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情”对质性研究效度的影响,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对研究效度构成最重大的潜在威胁是我与研究参与者的关系以及我作为研究者可能具有的偏见,这种偏见或影响的存在主要与我的身份有关:我既是研究者,同时也是研究对象群体中的一员,和他们有类似的专业身份和职业经历。
——研究者H
研究者在从事一项研究的时候必然与研究对象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关系,而这些关系对研究的进程和结果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在质的研究中,研究的问题和方法都是在研究者与被研究者的关系中协商和演化出来的,对研究结果的判断也依赖于双方互动的方式(陈向明,2000)。研究关系会对研究的效度产生重要影响,本文主要从研究关系中的“共情”问题对这种影响进行考察。研究者必须要对双方关系投入感情,投入过少,被研究者会感到研究者冷漠、机械和漠不关心;投入过多,又会使被研究者退却,并因此降低研究者的判断力。研究者与研究对象之间的关系模式,该模式与共情的关系,共情的方式、共情的程度、共情的作用都是与研究效度密切相关、需要研究者关注和讨论的问题。
一、研究关系——“局内人”与“局外人”
“研究关系”主要包括研究者与被研究者之间的相互角色以及双方在研究过程中的互动方式。在研究过程中,研究者与被研究者双方可能同时或者在不同的时刻拥有不同的角色,这些角色的内容随着情境的变化还会有所变化;不同的角色更会导致双方不同的互动方式。研究关系可以从很多不同层面进行探讨,“局内人”和“局外人”的问题一直是质的研究者讨论的一个热点,在质的研究关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局内人”指的是那些与研究对象同属一个文化群体的人,他们享有共同的(或比较类似的)价值观念、生活习惯、行为方式或生活经历,对事物往往有比较一致的看法。“局外人”指的是那些处于某一文化群体之外的人,他们与这个群体没有从属关系,与群体成员通常有不同的生活体验,只能通过外部观察和倾听来了解群体内部成员的行为和想法(陈向明,2000)。
一般来说,局内人由于与研究对象共享同一文化,他们可以比较透彻地了解研究对象的思维习惯、行为意义以及情感表达方式。他们在与被研究者的对话中比局外人更容易进入对方的世界,对对方常用的本土概念的意涵也会有更加深刻的理解。由于与当地人有类似的生活体验,局内人对当地人情绪的体察可能更加入微,比较容易与其产生“共情”,建立信任关系,进而更准确地理解对方,提升研究的效度。
二、“共情”及其作用
“共情”(Empathy)是一个心理学概念。“Empathy”这个词经历了从认知取向的共情概念到情感取向的共情概念的转变。认知取向的共情概念比较重视认知加工过程,依据这一观点,具有共情特质的人能够理解和预知别人的想法、感受和行为。情感取向的共情概念则认定共情完全是情感过程,是对他人状态或困境的情感反应。更有一些研究者明确表明应该从多维的角度定义和测量共情(Gladstein,1977;Davis MH,1996),使得这个定义包括了在共情标题下的各种现象。
对“Empathy”的汉语译法种类很多。罗杰斯使用“Empathy”(Rogers C.,1957)的含义有三个方面:一是咨询师设身处地地以来访者的参照标准,正确理解来访者的内心感受;二是咨询师运用咨询技巧,把自己对来访者内心体验的理解传达给对方;三是引导来访者对自己的感受做进一步的思考,促进其内在心理机制的恢复。从这一理解来看,罗杰斯更多重视的是“情”,这个词应该译为“共情”,国内多数学者认同这一译名(钱铭怡,1994;许又新,吕秋云,1997;于鲁文,2003)。江光荣(2005)把“Empathy”译为“同感”或“同感理解”,强调的是“感同身受”中的“感”。港台学者将它译为“同理心”(郑日昌,陈永胜,1991;莫孙淑冰,2004),主要是认为它同时包含了理性与感情的成分。理性成分是指倾听者能了解对方为什么会有这种感受,感情成分是指倾听者能与倾诉者的感受发生共鸣,这一译法重视的是人的心理的理性成分。
根据上述不同理解,我将质性研究中的共情定义为研究者运用倾听、自我开放等多种技巧,在“情”、“感”、“理”三个层面上了解研究对象内心体验和想法,积极呈现研究对象的“心中所有,意识所无”,并将此反馈给研究对象的过程。
在质性研究的访谈过程中,研究者出于不同的目的,对被研究者会有不同的影响。有的研究者从自己的理论框架出发对问题做出解释时,常常希望被研究者明白研究者对问题的理解要比被研究者的理解更为深刻、更为准确,这样就把自己变成了访谈的核心。但能够实现共情的研究者的目的则不是这样,他们把被研究者视为重要的资源,看作是访谈的主体。共情的作用在于对被研究者经验与潜能的“唤醒”。当然,这并不是否认访谈者在获得了一些有意义的信息后对问题要做出必要的“解释”,以对被研究者施加影响。表达共情有助于研究者从被研究者的角度看待双方的关系,做到以被研究者为中心,发现其真实想法,从而保证研究资料、研究者分析的准确性以及研究的效度。
局内人由于与研究对象共有同一文化,在共情方面更具优势。有过类似或相同的经历会让研究者更真实地贴近研究对象的感受,带有同情心地进行研究,容易建立信任的关系。比如,因为有感同身受的体验,研究者能在访谈过程中在对方不愿直接明说或搪塞以其他词句时,以直觉的敏感而迅速发现他真正想说的是什么;在进一步追问时,容易触及关键,不至令研究对象感觉研究者根本不知道他在说什么或体会不到他的感受;在资料分析的过程中同样会因为共情的存在,使得研究者能较准确地接近研究对象的真实。
三、过度共情的危害
我也许会下意识地“感情用事”,比如,选择或更关注那些引起我共鸣的资料;在不经意中把研究参与者当成我的代言人,借他们之口说我想说的话、发出我内心的声音,把自己的声音当成他们的声音;我也许还会因为自己局内人的身份自以为理解了他们的话,其实很可能反而误解了他们所要表达的意义;另外,受访者也许会为了“帮助或配合”我或“避嫌”,选择说或不说什么。
——研究者H
在质性研究访谈过程中,作为“局内人”的研究者由于无法客观地控制自己的情感强度,会出现急于表达同情、不恰当的自我暴露、盲目地同仇敌忾等引发被访者反感,甚至造成访谈无法顺利进行等情况。这种情况我称之为“过度共情”,即研究者与研究对象由于属于同一群体,共享的东西过多,当谈到双方共同经历过的事情时,研究者激发起自己的情感体验并将其投射到研究对象身上。过度共情通常会使研究者失去研究所需要的距离感,对自己文化中人们常用的一些语言和行为习以为常,对研究对象言行中隐含的意义失去敏感,难以看到本文化的特点,而且对被研究者个人的独特之处视而不见。这也是质性研究的常遭批判之处——作为与研究对象同一共同体的成员,研究者如何客观地审视共同体成员的经验呢?具体而言,过度共情的危害可以从研究者和研究对象两个角度来看。
从研究者的角度来看,当访谈涉及双方熟悉的事件时,由于“心有戚戚焉”,研究者可能会和研究对象就这个问题谈下去,使访谈偏离主题;当谈到研究者感触最深的问题时,由于研究者深有同感,可能会把自己的感触“强加”给研究对象,引导他们跟着自己的思路走,尤其是对于某些态度犹疑不定的研究对象,可能会下意识地顺应研究者的观点,这样研究对象就会失去“回忆的自主性”,使研究者得到的资料失真且不自知;研究者很容易对被研究者的言行“想当然”,自以为对相关事件、概念、观点很明白,不再深入追问,按照自己的方式去理解对方,很容易使研究肤浅化。比如研究者H在研究的最初阶段经常发现访谈中研究对象给出的答案与自己预想的完全相同,很多时候访谈很难持续进行,在整理录音时发现自己说了很多“这个事是这样的,是吧”等类似问句,或者当同一访谈对象对同一件事给出不同答案时而并没有继续追问。随着研究的进行及研究者对自身的反思,才逐渐发现大多是由于自己的“先入为主”造成了访谈的不深入。
从研究对象的角度来说,如果他们知道研究者与自己有相同经历,在采访过程中,当他们谈到自己遇到的事情、当时的心情时,会认为研究者可能遇到过,因此谈的可能会比较模糊,以为研究者知道、能体会。“你也知道嘛”一类的话语经常出现,这样研究者可能就没办法准确理解他们的意思;研究者由于一些先入为主的观念或主观臆测的影响,不经过进一步询问和分析而得出想当然的简单结论,致使研究对象觉得“你自以为你什么都知道、什么都了解,你不过是用你自己现成的结论来套我的故事罢了,我说什么对你并不重要”,这样反而会导致研究对象对研究者的不信任。
一方面研究者按照自己的观念来解读研究对象,另一方面研究对象也没有提供自己真实的想法,最终导致研究者得到的资料不能反映研究现象的真实,或是在分析过程中误解研究对象的真正意思。处于过度共情状态的研究者往往又并不自知,且无从反思,反而有种研究进行得异常顺利的错觉,使得最终的研究结论与真实相距甚远,这大大地损害了质性研究的效度。
四、准确运用共情提高研究效度
我的身份和经历对作为研究者的我是一种资源。作为“局内人”的身份背景应该有利于研究参与者对我的认可和接纳,他们也许对我同样感兴趣,这样会有利于我们的交流和沟通。
——研究者H
研究者“局内人”的身份虽然会面临过度共情的挑战,但如果我们能够恰当地利用这一身份实现准确的共情,就会对信任关系的建立及“真实”的获得起到极其重要的作用。
准确的共情是将双方的想法都视作具体文化情境建构的结果,过度共情实际上就是漠视了这一建构过程。研究者要想放弃那种断言式的心理表达,从而与被研究者视阈融合并在开放的基础上建构共识,以提升效度,首先可以利用很多共情的技术。掌握共情的技巧是准确共情的必要因素之一。研究者H就很注意在研究过程的具体操作环节中设法提升效度,她“努力创设正式但又轻松的谈话氛围,也时刻警醒自己的身份,尽量抱着理解的心态专心倾听、恰当提问,避免评价(尤其当涉及我们双方都知道的人或事时),在访谈中尽量不讲自己,以免分散被访者的注意力和关注重心”;“有意识地给研究参与者澄清的机会,以验证我所认为参与者所说的是不是他们确实想要表达的意思”。除研究者H的做法外,还有很多利用共情保证资料准确性和真实性的技巧。
共情的技巧包括很多方面,比如沟通模式:共情的实现有赖于关系双方的有效沟通,这涉及沟通过程中经常使用的“引导”模式或“跟随”模式。在某些情形下,研究者需要跟随被研究者,因为发言权主要在被研究者手中;研究者也不能总是跟随着被研究者,让被研究者由着自己的兴致漫无边际地瞎聊。在另外一些情形下,研究者则需要对被研究者进行引导,让对话停留在某个有价值的“点”上,对被研究者所讲述内容的真正含义进行全面理解,使访谈更为有效。但研究者不能进行过多的引导,以免使访谈偏离轨道,使被研究者感到威胁,诱发他们的阻抗,或者使研究者在尚未弄清问题的实质之前就得出自己的结论。再比如引导手段:访谈过程中要想让被研究者坦率地说出所有事情是很困难的,研究者应当适当地运用“沉默”、“重复”等手段,引导被研究者讲述。同时还要清晰表达与揭露出被研究者真正的想法和将要认识的问题,这样更能表现出研究者对被研究者思想的深刻理解,并使其有信心对话题进行更深入的思考和探索,而这正是共情所要实现的目标。
在访谈过程中,研究者应当尽力避免影响共情的因素。首先,研究者在共情的过程中要避免仓促应答,应给自己和被研究者思考的时间。共情的过程中,如果被研究者的述说经常被研究者打断,就会使被研究者的思路产生混乱且难以深入。仓促的应答也会导致研究者本身没有足够的时间去思考被研究者的话语,对被研究者进行正确的了解。其次,在共情的过程中要避免语言拖沓冗长和陈词滥调。双方在交谈过程中,研究者的应答相对而言可以是频繁的,但要做到简明扼要,避免使用一些被用滥的冠冕堂皇的术语,这会使被研究者产生距离感。
五、价值中立——避免过度共情影响研究效度的关键
坦诚理解并建设性地利用我作为研究者可能产生的偏见和影响是提升效度的关键。
——研究者H
避免过度共情,除了上述一些技术手段外,更重要的是要明确研究者自己的研究立场。质的研究的效度不在于中立,而在于坦诚(个人交流)(马克斯威尔,2007),研究者的偏见和影响是任何质性研究都需要面对的,企图完全消除研究者的影响是不可能的,试图把研究者的影响“减到最小”也不重要,重要的是要理解研究者的情感投入等如何影响研究的实施和结果以及如何避免消极影响。虽然质性研究中研究者的情感影响无可避免地存在,但研究者可以随时保持一种批判反省的清醒意识,明确自己带进研究中的立场、观点和价值观。借用心理咨询中的一个概念,就是保持“价值中立”。
价值中立原则就是要求研究者在访谈及资料分析过程中,对被研究者个体及其思想行为不评价、不指责、不干涉,超越双方价值观念的冲突,采取中立的态度,创造一种适合的氛围,从而使被研究者充分表达自己的思想、情感和行为,真正发现被研究者独立的意识、价值判断和选择,让被研究者感受到双方的平等性。
在价值中立原则指导下,准确表达共情的首要条件就是研究者要保持开放态度,放下自己的参照标准,体会被研究者所作决定和行为的原因,真正了解被研究者的处境和感受,接纳其看法和立场。其次,研究者要通过敏锐的观察准确地理解被研究者的处境,了解被研究者思想和感受的更深层含义,从而在感情上与其引起共鸣。这就要求研究者要善于观察,从被研究者各种表情的线索中提高共情的准确性。第三,研究者要适当回应被研究者的情感,但不应为被研究者的情绪所淹没,而是以理解和接纳的态度表达出对被研究者内心体验的理解,让其感受到研究者的共情。
在质性研究中,局外人通常在价值中立方面有更大的优势。由于局外人与研究对象不属同一个群体,通常不会像局内人那样与被研究者之间形成比较密切的人际关系或利益纠葛,可以保持一种相对客观的心态,更冷静地看待事物,以一种相对中立的立场得出自己的结论。
其实,从一定意义上说,真正的局内人是不存在的。因为当一个人作为一名研究者对自己的文化进行研究时,他就已经站在了一个与本群体不同的观察角度,与自己的文化拉开了一定的距离。在情感投入方面,研究者需要既对被研究者保持一种热烈的共情,又要求比较清醒、客观地观察对方。如果研究者过分地追求与被研究者之间的共情和认同,就会失去研究所需要的心理距离和空间距离,那些双方都“熟悉的”东西就不可能变成对于研究者来说有价值的、“陌生”的了(陈向明,2000)。而如果能够真正做到自己的立场有一定的研究距离存在,作为局内人的访谈者、研究者,可能会意外地发现,研究对象有许多出乎研究者猜测和预料的观点和想法,而这些观点和想法也许“远不是局内人之间的闲聊可能触及的……我们过去彼此看到的只是对方冰山上露出的一角而已”,也就是在研究关系中找到那种“熟悉中的陌生”感觉,进而使之成为双方在共同体成员关系与研究关系之间自如转化的催化剂。
研究者需要一种使自己和当地人的“视阈”相互融合的方式,而共情正是在研究者与研究对象之间建立起一座理解桥梁的有效途径。研究者只有认识到自己既是一个可以与研究对象共情的人,同时也是一个秉持价值中立原则客观看待双方研究关系的研究者,才有可能真正获得所研究现象的真实。
注释:
①文中引用的研究者观点均来自某质性研究者H的反思笔记。H作为一名教师,与其研究对象同属一个群体,身份、经历相同,其在研究过程中遇到了很多“局内人”身份造成的困扰,如出现过度共情导致得不到足够真实的资料进而影响效度等问题。在普遍强调“教师成为研究者”、并且质性研究得到广泛应用的情况下,很多采用质性方法、以自己或同事作为研究对象的教师都会遇到“共情”方面的阻碍,因此我们有必要对此进行深刻的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