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的企业规模理论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马克思论文,理论研究论文,企业规模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091.9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 —2674(2000)08—05—10
企业规模的变化及其规律,表面上看似乎只是一个产业组织的问题,特别是自西方主流经济学把这一问题列为产业经济学的特定研究内容以后,就更加重了人们的这一看法。但是,只要我们深入地加以考察就会发现,事情并非如此简单。无论是在西方经济学理论中,还是在马克思经济学理论中,企业规模问题都是一个极为重要的问题,因为正是面对企业规模问题,西方主流经济学暴露出它的脱离实际和内在矛盾(参见徐刚 1997),而马克思经济学也同样面临深化和发展的问题。
一、马克思的企业规模理论的重要性及其主要特点
企业规模问题之所以成为经济学讨论的热点,这不是没有原因的。首先是因为这是一个十分现实的问题,从企业经营管理的角度来说,企业规模到底多大最好,这是每一个企业家必然要关心的问题,从国民经济及其竞争的角度来看,它也是引人注目的,“世界五百强”的话题总是那么引人注目就是明证;其次是因为现有的经济学理论对于这个问题都没有提供令人满意的答案,在理论上存在各种各样的漏洞,不能自圆其说,这就激发了经济学家的斗志;最后也是最重要的,这一问题涉及经济学理论的一些深层次的内容,对于西方经济学来说,能否合理解释企业规模及其变动规律,成了检验其基本理论是否科学的重大难题之一,而对于马克思经济学理论来说,企业规模问题同样是一个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的课题。
企业规模问题在马克思经济学中并不构成一个独立的理论部分,而这一问题的重要性,恰好在于它与马克思对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整体批判有关。企业规模以及与此相关的生产规模问题,直接与生产的集中性相联系,与生产的社会化概念相关,进而与社会生产和经济的组织问题相关,与马克思主义理论对于人类未来的社会生产方式和经济组织方式的设想相关。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没有生产规模和企业规模大型化和集中化所表现出来的生产计划性和组织性的发展趋势,马克思对未来社会的计划生产的设想就仍然没有脱离空想的性质,没有对资本主义经济生活中已经出现的生产和资本的集中和垄断趋势的深刻洞察,马克思也不可能凭空得出一种新的社会生产方式必将取代资本主义的结论。从今天的角度来看,某种意义上可以说,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整体批判和对未来社会生产方式的猜测和设想,其中的得与失都与他对生产资本集中程度的发展趋势的估计有关,与他对资本主义企业规模的发展趋势的认识有关。本文正是从这样一个高度出发来研究马克思关于企业规模的理论、关于生产和资本集中的理论的。
马克思经济学的主要方法和特点,就在于通过考察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与社会生产力的矛盾运动揭示资本主义经济发展规律和历史趋势,这一总的方法论体现在马克思经济理论的所有主要方面,在企业规模问题上同样如此。马克思关于企业规模的理论的主要特点在于,与西方主流经济学不同,马克思不是单纯从技术经济分析的角度来解释企业规模及其变动抽象的、一般的规律,而是从资本主义时代的生产力的具体特点出发,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特定性质出发,并把这两个方面有机地结合起来,揭示了资本主义条件下企业规模变动的具体的、历史的规律。马克思的企业规模理论比西方经济学关于企业规模的理论显得更全面而深刻。
二、马克思的企业规模理论的主要内容
企业规模问题虽然没有构成马克思经济理论中的一个独立的理论要素,但是,马克思在一系列重要理论中都讨论了这一问题,从而形成了内容丰富的企业规模理论。
1.货币转化为资本的最低限额
货币作为价值的一般形态,是资本的最初的和一般的形式,但是作为货币的货币与作为资本的货币不仅具有质的区别,而且具有量的区别,只有达到一定的量,货币才能“转化”为资本,而这个量又是由资本的质所规定的,马克思正是从资本是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这一质的规定性出发,提出了关于货币转化为资本的最低限额的理论,这个理论构成了马克思关于生产规模、资本规模和企业规模理论的第一个内容。
劳动力成为商品是货币转化为资本的前提条件,但是,从范畴的意义上来说,货币的资本化不仅需要劳动力商品这个质的规定性条件,而且也需要一定数量的劳动力商品这个量的规定性条件,这是因为只有资本家雇佣足够数量的劳动力,资本家才能成为真正的资本的人格化主体,才能成为真正脱离直接劳动的剥削者。货币转化为资本的最低限额首先是由资本家必须雇佣的最低数量的劳动力数量来决定的,因此,雇佣劳动力的规模就成为划分资本家和小业主的标准。
那么,货币所有者要成为真正的资本家,他必须雇佣的工人的最低限额是多少呢?
马克思的分析表明,货币转化为资本所必须的劳动力的最低限额,首先取决于人们对资本家必须获得的剩余价值的最低数量的规定。在其他条件相同的前提下,这个规定不同,劳动力的最低限额也必然不同。马克思之所以提出了货币所有者必须最少雇用8 个工人才能成为资本家,前提就在于马克思假定了“他的生活只比一个普遍工人好一倍,并且把所生产的剩余价值的一半再转化为资本”(注:资本论[M].第 1卷,第342页。人民出版社,1975年出版.),除此之外,马克思还假定了每个工人的工作日都是12小时,其中8小时是必要劳动时间,4小时是剩余劳动时间。显然,如果工作日以及必要劳动时间和剩余劳动时间的长度和比例不同,从而每个工人提供的剩余价值量不同,那么,货币转化为资本所必须的雇佣劳动力的最低限额也必然不同。马克思明确指出,货币转化为资本所必须的劳动力最低限额取决于多种因素,“在资本主义生产的不同发展阶段是不同的,而一定的发展阶段上,在不同的生产部门内,也由于它的特殊的技术条件而各不相同”(注:资本论[M].第1卷,第343页。人民出版社,1975年出版.)。因此, 即便是在某种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对不同部门的货币所有者进行“小业主”和“资本家”的划分时,也必须根据不同部门具体情况制定不同的标准,而不能简单化地照搬马克思基于一系列假设所提出的雇用8个工人的数量标准。
马克思分析货币转化为资本所必须雇佣的劳动力最低数量问题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制造这个最低数量标准本身,而是为了说明,“不是任何一个货币额或价值额都可以转化为资本”,“这种转化的前提是单个货币所有者或商品所有者手中有一定的最低限额的货币或交换价值”。马克思之所以提出了货币转化为资本的最低限额问题,但又并没有直接讨论货币转化为资本的最低限额本身,而只是研究了其中的主要部分——表现为劳动力的可变资本部分,原因就在于此。
2.马克思论规模经济——关于协作与分工的理论
如前所述,即使是生产方式完全保持不变,单纯由于同一资本雇佣的劳动力数量达到一定规模也会使货币转化为资本,单纯的货币所有者转化为真正的资本家。“起初只是量的区别”,“不过,在一定限度内还是会发生变化”。马克思考察了在简单协作条件下所存在的规模经济效应,提出了关于协作的理论,它构成了马克思关于生产规模、资本规模和企业规模理论的第二个内容。
马克思系统分析了建立在一定生产规模基础上的简单协作比分散的个体生产所具有的多方面的优越性:(1 )协作可以抵消各个劳动者在劳动能力上的差别,为资本家提供社会平均的劳动力。(2 )即使劳动力方式不变,同时使用较多的工人,也会在劳动过程的物质条件上引起革命。这主要是指劳动过程中共同消费的生产资料会由于规模生产而得到相对节约。(3)基于一定规模的协作劳动不仅提高了个人生产力, 而且创造了一种不同于劳动的自然生产力的新的生产力,即直接由结合劳动本身所形成的集体力,这种集体力与单个劳动者的力量的机械总和有本质的区别,它的效果“要么是个人劳动根本不可能达到的,要么只能在长得多的时间内,或者只能在很小的规模上达到。”(4 )许多人在一起协作劳动,单是社会接触就会引起竞争心和精神振奋,从而提高每个人的个人工作效率。(5)许多人一起协作劳动即使没有分工, 他们的个人劳动也可以作为总劳动的一部分,代表劳动过程本身的不同阶段,从而使劳动对象更快地通过这些阶段。(6 )在一些生产部门存在紧急时期,即由劳动过程的性质本身所决定的一定时期,在这个时期内必须达到一定的劳动效果,在这种紧急时期,能否投入足够规模的劳动力,对生产的整体结果有着极大的影响。(7 )协作可以扩大劳动的空间范围,有些劳动过程由于劳动对象本身就存在广泛的空间联系,因此,它必须通过协作劳动来进行;另一方面,协作也可以(与生产规模相比而言)缩小生产的空间范围,从而会由于劳动者的集结、不同劳动过程的靠拢和生产资料的积聚而节约非生产的费用。
马克思把由于采用规模生产从而进行协作劳动而产生的全部效果,都概括为“劳动的社会生产力”或“社会劳动的生产力”,这种劳动的社会生产力是发生在资本家的生产过程中的,因此,尽管它是“工人作为社会工人所发挥的生产力”,但是它仍然属于资本家,而且“不费资本分文”,因为资本总是只对独立的雇佣劳动者个人支付劳动力价格。
既然采用规模生产具有诸多优越性,那么这种生产的规模和协作的规模是由什么决定的呢?马克思认为:“协作工人人数或协作的规模,首先取决于单个资本家能支付多大资本量来购买劳动力,也就是取决于每一个资本家在多大规模上拥有供许多工人用的生活资料。”当然,仅有可变资本是不够的,还必须有与可变资本相配套的不变资本,因此,“较大量的生产资料积聚在单个资本家手中,雇佣工人进行协作的物质条件,而且协作的范围或生产的规模取决于这种积聚的程度”(注:资本论[M].第1卷,第366~367页。人民出版社,1975年出版.)。总之,单个资本家所拥有的资本量决定了雇佣工人进行协作劳动的规模。
但是,要使协作的规模效益得到发挥,是需要一定的条件的,这就是管理。马克思从劳动二重性出发,分析了由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二重性所决定的管理二重性:一方面,资本主义管理是一种由劳动过程的社会性质所决定的并且属于社会劳动过程的特殊职能;另一方面,它又是由资本家与工人之间的对抗关系所决定的、剥削社会劳动过程的职能。
随着协作劳动的规模不断扩大,管理的范围和职能也必然随之扩大和增加,这是因为一方面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对生产资料的合理使用进行监督、调节的必要性也增加了,另一方面,伴随生产的扩大,资本与劳动的对立也不断加深,从而资本为压制工人的反抗所施加的压力也必然增加。这就是说,生产规模越大,管理、调节和监督的范围越大,职能越多,难度也就越大。这样,管理就日益发展成为生产过程的必不可少的要素,成为社会化生产本身所必需的一种职能,成为资本在市场竞争中能否致胜的关键。
可见,马克思虽然没有明确提出“规模不经济”的概念,但是,他通过分析管理与生产规模的关系,实际上揭示了生产规模的扩大必然受到管理限制的规律性。按照马克思的分析逻辑,我们很容易得到这样的结论:生产规模扩大的界限也就是管理的有限边界,只有在这个边界以内,生产规模的扩大才表现为规模经济递增,反之超出这个边界,就会出现规模经济递减,从而出现规模不经济。因此,生产规模并不是越大越好,生产规模的扩大并不是不受任何条件的制约。如果说资本主义管理在其产生根源和职能上都具有二重性的话,那么,管理对于生产规模的制约也是二重的:一方面单是由于生产规模的扩大本身就需要管理,同时生产规模的扩大又会给管理、调节增加难度,反过来又会使生产规模的扩大受到制约;另一方面,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资本家不仅脱离体力劳动,而且也越来越脱离对生产过程的直接监督和管理,而把这些职能交由经理和监工来完成,这样,资本家就越来越远离生产过程,对经理和监工的管理代替了对生产过程的直接管理。
总之,管理的有效性越来越成为制约生产规模扩大的重要因素,尽管在不同的生产部门这种制约作用会由于生产的技术条件和市场环境的不同而有所差别,而这种管理的制约作用又来源于生产规模的扩大本身。在这里,我们又看到了事物发展的内在辩证法,生产规模的扩大具有许多经济上的优越性,但生产规模的扩大又给自己规定了一定的界限,超过这个界限,单是由于管理的失败就会使整个协作劳动的优越性丧失殆尽。
简单协作虽然是资本主义生产的起点,但是它“并不构成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一个特殊发展时代的固定的特殊形式”。协作不仅存在于古代世界、中世纪,而且在资本主义那些大规模运用资本而分工或机器还不起重要作用的生产部门,始终是占统治的形式。但是,资本主义协作的“典型形态”,并不是简单协作,而是以分工为基础的协作,它在真正的工场手工业时期即大约16世纪中叶到18世纪末期居统治地位。很显然,“分工条件下的协作”与“简单协作”的区别不在于协作,而在于分工。马克思对分工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分析。虽然马克思并不是从生产规模和企业规模的角度来论述分工问题,但是,他的分工理论中却包含着关于生产规模和企业规模的重要内容。
马克思分析了工场手工业的二重起源,指出:“一方面,它以不同种的独立手工业的结合为出发点,这些手工业非独立化和片面化到了这种程度,以致它们在同一个商品的生产过程中成为只是互相补充的局部操作。另一方面,工场手工业以同种手工业者的协作为出发点,它把这种个人手工业分成各种不同的特殊操作,使之孤立,并且独立化到这种程度,以致每一种操作成为特殊工人的专门职能。”不管工场手工业的出发点如何不同,“它的最终形态总是一样的:一个以人为器官的生产机构。”(注:资本论[M].第1卷,第375页。人民出版社,1975年出版.)即存在劳动分工和协作关系的生产组织。
我们可以看到,工场手工业的形成本身就是生产规模和企业规模扩大,因为不管它是由哪一种方式产生,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都是不同的独立手工业者的“结合”和“协作”。因而,工场手工业的规模无疑比独立的手工业要大得多。马克思不仅分析了采用工场手工业的生产方式如何产生了生产效率的提高,而且也分析了工场手工业内部的劳动分工对于工人阶级的影响。
对于工场手工业在生产效率方面的优越性,马克思从协作的一般性质和分工的特点两个不同的方面进行了具体分析:一方面马克思把工场手工业在生产效率方面的优越性仍然归结为“协作的一般性质”即单纯的规模效益;另一方面,马克思又进一步分析了工场手工业内部的分工如何导致生产效率的提高:(1)在分工条件下, 每一个工人终生从事某一种简单操作,从而成为“局部工人”,他花在这一操作上的时间,比循序地进行整个系列的操作的手工业者要少。(2 )在工场手工业时期,不同的阶段过程由时间上的顺序进行变成了空间上的并存,在这里形成了与独立手工业中甚至简单协作中完全不同的连续性、划一性、规则性、秩序性,特别是劳动强度。在这里每一个局部工人必须在一定劳动时间内提供一定量的产品成了生产过程本身的技术规律。(3 )在局部劳动独立化为一个人的专门职能之后,局部的方法也就完善起来。“经常重复做同一种有限的动作,并把注意力集中在这种有限的动作上,就能够从经验中学会消耗最少力量达到预期的效果。”(注:资本论[M].第1卷,第376页。人民出版社,1975年出版.)在任何依靠人的身体器官运动所从事的活动中,经验的积累都是通过大量的动作反复来实现的。因此,在分工条件下局部工人终生从事某种固定操作,同样有助于操作经验的积累,有助于劳动方法的完善和劳动效率的提高。
但是,劳动者之间的固定分工对于劳动效率的影响是二重的,一方面它提高了每一个劳动者的生产效率,从而使生产的总体效率得到提高,另一方面“不断从事单调的劳动,会妨碍精力的集中和焕发,因为精力是在活动本身的交换中得到恢复和刺激的”(注:资本论[M].第1卷,第378页。人民出版社,1975年出版.)。在劳动分工中,“局部工人作为总体工人的一个器官,他的片面性甚至缺陷就成了他的优点”。因此,资本从分工中所获得的规模效益是以工人的全面发展的牺牲作为代价的。而工人的全面发展正是劳动的创造性得以充分发挥从而劳动生产力得到彻底解放的前提。奴隶般地屈从于劳动分工需要,使劳动对于工人来说表现为“外在的东西”、“被迫的劳动”,从而使工人的劳动缺乏自觉性和创造性,结果使劳动效率受到很大的制约。不仅如此,分工和专业化使工人的劳动变成简单劳动,从而使劳动力发生“相对贬值”。因此,“消灭旧分工”就成为劳动者全面发展、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得到全面发挥的根本途径。”(注:这里必须指出的是,“劳动分工”与“劳动者分工”并不是同一个概念,马克思恩格斯所讲的“消灭旧分工”实际上指的是消灭劳动者分工,而不是劳动分工。毫无疑问,随着社会的发展,劳动分工将不断发展,并成为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主要形式和标志,而劳动者的固定分工的消灭,则有赖于社会生产力的高度发达,以致于直接劳动不再成为财富的主要因素,从而使劳动真正成为一种自由的创造活动。)(4)在工场手工业中, 由于总是好几代工人同时在一起干活和共同劳动,因此,便于技术上的诀窍得到传播、巩固、积累和流传下去,这同样有利于从总体上相对提高劳动生产力的效果。(5)在工场手工业中, 劳动工具因劳动分工而发生了分化和专门化,前者使同类的工具获得了适合于每种特殊用途的特殊的固定形式,后者使每种这样的特殊的工具只有在专门的局部工人的手中才能充分发挥作用。而劳动工具的简化、改进和多样化,适应了提高劳动效率的需要,而且直接为机器的发明提供了物质条件,因为机器就是由许多简单工具结合而成的。
马克思在对工场手工业内部的分工进行分析时,揭示了工场手工业生产规模扩大的一种规律性:“如果各个不同的局部工人小组之间最合适的比例数,已由经验为一定的生产规模确定起来,那么,只有使每个特殊工人小组按倍数增加, 才能扩大这个生产规模”(注:资本论[M].第1卷,第384页。人民出版社,1975年出版.)。马克思以英国制瓶手工工场为例进行了具体说明,并且指出了这种生产规模扩大中所存在的两种规模效率。一是可以使不同的劳动小组共享某些劳动和管理,因为不管规模大小,某些工作都可以由同一些人来做;二是可以使不同的“劳动小组”共享某些生产资料,从而使之得到“更经济的利用”。
马克思已经注意到工场手工业中存在的生产一体化现象,即不同的工场手工业结合为更大的工场手工业,他以英国的大玻璃工场自己制造坩埚和制造燧石玻璃的工场同磨玻璃业、铸铜业的结合为例,分别说明了“向上一体化”和“向下一体化”。马克思认为“结合的工场手工业虽有某些优点,但它不能在自己的基础上达到真正的技术上的统一,这种统一只有在工场手工业转化为机器生产时才能产生”(注:资本论[M].第1卷,第386页。人民出版社,1975年出版.)。 马克思对工场手工业的结合所具有的某些优点并没有进行更具体的分析,但却明确指出了这种结合所缺乏的“技术上的统一性”,这实际上已经揭示了生产的一体化发展和生产规模的扩大必然受到技术限制的客观规律,当然,正如本文的分析所表明的,生产技术和生产方式是决定生产规模的基础,但它并非生产规模和企业规模扩大的惟一制约因素。
在马克思的分工理论中,包含着关于社会分工和工场内部分工的相互关系的内容。只要我们把马克思的这一理论同当代西方经济学的有关理论(例如新制度经济学)进行比较,我们就会发现马克思这一理论的当代意义。(注:自80年代以来,罗纳德·科斯运用“交易费用”范畴来解释企业的产生的理论观点在西方经济学界产生了很大影响,并成为科斯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的依据之一。通过比较我们可以看到,马克思对于企业的产生比科斯作了更为符合实际的分析。在笔者看来,“交易费有”范畴只能用作解释企业规模变动的工具之一,而不能完全用于解释企业的产生。企业与市场既有可替代的一面,但也有根本不可相互替代的一面,马克思的经济学理论对此作了全面的分析说明。)在这里,我们同样主要是从生产规模、企业规模发展规律的角度阐释马克思这一理论的主要内容。
马克思把分工分成社会内部的分工和工场手工业内部的分工两种形式。马克思认为社会分工也有二重起源,而社会分工的必然结果就是商品交换和商品生产的产生。
马克思并没有直接用社会分工或商品交换(市场关系)来说明工场手工业分工的产生,而只是把商品交换和社会分工理解为工场手工业分工的前提条件。他指出:因为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一般前提,所以工场手工业的分工要求社会内部的分工已经达到一定的发展程度。这就是说,工场手工业内部分工的产生并不能单纯从市场关系(社会分工)的一体化得到说明,而只能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特殊历史规定性中得到解释。马克思认为:“整个社会内的分工,不论是否以商品交换为媒介,是各种社会经济形态所共有的,而工场手工业分工却完全是资本主义方式的独特创造。”(注:资本论[M].第1卷, 第397~398页。人民出版社,1975年出版.)
那么,为什么只能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特殊规定性才能说明工场手工业内部分工的产生呢?这是因为,如前所述,工场手工业是从简单协作发展而来的,因此,说明工场手工业内部分工的产生实际上包含两个层次的问题,一是资本主义简单协作是怎样产生的,二是在简单协作的基础上又怎样产生了工场手工业内部的分工。对于这两个问题,马克思都是从生产力的发展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特殊属性这两个方面来加以说明的。
所以,与西方经济学家不同,马克思不是把“企业”的特殊社会经济关系这个核心内容抽象掉,单纯从资源配置效率的角度去说明企业及其内部分工的产生的原因。应该说,马克思的理论说明不仅更加科学,而且更加符合历史实际。
既然工场手工业内部的分工会不断发展成社会分工,那么,是否会出现社会分工最终完全取代工场内部分工,从而使工场或企业变成一种没有结构的原子型单位的结局呢?马克思的分析否认了这种可能性。
马克思通过比较社会分工与工场内部分工的“程度上的”和“本质的”区别,进一步说明了它们之间的“互相制约”的关系,从而说明了为什么社会分工不可能完全取代工场内部分工,换一个角度来说,如果说工场内部分工分化或分离为社会分工的过程,也就是企业规模变小的过程,那么,工场内部分工的存在及其规模也就决定了企业本身的规模。因此,对工场内部分工存在的说明,也就是对企业最小规模的说明。
从生产的组织性、计划性来说,基于社会分工的社会生产和市场经济同基于工场内部分工的企业生产相比而言,它呈现出“无政府状态”,使社会生产本身所需的平衡经常遭到破坏,并且市场竞争使人与人之间“发生正如在动植物界中一切反对一切的战争”。因此,基于社会分工的市场经济既不能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又不能促进所有人的福利的共同增进。而工场内部的分工虽然以资本家对工人的专制剥削为基础,以工人的个人劳动力受到“侵袭”并成为“畴形物”为代价,但它毕竟是一种计划生产,从这一点来说,它具有社会分工所缺乏的相对优越性,因而也就不可能完全被社会分工所替代。
总之,马克思是从“生产的组织性”和“计划性”的角度来比较社会分工和工场内部分工的,并从这一层面实际上说明了为什么企业不可能完全被市场所取代的原因。应该说,马克思的分析是极为客观而深刻的,某种意义上可以说,一百多年以后西方新制度主义经济学关于企业和市场的关系的理论分析,不过是重新“发现”早就被马克思所揭示过的东西而已。
同时我们还要指出,马克思决没有对工场分工即资本主义企业的结构持绝对肯定的态度。整部《资本论》都是批判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而对资本主义企业制度的分析批判则是《资本论》的重点和第1 卷的主题,因此,工场内部分工由于生产的组织性而不能被社会分工完全取代的结论,只有在资本主义制度以内才具有合理性和必然性。在马克思看来,商品生产(社会分工)连同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以企业制度为基础)都将最终被未来的社会生产方式所取代。在这一点上,马克思与西方经济学家,包括新制度学派的观点又是绝对不同的。
如果把马克思对社会分工和工场分工的关系的分析看作是关系市场与企业的关系的理论,那么我们可以说,马克思的这一理论分析不仅具有无可争辩的现代意义,而且具有深刻的前瞻价值。同时,我们完全有理由把这一部分理论看作马克思关于企业规模发展规律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马克思的分工理论为我们理解当代发达国家所出现的生产集中化和分散化并存的现象提供了重要的分析工具。马克思通过分析工场内部分工如何导致生产效率的提高,揭示了企业内部分工发展、生产集中化从而企业规模扩大的深刻原因,并且通过分析工场内部分工向社会分工转化的过程,揭示了社会分工和市场关系不断发展,从而生产分散 化和小型化的趋势。马克思的分工理论中,包含着生产和企业的规模效益同生产和企业分散化和小型化趋势同时并存的辩证论题,从而为我们进一步分析当代发达国家市场结构和组织的发展规律,提供了重要的理论线索。
3.马克思论机器大工业时代的生产规模问题
马克思对18世纪产业革命的全过程进行了详细的考察,揭示了在这一过程中各个产业部门是怎样在工具机的发明推动下相继发生革命性变革的。马克思的研究表明,社会生产各部门之间具有内在的联系,并力图保持一定的数量关系,一旦某个部门的劳动生产率由于技术革命而得到巨大的提高,那么,各生产部门之间原有的平衡就会被打破,其他部门也会或快或慢地发生技术变革,以形成社会生产各部门新的平衡,而这个普遍的变革过程使全部主要产业部门的技术基础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从而表现为“产业革命”。
产业革命的结果,使工业、农业、交通运输业等主要产业,在动力上由机械力代替了人力、畜力等自然力,在生产工具上由手工工具转变为机械工具,制造工具的原料由以木材为主转变为以钢铁为主,从而不仅使已有的各产业部门的劳动生产率获得了巨大的提高,而且产生了一些新的生产部门,例如煤炭、冶金、化工、机械制造、铁路运输等,而所有这些部门一开始就是“大规模生产方式”,这完全是由生产本身的技术要求所决定的。总之,产业革命使“大生产”成为占统治地位的生产方式。现在,已经不再是单纯由资本家的“钱袋”来决定生产的“协作规模”了,而是相反,是生产的技术规模对资本家的“钱袋”提出了要求。
产业革命所确立的机器生产体系,不仅对其中的无产阶级产生深刻的影响,而且对其他一切旧的生产方式产生了革命性的作用。首先,机器消灭了以手工业为基础的协作和以手工业分工为基础的工场手工业。例如,收割机代替了收割者的协作,制针工厂代替了制针工场。即便是手工业生产与机器相结合,那也只是“向工厂生产的过渡”,尽管这种过渡的过程在不同情况下是不同的。其次,机器生产使传统的家庭工业发生了变革,这个变革首先表现为妇女、儿童、非熟练工人的劳动成为“分工的计划”的“基点”。与此相适应,“这种所谓的现代家庭工业,与那种以独立的城市手工业、独立的农民经济,特别是以工人家庭的住宅为前提的旧式家庭工业,除了名称,毫无共同之处。现在它已经变成了工厂、手工工场或商店的分支机构”(注:资本论[M].第1 卷,第506页。人民出版社,1975年出版.)。我们可以看到,这种家庭经济与大企业之间的“分包”关系和从属关系,在当代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仍然是大量存在的。
总之,以机器生产为基础的“大工业”生产方式到处排挤和消灭以手工劳动为基础的“小生产”,或者使后者从属自己,这就是产业革命以后产业组织发展变化的基本趋势。正是基于这一客观事实,马克思进一步提出了资本积累和资本集中的理论。
三、马克思的结论——关于资本积累和资本集中问题
马克思不仅从生产力发展角度,系统地考察了工场手工业到机器大工业发展过程中所呈现的产业组织变动的主要倾向及其对工人阶级的影响,而且进一步从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从资本主义所特有的经济运行机制出发,对资本主义生产规模、企业规模和资本规模的发展规律和历史趋势,进行了理论总结,这一工作正是在他的资本积累理论中进行的。
马克思对资本积累的全部理论分析,都是以剩余价值规律为基础的。因此,追求剩余价值的最大化,被理解为资本家进行资本积累和资本集中,从而扩大生产规模和组织规模的持续不变的动机和动力。同时,马克思从自由竞争的前提出发,进一步指明了竞争对于生产规模和企业规模发展的影响。
首先,我们看一下资本积累同生产规模发展之间的内在联系。由于资本家总是追求剩余价值的最大化,而在其他条件相同或不变的前提下,剩余价值量与资本量成正比,也就是说,要想取得更大的剩余价值,就必须不断地增大资本量,于是,把剩余价值的一部分再转化为资本就成为每一个资本家的必然选择。因此,在马克思看来,资本积累和生产规模的扩大就是资本发展的必然的内在趋势。
但是,单纯的货币资本的积累,并不直接就是剩余价值的增加,其中必须要通过扩大再生产过程。全部过程包含两个阶段,一个阶段是将产品出卖,实现商品的价值和剩余价值,一个阶段是将已经积累的一部分剩余价值(货币形态)再转化为生产资料或劳动力(如果不能从内涵或外延方面增加对就业工人的剥削,就必须雇用追加的劳动力),即必须购买到用于扩大生产规模的追加生产资料或劳动力。这两个阶段不仅不是一回事,而且它们也并不是总能自动实现的。生产过程的实现完全依赖社会再生产所需要的内在秩序和比例是否能够得到保持,马克思在《资本论》第2卷第三篇中对此作了严格的科学论证。不仅如此, 单个资本家是否把已经积累的货币资本再投入到实际的生产过程中去,还取决于他们的投资是否能够给他们带来至少不低于平均水平的资本利润率。然而,马克思关于平均利润率趋向下降的规律的理论表明,资本会像人口一样出现过剩问题。资本的过剩也就意味着资本在货币形态上的滞留,意味着资本运动的中断和停止。
可见,资本积累和扩大再生产的实现并不是自动的、无条件的。相反,它会经常遭受挫折和阻碍。从而,通过资本积累、扩大生产规模和企业规模虽然是一般的必然趋势,但是它并不是一条直线发展的道路。在研究资本积累对于工人阶级状况影响的时候,马克思事实上在假设资本积累和扩大再生产都能实现的前提下展开自己的研究的。这是一种合理的抽象。但是,如上所述,我们决不能把理论上的合理假设直接当做客观事实本身。
对于每一个单个资本家来说,产品的市场规模是他实现资本积累和扩大生产规模的不可逾越的界限,而市场规模本身,从根本上来说,不是取决于流通和广告,而是取决于由社会再生产的内在规律所决定的比例关系。因此,从直接的意义上说,资本生产的产品的市场规模决定了生产规模、资本规模和企业规模。如果说社会对产品最终需求规模是大小不同的,那么,生产这些产品的最终生产规模也是大小不同的。对于一部分资本家来说,在特定的生产领域内,他并不能无限制地扩大自己的生产规模和资本规模,这一点,不仅对资本积累是一种限制,而且对于资本集中同样也是一种制约。
我们再看一下资本集中同生产规模、资本规模和企业规模之间的关系。资本集中就是资本合并,就是“资本吸引资本”。资本集中的直接结果,同样是单个资本的增大。与资本积累相比而言,资本集中的特点在于,“集中的进程决不限于社会资本实际增长量”。通过资本集中来实现单个资本的增大比资本积累要快得多。马克思指出:“假如必须等待单个资本增长到能够修建铁路的程度,那么恐怕直到今天世界上还没有铁路。”(注:资本论[M].第1卷,第688页。人民出版社,1975年出版.)在马克思的资本积累理论中,资本集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资本集中的动力是什么呢?从根本上来说仍然是资本家对剩余价值最大化的追求。那么为什么对剩余价值最大化的追求就必然导致资本集中呢?马克思对此所作的理论解释是“同资本积累的原因一样,剩余价值量与资本量成正比,所以,追求剩余价值最大化必然通过资本最大化来实现”。因此,资本最大化既是竞争的手段,也是竞争的结果。在竞争中之所以总是“较大的资本战胜较小的资本”,是因为“竞争斗争是通过使商品便宜来进行的。在其他条件不变时,商品的便宜取决于劳动生产率,而劳动生产率又取决于生产规模”(注:资本论[M].第1卷,第686~687页。人民出版社,1975年出版.)。 马克思进一步指出:“工业企业规模的扩大,对于更广泛地组织许多人的总体劳动,对于更广泛地发展这种劳动的物质动力,也就是说,对于使分散的、按习惯进行的生产过程不断地变成社会结合的、用科学处理的生产过程来说,到处都成为起点”。(注:资本论[M].第1卷,第688 页。 人民出版社,1975年出版.)
马克思分析了资本集中的趋势“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强烈”的原因:一是随着资本主义生产和积累的发展,竞争和信用——集中的两个最强有力的杠杆,也以同样的程度发展起来;二是资本的增进又使可以集中的材料即单个资本增加,而资本主义生产的扩大,又替那些要有资本的预先集中才能建立起来的强大工业企业,一方面创造了社会需要,另一方面创造了技术手段。
我们可以看到,马克思对于资本集中的分析,一方面是以产业革命以后所呈现的工业生产规模与近代科学技术的应用特点紧密相关的客观事实为依据的,另一方面又是从资本主义经济规律的作用出发来进行的。我们认为,马克思的这种历史唯物主义分析方法和思路是科学的,同时,这种分析方法也决定了马克思对资本集中所得出的结论必然是历史的。
正是根据产业革命以后生产和资本集中化的主要趋势,马克思提出了资本集中的“极限”:“在一个生产部门中,如果投入的全部资本已溶合为一个单个资本时,集中便达到了极限。在一个社会里,只有当社会总资本或者合并在唯一的资本家手中,或者合并在唯一的资本总公司手中的时候,集中才算达到极限。”(注:资本论[M].第1卷,第688页。人民出版社,1975年出版.)马克思以资本集中和生产社会化的发展趋势作为重要的依据之一,从资本主义的内在矛盾出发,得出了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的结论。
事实证明,我们只能把这种集中的极限理解为每一个资本家的主观愿望,而不能把它理解为必然的客观结果,因为在这种集中的极限出现以前,又有一系列因素在促进资本的分散和小型化,从而起着抵消资本集中的作用。甚至在资本主义限度内,资本集中是不可能达到它的“极限”的,也正是因为生产集中和企业大型化受到生产分散化和企业小型化的抵消,从而使“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的结论在现实中还只是表现为一种“历史的发展趋势”。
*收稿日期:2000—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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