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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研究造句方式是要弄清句法、句型的相关问题。汉语的造句方式有三大类:1.词类功能式造句方式,又可分为范畴类造句方式和选择类造句方式,前者是指实词的范畴分类对造句的影响,后者是指实词充当谓语对其他成分的选择状况对造句的影响。2.挤压综合式造句方式,是指从长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句子)挤压、综合为短句(一个句子)。3.固定格式式造句方式,是指有固定成分、固定虚词、固定语序所形成的句型类别状况。
一 前言
句子的分类型(句型类型),是和造句方式密切相关的,因此我们需要对造句方式作仔细研究。
在语言中,语言交际的基础单位——句子,其数量是无限的,而且它的实际存在形态,也花样繁多。但是,它的构造方式是可以抽象化的,是可以作高度概括的。也就是说,我们可以从纷繁的语言现象中,找出比较本质的因素,来进行归纳分类,来总结它的规律,而形成有限的若干个造句的类型。
根据我们的归纳分析,汉语的造句方式主要有三大类,即:词类功能式造句方式,挤压综合式造句方式,固定格式式造句方式。
我们在这里讨论造句方式,主要是针对汉语的现状的,而一般不考虑它的历史发展如何。
二 词类功能式造句方式
词类功能式造句方式,是指依据词类的类别功能来组合构造不同类型的句式。
词类可以分出不同的大类,大类又可以分出不同的次类。不同的词类(大类,次类)具有不同的语法功能,这种功能使它对句子的构造具有直接的影响能力,“操纵”能力。当词按类进入句子后,它们的功能作用便显示出来,“左右”着句子的构造样式。
特别是实词,其中又首先是动词(其次是形容词),它们在造句中发挥着关键性的作用。动词和形容词的主要句法功能是充当谓语,处于谓语的中心部位,这一功能是其他词类所不能有的或极少有的。
谓语是句子的中心部位,关键部位,它决定着句子的性质和类别。而实词恰好占据了这一关键部位,因此句子的性质和类别实际上主要是由于实词的类别来决定的。
当实词(主要是动词,其次是形容词)进入句子的中心部位后,它便发挥着自身的句法功能作用,“吸引”了一些“左邻右舍”,以它为中心形成了一个句法网络,成为语言的一个基础部分,实现着交际的职能。
在这以实词为中心的“左邻右舍”中,和实词的“亲疏关系”有远近的不同,有的近些,有的远些,有的是直接的关系,有的是间接的关系。但是,无论如何,它们都受着占据谓语中心部位的实词类功能的影响。
因此,以实词为中心的句子,句子的构造形态如何,和实词本身的性质、功能是密切相关的。也就是说,实词本身的性质、功能,决定了句子的构造形态(构造方式)。
这里以动词和以它构成的句子为例来说明。动词谓语句的构造形态最为复杂,在句法的研究中也最为重要。动词谓语句构造的复杂性是和动词类功能潜在的“活力”密切相关的。当动词充当谓语中心语时,它的功能“活力”便迸发出来,发挥着多侧面的作用,而“左右”形成了花样繁多的句式。
动词是如何“施展”造句的能力的呢?它是通过不同的下位分类——再分次类来进行的。也就是说,正是由于动词的不同的次类而造成了不同的句子类型(句型类别)。
动词的次类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观察:其一是从动词本身的范畴类方面来观察;其二是从动词和造句的主要因素——主语、宾语的选择搭配方面来观察。下边我们分别讨论。
2.1范畴类动词及其构成的句型
范畴类动词是指由动词本身所显示的抽象的语义类别所分出的动词次类别。
在汉语里,研究实词的次类(大类再分类)是很重要的,因为大类的次类在显示造句的多样化方面是起着决定的作用的。
客观事物往往是相辅相成、相对对立而存在的,有阳便有阴,有一般便有特殊,等等。语言是反映客观存在的,这种相辅相成、相互对立的状况,也就必然会反映到语言本身的各方面,词类形态当然也不会例外。
一般来说,事物里的一般性的普通实例,在数量比例上总是占多数,而比较特殊的,非一般性的则占少数。而“少数”对显示事物的整体特色有重要的意义。就动词分类状况而言也是这样。下边我们来讨论动词的范畴分次类以及由它所构成多样句式的状况。
在动词类里边,“吃、买、看、修、问”等等这样的词,以动词类总特征来衡量,它们是一般性的普通动词,因为它们具有动词类的一般性特征,而缺乏非一般性的特殊特征。我们可以把这样的动词归为普通动词(一般动词)类。和它相对的便是非普通动词类——特殊动词类。
就类的语义范畴而言,普通动词类具有综合性的、多侧面的语义范畴类,如:
右图显示了普通动词多侧面的范畴类,以及和它们相对立的非普通动词的各范畴类。
普通动词的中心语义范畴是表示动作行为,同时它又分为三个语义范畴,即:1)自主范畴(这一类动词所显示的动作行为是自主的,也就是说,这种动作行为人可以有意识地去采取,也可以有意识地不去采取);2)主动范畴(就这一类动词本身所含的功能而言,是主动的而不是被动的,如“我吃”只能是主动行为);3)自足范畴(所谓“自足”是指,它所显示的动作行为是“自足”的,不需要其他动作相补充,这也是和“非自足(致使)”范畴相对而言的)。
上边表里用箭头(←→)相对应的各个范畴类,则是和普通动词相对立的各范畴类,其中非动作行为范畴又分为关系范畴,心理行为范畴,静状态范畴。它们形成了以下的相互对立的范畴类状况:
动作行为·非动作行为(关系)相对立范畴 自主·非自主相对立范畴
动作行为·非动作行为(心理行为)相对立范畴 主动·被动相对立范畴
动作行为·非动作行为(静状态)相对立范畴 自足·非自足相对立范畴
零范畴又是和以上各范畴相对立而确定的范畴,因为它没有具体内容,等于“零”。
上边各个范畴类较全面地显示了动词本身的各个范畴,它们也就决定了动词大类下边的各个主要次类,也就是按范畴所划分的动词的下位级的各个动词小类。这些动词次类如下:
普通动词:表示人的自主的、主动的、自足的动作行为的范畴类动词。如:吃,打,跑。
静状态动词:表示人或物存在状态的范畴类动词。如:躺(着),挂(着)。
心理行为动词:表示心理活动行为的范畴类动词。如:喜欢,恨,讨厌。
非自主动词:表示人的主观意志不能控制的动作行为的范畴类动词。如:发生,丢,落。
被动动词:表示人或物被动遭受行为的范畴类动词。如:挨,遭。
关系动词:只表示某种关系而不含动作行为的范畴类动词。如:属于,是。
形式动词(零范畴动词):不含动作行为(自主、主动、自足)、非自主、被动、非自足、心理行为、静状态等范畴类的动词。如:进行,加以。
这些范畴类动词,进入句子后都分别构成各具特色的句型类别。这些句型的构造特点及形态如下:
普通动词句。这一类型的句子,其结构是最普通的,主语、谓语、宾语以及句子整个格式具有动词句可能有的一般特征,它的特征是完全的,但是却是没有什么特色的。其公式是:
M(主)+D+M(宾)+{全普通特征} 句例:
(1)我吃苹果
静状态动词句:句中谓语动词后边常带“着”,动词前边的M可以自由地移位到后边。其公式是:
(2)他们家的门开着呢→他们家开着门呢
心理行为动词句:句中谓语动词前边可以加程度副词或“比……”介词短语。其公式是:
M(主)——{程度}{比较}——D 句例:
(3)妈妈很〔比爸爸〕喜欢(小儿子)
非自主动词句:句中的M可以自由地在D前后移位。其公式如下:
(4)没想到的事情发生了发生了没想到的事情
被动动词句:句中的主语是被动的遭受对象,宾语是名词化的动词。其公式如下:
M(主)←〔D〕←D(宾) 句例:
(5)他挨了打了
关系动词句:句式比较“呆板”,变化较少,比如句中的动词不能带动量、时量,宾语不能省去等。其公式如下:
M+D+M+{零变化} 句例:
(6)功劳归于大家
非自足动词句:句中的第一个动词是不自足的,后边还要带一个动词短语作补充。这种句式就是一般说的兼语句。其公式如下:
M(主)——D[,1]——M(宾)——D[,2](补) 句例:
(7)连长命令队伍出发
零范畴动词句(形式动词句):零范畴动词就是形式动词,它在句中带有名词化动词作宾语。其公式如下:
M(主)→〔D[,1]〕→D[,2](宾) 句例:
(8)我们进行了认真的讨论
2.2选择类动词和相应的选择类动词句型
选择类动词是指,位于谓语中心的动词和句中的主语、宾语相互不同组合搭配所形成的动词类。
在动词谓语句里,动词和主语(施事)、宾语(受事)的关系,是最直接而又十分密切的。我们可以把它们称为动词选择类句型的三大要素。动词位于中间,主语、宾语分别位于动词的两边,随着动词次类的选择替换,主语、宾语各自的次类也相应地分别进行选择替换,这样便形成一个次类替换句型网络(系统)。如下图:
以上句中的动词都代表了一个小类,即:“吃”类动词,“交流”类动词,“浇”类动词,“增强”类动词,“轮”类动词,“给”类动词,“贪图”类动词,“盼望”类动词,“休息”类动词。它们在谓语位置上相互替换,而引起了对主语类或宾语类的不同选择,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句子类。这是另一类型(谓语动词前后选择型)的句型系列。
这种选择型句型,有的是前选择型(对主语类选择),有的是后选择型(对宾语类选择),有的则既作前选择,也作后选择,是前后选择型(比如“花我浇了水了”即是前选择两个主语,后选择工具宾语)。
三 挤压综合式造句方式
挤压是指从长句(两个句子)挤压为短句(一个句子),综合是指从长句(两个句子)综合(和分析相对)为短句(一个句子),二者实质上是一致的,都是从长到短压缩,造成新的句子类型。
语言的功能是进行人际间的交际,交流要想说的或要想听的。它随着时间的推移,采取一种线性的延续。语言的这种特性,便要求在交际中遵循一条原则:经济,简练,希望能用较少的词语来表达较多的内容,因为这样可以达到言简意赅的目的,使交际既省时又省力。由于这样的语言交际心理的驱使,久而久之,便促使语言结构出现了“挤压”、“综合”现象,而形成了挤压、综合型的句子类别。挤压综合式造句方式可以分为三种类型,分述如下。
3.1复句挤压综合型(三级)
这一类型是由复句挤压而形成的。典型的复句构造形式如下:
〔甲〕{L}+{Z[,1]+D[,1]}+{逗号}+{L}+{Z[,2]+D[,2]} 句例:
(1)因为他迟到,所以他受到了批评
这样的复句可以挤压为单句。挤压程序如下:
〔甲〕{L→φ}+{Z[,1]+D[,1]}+{逗号→φ}+{L→φ}+{Z[,2]→φ+D[,2]}→{Z[,1]+D[,1]}+D[,2]→Z[,1]+D[,1]}+D[,2] 句例:
例(1)→他迟到受到了批评
这种挤压过程所作的删除,属于成分省略范畴,所以这一类型也可以称为省略挤压型。和下边要讨论到的挤压类型相比较,本型也可以称为三级挤压型。
3.2双句挤压综合型(二级)
这一类型是由两个句子或两个以上的句子(不存在一般复句那样的关系)挤压综合而成的。例如:
〔乙〕{Z[,1]+D[,1]+B[,1]}+{Z[,2]+D[,2]}+{因果关系} 句例:
(2)哥哥打弟弟+弟弟哭了+{因果关系}
这样的双句形式可以挤压综合为单句。挤压程序如下:
〔乙〕→{Z[,1]+D[,1]+B[,1](→φ)}+{Z[,2](→B)+D[,2]}+{因果关系}→Z[,1]+D[,1]+D[,2]+B 句例:
例(2)→哥哥打哭了弟弟
本挤压型和§3.1三级挤压型相比较,“挤压”的程度深了一步,“挤压”变化更大了一些:双句前句删去了宾语,而双句后句的主语转化为了宾语。和其他类相型比较,本类型可以称为二级挤压型。
3.3双句挤压综合型(一级)
这一类型也是由两个句子或两个以上的句子挤压综合而成的。下边举由三个句子挤压综合为单句的例。
〔丙〕{Z+D+B[,1](处所)}+{Z+D+B[,2](对象)}+{Z+D+B[,3](结果)} 例如:
(3)我调查了不少地方(处所)+我调查了不少人(对象)+我调查了不少材料(结果)
这样的三句形式可以挤压综合为单句形式。挤压综合程序如下:
〔丙〕→{Z+D+B[,1](加“在”前移)}+{Z(和一句Z重叠)+D(和一句D重叠)+B[,2](加“向”前移)}+{Z(和一句Z重叠)+D(和一句D重叠)+B[,3]}→{Z+在B[,1]+向B[,2]+D+B[,3]} 例如:
例(3)→我在不少地方向不少人调查了不少材料
本挤压综合型(一级)和§3.2挤压综合型(二级)不同处在于:相比较而言,本型综合性更强了一些,二级型原双句里的两个谓语动词在挤压综合句里仍都保留着,而本型(一级)原三句里的三个谓语动词则相叠为一,形式上只保留了一个。
上边分别讨论了通过挤压综合方式所形成的各类句型。从这种造句方式可以看出汉语是如何适应语言交际的本质特点而发展的,以及人的心理因素又是如何制约语言构造方式的。
事物的发展总是由分散的,简单的形式而到复杂的、综合的形式。就拿学说话来说,先是学分散的词,到分散的简单的句,再到复杂的综合句。学汉语要掌握比较复杂的动补句型,那只能是在学习的后期阶段。
汉语的这种综合挤压是有它的规律性的。否则,很可能是越简单越不清楚。
语句的“挤压”“综合”首先遵循“突出重点”的原则,这就是保留负载重要信息的成分,而“挤”去重复的、次要的成分。比如在§3.1挤压式中,复句中的连词、停顿、后句的主语等这些成分或是比较次要的,或是重复的,因而都可以被“挤”去,而主要保存两个由实词短语构成的谓语成分。在汉语里,两个实词短语,在一定的语境下,组合在一起,完全可以表达一个完整的复句所表达的内容。
其次是“挤压”向中心的原则。在复句或双句中,表示重要信息的部分往往是谓语动词,而其他成分则都是围绕谓语中心而存在的。比如在§3.3挤压式中,则是删去了重复的谓语动词,原句中的宾语,或者转化为介词短语排在谓语动词的前边,或者还位于谓语动词的后边。再比如在§3.2挤压中则是双句中的两个谓语动词结合在一起,而删去了前句中的宾语,而后句中的主语转化为动补短语的宾语,这样,前边有一个主语,后边有一个宾语,围着两个动词。
由于以上两个原因,“挤压”后形成的句子,不仅简练,而且表意也清晰。
四 固定格式式造句方式
固定格式式造句方式是一种很有意思的造句方式,它是语言发展的一种高层次的成果。它构造巧妙,寓意独特,富有特色。
句子形式,一方面显示出灵活多变,在交际中有极强的应变功能;另一方面,它又向着某种固定形态方向发展,形成了某些固定格式。这显示了语言发展的多方向性。
这一方式型的句子具有两种特征,其一是,有一个固定的格式框架:固定的成分,固定的虚词,固定的排列顺序。其二是,它表示一种特别的句型类的意义——一种抽象的、概括的范畴意义。例如:
M[,1](数量,无定)+D+M[,2](数量,无定)+{每}
上述公式代表了一种固定格式句型,它的构造形态是:谓语动词的前后各有一个表示无定的数量短语。它的句型类的意义是表示“每”。句例:
(1)一个人买一斤(等于:每一人买一斤)
(2)一天去一次(等于:每一天去一次)
固定格式句型框架的安排,是不能变动的,如变动,便失去了句类义“每”的意思,也就失去了句类的特色和特征。如说成“这一个人买一斤”“一个人买鸡蛋”,那就成为另外性质的句子了。再如:
D[,an](无定)+也+没+D+{遍指}
上边的公式代表了另一种固定格式句型。它的构造形态是:句首有一个表示无定的代词,后边有一个副词“也”(或“都”),再后边是否定词“不”(或“没”),再后边是谓语动词(或再带宾语)。它的句类意义是表示“遍指”。句例:
(3)谁也没有去过那个地方(等于:任何人都没去过那个地方)
(4)谁都不认识他(等于:任何人都不认识他)
这种句形框架安排,也是不能随意变动的,如变动,便会失去句类义“遍指”的意思,也就失去了本制类型的特色和特征。如省去副词“也”,说成“谁没去过那个地方?”,便变成了一般的问句:如把句中的无定代词换成有定代词,说成“我也没去过那个地方”,便成为一般的否定叙述句了。都变成了另外性质的句子。
从上边两种固定格式句型的描述可以看出,构成固定格式句型的句型要素主要有三个:
数量成分。如“每”框架中就有相对应的两个数量短语。
无定成分。如“每”框架中的两个数量短语都只能是无定的,前边不能加表有定的“这”或“那”。再如“遍指”框架中的“谁”也是无定的(无定代词)。
虚词成分。如“遍指”框架中的副词“也”“都”,否定副词“不”“没”。
这些成分的巧妙组合便形成一种独特的固定的句型格式。
固定格式式句型构造是很巧妙的,是一种很值得揣摸的句型。由于它有一个固定的格式,又表示一个独特的句类意义,在对它分析上难免会引起“误导”,使有的学者“上了当”。比如有的学者认为上边讨论到的第一种固定格式句型里的数量短语里的“一”有“每”的意思。实际上不是这样,试把上边(1)(2)例句中位于句首的“一”换成其他数字,如:
(5)两个人买一斤(等于:每两个人买一斤)
(6)三天去一次(等于:每三天去一次)
可见,“一”并不表示“每”,而“每”的意思是由特定的固定格式显示出来的。
再比如,有的学者认为上边讨论到的第二种固定格式句型里位于句首的“谁”是遍指主语,或者认为“谁”有遍指的意思。实际上也不是这样。试比较下边的例句:
(7)谁都不认识他。 (9)谁说他了?
(8)谁不认识他? (10)我不找谁,只是来随便看看。
我们不能说例(7)里的“谁”表示遍指,例(8)里的“谁”表示疑问,例(9)里的“谁”表示反问,例(10)里的“谁”表示其他什么。这样,便有了四个不同含义的“谁”。实际上不会这样的,“谁”的含义只有一个,是表示不确定地指代某人或某些人,它是无定代词。例(7)的遍指意思是由固定句子格式显示出来的,其他句子所显示出的不同情况,也都是由句子的其他因素所显示的,而不只是由于用了“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