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帮”与“中国日报”之争的历史意义_时务报论文

“黑帮”与“中国日报”之争的历史意义_时务报论文

同人、帮派与中国同人报——《时务报》纷争的报刊史意义,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同人论文,时务论文,帮派论文,纷争论文,中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25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9-8041(2009)04-0139-10

关于《时务报》群体的纷争乃至破裂,新近研究颇有进展,在政治史、思想史、社会史等方面出现多个成果①,大致形成三种解释——政见不同、学术有异和管理矛盾②,一改过去洋务派与维新派冲突的固有叙事模式,令人大有启发。那么,从报刊史角度究该如何解读?《上海新闻史》提供了新说,即组织形式不成熟,政治办报的目标不尽一致,是《时务报》必然导向悲剧性结局的两大因素③。然而,“缺少仲裁”机构和“目标不一致”,本就是同人报的基本办报模式,倘依此说,那么,凡同人报命必如此。按这逻辑再延伸,同人报的创办也就等于其死亡。这样的结论恐怕难以接受,也不符实情。可见仍有进一步探讨之空间。

《时务报》属同人报而非机关报,是毋庸置疑的。④ 机关报必须以机关或团体为前提,维新派构不成一个团体,更不是一个机关,即便称之为“维新团体”,也是一种泛指。⑤ 《时务报》的人脉关系及资金来源的五花八门,亦是一个证明。⑥ 闾小波说的在理,谓《时务报》是维新派报纸,“只能从思想内容上讲,而不在组织关系上。……《时务报》是一份始终坚持以‘变法自强’为宗旨,在组织上又不隶属于任何政治派别的民办政论报刊”。⑦ 而这,正是我们理解《时务报》及其纠纷的关键所在。

“同人”者何?乃情趣相投、志同道合之友也,实也就是同志。《后汉书·刘陶传》云:“陶为人居简,不修小节。所与交友,必也同志。好尚或殊,富贵不求合;情趣苟同,贫贱不易意。”彼“同志”虽非今日“同志”之意,但“好尚”、“情趣”足以表明,同人为“同性相吸”,决不是无缘无故的爱。用“私人以自愿的形式结合起来所办的报刊”⑧ 指代同人报,基本还是外在着眼,倒把内在的“好尚”、“情趣”略过了,没有后者,“自愿形式”的“结合”是不可能的。

无论把《时务报》看成是“绅宦主持,不假外人”⑨,还是“以汪康年为代表的士大夫群体和以康有为为代表的士大夫群体的结盟”⑩,其内在共同的“好尚”是十分清楚的。梁启超所撰的《报馆有益于国事》——这一相当于其发刊词的文章就表达了他们的共同心声:

虽蚊虻之力,无取负山;而精禽之心,未忘填海。上循不非大夫之义,下附庶人市谏之条;私怀救火弗趋之愚,迫为大声疾呼之举;……则顾亭林所谓“天下兴亡,匹夫之贱,与有责焉”已耳。

报纸上升到“国事”层面,是对报刊功能的发掘,更是《时务报》同人的自我期许。这与同样发生在19世纪的西方便士报大异其趣,19世纪西方关于报刊的另一个重要理念即“第四等级”思想与之也是格格不入。这是一批试图刺激社会变革的“意识形态精英阶层”(11),为设报达聪,开新知、辟风气,从而开会结群救国家于水火而走到了一起。

他们的结合既是自愿亦是时势所迫,或者说情势使得他们不得不成为办报之“同人”。

1895年9月,康有为离开京师,到南京求见时任两江总督的张之洞,两人商定在上海、广东开强学会,康有为主粤事、汪康年主沪事,可此时的汪尚在湖北筹划学会。待汪湖北之事不成,适逢上海强学会停办,汪即赴沪接手强学会善后事宜,并经几番软磨硬缠,终取得张之洞首肯,在沪上创办报刊,使自己谋划已久的计划得以实现。

此前,即1896年年初,正当汪康年自身前途未明之时,因京师强学会被封而流落萧寺的梁启超,隐然透露愿与汪康年共事的想法。吴樵在该年农历正月间给汪康年的书信中提到:“卓如近闲在,意欲到沪助公,或在鄂译书局觅一事。渠未写信,属代致,均望公筹之。”(12) 农历二月二十日,梁启超又亲自给汪康年写信:“(创报馆)若能成之,弟当惟命所适。”也就在此信中,梁提到“南北两局,一坏于小人,一坏于君子”(13),显露对乃师在上海强学会的作为有所不满。

汪要开报馆,自然急需人才。但是,对于康门之徒还是心有不定。一方面有此前张之洞与康有为上海强学会合作一事的前车之鉴,另一方面,同僚们对之颇多担忧,叶瀚警告:“弟初非欲与长素故异,不过恐局势一成,又将交排,非兄又白费心力,进则见挤于康,退又敲贻诮于众。”(14) 然而,吴樵觉得梁与康有所不同,“康徒惟此人可与也。迩日与之极熟,窥其旨亦颇以康为不然,而不肯出之口,此其佳处,公不可无以报之”(15)。农历二月廿一日吴又来函撮合:“羽子之事,浩吾所见极是,而鄙意亦以合办为然。盖长素新败,其气甚猛,且经此一折,必有长进,合办必无参商,惟住局必得其人方可调护。穗卿新改官,伯唐意欲南归,若使二人中之一与卓如共事,必能济之。”(16)羽子是康有仪(康有为从兄),穗卿乃夏曾佑,伯唐即汪大燮,吴樵认为康有为经强学会这一波折,必定吃一堑长一智,再使夏曾佑或汪大燮与梁启超共事,完全能够避免重蹈覆辙。也许是求才心切,抑或是吴樵的劝说起了作用,再者梁也算汪之故旧,且于信中又有批评康之意,总之,此事获汪同意。梁启超终于四五月间来到上海,共谋创报大事。

不过,汪康年群体怕没有料到,康有为在上海强学会及《强学报》遭遇挫折决意回广东时,对沪事以及与汪的合作,却是出于另一番打算并已有所安排。康在1896年1月26日(光绪二十一年十二月十二日)给他的弟子何树龄、徐勤的信中表示:

今彼既推汪穰卿来,此人与卓如、儒博至交,意见亦同。(能刻何启书三千部送人,可想是专持民主者,与易一必合。)张经甫亦佳绝,二三子正好用忍辱负重之义,必留一二人。(如邓元翊亦可。)有穰卿在,合穰卿举之,当得当。(17)

此信仍透露出康不愿放弃上海阵地,“用忍辱负重之义,必留一二人”。之所以认可与汪康年合作,在于他的判断,汪不仅与梁启超、麦孟华、何树龄“意见亦同”,“专持民主”,而且相信因此能够在一起办报办学会,“有穰卿在,合穰卿举之,当得当”。梁启超向与汪康年亲近的吴樵表示希望到上海协助办报,在时间上是康此封书信之后,即1896年的农历正月,未知是否巧合。

汪派群体最终接受了梁启超,是觉其有别于乃师;康之所以认同受张之洞推举的汪康年并要求门徒与之合作,出于汪的政治见解与之相同以及与梁启超等有良好关系之考虑。双方的判断与算计不一,却恰好因此成就了这个班子。梁启超任主笔,汪康年则担起总理重任,《时务报》的开场锣鼓,就是在这样的“结盟”中打响。

汉字中的“朋党”,马上让人想到玩弄权术、尔虞我诈的结党营私,“惟其结合,大率以人为中心,不以政见为中心;聚散无常,无正式之组织”(18),于是常被君子所不齿。其实刨除贬义,若从中性论之,“同人”与“朋党”差别不大,大多“以人而不以政见”形成,亦无“组织”形式,用现代术语,也就是“群体”或“团体”。《时务报》时期的中国士大夫们更喜欢用“会”来表示。“以书报为起点,而以学会为归宿”,乃是其基本筹划。(19) 汪康年说过,“明之复社、幾社,往往以布衣而议国是,稍与泰西之法相近”(20)。康有为在北京就有以强学会为“政党嚆矢”之念,尽管这个“政党”理念(21) 似也未脱“东林复社”一类。梁启超后来的回忆也提到,彼时“同人固不知各国有所谓政党,但知欲改良国政,不可无此种团体耳”(22)。可见,汪、梁有明确的群体或者团体(朋党)意识是显而易见的。前述汪派一族对于梁启超的考量,以及康有为对汪康年的评判,亦可证明。

以阿尔比恩·斯摩尔的定义,群体/团体就是“一大群或一小群的人,在其间所存在的关系使我们必须把他们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23)。这当然十分笼统。芝加哥学派的库利则要具体得多,认为群体有“首属”(primary group)和“次要”(second group)之分,前者主要以感情和爱为纽带;后者则是建立在利益与竞争的基础上。(24) 而在韦伯看来,群体的差异与支配权相关,并由此概括为“传统的”、“超凡魅力的”和“法制的”三种支配类型。(25) 赫尔曼·施马伦巴赫则以为,即便没有库利所指的那些共同居住区、共同的地缘、共同的工作地点或者血缘和性联系等等条件,也可能存在一种类似于首属群体那样强有力的团聚状态。正是由此得到启发,希尔斯发现有不同层面的首属群体并且其间特点不同,“一种与终极价值、神圣目标和象征体系的有力结合的首属群体和不关心政治的、因为一般的责任感、同志团结和显示男子汉气概需要的首属群体之间是有差别的”。“具有一种强烈的、持久和狂人偏见的人,也就是说完全接受合作组织与权威联系在一起的象征的人”所构成的首属群体,“似乎完全不同于那些与这种象征只有松散的、若断若续的和很少人情联系的人”。(26)

若以此来看,汪、康两个群体当是差别甚大的“首属群体”。造成他们之间的不同,有库利所谓的地缘、工作地点等因素,如汪派以湖北、浙江人为主,康门则主要来自广东;汪派群体大多来自张之洞门下,康门则是从“万木草堂”走出,由此又导致各自的学术基础和认同分歧(27),但更重要的还是“终极价值、神圣目标”等原因。

陈寅恪在《读吴其昌撰(梁启超传)书后》中,曾对维新变法源流做过这样的区分:

当时之言变法者,盖有不同之二源,未可混为一论也……至南海康先生治今文公羊之学,附会孔子改制以言变法。其与历验世务欲借镜西国以变神州旧法者,本自不同。(28)

虽然陈氏之意在突出乃祖陈宝箴等湖南维新人士与康之不同,而且把“当时之言变法者”全般纳入非此即彼的“不同之二源”,未免有简单之嫌,但以此来显示汪派与康门两个群体之别,却也是十分般配。

就汪康年及其同人关系网看,大致属于“历验世务欲借镜西国以变神州旧法”一流。这不仅因为他们或者是在职官员,或者出于张之洞幕下,大多有实际历练,熟悉官场运作,“湖北方面的切实稳重,就同多年幕客生涯的‘历验世务’不无关系”(29)。因此,不仅讲求实际,更在于他们并没有明确的政治主张,谈不上什么宏图大志,虽然也都赞同取道西法以推动变革。读一下夏曾佑在1895年给汪康年的一封信,大略可以触及他们心目中的“同志”面貌:

约同志者少则十人,多则二十人,其人必须能推心置腹,可□信无贵贱患难之渝,有无相同,外侮相御,不致有一朝之患,而□其身心可安,名节可保,得以积学待时。其学奈何?逆料将来必用之事,随其大小各就所长。或同延一师,或各自参证,总以确然有得为归。除同学之外,不可告人,以避标榜。其人亦不必居于一处,但能学问有成,初心不昧,我料十年之内,彼时□□□十人果皆才志之士,岂无一二逢有为之地者。则一人进,而诸人进,不崇朝而其势定矣。(30)

看得出来,这大致是一个以情义信誉作为凝聚力的友朋群体,讲求“推心置腹”性气相投,既无须哓哓不停以示人,亦不必讲求形式“居于一处”为标榜。即便带有实际功利,也是一种有难同当、有福共享的期盼,并非要立见功效。务实不求形式,稳健而不冒进,互帮互助共图发展,是其处事为人基本之道。当然,赞成维新亦是他们可以推心置腹的一个重要原因,但政治绝非他们相互联络的主要动机,这不是一个“意识形态首属群体”(31)。若以“朋党”作解,或许可称为因“朋”而“党”,而不是因“党”而“朋”。

在这个群体中,希尔斯所谓的“硬核”——可以影响别人的群体领袖自然是不存在的(32)。在《时务报》的创办和运作中,汪康年虽然不乏为一个中心,但显然不具备“超凡魅力”,相反,是韧性有余魄力不足,善于周旋结交而缺少锋芒,“年少时,每相过从,弱不胜衣,言呐呐然不能出诸口,而与人酬接,举止亦不佳,然勤恳专一,卒能有成……”(33) 如此的性格,用吴德潚的形容,就是一个“绵”字。当闻听汪康年出现分歧,吴就连续去函:

公得力在一绵字。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公必有定力维之,但须具大威德运大智慧耳。

鄙人之所以佩公者,正以公能耐也,每以绵字推公。……祈公仍守定一“绵”字做去。外侮尚不易御,万不可再添同人意见。

馆事一言难尽,请公守定“绵”字做去,无他法。(34)也正因了“绵”字,好友遂有“恨其不争”之叹。叶瀚得知黄遵宪要汪让出总理一职,禁不住气急败坏,对汪好一顿抱怨:

闻公度居然打电驱逐,此吾兄日前因循畏缩之故也。今既至此,不得不据理力争,表白于众,否则人必疑吾兄有私心病矣。(35)

汪大燮则是拍案而起怒不可遏,“天下事强而已矣、弟何气弱乃尔”(36)。“绵”、“因循畏缩”、“气弱”云云,不仅显现汪之个性,同时也可见出其在这个首属群体中的位置。每每有事,同伴马上指手画脚足以表明,汪并非居于权威中心,虽然能得到应有的尊重,充其量也就是夏曾佑所谓的“推心置腹”之人。

揆之康有为,却截然不同。辜鸿铭称之为“极端派”,“自私自利而具野心”;布兰德和班克豪斯则以为,康有为不仅有强烈的个人动机,还有“夺权的欲望”。在钱穆眼里,是一“领袖欲至高”之人。(37) 从小看大,此种根由,怕也是年幼时即已种下:

六岁时,因课对而受奖,被誉为“非池中物”,甚乐;十二岁观龙舟竞渡,即席赋诗遂有“神童”之称。感觉大好,以致“俛接州中诸生,大有霸视之气”。1888年赴京乡试,招摇过市,忽感“是时学有所得,超然物表,而游于人中,倜傥自喜”。(38)

若仅是自视甚高目空一切也就罢了,偏偏康又怀抱立功立说之念,自称“少尝欲自为教主矣,欲立乎孔子之外矣,日读孔子之遗书,而吹毛求疵,力欲攻之”(39)。这得到高足梁启超的认同,“吾中国非宗教之国,故数千年来,无一宗教家。先生幼受孔学,及屏居西樵,潜心佛藏,大彻大悟。出游后,又读耶氏之书,故宗教思想特盛。常毅然以绍述诸圣、普度众生为己任”(40)。

教主的特点,一是传达贯彻教义,一是管束门下以成一体,这在康有为身上多有彰显,其表现是主观而独尊,坚毅而固执,自信而武断,果敢而不择手段。“其所执主义,无论何人,不能摇动之,于学术亦然,于治事亦然”(41),“万事纯任主观,自信力极强;而持之极毅。其对于客观的事实,或竟蔑视,或必欲强之以从我”(42),这是其弟子的描述。“思高而性执,拘文牵义,不能破绝藩篱”(43),此为乃弟的看法。

于此见,陈寅恪所谓的“附会孔子改制以言变法”对于康有为是何等之重要,这不仅是他推行变法的理论依据,同时也是利用古之圣人来强化自己的“教主”权威。他自号长素,意谓长于素王,以圣人自居,其门人陈千秋号超回,梁启超号轶赐,麦孟华号架孟,曹泰号越伋,韩文举号乘参,均取此义。(44)“万木草堂”似还有自己统一的校服:“尔时之蓝夏布长衫,散裤脚,为康门之寻常装束,俗人一望而知其为康门也。”“在街上发现有穿蓝夏布长衫的青年,均是草堂弟子”(45) 草堂中的康有为开门授徒,宣传他的理论体系,同时,以集体编书形式,让弟子参与《孔子改制考》等编撰工作。“时康师方著《孔子改制考》,诸生分任编辑,各就所读之书,按类采录”(46),借助于自己的阵地——“万木草堂”大力灌输,日日浸染,致使弟子们思想统一、观念一致,“每出则举所闻以语亲戚朋旧,强聒而不舍,流俗骇怪,谥曰‘康党’,吾侪亦居之不疑也”。(47) 一声“康党”,“吾侪亦居之不疑也”,既标出了康门群体的界限,同时也确立确认了康的领袖位置。韦伯所归纳的三种支配型权威,康有为取得了两种:“传统的”和“超凡魅力的”。康门弟子标榜其师的教育:“此乃中国之所寡见,从古教主之迹乃见之,不可以寻常教育家论也”(48),可谓深得其意。

所以,康门有强烈的同门整体意识,以徐勤之言,“草堂师弟之谊,数千年所未有”,故而“上阵不离父子兵。今日欲办大事,真非同门不能也”。(49) 康有为对于弟子们则具绝对的控制力和影响力,在政治意识形态上尤其如此。维新失败后,康门弟子中革命排满之声日有所闻,康有为愤怒异常,梁启超经“痛责后,来书引过”。康有为借此教训徐勤,“父子闺房有礼,尊卑长幼有命,安有无礼违命如汝等者乎!”(50) 并即对众弟子广而告之,“若革命扑满之说,实反叛之宗旨”,“若有发革命扑满之论者,虽其人或出仆门,然实悖仆宗旨,望勿为惑”(51)。欧榘甲的革命言论,气得康更是“头痛不可言”,声言欧是要逼迫他死(汝等迫吾死而已),并借此严厉警告,若不改腔,“明知手足断绝,亦无如何,惟有与汝等决绝,分告天下而已”。(52)

综上所述,汪康年一伙与康门是类型完全相异的两个群体,如果后者是“具有一种强烈的、持久和狂人偏见的人,也就是说完全接受合作组织与权威联系在一起的象征的人”所构成的首属群体,那么前者就是“与这种象征只有松散的、若断若续的和很少人情联系的人”结成的首属群体,并由此带来内部关系结构之不同。这或许与整个群体所取的态度有关,激进主义者就需“各种要素的绝对的保持团结”,否则太多的“五花八门的个体的要素,这种团结就愈少能够维持”。(53) 康门师徒的确比汪氏群体激进,这种内部关系的严密,不仅“不可能把丰富多彩的、远为对外伸展的企图和思想吸纳到极为狭窄的框架里去”(54),而且也必然只能依托于价值信念的单一甚至一致,“封闭的集团生活”需要“与终极价值、神圣目标和象征体系的有力联系”(55)。在这个意义上说,康门已非一般的首属群体,而是具有了西盖勒(Sighele)所概括的宗派特征:不同来源的个体完全自愿地被共同的信仰和理想强固地捆绑在一起。(56) 依照休谟所分的“源自利益”、“源自原则”和“源自情感”三类宗派,康门与后两类都能沾上边,尤其是“原则”成为合群的基础,恰是现代政党的特征,“政党超脱宗派是因为它们不是仅仅基于利益,也不仅仅是基于情感,而且主要的是基于共同原则”(57)。当然,不能说宗派必然成为政党,但以政治意识统一为纽带的宗派更接近于政党则是无疑的。这也就是说,相较于汪氏群体,康门及其弟子政治宗派色彩浓厚得多,从其有一定的政治设想和目标、统一的意识形态教育、强调言行的一致等等来看,已呈现政党团体的某些特征。

群体特征不同,不能不体现在报刊实践中。

以“历验世务”见长的汪康年及其圈子,一直热衷于译报,而非论说。所求是借报刊开阔视野,新民智,通风气,以利于变法,表达政治主张非其意。“不如守夫子述而不作之训,专译西政、西事、西论、西电,并录中国谕旨,旬为一编,其开风气,良匪浅鲜。”“论有是有不是,易于乱人”,倒不如事,“事皆纪实,能广见闻,即能益神智”。(58) 吴樵以为其底线是“不言讲学”,只有不越出这一边界,才可能保办报无碍。(59) 所以,当听到报馆已成并最后定名为“时务”时,汪大燮立马心急火燎,直斥不妥,“庸人震其名,未见报而已有攘臂相争之意,有心人求其实,一见报而即有不满之心。穰卿初意名为《译报》,其名未尝不足倾动人,而名实相副,何必改如此大而无当之名哉?”不过事已至此无法挽回,他只有叮咛,“惟有小心谨慎而已”。(60) “小心谨慎”四字,大致道出了汪氏群体的精神气质和在《时务报》期间的整个精神面貌。

“穰卿初意名为《译报》”,也不全是汪康年怕议论得罪时政,译报“既不须访事人,又不须作论人,所省费多”(61),可见经费也是因素之一。就汪康年跃跃欲试,与王韬《循环日报》比一高低观之,办“译报”怕亦非其长久之计(后来果然办了《时务日报》)。准此见,报名为“时务”,可谓各方兼顾,既无越出“译报”太远(62),又照顾了康梁想法,自然也使汪康年的办报野心得到些许伸展。正是因此,到第四册时,汪康年自己就守不住“不言讲学”的底线,发表了《中国自强策》,公开宣讲“议会”、“民权”,此举即招致同僚的批评:

此间因第四期《自强策》,颇有讏论。弟之劝兄多译实事,少抒伟论,亦略有先见,然此中亦大有分别。大约南皮是鉴《强学》前车,恐若斯美举再遭中折,而旁观附和增甚之言与无识浮议之腾,遂成市虎。(63)

与叶瀚不同,邹代钧十月初九信件则以为“议论”非汪所长:

报论卓如主笔极佳,甚明通又不为时人所诋,公此后万勿出笔,缘前次所撰,已为梁(鼎芬)大痛斥,且公笔亦逊卓如,各用精神于所长,庶能有济。(64)

其实,读者对汪康年民权文章反响极好,批评者反多是两湖、江浙的汪氏友朋,如叶瀚、邹代钧、梁鼎芬、吴樵,等等。对此,廖梅的分析颇有道理:梁启超的论说很聪明,大而化之,擅长旁征博引,激情飞扬但不就事论事,难被人抓住把柄,如邹信所言,“甚明通又不为时人所诋”。这一点,汪文就大不如梁,朴素直白不够空灵,执著于批评,学术性和理论性弱,极容易招致诽议。(65) 就此看,因汪的观点与张之洞相忤导致后者借梁鼎芬之口批驳,不是没有道理,但湖北之人恐汪言不够策略终致刊物不测,更是原因。说到底,还是“恐若斯美举再遭中折”的成分多。这种规劝,既显示了汪群体共有心态,也是他们对《时务报》的一种共同约定,即《时务报》不能表达激烈政见以遭夭折。强学会及其刊物一事使他们成为惊弓之鸟,用梁启超略带夸张的口吻是“伤禽惊弦”(66)。汪诒年的描述比较实在:“同人书札往还,咸以戒慎恐惧相勖,抑亦鉴于惊世骇俗之论,不可以持久,惧其将一蹶不可复振也。”(67) 所以才有《时务报》创刊伊始的约定:“论说绝无讥刺”,避免“太过恢张”。(68) 顺便说一句,就时人经常道及的张之洞控制和影响看,大多也在这个层面上。不错,张的确不时指示手下人就报上的一些文章予以批驳,但基本上处于回应,并无主动挑起政治争论或者引领并宣传政见。

康门及其弟子可是锋芒毕露。

首先力图使《时务报》继续打出康门的政治旗帜——采用“孔子纪年”。梁启超一提出,即遭所有人强烈反对,于是不得不放弃。梁随即向康作了汇报,原因为二:一是共同办报之人“盖非言教之人”,二是“去年南局之封,实以此事最受力,盖见者以为自改正朔,必有异志也”,所以不能再蹈覆辙。尽管康有为的要求是“再蹶再兴”拼力死争,但梁告之,“今此馆经营拮据,数月至今,仍有八十老翁过危桥之势。若因此再蹶,则求复起更难矣”。也许出于真意,也许为抚慰一直把“改朔”视之为“合群”标志的康有为,梁的策略是“毋宁稍谐众论,俟局面既定,然后徐图”。加之有黄遵宪在,“而公度于(弟子),以非常相待,此馆全权,时时可以在我”。(69) 不知梁启超有否告之其师,开办之初,他还做过“必不以所学入之报中”(70) 的承诺。

“必不以所学入之报中”,于梁论,是一种妥协,于《时务报》论,则是“绅宦主持”的底线和基础。平心而言,梁启超一开始还是能克制并遵守约定,比如在使之名声大振的《变法通议》前半部分内容中,果然少有乃师的东西,虽然还是惹来一些风波。第五册的《论学校一·总论》有侮辱金陵自强军的文字,暗讽张之洞媚洋。紧接着,又在第八册上批评倭仁,影射当时“清流”领袖张之洞;继而于第十册痛诋纪昀、国朝汉学家及推崇纪昀的人。凡此种种,既令张之洞大为恼火,亦让汪康年蒙受不少的压力,好在都能搪塞过去。汪与梁合作默契,刊物影响与日俱增。

“一个群体内部团结的程度往往是与其成员感受到其生存受到他人威胁的程度相对应的。”(71) 反过来,一个群体的成功,亦即越可能出现分裂。撇开一些捕风捉影式的流言不提(72),开办半年多之后,即1897年4月间,梁启超在其论说《〈说群〉自序》中一反常态,开句便是“启超问治天下之道于南海先生”(73),并赫然表明自己的文章完全是“内演师说”,外依严复所译之《天演论》与谭嗣同的《仁学》而展开。(74) 汪诒年接稿后即表示反对,认为与报纸的既定方针相悖,并指责梁此文有替康门一力创办的《知新报》做广告之嫌。梁的回答是:启超之学,是无一字不出于南海。前者变法之议,未能征引,已极不安。日为掠美之事,弟其何以为人?(75) 从前郑重许下的“必不以所学入之报申”之诺言说变就变,顷刻间化为乌有,《时务报》“并心一意,双烟一气”的“气象万千”(76) 时期宣告结束。

恰在此前一月,外有黄遵宪致函汪康年要其让出经理一事,内有报馆中康门弟子群殴章太炎,偏偏梁启超此时又拿出这样的文章,且一声一个“康师云”、“吾闻吾师言”。桩桩件件,合在一起,不能不加深汪康年对康梁师徒的疑心,似有串通一气,借《时务报》“以行康教”之嫌。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汪康年在1897年8月间,突然收到名为岑春萁的一封来信:

敬再启者,近阅贵报文编中有敝省《圣学会后序》,署名为家兄云阶所作。弟见所言雄阔,与平日文字不类,昨专电询问,知系康长素工部手笔,属之家兄。……康工部当代大师,若使家兄虚托此名,转非贵报实事求是之至意。(77)

经查证,《圣学会后序》果为康有为所作,并且在《申报》上告白。此事引起了不小的风波,谭嗣同亦来信责问。圣学会是一个以学会为名的宗教性团体,不仅有尊孔的宗旨,而且有尊孔的形式,与汪派意见大左。康有为假借他名宣传自己主张的做法,固然十分不耻,可汪康年们失察上当予以刊出,其恼怒程度亦是可以想见。

到了农历九月下旬,出身康门的《时务报》另一主笔徐勤,发表《中国除害议》,此文因为影射张之洞又一次引起了湖北方面的反弹,以至指责汪康年食言,放弃了“不附康”的立场。(78) 汪大概以“总理不能管主笔之事”予以辩护,结果遭到更强烈斥责,梁鼎芬责问道:徐文专攻南皮,弟何以刻之,岂此亦无权耶?(79) 《中国除害议》第四十八册(十一月廿一)后就被抽起,不复见,此后亦未再刊徐勤的文章。

十月间,拟为康门重要宣传阵地的大同译书局成立,康广仁在十一月中旬将书局告白交《时务报》刊出。汪诒年拖着不办,一个半月后才将告白以另纸夹入报册,并将《孔子改制考》一书的书名,改为《上古茫昧无稽考》、《周主诸子并起创教考》、《诸子创教改制考》等21个子目结集,《孔子改制考》只能成为其中的一个子目。(80) 这无异于捅开了马蜂窝。“孔子改制”一说,不仅是康有为多年着力的心血,而且也是康门宣传并推行变法维新的理论依据,是康门的象征。如此化整为零,牵涉到的不只是一个登载的形式,实为销蚀了康门颇为自得的醒目标牌。在此情况下,双方的破裂只是个时间问题。待汪康年聘郑孝胥为总主笔,就为之提供了一个合适的借口,梁启超发出“非兄辞,则弟辞;非弟辞,则兄辞”(81) 的绝交信。

陈庆年于1898年农历三月十三日有这样的记载:“昨日,过访纪香骢,适汪穰卿在座上。少谈《时务报》,知今年销数较上年为少。旧主笔梁卓如在湘中时务学堂为教习之事,不甚作文,近以穰卿添延郑苏庵为总主笔,卓如遂与寻衅,恐自此殆将决裂。”十四日又见到汪康年:“汪穰卿见过,言梁卓如欲借《时务报》以行康教,积不相能,留书痛诋,势将告绝。”(82) 当然,里头太多的是汪康年一面之词,但从上面汪、康两个群体的言行举动看,矛盾主要由康门弟子一边主动引起,而且始终与康及其所谓的“康学”相关,也是显而易见。虽然没有材料证明一切都是康有为背后鼓动,不过从关于孔子纪年,龙泽厚入馆诸事,梁启超屡向康有为汇报看,康之遥制也不是不存在。有一点可以论定,康有为完全可能有把《时务报》变成自己宣传工具的企图,除“孔子纪年”一例外,他后来在北京不顾友朋之谊,擅自定名总报局,攫取包括《时务报》在内的诸种报纸发行销售权(83),在一定程度也能说明他对于报纸刊物之看重。刘体智曾有言,“(康)有为虽为新党魁首,而文笔繁冗,实不足以动人……当时情事能令观听一倾者,厥为《时务报》”(84)。既然如此,康生发控制报纸的欲望,当也在情理之中。

最终辞职的是梁启超而不是汪康年,《时务报》经过这样的闹腾,也已是气息奄奄。康有为却不打算就此作罢,出了奏请改《时务报》为官报的狠招。在那份出自康有为之手,并由宋伯鲁代为进奏的《改时务报为官报》之折中,最触目惊心之处有二:一是报纸的印行方式发生重大变革,“每出报一本,皆先进呈御览,然后印行”,并“请旨饬各省督抚通札所属文武实缺候补各员一律购阅”。现代化的“新报”似又走回到“邸报”老路,成为官员人手一册的“钦定本”。二是在京都设立官报局,由梁启超总其事,“各省民间设立之报馆言论”,“皆先送官报局”,由梁启超“悉心稽查,撮其精善进呈,以务圣览。其有悖谬不实,并令纠禁……”(85)。康有为是要“挟天子以令诸侯”,引导并统一舆论,以收观听。严复讥之,此举哪怕是出于“义”,“亦不应以众人之资,市一家之义”。(86)

其实康有为在这方面早有过操演。此前不遵“主粤”约定,上海强学会招牌甫一打出,即急调自己的门人徐勤、何树龄来沪笔政,抢先出版了《强学报》,不仅用了孔子纪年,而且所有文章(除了一篇)都出自其弟子之手。以强学会机关报为名,行康门喉舌为实,经元善一针见血,是“欲集众人之资以逞一己之见”(87)。张之洞所谓“自强学会报章,未经同人商意,遽行发刻”(88),怕也不是意气之言。

结合《时务报》前后康有为及其弟子的种种作为,使人联想到后来的《清议报》。此报不仅采用孔子纪年,而且在笔者所统计的“本馆论说”的76篇稿子中,康门弟子所撰占据72篇(梁启超31篇,欧榘甲10篇,麦孟华21篇)。以此相映照,依稀可见康有为关于《时务报》的可能筹划和想象。因此,《时务报》纷争与其说是汪康年一派(或者再加上张之洞)压制康梁,不如说是康党有控制《时务报》为己所用之企图,重演“集众人之资以逞一己之见”之故伎。梁启超有两句话颇值得玩味:一是在写给汪康年的那封辞职信中最后有“必不用康馆人也”(89) 一语,无论是出于自我撇清,还是故意揣测汪康年之心,似都有不打自招、欲盖弥彰之嫌。二是在《清议报第一百册祝辞》中,给《时务报》的定性是“出于个人报而进入党报”(90),这个微妙而模糊的界定,也许正是对试图促使《时务报》变为己方一党之报而未就的一种事后记忆。

因为机缘和形势使然,“附会孔子改制以言变法”的康门弟子与“历验世务欲借镜西国以变神州旧法”江浙两湖人士,走到一起成就了《时务报》。群体间的妥协、各方力量的参与以及出于规避政治风险的策略性考虑,《时务报》开始的设定是一份缺乏明确政治主张仅具“有益国事”总体倾向的同人报。随着《时务报》影响的扩大,处于前政党性质——宗派特征的康门弟子需要加大己方观点和思想的表达和宣传。这种试图将《时务报》转化为本群体言论机关的图谋,加上有意识的人事安排与充满巧合的偶然因素,伤及了“同人报”共事合作的基础,引发了以稳定谨慎为行事原则的汪康年们群体的反弹,并形成水火之势。

像《时务报》这样的同人报刊,意在政治,可同人间实际粘合的却是文化——是内在对国家的忧虑,是“忧天下之忧”的士大夫情怀,是“文人论政”的精神气质和志向,这必然决定了它的脆弱。因为报刊的操作牵涉到话语权,各自的忧虑、情怀、志向如何在报刊上得以体现,则远比这种朦胧的一致要具体。当政治需要超过文化情感的强度,不同圈子的边界和裂缝就得以呈现,报刊话语的表达成了各方争持的中心。因此,在报刊史意义上,《时务报》不是所谓的保皇与维新之斗争,而是《时务报》同人不同派别对于报刊使用的纷争。这个纷争,由于康梁们具有明确的政治派别和团体意识——康派的意识形态和激进的改革方略,加上“草堂”群体的自我身份认同——而在中国报刊史和报刊思想史上具有前所未有的重要性:同人报中萌发出朦胧的党派——政治宗派团体报刊思想观念和操作实践,这在中国报刊史上尚属第一次。

如果上述的结论可以接受,那么,综观中国报刊史,这样的案例并非只是《时务报》一家,“五四”时期的《新青年》亦是如此。据此可以认定,“文人论政”型的中国同人报刊,倘若其中的某些成员或者某个派别,具有了明确的政治认同和政治派别角色意识,并力图使同人报转向为“党报”或者“类党报”,报刊的纷争、分化乃至分裂就是必然。《时务报》不过为第一个征兆而已。同人群体当然是分性质(维新、保皇;进步、落后;革命、反革命)的,但此种分裂与同人群体分别属于什么性质无关;地域、学派的因素,可能会加剧或者削弱意识层面的认同,但最主要的,是与不同群体内部的政治认同以及由此带来的内部关系结构相关,根源则在于党派需求与同人报刊运作机制及意见表达的天然矛盾。

最后,不能不就与《时务报》纷争相关的另外两个重要人物张之洞与黄遵宪饶舌几句。张之洞与《时务报》的关系,大致是若即若离、冷眼旁观。像当时大多数士绅一样,汪康年的确对张有所依傍,张的意见对他也必然有所压力,但并非是言听计从,相反,倒多有应付之意。关乎此,现时的研究已多有展现(91),不赘。

黄遵宪的驱汪之言,在客观上加深了汪、康群体的不和,然而,黄、汪矛盾与汪和康/梁的冲突,不是一个性质。就报事来说,黄意仅在促成他认为更加合理的管理体制,由于性格自傲强横,处理上不免鲁莽,激起汪的反感,却并无一定将报刊权力交与康梁之手的动机(92)。相反,汪与康梁直接牵涉到报刊的性质(康党之报还是同人报)及其话语表达。

值此,张之洞、黄遵宪可以被看成是《时务报》纷争中某些变量,但不是主要原因。没有张之洞,《时务报》照样分裂;黄遵宪建立董事会的建议即便得到落实,也不可能使《时务报》逃离已有的命运,所以,张、黄之因素无论是否考虑在内,均不损及本文的结论。

注释:

① 闾小波:《中国早期现代化中的传播媒介》,上海三联书店,1995;马光仁:《上海新闻史》,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96;廖梅:《汪康年:从民权论到文化保守主义》,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蔡乐苏、张勇、王宪明:《戊戌变法史述论稿》,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1。

② 廖梅:《汪康年:从民权论到文化保守主义》,第181页,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

③ 马光仁:《上海新闻史》,第176页。

④ 方汉奇主编的《中国新闻事业通史》(上卷)认为《时务报》是机关说明其依据。

⑤ 按张玉法,属于“Association”和“Group”之间。参见张玉法:《清季的立宪团体》,第2页,台北,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1971。

⑥ 据闾小波统计,《时务报》的个人捐款为96人,见氏著《中国早期现代化中的传播媒介》第79页;廖梅的统计,个人和机构捐款共计100,见氏著《汪康年:从民权论到文化保守主义》,第60—61页。

⑦ 间小波:《中国早期现代化中的传播媒介》,第56、57页。

⑧ 甘惜分:《新闻学大辞典》,第67页,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93。

⑨ 张之洞:《鄂督张饬全省官销(时务报)札》,见《时务报》,光绪二十二年八月廿一日,第六册,收入《近代中国史料丛刊》,台北,文海出版社,1979。

⑩ 廖梅:《汪康年:从民权论到文化保守主义》,第45页。

(11) 格尔哈斯·伦斯基:《权力与特权:社会分层的理论》,第77—78页,关信平、陈宗显、谢晋宇译,吴忠校,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88。

(12) 《吴樵》,见《汪康年师友书札》,第467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

(13) 《梁启超》,见《汪康年师友书札》,第1831页。

(14) 《叶瀚》见《汪康年师友书札》,第2535页。

(15)(16) 《吴樵》,见《汪康年师友书札》,第467、478—479页。

(17) 姜义华:《康有为全集》,第205—206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

(18) 前揭张玉法:《清季立宪团体》,第6页。

(19) 《蒙学公会启》,见《戊戌变法》(四),第458—459页。

(20) 《汪穰卿先生传记》,第40页,北京,中华书局,2007。

(21) 汤志钧:《康有为政论集》,第163页,北京,中华书局,1981。

(22) 《鄙人对于言论界之过去及将来》,见《饮冰室合集》文集之二十九,第1页,北京,中华书局,1989。

(23) 刘光华、邓伟志等编译:《新社会学词典》,第109页,北京,知识出版社,1986。

(24) Cooley,C.,H(1983).Social Organization,New York:Schochen Books,p.23—31.同时可参兰德尔·柯林斯、迈克尔·马科夫斯基:《发现社会之旅》,第270—271页,李霞译,北京, 中华书局,2006。

(25) “传统的”是指寄托于神圣化了的古人权威和历史习俗;“超凡魅力的”则是以领袖个人素质和权威为重,人们因其“超凡魅力”而服从和效忠;“法制的”则依赖法律条款的有效功能和理性建立的规则。见马克斯·韦伯:《学术与政治》,第56—57页,冯克利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

(26)(31)(32) 赖特·希尔斯:《人际关系论》,载赖特·希尔斯、塔尔考特·帕森斯等:《社会学与社会组织》,第117—138页,何维、黄晓京译,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86;引见第123、128—129、135、128、125—126页。

(27) 前揭《汪康年:从民权论到文化保守主义》对此均有详尽分析,可参第180—187页。

(28) 陈寅恪:《读吴其昌撰(梁启超传)书后》,见《寒柳堂集》,第168页,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

(29) 前揭蔡乐苏等:《戊戌变法史述论稿》,第346页。

(30) 《夏曾佑》,见《汪康年师友书札》(二),第1316页。

(33) 《黄遵宪》,见《汪康年师友书札》,第2347页。

(34) 《顺德潚》,见《汪康年师友书礼》,第421、439、449页。

(35) 《叶瀚》,见《汪康年师友书札》,第2535页。

(36) 《汪大燮》,见《汪康年师友书札》,第781页。

(37)(39) 转引自萧公权:《康有为思想研究》,第15-16,14页,汪荣祖译,北京,新星出版社,2005。

(38)《康有为自编年谱》,见梁启超:《康有为传》,第83、88、103页,北京,团结出版社,2004。

(40)(41)梁启超:《康有为传》,第80、80页。

(42)梁启超:《清代学术概论》,第70—71页,上海,东方出版社,1996。

(43) 康广仁:《致易一书》,见《戊戌六君子遗集》,载《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3编第18辑,第602页,台北,文海出版社,1966。

(44) 中国史学会主编:《戊戌变法》(四),第240页,上海人民出版社,

(45(46) 卢湘父:《万木草堂学风》,引自陈学恂主编:《中国近代教育史》,1986。

(47) 《南海先生七十寿言》,转引自蔡乐苏等:《戊戌变法史述论稿》,第172页。

(48) 陆乃翔、陆敦骙:《南海先生传》,转引自蔡乐苏等:《戊戌变法史述论稿》,第173页。

(49) 《徐勤致康有为书》,见上海文物保管委员会编:《康有为与保皇会》,第231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

(50) 康有为:《致徐勤书(一)》,见上海文物保管委员会编:《康有为与保皇会》,第132—133页。

(51) 前揭康有为:《致李福基等书》,上海文物保管委员会编:《康有为与保皇会》,第162—163页,引见第163页。

(52) 康有为:《致欧渠甲等书》,上海文物保管委员会编:《康有为与保皇会》,第157页。

(53)(54) 齐美尔:《社会学:关于社会化形式的研究》,第38、38页,林荣远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2。

(55) 赖特·希尔斯:《人际关系论》,载赖特·希尔斯、塔尔考特·帕森斯等著:《社会学与社会组织》,第117—138页。

(56) 转引自Robert E.Park(1954).Society.The Free Press.p.24,pp.25—26.

(57) 见G.萨托利:《政党与政党体制》,第21—22页,王明进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6。

(58)(61) 《邹代均》,见《汪康年师友书札》,第2648、2648—2649页。

(59) 《吴樵》,见《汪康年师友书札》,第481页。

(60) 《汪大燮》,见《汪康年师友书札》,第742—743页。

(62) 其实《译报》在报中仍占据极大分量,每期不缺。《论报馆有益于国事》在论及报例时,首条即为“广译五洲近事”。

(63) 《叶瀚》,见《汪康年师友书札》(二),第2548页。

(64) 《邹代均》,见《汪康年师友书札》,第2683页。

(65) 廖梅:《汪康年:从民权论到文化保守主义》,第118—119页。

(66)(69) 《饮冰室合集》集外文,第4页,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67) 汪诒年;《汪穰卿先生传记》,第57页,北京,中华书局,2007。

(68) 转引自廖梅:《汪康年:从民权论到文化保守主义》,第47页。

(70)《梁启超》,见《汪康年师友书札》,第1843页。

(71) 格尔哈斯·伦斯基:《权力与特权:社会分层的理论》,第72页。

(72) 比如,在1896年十一月初八日,吴樵就致信汪康年询问与梁可有矛盾;十一日一书,再次言及此事。参见《汪康年师友书札》,第507、508页。

(73) 《时务报》第26册,见清华大学历史系编:《戊戌变法文献资料系日》,第323页,上海书店,1998。

(74) 《饮冰室合集》文集之二,第3页。

(75)(80)(81) 《梁启超》,见《汪康年师友书礼》,第1862、1854页。(时应在1896年旧历五月前后)

(76) 《吴德潚》,见《汪康年师友书札》,第439页。

(77) 《岑春蓂》,见《汪康年师友书札》,第549页。

(78) 梁鼎芬在就此事给汪的信中有此语:“徐文太悍直,诋南皮何以听之?弟不能无咎也。弟自云不附康,何以至是?”(《梁鼎芬》,见《汪康年师友书札》,第1901页)可见汪也有过承诺。

(79) 《梁鼎芬》,见《汪康年师友书札》,第1901页。

(82) 陈庆年:《戊戌己亥见闻录》,见《清廷戊戌朝变记》,第78-132页,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

(83) 此事可参张元济给汪康年数函,见《张元济书札》,第36—45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

(84) 刘体智:《异辞录》,转引自邵志择:《中国近代报刊思想的起源与转折》,第80页,浙江大学博士论文(未刊)。

(85) 宋伯鲁:《奏改时务报为官报折》,见《戊戌变法》(二),第350—351页。

(86) 严复:《〈时务报〉各告白书后》,见王栻主编:《严复集》(第二册),第494页,北京,中华书局,1986。

(87) 《经元善》,见《汪康年师友书札》,第2425页。

(88) 蔡乐苏等:《戊戌变法史述论稿》,第331页。

(89) 《梁启超》,见《汪康年师友书札》,第1854页。

(90) 梁启超:《本报第一百册祝辞并论报馆之责任及本馆之经历》,见《饮冰室合集》文集之六,第57页。

(91) 参《汪康年从民权论到文化保守主义》,第211—215,见《戊戌变法史述论稿》,第368—372页。

(92) 据陈庆年,当黄遵宪听到关于他欲行康学而逐汪的传言时,急忙出面否认:“谓其循人言逐汪太急是实,并无欲行康学之事云。”(陈庆年:《戊戌己亥见闻录》,见《清廷戊戌朝变记》,第92—9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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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帮”与“中国日报”之争的历史意义_时务报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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