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博弈分析的政府主导绿色供应链管理研究_绿色供应链论文

基于博弈分析的政府主导型绿色供应链管理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供应链管理论文,主导论文,政府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增长和企业的快速发展,对自然资源的需求急剧增加。与此同时,对自然资源的过度开发和废弃物对环境造成的污染,严重破坏了自然生态系统。日益突出的环境问题将迫使企业为治理污染而增加投入,进而提高产品的成本。但与企业的损失相比,社会成本显得更大。为此,近年来各国不断出台环保法规,对企业提出了越来越严格的要求,责令生产商对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负责。同时,消费者需要绿色产品,环保当局要求环境绩效,员工和居民关心健康和安全,等等。这些都要求企业实施环境管理,将环境管理整合到供应链管理中来。只有对原材料供应、产品制造、销售和废弃物回收的整个过程进行环境管理,实现整条供应链的“绿色化”,才能真正提高产品的竞争力,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绿色供应链管理(Green Supply Chain Management)理论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发端于20世纪70年代的绿色物流研究。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随着供应链管理理论的成熟以及绿色制造技术在供应链管理中的应用,绿色供应链管理理论逐步形成和完善。首次系统地提出绿色供应链概念的是美国密歇根州立大学的制造研究协会(MRC),该协会进行了一项“环境负责制造(ERM)”研究,并于1996年提出了绿色供应链管理的概念,其定义为:“以绿色制造理论和供应链管理技术为基础,涉及供应商、生产商、销售商和消费者,其目的是使得产品从物料获取、加工、包装、运输、使用到报废处理的整个过程中,对环境影响最小、资源效率最高”。[1]

近年来,国内外学者研究绿色供应链的角度主要有:绿色供应链管理的设计与结构化、[2]、[3]、[4]、[5]绿色供应链管理的战略实施及模式、[6]、[7]、[8]绿色供应链管理与企业绩效间的关系、[9]、[10]绿色供应链管理的驱动因素分析。[11]、[12]、[13]、[14]也有一些学者对绿色供应链中的各种关系进行研究。潘图姆森泰(Pantumsinchai P.)借助案例研究,提出政府的支持可以提高企业的经济和环境绩效,然后促使企业进一步整合与绿化整条供应链。[15]威斯瓦那森(Viswanathan S.)运用经济学原理解释了企业肆意排污的原因,建立了排污管制的分析模型,并依据该模型对政府环保管制与企业排污行为进行博弈分析。[16]王世磊等运用演化博弈理论构建了一个供应商与核心企业的演化博弈模型,提出加强合作与交流是双方实现长期共赢的唯一途径。[17]

本文运用博弈论,建立绿色供应链管理中政府与企业的博弈模型,分析不同的均衡结果,给出一系列结论,寻求政企双方实现长期共赢的途径。

二、企业实施绿色供应链管理的意义和挑战

1.意义

传统供应链没有考虑供应链给社会和环境带来的负面影响,为追求自身经济利益,供应链企业经常以牺牲外部利益为代价,尤其是在法制不健全的国家,这种现象更加突出。这一问题如果得不到解决,势必会导致生态环境的进一步恶化。随着生态环境的不断恶化和自然资源的日益枯竭,各国政府纷纷出台相关政策来保护生态环境,并运用相关法规和条款来设置绿色贸易壁垒,限制非绿色产品的进口,使传统供应链在生产和出口上面临重重阻力。因此,企业需要实施绿色供应链管理。

从短期来看,企业实施绿色供应链管理有可能造成产品成本的上升,但从中长期来讲,由于绿色供应链采用了全新的生态设计,可以使企业减少原材料和能源的使用,也可以减少环境的治理费用,如排污费、废弃物处理费等,从而降低最终产品的生命周期成本。企业实施绿色供应链管理能够为企业带来良好的声誉和绿色产品的品牌形象,增加产品在公众心目中的美誉度,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从而扩大产品的市场占有率。由于供应链上游在绿色化方面所取得的成就,还可以在供应链的后续过程中得到放大,因此实施绿色供应链管理的企业不仅自身容易达到环保标准,而且能够促进供应链上其他企业达到环保要求。

总之,对企业而言,实施绿色供应链管理可以实现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双赢,进而提高自己的核心竞争力。

2.挑战

绿色供应链在改善生态环境的同时,也给企业带来了挑战。首先,绿色供应链对于产品的设计是以材料的生命周期为基础的。因此,企业对产品的结构和所使用的原材料或零部件的类型、数量及其经济价值、对环境的潜在危害、不同零部件或原材料的装配方式以及再生技术的可行性和法规限制等,都要有一个全方位的了解,还要考虑到产品的易循环性、再制造性、再使用性、易拆卸性、易处理性等,这样绿色产品的设计势必成本高昂,并将导致企业研发经费大幅增加。其次,企业采购绿色原材料的花费肯定比采购普通原材料的花费要多,而且供应商出于机会主义行为的考虑,可能会以次充好,把普通产品当成绿色产品卖给制造商,这样就会给制造商带来一定的风险。再次,企业在实施绿色制造时,要投入大量的经费来购买先进的设备并培养员工树立绿色理念,这也会给企业带来很大的成本。最后,在回收废旧物品时,由于具有不确定性,客户何时废弃产品、废弃多少以及废弃时产品质量如何,对企业来说都是未知数,这种返回产品在时间、数量、质量上的不确定性带来了管理及运作上的难度,增加了企业的运营成本。

三、政企博弈模型的构建及均衡分析

针对生态环境问题,各国一般都建立了一种以政府直接控制为主、倡导企业和公众自觉行动的混合形态的环境管理体系。而企业环境管理有被动和主动两种激励因素,主动激励来源于企业构建和保持可持续的竞争优势,被动激励来源于政府和立法部门。二者在绿色供应链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一种矛盾交织的融合与相斥态势,其在实际运行中的表现是,既存在激励作用,又存在发展障碍。

1.构建政企博弈模型

(1)参与人。政府和企业(政府不区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政府代表公众的利益)。

(2)假设。企业实施绿色供应链管理后,一方面需要增加投入,另一方面也有望提高产品价格。政府检查时,如果企业实施绿色供应链管理,将会给予企业诸如产品优先采购等方面的政策扶持及政府补贴;如果企业没有实施绿色供应链管理,将要接受政府的处罚,全部以现金表示。

(3)行动。企业可以选择实施绿色供应链管理策略(以下简称“实施”),也可以选择不实施绿色供应链管理策略(以下简称“不实施”)。政府对企业行使监督与激励职责,也有两种策略可以选择:检查企业(以下简称“检查”)和不检查企业(以下简称“不检查”)。具体表示如下:

企业={实施,不实施}

政府={检查,不检查}

(4)策略组合。政企博弈的四种策略组合具体参见表1。

①第一种策略组合是(检查,实施);

②第二种策略组合是(检查,不实施);

③第三种策略组合是(不检查,实施);

④第四种策略组合是(不检查,不实施)。

(5)收益。对不同策略下政府和企业的成本、收益进行如下假设:

如果企业实施绿色供应链管理策略,就需要付出相应的成本Cb。企业实施绿色供应链管理策略后所增加的收益为Pb。

如果政府选择检查,就会产生检查成本Cg,检查成本包括查处前搜寻环境污染所产生的信息成本以及查处时所耗费的人力、物力、财力等。政府选择对企业进行检查的策略,如果检查结果是企业实施了绿色供应链管理策略,政府就要给予企业补贴费用Pg。补贴有很多种形式,如直接的现金补贴、税收优惠、贷款优惠等(这里为简单起见,补贴全部换算成现金);如果检查结果是企业没有实施绿色供应链管理策略,政府可以得到企业的罚金Gb,同时政府还要支付污染处置费用Ug。

该收益假设比较适用于解释我国的现状,即政府刚刚开始加强对企业进行环境管制,此时社会上大多数企业的环保意识还不是很强,政府需要对环保企业给予一定的补贴以示鼓励。若发现企业没有实施环保措施,政府一般也不会直接关停该企业,但要对这些非环保企业处以罚金。

综上,四种策略组合下政企双方的收益矩阵如表2所示。

①第一种策略组合(检查,实施)下政企双方收益情况:

政府:-Cg-Pg,即政府付出检查成本并给予实施绿色供应链管理策略的企业补贴。

企业:-Cb+Pg+Pb,即企业得到政府的补贴并得到有效实施绿色供应链管理策略而带来的产品收入的增加,再减去企业为此而付出的环保成本。

②第二种策略组合(检查,不实施)下政企双方收益情况:

政府:-Ug-Cg+Gb,即政府付出污染治理费用和检查成本,但同时也得到企业的罚金。

企业:-Gb,即企业被处以罚金。

③第三种策略组合(不检查,实施)下政企双方收益情况:

政府:0,即政府无检查成本,收益为0。

企业:-Cb+Pb,即企业付出环保成本,同时得到因有效实施绿色供应链管理策略而带来的产品收入的增加。

④第四种策略组合(不检查,不实施)下政企双方收益情况:

政府:-Ug,政府无检查成本,但需要付出污染治理费用。

企业:0,企业无环保成本,收益为0。

2.均衡分析

假设政企博弈双方都知道对方的策略空间和相应效用,在短期均衡中,可以按照完全信息静态博弈处理,下面来求解收益矩阵的纳什均衡解。

该博弈有如下几种情况:

(1)如果Ph-Cb>0,即企业因实施绿色供应链管理策略而增加的收益大于企业所付出的环保成本。此时存在唯一的纳什均衡(不检查,实施)。

(2)如果Ph-Cb<0,即企业因实施绿色供应链管理策略而增加的收益尚不足以弥补企业所付出的环保成本。这时会出现以下几种情况:

①如果Gb<Cg,即政府检查企业并发现企业没有实施绿色供应链管理策略时,要对企业进行处罚,但处罚的罚金数额要小于政府检查的成本。此时存在的纳什均衡为(不检查,不实施)。

②如果Cb>Cg,即进行处罚的罚金数额要大于政府检查的成本,此时有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如果企业的环保成本减去企业因实施绿色供应链管理策略而增加的收益与政府对环保企业的补贴数目之和,其结果仍然大于企业不实施绿色供应链管理策略时政府所处以的罚金,此时唯一的纳什均衡是(检查,不实施)。也就是说企业宁可交罚金,也不愿意实施绿色供应链管理策略,因为其实施成本过高。

第二种情况与第一种情况相反,没有纯策略纳什均衡的稳定解。政府和企业应该考虑混合策略,在此暂不讨论。

3.结果分析

在政企博弈的完全信息静态博弈模型中,可能出现三个纯战略均衡结果:(不检查,实施)、(不检查,不实施)、(检查,不实施)。

(1)只有(不检查,实施)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该策略是政企双方博弈最好的均衡结果,但要实现这个均衡,前提是企业实施绿色供应链管理的收益必须大于其所付出的成本。为满足这个条件,企业需要进一步有效开展绿色供应链管理,熟悉相应的工具和方法,因此可以不断提高绿色供应链管理带来的收益。发达国家的环保法规非常严格,一些环保意识较强的企业(通常是发达国家的领先企业),通过积极实施绿色供应链管理策略所获得的实际收益超过了企业所付出的成本,所以发达国家的政府与其领先企业之间的博弈基本上达到了该均衡。

(2)在其他两个均衡中企业选择不实施绿色供应链管理策略。改革开放初期,一方面由于我国处在特定的发展阶段,政府过分注重经济增长而忽视企业对环境的污染,另一方面由于政府对企业进行检查,在资金和技术等各方面都受到限制,因此导致政企之间的博弈达到均衡:(不检查,不实施)。此均衡可以比较好地解释目前中国一些地方的环保现状,由于环保罚款和补贴偏低(甚至没有补贴),加之企业缺少经验,通过采取环保措施所取得的收益并不明显(环保成本偏高),所以从经济角度来讲,即使企业因为不采取环保行为而受到处罚,其成本也小于采取环保行为抵扣收益后的成本。也就是说,即使能够得到一些收益和一些政府的扶持,其环境保护成本仍然远远高于罚款。

而(检查,不实施)的均衡反映了政府环境管制的失灵。这是因为,Cb-Pg-Pb>Gb表明政府环保奖罚力度不够,很难对排污企业起到震慑作用,导致无论政府是否检查,很多企业都没有积极性实施环境管理。

(3)从长远来看,企业实施绿色供应链管理策略是企业的占优策略。这是对环境保护最好的策略,要达到这个最好的结果,需要政府和企业双方共同努力,不断增加Pb并减少Cb,使企业实施绿色供应链管理策略后所增加的收益越多越好,同时所付出的环保成本越少越好。

四、政策建议

根据博弈分析,对政府提出如下建议:

1.提高全民法律意识

通过宣传教育,切实加强全民族的法律意识,树立牢固的法制观念,这是建立一个法治国家所必须具备的条件。普及法律意识和绿色法制观念是整个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要不断提高全民族的绿色意识,特别是要认识到环境问题、资源问题、人口问题的严重性,认识到绿色经济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加强政府规制,切实保证绿色法规的实施

首先,政府要不断建立健全政策法规体系,进~行环境立法,完善与环保法律配套的经济、法律法规,规范企业市场行为,提高对污染环境企业的惩罚标准与打击力度,以强制性手段保障绿色供应链管理的实施,为绿色企业提供公平竞争的环境。其次,政府要从严执法,强化有关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的能力建设,配套必要的装备,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现象。

3.出台相应的政策,对绿色供应链管理进行鼓励和引导,使采取环保行为的企业的产品更具竞争力

国家政策的导向应在严格执行限制性政策的同时,制定激励性政策,通过经济杠杆来激励和引导绿色供应链管理主体的行为,使之在经营活动中向绿色化方向发展。激励政策主要包括“绿色补贴”政策、税收优惠政策、政府优先采购等。比如,对于绿色产品,特别是有环境保护标志的产品的生产、流通及出口,应当给予奖励和补贴,促使企业通过强化绿色管理来优化产品结构;对于率先采用能明显节约资源、改善环境的技术以及进行回收再利用的企业给予一定的税收和信贷支持;对于降低废弃物排放、节约资源的企业,应当通过减免流通环节税收等加以支持,等等。

同时,政府还应根据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需要制定产业政策,引导企业通过实施绿色管理实现产品的升级换代。通过推动科技进步,发展环保产业,开展应用技术的研究和推广,为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供技术支持。

通过以上措施,推动我国企业把提高经济效益与环境保护、资源利用与生态平衡有机统一起来,这是对我国政府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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