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的社会批判:知识、政治与道德_政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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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学社会批判的知识基础

社会由人与群集结而成,人与群是意识和理性的存在者,意识和理性则是批判活动得以滋生并成长的土壤。在这个意义上,完全可以说,哪里有意识和理性,哪里就会有批判。批判是个体、群体与社会自我否定、自我修正、自我发展从而实现自我超越的必备环节和永续动力。同时,不同的人与群的社会批判,又常常存在着从内容到形式、从性质到程度、从目的到方法的差异。换言之,不同的个体与群体,在社会批判的立场、指向、范围、力度、方式等方面,会有一定区别。大学是社会有机体的一部分,然而却是特殊的一部分。这种特殊,主要源于大学的知识品性,恰是知识及其知识的力量,方使大学既置身于社会之中,又能超拔于社会之外,进而成为人类的公器,社会的良知,批判和变革社会的力量。

按照蔡元培先生的看法,“大学乃载知识之车而寓道德之舍”。作为学术中心,大学不仅传播、承续人类的知识,延展人类的文明,而且还累积、拓充并创育新的人类知识,发展新的人类文明。大学以传播、承续、生产与创造知识为根本职责。大学所传播、承续、生产与创造的知识,不同于一般的知识,不同于常识。大学知识的特点突出显现为程度上的高深性、功能上的专门性、性质上的公共性、过程上的游移性。其每一特点,都与大学社会批判存在紧密的关联。

大学知识的高深性。大学是研习高深学问的场所,所谓高深学问,主要有两层含义,一指人的理性活动过程,即人运用自身的理性探究和揭示对象世界的本质与规律;一指人的理性活动的结果,即人通过理性活动对对象世界本质与规律的观念形态的反映,其形成物就是概念、知识和理论体系,是人藉以解释与把握对象世界的高级形式。这种高级形式的概念、知识和理论体系,由于是对一类事物或此类事物与他类事物间的内在关系、本质、规律的抽象和规定,便舍弃了个别事物的具体形态,超越了具相物的特殊性、当下性、丰富性,获得了类事物的普遍性和超验本性。思维中的观念世界的高度,是对现象世界以事理、真理方式的观照,从而摆脱了现象世界、经验世界的直观性、狭隘性和保守性的纠缠,以概念和真理的真实代替常识世界中的“眼见为实”。因此,高深学问具有对生活世界、常识世界和经验世界的反思性、革命性、否定性与批判性。[1]高深学问运用于历史和社会领域,便形成了对社会和历史的批判。按高深学问的要求,对社会及其历史的评价,无论是社会政治,还是经济、文化、道德生活,都不应从个人、集团、阶级的立场、政策与利益出发,而应从社会和历史的普遍规律出发,服从于事物固有的本质,它是评价和批判社会历史的武器。

大学知识的专门性。毋庸讳言,大学高深学问首先不是笼而统之的知识,而是分门别类的专业知识。这种分立的知识,正如物理学家郎之万所言,并非对象世界本身的形态及其固有属性,实乃人类认识能力的局限性使然。在广博、深奥和复杂的对象世界面前,人类总要面对认识和实践的广度与深度的矛盾。整全的把握未免肤浅,深入的钻研难防片面。人类认识史的发展线索是从原始的整全(肤浅)到学科的分立(深入)再到企图重建知识的统一(全面),恰是一条正反合的辩证理路。探讨知识史超出了本文的范围,我们所关心的是,高深学问的专门性、分立性和专业化,会给大学的社会批判带来什么。一般地,知识的学院化会导致知识与社会的隔离,破坏知识及知识分子的人文关怀。它把原本与生活紧密联系的知识与知识人局限在学院内部,深锁于学者同道小圈子中,远离大众,公共话语日益匮缺,丧失了对公共问题辨别和批判的意识及能力。

作为高深学问的专业知识,由于内在的相互自治性和封闭性,致其社会批判意识和能力的降低是不难想象的。但也不能将这种批判力的弱化过分夸大,彻底贬低专业知识及专家的社会批判作用。事实上,专业知识及专家面对社会问题时所表现出来的局限性,只是表面现象,在本质上,学院知识与学者是社会批判持续存在和深入发展的源泉。众所周知,社会批判为一切理智的人和理智的组织所具有,但只有掌握系统的理论知识,尤其是专门知识,才能够使社会批判具有学理性、方向性,才能保证批判的内在深度。如果缺少了专业知识权威性这一必要条件,就不可避免地导致社会批判停滞于简单的议论或感性的渲泄层面上,反而起不到应有的社会批判效用。现代社会问题是极为复杂的,没有深厚的专业知识为背景,批判就不能令人信服,其结果也很难靠得住。所以有人指出:“一个学术工作者之所以有对社会较为权威的发言权,是因为他具备非学术工作者所不具备的专门的、深厚的知识和在知识中培植起来的清明理性。因此,知识分子面向公共领域的发言必须以这二者为出发点。有了深厚的知识和在学术领域深刻而扎实的研究,他们的学术才能有足够的底气和可信度”[2]。

大学知识的公共性。公共性是社会批判的来源。公共知识是一个与个体知识、专业知识相对的概念。学院体制下,大学传播、传授和生产的知识主要表现为专业知识,但这种专业知识又不可能与公共知识或公共价值完全无涉。其一,从大学发展史看,知识经历了一个由广博到专精的阶段,近代工业社会之前的大学所传承的基本上是人类整体性知识,这一点从当时课程知识的性质、结构中即可见一斑。即使在近代技术进步和工业革命时代,在普遍的专业化教育的今天,人们仍然推崇博雅教育、普通教育与和谐教育,普通课程知识也未完全退出大学,相反,它依旧为学院化教育提供着知识基础、发展基础和价值基础,其地位与作用是无法取代的。可以说,没有共通的公共知识教育,人就不可能形成关于自然与社会、物质与精神、自我与他人等基本关系的正确认识,也就无法形成人类相互依存、理解和普遍关怀的信念。其二,学院化时代,知识一方面在不断地走向细化和专门化,另一方面也在不断地相互融合沟通。大而言之,出现了马克思所预见的“自然科学奔向社会科学,社会科学奔向自然科学”[3]的局面,小而言之,各专门知识领域都在尽量地吸收着对方的语言、观念、概念、思想及方法,导致人类知识整体化倾向。其三,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信息化、网络化、民主化和终身化的发展,当代大学教育同生产生活的联系不断加强,日益冲破学院与社会间的樊篱,也日益冲破学科与学科、学者与学者、专家与大众之间的隔阂,专业知识开始溢出它固有的学院围墙,向专业外、向社会的普及进程骤然加速,逐渐演化为公众可理解和掌握的知识,演化为公共知识。可见,公共知识与专业知识之间不是非此即彼、截然分割的关系,其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

大学知识的公共属性,使大学自然成为人类的公器,成为人类正义的代言人,担承着社会良知的角色。在生活中,我们很难看到仅仅关心属于自己的那一小块狭隘的专业领域而不关心人类的共同价值,仅仅为了学问而不把学问运用于改变人类命运的受过大学教育的知识人。

大学知识的游移性。美国高等教育研究专家J·S·布鲁贝克教授在其《高等教育哲学》一书中,开篇即阐明大学高深学问的性质:“大学与中学、小学的主要差别在于教材的不同,作为教育阶梯的顶层,大学所关注的是深奥的学问,这种学问多处于已知与未知的交界处”[4]。所谓已知与未知的交界,意味着大学知识具有前沿性、探究性、开放性和不确定性,也同时意味着,大学的知识是生成的,是建构的而不是给定的。“建构”渗透着人们的主观意趣,说明一切知识的过程及其结果都是可以质疑、修正的,不存在绝对的、不变的真理。这样一来,知识就不再是束缚和压抑人的异己物,而变成了解放人的手段和力量。波普尔说,科学知识基本上只是猜测性的,这个猜测的过程是永无止境的,因为人类对外部世界和对人类自身的探索是永无止境的。[5]由是观之,教学过程就是师生间运用自己的理智建构知识的过程,就是批判性地对待对象世界的过程。通过理性的运用、知识的建构、对象的批判与反思,进而超越对象世界的具体形态,在思想上上升到对普通规律的认识和把握的高度。

二、大学社会批判的政治关联

著名学者雷沛鸿先生将人类分为三大社群,即政治社群、经济社群和知识社群。三大社群各有其不同的特质与功用。经济社群的作用是为社会提供物质产品,政治社群的作用是平衡社会关系,知识社群的作用是社会批判。他认为,社会的良性运行,离不开三大社群的互动。[6]为什么独独赋予知识社群如此责任?知识社群的批判如何可能?

有学者对此作了深层次的、内在的、根源上的解读:“任何社会都是由政治、经济、文化三个部分组成的,它们相互依存、相互协调、相互贯通,共同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然而,这三个部分又是相对独立的,各自有不同的特点,运行规律、目标和功能各不相同。对社会起主要调节作用的因素也包括三个方面:力(权力)、利(利益)、理(道理、知识)。政治领域中起主要作用的是力,辅之以利、理;经济领域中起主要作用的是利,辅之以力、理;文化领域中起主要作用的是理,辅之以力、利。综观社会,政府、军队、公安等应属于政治领域,企业、商场、农场等应属于经济领域,学校则属于文化领域。高等学校属于文化领域,而不属于政治领域和经济领域,这就是高等学校在社会系统中的基本定位。”[7]

在笔者看来,以“力”或“利”为直接目标诉求的政治社群与经济社群,尽管也有“理”的成分,并且需要以“理”作为其存在和活动的合法性支持,但“理”不是居本的,而是辅助的。因此,政治社群和经济社群的活动目标就不可避免地拘泥于现实的立场、具体的事务,顾及当下的既得利益,具有明显的狭隘性和利己性。这样,无论在时间维度或是空间维度上,二者的批判性都有相当的局限。知识社群虽然也有“力”和“利”的要素,并且离不开“力”和“利”这一自身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但其本性却在一个“理”字,“理”是知识社群的第一要义和安生立命的本钱。德国哲学家卡尔·雅斯贝尔斯认为,“大学是学者和学生追求真理的社区”,耶鲁大学校长贝诺·施密特德说,大学的意义及价值在于追求真理。由于知识社群的本性在于穷“理”,追求事物或现象背后的超验性的原因、本原及规律,由此便最大限度地摆脱了当下视界的困扰,其批判具有巨大的开放性、超越性、客观性和公正性。培根说,知识就是力量。知识不仅能够外化为巨大的物质财富和社会秩序,而且知识本身具有巨大的逻辑力量,它没有给自己限定任何疆域,也没有为特权留下任何余地,它在真理的道路上一直向前延伸和奋进,冲破一切神话。在这一意义上,知识是批判的和革命的,是变革物质世界和精神世界的强大动力源泉。

既然大学以求知为己任,大学对社会诸种现象的评判,就应从真理出发,服膺真理标准。大学思想与行动,亦应内在地体现并统一于知识这一根本判据上。然而,知识的真理性与纯洁性是一回事,知识的现实性和实践性是另一回事。大学的学术活动,无论传播知识与生产知识,还是运用知识,都不是在真空中进行的,它离不开一定的社会历史及其现实条件。其中,政治即为大学知识活动中面临的首当其冲的制约性因素。

政治与知识分属两个不同的领域,遵循着“力”与“理”的各自逻辑。政治总是代表特定阶级或集团的利益并为之服务,政治上占统治地位的集团,除靠硬权力(如暴力)来维持和巩固自身的统治外,还利用软权力(如教化、宣传等)为自身的合理性和合法性辩护,从而获得知识和真理的支持,使政治变成科学。历史地看,社会越是朝向现代进程迈进,硬权力就越受到约束和淡化,软权力则日益得到强化。

要求知识、学术和教育为政治服务,努力把知识和学术掌控在符合政治自身利益许可的范围内,这是社会历史的普遍现象。对知识不加约束而任由其发展,特别是任由与政治密切相关的人文社会知识的发展,结果可能会偏离既定政治轨道,伤及政治自身,甚至会带来灾难性后果。所以,对知识和学术不加引领和掌握的政治在现实中是不存在的。只不过不同的时代、不同的社会,政治控制知识活动的程度、范围、形态与方式有所不同而已。综观历史与现实,从政治控制知识活动的范围和程度看,有全面严格控制型和局部松散控制型;从政治控制知识活动的形态与方式看,有直接控制型和间接控制型。总体上,古代社会的政治对知识的控制全面、严格而直接,近代文明开化后,则逐渐趋于局部、松散与间接。越靠近现在,政治对知识的控制就越隐蔽,甚至政治本身退到了后台,成为背景,而知识和学术突出为主角,似乎完全是自由的。然而,政治退却不等于政治不存在,更不意味着政治对知识控制的消失。在某个时候、某种场合、某些国家,政治会走到学术前台,指挥知识和学术。

一种是政治的泛学术化。以软权力维护自身统治、使政治合法化的基础,就是政治的学术化或意识形态化。意识形态与政治权力之间存在着一种亲和关系。政治权力一般需要意识形态为自身提供一种合法性支持,这是一种必然现象,任何权力都会“大力发挥意识形态对统治地位合法化的辩护功能,证明自己政权存在的合理性”[8]。政治的学术化一般表现为前后相依的两个过程:一方面,政治权力将自己的意识形态或存在于社会中有利于自身的意识形态加以概括和提炼,另一方面,将这种概括和提炼后的意识形态普遍推向社会,以使社会全体成员加以接受,其根本目的是在社会成员中取得一致化的意识形态认同。政治的学术化和知识化本身,对于学术及其知识批判并不构成特别的威胁,因为政治学术化只是将自身限定在一定的学科或学说范围内,并不左右和妨碍学术的存在与发展。然而,学科化的政治学术或政治知识的影响力毕竟是有限的,政党与权力总是企望自己的意识形态能够跨越政治学说的学科边界,向其他学术领域甚至向一切社会思想领域、知识领域和生活领域渗透和扩散,进而上升为一切学术和知识的科学,左右整个社会成员的精神、思想和行为。这种渗透、扩散和上升的过程,就是政治的泛学术化过程。

政治的泛学术化,把政治意识形态或政治学说上升到超越知识与科学的地步,不仅为一切知识与学术提供理论、观念和方法论的指导,而且成为衡量一切知识与学术的绝对标准:符合其意识形态要求的,才被冠以科学之名,否则即被宣判为谬论。泛学术化条件下的政治意识形态,与其说是知识或科学,不如看作信仰更恰当。因为人们对信仰只能服从、颂扬和膜拜,不能质疑,更不能反对。这一点,无论在古代中国还是古代西方都有集中的表现。比如古代西方作为政治意识形态的宗教神学,古代中国具有宗教性状的儒学,即是典型的政治泛学术化。政治泛学术化,是意识形态暴力,它为知识与学术人为地设定了禁区,破坏了学术正常生长的环境,不利于知识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另一种是学术的泛政治化。学术泛政治化与政治泛学术化是一枚硬币的两面,政治长期泛学术化的结果,必然是学术的泛政治化。学术泛政治化是长期的政治泛学术化在人们的思想观念、思维习惯、社会心理、行为方式等方面的反映,是学术服务和服从于政治的表现形式。归根到底,学术泛政治化就是学术问题的政治化,就是混淆政治与学术的界限,用政治的标准、政治斗争的方法来评价和判断学术,以政治立场上的是非或对错取代和消解学术问题上的真假,若然评价某一学者,主要不看其学术上的贡献,而首先察其政治立场和思想表现,如果政治立场出现问题,即使学术上成就很大,也不会获得承认。学术的泛政治化,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极“左”年代国内知识界所谓贴政治标签式的学术。前些年关于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的争论,一度曾与姓“社”姓“资”划上等号,也是犯了学术泛政治化的毛病。一种学术、观点或主张,如果无限上纲上线,必然威胁到学术安全和学者安全,使之在知识探究和学术活动中,或者束缚思想和手脚,不敢越雷池半步,或者曲学阿世,谋求政治资本。

随着时代的进步,政治泛学术化和学术泛政治化在当代呈现日益淡化的迹象,政治对知识和学术的控制越来越隐蔽和间接。所谓大科学,即学术组织化与联合化,普遍的学术立项资助与奖励,学术的国家化与民族化,学术的量化或等级评价模式,均是政治间接控制学术的表现形式,它使学术在无形中成为政治的规划,明显受权力的导向,影响到学术的客观性与中立性。学者的课题意识日益增强,问题意识和批判意识却日渐削弱。

三、大学社会批判的道德尺度

大学社会批判的对象可以是社会的方方面面,如政治、伦理、道德、科技、风俗、传统等。面对林林总总的社会现象与社会问题,大学如何开展社会批判?这不仅涉及技术和方法问题,更首先牵涉批判的道德问题。

道德是大学社会批判的前提,它给学者以批判的勇气和力量。良知和知识是两种相互联系的价值体,其中良知无疑具有优先性。“如果良知泯灭的话,那么理论的拙劣便会暴露无遗”。“在这里,没有逻辑,只有利益,而理论不过是利益的工具”。[9]费希特在其《论学者的使命和人的使命》一书中也明确指出,学者在社会中应承担责任。然而不是每个肩负这种责任的学者都可以理想地完成这一使命。学术研究的使命是以学者的良知为前提的。“提高整个人类的道德风尚是每一个人的责任和最终目标,不仅是整个社会的最终目标,而且也是整个学者在社会中全部工作的最终目标。学者的责任就是永远树立这个最终目标,当他在社会上做一切事情时都要首先想到这个目标。”[10]

毫无疑问,没有良知或凌驾于良知之上的理论是虚伪的。理论作为已经物化的逻辑体系,它并不能直接切入人的生命本体,因此,不管它是否自称或被称为错误或真理,都必须遭受质疑。良知与人的价值本体同质同构,而理论则必须通过良知的指令、体系的真诚、实践的检验来获得证明。正是出于良知,有了对“悲惨世界”的目睹、感受和体验,有了对穷人、弱者的同情,有了对压迫、奴役、剥削的愤慨,有了对平等、正义的追求,有了对黑暗、罪恶的反抗冲动,才产生要揭露、鞭挞、改造、推翻这个黑暗世界的想法,也才产生了思想。也正是有了良知,理论的批判方显出“雷霆万钧的力量”。

在大学社会批判问题上,道德和良知的优先性,要求学者集团在面对社会问题时,尽管这一问题也许与其没有丝毫的利益瓜葛,仍然能够从公共立场出发,从普遍的良知和职业操守出发,从终极的人文关怀出发,作出自己的事实分析和价值判断。这也说明,大学学者集团不仅是专家,更应是社会良知的代言人。其社会批判的力量,不仅来源于伟大的思想,还来源于伟大的人格。如果一个学者的人格有缺欠,他就无法完成社会批判的使命,也不可能真正为人类的进步作出应有的贡献。

良知和道德是大学社会批判总的前提性要求。这种良知,是公共良知而不是出于自身利益的私心。在大学这一学术圣坛,学者在具体评判社会问题时,秉持普遍的良知,本质上就是坚持学术责任和学术中立的立场。因此,学术责任和学术中立是衡量大学学者社会批判的道德尺码。当然,强调学术责任不是限制批判,学术中立也不意味着不偏不倚。

大学学者在参与批判和评价社会问题时,有以下几个问题需要引起人们的注意。

其一,普遍利益与特殊利益的关系。大学的社会批判必须从人类的普遍利益出发,为了普遍利益而对现行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道德等现象进行批判,这是大学社会责任和良知的体现。如果仅仅出于一时或一己之利,或者出于专业集团特殊利益来评判社会现象和问题,这种批判就会有失公允。众所周知,知识与利益是紧密联接在一起的,掌握知识的学者更是与利益无法脱离干系。若学者利用专门知识的优势与便利,为自身谋取私利,这样的学术及其社会批判就是不道德的。比如,政府制定了某项政策,这一政策可能危及某一特殊利益集团的利益,若某学者恰好是该集团的股东、顾问,或者通过其他途径从该集团获得了益处,而他以知识分子的名义、以专家和学术研究的名义对现行政策进行评论或抨击,为该集团辩护或争利,那么,这样的批判就存在自私倾向,因为他没有从普遍道义出发,而是仅仅顾及私利,当然,这样说,并不意味着政策本身就一定是道义的。

其二,学术领域与行动领域的关系。大学的社会批判,其批判行为主体是学者、教师和学生,批判的场所也主要是学校和课堂,少数也利用报纸、杂志、网络等媒体。大学社群是天然的“意见领袖”,是社会舆论和批判的中心。但大学的社会批判,不应超越学术和思想领域,即其社会批判应主要以严谨而严肃的学术研究、发表学术著作、开展学术争鸣讨论等形式来呈现,并且这种呈现应该清楚地表明大学人“头脑的清明”。如果他们抛开学术活动,从学校、教室、课堂或者学者圈转移到现实的政治“广场”,组织自己的反对派,对社会民众进行现实的政治宣传与政治发动,以达到自己的政治目的,这时的学者、教师与学生就已不再站在学术立场上了,他们已演变成政治家,卷入政治行动主义之中。所以,超出学术的中立性与普遍关怀,为实现特定目的与利益的社会批判,具有明显的私利性、偏见性和狭隘性,有违学术中立的道德要求。这也说明,大学的社会批判,即使是社会政治批判,也主要是出于学术的立场,属于知识范围内的批判。这是判断大学社会批判性质的重要的道德尺度。正如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所指出的:“如果他打算维持自己的教师身份,不想变成煽动家,他只能到此止步”[11]。与此相关的是,教师如果利用教学的方便,向理智上还不成熟、缺乏独立判断能力的学生兜售个人的政治观点,是极不正大光明的。“如果是在公众集会上讲论民主,他无须隐瞒自己的态度;在这种场合,立场鲜明甚至是一个人难以推卸的责任。这里所用的词语,不是科学分析的工具,而是将其他人的政治态度争取过来的手段,……是战斗的工具。相反,……如果要在课堂里讨论民主,就应该考虑民主的不同形态,分析它们的运转方式,以及每一种形态的生活条件确定具体的结果。”[12]教师在课堂上必须说话,但必须使自己的观点属于学术范围或所传授的学科范围,要保持政治警惕,必须做到知识上的诚实,教会学生运用自己的理智判断问题,课堂不是先知和演说家应呆的地方。虽然每一个人都无法排除自己的好恶,但他必须对此保持清醒的头脑。换言之,教师或学者涉及政治或政治批判问题,是学术上的政治问题,而不应该是政治活动本身。

其三,关于社会批判的内容与形式。如前所述,大学社会批判的内容包括社会的方方面面,只要是出于人类的良知,出于学术中立,没有不可批判和辨别的事物。社会批判的前提是大学与社会必须保持一定的距离,没有距离就没有批判。但距离不意味着大学逃避社会现实,更不意味着大学与社会对立。批判的目的在于改善和建设。大学只有在社会中,主动参与社会生活,才能把学术上的建树、学术的批判转化为变革现实的行动,实现社会改良的目的。我们说大学与社会保持距离,是指在道义层面和学术层面上的距离。大学社会批判的形式多种多样,著书立说,以学者的身份、以学术的方式参政议政,参与社会问题的研究与咨询等等,都是值得倡导的。这些形式的批判,可以保持政治与决策的清明理性,可以提升社会的精神品格。所以,一方面要保持学术的中正,另一方面要强调大学的社会责任,这是对大学社会批判的道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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