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金融效率的理论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效率论文,理论论文,金融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本文通过对中国改革17年来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实证分析,论证了金融数量扩张对经济的推动作用和效率较低对经济带来的负面影响,提出今后我国金融发展的重点应该移到提高金融效率上来。文章认为,以金融效率为中心促进经济发展,能够实现经济增长与通货稳定的和谐统一,有助于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为此作者依据中国的国情,借鉴外国金融产业发展的成功经验,就如何提高金融效率,从5 个方面进行了详细地探讨,并提出了具体建议。文章最后,对中国金融改革的一些问题作了简要地分析和阐述。
一、金融发展的重点应提高到金融效率上来
改革17年来,中国的经济以世界第一的速度持续增长,在这个过程中,金融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但金融对经济的推动主要体现在金融数量的扩张上。流通中的现金、广义货币、贷款量和金融机构总资产这四个总量指标分别从1978年的212.0、889.7、1921.6、1876.5亿元上升到1995年的7885.3、60749.5、50120.1、73096.6亿元, 年均增长率分别为23.7%、28.2%、21.1%和24%。与金融数量扩张速度相比,金融效率虽然也有所提高,但效率的提高远没有数量扩张那样显著。中国目前的金融效率与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国家相比,还处于一个较低的水平上。在金融机构方面,金融资产的质量很低,资金运用(主要是贷款)损失率、呆帐率很高,银行清算速度以及设备的现代化程度、服务质量也落后于发达国家。在金融市场方面,满足社会资金需求的能力和融资的方便程度与发达国家的差距更为明显。在宏观金融效率方面,中央银行利用经济手段调控货币的能力还不强,计划指标与执行结果差距往往在一倍以上,尽管这并非是人民银行一家的责任。
近几十年来,发达国家金融机构对经济增长的推动已越来越依靠金融效率的提高。1994年,美国以12314 亿美元的货币量(其中通货量为3635亿美元)实现了67269亿美元的国民生产总值, 国民生产总值是货币量的5.46倍,是通货量的18.5倍。而同年我国实现43750 亿元人民币的国民生产总值,却有20556亿元(其中通货量为7289 亿元)人民币在周转,国民生产总值仅为货币量的2.13倍,为通货量的6倍, 假如按照美国的经济—货币比率,实现43750亿元人民币的国民生产总值, 货币量仅需要8013亿元,其中通货量更少至2365亿元。换一个说法,如达到美国的货币作用效率,20556亿元的货币量便可实现112235 亿元的国民生产总值,而7289亿元的通货量更可实现国民生产总值134846亿元。尽管这种比较并非妥当,但却可以从一个侧面看出效率提高与数量扩张对经济发展产生的巨大差异以及控制货币、提高效率所具有的重要意义与巨大潜力。
应当看到,中国目前的金融效率不高与经济发展水平和体制转轨有关,在发展中国家的经济起飞阶段和金融地位上升时期,金融效率的提高慢于金融的数量扩张有其一定的必然性。在中国经济发展的过程中,金融发展和效率的提高也不可能跳出这一发展规律。但当金融发展达到一定的规模和程度之后,金融效率的提高就具有更加重要的意义。以提高金融效率为中心的金融发展在促进经济增长的同时能够避免或减轻经济发展中的负面影响,以保证经济的效率增长。中国目前的经济发展和金融发展已处于这一水平上,因此,如何提高中国的金融效率,应是今后发展的一个主题。
二、提高金融效率的基本途径
(一)真正把金融业作为现代产业来发展
金融业在其自身发展过程中形成一种产业,在西方国家开始于17世纪,而在本世纪初成为一个重要的产业。中国的金融业在本世纪前期的几十年中虽有过较为快速的发展,但由于当时很低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性质,一直未能过渡到发达的现代产业。新中国成立后,实行了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金融便作为计划经济的一种手段被使用,形成了大一统的金融体系和资金供给制格局。1979年以来,金融领域的改革是按照“宏观管住、微观放活”的思路进行的。在这一思路指导下,建立了两级银行体制,放宽了专业银行的业务范围,调整了信贷资金管理办法,恢复和新设了一些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开拓和发展了金融市场等等。这些改革对于促进整个经济的快速发展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但也不应否认,整个金融改革过程始终没有走出资金供给制的格局,以致金融效率很低。形成这一局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之一在于前期金融改革缺少在总体上的正确把握。在指导思想上,金融更多的是作为国民经济的调控系统发展的,改革试图把金融从计划的直接手段转变为间接的宏观调控工具。一种似乎占主导地位的观点认为,只要掌握了五大银行(人民银行和四大专业银行),国家就能调控整个国民经济,金融改革的重点必须是保证宏观调控而不是发展现代金融产业。这里的问题是,如果没有一个发达的金融产业,有效的宏观调控与较高的金融效率是很难同时实现的。因此,金融业究竟应该首先作为一种现代产业来发展,还是首先作为国民经济的调控系统来使用?这是一个带有根本性和指导性的问题。
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要使金融最大限度地促进经济发展并实现经济的效率增长,金融业首先应该作为现代产业来发展。金融也只有在自身产业发展的格局中才能使自己的效率不断得到提高,而用提高金融效率的办法促进经济发展才不会出现大的问题,同时为有效的宏观调控提供基础。
把金融业作为产业来发展,就要遵循产业发展的规律。任何产业,都以连续不断地为社会提供产品为基本标志,并通过竞争提高效率。把金融作为一种产业,其立足点就放在了向社会不断提供各种高质量的金融产品(金融商品)和金融服务上,才会有快速的金融发展和理想的金融效率。如果重点把金融作为一种调控系统来使用,就会忽视这一点。而没有发达的现代金融产业,没有金融业的良好运行机制,便失去了金融宏观调控发挥作用的客观基础,就不能指望宏观金融调控灵活有效,更不能使宏观调控与金融发展和经济发展高效率地统一起来。
要使金融效率在金融产业发展中不断得到提高,金融改革必须切实考虑以下几点:
1.真正把货币、资金作为“商品”来对待,努力创造条件,尽快取消用行政手段分配资金的做法。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并不是从分配物资转向分配资金。以分配资金为主的金融运行机制不可能带来金融的高效率。通过行政权力分配资金不但与市场经济理论相悖,而且在实践中还会带来很大的混乱和不公平,特别是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副作用就更大。
2.以资金为基础的金融商品价格的确定和形成应该符合市场规律。金融业本身是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的产物,所以市场性是它的固有特性之一。金融业的市场性,核心是金融商品价格形成的市场化。在传统体制下,我们的金融业没有作为产业来发展,以利率和汇率为代表的金融商品价格是通过行政手段制定的。虽然改革以来我们多次调整利率和汇率,并给予一些金融机构一定的浮动权力,但就总体来说,金融商品的价格主要还不是通过市场形成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金融商品的价格应主要由供求来决定,国家可以引导,但不能直接决定。资金的实际价格与经济增长的效率连在一起,经济效率高,说明资金的增殖能力大,资金的需求就增加,资金的价格也自然会上升,它的上限是经济本身的增长力。如果从名义价格看,它还要与通货膨胀率相连,这是资金价格的内在属性。以供求为主的价格形成机制,会使金融效率在资金供给者与资金需求者之间、资金供给者群体之间、资金需求者群体之间的竞争中得到提高。金融效率提高会带来资金供给的增加,而资金供给利率并不一定降低;同时,金融效率提高会使需求扩大而需求利率并不一定提高,其结果便是资金的充分运用和经济的快速增长。在金融效率很低的情况下,如果通过行政手段把资金价格抬得过高,势必造成资金的运用不足。如果把资金价格压得过低,又会出现资金供给不足,客观存在的“价位差”与行政分配资金结合在一起,势必诱发多方争抢资金,致使资金流通渠道混乱,以钱炒钱盛行,直至拉平“价位差”。在这个过程中,靠堵是堵不住的。同时,以权谋钱、以钱谋私的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也是不可能完全控制得住的。因此,逐步把金融商品的价格形成转向市场化,遵循它本来固有的规律,应是改革的当务之急之一。
3.金融体系必须是多元的,且具有竞争性。如同其他产业一样,金融业的发展也必须在经营金融商品的各种机构的竞争中来实现。因此,金融机构不能是垄断的。垄断阻碍竞争,不可能产生高的金融效率。改革以来,我国金融机构发展很快,但相对于中国这样一个迅速发展的大国来说,金融机构的数量还是不多的,并且竞争性也刚刚显示出来。因此,在严格开设条件的前提下,发展和完善多元化的金融体系对于金融业的发展是很必要的:一是可为公众提供更多更方便的金融商品和服务;二是增加金融服务的范围;三是促进金融业的竞争,提高金融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没有一个多元化、竞争性的金融体系,就不能打破垄断,而在行业垄断的前提下,金融业的发展必须受阻。
建立多元化的金融体系,是指在中央银行领导、监督、协调之下形成一个以商业银行为主体、政策性银行和众多非银行金融机构并存的、具有竞争性和规范化的金融机构体系。商业银行为主体,包括国有银行、国家控股的跨地区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地方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等。其中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也必须按照一般经营惯例,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求平衡、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目前我国的四大专业银行已明确向国有商业银行过渡,因此,详细研究这一过渡中的措施和经营方针,以及是否可以部分实行“国有民营”、银行内部是否可以交叉持股等十分迫切。在多元化金融体系中地方商业银行应占有不可忽视的地位。地方商业银行的发展与当地经济密切相关,对于活跃整个国民经济和各地区平衡发展意义重大。在四大专业银行转变为国有商业银行之后,办好政策性银行(或真正意义上的专业银行)也是非常重要的。在西方国家,政策性银行(即政府金融机构)的作用也是十分明显的。政策性银行以执行国家政策为主,以弥补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对一些重要而特殊部门支持不到的真空。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发展也必须重视。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市场机制的建立,需要全方位的金融服务,以某个或某几个专门业务为主要经营对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广泛存在,必须使经济更加具有活力,对于搞活资金融通、为企业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和建立市场金融机制,意义重大。在非银行金融机构中,应特别重视保险公司和保险事业的发展,这不但对搞活整个金融起重要作用,还是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基础。
4.建立一个公平合理的规范化的市场金融运作机制。“公平合理”是指所有金融机构,不管其所有制性质如何,应该执行统一的法律,统一的税收负担,在同一的起点上按照平等规则从事金融活动。“规范化”是指各类业务活动必须有章可循,防止无序竞争。规范下的平等竞争能够带来效率,僭越规范的竞争只能导致混乱。同时,金融机构和企业要同时全面走向市场,没有金融机构进入市场,企业在市场中的活动会受阻的。
5.要有一个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完善的金融市场。在现代市场经济中,金融产业的发展离不开一个完善的金融市场。没有一个健全的规范化的金融市场,合理的金融商品价格就不能形成,货币的调剂、资金的融通、资源的优化配置就会受阻。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进入90年代之后,我国的金融市场有了较快的发展,这是可喜的。但是我国目前的金融市场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有一种与生产和流通相脱节的倾向,行政的因素占主导地位,形成一种虚假的繁荣。要真正发挥金融市场的功能,必须把金融市场放到经济发展与金融业整体发展之中。
6.中央银行必须建立一个灵活有效的间接调控机制和金融监管机制。把金融业作为产业来发展,中央银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性不是降低下,而是增强了。这里的关键问题是中央银行的调控方式和手段应当转变,要真正从行政命令为主转向经济手段为主。当然在目前的条件下,不能企望中央银行短期内部能实现这种转变,但应随着改革的推进,积极创造这些条件。
在金融业按照产业发展的格局下,金融宏观调控的目标在于两个方面:其一是保证金融机构经营的规范化和市场运作机制的顺畅有效,以保证金融业的健康发展;其二是保证经济发展有一个稳定的货币金融环境。要实现调控目标,必须切实改变中央银行与普通金融机构之间的资金供应关系,建立货币发行约束机制,并加强对经济活动和金融活动的统计、分析、监测和研究工作。对货币供应量的调控应扩展到不同层次,实行统一调控。特别是应改变现金管理办法,允许居民使用支票和非现金结算,也允许企业、单位使用现金结算,打通货币量不同层次间的内在联系渠道,这是建立统一的结算秩序和提高金融效率的必需条件。它不但有利于规范资金流动从而最终节约现金使用,也是宏观调控的一个基点。
(二)控制货币发行,着力发展非货币性金融工具
前面曾经提到,中国的金融效率在改革以来总体上虽有一定提高,但效率的提高远没有数量扩张那样明显,金融对经济发展的推动更多地体现在金融的数量扩张上。
金融的数量扩张主要是货币的扩张(包括货币总量和分层次货币)和银行贷款过快增长。银行之外的各种信用总量,虽然也有所增长,如有价证券发行余额的增长速度还不算太慢,但就其在信用总量中的比重来看仍然非常之低;以商业票据为代表的商业信用则发展更慢。
从1981年我国恢复国库券发行以来,到1995年底,累计总发行额为8000多亿元,扣除已偿还部分,未偿还证券余额大约为5000亿元。虽然有价证券的发行在十几年中有了较快增长,但与贷款的比率仍然很低。1993年全国金融机构贷款为50120亿元, 证券余额与贷款余额的比率为1:10。而在许多发达国家,有价证券的余额已远超过贷款余额。仅以股票为例,1994年,美国和日本的股票市价总值分别是银行贷款余额的85%和50%。与有价证券规模相比,以商业票据为代表的商业信用规模在我国更小。在80年代中期,美国的商业票据未偿还余额已达2400多亿美元,相当于当期货币量(M[,1])的50%,而我国的商业票据正处于刚刚起步阶段,还谈不上一个百分点。
由于商业信用的发展程度很低,我国贷款以外的信用总额与货币量(M[,1])的比率1995年仅为21%,与货币加准货币的比率为12.5%。与发达国家相比,美国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工具总值在1960年已达12140 亿美元,是当年货币量(M[,1])的8.28倍,是货币加准货币的5.84 倍。 到1970年,美国的市场金融工具总值上升为25240亿美元, 是当年货币量(M[,1])的11.2倍,是货币加准货币的3.95倍;法国的货币市场金融工具总值与货币量(M[,1])的比值较低,1992年为68.5%,但也高出我国2倍。
不同的信用结构对货币量的影响差异是巨大的。证券融资(特别是长期证券融资)并不影响货币量或影响程度很小,不会导致货币量的扩张或者扩张幅度很小。而银行贷款则直接导致货币量的扩张,因为贷款所提供的直接就是货币,绝大部分直接形成购买力。本世纪以来,特别是二战之后,发达国家的信用,已越来越依靠证券、商业信用及其他信用。贷款数额虽然也在增长,但增长的速度远远低于非贷款信用的增长,这一方面带来了金融的高效率,同时也保证了货币量增长的稳定性。在1964-1993年的30年中,美国的货币量(M[,1])年均增长为7.1%, 通货量年均增长8.0%;这两个增长比率在日本为10.2%和11%, 在德国为8.4%和7.2%,在英国为12.2%和7.3%,在法国为8.3%和5.4%。改革17年来,我国的货币量(M[,1])增长率年均为23.4%,通货量增长率年均为23.7%,而信用量(金融机构贷款加有价证券余额)年均增长21.2%。信用量的增长速度还慢于货币量的增长。 这说明我国改革以来的经济快速增长主要是靠货币量的扩张推动的。在金融效率不变的条件下,依靠货币扩张而不是信用扩张推动经济增长,通货膨胀必然伴随其中,特别是当经济货币化达到一定程度之后,完全依靠货币量扩张,通货膨胀会与货币量增长相伴。
发展中国家在经济起飞的过程中,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投资是支撑经济起飞的主要因素。如何筹措资金来源满足投资和经济发展的需要?这虽然离不开货币量的增长,特别是在起飞过程的初期阶段。但从根本上来说,一个稳定的投资增长机制不应单是以持续的货币推动为基础。另一个极其重要的方面是,应该发展多层次信用,用创造和发展多种信用工具的办法来满足投资需求。
主要依靠与货币量密切相连的贷款支持投资需求的增长,是发展中国家的通行做法。这是因为发展中国家的金融发展程度比较低,金融机构主要是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数量很少,业务量比重很低,而银行开拓非货币性负债、资产的能力又不强,扩张信用就只能靠银行贷款。银行贷款与货币量的联系几乎是完全相通的,贷款的增长意味着货币量的增长,货币量增长形成直接的购买力,面对市场商品,通货膨胀便是必然结果之一。另一方面,仅用提供贷款——从而增加货币量的办法发展经济,也会带来金融的低效率。在企业融资需求只有银行贷款一条渠道的情况下,压力便集中在银行,在银行无法开拓非货币性负债的情况下,要满足企业这种需求,也只有增加向中央银行的贷款,在这种单一单向的融资机制下,企业和银行均缺少选择的空间,而没有选择、比较和竞争,便不可能产生效率。
由此,发展商业信用、证券等多种信用形式,开拓银行的非货币性负债业务,扩大社会资金来源中的非货币性比重,是提高金融效率的重要环节。同时,还是保证经济快速发展而使通货膨胀保持在较低水平的重要措施之一。
所谓扩大社会资金来源中的非货币比重,是指更多地发行各种非货币性金融工具,吸收社会资金以满足投资的需要。例如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和债券筹集的资金,对股票和企业债券的持有者来说,它是金融资产,但流动性比银行存款弱得多,不形成直接购买力,因而货币性较差。各种基金负债(如人寿保险公司发行的人寿保险单、养老基金保险单、退休基金保险单、共同基金凭证等)也是不能直接用于支付购买,也是非货币性的。而通过发行股票、债券、基金凭证等金融工具筹措的社会资金,同样可以满足投资的需要;商业票据等金融工具对持有者来说也不是货币,而对发行者来说同样能够满足融资需求。在多种信用形式、多种金融工具并存的情况下,融资渠道多元化了,必然带来企业之间、金融机构之间、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的选择和竞争,而金融效率便在这种选择和竞争中得以提高。
另一方面,商业信用、证券、基金的发展还是支撑银行信用的基础。没有这些信用基础,银行信用的发展必受困扰。我国目前的情况便是如此。一方面,不规范的“挂帐信用”和“口头信用”,使多边债务缠绕堆积;另一方面,银行贷款质量低下,呆帐坏帐不断增长。银行信用是商业信用的高级形式,但如果脱离开基础,银行信用必然是扭曲的,而事实上,商业信用、证券、基金信用等是更加具有约束力的形式,没有商业信用等基础信用形式的充分发展,就不可能有真正良好的社会信誉观念,也就不可能形成真正的社会信用体系,更谈不上金融效率。因此,发展基础信用形式,重建社会信用体系,是提高金融效率的基础条件。
(三)调整金融市场发展重点,规范金融市场运作
在十几年的金融改革过程中,中国一直比较重视金融市场的开拓与发展。但从金融市场效率考察,中国目前仍处在一个较低的水平上。不但与发达国家金融市场效率无法相比,而且与韩国、新加坡等新兴工业国家的金融市场效率相比差距也很大。
从金融市场的运用来看,西方国家与新兴工业国家的金融市场运作都很规范。金融市场上的各类金融商品具有较强的流动性和替代性;金融商品和金融交易方式的创新能力强;市场价格对经济信息的反映灵敏且价格的波动具有内在的稳定机制;市场投机虽然活跃,但市场对投机的约束力很强;投资者是金融市场活动的主体,市场对投资风险有较强的剔除能力;市场的组织管理能力强,交易成本很低。而我国的金融市场在这些方面表现均较差。比较突出的是市场组织管理能力低,投机性强且抗风险能力弱,市场价格的形成缺乏合理性且无内在稳定机制。仅从市场价格的形式看,价格的波动不是取决于经济发展状况,而是对内部消息、小道传闻反映敏感。虽然内幕消息,领导人政治表态在西方国家也会影响金融市场价格,但影响程度和波动时间都是有限的,长期的价格趋向仍主要取决于经济发展状况和市场价格内在稳定机制。我国的金融市场价格基本上不反映经济发展状况。例如1994年2-7月,与经济平稳运行、增长势头强劲相反,金融市场交易价格却大幅度下跌。价格波动的无理性使金融市场在很大程度上成为投机者的“乐园”,而为投资者设置了障碍。
从金融市场对经济的作用效率看,目前的状况也很不理想。发展金融市场的本质意义在于为投资者提供环境和条件进而促进投资和经济发展。而目前的金融市场状况有越来越脱离实质经济发展的趋向。其主要表现是二级市场的独立发展和企业在一级市场上筹资困难并存。在一个高效率的金融市场上,企业的融资需求很容易得到满足且很方便。对中国的企业来说,目前还不能实现这一点。能够进入一级市场发行股票或债券的企业为数很少,且要花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大部分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事实上被排除在市场之外。国家债券的发行成本也很高。否则便不能筹到所需资金。金融市场对经济活动主体资金需求的满足能力低和方便程度低,说明了金融市场对经济的作用效率处在一个较低的水平上。
如何提高中国金融市场的效率?显然需要从多方面努力,比如加强市场管理、完善必要的法规等等,但重要的一点是,应该使金融市场发展与实质经济发展结合起来。金融市场只有建立在实质经济发展基础上,才能充分发挥对经济的促进功能,才谈得上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和自身效率问题。特别是在市场发展的起步阶段,必须依据本国实际,脚踏实地,立足于基础,而不能弃本求末,追求虚假繁荣。西方国家的金融市场发展到今天这种程度用了几百年时间,我们不必重走几百年的西方金融市场发展之路,也不能完全模仿西方金融市场现有的一切做法。中国的金融市场应该与现阶段经济发展水平、信用基础与企业和金融机构状况相联系,并应带有中国的一些特色。韩国、新加坡等新兴工业国家在发展自己金融市场的过程中就特别注重本国实际,效果颇佳。韩国在50-60年代经济起飞过程中,金融市场的发展始终紧扣国家工业化这个主方向,用发展金融市场为工业化提供资金支持,满足工业化过程中的投融资需要。在这种指导思想下,韩国着重发展了货币市场和长期债券市场,并没有着力去搞世界级的证券交易所。新加坡的金融市场比较发达,但占主导地位的是银行同业拆借市场和贴现市场及外汇市场。日本的股份公司在明治维新后就有了快速发展,股票发行总值在本世纪初就已达到相当的规模,但股票二级市场快速发展则只是近二三十年的事情。世界各国的经济发展史证明,凡与经济发展紧密相连,以满足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真实投融资需求为宗旨的金融市场,都对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并且也都具有较高的市场效率。由于金融市场对经济的直接贡献主要是来自于货币市场和一级证券市场。因此,那些成功国家的金融市场发展战略和顺序一般是先货币市场、后资本市场,资本市场中以债券市场为重;先一级发行市场,后二级转让市场,发行市场的规模远远大于流通市场的规模,并且二级市场以场外交易为主。这种建立在为产业发展服务基础上的金融市场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具有内在的稳定性,也带来了较高的市场效率。
在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过程中,货币市场没有给以优先的位置。特别是商业票据市场发展滞缓,短期国债的规模也很小。在资本市场的发展中,重点也没有放在一级市场上,企业债券和股票的发行规模都不大,而二级市场却给予了很大的关注。特别是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的几年间,股票交易市场以上海、深圳两个证券交易所的建立为契机,异常活跃起来,数千证券商和近千万股民集中了数千亿资金去炒作那几百只规模很小的上市股票,加之管理乏力,致使股票价格暴涨暴跌,强化了投机,刺激了某些人急于发财暴富的心理。由于二级市场吸引了大量资金和价格形成的无理性,给一级发行市场制造了障碍,企业筹资困难,加大了向银行贷款的压力,也促进了通货膨胀的上升。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萨谬尔森1994年5月在接受中国记者采访时指出, “中国目前最需要的,不是纽约证券交易所、芝加哥商品交易所一类的组织,……,对中国来说,市场还很原始,股票很热,那是一种赌博,那一张纸并不足以代表相应的生产”〔1〕。
中国作为一个正在起飞的发展中国家,资金的需求很大。没有大量的持续的资金投入,经济起飞便不能持久。金融市场应该成为提供资金来源的重要渠道。因此,金融市场发展的重点应转移到以融通资金为主要功能的货币市场和与实质性投资直接相关的证券一级发行市场上,在此基础上再逐步发展二级市场。二级市场的发展应以提高证券的流动性、为一级市场创造良好环境为目的,而不应脱离一级市场单纯追求其交易量。
在货币市场的发展中,需要大力扶持商业票据市场。商业票据市场发展的基础是商业信用的规范化,而商业信用规范化的标志是合格商业票据的广泛发行与流通。金融机构必须为商业票据的发行与流通创造条件,通过办理贴现和票据抵押增强票据的流动性,扩展商业信用与银行信用的联系渠道,同时也提高了金融机构的资产质量。国库券是货币市场上另一重要的金融工具,活跃的国库券市场不仅能使政府以较低的成本保持必要的存量和流量,满足财政的需求,而且有利于各种金融机构保持资产流动性的需求,同时也满足了中央银行运用公开市场业务进行间接宏观调控所需要的基本条件。可见,大力推进国库券市场的发展,不仅可以提高金融市场的效率,还可以提高整体金融效率。同业拆措市场在货币市场中也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同业拆措市场的发展,一方面需要建立一国一体化的先进通讯系统和电子转换系统,另一方面需要加强监控,规范参与者的市场行为。
在资本市场的发展中,目前重点应该发展债券市场,特别是企业债券市场。股票市场的发展必须与规范化股份制度的推进相配合,重点放在一级发行市场,以便为股份制企业注入更多的资本金,鼓励股东们进行长线投资。
(四)强化金融机构内部管理,提高金融机构素质
金融效率的提高,说到底,起基础作用的是金融机构的高效率。而提高金融机构的效率,强化其内部管理始终是最关键的。
改革以来,我国金融机构的效率有了明显的提高,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处在很低的水平上,诸如金融机构的资产质量低,资金运用(主要是贷款)损失率高、银行清算速度慢,业务范围窄、服务水平差,等等。仅从金融机构的资产质量看,西方国家商业银行的坏帐损失率一般都在2%以下,而我国大部分银行都超过10%。银行资产质量低, 除了体制因素外,银行业务操作缺乏规范、缺乏自我约束机制也是重要原因之一。西方国家金融机构的内部管理是极其严格的,业务操作均有一定的规范程序,有一套严密的规章制度。例如贷款,当客户提出申请并符合银行贷款方向时,银行的调查部门要对该笔贷款的还款机制和保障机制进行安排,在此基础上根据贷款审批的授予权限分别决定。银行内部各级人员的贷款授予权是不同的,大额贷款还要经董事会决定。而我们的贷款审批,随意性很大。在贷款客户选择上,西方金融机构都有“近亲回避制度”,内部人员及其亲属除特殊应急情况,一般不在本金融机构贷款(互助合作性质的金融机构除外),即使应急情况,贷款的条件、程序也与其他客户完全相同。在我国金融机构的贷款中,“关系贷款”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在贷款方式上,西方国家金融机构的信用放款比重很小,担保、抵押贷款占绝大多数,我国则主要是信用放款。因此,要提高贷款的质量,减少呆帐、坏帐,建立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是重要的一环。
改进结算方式,加快清算速度,也是提高金融效率的重要方面。科技的发展和电脑的普及已使发达国家的清算速度缩至极短的时间;电子转帐已是最主要的结算方式,占到全部结算额的4/5以上。 我国目前的清算主要是现金和支票两种方式,商业汇票和银行卡的使用范围与结算数额还很小,电子结算的比例就更低。即使在现金和支票这两种主要形式之间,也彼此不能打通,这就使得结算速度相当缓慢。加之在实际业务操作中,压票、退票、压汇、退汇现象严重,这就使本已很慢的结算速度更加延缓。结算速度的快慢是衡量金融效率的一个综合指标,加快清算速度是提高金融效率的基础工作。虽然清算速度的提高,受制于良好的社会信誉和现代化设备的配置程度,但金融机构的内部管理和严格规范的结算纪律也起着重要的作用。
内部业务管理的科学化是提高金融效率的重要保证。业务管理主要有资产负债比例管理、风险管理、资本金管理、财务管理等。以各项比例管理为主要内容的业务管理,是金融机构内部自律管理的主要措施。通过各项比例管理,实现资产负债结构的动态平衡和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的协调统一。在各项比例管理中,资产负债管理起着基础性的作用。特别是从70年代由于金融创新使各种主动性负债业务不断扩展以来,资产负债的综合管理成为金融健康发展和效率提高的重要保证手段,成为金融机构自我约束机制的一项核心内容。在资产负债比例管理下,金融机构的创新性业务与安全性原则得到统一,负债业务与资产业务在竞争中有序发展,保证了金融发展的稳定机制。我国目前普遍实行的规模(指标)管理虽然便利了国家宏观调控目标的实现,但却限制了金融机构的创新能力和积极性,约束了金融效率的提高。
风险管理是资产负债比例管理下,对资产运用管理的具体化。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金融机构很难做到资产业务绝对安全,而追求资产安全又是金融机构的立业之本。解决这对矛盾的主要办法便是在业务扩展中建立良好的保证机制,使风险降至最低,或者说在保证风险尽可能低的条件下,努力使资产运用系数提高。
资本金管理是风险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随着金融国际化趋势的增强,资本金管理正在走向统一。我国金融机构的资本金比率是较低的,如果考虑到现在较高的呆帐资产,真实资本金就更低。应该建立起资本金的自动补充机制,在盈利分配中必须及时提取和补足呆帐准备金,并及时冲减坏帐。同时,还要建立二级资本金制度。我国银行的资本主要是核心资本,附属资本的比例极低。建立二级资本金制度,不但便于国际比较,也是充分利用资本、规范资本金管理的主要内容之一。
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对降低金融机构经营成本起着重要的作用,从而也是提高金融机构效率的重要手段。同时,它还是保证金融秩序、减少营私舞弊、确立良好形象的重要措施。强化这一点,也应成为中国金融机构内部管理改革的重要内容。
金融机构的行政管理对提高金融效率也具有直接的重要性。行政管理主要包括岗位责任管理、人事管理和后勤管理。在一个高效率的金融机构里,都有严格规范的岗位责任制和奖惩措施;有一套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激励机制,以及完善的人才培训提高制度;管理人员和后勤保障人员的比例都比较低。
总之,要使中国金融真正得到快速发展并在发展中不断提高其效率,必须下决心提高金融机构的内在素质,就中国的现实来看,更需要特别强调这一点。
(五)加强金融监管,改善金融调控方式
加强金融监管,改革金融调控方式, 也是提高中国金融效率的重要环节。
加强金融监管,是在市场金融运作中保证金融机构安全和提高资产质量的内在要求。在发达国家,金融机构既受公司法约束,又受各类金融法的约束,相对于普通企业来说,国家对金融机构的监管要严得多。但金融监管主要的是制定规则和监督规则的执行,并不是随意的行政命令。因此,金融监管并不是压制金融有效运作的因素,而是保证金融体系稳健运营,金融活动健康有序的重要措施,因而它是提高金融效率的一种手段。改革以来,随着金融机构的增加和国家四大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的转变,竞争也不断增加。在这个过程中,要保证金融机构安全和金融运行有序,必须加强金融监管。
严格说来,金融监管与金融调控还有着很大差别。金融监管着眼于金融机构运作,金融调控着眼于金融总量。金融调控的方式对金融效率也有直接的影响。我国目前的金融调控虽然开始利用存款准备金、中央银行利率等经济手段,但主要的还是依靠贷款规模控制。在最近的几年里,完全取消规模控制有一定困难,但从长远来看,以规模控制为主的调控方式对金融效率的提高是不利的。规模管理约束了金融机构的业务能力和创新能力,限制了货币的创造功能,降低了货币乘数,必然引发基础货币的过量投放。在这种情况下,信贷资金的运用效率不能得到最大限度的提高,金融机构效率和金融市场效率以及在此基础上的宏观金融效率的提高受到了限制。另外,对货币的调控不能只着眼于现金,在金融发展已达到相当高度和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下,货币的概念已扩展到很大的范围,现金只是货币总量中的一个很小的部分,并且货币的各个层次之间具有内在的必然联系。
三、当前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应注意解决好的两个问题
(一)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实现与国际接轨
80年代以来,金融国际化成为世界金融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中国金融在快速发展的同时,金融国际化的进程也取得一定进展。自1979年日本进出口银行率先在北京开设了第一家代表处,到1995年外资金融机构在中国设立的代表处已达519个, 外资银行在中国经济特区和开放城市设立的分行已达117家,此外,还有外资独资银行5家,中外合资银行6家, 独资与合资财务公司5家,保险公司4家。外资银行和外资财务公司在华总资产已达183.3亿美元。与此同时, 中国的金融机构也开始走向国际,除中国银行大量增设海外分支机构外,交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也开始在伦敦、纽约等国际金融中心设立办事处和分行。中国银行、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等机构还先后进入日本、德国、英国、新加坡、美国等资本市场筹资。上海、深圳已有50多家企业向海外发行了人民币特种股票(B股)。 虽然中国金融的国际化目前还处在较低的水平上,但却迈出了最初的一步。
一国金融的国际化,对提高本国的金融效率有直接的推动作用:一是扩大了资金流量和资金运用效率;二是促进了竞争。对中国来说,金融的国际化主要方面是适当引进国外金融机构。外资金融机构的引进,目前还有很多争论,但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特别是将来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外资金融机构的进入会是必然的。这并不是一件坏事。国际经验表明,外资银行的进入对本国在总体上要利大于弊,它可以带来先进的经济管理手段和信息,促进本国银行改善经营、提高效率。外资银行的进入对国内银行是压力也是动力,是挑战也是机遇。中国金融改革的目标之一是逐步实现与国际金融的接轨,国内金融机构必须为此做好充分准备,积极创造条件。这些条件包括国内金融业的市场运作机制比较健全;国内金融市场的发展比较规范;以利率和汇率为中心的金融商品价格形成市场化;有一系列比较完备的金融法规;以及符合国际惯例的金融监管方式等等。
(二)金融自由化:并非正确的出路
有一种理论认为,中国的金融改革出路在于“自由化”,其理论基础是西方学者提出的“金融压制论”和“金融深化论”。“金融二论”是美国经济学家R·I·麦金农和E·S肖在分析发展中国家金融状况时提出的,他们认为发展中国家的金融制度和金融政策阻碍了经济的发展,即所谓“金融压制”。而要使金融在这些国家发挥作用,必须实行“金融深化”。金融深化的措施便是政府完全放弃管制,使其完全自由化。这一理论在80年代对中国的理论界产生了很大影响,金融自由化的呼声很高。金融自由化与我们前所述及的带有市场取向的金融改革并不是相同概念。金融自由化的核心是排斥政府一切干预,认为市场万能。而带有市场取向的金融改革是完善政府管理,引入市场机制。按照金融自由化的观点,政府无须推进改革,只要放手不加干涉即可。尽管麦金农和肖对发展中国家的金融状况作了大量分析,其中一些建议(如努力把金融搞活、保持正利率以使储蓄有实质收益、增加金融资产种类供公众选择等)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但在总体上,金融自由化的主张对发展中国家来说可能是灾难。
任何一个国家的金融体制和金融活动方式,都是与这个国家特定的历史、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社会政治条件密切相关。许多发展中国家,在他们摆脱了殖民统治、政治上获得独立之后,在仍然落后的经济基础上发展经济,没有强有力的政府干预是不可能的。事实上,在政府强有力的干预下建立起来的金融体制,对这些国家的经济发展确实起到了重要作用。当然,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现代化程度的提高,这些国家的金融体制也必须随之发展,但金融体制的发展也必须在政府的有效管理下才能实现。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在建立现有的金融体制之前,并没有形成规范的市场金融运行模式,大多数国家当时只是存在非常原始且具有封建性质的金融机构,如高利贷、当铺等等。而发达国家的金融体制和金融运作在几百年中一直是稳定发展的,在这个过程中逐步建立了良好的社会信誉体系和规范的金融运作方式,政府干预与否,都不会影响这种基本的金融运作。而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如果完全放弃政府干预,结果不仅不会带来金融效率的提高,而且还会导致金融混乱,这已被80年代的阿根廷、智利、乌拉圭等国家所证明。世界银行在总结发展中国家金融自由化改革经验教训时也曾得出结论:“许多发展中国家还不能像一些高收入国家那样,实行范围广泛的自由化”〔2〕。 中国的金融不但在高度集中的计划体制下没有得到理想的发展,就是在近代中国的历史上也不像西方国家的金融那样有过长期的充分发展过程。在这种条件下推进中国金融的发展和提高其效率,显然不是自由化所能解决的。恰恰相反,要把中国的金融事业推向前进,并在金融发展中保持较高的金融效率,政府的周密设计和监督指导是须臾不可缺少的。
注释:
〔1〕《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专访录——评说中国经济与经济学发展》,中国计划出版社1995年版,第13页。
〔2〕《1989年世界银行发展报告》,第127页。
标签:金融论文; 股票论文; 货币市场论文; 中国货币论文; 企业经济论文; 银行信用论文; 信用贷款论文; 商品货币论文; 金融机构论文; 企业贷款论文; 信用政策论文; 经济学论文; 货币论文; 证券论文; 银行论文; 调控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