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视野下的哲学价值论研究--对“老话”的再介绍_哲学论文

历史视野下的哲学价值论研究--对“老话”的再介绍_哲学论文

从历史观的高度研究哲学价值论———个并非可有可无的“旧话重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价值论论文,历史观论文,可有可无论文,高度论文,哲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像世间各种事物的发展一样,学术的发展也不是直线上升的,有时前进,有时停滞,甚至有时倒退。学术研究有时也会遗弃已经取得的学术成果,以不断变换的话语形式,在同一个水平上不断重复过时的观念,好比老牛“反刍”,绝不会提升到“反思”的水平。旧话重提的必要性,就在于避免遗失已经取得的成果。

“把价值论的研究提到历史观的高度”,确也不是什么新话题。早在80年代,我国就有学者注意到价值观和历史观的内在联系,并把揭示马克思历史观的“逻辑系统和价值系统的总体关联”作为研究主旨,认为如果忽视这种关联,对唯物史观的理解就会有悖于科学精神。当然,反过来说,离开了唯物史观,哲学的价值论之研究也不可能达到应有的深度,甚至走偏方向。90年代初,学术界连续召开研讨会、座谈会,探讨价值观与历史观的关系问题。越来越多的学者意识到:“从实践的观点看,价值问题本质上是历史观的问题,而不仅仅是认识论问题,尽管后一方面的研究亦相当重要,但若停留于认识论的范围,就很难揭示出价值概念所蕴涵的复杂而深刻的社会历史内容,很难揭示出价值问题的实质。”

1993年9月, 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还和以日本著名学者岩崎允胤为首的唯物论代表团共同举办主题为“唯物史观与价值观的统一”的研讨会,会后出版了论文集。中、日双方学者在价值观和历史观的关系问题上达到了共识。正如岩崎先生所指出的:价值理论对于历史唯物论来说,并不是从新康德主义等派别外在地引入的,而是科学社会主义思想的题中应有之义。中日双方学者一致认为,这次研讨会对哲学价值论研究发挥了重要促进作用。

应该说,这是学术界价值问题研究成果比较丰硕的时期。然而,遗憾的是,这些成果并没有引起某些价值论研究者的注意,甚至没有引起某些在价值论研究方面被认为是有影响的研究者的注意。某些报刊发表的,或著作中所附录的关于国内价值论研究情况的介绍和评介,充分说明,历史观和价值观的关系问题根本不在他们的视野之中。因此,近些年来关于价值问题的讨论,尽管研究的领域有所扩展,但价值论的哲学基础理论研究,大体上仍然停滞于80年代前期的水平而“原地踏步”。诸多研究者(其中有相当的论者是“半路加入的”),仍局限于从认识论的狭小眼界,而不是从历史观的高度理解价值问题。有些论者囿于对唯物史观的无知,至今还认为马克思没有哲学上的价值概念和价值理论。我认为这是导致价值论研究“卡壳”的根本原因。即使是认识论领域的问题,离开了历史观,其研究也是难以深化的。

为什么哲学价值论的研究必须提到历史观的高度,而不能局限于认识论的角度呢?这是因为,价值这个概念归根到底反映的是作为历史主体的人之生存、发展、活动及其结果的意义。价值可分为内在价值和外在价值。内在价值即作为历史主体的人本身的价值;外在价值是指人之外的事物对人的意义。由此决定,哲学价值论所涉及的问题,归根到底隶属于历史观的范畴,是需要通过揭示人的历史活动的本质和规律才能解决的问题,单从认识论的角度是无法透彻理解的。退一步说,即使是认识论的研究,也必须以历史观问题的解决为前提。

例如,近年来人们讨论的关于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的关系问题,是个价值论的问题,但其实也是个历史观的问题。有人以为,要确保事实判断的客观性,就必须排除一切价值因素,保持“价值中立”。这个原则在自然科学领域也许有一定道理,但在社会历史领域,就很难说没有问题了。因为,社会历史领域的事实,大都是人的活动过程及其结果,因而就难免同正义和非正义、公正与不公正、正当和不正当、合理与不合理乃至善与恶、美与丑等正负价值因素发生纠葛。所以,对社会领域的许多事实作判断,能否排除价值因素而保持价值中立,或者说,一旦“排除”了价值因素,能否真的作出客观的事实判断,就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我们说:“20世纪上半叶日本发动了一场残酷的非正义的战争,侵略了中国。”这既是一个价值判断,同时又是一个客观的事实判断,它的客观性是以正确的价值观来保证的。日本坚持军国主义立场的势力说:那时“日本是进入了中国”。“进入”一词似乎是一个中性的词,是“价值中立”的,但它在这个判断里却掩盖和歪曲了战争的性质,是以军国主义的价值观和历史观为前提的。“进入”和“侵略”这种用词上的差异,不是所谓“多元”的关系,是价值观和历史观上的根本对立。这个例子可以说明,在社会历史领域,要保证事实判断的客观性,不在于是否排除价值因素,根本的问题是从什么样的历史观和价值观出发。

再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所谓“价值多元论”的。近些年来,所谓“真理是一元的,价值(或价值观)是多元的”的说法,颇为流行。当然,持这种说法的论者们的本意并不是完全一致的。例如,有的论者的所谓“多元”,实际上是指多样、多角度、多层面、多方位等涵义。在这种意义上使用“多元”的概念,是用语上的混乱和不规范。对此,并不难纠正。而另一种关于“多元”的用法,则涉及到历史观问题。有的论者强调所谓“宽容”的价值,主张在不同价值标准之间采取互相“宽容”的态度。其理由是,“在价值问题上的辩证统一,只能是在多种价值并存互容、互补竞争的基础上,达到整体和谐和发展的统一。所以,……价值的多元化与真理的一元化之间,并不是相互排斥、互不相容的。”

“元”者,“根本”、“本原”之意是也。也存在着利益分化的社会里,每一种价值标准都具有根本的即“元”的意义吗?按照唯物史观,只有那代表先进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代表历史发展的总趋势与社会变革的方向和未来,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价值,才是根本性的、处于主导地位的价值;而除此以外的其他价值,其中虽然有些尚有存在的历史理由,但只能处于从属的地位,这是由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所决定的。而且应当看到,在当今世界上,还存在着价值标准上的根本对立和冲突。例如,霸权主义、强权政治的价值观与世界各族人民争取和平和发展的价值观之间,是根本对立的。如果真正坚持真理一元论,尊重客观事实,能够认为这些主导和非主导的价值之间,互相对立和冲突的价值之间,是“多元”的关系吗?以唯物史观为基础的一元论价值观,并不否定现存多种价值观的历史合理性,但主张以对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的真理性认识为基准,来区分主导性价值和非主导性价值、正价值和负价值,以保证事实判断的客观性和科学性。然而,“价值多元论”由于无视或忽视客观规律对价值关系的客观制约作用,把同时并存、互相矛盾的不同价值之间的关系,说成是“多元”之间的关系,这就在实际上抹杀了诸多价值间先进和落后、优和劣、正当和不正当、合理与不合理乃至善与恶、美与丑的区别和界线,让各种价值和价值观不分青红皂白地“平起平坐”,从而在事实判断上失去实事求是的客观标准,其结果又势必颠倒价值评价的标准,导致扬恶抑善,助长歪风邪气,压制甚至打击正气。难怪有人把道德“滑坡”说成是道德“爬坡”,这个事例充分说明,离开了唯物史观,价值问题的研究很难做到实事求是。

在国内和国际的社会生活中,我们经常看到:某些提倡“宽容”之价值者,实际上是要求别人对他们的价值标准宽容,而他们对其他的价值标准并不宽容。这个现象本身就把“价值多元化”的神话打得粉碎(“哲学不要讲神话!”)同时也背离了唯物史观的价值论的本质。

当代社会生活实践提出的重大前沿性问题,更加突出了哲学价值论研究的重要性。例如,经济全球化过程中发生的价值冲突的本质和根源,科学技术的价值属性(科学和技术是否价值中立,如何看待科学技术的正负效应,其负面效应的根源何在)等等,都是价值论研究的现实课题。而缺乏唯物史观的基本观点,这些课题的透彻解答是不可能的。这些现实课题的研究,又会促进价值论哲学基础研究的深化。

所以我认为,上述这个“旧话重提”不是可有可无的。目前的价值论研究如果不来个重新“升级”,即提升到历史观的高度,不会有大的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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