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课程改革的实践与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课程改革论文,中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课程改革是教育改革的核心
自80年代以来,我校同全国各地的不少学校一样,着手进行适应时代和社会发展要求的教育改革。比如,进行了以“加强基础、发展智力、培养能力”为主旨的语文、数学、英语学科教材教法改革试验;进行了以提高实验能力、观察能力、自学能力为目的的物理、化学、生物学科教学方法改革试验;进行了根据学生不同特点因材施教的教学改革试验,等等。这些改革试验都在不同程度上取得了积极成果,也积累了一定的教育改革经验。但是,这些改革试验主要是学科性的,大多属于教学法范畴的探索,即使触及教学内容,也仅是单科性的研究。因而这些改革试验还能以从根本上解决过去中学教育中的弊端,难以有效培养能迎接21世纪挑战的一代新人。为此,教育改革必须深化,必须进行新的探究。
中学教育要解决哪些问题呢?笔者认为,中学教育是基础教育,既要使学生掌握扎实的基础知识,又要使他们具有较强的基本能力;既要使学生掌握必备的文化科学知识,更要使他们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修养;既要使每个学生的素质得到全面提高,也要培育和发展他们各自的特长;既要对中学有统一的基本要求,又要允许多样的办学模式,使学校形成特色;既要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又要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使学生达到应有的现代水平。
如何通过教育改革解决上述诸多问题呢?从90年代开始,我校根据上海《九年制义务教育课程改革试行方案》和《全日制普通高中课程改革试行方案》的精神,进行了课程改革整体试验。明确中小学的目标和任务在于全面提高全体学生的素质;要求改变以升学为中心的课程教材体系;改变统得过死、学得过死的教育教学状况;设计新的课程结构和编纂相应的新教材;建立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三位一体”教育构架;实行新的教学评价和考试制度。此外,还提出一系列改革配套措施。这是一种以课程改革为核心的教育改革思路,与过去的教育改革相比,具有全面性、综合性、整体性的特点,更能有效地解决中学教育中存在的弊端。
课程改革之所以成为教育改革的核心问题,那是因为课程是学校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依据,课程设置和课程标准是育人规格、要求的具体体现,课程实施的得力与否则直接关系到育人质量的优劣。总之,课程改革不仅包容中学教育领域的主要问题,而且可以带动中学教育领域其他各个方面的改革。不触及课程的改革,是一种不彻底和不全面的改革。
二、探索和完善新课程结构
编制课程计划和设计课程结构是课程改革中的实质性问题。设置课程应讲究科学性,克服随意性。既要有统一要求,又要有灵活变通的余地;既要面对全体学生,又要适应学生的个别差异;既要以中学教育的性质和培养目标为出发点,又要考虑各学校、各学段、各年级的区别;既要把握各学科的地位和特点,又要考虑各学科之间的关系。因此,在设计课程时,应缜密研究课程的类别与结构。
所谓课程结构,主要是指各类课程、学科和科目之间的配置关系,从而形成一种有机的网络模式。过去,我国中学课程设置过于统一,结构类别单一,内容要求划一,显然不利于培养多规格、有特长的学生,不利于办成有特色的学校。设计新的课程就要有助于去改变统一、单一、划一的结构状况。曾对我国产生过影响的“学科中心论”、“儿童中心论”、“社会中心论”,以及后来的“情境中心论”等,它们各有其不同的产生背景,似乎都有某种局限性。因此,要在其中“择一而从”,还不如“择善而从”为好。在课程结构中有以下一些问题需要分析研究。
1.学科类课程与活动类课程
在我国以往的课程设置中,只有单一的学科类课程。而在课程改革实践中,则分为学科类课程和活动类课程两类,由此形成新课程结构的第一结构层次。其中,活动类课程正式作为课程,列入课程计划,成为课程结构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
课程改革中提出的活动类课程与过去的课外活动有一定的联系,但又不是一回事。课外活动在课程改革中逐渐发展成为活动类课程,使其在课程计划和课程设置中的地位得到了提高。然而,活动类课程又与学科类课程有别,一是这类课程是以学生的活动为主而开展的;二是以学生感兴趣的题目为活动的主要内容;三是学生有较大的自主选择权;四是更加重视对不同学生提出不同的活动要求和内容。此外,还必须指出,这里提出的活动类课程,与杜威实用主义的“活动课程”也不是一回事,其区别在于活动类课程仅是学校课程结构中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而不是学校教育的所有课程;学生在参与活动类课程时既有较大的自主性,又离不开学校的组织安排以及教师必要而适当的指导。
在中学阶段,学科类课程与活动类课程都是必要的,但应以前者为主。在课时总量中,要有恰当的比例。从总体上说,初中阶段以4:1为宜,高中阶段则以5:1为好,不同年级可以略有增减。这样,既能保证学科基础扎实,又能保证学生自主活动较充分地开展。
2.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
为改革课程结构的单一化,在学科类课程中可分为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这是课程结构中第二结构层次的一个方面;在选修课程中,又可分为限定性选修课程和任意性选修课程,这是课程结构中第三结构层次。
必修课程是全体学生必须修习的共同课程,其目的是使学生掌握必备的共同学科基础,有相对稳定的基本要求和基本内容,有指导性的基本大纲,在以教师指导为主的情况下按常规教学班组织教学活动。在必修课程中,包含多种学科和科目,主要有工具学科(语文、数学、外语),社会学科(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等),自然学科(物理、化学、生物等),技能体艺学科(计算机、技术与职业指导、体育与保健、音乐与美术等)。
选修课程是指主要依据不同学生的兴趣、特长、志向,考虑社会需求和学校条件,在教师指导下允许学生选择修习的课程。从内容上说,选修课程有知识类(又可分为文科、理科、实用技术科)和技术类;从要求上说,有提高型、补缺型和普及型之分。选修课程的开设,有助于学生发展个性特长,有助于发挥教师的特点,有助于形成学校的教育特色,也有助于为培养社会需要的多规格、多层次人才创造条件。其中,限定性选修课程是指在学校和教师设定的范围内,学生必须选择修习的学科和科目;而任意性选修课程则是学生在学校开设的若干门学科或科目中,完全自主选择修习的。
从总体上说,必修课程是为主的。在课时配比关系方面,必修课程与选择课程以4:1为宜,初中阶段选修课程可小于此比例数,高中阶段则可大于此比例数;限定性选修课程与任意性选修课程以3:1为宜,初中阶段的任意性选修课程的课时数可少于高中阶段。在一般情况下,自初中阶段的后两学年起开设选修课程,课时随年级升高而增多,自主选择性随年级升高而增大。
为使课程结构日趋完善,还需要研究不同内容选修课程之间的配比关系,研究选修课程的组合问题。如果学生在几个学年中选择修习的学科或科目有一定系列或连续性,形成一定模式的选修课程组块,那就能更好地发挥选修课程的综合效益和整体功能。(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