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旅游进口调查统计方法研究_计算天数论文

中国旅游进口调查统计方法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旅游论文,方法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我国旅游进口增长迅速,但分组数据几为空白

1.我国旅游进口增长迅速,旅游服务贸易2009年首次逆差

旅游和运输长期以来一直是我国服务贸易的重要行业,也是影响我国国际收支经常项目的重要子项。自1982年有国际旅游统计以来,我国的国际旅游一直为顺差。2009年,受世界经济不景气的影响,我国入境人数较2008年明显减少。而旅游支出方面,随着国民收入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因私出境人数和旅游支出同步增长,且势头很猛。2009年,中国进口(中国居民境外旅游支出)首次超过出口(外国和港澳台居民入境旅游支出),国际收支平衡表经常项目旅游子项首次出现逆差。旅游出口397亿美元,比上年减少3%,旅游进口437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1%,逆差40亿美元,而2008年为顺差47亿美元。2010年,国际旅游逆差扩展到91亿美元。2001-2010年中国国际旅游收支情况如表1和图1所示。

中国旅游进口额的迅速增长与出境旅游人数的迅速增长相伴随。2001-2010年间,除2003年因“非典”出境人数呈负增长外,其他年份都是正增长。10年间出境旅游人数平均增长率高达18.8%。而同期出境旅游支出平均增长率是16.5%。

中国是幅员辽阔、旅游资源非常丰富的国家,与国土面积窄小的国家和地区相比,出境游人数相对于全部出游人数而言,仅占一个小的比率。但是随着国人收入水平的提高和更多国家(地区)开辟为中国出境游目的地,出境游人数相对于全部出游人数的占比还是稳步提升。2001-2010年我国旅游人数分布如表3所示。出境旅游人数占比自2001年以来缓慢增加,到2010年达到2.7%。这一结果也可由图3解释,2001年后,总体来看出境人次的增长率高于国内出游人次的增长率,仅有2005年,2006年和2009年三年除外。

推动中国居民出境旅游发展的根本因素是中国经济实力和国民收入水平的提升。表4列出2000-2010年中国出境旅游人数、支出额、GDP和人均GDP数据。图4和图5分别是中国出境旅游人数与GDP、中国出境旅游支出额与人均GDP的散点图,两组数据高度相关,相关系数都在98%以上。

2.中国旅游进口分组统计几为空白,与出口分组数据极不对称

目前中国政府关于中国居民出境旅游的公开统计数据仅见于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编制的“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内中只有不分组的出境总人数和旅游支出金额,前者根据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对中国居民出境旅行的边境登记获得,后者由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各方面数据整理获得。

出境人数与国际旅游支出增长对比

出境人数比上年增长(%)

国际旅游支出比上年增长(%)

国家旅游局和国家统计局有关司局编纂的《旅游抽样调查资料》,是反映入境游客在华花费和国内居民国内旅游情况的资料性年刊,分为上下两篇。上篇为入境游客抽样调查资料,由综合分析报告和调查分类数据两部分组成;下篇为国内旅游抽样调查资料,汇集对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国内旅游抽样调查结果。

2001-2010年出境人数与国内出游人数增长对比

该书上篇的分类数据包括:入境游客的主要特征,入境外国人、港澳台同胞的花费水平和花费构成、在境内的停留时间以及入境次数、流向、对住宿设施的选择,入境游客对旅游服务质量、旅游接待设施的评价以及对旅游资源和旅游商品的兴趣等①。入境游客的主要特征指标分为组织形式(团体或散客)、职业、入境目的、性别、年龄段等,入境旅游目的地指标细分到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主要旅游城市,旅游花费指标有平均人天花费额和分项花费占比,旅游天数指标由平均逗留天数,等等。入境旅游者的来源国——客源国(地区)仅区分为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和外国人。以上指标之间多有交叉分组,惟缺客源国(地区)与旅游目的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交叉分组数据。尽管《旅游抽样调查资料》不能满足商务部编制分具体客源国别(地区)和旅游目的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交叉分组的旅游出口额的需要,但是它仍有较为全面的细分数据,可以为旅游行业管理者和理论研究提供较为翔实的数据。

图4 中国出境旅游人数与GDP散点图

资料来源:由国家统计局“2001-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和国家外汇管理局“2001-2010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整理。

图5 中国出境旅游支出与人均GDP散点图

资料来源:由国家统计局“2001-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和国家外汇管理局“2001-2010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整理。

将旅游出口统计数据和进口统计数据的详细程度两相对照,后者在分组指标及其数据上全然没有。国内旅游教科书一般也只在概念上讲到出境旅游,在具体展开时则只关注国内旅游和外国人入境游。学术文章一般也只探讨国内旅游和外国人入境游的开发和管理,似乎都忽略了中国人出境游问题。

如果说在货物贸易上,中国以前较多地关注出口而较少地关注进口的话,在旅游服务贸易上,这种倾向更是严重。自中国加入WTO全面开放市场以后,特别是应对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强调改变经济发展方式以来,增加进口、拉动内需,无论是在货物贸易上还在旅游服务贸易上,都有了很大程度的改进。面对这种新形势,国内对旅游服务贸易的调查统计活动和理论研究就显得非常落后了。

国家旅游局有关司局表示今后要重视出境旅游的开发和管理,重视出境旅游数据的调查和整理。商务部在编制中国服务贸易统计时,亟需旅游进口的细分数据。这就向国内学术界和管理部门提出了如何科学搜集出境旅游数据,编制中国旅游进口统计的课题。

二、中国旅游进口调查统计方法设计

如前所述,我国官方已有旅游出境人数和花费金额的不分组统计。本文的设计任务是,根据科学、可行、尽可能降低成本的原则,设计出调查和测算分中国客源地别(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分到访国(地区)别的游客人数和花费金额的系统方法。

本方法的隐含前提是:国际收支平衡表提供中国官方权威数据,经常项目旅游分项和运输分项客运子项的借方金额之和,为旅游进口(不分组)总额。

1.计算[国别*省]旅游进口额的公式

国际旅游分为过夜旅游和一日游两种,因此游客总花费为以上两种情况的花费之和,即

[国别*省]游客总花费=[国别*省]过夜旅游者花费+[国别*省]一日游游客花费 (1)

式(1)中用“[国别*省]”表示分到访国(地区)别和中国客源地别(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旅游交叉分组,下同。

过夜旅游者花费和一日游游客花费的计算公式分别是

[国别*省]过夜旅游者花费=[国别*省]人均天花费×[国别*省]平均过夜天数×[国别*省]游客数 (2)

[国别*省]一日游游客花费=[国别*省]一日游游客人均花费×[国别*省]一日游游客人数 (3)

旅游进口调查统计方法设计得分别给出式2的3个因子和式3的2个因子如何采集和测算。

2.使用直接调查测算[国别*省]旅游进口额

(1)直接调查设计

要获得式(2)第2项“平均过夜天数”和第3项因子“过夜游客人数”的数据,必须通过直接调查。此外,式2第1项“人均天花费”也可以通过直接调查获取。此类调查可以有以下几种途径:①针对出境游客的直接调查,具体又有边境口岸调查和返国交通工具上调查两种;②居民人户调查中问及出境游情况;③银行调查。第①种和第②种调查使用问卷,包括旅游者特征、行程和花费等方面问题,足可以推算出式2的子项数据。第③种通过银行采集出境游花费数据,也可以获知旅游者的某些特征。

第①种调查,对往返于中国和主要旅游目的国的交通工具进行抽样,对所抽中交通工具上符合中国居民出境游条件的全部旅客进行问卷调查。

目前国家统计局和国家旅游局已有入户调查。第②种调查,是将出境游问题加装进现有的问卷。

第①种和第②种调查也可以委托调查公司开展。

第③种调查是委托银行通过银联卡等电子支付手段的持有人在国外的划卡消费进行统计。

第①种调查的问卷,除询问游客来自国内哪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外,得包括:

A.旨在获取国别(地区)和天数的问项,具体是本次旅行首选目的国、第二目的国、第三目的国、第四目的国、第五目的国及分别逗留天数,本次旅行到国的其他国家及总共逗留天数。

B.旨在获取不分国旅游花费的问项。针对散客的问项是:乘坐国际航线花费、乘坐当地交通工具花费、住宿花费、餐饮花费、景区游览花费、娱乐花费、购物花费、邮电通讯花费和其他花费;针对团客的问项简单些,因为许多花费可以从团费分解获取,具体是:付给旅行社的费用,购物花费、邮电通讯花费和其他花费。

C.旨在获取分国旅游花费占比的问项,即:本次旅行花费金额中在首选目的国、第二目的国、第三目的国、第四目的国(地区)、第五目的国和其他国家的花费大约各占百分之几十。

第②种调查也需要获取以上几方面的数据。

(2)[国别*省]游客数的数据测算

式(2)第3项[国别*省]游客数是出境旅游者的客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到访国别(地区)交叉表列的总体数据。目前出入境管理局公布的是两个单项表列的总体数据,即出境旅游者分客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数据和出境旅游者分首选国别(地区)的数据。现有的是两套单向表列数据,而计算旅游进口需要的是交叉表列数据;况且国别(地区)数据还是“首选”并非所有“到访”国别(地区)。这就需要借助直接调查数据对之进行测算。

全国出境旅游者人数用N表示。现有分客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出境旅游者人数用表示,其中j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号,按国家对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排列顺序分别有:1=北京,2=天津,…,31=新疆。出境旅游者分首选国别(地区)的人数用N.i.表示,其中i为国别(地区)标号,按国家(地区)旅游局规定分别是:1=香港地区,2=澳门地区,3=台湾地区,4=日本,5=菲律宾,6=泰国,7=新加坡,8=印尼,9=马来西亚,…,22=美国,23=加拿大,24=澳大利亚,25=非洲国家,26=南美国家,27=其他国家(地区)②。

根据问卷的答案,推算出境旅游者的客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到访国别(地区)交叉表列的样本数据。以北京市游客出游泰国和新加坡、马来西亚为例。

①计算北京市游客以泰国为首选目的国且分别到访泰国1国,到访泰国和新加坡2国,到访泰国和马来西亚2国,到访泰国和新加坡、马来西亚3国的人数。

②用同样的方法计算北京市游客以马来西亚为首选目的国且分别到访马来西亚1国,到访马来西亚和新加坡2国,到访马来西亚和泰国2国,到访马来西亚和新加坡、泰国3国的人数。

③用同样的方法计算北京市游客以新加坡为首选目的国且分别到访新加坡1国,到访新加坡和马来西亚2国,到访新加坡和泰国2国,到访新加坡和马来西亚、泰国3国的人数。

(3)[国别*省]游客平均逗留天数的数据测算

仍以计算北京市游客出游新、马、泰为例。

①从问卷答案中获取北京市游客首选泰国的四种旅游路线在有关国家的平均逗留天数。

②从问卷答案中获取北京市游客首选新加坡的四种旅游路线在有关国家的平均逗留天数。

③从问卷答案中获取北京市游客首选马来西亚的四种旅游路线在有关国家的平均逗留天数。

(4)[国别*省]游客人均天花费的数据测算

仍以计算北京市游客出游新、马、泰为例。

根据第一种调查的A组问题(逗留天数)B组问题(出行总花费)和C组问题(在各国花费占比),

①分别计算首选泰国的北京市游客在泰、新、马的人均天花费。

②分别计算首选新加坡的北京市游客在新、马、泰的人均天花费。

③分别计算首选马来西亚的北京市游客在马、新、泰的人均天花费。

④将上述三步有关结果分别进行平均,得到北京市游客到访新加坡的人均天花费EV6.1、马来西亚的人均天花费EV6.7和泰国的人均天花费EV6.9。

(5)测算[国别*省]旅游进口额

最后,因为本设计采用《旅游抽样调查资料》客源国分组,包括港澳台、日本等24国(地区)、南美、非洲和其他。编制[国别*省]旅游进口额统计表,也可以采用与其一致的客源国分组。如果非要对南美各国、非洲各国和其他各国逐一表列,可以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旅游进口总额中减除自列名的27个国家(地区)的进口额,对余额采用简单摊分的办法处理。

以上测算没有设计一日游的花费。[国别*省]一日游游客花费可以比照测算[国别*省]旅游花费的程序进行,因为涉及的国家(地区)较少,且只需要满足公式中两项因子的数据需要,计算上会简单一点。

最后按式1求得包括一日游的[国别*省]的旅游进口额。

3.以镜像数据配合直接调查测算[国别*省]旅游进口额

从贸易行为看,报告国自一贸易伙伴国的进口与该贸易伙伴国向报告国的出口相对应。在进口数据取得困难时,可以使用贸易伙伴国相应的出口数据——统计术语称为镜像资料(mirror data)。这在货物贸易统计中早已使用,旅游统计也可以使用。实际上,国家外汇管理局编制国际收支平衡表的旅游子项时,就使用了镜像资料。

一些经济发达且统计也发达的中国人出游目的国(地区),都会发布外国人(含中国人)到他们国家旅游的数据。具体因国而异,可能是人均天花费、人均花费或者花费总额。如果是人均天花费,则具备了式2的第1项因子数据,还需要从其他来源取得第2项和第3项因子的数据;如果是人均花费,则具备了式2的第1项因子与第2项因子乘积的数据,还需要从其他来源取得第3项因子的数据;如果是第3项,则具备了式2的计算结果。

这些镜像数据对中国编制旅游进口统计非常有用,但是并不能满足对[国别*省]的旅游进口额的编制需求,具体问题存在如下两方面:

(1)不具备客源地细分表列

外国发布的中国游客花费数据,或者是人均天花费,或者是人均花费,或者花费总额。它们都未细分到游客的客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因此还必须通过直接调查取得相关数据,才能测算出[国别*省]的旅游进口额,具体分以下3种情况:

如果可以取得中国游客在某到访国的花费总额,则乘以样本数据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游客占比;

如果可以取得中国游客在某到访国人均花费数据,则乘以样本数据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游客在该国的逗留天数;

如果可以取得中国游客在某到访国人均天花费数据,则乘以样本数据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到访该国的游客人数与在该国逗留天数之积。

当我们按这种方式测算出所需数据后,即面临两套数据不一致的矛盾。无论是[国别*省]的旅游进口额,还是不分客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国别进口额,以镜像数据配合直接调查的测算结果,都与单纯使用样本数据测算的结果不一致。可以对两者进行加强平均,权数由专家确定。

(2)并非所有中国游客到访国都能够提供镜像数据

在这种情况下,仍然要根据直接调查数据测算自无镜像数据国家的[国别*省]旅游进口额。

4.[国别*省]旅游进口额的校正

根据前述隐含前提,需要对[国别*省]旅游进口额进行等比例调增或调减,具体公式:

三、回顾与展望

1.本文提出的旅游进口数据采集方法,在一般思路上符合国际统计发展方向,在具体方法上实现了创新

2011年10月,中国国家统计局、联合国统计司在北京共同举办了“国际贸易统计地区研讨会”。议题之一就是普查方法与抽样调查方法相结合,政府机构间密切配合,以便获得更为适用的经济贸易数据。

本文所设计的中国旅游进口数据采集方法,完全符合上述精神。它将出入境管理局的普查数据——出境旅游者分客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数据和出境旅游者分首选国别(地区)的数据,与对中国出境游旅客直接抽样调查数据相联系,测算出游国别与客源省相交叉的境外花费额,即[国别*省]旅游进口额;再使用出游国发布的相应数据(镜像数据),与对中国出境游旅客直接抽样调查数据相联系,测算[国别*省]旅游进口额:以前一套数据为主,参考后一套数据,进行对照调整。这在制度设计上,是对中国旅游进口分[国别*省]数据空白的填补;在调查方法上有所创新。

2.本设计方法与其他方法的利弊比较和应用前景

如前面所说,有几种调查途径可获取中国人出境游的数据:①针对出境游客的直接调查,具体又有:(甲)边境口岸调查和(乙)返国交通工具上调查两种方法;②居民入户调查中问及出境游情况;③银行调查。

本设计采用第①种途径甲法。第①种途径相对于第②种,比较容易得到被调查人的配合,也较为容易取得细项资料;相对于第③种,含有更丰富的信息。就第①种的甲、乙两种方法而言,因调查场合不同,甲法更容易接触到被调查人,采集资料。

然而第①种途径相对于另外两种,成本最高。第②种是入户调查其他问题的附加询问,附加成本几乎可以不计,旅游统计机构只需要对银行的资料提供服务付酬。第③种途径是委托银行采集,而这对于银行来讲很容易做到,旅游统计机构只需要对银行的资料提供服务付酬。但是严格来说,尽管这是政府机构的统计工作一部分,但是在直接相关者不知情时,银行透露其旅游花费,仍是对他们的不尊重。

综上所述可知,在调查费用受限制情况下,本方法并非首选。因此,在采集和编辑中国旅游进口数据的初始试运行阶段,由于调查经费用局限,统计机构可能会寻求某种成本低廉的调查方法。但是这将牺牲调查工作的质量。在调查工作走上正轨后,本法有望得到采纳。

3.关于旅游实证研究的展望

对中国增长迅猛的旅游进口规模和分布特征进行定量描述,并将之与旅游出口一并考虑,研究中国旅游进出口的发展规律,为国家和各地方政府发展旅游提供信息支持,是包括笔者在内的学者和业界人士一直关心的问题。今后,随着中国旅游进口统计制度的建立和相应数据的采集、编辑和披露,我们将可用之开展实证分析,以期有高质量的研究成果问世。

①国家旅游局政策法规司、国家统计局城市社会经济调查司、国家统计局农村社会经济调查司.旅游抽样调查资料2010.中国旅游出版社,2010年。

②国家旅游局政策法规司、国家统计局城市社会经济调查司、国家统计局农村社会经济调查司.旅游抽样调查资料2010.中国旅游出版社,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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