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布183;商阳舞183;燃烧巫术--兼论大禹控水神话的文化原型_禹步论文

禹步#183;商羊舞#183;焚巫尪——兼论大禹治水神话的文化原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大禹治水论文,原型论文,神话论文,文化论文,商羊舞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华夏民族很早就进入农耕时代,春种秋收,靠天吃饭,因此,古代民间的不少仪式都与祈雨水祛灾害求丰年有关,本文所要探讨的禹步、商羊舞以及焚巫尪即是其例,通过对这些仪式的叙述,又衍生了不少神话传说,如著名的大禹治水神话。本文试图通过对这一系列仪式和神话的考察,更具体地揭示出原始舞蹈、巫术仪式和神话传说之间的源流关系。

一、禹步

典籍中关于“禹步”的记载颇丰,这一方面是因为它与治水英雄、夏人始祖大禹有关,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它是后来仙家术士征神役鬼的看家本领。

古人以禹步指禹跛足而行。《尸子·卷下》(汪继培辑本)云:“禹于是疏河决江,十年不窥其家,手不爪,胫不生毛,生偏枯之病,步不相过,人曰禹步。”偏枯,即跛疾。关于禹偏枯跛足的观念,战国时已有,《荀子·非相》云:“禹跳,汤偏”,《非相》之旨,在斥以貌度人的相人术,故历举古圣贤形貌之陋以证其妄,则所谓“跳”、“偏”当亦指身体之残疾,两者连言,其义当近,故高亨注认为“跳、偏,皆足跛也。”

以禹步指跛行,并藉以表彰禹之勤于民事,此说可谓尚矣,故流传甚广,无人置疑。且不说历史上是否确有禹其人,也且不说即使实有其人,其人是否能有如史传所载的丰功伟业,以至于积劳成疾,仅就关于禹步的诸种记载本身,已有许多疑点,值得追究。

第一,《荀子》谓“禹跳,汤偏”,夏商两代开国之祖,同患跛足之疾,是果有其事而巧合?还是另有缘由?

第二,禹之业绩在治水,禹步既为治水操劳所致,则谓后人摹仿禹步,为的是再现并表彰大禹治水的业绩,或可说得通,然而记载中之禹步,却多施行于其他场合,兹且引几例。

《文选·张衡〈西京赋〉》云:“东海黄公,赤刀粤祝,冀厌白虎,卒不能救。”李善注曰:“东海有能赤刀禹步以越人祝法厌虎者,号黄公。”东海黄公与白虎(实为人所扮演)搏斗,当求步法矫健,何以采用笨拙拖沓之跛行禹步?

又,《洞神八帝元变经·禹步致灵第四》云:“禹步者,盖是夏禹所为术,召役神灵之行步。此为万术之根源,玄机之要旨。”则禹步为术士召役鬼神之术,与治水无涉。杨雄《法言·重黎》云:“巫步多禹”,则术士在汉时已行此步,而巫之事多矣,不限于治水。然而召神役鬼又何必跛行?

再如《仙传拾遗》(《太平广记·卷七十四》引)记道士张定以禹步施幻术,纵纳音乐百戏人物于水瓶中,《酉阳杂俎·玉格》记许旌阳以禹步斩巨蛇等,事虽荒诞,要以禹步,与治水无关。

实际上,道经对禹步之缘起,已标异说。前引《洞神八帝元变经》又云:“昔大禹治水,……居南海之滨,见鸟禁咒,能令大石翻动,此鸟禁时,常作是步。禹遂模写其行,令之入术。”则以禹步跛行,非因足疾,而是摹仿鸟行之态。道流之说,多直接承自民间,不象经史诸子在采民间叙事入典册时,多作理性化历史化之料理,以至于其原味尽失,因此,道流荒唐之言,往往较之经史诸子的雅正之说,更能存禹步来历的真消息。

禹其人其事,固为莫须有之虚言,而禹步其步其术,却确为世人经见之实事。禹步为巫步,而巫源于舞,巫师之法术伎俩源于原始舞蹈之举手投足〔1〕,禹步亦不当例外,它实在不过是一种舞蹈步态, 仅此而已,别无深义。至于谓禹步有征鬼唤神之效,则只是对于巫术降神通灵作用之误解,而谓禹步为“偏枯”、为“跛行”、为“足不相过”等等,则不过是对此舞特有步态的描述,原本并非什么身体之疾。

那么,此种舞步又何以被命名为禹步呢?它与治水之神大禹有何关系?古人如此命名,必非无中生有,而应事出有因。

禹为治水英雄,命此步为禹步,当是因其与水旱之祭有关。《吕氏春秋·古乐》云:“昔阴康氏之始,阴多滞伏而湛积,水道壅塞,不行其原,民气郁阏而滞著,筋骨瑟缩(一本作挛缩)不达,故作舞以宣导之。”此“作舞以宣导之”云云,当兼承上文“阴多滞伏而湛积,水道壅塞”及“民气郁阏而滞著,筋骨瑟缩不达”两事,舞不仅可舒血气,更能顺阴阳、祛水灾,这在今人看来固然不可理喻,但对相信舞蹈——巫术的神秘力量的古人而言,却顺理成章。所谓“筋骨瑟缩(或挛缩)不达”,当即“偏枯”之疾,其实是指其舞姿的拘挛偏行,明乎此,则知阴康氏之舞或即禹步之舞(关于禹步舞的治水作用,下文自明)。

禹步舞当以羽毛为饰,即羽舞,而雨旱之祭常以羽舞。〔2 〕《洞神八帝元变经》谓禹拟鸟姿作禹步,此鸟实即羽舞之人,其鸟禁咒,鸟非人,安能祝咒?必巫师也。且巫师在祝咒之时,非静立不动仅念念有辞而已,而必载歌载舞。

此舞实即驱魃之戏。上引文字中,角色有二,即禹与鸟,实与《山海经·大荒北经》田祖叔均驱魃神话中的叔均与女魃二角色相应。首先,叔均为田祖,而禹为舜之司空,《淮南子·汜论篇》且谓“禹劳天下,死而为社”,高诱注:“托祀于后土之神”,实际上,所谓后土、田祖、司空等,都是负责农田水利并劝民稼穑之官,社则为其聚民布令、举行仪式及施行巫术之所在,后遂为其神之所托。其次,魃与鸟,同为鸟人。〔3〕又禹见鸟于南海之滨, 对此“南海”应予注意但不可拘泥,固不可当之以自然地理之南海,亦不可以之为历史地理之南海,而是神话地理中的南海,神话自有其独成一统的地理体系。南海,无非指南方之水,南方于五行体系中,其色为赤,故南方之水亦即“赤水”,《大荒北经》叔均驱魃正于赤水之滨。据此,可断禹步传说与驱魃神话同出一源。

禹治水,而驱魃为祈雨,似乎南辕北辙,实际上并不矛盾,盖两神话各自道出了同一仪式的不同环节。两者皆源于古代农令制度中的一种重要仪式,即于春暮夏初,霖雨季节来临之前,负责农田水利的司空(后土、田祖、田唆、田大夫等),召集民众为谷求雨,并教民疏通水道,以防水潦的仪式,亦即雩祭。《诗·小雅·甫田》云:“以我齐明,与我牺羊,以社以方。我田既臧,农夫之庆。琴瑟击鼓,以御田祖,以祈甘雨,以介我稷黍,以谷我士女”,即记其事也:村夫野妇,聚集社坛,载歌载舞,迎来扮演田祖(社神)的巫师,祈求风调雨顺、五谷丰登,而且主田之官“田畯”亲临指导协助,“田畯至喜,攘其左右”。《大荒北经》叔均驱魃,即所谓“以御田祖,以祈甘雨”也,魃为旱神,驱之以求雨,而令曰:“神北行,先除水道,决通沟渎”,则是田祖在祈雨之后,为防雨水成灾,号召农夫们修整田间水利设施的号令。《吕氏春秋·季春纪》对此一农令,记载得更为具体平实,“是月(季春)也,命司空曰:时雨将降,下水上腾。循行国邑,周视原野,修利堤坊,导达沟渎,开通道路,无有障塞。”(高诱注:司空,主土官也。)《尚书·舜典》记舜命禹为司空平水土,说的就是此事,而禹治水的伟大神话则正由此事敷衍而来。

大禹治水神话,雄矣壮哉,然而究其根本,却毫无神奇之处,它不过是原始的农田水利工程之写照,即今天的农民们每到雨季仍在干着的修阡陌、疏沟渠之事。遥想禹之时,尚处石器时代,农业工具与旅行工具均极简陋,且小国寡民,生产力组织水平低下,安能号令天下,踏遍千山万水,北疏黄河、南导长江,奠九州,理众水,辟龙门,穿积石?其力所能及的至多是修整田界,疏通沟渎,以防洪排涝而已,禹的原型,不过是最早掌握了农田水利技术的农耕氏族而已。——夏民所居,在今河南东部山东西部的黄河下游地区,其地为黄河冲积平原,土地肥沃,但湖薮密布,水患频仍,农耕生产首先发达于此一地区,不亦宜乎?而此地之民最先掌握治水之术,亦势之必然。

此说并不就抹杀了禹这位治水英雄和夏民始祖的文化历史意义,毋宁说,禹的文化历史地位因此而愈显伟大和巩固。农田水利技术,今天已成为农业常识,但在其诞生之初,却是人类认识自然征服自然利用自然历程中的第一次伟大飞跃,是人类生产技术的一大进步。最先掌握了这一技术的民族(夏)因此就获得了更丰富的生活资料而变得更强大,为其征服和联合其他民族结合为最初的部落国家奠定了物质基础,而由于兴建水利工程需要相当规模的社会组织又使这种联合成为必要。于是,第一个国家(夏)应运而生了,禹会诸侯于涂山就反映了这一历史事变,而夏民族的首领(同时也是智者和巫师)就成了华夏民族历史上第一个真正的王。

禹治水之被神秘化、禹之被渲染为一位改天换地、劈山导河的英雄或人神,主要是由于其神话中叙述的一系列工程涉及一系列的“宏观”地理概念,如江、河、龙门、积石、九州、四岳等,实际上,这一系列地名,不应在自然地理的意义上来理解,而应在神话地理体系中理解,二者之尺度绝然不同。神话源于巫术,神话中的人和事源于巫术仪式中的人和事,神话中的地理体系可能仅仅是巫术活动场所(舞蹈兆域、祭坛、社等)的映射而已,如所谓“九州”,本义可能仅指方形祭坛上东西南北中各个方位上的九块区域。——关于神话地理的起源以及它与历史地理的关系,一言难尽,容另文分解。

在古史传说中,禹的业绩不仅限于治水,而且还曾助舜平定三苗之乱,但二事原本同出一辙,禹平有苗也是为了治水。《尚书·大禹谟》谓舜命禹伐有苗,有苗不服,禹“班师振旅,帝乃诞敷文德,舞干羽于两阶,七旬,有苗格”,以禹伐有苗为武事,《墨子·非攻下》则云:“昔者三苗大乱,天命殛之。日妖宵出,雨血三朝,龙生于庙,犬哭于市,夏水,地坼及泉,”将“三苗”之乱与洪水之灾相提并论,并云有“人面鸟身”之神助禹克三苗。此说显然与“舞干羽”而有苗服为同一事,《尚书》之“舞干羽”之人,即《墨子》之“人面鸟身”之神,亦即能够祛除水灾的旱魃,或禹步禁咒的鸟,以及禹妻涂山氏女,或助禹治水的云华夫人〔4 〕(亦即巫山神女)。——神话中如此种异名同指、异述同事的现象比比皆是,原因在于不同地区不同时代的人们对同一仪式的理解、命名和叙述各有千秋。

禹治水神话之所以在《尚书》中又被叙述为禹征三苗的战争神话,不过是因为在祈雨仪式上表演的是狩猎舞。对于古人来说,猎事即戎事,故模拟狩猎击刺的“象舞”又被称为武舞。狩猎舞与祈雨治水之间原无因果关联,但由于狩猎舞是最古老因而也是最流行的舞蹈形式,它必然也是祈雨治水仪式上主要的表演——游戏方式,自然而然地就被与祈雨治水联系在一起,而获得了或呼风唤雨或止水祛灾的魔力。——原始舞蹈以及以之为主要内容的民间庆典,就是这样将一些原本毫不相干的事情糅合为一体,也正因为这种糅合,才有了荒诞不经的巫术和神话,以及迷信种种。列维——布留尔用原始思维的“互渗律”来解释这一现象,显然是本末倒置了,实际上,先有现实中实实在在的“互渗”行为,才有思维中的“互渗”和互渗思维。

二、商羊舞

禹步舞也就是屡见典籍至今仍有流传的商羊舞。

商羊舞之缘起,说见《孔子家语·辨正》,彼云:“齐有一足之鸟,飞集于宫朝,下止于殿前,舒翅而跳,齐侯大怪之,使使聘鲁问孔子,孔子曰:‘此鸟名曰商羊,水祥也。昔有童儿屈其一足,振讯两眉而跳,且谣曰:天将大雨,商羊起舞。今齐有之,其应至矣。急告民趋治沟渠,修堤防,将有大水为灾。’顷之,大霖雨,水溢泛诸国,伤害民人,唯齐有备不败。”《说苑·辨物》亦载其事,言略同,惟云商羊舞为儿童“两两相牵,屈一足而跳”,稍异。

商羊舞与禹步舞或驱女魃的共同之点显而易见。其一,二者都有祈雨止旱或致雨成灾之功效。其二,二舞之后皆继以疏通水道,兴修水利之号令,禹步舞或驱魃仪式上发号施令者为司空或田祖,商羊舞中则为孔子,后者显为假托。其三,二者皆为羽舞。谓商羊舞为摹仿商羊鸟之姿而舞,与说禹步是模写鸟禁咒时的步态,都本末倒置了。且不论商羊鸟是否果有,即使有,一区区飞禽,原无神奇之力,与人事无涉,人们何必去摹仿其舞姿?所谓商羊舞,无非羽舞,人因羽舞而被羽化为鸟了。其四,最能表明二者之同一性的,在于商羊舞是“屈一足而跳”,正是禹步“跛行”、“足不相过”或“挛缩”之像。

那么,禹步舞又何以称为商羊舞?说穿了实无深意。“商羊”一词,与“徜徉”、“倘佯”、“相羊”、“常羊”、“尚羊”、“忀徉”、“襄羊”等词音通义同,本为一词,泛指徘徊漫步,而特指又谓舞蹈中徜徉往还、洋洋自得之态。《汉书·礼乐志》载郊祀歌《景星》云:“周流常羊思所并”,此歌为祭祀之舞曲,实歌其事,“常羊”即谓舞蹈之态,颜师古注云:“常羊,犹逍遥也。思所并,思与神道合也。”以“常羊”谓“逍遥”,而“逍遥”一词,固亦常指舞态,《庄子·逍遥游》倡导的逍遥人生境界,实即由舞蹈体验中化出。上引《景星》歌又云:“冯切和疏写平,上天布施后土成,穰穰半年四时荣”,颜注以“冯”为河神冯夷,则此歌此舞正施于祭河治水,《淮南子·修务》云:“禹之为水,以身解于阳盱之河。”高诱注:“解,祷”,则表明禹治水确与河伯有关。

禹步之舞、打女魃之戏以及商羊舞,有祈雨之功,实际上就是所谓雩。雩之规模与舞法各异,其中有以童子舞者,《春秋公羊传·桓五年》云:“大雩者,旱祭也。”何休注云:“使童男女各八人舞而呼雩,故谓之雩。”《后汉书·礼仪志》云:“自立春至立夏尽立秋,郡国上雨泽,若少,府郡县各扫除社稷。其旱也,公卿官长以次行雩礼求雨,……舞僮二佾。”此正《论语·先进》所谓“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由童子可舞商羊或雩,又可见商羊舞等与侲子(童子)舞傩之风的源流关系,傩仪本来就与祈雨有关。

神话中不乏以商羊舞为原型者,如毕方鸟和雷神夔。

一、毕方鸟。《山海经·海外南经》云:“毕方鸟,……人面一脚”,袁珂先生因其“一脚”,故谓之即商羊鸟〔5〕,说可从。 然而此鸟非鸟,“人面一脚”,实即“屈一足而跳”之人。

毕方鸟与商羊舞一样,有祈雨之效。《韩非子·十过篇》记黄帝大合鬼神于西泰山,实即祈雨仪式上合乐起舞的写照〔6〕, 其行列中有水神蚩尤、风伯雨师,毕方杂其间,亦必与乎祈雨之事。黄帝合乐,“作为《清角》”,而师旷为晋平公奏《清角》,“大风至,大雨随之”,则显系致雨之乐。师旷同时还为平公奏《清商》等乐,《清角》《清商》实非乐名,而是调名,不同之调,不妨以一舞贯之,故不妨以《清商》和《清角》为同一舞蹈。奏《清商》之际,“有玄鹤二八道南方来集于郎门之垝”,“延颈而鸣,舒翼而舞”,其事与商羊鸟舞于齐宫,何其相似乃尔?个中消息,不说自明。“玄鹤二八”即《公羊传》“童男女二八”或《后汉书》“僮子二佾”。

《山海经·海外南经》与毕方鸟比邻的“二八神”亦即此“僮子二佾”。二八神紧邻毕方鸟,在其西,“有神人二八,连臂,为帝司夜于此野。在羽民东,其为人小颊赤肩,尽十六人。”“连臂而舞”,即《说苑》所谓“两两相牵”。实际上,连臂牵袂而舞,是原始舞蹈和民间舞蹈的基本形式,舞蹈本质上是集体性的狂欢,而连臂而舞,不过是这种集体狂欢的本能反应并又反过来强化了这种气氛。此种舞风,上可溯及石器时代,见于彩陶纹样和原始岩画,中则见于流行汉唐直至明清的“踏歌”,下则见于现今仍盛行于民族地区的民间舞蹈。

由上述对《山海经》“毕方鸟”与常羊舞的关系的分析,或可体会出《山海经》一书的实质:一幅巫术仪式“示意图”。

二、夔。夔的典型特征为“一足”(《韩非子·外储说》);夔为雷神(《大荒东经》),而雷神亦即雨神;夔为舜典乐,“百兽率舞”、“鸟兽跄跄”“凤凰来仪”,(《尚书》),由此诸点,已可见夔与商羊舞的关系。唯商羊舞为羽舞,而夔作牛形(《大荒东经》)、龙形(《说文》)等,则似不合。实则神形源于舞者之装扮形象,舞形既可变化多端,或被羽而婆娑,或扮牛而蹈厉,神之形象自然亦因之变幻多端。由夔为龙形或牛形,亦可见常羊舞与雩祭作土龙、春耕作土牛以及古代斗牛和民间打春牛等仪式的联系。范成大《吴船录》云禹凿山通水,有黄牛神为助,黄牛神与夔同一渊源,夔又称为夔牛或馗牛。

夔又与黄帝蚩尤之战的故事交织在一起。《大荒东经》云:“东海中有流波山,入海七千里。其上有兽,状如牛,苍身而无角,一足,出入则必风雨。其光如日月,其声如雷,其名曰夔。黄帝得之,以其皮为鼓,橛以雷兽之骨,声闻五百里,以威天下。”《绎史》卷五引《黄帝内传》云:“黄帝伐蚩尤,玄女为帝制夔牛鼓八十一面,一震五百里。”黄蚩之战源于治水巫术〔7〕,与禹伐三苗同出一辙, 且皆被叙述为战争神话,此一巫术的表演风情,《述异记》有生动的记载,云蚩尤“人身牛蹄”、“以角觗人”等,即表明蚩尤有作牛形者。《归藏》(《玉函山房辑佚书》辑本)载黄子(即黄帝)杀蚩尤而作《鼓之曲》凡十章,“一曰雷振惊,二曰猛虎骇,三曰鸷鸟击,四曰龙媒蹀,五曰灵夔吼,六曰雕鹗争,七曰壮士奋,八曰熊罴哮,九曰石荡崖,十曰波荡壑”,尤能表现其“百兽率舞”之排场,其中即有夔登场表演。

正如禹步舞被术士采为禁咒招神术,常羊舞也为民间跳神召灵所采用。《聊斋志异·跳神》云:“济俗:民间有病者,闺中以神卜。请老巫击铁环单面鼓,婆娑作态,名曰跳神,而此俗都中尤盛,良家少妇时自为之。……妇束短幅裙,屈一足作商羊舞,两个捉臂,左右扶掖之,妇剌剌琐絮,似歌似祝。”至现代,则已失其神秘色彩,单存其娱乐功能了。97年春节山东电视台卫视的春节风情片《大过年》曾略展其风采,或许,由于时代之久远,今之商羊舞已非其原始风貌,但由此却可见民间文化的顽强生命,竟历几千年风雨沧桑而悠悠长存。

三、焚巫尪

上引《山海经·大荒东经》郭璞注称“雷兽,雷神也,人面龙身,鼓其腹者也,”亦即夔,夔有作龙形(《说文》)和鼓形(《白泽图》)者,而郭璞所谓“鼓其腹者”,显系指《海内东经》)“龙身而人头,鼓其腹则雷”的雷泽之神,后者实即伏羲,亦即黄帝,由此则又将禹与伏羲和黄帝联系了起来。这一联系并非意味着它们是同一的,只表明其源于同一种仪式。三者的同源关系可以从“焚巫尪”习俗与禹步、常羊舞的关系得以证明。

拙文《黄帝蚩尤神话探源》断言,黄帝和伏羲与焚巫尪习俗同出一源,即临火而舞以祈雨的巫术仪式,实际上,此舞即禹步舞。

焚巫尪之尪,历来被认为是残疾之人,而究属何种残疾,又有二说,一说尪为突胸仰向之疾,《左传·僖公二十一年》杜预注:“瘠病之人,其面向上,俗谓天哀其雨,恐雨入其鼻,故为之旱,是以公欲焚之。”说当本《礼记·檀弓下》郑玄注:“尪者面向天,觊天哀而雨之”及《吕氏春秋·尽数》高诱注“突胸仰向疾也。”一说尪为跛足疾,《玉篇·尢部》尪同尢,并云:“尢,跛,曲胫也。”《说文》无尪字,但有尢,亦谓“尢,,曲胫也”,当为《玉篇》所本。按前说乃经师之言,纯属自作聪明的附会,可弃之不论,后说则为语文家言,必有俗说为据,可资凭信,唯以尪为跛,虽仍未道出其本义,却提供了求其本义的线索。

尪为跛足之说,实为对尪字字形的误解。尪同尢,《说文》尢字篆书作,象一屈足之人,然屈足非跛疾,而是另有深意。此字的基本结构为“大”字形,象人的正面形象,与大字的区别仅在其中“大人”屈一足而已。拙文《鼓之舞之以尽神》证明,古汉字中凡作“大”字形之字,皆象征舞蹈之人,此字亦不当例外,且“焚巫尪”仪式将巫尪并举,巫为舞者,尪亦当然,其字之所以作屈足之形,意在表明此舞为屈一足而舞,此舞当然就是禹步舞或商羊舞。禹步或商羊舞能治水或致雨,则天旱焚尪以求雨,自然顺理成章,至于“舞”何以变为“焚”,拙文《黄帝蚩尤神话探源》有论,此不赘述。

据此,则以禹与伏羲、黄帝等同出一源,不足为怪。实际上,由于祈雨巫术在古代农耕时代的流行性和重要性,必定成为不少神话传说的共同源头,古史传说中的诸先王几乎都与它有关,汤祷桑林祈雨的传说,显系其例,《文选》李善注《思玄赋》引《淮南子》云:“汤时大旱七年,卜用人祀天,汤……乃使人积薪,翦发及爪,自洁居柴上,将自焚以祭天。火将燃,即降大雨。”显然即焚巫尪之事,与春秋时代焚巫尪仪式的区别,在于春秋时巫尪已有专司,而汤时仍由王者自任,王原本就是巫师。据此,则《荀子·非相》所谓“禹跳,汤偏”,本文即指禹与汤皆作常羊之舞,荀子当然已不解此义了。

伏羲(包戏)和黄帝的原型为鼓腹而舞〔8〕, 而此处又谓其原型与禹一样是屈足而舞,二说貌似牴牾,实则不难贯通。实际上,鼓腹之舞并不妨碍它同时又是屈足之舞,鼓腹与屈足,各道出此舞的一个方面。鼓腹,取其节奏,屈足亦然,《吕氏春秋·古乐》云:“昔葛天氏之乐,三人操牛尾,投足以歌八阕。”高诱注:“投足犹蹀足”,即踏地为节,而欲踏地,必先屈足,常羊舞之屈一足用意即在此也。对所谓“屈一足而跳”,不应泥于字面,轻信其舞自始至终就是蜷屈一足悬空而不着地,而只以另一足蹈地,若然,则行动将不方便,更遑论手之舞之足之蹈之,舞蹈将成为一种苦差事,有何快感可言。明乎此,知常羊舞或屈足而舞,实出于舞蹈之自然,它与鼓腹拍掌等动作一样,实在是鄙之无深义。广而言之,原始巫术仪式中的舞蹈,其举手投足、抑扬盘旋,原本都是一派真情流露,自然而然,全无深意,更不神秘。因此,对古代仪式与神话,宜以平常心度之,大可不必故弄玄虚,强作解人,可能求之愈深,失之愈远。俗谚云:“见怪不怪,其怪自败”,对于文化和神话研究者,此言大可玩味。

注释:

〔1〕〔3〕拙文《鼓之舞之以尽神》,载《寻根》1996年第5期。

〔2〕〔6〕〔7〕〔8〕拙文《黄帝蚩尤神话探源》,载《民族艺术》1997年第1期。

〔4〕《集仙录》(《太平广记·卷五十六》引)。

〔5〕袁珂:《中国神话传说词典》,上海辞书出版社,198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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