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性同体的重新认识:批评#183;理论#183;方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同体论文,批评论文,理论论文,方法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I0-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4608(2003)03-0122-06
双性同体是英国小说家弗吉尼亚·伍尔夫(1882-1941)提出的一个重要理论观点,出现于1929年出版的论著《自己的一间屋》之中。作家从两位一起钻进出租车的青年男女身上阐发了这一观点,指出卓越的作家应该是两性融合的,也就是同时具备男女双性的素质。这一说法自问世以来就引起了众说纷纭的阐释,并渗入到当今诸多女性主义作家及评论家的创作与评论当中,成为一个既有争议而又颇具影响力的理论观点。双性同体之所以会成为文学研究界关注的焦点,也许不仅仅是因为伍尔夫所提出的观点新颖,而且还是由于它在研究方法和创作思维上给予我们的一些启示。
双性同体的观点,乍一看来,似乎与方法和思维并没有什么内在的联系。然而,如若我们运用德国哲学家哈贝马斯提出的交往行为理论,从方法论的视角来考察这一观点,探索伍尔夫的创作思想,或许就不难见出伍尔夫的创新之处。
一、批评的解剖
在交往行为理论中,哈贝马斯把人类的行为活动大致分为四种类型,即目的性行为、规范调节行为、戏剧行为和交往行为。在哈贝马斯看来,前三种行为均不属于主体与主体之间的积极交往关系,而只有交往行为才是不分主动与被动、约束与被约束的平等交流,是至少两个或两个以上具有语言和行为能力的主体之间的相互交往。国内外学术界在研究伍尔夫提出的双性同体问题时,已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得出了不少有价值的见解。然而,这些研究,如若用哈贝马斯的理论来分析,基本上还是局限在前三种行为方式中来考察的。
具体说来,在一些评论家看来,伍尔夫是要努力通过双性同体来达到实现一种理想的社会形态的目的。如卡罗林·海尔布伦(Carolyn Heilbrun)在《走向双性同体》一书中就认为,双性同体表达了将两性差异消融的理想[1](p.61)(注:除特别说明外,本节中有关评论家的具体观点均可参见John Mepham所著Virginia Woolf:Criticism in Focus一书第4章。)。两性可以任意选择他们的行为方式和生活,摆脱强加于男性与女性的条条框框,获得个人的自由,走向一种没有性别差异的理想社会。这显然是将双性同体的提出看成是一种目的性行为。
N.T.贝辛(Nancy Topping Bazin)与海尔布伦的观点不一样,她强调双性同体力求达到的是两性平衡的理想。她从认知法和心理学的角度出发,认为,伍尔夫是在把男女两性分别与人类的两种不同的认知方式联系在一起(注:根据贝辛的研究,伍尔夫与劳伦斯一样认为人类有两种认知方式:“距离化”(apartness)这种理智的科学性的认知方式,以及“共生化”(togetherness)这种带有宗教性、诗性的认知方式。)。这两种认知式的综合、获得认识的过程就相当于男性与女性合二为一的过程,而双性同体就是两种力量达到平衡的理想状态。在贝辛的分析中,伍尔夫的小说创作也都被视为是作者寻求两种不同生活观念达到平衡的表现。这样看来,我们可以认为,伍尔夫是在亲身经历并意识到以两性为代表的不同认知方式的冲突后,要借双性同体来加以表现,并努力去化解这一冲突。这种以表现为方式,以化解为目的的行为方式,实际上是一种戏剧行为与目的性行为的结合。
伍尔夫研究者马德(Herbert Marder)与贝辛的观点可以说是殊途同归。他强调的也是两性和谐的内涵。在《女性主义与艺术:伍尔夫研究》一书中,他提出,双性同体糅合了女性主义和神秘主义的因素,是贯穿伍尔夫小说的核心意象。他认为,伍尔夫的目标就是追求两性的和谐实现社会完美的状态,然而,他却忽视了男女两性的存异性,正是在这一点上,后来的米诺-平克尼(M.Minow-Pinkney)等解构主义者与他发生了根本的分歧。
应该说,米诺-平克尼等运用解构主义的方法,对双性同体的分析是相当深入的。他们借助于德里达等人的解构主义理论,剖析了双性同体的概念,指出它的内在矛盾性,既关注到这一观点中男女因素的融合性,也同样指出了差异性,这确实是难能可贵的。例如,米诺-平克尼在《弗·伍尔夫与主体的问题》中,提出不要轻易对双性同体做出某种确定性的评价。她以为,差异是这个概念的一个重要内涵,写作时湮灭性别意识,不是为了压制或消除差异,而是为了可以更加客观而清晰地表达差异。然而,她最终还是认为,一直处于弱势地位的女性在这方面更具有优势。可见,在她的心目中,双性同体依然被定性为一个女性意识占上风的概念。
以美国女性主义者肖瓦尔特(Elaine Showalter)为代表的学者则否认“双性同体”是女性主义的概念。在《她们自己的文学》中,她首先承认双性同体反映了伍尔夫试图融合个性中冲突的方面,但她继而指出,从伍尔夫的表达方式来看,男性意识占据了双性同体内涵的上风,它根本不是女性主义的概念,反而是伍尔夫深受男权思想影响的体现,是伍尔夫逃避现实,压抑愤怒,在曲意讨好男性的一种手段[2](pp.263-297)。虽然她与米诺-平克尼的结论不同,但两者都在试图找到双性同体中的主导思想,试图对之做出界定。其实,当我们把她们的争论并列起来考察时,反而可以得到对双性同体更全面的认识。
相对而言,鲍尔比(Rachel Bowlby)对这个概念的阐释颇为独到。她首先提出在这个概念中,男人与女人只是概念中的两个常量,没有明显的等级秩序。接着,她发现了双性同体结构中的旁观者,即叙述者。她认为,双性同体的画面都是处于这位叙述者——与实际具有一定审美距离的第三者的视野里,因此,这是一幅具有理想化色彩的画面。用她的话来说:“它不仅仅代表了整体性,而且在两性之间,头脑之中以及文学作品中,是以整合互补的理想形式表现的。表面上简单的男女二元关系由于这第三个因素——旁观者的额外在场而被打断。”[3](pp.43-44)这样,她不仅指出了这个概念的整体统一性,而且还指出了它的复杂性。不仅如此,她继而指出伍尔夫的表达中也隐含着男性霸权思想的影响。鲍尔比既找出共性,又点出对立,可以说是对伍尔夫的复杂多元性有相当的认识。但她与米诺-平克尼和肖瓦尔特一样,毕竟未能把各种声音看成是具有主体性的对话行为交往,依然是将它当作一种展开矛盾与冲突的戏剧行为来看待。
应当说,以这些学者为代表的研究者们对双性同体的分析都是相当深入的。不过,如上所示,他们基本上还是将双性同体当作目的性行为或戏剧行为来考察,并且所采用的是传统的研究自然科学的方法,即科学归纳法。他们各自对这个理论概念中男女意识究竟孰强孰弱等个别问题进行归纳求证,将双性同体的提出当作一种单向的行为来进行研究,这种方式的研究在突出了问题的某些方面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遮蔽了某些内涵,妨碍人们对它形成全面而客观的认识。
值得肯定的是,研究者们在考察中已经清醒地认识到,双性同体其实指出了文学创作内部的复杂的矛盾构成。他们力图运用各种方法,从不同的视角加以阐释,其评价不乏精彩之处。然而,在研究中,他们常常把这种复杂的矛盾性看作是作家思想的复杂性和矛盾性的反映,从而又基本重蹈了传记式批评的覆辙。在我们看来,倘若从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出发,将双性同体作为一种交往行为来考察,把其中各种因素看作是各具主体性的因素之间的互动关系,发现它存在的意义和合理性,那么伍尔夫其实是在有意识地与后人交往,进行对话。双性同体的提出是一种积极的交往行为。
二、理论的再认识:走向交往行为
在哈贝马斯看来,行为的合理性“很少涉及知识的内容,而主要是涉及具有语言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主体如何获得和运用知识”[4](p.22)。交往行为正是具备这种合理性并能够进行主体间相互理解的行为,它所构成的是一种互动关系,是一种认识过程。伍尔夫通过双性同体竭力所谋求的,也正是这种关系与过程。
应该说,伍尔夫的交往行为意识完全是一种自觉行为。她在《自己的一间屋》的开头部分就明确强调,作家只有通过阐述自己思路形成的过程,才能展开与听众相互理解的交往,促使他们形成自己的结论。显然,她在自己的主观意识中就存在着明确的交往意识。她试图把创作文本当作一个可以产生交往行为的主体,努力使各种观点相互对立,其目的就是为了达到与读者或听众进行平等的交往和对话。同时,伍尔夫对读者等其他主体的主体性也十分肯定,他对读者指出:“须由你们把这些真实找出来,并且判定它的任一部分是否有保留价值;如果没有,你们当然就会把它整个儿扔进废纸篓里,并把它完全忘却。”[5](p.489)
在交往行为意识的驱使下,伍尔夫才会故意地将男性意识与女性意识放在同一体内,不去指明哪一种意识更重要,有意识地张扬差异和矛盾而不去评判。她这样做,其实就是把这些复杂矛盾的问题都留存在文本中,以便与后人进行交流。因此,在伍尔夫的笔下,创作文本就成了具有主体性的活的对话文本,而不只是一个被动的、静止的客观存在。
双性同体作为一个具有生命力的主体,它的矛盾是内在的。这样,如何对待两性意识的差异,如何处置两性话语表达的不同,这些让米诺-平克尼等人大做文章的问题,都是伍尔夫故意留给后人去回答的问题,我们在此不一一展开。需要指出的是,伍尔夫在双性同体中,除了揭示了双性之间的矛盾以外,还进一步挖掘了双性融合与男权思想的对峙。伍尔夫说:“如果一个人是个男人,那么头脑中的那个女性的部分也仍然具有一定的影响;而一个女人也一定在和她头脑中的男人有着交流。”这正如鲍尔比所阐释的:对于男人来说,脑中有的只是“部分的女性”,而对于女性来说,她脑中的却是“完整的男性”,这暗示着我们又“回到了男性霸权结构的另一版本”[3](p.46)。显然,这里交织着双性之间、双性融合与男权思想之间的对话。这样一来,双性同体就是由多重矛盾构成的一个复杂体,一个不确定性的、具有主体性的独立存在。
同时,伍尔夫的交往对话又并非局限于双性同体自身,而是又把它作为一个交往的主体,与其他具有主体性的思想进行对话交往。例如,伍尔夫就在同一文本中,忽而称赞双性同体的写作境况,忽而又加以否定。她在阐释双性同体时宣称,作家写作的最佳境况是当头脑中两性的力量共同和谐地生活,在精神上合作的时候,“任何一个从事写作的人,若是想到自己的性别那就是毁灭性的。……如果以任何方式有意识地以女人的身份来说话,那么对她来说,这就是毁灭性的。”然而,也正是在同一篇文章的前几章中,伍尔夫却强调,女作家要“像一个女人那样写作”,女性作家写作时要使用适合于女性的句子,女性“成为自己比什么都要紧”。这里的矛盾对话和交往是显而易见的:一方面肯定女性意识的重要性,一方面又借双性同体反对女性意识的张扬。伍尔夫把矛盾的观点呈现在读者的面前。她没有试图去表明孰对孰错,而是让这两个不同的主体思想在同一文本中得到了尽情地发挥,构成了平等的对话关系,使整个文本随之具有了积极主动的交往性,形成与后人艺术交流多样性的可能。
“双性同体”本身的矛盾以及它与文本中其他思想之间形成的矛盾,构成了动态的交流关系,在这个基础上,它在社会的其他主体(读者和评论者)那里就具有了更为多重的可阐释性。米诺-平克尼等评论者们在对双性同体的阐释中,虽然没有把它当作一个隐藏于文本中的独立主体来看待,但他们之所以能够对它进行多样的阐释,其原因还是在于它本身具有的活力。而且,评论者对它的阐释越多样,就说明其活力越强,反过来又会再促进评论的展开。如此一来,双性同体本身的内涵得到了衍生和深化,评论者的观点也处于互动的交往结构之中。
双性同体理论内部的对话交往,以及它成为客观世界交往关系网中的重要一环,这些都与伍尔夫的生长环境是息息相关的。伍尔夫始终生活在男性话语占主导地位的环境里,成年之前就受到过同母异父兄长的猥亵,父亲虽然才华横溢却专断霸道,即便是在著名的文化团体布卢姆斯伯里集团,她身边活跃的也大都是诸如利顿·斯特雷奈这样一些异性的俊杰。更有甚者,她当时在文学界的声名与成就,也大都是由以他们这些男性为主体的作家与评论家认定的。她追求作为一名女人的独立感,却又走不出父权的阴影和控制,这是她不得不面对的现实。在这样的社会文化环境里,她产生了性冷淡,爆发了精神疾病,时常会因为外界对自己的创作评价而出现精神崩溃的症状。而当时女权主义运动蓬勃兴起,更促使她对该如何在这样的社会里生存做出了更多的思考。面对这样的社会,她不急于以极端的方式来颠覆它,而是以一种探讨的姿态提出“双性同体”的理论并与之对话,从而激发更多的人对此进行思考。
双性同体的特征就是它的矛盾性、不确定性、未完成性和对话性,而它作为一个主体,与其他思想主体之间的各种交往对话关系又进一步强化了这种不确定性和未完成性。从这一点上来看,双性同体理论满足了哈贝马斯所说的理想交往行为三个层面的关系要求。首先,“双性同体”是一个“活”的主体,它所蕴涵的种种矛盾构成了主体与其自身的主体性之间的关系;再者,这一具有主体性的独立存在,既与社会中的其他主体交往,也表现出自己对客观世界的认识;如此构成了另两个层面的关系,即主体与社会世界以及客观世界之间的交往行为关系。在这三层关系的共同作用下,伍尔夫得以实现理想的交往行为,使她和她的理论主张始终在风云多变的文坛占据一席之地。
艺术创作的巨大魅力往往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无限多的可解读性。像双性同体这样内涵复杂的概念,我们无法也根本不需要为其营造一个明确的定义,它的意义或许就在于启发人们的思考,丰富人们的认识和创作实践。所以,作为文艺研究工作者,我们所应做的就是找出互动的主体,揭示出种种可能的内涵和关系,展示出它们的矛盾,将这种交往行为继续下去。这样可能才符合伍尔夫的艺术思想,符合艺术现象本身的特点。
三、思维范式与批评方法的启示
“双性同体”的理论价值已远远超出了男女双性共体问题的探讨,而且为我们的思维范式与批评方法提供了极有意义的启示。这一价值与意义就在于:作家提出的是一种崭新的思维范式与批评方法,即作家在构思文本时不再试图对某一种观点加以肯定和张扬,而是有意识地展现各种因素和观点之间的矛盾因素,让不确定性、未完成性、对话性成为文本阐释的主要特征。这其实是在用一种艺术创作的思维方式而非科学归纳的思维方式来结构文本,并由此涉及到思维范式和批评方法的更新。
可以说,传统的文艺批评与研究往往习惯于采用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和逻辑学的思维范式来考察文艺现象。研究者往往是对纷繁复杂的研究对象做出归纳、论证、演绎,找出其中某种确定的因素,从而指出对象的本质[6](p.175)。不可否认,这种分析方法对于我们的文艺批评和理论确实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正是运用它我们才有可能构建起形形色色的批评理论。
然而,艺术现象又是复杂的,任何一种归纳都难免会具有一定的片面性。丰富性、差异性和个性化则是文艺现象的主要特征。在分析艺术现象时,也许运用以揭示差异和矛盾为主要特征的艺术分析方法,更能够把握艺术现象的特征。倘若一味地运用科学归纳法对复杂的艺术现象进行分析和总结,这很容易造成研究方法与研究对象的不一致,导致文艺批评和研究的简单化,难以客观地评价艺术对象。因此,这就需要一种适合于分析艺术现象的思维范式和分析方法。
伍尔夫的双性同体理论就是要打破我们习惯的科学归纳方法和逻辑学的思维范式,尝试在我们看来是现象学的思维范式和艺术分析方法[6](p.175)。这位主观性极强的作家尽可能在自己的艺术作品和理论阐述中展示各种复杂因素,甚至在同一文本中表达两种迥然不同、相互对立的观点,其目的就是要让后人很难用传统的思维范式和批评方法来把握。
从以往理论界和批评界对双性同体的阐释来看,虽然批评者们也明确指出了它的复杂性和矛盾性,但仍然囿于科学归纳和逻辑分析的范畴之中。他们在揭示双性同体复杂性的同时,又自觉或不自觉地去强调占主要地位的因素,试图去确定它。在分析中,他们通过逻辑论证来说明双性同体,把矛盾性与复杂性视为是伍尔夫自身思想状况的一种反映,而没有真正认识到,这是伍尔夫在运用新的思维范式和批评方法的一种有意识的交往行为。
自然,解构主义者们确实认识到了双性同体理论的内在矛盾性,而且也在运用现象学的思维范式来解构双性同体。但是,他们并没有深刻认识到伍尔夫是在尝试一种新的批评方法,是在构建一种与后人对话交往的艺术批评。在伍尔夫那里,其实在双性同体中存在着一个隐藏于文本中可以与研究者积极对话的隐含主体。因此,解构主义也在一定程度上遮蔽了伍尔夫构建双性同体理论的真正意义。
从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出发,我们不仅可以在研究双性同体问题上产生新的认识,而且还可以获得批评方法论上的启示。交往行为关系存在于主体间的互动之中,产生于对话的交流过程之中。实际上,任何一部经典的艺术作品也都是在与时人或后人进行着对话,艺术创作是在作者、作品和读者这三者之间的交往中来具体实现的。文艺批评者们的任务更重要的不是要归纳研究对象的某些特征,而是要揭示各种差异和矛盾,揭示作品与读者的对话性。因为,艺术创作的规律就是要展示各种矛盾而复杂的现象,竭力让简单的文本意义复杂化,从而延长人们的审美欣赏过程。
文艺批评的目的在于实现交往行为。为了实现这一目的,我们就必然要从归纳走向分解,由独白走向对话,由确定走向不确定,由完成走向未完成。一句话,由重科学思维的传统批评走向重各种话语交往的语境批评。这,也许就是运用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分析双性同体问题,给我们带来的启示吧。
收稿日期:2002-11-06
标签:伍尔夫论文; 艺术评论论文; 文本分析论文; 艺术批评论文; 哈贝马斯论文; 作家论文; 范式论文; 双性人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