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期水土保持管理技术探讨论文_苏阳涛

建设期水土保持管理技术探讨论文_苏阳涛

广西南宁530000

摘要:文章在分析水利工程水土保持特点,建设期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的水土保持建设管理体系。要加强生产建设项目工程水土保持建设管理,首先建立健全各单位的水土保持管理体制,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通过研究各类工程及各防治区水土保持管理要求,可进一步完善水土保持管理环节、管理内容、进而完善管理体系。

关键词:水土保持;管理;建设期

1建设期水土保持管理特点及存在问题

1.1水土保持管理特点

水利水电工程的水土保持工程是建设项目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并伴随项目建设的全过程。从工程建设施工准备期的“三通一平”至完建期均存在水土流失问题。施工准备期进场道路、施工道路、施工生产生活设施、输变电、导流等工程建设都将扰动原地表、产生水土流失,建设期是工程大规模铺开建设的重要时期,也是水土流失产生的重要时段,完建期主要建筑物已完工。但一些收尾工程尚在进行中,仍有少部分裸露地表产生水土流失,且大部分植物措施的建设在工程完建期完成。因此,水土流失与水土保持工程贯穿于整个工程建设期。然而,水土保持工程又不同于主体工程?其规模小且分散,除少数大型弃渣场存在安全问题外,其他水土保持工程一般无安全问题,这就是各参建单位一直忽视水保的原因。

1.2建设期水土保持管理存在的问题

水土保持工程是建设项目的组成部分,建设期应当作为工程建设管理内容,但实事则是水土保持往往不被重视,造成建设期水土流失加重,弃渣随意堆放等一系列问题。主要表现为:1)管理体系不健全,造成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对弃渣场管理的缺失。目前,包括建设单位在内,各参建单位对水土保持管理工作不够重视,许多工程各参建单位没有完善的水土保持管理机构与管理人员,致使水土保持工程管理无从开展。2)管理制度不完善,各参建单位均没有完善的水土保持管理制度,致使水土保持管理无章可循,管理责任不明确。3)水土保持工程管理规定与技术规范缺失。目前,水土保持管理主要依据主体工程施工管理方法与技术规范。但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与主体工程差异较大,不能完全适应主体工程的建设管理方法与规定,致使水土保持管理内容不确定。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以下简称水土保持法)规定的“三同时”制度在实际建设中不能完全落实,施工期的临时措施不能在施工期很好的实施,造成许多临时措施成为设计中的多余项,也造成施工现场临时堆场,边坡等长期裸露,水土流失不能得以有效地控制。5)弃渣场先拦后弃的原则得不到很好的落实,不仅造成弃渣过程中的水土流失,也是弃渣场在降雨季节失事的重要因素。(6)《水土保持法》要求弃渣堆放于水土保持方案选定的专门弃渣场,但现状是相当一部分工程弃渣不能按设计弃渣场堆放,施工中往往是施工单位临时选定弃渣场随意堆放。

2建设期水土保持管理体制

2.1水土保持管理行政机构及其管理职责

水利部是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实行宏观管理;水利部水土保持司是水利部主管水土保持的综合管理部门,在水土保持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方面,其主要管理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研究制订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的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水利部一向重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水土保持法的“三同时”制度是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一切工作的纲领,三同时制度要求从工程设计阶段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水土保持工作一直贯穿其中,要很好地完成每个阶段的水土保持工作,离不开强大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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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不断完善水土保持法配套法规政策体系

按照水土保持法设立的水土保持规划、水土流失预防、水土保持治理、水土保持监测和监督等制度要求,针对制度配套完善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状况,进一步完善水土保持法配套法规政策体系。加快推进水土保持生态效益纳入国家生态补偿机制,按照国办发〔2016〕31号文件的相关要求,制定出台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水土保持生态效益补偿相关政策,合理界定补偿的主客体和补偿范围、方式、标准等,明确水土保持生态效益纳入国家生态保护补偿的途径与方式。加快建立健全水土保持设施管护保障机制,制定出台以淤地坝为代表的重点水土保持工程设施管护指导性政策,完善日常管护、安全运行、监督检查等管理机制。进一步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监管,建立健全方案评审专家负责制、方案实施的联合执法机制、设施自主验收的监督检查机制等,不断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执法和监管;加快建立并不断完善水土保持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加强与工商、税务等部门的协作,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进一步完善水土保持监测保障制度,完善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组织实施、投入、运营维护、成果共享与应用、新技术应用等相关政策,不断提高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化程度;建立健全分级负责的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体系,完善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技术标准体系,完善生产建设项目监督性监测和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治理成效监测机制,不断提高对水土流失生态安全预警、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及有关生态评价考核等的支撑力度。

2.3推动地方加快补齐水土保持制度建设短板

一是推动地方尽快建立并落实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奖惩制度。适时开展国家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水土保持规划情况的考核评估,推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尽快出台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奖惩相关政策,可单独开展考核或将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纳入本地区各级政府绩效考核,进一步强化对地方政府水土保持责任的监督管理。二是健全地方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推动各级政府加快出台指导性意见等相关配套政策。各地可探索建立以省级财政为支持的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鼓励受益地区与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重点治理区之间通过资金补偿、共建园区、人才培训等方式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关系。

2.4进一步总结地方水土保持制度建设成功经验

近年来各地结合水土流失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开展了一些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探索,积累了一些成功经验,可在制度层面予以固定下来。总结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试点相关经验,建立健全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资金投入、建后管护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加快推进水土流失治理。总结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建设管理相关经验,推广山水田林路草统一规划、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合理配置、治理与开发相结合、现代化科学技术应用等方面的经验。

结语

水土保持制度建设进程不断加快,水土保持政策法规体系不断完善,为我国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在全面搜集整理近年来颁布实施的水土保持法规政策文件的基础上,分析了水土保持法制度建设现状与成效,总结了水土保持法主要制度在配套完善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而提出了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法制度建设的对策建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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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孙厚才.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20年回顾与展望[J].长江科学院院报,2018,35(9):1-5.

论文作者:苏阳涛

论文发表刊物:《城镇建设》2019年第0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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