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营经济“二次创业”的困境与对策_民营经济论文

中国民营经济“二次创业”的困境与对策_民营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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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121·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096(2000)04—0058—04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营经济取得了长足发展,日益成为带动我国经济增长和发展的重要力量。但进入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我国民营经济普遍陷入“二次创业”的困境之中。分析我国民营经济“二次创业”的背景条件、困难,探求其脱困的路径选择,对于进一步促进我国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从而带动我国整个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将具有重要意义。

一、我国民营经济“二次创业”的背景条件

我国民营经济“二次创业”是在特定的历史背景条件下发生的。

第一,“一次创业”所积累的生产能力和物质财富,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已显现出过剩的态势,民营经济进行“二次创业”实出无奈。众所周知,我国民营经济“一次创业”是在国民经济处于短缺经济和数量扩张为主的发展阶段上展开的。在这一阶段中,民营经济受自身利益的驱动,竞相扩大投资和生产规模,生产能力不断增强,市场供应日益充足。又由于各地民营经济投资结构相同,重复建设严重,加之地方保护主义和同行业厂家的无序竞争及社会消费趋淡等因素的影响,使传统产品的生产能力很快出现过剩,以满足温饱为主的传统消费品的需求趋于饱和。以1995年社会消费出现负增长(-0.5%)为标志, 中国经济进入过剩经济时期。在这种背景条件下,民营经济继续生产和经营传统产品已无路可走。广招人才,寻求新技术,开拓新产品、新市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使企业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进行“二次创业”,已成为众多民营经济无奈中的惟一选择。

第二,亚洲金融危机对我国及周边国家的冲击,加剧了中国经济的过剩态势,民营经济“二次创业”在所难免。东南亚是中国的主要贸易伙伴之一,但1997年夏始于泰国并很快席卷整个东南亚的金融危机使东南亚各国经济遭受重创,商品进口能力迅速减弱,对我国产品的需求大幅下降,加上东南亚各国货币在危机中大都贬值30%~80%,而我国人民币坚持不贬值,削弱了我国产品的出口竞争力,从而严重影响了我国对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出口量,导致1998年我国外贸组织出现改革开放以来的首次零增长。大量的出口外销产品卖不出去,无疑增加了国内市场的压力,加剧了我国经济的过剩态势。因此,民营经济“二次创业”已在所难免。

第三,党的十五大在所有制理论上的重大突破,为民营经济“二次创业”提供了政策依据。民营经济“一次创业”时,作为民营经济重要组成部分的非公有制经济还只是社会主义经济的有益补充,其活动范围和发展数量都受到极大限制。而党的十五大在总结改革开放以来历史经验的基础上,第一次比较系统地阐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有制结构理论,把有关非公有制经济的理论和政策推向了一个新的阶段。十五大报告指出:“公有制为主体,各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论述使非公有制经济由社会主义的有益补充转变为重要组成部分,由限制其发挥转变为共同发展,由“制度外”进入到“制度内”,明确肯定了非公有制经济在社会主义社会的合法和应有的地位,为我国民营经济“二次创业”提供了重要的政策依据。

第四,民营经济多年和多方面成果的积累是其“二次创业”的重要保证。民营经济“一次创业”大都是白手起家,而“二次创业”则是在“一次创业”成果的基础上展开的。“一次创业”过程中,民营经济积累的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和一定规模的资金、技术力量,以及民营经济适应市场的天然优势和灵活的经营机制,形成了民营经济“二次创业”的重要保证力量。

第五,国有企业的深入改革为民营经济“二次创业”提供多种机遇。民营经济“一次创业”时,国有企业改革集中在经营机制和经营方式上,民营经济不能也没有机会直接参与到国企改革的进程中。而党的十五大报告关于“一切符合‘三个有利于’的所有制形式都可以而且应该用来为社会主义服务”和“混和所有制”概念的阐述则大大拓宽了民营经济的实现形式;对公有制主体地位的重新界定和从战略上对国有经济布局的调整(强调在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占支配地位)则大大拓宽了民营经济活动的地域、行业和产业范围;同时,对国有企业实施的“抓大放小”和战略性改组,更为民营经济直接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提供了可能和难得的历史机遇。许多国有企业是具有一定物质技术基础和实力的企业,民营经济如果能通过对国有企业的多形式联合、合作、租赁、承包或收购等,尽快地实现上规模、上档次,无疑是民营经济实现“二次创业”的一条捷径。

二、我国民营经济“二次创业”的困难分析

民营经济“二次创业”虽然遇到了许多有利条件和因素,但也遇到了许多短期内无法克服的困难和问题。

第一,市场问题。由于亚洲金融危机的阴影尚未散去,因而国内市场消费仍然趋淡,新的消费热点还没有形成。民营企业受自身掌握的原有技术、设备、经验及各方面能力的限制,一时找不到新的投资方向和新市场的最佳切入点,开拓新市场困难重重。加之一些民营企业不愿放弃“一次创业”的熟悉天地,对原有市场仍抱有侥幸心理,因此民营经济普遍面临市场进出的困惑。民营经济能不能和愿不愿放弃旧市场,能不能和愿不愿开拓新市场及怎样开拓新市场、开拓什么样的新市场,是民营企业“二次创业”过程中面临的首要问题。

第二,管理问题。从外部管理看,我国没有管理民营经济的专职机构。长期以来,政府各职能部门对民营经济实施多头管理。由于各政府部门职能交叉,因此造成对民营经济既管又不管,说管都管、说不管都不管的乱、散局面,同时对民营经济缺乏整体布局和长期发展的引导和规划,导致民营经济在经济结构、产业结构等方面的过分集中和缺位并存现象,影响了民营经济整体实力的发挥,增加了“二次创业”的难度。从民营企业内部管理看,受民营企业经营者自身素质的限制,民营企业在管理体制、管理方式及管理水平上都存在许多问题。“家长式”、“经验式”管理较为普遍,集权化领导、专制式决策较为普遍。“家长式”、“经验式”的管理对于“一次创业”是适用的,对于“二次创业”则是致命的。所以,如果没有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就不会有民营经济“二次创业”的实现。

第三,技术和人才问题。民营经济“一次创业”时企业规模较小,档次偏低,对技术和人才素质的要求不高,因此,民营企业普遍存在忽视技术创新和掠夺式使用人才、不爱惜人才的现象。但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深入、国际和国内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民营企业的生存发展及进行“二次创业”的关键因素越来越集中在技术和人才问题上。而“一次创业”积累的技术和人才力量远不能满足“二次创业”的需求,技术更新开发缓慢不前和人才短缺与断层,严重阻碍“二次创业”的进程。因此能不能开发和使用新技术、开发和使用什么样的新技术,会不会爱惜使用人才、使用什么样的人才将成为民营经济“二次创业”所面临的核心问题。

第四,融资问题。民营经济“一次创业”时,多数企业可自行解决资金投入与周转问题。但“二次创业”时,多数企业则无法自行解决资金投入与周转问题。因为“二次创业”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可持续发展,需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备,需要大额投资,而“一次创业”积累的资金数量有限,不能满足“二次创业”对资金量的需求,若不及时吸纳社会资金,“二次创业”将无从谈起。但由于受民营经济自身的实力业绩和信誉、银行自身利益和国家信贷政策向国有企业倾斜等方面因素的影响,民营企业通过银行贷款进行融资非常困难,通过股份制改制发行股票进行直接融资也非常困难。因此民营经济能不能进行社会融资和如何进行社会融资及社会融资量的多少将成为民营经济“二次创业”必须解决的问题。

第五,民营企业经营者自身素质问题。改革开放20年来,我国涌现出了一批优秀的民营企业经营者。他们以自己独有的眼光、胆量和毅力,成为“一次创业”的开拓者和成功者,为社会做出了巨大贡献。但从民营企业整体看,高素质的经营者还只是少数,大多数经营者在政治觉悟、知识水平、管理能力、人格素质、法律意识及道德修养等方面都存在许多问题。这种状况显然与民营企业“二次创业”对经营者素质的要求不相适应。经营者是民营企业的创立者、决策者和引路人,是“二次创业”的核心人物和成败的关键人物。因此,能不能提高民营企业经营者素质,怎样提高民营企业经营者素质将成为民营企业进行“二次创业”的关键。

第六,民营企业不正当竞争问题。“一次创业”时,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处于萌芽阶段,规范市场和竞争的法规政策不成熟、不完善,民营企业不正当竞争问题十分突出。如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进行商业贿赂、商业欺诈、低价倾销,转移、隐匿、销毁违法财物等等,造成严重不良的社会后果。这一方面使人民群众对民营企业不信任、不认可甚至产生抵触情绪;另一方面造成国家对民营经济地位的不肯定(十五大之前)和对民营企业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的种种限制。这种状况显然不能再持续下去。民营企业“二次创业”是要通过企业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使企业走上相对稳定的可持续发展道路,为此必须进行公平竞争。能不能有效扼制不正当竞争,怎样扼制不正当竞争必将成为民营经济“二次创业”过程中引起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

三、我国民营经济“二次创业”的路径选择

针对民营经济的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应采取如下对策:

第一,进一步解放思想,增强创新观念。邓小平同志明确指出:“我们讲解放思想,是指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打破习惯势力和主观偏见的束缚,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邓小平解放思想的实质就是在实事求是的前提下,勇于开拓,大胆试验,善于创新。创新是知识经济的灵魂,是民营经济在市场经济和知识经济条件下,参与国内外竞争成败的关键。实践已证明,民营经济“一次创业”的成功得益于解放思想和敢于创新。实践必将再次证明,民营经济“二次创业”的实现也有赖于解放思想和勇于创新。为此,民营经济必须尽早摆脱旧有习惯势力和主观偏见的束缚,增强创新观念,在企业创新上下功夫。企业创新包括企业的战略创新、技术创新、制度创新、组织创新、管理创新、产品创新、观念创新和市场创新等丰富内容,每一项内容的创新都会增加企业的竞争力,为企业赢得生存和发展的时间及机遇。当前,民营经济应顺应市场竞争焦点向人才、技术、信息等方面转移的发展态势,大胆地向高技术、高附加值产品进军;顺应我国西部大开发和农业结构大调整的新形势,向西部和第一产业进军;充分利用当前较宽松的良好政策环境,在搞好企业内部的挖潜和改造的同时,积极拓展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多形式横向经济联合等。只要民营经济能顺应国家经济发展的潮流,进一步解放思想,不断创新,勇于实践,“二次创业”之路必将越走越宽。

第二,调整产品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积极开拓国际和国内市场。中国过剩经济的明显特征是卖不掉与买不到共生,买不起与没新东西买并存。一方面,劳动密集型产品和满足温饱需求的产品明显过剩,而适应知识经济时代要求和满足小康需求的诸多产品,由于生产能力有限,或供应不足或生产不出。目前中国能生产的产品大约只有40万种,而发达国家则高达170万种。二者之间的差距有多大, 说明中国市场的潜力就有多大。另一方面,中国是农业大国,拥有世界上最宏大的农村市场。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农民收入水平的逐步提高,许多在城市早已饱和的消费品将会在农村找到销路。同时,随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进程的加快,中国的许多传统消费品也可以逐渐在国际市场上找到销路。因此,中国虽处于过剩经济时期,但市场潜力和市场机遇仍很大很多。要抓住国际及国内市场机遇,挖掘市场潜力,民营企业必须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即要从高投入、高消耗、高速度、低产出、低质量、低效益的粗放型增长方式,转变为低投入、低消耗、高产出、高质量、高效益、高速度的集约型增长方式。同时调整产品结构,鼓励有实力的民营企业采用新技术,开发新产品,开拓新市场,放弃和缩小原有市场;支持民营企业采用新技术,提高原产品质量及性能,增加花色品种,巩固和扩大原有市场;引导民营企业向西部地区和第一产业转移,向周边国家转移。只要民营企业能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产品结构,根据自身的实力和生产优势重新确定市场介入点及范围,必能推进“二次创业”的进程。

第三,规范政府对民营企业的管理,建立科学的民营企业管理体制。要克服民营企业外部管理中的乱、散局面和民营经济发展中的无序状态,首先必须规范政府对民营企业的管理行为,进一步明晰工商、税务、技监等职能部门的权限及职责,提高各职能部门的管理及执法水平;其次,有必要改组现有的乡镇企业管理机构,成立民营企业管理机构,专司民营企业事务。其职责是把民营经济纳入整体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范围,引导民营经济调整经济结构和产品结构,对民营经济发展未来作出科学预警,规范民营企业经济行为,教育培训民营企业经营者,为民营企业提供政策、技术、法律及市场信息的通报和咨询服务,维护民营企业权利,帮助民营企业排忧解难。在民营企业内部管理上,重点是建立科学的管理体制。民营企业应参照现代企业制度的管理体制,结合自身的特殊情况进行合理变通,如通过技术入股、管理能力入股等形式,吸引优秀人才参与民营企业的管理与决策,克服“家长式”、“经验式”管理的不足,走出家族化的小圈子。

第四,健全和完善人才聘用机制,提高技术开发能力。知识经济时代,民营经济“二次创业”的关键因素越来越集中在技术和人才问题上。因此民营企业经营者必须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要“爱才如命”而不是“爱财如命”。要顺应知识经济和市场经济的大潮,面向社会,广招人才,用允许能力入股等优惠的条件吸引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的人才到企业中工作;要充分利用国有企业减员增效、下岗分流的改革机遇,把国有企业中的经营管理及技术人才,吸纳过来,为我所用;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原则,规范人才招聘使用和培养的行为,建立一支较稳固的人才队伍。同时,民营经济应尽早消除在技术上的自我研制或纯粹仿制的陕隘或不正当的思想、行为,多形式、多渠道地开展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国有企业的技术合作开发,提高现有技术水平和开发创新能力。

第五,推进产权制度改革,拓宽融资渠道。在目前民营经济在社会上进行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都比较困难的情况下,本人认为最便捷有效的途径是加快产权制度改革,根据平等自愿互利原则,建立和完善股份合作制,通过劳动合作和资本合作的有机统一把各种形式的民营经济联合起来,形成以实力强大的民营企业为龙头的股份合作制企业集团。这样,通过走股份制道路,把分散在民营企业中的小额资本,迅速地集中为大资本,解决“二次创业”的资本金问题,同时把民营经济“二次创业”的个体行为转变为“二次创业”的团体行动,解决“二次创业”过程中单枪匹马、势单力薄、力不从心、竞争力弱的问题。与此同时,民营经济仍要提高自我积累能力,国家也要根据民营经济对社会发展的作用及时调整民营经济的融资政策,建立民营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扩大股份制企业上市的比例,为民营经济进行社会融资提供公平的社会环境和保障条件。

第六,提高民营企业经营者的素质,大力表彰优秀民营企业家。大量事实证明,民营经济在市场、管理技术、资金和竞争等方面存在的所有问题,最终都可追溯到民营企业经营者自身素质较低的问题上,民营经济所有问题的解决最终都有赖于民营企业经营者素质的提高。因此必须建立民营企业经营者定期培训制度。建议由民营企业管理机构具体组织,依托全国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教学研究条件,利用民营企业生产和销售的淡季,把民营企业经营者分批分类组织集中起来进行培训。通过培训,使民营企业经营者了解国家政策,拓宽知识面,增强法律意识,提高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和道德水平,了解国内和国际市场信息,更新观念,解放思想,把民营企业经营者的素质提高到新水平。同时通过评选、宣传和表彰优秀民营企业家活动,带动更多的民营企业经营者自觉提高自身素质。

第七,完善法规建设,健全监督制约机制。要扼制民营经济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除靠民营经济的自我约束外,还必须完善法规建设。尽快出台完备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严惩。加大管理力度,工商、技监和卫生防疫等政府职能部门定期和不定期对民营企业生产经营行为进行全面检查和抽查,促使民营企业进行合法的生产经营活动,开展公平竞争。完善居民举报制度,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力量宣传报道优秀的民营企业,公开批评不正当竞争行为,在全社会营造出一种反不正当竞争的氛围,用社会舆论的力量约束民营企业竞争行为。只要严肃法纪,加强管理,政府、群众和新闻媒体监督有力,民营企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一定能得到有效扼制。

总之,民营经济“二次创业”是极其艰难的过程,但只要有政府的引导、支持和帮助,只要民营企业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利用有利条件,抓住有利时机,克服自身不足,战胜困难,民营企业的“二次创业”必定能取得成功。

收稿日期:2000—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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