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恩格斯晚年对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的补充和完善_恩格斯论文

论恩格斯晚年对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的补充和完善_恩格斯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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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是由马克思和恩格斯以唯物史观为指导,在对封建专制主义的批判和对资产阶级民主的剖析过程中,克服以往民主学说根本缺陷的基础上创立的,成为无产阶级民主理论的奠基石和无产阶级为争得民主斗争的理论宝库。恩格斯除了在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创立过程中提出许多与马克思基本一致的思想理论观点外,在他的革命实践与理论研究中,特别是在他的晚年,即马克思逝世后领导国际无产阶级斗争实践中,对无产阶级实行统治的政治形式、民主的起源到消亡、民主与专政和民主与权威的关系、党内民主等方面都提出了新的而又具体的见解。他在这些方面的深刻论述,无疑是对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作出的重要补充与完善。时隔一百多年后的今天,我们回顾与学习恩格斯的这一思想,对于坚持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仍有重要的历史和现实意义。

一、民主共和国是工人阶级进行统治的政治形式

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将采取什么政体,即采取何种政权组织形式,是革命实践中提出的重大理论问题。马克思在总结巴黎公社经验时曾得出一个结论,认为巴黎公社这种形式是无产阶级专政适宜的政治形式,为了区别于资本主义议会制共和国,马克思把它称之为“社会共和国”。由于巴黎公社仅存72天,这种“社会共和国”的形式,在理论与实践上都还没有作出更多的阐述。

恩格斯晚年,德国革命形势逐渐成熟,无产阶级国家问题也被提到工人运动的日程上。恩格斯进一步探索了未来无产阶级国家形式问题。在1891年写的《爱尔福特纲领草案批判》中,恩格斯发展了马克思的思想,提出以“民主共和国”作为无产阶级专政的特殊形式的新设想。 1894年,恩格斯在致保·拉法格的信中进一步指出:“对无产阶级来说,共和国和君主国不同的地方仅仅在于:共和国是无产阶级将来进行统治的现成的政治形式”。〔1〕

民主共和国是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和广大人民群众反对封建主义斗争的胜利成果,相对君主制度来说,毕竟是历史的进步。当然,共和国不过是一种政权组织形式。正如恩格斯所说的,它的性质“取决于它的内容,当它还是资产阶级统治的形式时,它就和任何君主国一样地敌视我们(撇开敌视的方式不谈)。因此,把它看成本质上是社会主义的形式,或者当它还为资产阶级所掌握时,就把社会主义的使命委托给它,都是毫无根据的幻想”。〔2〕也就是说, 无产阶级只能批判地吸取资产阶级共和国中的合理因素,建立起新型的民主政体。无论在经济基础、专政和民主的具体内容方面,以及具体的组织形式和实施办法上,无产阶级共和国都不同于资产阶级共和国,所以恩格斯称之为无产阶级专政的“特殊形式”。这种形式,就其本质和内容而言,与马克思所主张的巴黎公社式的“社会共和国”完全一致,只是在具体形式上,这种民主共和国意味着在一定程度上保留某些旧的行政管理机构和体制,批判地吸取与借鉴资产阶级民主制中的合理因素,完善法制,尊重法律的权威,空行普选制,限定国家领导人的任职年限,废除终身制等等。正因为如此,恩格斯强调,凡是没有争得民主共和国的因家,无产阶级首先应该争得它。如果无产阶级夺取了政权,那么民主共和国就会担负起实现社会主义的历史使命,从而不再是资本主义的政体形式,而成为社会主义的政体形式即无产阶级专政的特殊形式。实践已证明,恩格斯关于利用民主共和国这种“现成的政治形式”组织国家政权,有利于开创相对稳定、比较民主的政治局面,有利于社会主义国家的建设事业。

二、从原始民主到阶级民主,再到民主消亡

马克思主义民主观创立的时候,马克思恩格斯就强调民主的产生、发展和消亡是一个客观的历史过程。但如何具体地系统地论证这个过程,还有待于对国家问题的深入研究。马克思逝世后,恩格斯利用马克思生前写的《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摘要》,认真研究了摩尔根等人的著作,并在他本人多年来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于1884年10月出版了《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在这部著作中,恩格斯阐明了在国家形态的民主产生之前,存在着“自然长成的民主制”、即原始民主制。

恩格斯根据摩尔根所提供的北美易洛魁人和他自己掌握的古希腊氏族社会的资料,概述了原始民主的特征。他认为,原始社会低下的生产力要求人们必须生活在集体中,共同劳动,共同消费,因此,就自然成了平等、民主的社会规范与价值。这种按照氏族、胞族、部落、部落联盟的序列组织起来的原始社会,就形成了一套独特的民主制度。第一,原始民主没有任何政治上的意识。民主只是氏族成员在处理公共事务、解决战争和纠纷时所自发运用的一种手段。第二,由于没有私有制和阶级,氏族的全部成员,包括妇女都是平等的。第三,那时还没有权利和义务,因而无所谓特权。“在氏族制度内部,权利和义务之间还没有任何差别;参加公共事务,实行血族复分或为此接受赎罪,究竟是权利还是义务这种问题,对印第安人来说是不存在的;在印第安人看来,这种问题正如吃饭、睡觉、打猎究竟是权利还是义务的问题一样荒谬”。〔3〕第四,采取直接民主形式。 每个成年人都直接参与公共事务的处理和对所要决定的事项略表意见。第五,自发遵循的原始民主原则,由他们的习俗、习惯和传统来维持,是一种自然而然的、不靠任何外力来维持和制约的民主,与原始人的道德观念溶为一体。

原始民主是人类民主发展的低级阶段,作为人类民主的源头,对后来各种民主制产生了持久的影响。正因为如此,恩格斯才肯定了摩尔根对文明时代的评断和对“复活”原始民主的要求。但是从根本上说,原始民主是当时生产力极其低下的状况所决定的,所以这种单纯质朴的氏族制度注定不能永存,“这种组织是注定要灭亡的。”〔4〕

恩格斯通过对三次社会大分工的分析,阐明私有制和阶级产生的具体过程,得出了原始民主之所以必然瓦解,阶级社会民主之所以必然产生的科学结论。恩格斯指出:“一切政治权力起先总是以某种经济的、社会的职能为基础的,随着社会成员由于原始公社的瓦解而变为私人生产者,因而和社会公共职能的执行者更加疏远,这种权力加强了。”〔5〕随着权力日益成为高居于人民之上的特权, 民主本身发生了根本变化,首先,从完全的民主变为片面的民主。特别是随着母权制的瓦解,妇女被排斥在民主管理之外,“这是女性的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失败。”〔6〕其次,由多数人的民主,变为占人口少数的剥削阶级的民主。最后,民主由非国家形态变为国家形态,政治民主成为民主的实质。这样,随着社会划分为阶级的第一种形式的出现,随着奴隶制国家的产生,作为国家形态的第一种民主制——奴隶制社会的民主制出现了。

恩格斯以古希腊的雅典民主共和国和罗马贵族共和国为例,转向说明奴隶社会的民主制。他指出,雅典保留有直接民主的形式:它是由十个部落所选出的五百名代表组成的议事会来管理的,最后一级的管理权属于人民大会,每个雅典公民都可以参加这个大会并享有投票权;此外,有执政官和其他官员掌管各行政部门和司法事务,在雅典没有总揽执行权力的最高官员。而在罗马贵族共和国“氏族社会变成了闭关自守的贵族,贵族的四周则是人数众多的,站在这一社会之外的,没有权利只有义务的平民;平民的胜利炸毁了旧的氏族制度,并在它的废墟上面建立了国家,而氏族贵族的平民不久便完全溶化在国家中了。”〔7 〕恩格斯认为,奴隶社会的这两种国家形式虽然有区别,但本质上都是奴隶主阶级的专政,“奴隶的强制性劳动成了整个社会的上层建筑所赖以建立的基础”〔8〕,但民主的实质是要求给予所有的人平等的权利, 而奴隶制经济从根本上否定了奴隶的一切政治权利和经济权利。在奴隶制经济基础上是不可能建立起一种完善的和稳定的政体形式,寄生于奴隶劳动的民主形态是不会长久的,必然无可挽回地走向衰落。

资产阶级民主制的建立,是人类文明的一大进步。它是与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相适应的。在新兴资产阶级和劳动人民反对封建专制制度的斗争中,形成民主和自由、平等、博爱的观念,是人类精神的一次大解放。它在几百年的发展过程中建立了较完善的民主制度和体系,是它以前的民主制无法比拟的。恩格斯不仅充分肯定它的历史进步性,同时在深刻地揭露资产阶级民主的实质以及历史局限性的过程中,论述无产阶级民主必将取代资产阶级民主的历史必然性。

在《法兰西内战1891年单行本导言》中,恩格斯对资产阶级民主的实质说了以下一段名言:“国家政权,为了追求自己特殊的利益,从社会的公仆变成了社会的主人。这种情形不但在例如世袭的君主国内可以看到,而且在民主的共和国内也可以看到。正是在美国,‘政治家’比在任何其他地方都更加厉害地构成国民中一个特殊的和富有权势的部分。那里,两个轮流执政的大政党的每一个政党,都是由这样一些人操纵的:这些人把政治变成一种收入丰厚的生意……在那里可以看到两大帮政治投机家,他们轮流执掌政权,用最肮脏的手段为最卑鄙的目的运用这个政权,而国民却无力对付这两个大的政容集团,这些人表面上是替国民服务,实际上都是统治和掠夺国民的”。〔9〕

对资本主义民主制度的批判必然得出这样的结论: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必将用革命行动推翻这一不合理的制度,建立起真正民主的国家。所以,从剥削社会的民主转向无产阶级的民主是不可阻挡的历史趋势。无产阶级革命的结果就是将建立新的民主制度,从而直接或间接地建立无产阶级的政治统治。恩格斯认为,无产阶级民主是一种崭新的民主制度,“在这个制度之下,现代的阶级差别将消失;而且在这个制度之下……通过有计划地利用和进一步发展现有的巨大生产力,在人人都必须劳动的条件下,生活资料、享受资料、发展和表现一切体力和智力所需的资料,都将同等地、愈益充分地交归社会全体成员支配。”〔10〕恩格斯借引摩尔根的话描述未来的民主社会,“管理上的民主,社会中的博爱,权利的平等,普及的教育,将揭开社会的下一个更高的阶段,经验、理智和科学正在不断向这个阶级努力。这将是古代氏族的自由、平等和博爱的复活,但却是在更高形式上的复活。”〔11〕因此,无产阶级民主是在更高形式上对原始民主的回复,是历史持续发展的结果,是人类历史更高阶段的民主。

但是,无产阶级民主也不是永恒的,它也会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走向消亡。恩格斯认为,当不再有需要加以镇压的社会阶级的时候,当阶级统治和根源于当今的生产无政府状态的生存斗争已被消除,而两者由此产生的冲突也随之消除了的时候,也不再需要国家这种特殊的镇压力量了。代之而起的将是一个自由平等的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而这个“以生产者自由平等的联合体为基础的、按新方式来组织生产的社会,将把全部国家机器放到它应该去的地方,即放到古物陈列馆去,同纺车和青铜斧陈列在一起。”〔12〕显然,无产阶级国家的消亡也就意味着民主的消亡。

总之,在民主的历史发展问题上,恩格斯始终坚持历史唯物主义观点,论证民主演进的客观历史趋势,肯定民主的发展经历了否定之否定的过程,在自身的矛盾运动中不断上升到高级形态的规律,这就为无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提供了科学的方法论和理论依据,是对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的重要补充与贡献。

三、民主与专政的统一、民主与权威的结合

任何民主制度都是民主与专政的统一体,民主是对统治阶级内部而言,专政是统治阶级对被统治阶级而言,不论哪种形态的阶级社会均是如此。可是资产阶级却把资本主义民主制度说成是绝对民主的,恩格斯为了戳穿这种谎言,反复多次揭露资产阶级民主制的本质。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对资本主义制度的批判出现了另一种极端,即幻想推翻资本主义后建立起来的社会将不再具有专政的性质,是纯粹民主的社会。针对这种幻想,恩格斯多次阐明民主与专政的关系。他说:“无产阶级革命将建立民主制度,从而直接或间接地建立无产阶级的政治统治……假如无产阶级不能立即利用民主来实行直接侵犯私有制和保证无产阶级生存的各种措施,那么,这种民主对于无产阶级社会毫无用处。”〔13〕他认为巴黎公社就是民主与专政的结合,所以,他一方面称公社“就是无产阶级专政”,同时把公社称作为“新的真正民主的国家政权。”〔14〕

90年代初,恩格斯针对一些国家社会民主党,特别是德国社会民主党内右倾机会主义日益抬头,攻击否定无产阶级专政的革命原则时,再次强调民主与专政的不可分性。他嘲弄社会民主党的庸人又是一听到无产阶级专政就吓得大喊救命,并说:“既然国家只是在斗争中,在革命中用来对敌人实行暴力镇压的一种暂时的机关,那末,说自由的人民国家,就纯粹是无稽之谈了:当无产阶级还需要国家的时候,它之所以需要国家,并不是为了自由,而是为了镇压自己的敌人,一到可能谈自由的时候,国家本身就不再存在了。”〔15〕恩格斯如此反复论证无产阶级民主与专政的统一关系,不仅对当时攻击和否定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的机会主义思潮是有力的批判,而且也为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为争得民主的革命斗争指明了方向。

恩格斯还认为,任何社会都需要有权威,没有一定的权威,整个社会就不可能正常运转;民主的社会更是以承认权威为条件的。一般地反对任何权威是无政府主义的观点。恩格斯在同巴枯宁无政府主义斗争中第一次系统阐述马克思主义权威观,是对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的又一重要补充。

恩格斯曾指出:“不强迫某些人接受别人的意志,也就是说没有权威,就不可能有任何的一致行动。〔16〕这就是说,任何合作或一致行动必须以强迫接受和服从一定意志为前提,有了接受和服从一定的意志,就是有了权威,这种权威对于任何一个社会、一个政党、一个组织都是非常必要的,对于无产阶级及其政党更是如此。而巴枯宁却认为只要有权威存在,自治和自由就会不复存在,因此任何权威都是“奴役、精神随落和道德败坏的源泉”,要无条件地加以废除。恩格斯指出:“把权威原则说成是绝对坏的东西,而把自治原则说成是绝对好的东西,这是荒谬的。”〔17〕例如,革命无疑是天下最权威的东西,“革命就是一部分人用枪杆、刺刀、大炮,即用非常权威的手段强迫另一部分人接受自己的意志。”〔18〕革命政党内部如果没有权威,只能陷于一盘散沙,那样也谈不上实行工人运动内部的民主了;如果没有权威,也就没有统一的意志,而没有统一的和指导性的意志,要进行任何合作都是不可能的;再说,革命政党内部没有权威,就难以对敌人进行胜利的斗争,“巴黎公社遭到灭亡,就是由于缺乏集中和权威”。为了把我们的一切力量拧成一股绳,并使这些力量集中在同一个攻击点上,革命政党必须有自己的权威。不仅如此,恩格斯还认为,权威与自治是相对的东西,它们的应用范围是随着社会发展阶段的不同而改变的,但权威本身却不能消灭。要消灭大工业中的权威,就等于消灭大工业本身,即消灭蒸汽纺纱机而恢复手纺车;要消灭铁路员工对乘客的权威,那么第一趟开出的列车势必颠覆;要想在汪洋大海中的轮船上拯救大家的生命,那么所有的人就得立即绝对地服从一个人的意志。

显然,权威是社会客观存在的,无产阶级不仅要承认它并利用它争得民主,而且要在争得民主即实行统治之后,维护、服从无产阶级的权威,维护无产阶级的权威,就是维护无产阶级民主本身。

四、着眼于研究党内民主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要用无产阶级民主取代资产阶级民主,首先必须建设一个强大的无产阶级政党。这个党除了具备科学的世界观外,还必须具有优良的党内民主制度。在第一国际时期,马克思提出在党内要坚持集体领导工作制度,防止个人专断的出现,以实现根据民主原则进行管理等思想。

在恩格斯晚年,他非常重视党的民主建设,提出要用一种更能发挥全党智慧和力量的组织制度,去代替秘密斗争条件下由党的领导决定一切的旧制度。针对德国党内拉萨尔派的控制和全德工人联合会内实行主席独裁制的错误,他谈到“党的领导的决定就是最后的决定”,又没有代表大会来纠正领导的错误并必要时罢免它的旧体制,不能再继续下去了。〔19〕他在给倍倍尔的信中提出,应当遵照党章坚持每年召开一次党的代表大会,使全党有发表意见的机会,并纠正领导错误和罢免有关者。恩格斯多次谈到党内平等原则,他认为“任何一个身居高位的人,都无权要求别人对自己采取与众不同的温顺态度。”〔20〕要坚决废除“谁要是触犯了领导人之一,谁就是叛逆者”的旧体制,而且告诫党员不要再总是过分客气地对待党内的官吏——自己的仆人,不要再总是把他们当做完美无缺的官僚,百依百顺地服从他们,而不进行批评。为了促进党内的自由争辩,恩格斯在致倍倍尔的信中还建议,在党内必须拥有一个不直接从属执行委员会甚至党的代表大会的刊物,这种刊物在纲领和既定策略的范围内可以自由地对党的某些步骤进行批评。当然,恩格斯认为,积极开展党内斗争和批评不是无原则的,无产阶级政党为了不致蜕化成宗派,应当容许讨论,但是共同的原则应当始终不渝地遵守。

恩格斯党内民主建设的论述,不仅对当时德国党的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而且成为无产阶级民主理论和党的建设理论的宝贵财富。

注释:

〔1〕〔2〕〔3〕〔4〕〔6〕〔7〕〔8〕〔11〕〔1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508、508、155、93、52、165、164、175、170页。

〔5〕〔1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222、30页。

〔10〕〔1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349、219—220页。

〔14〕〔17〕〔1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335—336、553、554页。

〔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2卷第227—228页。

〔1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3卷第368页。

〔1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4卷第417页。

〔2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8卷第7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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