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综合商社 深化流通企业改革,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商社论文,企业改革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日、韩综合商社的产生与发展
(一)综合商社的产生
现代综合商社起源于日本,大约在1960年前后日本正式将综合性经营的商社称为综合商社。日本的综合商社主要有伊藤忠商事、住友商事、丸红商事、三井物产、三菱商事、日商岩井、东棉、日棉、兼松江商社等九家大商社。韩国的综合商社主要有三星、现代、大宇、鲜京、科龙等八大商社。综合商社是以贸易为龙头,集贸易、金融、产业为一体,多功能的、国际化的、大型流通企业集团。
综合商社的主要特征是:
1.经营商品的综合性。综合商社经营的品种无所不有,经营范围几乎涉及所有产业,从80年代初又开始涉足金融、房地产业。
2.交易活动范围广泛。综合商社的活动范围在国内从事批发交易、进出口贸易;在国外从事三国间贸易。在海外的店铺遍布世界各地,几乎无论在哪个地方都能进行交易。
3.职能多样。综合商社不但在流通及流通相关领域起积极作用,而且在海外技术引进、资源开发、制造业投资等方面发挥作用。特别是对于那些外汇支付能力较差的国家,在卖出自己产品的同时,也从当地购买需要的商品。
4.规模巨大。1993年度,日本九大综合商社的总销售额为103.2兆日元。其中国内批发额约占日本批发销售总额(516.8兆日元)的10%左右。出口合计占全日本出口额的35%,进口合计占全日本进口额的57%。实际上,综合商社已在日本贸易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韩国八大商社的出口额也已占韩国出口总额的50%以上。
5.建立了与大规模生产体制相适应的大规模贸易体制。生产的现代化、规模化,要求流通也实现现代化、规模化,以便尽可能地提高流通效率,降低流通成本。建立大规模贸易体制即建立起庞大的市场网络,能够大批量地推销生产企业的产品,成为生产厂商依赖的对象。综合商社强大的市场网络为它完成多种职能起了决定性的作用。
6.建立了连续的交易体制。实际上,在大规模流通体制建立的同时,就形成了长期的、连续的交易体制。这种倾向在原材料、半成品等生产资料中非常明显。因为这对稳定生产是不可缺少的。综合商社这种大量的、连续交易体制为其商权的牢固掌握起了极大的作用。日本的谷物进口、钢材出口和木材进口是这方面最典型的事例。其在海内外创办众多的子公司,也主要是为了适应建立起这种体制。
(二)综合商社发展的外部条件
综合商社之所以能迅速崛起,并促进了日韩两国经济的巨大发展,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1.客观环境的需要。日本和韩国都是资源贫乏型国家,既需要进口大量的能源及各类工业原料以满足国内市场的需要,又需要出口各种产成品赚取外汇以支付进口。综合商社在保证资源供应和开拓海外市场方面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日本在推进工业化的初期,完全依赖西方商人在主要港口城市开设的贸易行从事进出口贸易。后来日本大贸易公司在政府的支持下,很快就开始经营进出口贸易,它们以惊人的速度在海外建立了经营网,并在经营实践中不断发展壮大。由于朝鲜战争导致的“景气”,日本对外贸易迅速发展,日本出口额从1949年的5.1亿美元,增加到1951年的13.54亿美元。为适应这种形势的需要,日本垄断资本选定了过去长期从事进出口贸易的关东五棉(东棉、日棉、江商、伊藤忠商事、丸红)为基础,在大银行的支持下,有计划、有目的地吸收合并一些企业,逐步发展成五大综合商社。此外还建立了住友商事、日商岩井和安宅产业三大综合商社。韩国现代经济增长始于20世纪60年代初期,并在其后的30年里一直保持着世界经济史上罕见的高速增长态势。韩国经济起飞是在历届政府的干预之下,以垄断企业集团即财阀为中心实现的。现代、大宇等综合商社就是在这一时期形成的。
2.政府的政策支持。日本明治维新(1838年至1912年)初期,政府把经济工业化和社会体制现代化列为国家的当务之急。三井商行、住友商行等著名商行,在这个时期得到迅速发展。战后日本政府推行“出口方能生存”的方针,为商社的发展创造新的良好机会,商社得到迅猛的发展,1974年是综合商社达到顶峰的一年,九大商社交易总值占到国民生产总值的32%。韩国政府把经济发展的重点放在扶植财阀和大企业上,致使韩国的综合商社的规模得到迅速扩张和发展,韩国发展综合商社主要采取政府推进模式。
3.强大的经济实力。综合商社在日本经济活动中能够起主导作用,是由其经济实力决定的。日本现有210万个流通企业,而九大商社的出口额占日本出口总额的40%以上。1993年各大商社的经营额都超过一千亿美元。
4.现代化的流通设施和流通技术。综合商社在市场竞争中具有实力的一个重要因素,是拥有现代化的流通设施和流通技术,因而物流成本低,受到用户欢迎。
5.产业结构。综合商社最擅长的经营领域是原材料产业。以日本为例,属上游产品的原材料生产企业多为大型企业,下游加工企业则是许多大大小小的中小企业,形成一个垂直的金字塔式的产业结构。这样,对这些大型原材料企业来说,其产品销售就明显地具有小批量、分散的特点。另外,日本是世界第一大原材料进口国,1987年进口的铁矿石、煤炭和铜分别占世界资源进口量的40.5%、26.9%、23.9%。综合商社多与原材料厂商联合进口原材料,这样下游加工业者就面临如何才能既有稳定的供货货源,又能保证购到的原料价格低廉的问题,显然,依赖一家是不行的,必须从多家厂商进货。只有这样做,才能不必担心因特殊因素而引起供应中断,价格也因批量采购,能取得较为优惠的条件。
6.具有专业分工优势。综合商社通过集中交易,使运输、保管等物流活动达到了经济规模,实现了规模效益,特别是生产厂商进行小批量贸易时,委托商社就更有利。同时,由于综合商社能在世界范围内开展贸易活动,开拓往返运输和多国间的运输,有可能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
综合商社的功能分析和目标环境
(一)综合商社的结构与功能分析
1.综合商社的结构。综合商社的结构包括企业结构、技术结构和组织结构。目前日本大多数的综合商社都采用分权管理的事业部制。
2.综合商社交易行为的特征。一是交易规模巨型化。如日本九大综合商社经营的商品品种达几万种,交易活动几乎触及从第一产业到第三产业的所有领域。二是交易市场多元化。综合商社以全球市场为目标,以不同区域市场为开拓对象,不局限于本国和本地区。三是经营管理现代化。日本、韩国的综合商社具有很高的运行效率,一方面靠规模经营;另一方面靠现代化的经营管理。四是流通资本复合化。综合商社是集商业、金融业和生产为一体的复合型流通企业集团,实质上是商业资本、银行资本和产业资本融为一体的流通资本。五是流通功能综合化。综合商社的功能是随着自身的发展及其外部环境的变化而不断扩大的,其功能从少到多、从单一化到综合化。六是交易行为国际化。从各国综合商社的发展过程来看,一般组建综合商社的目标都是发展进出口贸易,参与国际经济大循环,改变贸易不平衡,带动国内经济增长。因此交易行为规范国际化不仅是综合商社与生俱来的特征,而且也是组建综合商社的必要条件。
3.综合商社的运作方式。综合商社的基本运作方式有五个方面:(1)从机构职能看综合商社的运作。综合商社一般属股份制集团企业,设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各营业部门、管理部门和各地分支机构。综合商社的各营业部门和各地分支机构对总经理直接承担经营责任。可以自主独立经营,有一定的经营决策权,但涉及商社的整体经营方针、计划和决策要报商社最高部门审批。(2)从业务内容看综合商社的运作。综合商社主要从事国际贸易和国内批发商业,兼营金融、生产、仓储、运输、信息服务等多领域的业务。(3)从动力机制看综合商社的运作。综合商社大部分是股份有限公司,在结构上具有对长期发展关切和追求的动力机制。综合商社追逐效益不是靠提高收费标准,主要是靠规模经营、高效运转和科学管理。(4)从总体模式看综合商社的运作。综合商社通过相互持股,由母公司把子公司联结于一体。又通过相互参股的形式依附于一个大型企业集团,依靠金融业的支持,形成功能齐全、实力强大的股份制流通企业集团;从金融关系看综合商社的运作。日本综合商社都加入一个企业集团,每个集团中都有一个或几个大银行为其主要成员。这些银行将大量资金贷放给综合商社,并赋予其再贷款权。综合商社一方面为生产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创造企业间的信用。另一方面也为银行提供金融服务,银行往往通过信用高的综合商社转贷给信用较低的中小企业以减少银行的风险。(5)从工商关系看综合商社的运作。综合商社的运作是在生产和流通社会化的基础上,工商关系符合社会现代分工的环境中进行的。首先综合商社能在经济发展中起到流通主渠道的作用。其次流通企业的商品进价和销价不是由流通企业决定而是由生产企业决定。另外流通企业的商品购进付款方式和商品售出的收款方式,令生产厂家和用户满意放心。
4.综合功能归纳。(1)交易功能。综合商社的交易功能可以分为国际贸易功能和国内贸易功能,其中国际贸易功能是非常突出的。(2)金融功能。金融功能是指综合商社通过金融机构或金融市场筹集资金,然后向企业提供信贷或承担保证业务。金融功能包括企业间信用的建立、租赁活动和投资、融资活动等三类。(3)信息功能。信息功能是把从世界各地信息网络收集到的各种信息进行分析、加工和处理,一方面发挥作为产业界信息枢纽的作用,使信息功能成为交易功能、金融功能的基础;另一方面促进信息的商品化,初步形成真正的信息产业。(4)协调组织功能。协调组织功能是指综合商社以协调者和组织者的身份,协调国内外各部门、各企业之间的协作关系,选择理想的合作伙伴,同它们一起参与规模巨大的国际贸易与大型的投资项目。(5)资源开发功能。资源开发功能不仅指在海外广泛地寻找资源,通过贸易特别是依靠开发进口,为本国原材料市场提供稳定的供应。而且包括给对象国融资,充实其资源开发及运输能力。(6)软件系统化功能。软件系统化功能主要指,综合商社的物流管理系统、经营管理系统及工程计划执行系统等为决策者提供知识、智慧、咨询等系统化服务,保证综合商社这一庞大复杂的有机系统正常地、高效率地运行。
以上六种功能中交易功能、金融功能、信息功能为综合商社的核心功能,协调组织功能、资源开发功能、软件系统化功能为综合商社的扩展功能。此外还具有新产品开发功能、市场开发功能、投资功能、冒风险功能、设立企业参加经营的功能等。这些功能可称为综合商社的辐射功能。
(二)综合商社的目标环境分析
综合商社是一种大型的、国际化的多功能流通企业集团,其存在的基础因素主要有:(1)市场环境。日本、韩国的综合商社都是在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体制中产生的,它们所处环境的市场体系比较完善,市场法规和交易规则十分健全,在市场信号的引导下,能够自我组织、自我调节、自我约束,为发展经济提供各方面的服务。(2)流通设施。综合商社是建立在现代化流通设施基础之上的。日本政府于60年代初期,提出“流通革命论”,积极开展了流通的系统化和现代化建设。综合商社参与现代化流通设施的建造,同时在物流的每个环节都配备了先进的机械设备和现代化的管理手段,实现了装卸、搬运、分拣、仓库作业、批量销售的机械化、自动化,使商品流通系统的高效运行有了可靠的物质技术基础。(3)信息网络。离开科学化、现代化、系统化的流通领域的信息网络,综合商社的信息功能将成为泡影。信息网络是综合商社发展之后建立起来的,应该说在其发展过程中,其庞大的驻外机构是其日后信息网络的基础。为了建立现代化信息网络,日本政府设置了中小企业情报中心和商业情报服务中心,建立信息收集、处理的专门体制,以便服务生产,引导消费,并通过随时调整库存和发货数量,提高商业预期合理性。(4)金融体制。日本综合商社的金融功能主要表现在商社与大银行相互持股,从而商社从银行取得巨额贷款,并有转贷权和再贷款权,以此促进自身贸易的发展与贸工的联系。日本的金融体制形成了间接金融主导型体制,由民间银行和政府金融机构对企业大量贷款,一旦民间银行资金不足,中央银行还将给其贷款支持,以满足企业资金需要。这种金融体制还发展了银行与企业间的配套经营组织,围绕着主要关系银行,由各类企业配套组成的银行——企业集团逐步扩大,通过互相持股巩固相互依存关系,借此发挥借款经营的防险功能。(5)外贸体制。日本战后的对外贸易之所以得到迅速的发展,并且促进了经济的高速发展,主要是日本采取贸易立国的发展战略。日本、韩国均采取鼓励出口和限制进口的外贸政策,将国内国外两个市场有机地统一起来,实现了经济的良性循环。(6)产权制度。综合商社是集贸易、金融、产业于一体的流通企业集团。特别是金融企业和生产企业也相互持股,形成环状持股关系。
发展综合商社是深化我国流通企业改革的重要举措
(一)我国综合商社发展的未来环境分析
1.国际经济贸易发展趋势:(1)世界经济将从停滞局面走向90年代下半期的加速发展。(2)世界经济全球一体化趋势加快。国际范围的资本流通、技术转移和商品贸易将急剧增长。(3)多边贸易体制将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世界经济区域集团化也将加速发展。
2.国内经济与贸易发展趋势:(1)我国经济发展已经进入重工业化阶段,将持续20年左右的高速增长。到2010年我国可望大体完成工业化历史任务,GNP总额将超过35000亿美元,这是我国未来20年经济发展的总目标。(2)在未来20年中我国必须通过国际市场开发和进口巨额的初级产品以满足国内经济高速增长对原材料的需求;与此同时,必须有巨额的工业制成品的出口与之相适应。巨额进口的原因在于国内的资源供给远远不能满足工业化进程的需要。
(二)我国发展综合商社的模式、任务及标准
1.我国目前发展综合商社只能由中央政府推进,建立试点发展特定数量的综合商社。这是一种通过规定综合商社的组织形式和综合商社标准,由中央政府来选择和培育综合商社的发展模式。根据我国目前的情况,建议物资企业搞一两家试点,与此同时,可以发展若干大型物资企业集团,为发展成综合商社创造条件。
2.综合商社的任务。综合商社的首要任务是促进出口增长、资源开发和贸易平衡,从而带动整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此外,综合商社还要在规范贸易经营秩序、实现规模经济效益和体现政府对外贸易宏观调控的传导作用方面承担重要职能。
3.选定综合商社的标准。制订综合商社的标准在于有一个客观、公正的尺度,并为有实力的大企业指明努力的方向。制订综合商社标准应考虑外贸、内贸和生产企业的不同优势,以及由于计划经济体制所引起的初始条件的差异。参照韩国发展综合商社的经验,设计标准可以考虑以下指标:(1)贸易规模。综合商社是以贸易为主的多功能企业集团,贸易规模是经营实力的主要标志之一,已有的贸易规模是综合商社标准中的重要评价项目。在贸易规模中,可细分为销售额、销售客户数或国家(地区)数、转口贸易额等子项。销售额反映贸易规模的大小,销售客户的数量或范围反映企业抵抗市场风险的潜力。(2)资金实力。被选定为综合商社的企业应有相当雄厚的资金实力,这样才能具有面向国际市场所需要的规模经营能力和抵抗各种经营风险的能力。资金实力项目中应评价企业自有资产的数量和资产质量。(3)业务范围。业务范围反映企业从事多角经营的能力大小,综合商社作为具有多种功能的跨国企业集团,应在多个经济领域内有较雄厚的事业基础,这样才能真正发挥功能协调能力,较宽的业务范围也能增强抗风险能力。(4)信息收集与处理能力。信息收集与处理能力是市场竞争中企业的一项重要手段,反映了企业掌握和处理世界市场动态信息、洞察世界市场和关联产业发展形势的能力大小。该项指标可通过企业所具有的信息网络数量和质量、单位时间内的信息流量、信息对经营决策的作用或信息业务营业额来综合评价。(5)企业制度建设。被选为综合商社的企业必须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完成规范化改造,具有明晰的产权归属。综合商社的产权可以包含国家股、个人股、外资股等,其中国家股只要占到控股程度即可。人员素质。被认定为综合商社的企业应具有较高的人员素质,拥有较高比例的优秀人才。此项指标可用企业全体人员中大学以上、研究生以上人员的比例、年龄构成、专业构成、工作熟练程度等指标来评价。
政府选定综合商社的标准一经确定,符合这一条件的企业都可以被认定为综合商社,享有与综合商社配套的优惠政策。对综合商社不搞终身制,实行优胜劣汰的动态选定制度。
(三)发展综合商社的政府扶持政策
1.在贸易政策方面,综合商社享有以下权利:优先得到进口许可证和出口配额;政府采购委托综合商社以招标形式进行;政府补贴出口尽可能委托商社办理;商社为国内其它企业代理进出口业务可以减免营业税;海外工程承包和投标不受限制;在海外设立分支机构;国内经营品种和范围不受限制。
2.在产业政策方面,鼓励综合商社参与国内能源、交通、基础原材料开发和高新技术产业的投资,或者促进国内长线产业的产品出口和生产技术改造,政府对此给予各种支持贷款或税收优惠。
3.在金融政策方面,允许综合商社成立非银行类金融机构,赋予其社会融资权和再贷款权,通过金融功能促进其资源开发和产业组织功能的发挥。对综合商社的政策性金融支持可由国家开发银行和进出口银行办理。在条件成熟时,可考虑成立一家全国性的综合商社银行,为综合商社提供商业性金融业务,商社银行具有商业银行的各项业务功能。商社银行应是一家由国家直接投资和各综合商社参股组建的股份制银行,综合商社和商社银行可以根据发展目标灵活调整股权结构。国家股可以出售或重组,商社内部集团成员之间、商社与集团外企业之间、商社与金融企业之间可以相互持股,以促进贸易、产业和金融之间的相互渗透,保持股份的稳定性。
(四)我国在内贸流通企业中发展综合商社的措施
1.将最具有实力的若干内贸企业合并为一家统一行使经营决策权的集团公司,使分散的资产、资金、人才集中而扩大整体实力,增强竞争优势,从而可以为发展综合商社奠定基础。
2.按照综合商社所具有的经营功能的要求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构建企业集团的组织结构。经过合并组建的集团公司的组织结构要围绕扩大规模经济、提高流通效率、促进跨国经营,在原有各公司结构的基础上重新调整。可以借鉴一些发达国家流通企业的成功经验,把人事调配权、进货权、定价权、资金调度权高度集中在集团公司总部。这样才能真正形成强大的整体实力和发挥规模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