大改变,是在“理念类型”(ideal type)分析范围内,赋予了纯粹经济理论的合理性。他甚至在1908年撰写的一篇题为《边际效用理论和心理物理学的基本规律》的论文中,为经济学中的边际效用理论的合理性及其不依赖于心理学基本理论的特质进行了辩护。然而,这并不意味着韦伯不从自己的学术立场出发对边际效用理论的限制进行批评。韦伯始终认为,作为一种“理念类型”,现代经济理论只是一幅“没有矛盾的世界的图画”。它虽然具有分析工具的有效性,但它仅仅是现实的近似值,它需要通过更贴近现实的和更广泛的“社会经济学”的研究而被超越。
“社会经济学”研究需要建立一个与新古典理论和历史国民经济学不同的方法论基础。为此,韦伯首先强调了“社会经济学”研究的一般科学性问题,即要求在一般社会科学研究中把“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区分开来。这一主张既是对历史国民经济学的批判,也是对其在早期研究中过度强调价值判断的一个自省。其次,针对新古典经济理论的限制,韦伯提出了社会科学研究,应当采取一种“理解”的而非实证的研究方法。社会现象既是人的有目的活动的结果,也是一种特殊的非重复的历史现象,这两个特性决定了对社会现象的研究不能像对自然现象的研究那样去发现什么规律性的东西,而是要对社会现象作出理解或解释,也即对人的活动的目的和动机,以及对构成历史现象的事物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解释。由于并非寻求事物之间的“规律性”,所以韦伯拒绝为“社会经济学”建构一种普遍有效的一般理论体系。他所关切的只是如何对具体事实进行历史解释即因果关系的解释。在他看来,因果解释的首要问题是在经验与理论、材料与观点之间进行一种有效的关联。为此,需要通过采用“理念类型”的分析方法,使“我们通过思想和理解来把握实在”,从而最终达到使理论与事实结合起来的目的。显然,韦伯强调“理念类型”分析,既是对新古典理论偏爱理论、历史国民经济学偏爱经验的批评,也是试图将它们综合起来的一种努力。因果关系解释中遇到的另一个问题是,如何对构成具体事实的无限多样的原因进行选择。韦伯的回答是:“从任何一个具体的整个实在出发的一种详尽无遗的因果追溯不仅在实践中是不可能的,而且简直就是荒谬之举。我们只是选择了在个别情况下一个事件的‘本质的’成分所被归源的那些原因”(韦伯,1999:29)。至于何为一个事件的“本质的”成分?韦伯的观点是,要看这一因素是否“使我们有兴趣和对我们有意义”,即是否“处于与文化价值观念的关联之中”(韦伯,1999:29)。
可见,韦伯在中期经济社会学探索中,虽然没有创造或引进“经济社会学”概念(韦伯的确用了很长时间才形成这一概念),但却在反省和综合两个经济学传统的基础上,构想出了“社会经济学”这一十分接近经济社会学的研究取向。韦伯尽管拒绝甚至反对那种在科学研究中将方法论研究置于实质问题研究之前的态度,但他还是接受了早期研究的教训,而在其中期研究中“为自己建造了一块防止经常出现的理论下陷的稳定的平台”(菲根,1988:97)。
我们可以将韦伯的新教伦理研究归入其“社会经济学”研究中,但是却不能由此推断韦伯的新教伦理研究是其方法论研究的一个结果或应用。事实上,韦伯的新教伦理研究与其方法论研究基本上是同时展开的。1903年韦伯在完成《罗雪尔的“历史方法”》之后,就开始动手写作《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第一部分。1904年8月至10月的美国之行,更增强了其对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兴起之间的关系的理解。返德后,韦伯对论文作了修改,并于同年11月在《社会科学与社会政策文献》杂志上发表了《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第一部分。次年6月又在该杂志推出该论文的第二部分。因此,不能排除韦伯有关新教伦理这一实质性研究对其方法论思考和整理的反作用。
值得探究的问题是,在“社会经济学”范围内,韦伯何以选择“现代资本主义起源和发展”作为其实质性研究的主题呢?也就是说,韦伯何以将其在早期研究中注重的具体的“德国资本主义发展问题”研究转变到对一般的“现代资本主义起源与发展问题”的研究上来呢?原因似有三:一是受其学科定位和方法论研究的约定。韦伯既已确定了“社会经济学”的研究意义和范围,就要做尽可能符合研究范围内不同层次水平的理论分析。二是为了从理论上更好地“指导”德国资本主义的发展。韦伯早期的民族主义情结并未随其科学观的更新而烟消云散,相反,韦伯只是冷静地意识到需要改变解决问题的策略,即要通过一般历史的研究来寻求解决那些重大的现实问题。德意志民族要解决后发资本主义问题,就必须深刻理解资本主义起源和资本主义运作的一般社会条件,并以此来指导自己的行动(韦伯,1997:141)。三是出于对资本主义体制下的一般人类命运的关怀。事实上,韦伯无论从其理论研究的逻辑中,还是从其在美国访问和考察的体验中,都已觉察出源于资本主义形式理性的不可逆转的非人格力量及其对人类自由和精神所造成的可能侵害。这无疑在韦伯的民族主义的“焦虑意识”中又渗进了其源于对整个人类命运的关怀所产生的“焦虑意识”。这种复杂的情绪已充分体现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1987)中了。
《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已被公认为是这一时期韦伯经济社会学(或其自称的“社会经济学”)研究的最重要的成果。在这部著作中,韦伯主要追溯了新教伦理对资本主义产生和发展的影响。按照韦伯的解释,新教的入世禁欲主义观念产生了一种合理的经济伦理即“资本主义精神”;在这种精神气质或生活态度的约束下,形成了一种合理的经济行动;正是这种普遍合理的经济行动促进了理性资本主义的产生和发展。韦伯由此得出的一个论点,即新教伦理与西方资本主义兴起之间存在着一种“选择的亲和性”(elective affinity),后来成为引发持续性争论的焦点和众多所谓“韦伯式研究”的主题。1910年韦伯曾试图以一篇题为《关于〈资本主义精神〉的最后反批评》结束争论,但事与愿违。1909年在历史学家费利克斯·拉赫法尔(Felix Rachfal)为这部著作写了书评以后,争论越来越激烈。韦伯本人直到临终前也从未忘怀对新教伦理的批判与反批判,这从他为编辑《宗教社会学论文集》而对《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进行重新修订的1920年的版本中可以看出。
20世纪60年代以降,在来自德国本土的“脱帕森斯化”的口号下,韦伯的学说特别是其论新教伦理的文章再次引起了欧美学者的思想辩论(克斯勒,2000:第5章)。引人注目的是,东亚学者尤其是港台学者也积极参加了对韦伯有关中国宗教与资本主义发展之间关系的争论。然而,从东亚经济发展经验出发的争论却几乎没有产生什么特别的成果,因为许多讨论是在错置了韦伯有关“社会学的因果分析”与“历史学的因果分析”的区分及其运用的情形下展开的(有关两类分析的概念区分,参见阿隆,1988:541-549)。事实上,韦伯有关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关系的研究,只是属于社会学的因果分析。在这一分析中,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兴起之间的关系只是一种社会学分析意义上的“固定关系”。“资本主义精神”作为“资本主义扩张动力”(韦伯,1987:49)的特殊意义,只限于“发生学”的理论研究的范围内才有效。越出这一范围,如要在“发展学”研究范围内探讨经济社会变迁的原因,就要采用历史学的因果分析。对于“历史学的因果分析”而言,某个因素单独地决定整个事件产生和变化的情况是没有的。这正是韦伯在谈到西方理性资本主义历史发展而非其理论上的“起源”问题时,就“降低”新教伦理对于资本主义的作用,而把物质的、制度的和文化的因素都看成是导致资本主义产生和发展的必要条件的原因(对这一问题的详细讨论,参见汪和建,2000a:337-340)。
四、通向“经济社会学”
1909年是韦伯经济社会学探索的又一个转折点。此时,他已意识到要把他的有关社会—经济现象的研究建立在一个更为坚实和统一的理论基础之上,即建立在社会学的理论和方法基础之上。韦伯开始致力于创建自己的社会学和经济社会学。而1909年,一个绝好的机会为他实现自己的愿望创造了条件。这就是韦伯接受了出版商保罗·西贝克(PaulSiebeck)的委托,准备牵头编撰一套新的《社会经济学大纲》丛书。
韦伯为丛书编撰制订了计划(共五卷)。他为自己选定的撰写部分是丛书的第一卷第三部《经济与社会》中的第一部分,即《经济及社会秩序与权力》。韦伯有意把自己撰写的这部分论著看成是他通向创建新理论即其所谓的“理解社会学”(Verstehenden Soziologie),以及在此基础上建立一门特殊的“经济社会学”(Wirtschaftssoziologie)的探索之路。他为自己的论著拟定了一个由8个部分构成的写作大纲(详见韦伯,1997b:24-25)。按照计划,韦伯将在第一部分即《社会秩序的范畴》中对其“理解社会学”的概念和方法进行建构。然后,应用这种新的理论方法,以对其余部分中的有关经济与法律、社会共同体、宗教、支配等非经济现象之间的关联和实际行动进行具体的分析。
这样,对自己的社会学即“理解社会学”的建构,构成了这一时期韦伯经济社会学探索的基础和首要的学术工作。虽然,“理解社会学”部分和《经济及社会秩序与权力》的其余部分在写作时间上难分难解(后部分手稿完成于1911至1913年)。不过,从韦伯1913年率先发表《关于理解社会学的若干范畴》(以下简称《范畴》)来看,他显然是相当重视新理论的建构的,因为他清楚,只有这样,才能为下一步的“经济社会学”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韦伯在《范畴》中将“理解社会学”定义为“一门想解释地理解社会行动并借此从过程和作用上对社会行动作出因果说明的科学”(转引自菲根,1988:121)。透过与法学的辩论,韦伯指出:“一般而言,概念如‘国家’、‘合作社’、‘封建制’等等,对社会学来说,都是人们共同行动的特定种类的范畴,而社会学的任务,就是要把这些概念化约到‘可理解的’行动上,并且毫无例外地化约在参与的个人的行动上”(林端,1998:291)。在韦伯看来,理解社会学的方法就是致力于通过对个人行动(有意义的行为)的“理解”,来解释有关社会中由“个人行动”到“社会秩序”的连续性发展过程。
理解社会学的方法论建构,为《经济及社会秩序与权力》的实质分析提供了基本的概念工具。仔细观察《经济与社会》第二部分的思想结构,我们能发现,韦伯“对经济与社会秩序之间关系的讨论”,是从家庭(家族共同体)开始,一步一步地上升为越来越大的共同体:氏族、邻里、军队和经济共同体、社区团体。随后论述规模更大的共同体形式和其他社会形式:人种共同体(种族和民族)、宗教共同体、市场共同体、法律、政治和统治。另一方面,透过繁杂的史料的论证和比较,我们也能看出,韦伯对不同层次的经济与社会秩序的关系的分析,是力图从社会行动出发的,尽管他还未能建构出一套分析从个体行动到群体行动的完整的概念工具。
1915年秋,韦伯从战时医院退役后,开始重新着手“世界诸宗教的经济伦理”研究。该研究并非战后韦伯新确立的课题。早在1909年韦伯着手编撰《社会经济学大纲》时,就已提出这一“进一步研究的主题”。事实上,从1910年起韦伯就已同时着手《经济及社会秩序与权力》和《儒教与道教》部分的写作。按照韦伯的说明,《世界诸宗教的经济伦理》与《经济与社会》这两部著作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这些文章要和《社会经济学大纲》中包含的关于《经济与社会》的论文同时发表,解释并补充其中有关宗教社会学的那一章(当然,它们在许多方面也会通过这一章得到解释的)”(韦伯,1995:1)。这说明,韦伯是把有关世界宗教的经济伦理研究既作为他的宗教社会学研究,又作为其正在进行的经济社会学研究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的。
世界宗教的经济伦理研究无疑是韦伯新教伦理研究的一个延伸。但是,正如韦伯在《世界诸宗教的经济伦理》导论中说明的那样,前者已被赋予新的重心:一是新教伦理的研究重点是为了说明资本主义的文化意义;而世界宗教的经济伦理研究,则是为了更广泛地探讨“扎根于各种宗教的心理与实际联系中的行动的实际动力”(韦伯,1995:5)。韦伯从研究中得出的一个著名的结论是,“利益(物质的与理念的),而不是理念,直接控制着人的行动。但是,‘理念’创造的‘世界观’常常以扳道工的身份规定着轨道,在这些轨道上,利益的动力驱动着行动”(韦伯,1995:19-20)。二是因果关系分析模式的转变,即由社会学的因果关系分析向历史学的因果关系分析转变。新教伦理研究采用社会学的因果关系分析,使其备受误解。这次他改变了策略,从历史学的立场透彻地阐释了经济伦理与经济组织形式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经济伦理往往是十分复杂的东西,受到多方面的限定;另外,我们也会看到,表面上相似的经济组织形式与一种极不相同的经济伦理结合起来,就会按照各自的特点产生出极不相同的历史作用。经济伦理不是经济组织形式的简单的‘因变量’,同样,经济伦理也不是反过来从自己一方去塑经济组织形式”(韦伯,1995:5-6)。韦伯不再坚持仅仅将经济伦理归源于宗教,也不再拒绝追溯宗教的其他社会根源。当然,韦伯并不舍弃社会学因果分析的方法,在他看来,一开始就“要想详尽具体地展示这些依附关系,无异于把船驶向无垠的大海”,因此,在研究中只能先一一剖析与宗教相互关联的因素,然后才能将它们综合起来,以展示一幅历史真实的画面。的确,仔细阅读《儒教与道教》就能清楚地看到,韦伯已不再像在新教伦理研究中那样只偏重宗教因素,而是扩展到剖析政治、经济、社会各个层面对宗教特征形成所具有的影响(韦伯,1995;顾忠华,1997)。
在经济伦理研究期间(1917年),韦伯又发表了一篇有关方法论的论文,即《社会科学和经济科学中“价值无涉”的意义》(韦伯,1999:136-182)。这篇论文不仅重申了他十多年来一直不妥协地坚持的价值无涉的学术原理、理解的方法以及理念类型分析的意义,而且再次从理念类型分析的角度论述了纯粹经济理论存在的合理性,以及同时需要通过经济史与经济社会学的研究来超越经济学限制的理由。值得注意的是,韦伯在此不仅首次使用了“经济社会学”概念,而且把它视为经济科学的一个组成部分,一个有着超越纯粹经济理论使命的组成部分。在韦伯看来,经济社会学(以及经济史)虽然是作为纯粹经济学理论的一个必要的补充而存在的,但是,它在整体上并不能依赖于经济的解释,更不能将其建立在新古典经济理论的基础上。经济社会学要得以真正建立,必须获得一种新的理论基础即他的“理解社会学”的支持。这就是韦伯从1918年起致力于完善理解社会学的基本理论以及力图建构经济行动的社会学基本范畴的原由。
1918年以后,韦伯对其理解社会学的基本概念进行了再思和改进(由此撰写出《社会学的基本概念》一文[1920年定稿])。与此同时,韦伯开始了《经济行动的社会学基本范畴》(以下简称《基本范畴》)的写作(该文以后被收入《经济与社会》第一部分第2章)。这是韦伯为建构“经济社会学”的一般理论体系而作的最初也是最后的努力。韦伯在该文篇头提示中说:“下面的论述绝不是搞什么‘经济理论’研究,而是仅仅给若干仍然很常用的概念下定义,并且指出在经济内部某些最最简单的社会学关系”(韦伯,1997b:85)。按照韦伯的观点,“自主安排的持续的经济行动”,是构成“经济”的最基本的要素,因此,只有从分析经济行动出发,才能对“经济内部的社会学关系”(即经济制度和经济体制)进行理解和解释。韦伯肯定认为(尽管他并未明言),只有从经济行动的社会学研究出发,才能建构起一般化的经济社会学理论体系。为此,韦伯在该文中从三个不同层面,即(1)合理的经济行动;(2)经济行动的形式合理性与实质合理性;以及(3)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等层面,对经济行动和“经济内部的社会学关系”进行了分析(韦伯,1997b:85-237)。
从韦伯的概念结构中,我们能明晰地看到,韦伯依循的是从“行动”到“秩序”(或从经济行动到经济制度和经济体制)的分析进路,以及理念类型的分析方法。同时,我们也能特别明显地感觉到,韦伯对于合理的“制度”(包括完全的财产权、自由的企业经营、自由的劳动市场、自由的市场交换、合理的和可计算的生产技术、形式合理的法律和行政管理等制度性条件)在资本主义理性经济活动中的作用的强调。当然,这并不意味着,韦伯此时已成为一个“制度主义”者。从总体上看,韦伯既非“文化决定论”者(即使在中期研究也是如此),也非在此所“表现”的制度决定论者,而是一个强调制度与文化相互配合的综合论者(汪和建,1991)。我们从韦伯的最后著作《世界经济通史》(1981)中也可获此证明。
1919-1920年冬季,韦伯为慕尼黑大学的学生开设了“世界社会与经济史”课程。“他是迫于学生们的一再请求而同意讲授这一课程的……他只是把这项强加给他的工作看成是缺点很多的即兴之作”,因而他没有打算将其授课内容公开发表,他也没有留下“任何手稿甚或有条理的提纲”(韦伯,1981:iii)。因此,1923年,在韦伯去世三周年之际,这部著作是由韦伯夫人(Marianne Weber)所选定的两位编辑,依据几位学生的听课笔记校定编撰出版的(韦伯,1981:德文本编者序)。
的确,该书并非韦伯计划中的一个成果(此时他正在精心修订其“理解社会学”和建构“经济行动的社会学”),但是,从韦伯经济社会学探索的心路历程看,该书的问世仍然是一个必然。因为,如前所述,从研究“世界诸宗教的经济伦理”起,韦伯就已改变其研究策略,即将其研究的重点从社会学的因果关系分析转变为历史学的因果关系分析;相应地,也从单一因素的理论分析转变到多因素的综合—历史分析。《世界经济通史》也正是这一研究转向的结果。韦伯意在展示的是一幅资本主义的历史画面,即强调物质的、制度的和文化的因素的相互关联和配置在西方理性资本主义发展中的“历史”意义。用他在该书中的那段著名的话来说,就是:“归根到底,产生资本主义的因素乃是合理的常设企业、合理的会计、合理的工艺和合理的法律,但也并非仅此而已。合理的精神,一般生活的合理化以及合理的经济道德都是必要的辅助因素”(韦伯,1981:301)。诚然,是历史学的因果分析中,资本主义精神已不再是“首要”的因素,而是被降格为“必要的辅助因素”。这种思想结构的安排,既反映了韦伯研究方法的转变,也体现了韦伯对制度因素的关注。事实上,在《世界经济通史》中,韦伯已将主要精力放在对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农业制度、财产制度、工业组织制度、商业和货币制度)的变迁、市民阶级的产生、合理的法律、国家和经济政策的形成的历史分析上。另外,韦伯对资本主义精神演进和作用的分析也不再显得单纯和孤立,而是将其与市民阶级的形成和作用的分析结合起来了。
五、结语:韦伯经济社会学的现代意义
通过本文以上研究可以看出,韦伯经济社会学探索是贯穿其整个学术生涯的研究主题。因此,不能把韦伯的经济社会学仅仅看成是其晚期社会学研究的一个自然的延伸或副产品。相反,如果意在综合地理解韦伯,则毋宁将韦伯的经济社会学探索视为其晚期“理解社会学”建构的一个目的和结果。
韦伯经济社会学探索是从批判和力图超越纯粹经济理论出发的,但他并不漠视经济因素的作用以及作为“理念类型”的经济理论的合理性。因此,不能把韦伯的经济社会学简单地理解为是对经济学的否定,更不能如一些人所想象的,经济社会学的目的乃是以“社会学帝国主义”反击“经济学帝国主义”。
韦伯经济社会学探索为该学科确立了基本的研究理念、对象和方法,因而称得上是经济社会学领域中第一次“哥伦布式的尝试”。虽然,最终韦伯也未能建立起一个完整的经济社会学理论体系,甚至在一些方面还存在着“理论上的暧昧与经验的空白”(本迪克斯,1998:20),但是,我们仍然能从韦伯经济社会学探索的心路历程和思想脉络中,检视出可指引中国乃至世界经济社会学新发展的如下一些重要的理念(有兴趣的读者可以对这些来自传统的理念与目前流行的“经济生活的新社会学”或“新经济社会学”的观念进行比较。有关对后者的评述,参见汪和建,2000b)。
第一,经济社会学应当建立在对纯粹经济理论的批判和超越的基础之上。我们看到,韦伯并不拒绝和反对理论经济学。他肯定纯粹经济理论作为一种“理念类型”的意义,但是反对将“经济学看问题的方式”泛化。他强调,现实生活中存在着一个“社会—经济的现象”,因而需要我们将经济置于社会生活中进行研究,如此,才可以从超越经济学的视角即社会性的视角,如人的理念、社会结构、道德伦理和人群间的权力斗争等方面对实际的经济活动作出解释。韦伯的这一认识不仅仅是从经验出发的,同时也是依据其“理念类型”的分析方法作出的。从韦伯的认识中,我们获得了如下信念,即以新古典经济学为代表的纯粹经济理论并不适合对前工业社会中的经济以及植根于社会中的经济进行分析。对现实生活中的经济与社会关系领域的分析,需要一个超越经济学看问题的新的知识体系,即经济社会学。当然,经济社会学并不拒绝使用某些经济学的概念和方法。经济社会学家感兴趣的是如何将纯粹经济理论转变到更多社会的和经验的形式上来。
第二,作为一门学科的经济社会学,应当以经济与社会关系为研究对象和研究领域。不能以韦伯的新教伦理的研究路向,来证明经济社会学仅以研究社会对经济的影响为己任;也不能从韦伯的晚期研究中,得出经济社会学以经济行动或经济现象为研究对象的简单结论。事实上,韦伯倾向于将“社会—经济的现象”区分为三个可分析的层面。韦伯所进行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起源的关系的研究,只是一种对“在经济上有重要意义的”现象的研究。用韦伯的话来说,就是只研究其中的“一个环节”。韦伯强调,任何一个环节的研究都不能代替与其相关的另一个环节的研究。因为,无论是对“在经济上意义重大的”现象的研究,还是对“受经济制约的”现象的研究,都是一种社会学的因果关系分析,或者说,是一种从特定的视角出发所作的纯粹的“理论”说明。作为一种社会学的因果分析,任何一种研究取向或视角都是可选择的,只要研究者不妄称这是“惟一的视角”或“最终到处起决定作用的动力”。然而,要防止过度片面的化约论或决定论的发生,最重要的还是要将社会学的因果分析过渡到历史学的因果分析。因为,只有历史学的因果分析才能将不同的研究取向或视角综合起来。也惟有如此,才能使经济社会学中的因果解释更趋近于现实。而只要进入历史学的因果分析或历史研究,就离不开经济与社会的相互关系分析。韦伯的晚期研究已充分体现出这一研究特质。无论是在《经济及社会秩序与权力》中,还是在《世界诸宗教的经济伦理》以及《世界经济通史》中,韦伯都只是把宗教伦理作为一种“行动的实际动力”来考察,同时把经济既作为结果也作为原因来进行综合分析。
第三,建构经济社会学的一般理论体系应当采取一种“综合的”研究方法。综合的方法并不仅仅表现在历史研究中的多因素相互关联分析,而是更主要地体现在因果解释中的行动与结构的关联上。韦伯在中期研究中把经济伦理作为连接宗教与经济行动的中介概念,以及在晚期研究中强调将经济社会学建立在理解社会学的基础之上,其真义即在于此。在新教伦理研究中,韦伯假定个人经济行动是受一个主观意图即资本主义精神驱动的,而资本主义精神又是与外在的结构性因素即新教伦理相关联的。韦伯正是通过宗教的经济理论研究最终得出了有关理念与利益的辩证关系的经典说明。在《经济行动的社会学基本范畴》中,韦伯依据理解社会学的观点,进一步强调把经济制度和经济体制化约到个人经济行动上进行理解和解释。这种从“行动”到“秩序”的研究路径,是严格建立在行动的主观动机与外在结构的关联的基础之上的,因而能使其既继承一般个体主义方法论从行动到结构的研究路径,又避免经济学个体主义方法论中行动与结构相脱节的局限。可见,建立综合的方法论是经济社会学超越经济学的关键所在。经济社会学新发展的方向,即在韦伯的奠基性的贡献的基础上,谋求一种更具形式化的新综合的方法论(有关方法论新综合的探讨,参见汪和建,1999)。
标签:经济社会学论文; 经济论文; 韦伯论文; 政治经济学论文; 历史社会学论文; 德国历史论文; 资本主义制度论文; 社会学论文; 经济学论文; 社会问题论文; 资本主义社会论文; 历史政治论文; 历史学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