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自我认同意识理论:留守儿童问题研究的新视角,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意识论文,自我论文,理论论文,儿童论文,新视角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 问题的提出
近年来,对中国社会转型时期出现的一些特殊境遇和特殊经历的儿童群体,如流动儿童群体、留守儿童群体、流浪儿童群体等,学术界都倾注了不少的精力对其进行深入研究。近年来,就笔者所关注的留守儿童群体而言,留守儿童问题也已引起社会各方的广泛关注,相关的研究成果则更是如雨后春笋般层出不穷,但仍存在着研究的盲点,这阻碍了留守儿童研究的深入进行。笔者曾在《农村留守儿童的规模问题评述》(《青年研究》2006年第3期)、《留守儿童调查有关问题的反思》(《青年探索》2006年第3期)等论文中,就目前对此问题的研究主要侧重于基本数据、概念操作化、缺乏社会科学理论层面的评判等问题进行了论述。鉴于此,笔者从非社会性行为理论出发,建议学术界不仅要关注留守儿童社会化过程中比较外显的亲社会行为与反社会行为,更要关注留守儿童不太外露的非社会性行为。[1]这样的提醒对深入研究留守儿童问题是必要的。因为,从学术渊源来看,目前对留守儿童的研究实际上是原有的对流动人口子女研究的逻辑延伸。[2]它继承了流动人口子女研究的实证性、实用性,在基本情况了解方面做了很多较为扎实的工作。
笔者通过对近几年发表的有关留守儿童研究论文的检索、分析发现,关于留守儿童的有关文章,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呼吁性的,其作者是基层教育工作者、记者等,他们往往从某些较为极端的个案出发,指出留守儿童存在的种种问题,呼吁人们关注留守儿童群体;而另一类则是从研究角度,通过较为细致的测量工具对留守儿童某些方面的特征进行比较精确的测量,以了解、解决留守儿童群体中实际存在的某些问题,这类文章的作者主要是高校以及其他科研单位的研究人员。如果暂时抛开呼吁性文章,单看留守儿童研究性文章和专著可以发现,在既有的研究成果中,虽然不乏对留守儿童存在问题的周到的测量、比较,但绝大多数研究留守儿童问题的论文仍然只是简单的调查报告,缺乏由理论支撑的深入分析。
对此,中国农业大学叶敬忠博士曾经在他主持的大型课题研究报告中写道:“该研究是一个探索性研究,所以没有真正严格意义上的假设。”[3]25叶博士的观点,也可以用来描述当前学术界留守儿童研究的一个基本事实,即相关的研究缺乏理论的指导,没有研究假设与直接深入现场进行调查。那么,这样的研究成果其理论和实践价值何在呢?比如,为什么农村留守儿童在祖辈抚育时,祖辈会“溺爱”他们?父母不在身旁,祖辈几乎肩负着教养留守儿童的全部重担,为什么多数的祖辈只养不教?诸如此类的问题都需要理论解答,而从现代社会科学发展的漫长历史中,也产生出很多能够解释相关现象的理论。限于篇幅,笔者拟从家庭自我认同意识理论的角度来思考留守儿童中的一些问题。
2 家庭自我认同意识理论
“自我认同意识(self identity)”最初是由心理学家埃里克逊使用的一个心理学术语,后来从个人扩展开来而被进一步应用于各种各样的集体自我认同意识,例如企业自我认同意识和国民性等。日本东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上野千鹤子则首先使用家庭自我认同意识(family identity,简称FI)这一术语。作为日本学界的女性权威理论家,上野千鹤子认为,对于“家庭”的定义,从一般意义上讲,即是指生活在一起带有直系亲属关系的组合。但是由于横向文化的多样性以及纵向家庭结构类型的变迁,这个一般性定义仍然有很多值得商榷的地方。面对着文化的多样性,人类学已经放弃了普遍文化意义上的家庭的定义,为了对家庭作出可操作性的定义,文化人类学摸索到的最小定义是“共同使用火(厨房)”,也就是一起吃饭的共同体。但这种最小定义相当于“住户”,并不完全符合“家庭”的概念。因而,上野千鹤子指出,构成“家庭”的层面有现实和意识两个方面,现实表现为家庭的实体形式,而意识则是凝聚家庭形式与内容的核心。例如,现实中就有这样一种家庭,即便认为对方和自己完全是陌生人,但只要有血缘关系存在,实际上就被认为是家庭的成员。但是只要当事人本人没有意识到,这个家庭的“实体”是不存在的。因此,与其说“家庭”存在于现实中,还不如说它更多地存在于人们的意识之中。
上野千鹤子把使家庭成立的意识称作家庭自我认同意识,即指把什么等同于家庭的一种“界定范围的定义”。[4]4上野千鹤子之所以选用家庭自我认同意识这一概念,其原因在于:首先,家庭已失去了实体的自然性而逐渐被看做是多少带有人为组成的组合物;其次,迄今为止传统上被视为家庭“实体”的东西与家庭自我认同意识之间出现了偏离;第三,家庭自我认同意识这一概念,可以记述家庭成员的意见分歧。为了分析转型时期的家庭状况,家庭自我认同意识这一操作概念,在记述意识和现实的差异、家庭成员之间的差异方面,也是一个非常方便的概念。[4]5-6
上野千鹤子首先指出,使家庭自我认同意识成立的最小依据是“居住共同”以及“血缘共同”,她接着采用象限分析法列出图示(如图1所示)。[4]8图1中的四个象限分别代表了四种不同的家庭类型,第一象限为居住共同与血缘共同的传统型家庭。其他三个象限均为非传统型家庭,其中第二象限为血缘相同但居住分离的家庭,也就是其家庭成员分居或单身在外地工作的家庭;第四象限包含着非血缘共同者同居的家庭,如无子女的夫妇家庭和过继养子的家庭;第三象限是缺乏居住共同和血缘共同两个必要依据的家庭类型,应该属于“非家庭”,但在现实的调查中,仍然发现存在这样的“家庭”,这种家庭仅仅靠家庭自我认同意识保持完好。由此可见,“居住共同”和“血缘共同”这些最小的必要条件即使被否定了,家庭自我认同意识仍然成立。
图1
从现实中可以看到,现在家庭的变化发生在意识和形态两个层面,而不仅仅只是家庭结构形态的变化。因此,上野千鹤子在研究家庭变化中,为了把两者的变化概念化,又引入了传统型与非传统型这两个变数因子,并且将其与意识、形态这两个变数因子相结合,概括出代表研究假说的四类家庭图表(如图2所示)。[4]9在图2中第一象限表现为意识和形态均为传统型的家庭,第三象限正好相反,为意识和形态两者相一致,都是非传统型的家庭。第二象限以及第四象限表现为在家庭变化的过渡期中由于意识、形态上的偏差所形成的两种家庭,即第二象限为意识是传统型而形态是非传统型的家庭,如由于外部压力或者一些不得已的事情,家庭成员不得不分开居住的家庭,其典型事例就是单身一人在外地上班。第四象限为形态是传统型而意识是非传统型的家庭,其典型事例是同居的事实婚姻夫妇。
图2
上野千鹤子之所以突出非传统型的家庭类型,正是因为在历史转型时期,人们往往在看到这类有别于传统型的家庭类型出现后,高唱“家庭危机论”。上野千鹤子意在指出家庭确实一直在变样,但未必会发生解体的危机,除了已有的我们熟悉的家庭模式外,还会因为受时代、政治及其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而衍生出新的非传统型的家庭模式,并逐步从意识、形态两方面过渡到非传统型家庭模式。值得注意的是,意识、形态两方面的改变并不完全是同步发生的,意识的变化和形态的变化两者之间会出现偏差。
3 家庭自我认同意识理论对留守儿童研究的指导意义
3.1 留守儿童的“问题”
就现有的研究成果来看,虽然不同的研究者在研究中使用了诸如“留守幼儿”“留守儿童”“留守少年”“留守孩”“留守子女”等不同的称呼,而且关于留守儿童或留守子女的操作性定义也不一致,[5]但就其实质而言,现有的关于留守儿童的定义基本上都把父母双方外出或一方外出而留在家乡的年幼的需要他人照顾看管的未成年子女看做是留守儿童。
从现在被公众认可的留守儿童(留守子女)的定义来看,留守儿童的实质是未成年子女与其父母双方或一方在一定时间内的亲子分离现象。仅从这种实质来看,父母与未成年子女的亲子分离现象应该是较为普遍的一种社会现象。父母与未成年子女的亲子分离,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不管是中国还是外国,都是经常存在的情况。[6]
在现今很多关于留守儿童问题的调查报告里,留守儿童是“问题儿童”似乎已经成了不言自明的结论。现在有些研究留守儿童问题的报告往往从两个方面论证留守儿童的“问题”:在经验层面,有很多的个案可以证明,处于留守状态的儿童往往容易成为受侵害的对象,或堕落成侵害他人的人;在生活状态层面,也有一些研究指出留守儿童在学习成绩、心理障碍、道德品质等方面存在着各种问题。[7]
鉴于在家庭结构方面,留守儿童往往有较长时间生活在“假性单亲家庭”(父亲或母亲一方长期在外)、隔代家庭(由祖辈抚养)甚至寄养家庭(由其他亲戚、朋友、邻居、老师等抚养)里,家庭结构方面存在一定的缺失。所以,现在有的研究往往以此为理由,论述留守儿童身上所表现出来的种种“问题”。但不容否认的是,我们同样可以找到很多的事例证明:在经验层面,有很多处于留守状态的儿童学习不错,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在生活状态层面,也有一些研究指出有相当比例的留守儿童在学习成绩、心理障碍、道德品质等方面不存在问题,即使与非留守儿童相比,留守儿童与非留守儿童在很多方面其实并没有存在多大的差距,甚至有些方面的表现还优于非留守儿童。对此该怎样解释?笔者曾经从非社会行为的理论角度对该问题进行论述,笔者在此从家庭自我认同意识理论的视角来考察留守儿童的“问题”。
3.2 家庭自我认同意识理论适用于留守儿童研究的原因
如前所述,上野千鹤子之所以选用家庭自我认同意识这一概念,其原因在于:首先,家庭已失去了实体的自然性而逐渐被看做是多少带有人为因素的组合物;其次,迄今为止传统上被视为家庭实体的东西与家庭自我认同意识之间出现了偏离;第三,家庭自我认同意识这一概念可以记述家庭成员相互之间的意见、分歧;第四,在家庭变动如此激烈的时代,任何关于家庭的先验定义都是不起作用的。
而日本在社会转型时期,家庭的变化也导致家庭成员自我认同意识的差异。日本家庭社会学家望月嵩指出,日本留守妻子、留守子女现象的出现,“单身赴任”是其产生的原因。早在1960年时,由于经济的高速增长,日本的产业化飞速发展,工薪阶层工作场所的转移也越来越频繁。由于各个企业的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很多企业开始在全国设置办事和营业机构。伴随这种经济的发展,日本男子单身赴任外出工作的情况也开始急剧增加,诸如“札幌光棍儿”“广岛光棍儿”就是这种单身赴任现象的真实反映。起初,日本不少男人感觉单身赴任是一种可以享受独立生活的快乐,而留在家里的妻子和孩子们也认为丈夫或父亲不在家真好,但后来这种单身赴任的现象却成为一种社会问题而受到人们的重视,其原因主要是由于在日本埼玉县留守在家的母子四人自杀未遂事件的发生。这家的妻子在给单身赴任的丈夫留下的遗书中写道:“如果你只是作为一个男人而存在的话,就一个人活下去吧,没有必要要这个家了,女人是非常麻烦的。”这是对于那些只要工作,将家庭中所有的事情都交给妻子来管的已经变成经济动物的丈夫们的严厉批判。[8]72-73由此来看,日本社会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单身赴任者与其家庭成员在家庭自我认同意识方面的差异。
中国的儿童留守现象早已存在,因此不能如某些论者所述的那样,将其简单地归结于20世纪80年代以来大规模的民工潮的出现以及相关政策法规的滞后而造成的这种现象。⑦与中国的儿童留守现象类似,日本的单身赴任形成的背景,是近代以来由于产业化的发展而导致工作场所与家庭所在地出现分离的现象。因此,研究日本转型时期家庭变迁的家庭自我认同意识理论,同样适用于研究中国的留守儿童问题。其理由在于以下几方面:
第一,当代中国的家庭尤其是农村流动人口的家庭已发生巨大的变化,家庭已失去了实体的自然性,而逐渐被看做是多少带有人为因素的组合物。由于人口大规模流动引起的“空巢”、留守、寄养等生活形式也大规模出现,家庭实体的自然性已被人们现实的社会生活冲击得七零八落。
第二,迄今为止传统上被视为家庭实体的东西与家庭自我认同意识之间出现了偏离。在留守儿童家里,传统的家庭实体由于父母较长时间的外出而显得支离破碎,但山水之隔不一定阻断家庭自我认同意识的紧密相连。而换一个角度,留守儿童与其所生活的家庭,尽管从实体或形态角度来看,这是一个家庭,但从家庭自我认同意识角度来看则不尽然如此。
第三,家庭自我认同理论可以分析和解释家庭成员相互之间的意见分歧。由于较长时间的亲子分离,在留守儿童家庭里,外出的父辈、留守的儿童以及留守儿童所生活的原生家庭(“假性单亲”)、隔代抚育家庭或寄养家庭的其他成员之间,其家庭自我认同意识可能是纷繁复杂的。
四、结语
在社会转型时期,家庭无疑是变化迅速的领域之一。日本社会学家上野千鹤子正是针对现今传统上被视为家庭实体的东西与家庭自我认同意识之间出现了偏离,才引入了家庭自我认同意识这一操作概念来分析日本转型时期的家庭状况,记述意识和现实的差异、家庭成员之间的差异。她认为,“家”一直被认为是超越个人的实体,但如果家庭成员丧失了“家”的意识的话,“家”就崩溃了。
东邻日本社会长期存在的单身赴任现象所造成的留守妻子、留守子女的一些问题,与我国人口大规模流动所造成的留守子女的问题有类似的地方。因此,日本的单身赴任的研究和家庭社会学研究的理论也可以为我国的留守儿童的研究提供借鉴。由于日本单身赴任现象与中国人口大规模流动尤其是农民工的流动有很大的相似性,因此适用于考察日本社会转型时期家庭变化情况的家庭自我认同意识理论同样适用于对中国留守儿童的研究。
其实,正如我国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教授,在1992年9月25日香港中文大学首届“潘光旦纪念讲座”上所讲的那样,以往我们对中国农民的研究还主要限于人文生态的层次,忽略了社会心态的层次。而从我国留守儿童研究方面的现状来看,现有的一些研究成果也忽略了对留守儿童、留守家庭的社会心态的研究。实际上,留守儿童在日常生活中,在社区、学校以及在留守或寄养的家庭里的感受如何?对于留守子女来说,家庭究竟具有什么样的意义?从形态上看,留守子女的家庭生活要么缺少父母中的一方,要么父母双方全缺,那么在缺少父母中的一方的“单亲家庭”中,或父母双方全缺的寄养家庭中,留守子女对“家”的理解是什么?对“家”的需求和期望又是什么?在他们的家庭生活、社区生活、学校生活中,他们如何与人互动?这样的生活对他们本身的发展具有什么样的影响?诸如此类问题都可以运用家庭自我认同的理论进行解释。笔者借用日本社会学家上野千鹤子所提出的家庭自我认同意识理论来作为研究留守儿童问题的新视角,也是希望学界同仁能从这样的研究视角出发,深入探讨留守儿童、留守家庭的社会心态问题,在留守儿童研究方面探寻更为广阔的学术空间。
收稿日期:2007-08-11
注释:
①详见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编制的内部资料《科研与决策》(2004年第27期)中的文章《中国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调研报告》,作者丁杰、吴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