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境在意义追问中的本体论性——当代语言哲学发展对意义的合理诉求,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意义论文,本体论论文,语境论文,当代论文,哲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01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6201(2006)05-0024-05
20世纪六、七十年代,发生在语言哲学内部的英美语用学转向和欧陆哲学诠释学转向,使得意义探索建立在了语境基础之上。语境作为意义发生与理解中无法抛离的主客观因素的集合也就成为意义追问中的基本问题。那么,究竟如何看待意义与语境关系的本质特征?是预先设定了意义的存在,将语境仅当作辅助性的解说、修饰条件呢?还是把语境自身作为本体,从而使意义成为语境的附属物?笔者认为,这两条思路都未免有失偏颇。把语境作为意义展开的基底,不仅可以消解传统哲学的本体论发问方式,而且在方法论上也可以祛除语言转向之初逻辑语形、语义分析的知性思维方式的制限。但是,将语境作为意义的基础,并不意味着语境自身就是传统哲学意义上所谓的本体,而只是就意义的生成变化和理解过程而言,具有本体论的性质或意义,表明的是语境对意义的最高约定。这实际上潜含着语言哲学发展中的一大进步,对整个语言哲学的思维方式带来了深远的影响,表明了当代语言哲学发展对意义的合理诉求。这是因为,张扬意义人文本性的语境反思方式必然得出的结论是:没有最终、唯一确定的意义或概念能够成为本体。如果说有,那也只能是在意义的语用生成和诠释理解中一种动态的语言实践过程本身。
一、本体论承诺与语境的本体论性
虽然意义问题一直是现代西方语言哲学一个多世纪以来关注的焦点,但哲学转向语言的初衷并非要找到某种新的语言或意义本体来取代传统哲学的本体,而是认为哲学的本体论追求本身就是错的,取而代之的应该是通过语言的逻辑结构分析、概念分析来求得对意义的真理性认识。然而,由此而引发的对意义最终确定性的本体论式求解,所造成的不可通约性,自身就是悖论性的。
对语言哲学中意义问题的本体论式追问,在美国逻辑学家和哲学家奎因那里是以不同于传统哲学的方式展开的。依照从古希腊沿革至今的逻辑推演,无论归纳还是演绎,都需要最原始的东西,“一切论证都需要直接的不可论证的根据,一切解释都需要现成的不可解释的解释。”[1] 这种不可论证的根据或不可解释的解释便构成了本体论依据。与此相反,奎因提出的本体论承诺、本体论相对性等基本思想,在一定意义上构成了对传统本体论的否定,并与语境问题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他认为,一种理论的本体论地位只有相对于某种背景理论或语言的解释或翻译才有意义。不同的生活话语设定了不同的存在,也就有了不同的本体论承诺。使用了语言我们就承诺了外在对象在一定语境中的存在。比如,当我们说“金山不存在”时,实际上已经对“有金山”进行了预设,至少对“金山”这一概念进行了预设,只不过在现实中没有指称对象。我们会相信存在一座可以出现在一定语境中的、表达一定意义的金山。某个人的本体论是由他视为存在的那些对象构成的,就是说,他把它们看做是组成世界的内容。各种理论正是根据它们认为存在于世界上的对象而千差万别的。本体论是对“何物存在?”这个问题的回答。但是,决定哪一种回答是正确的,也就决定了可以接受什么样的本体论承诺。正是认识到这一点,才可以合理地将意义追问定位于语言使用与意义理解的层面。
以语境为基点所展开的意义研究,使我们面临着发现语境的本体论承诺标准问题。奎因认为:“在语境中去看待语句而不是将它们仅仅作为真理的载体去看待它们的表达,这是一种方便……这种方便使得命题更具有吸引力。”[2] 按此思路,“何物存在”不是事实上何物存在,而是我们在具体语境、说话方式中说“何物存在”时所进行的本体论设定或本体论承诺,取决于人的说话方式和语境蕴涵。因为语境、说话方式不同,也就承诺了不同的本体,所以本体必然是多元的。不同的本体论态度是与不同的语境观相关联的,语境不同,定义实体的意义就不同,这在以往各语言哲学流派对意义的不同理解中可见一斑。
按照后期维特根斯坦从语言游戏角度来界定说话方式的思路,同样可以看出,不同的游戏、不同的规则导致了不同的说话方式。进而说话方式在他那里就是不同的思维、生活方式。不同的语言游戏方式或不同的说话方式、思维方式、生活方式也就构成了意义的不同语境。不同的语境条件又定义了不同的实体或本体。这些本体是不能还原的,而只存在着家族相似性,即是说:看上去相似但是不知怎样确切地相似。因此,承认语境的本体论性质,以语境为基础条件,本体必然是多元的、不可还原的。
我们可以据此对意义和语境的关系做以下反思:离开了在语境中对某一理论的理解或解释,这种理论是无意义的,即不存在的。“如果我们需要的是一种标准,它能引导我们评价我们这个或那个理论的本体论承诺,并通过修正我们的理论而改变这些承诺,那么这里的标准就非常适合我们的目的。”[3] 在《论语境》一文中,作者郭贵春先生表达了这样的思想:把语境看做是一种具有本体论性质的实在,是整个语言哲学分析的一个十分“经济的”基础。因而,可以把它看做是用“奥卡姆剃刀”削去一切不必要因素的最直接的阐释基底。这是因为,语境在自然、生动的人类语言中有着不可磨灭的本体论性质,可以用它来消解以往语言哲学在语形、语义上所做的抽象的本体论还原。“这种方便性的本质在于本体论性的整体论,它从诸多的语境因素及其相互关联中去看待语句的意义;这不仅仅使意义更加丰富,而且使‘意义大于指称’,而不是圄于把意义等同于真值的确定性。从整体论性上讲,语境的本体论化是一种‘退却’,但同时也是一种‘进步’;它减少了‘还原’,但却扩展了‘意域’。”[4] 46不论是对意义的语形研究的句法学,还是对意义自身规律进行探究的语义学,抑或是在语言使用中求得意义的确定性或相对确定性的语用学,都不能从根本上摆脱语境这一阐释基底。在一定意义上,意义的产生和理解以及与之相伴的语境条件构成了一个无限的动态整体。语境是多维分布和整体关联的,语境的运动、变化和发展的过程源于推动语境整体系统趋向变换的内在矛盾和张力,统一在语言实践整体过程之中。
二、语境的本体论性对终极意义的否定
传统形而上学对“在”、“有”、“是”的意义所做的本体论追求所陷入的本体困境,以及近代认识论对认识能力的形而上学式的发问,都表露出了对终极意义寻求的失败与无奈。其落脚点要么是物质本体,要么是精神实体。在哲学的认识论阶段,哲学家们主要围绕着认识主体来展开认识规律的探讨,力求从中寻求意义的确定性,以便从中获得对世界的真理性把握。对意义绝对性的探索的误区,源于对语境缺乏明确的意识,表现为试图在语境的缺省、不在场的状态下求得对意义绝对确定性的本体论式的幻想。并由此产生了对终极的意义确定性的本体论式发问带来的认识论困惑。由此造成的语言使用中意义的混乱构成了其自身无法克服的顽疾。
在语言哲学转向对本体论式意义追求的责难、对传统形而上学的拒斥中,人们认识到,人并不是在心中已经有了现成的整体知识结构,而后通过学习语言把它们表达出来。离开了语言,概念、逻辑、思维等皆不可能。所以,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语言就是概念、逻辑、思维本身。在语言哲学发起者们看来,日常表层语言的深层结构具有纯粹理性的特征。他们提出的口号是通过语言的深层逻辑结构分析使得意义分析绝对明晰化。语言转向之初的逻辑语义分析哲学,要么对语境避而不论,要么停留在对语境狭隘的形式化理解上,没能看到语境的历史性、社会性,以及主体对语境无法摆脱的前意义与前理解因素的依赖性。因而只能将意义的追问局限在句法、语义的形式理性范围内,试图从语言逻辑构造和理想的形式化语言中达成对意义的真理性认识。然而,就对意义确定性的寻求而言,对意义的语形、语义的形式逻辑化仍然是本体论式的发问方式,只不过这里的“本体”自身发生了改变而已。反映在弗雷格、罗素、前期维特根斯坦等语言哲学家那里,其目的仍然是为世界的结构找到一种与之对应的语言逻辑结构;所抱有的信念是以语言的明晰可辨性、公共性和显性来取代传统形而上学以及近代认识论中抽象概念的隐含性与模糊性,使哲学的话语建立在严密的逻辑语言基底上。这在索绪尔的结构主义语言学、甚至在乔姆斯基的转换生成语法那里也是一脉相承的,最终寻求的是一种可以解释、说明一切的逻辑语言结构力量,仍然还属于以意义的最终确定性为目标的本体论式的发问方式。如果要克服逻辑语形、语义分析中对唯一意义确定性的片面追求,就要把语境条件引入到对意义的深层关联中。也只有这样,才能体现出整体论的语境思维方式的合法地位,以避免对意义做单纯的真值研究的狭隘性。
语境的本体论性主要表现在语言实践中意义产生与理解由于语境的作用而显露出来的过程性上,从而构成了对意义终极确定性追问的否定。
首先,从语言或语言的对象本身去寻求意义最终的确定性,从规定一个词语、一个命题的意义入手,这是知性观念在语言意义研究中的重要特点。但是,从语境的本体论性上看,说话者和意义理解者之间是互动的意义关系,因而意义就不应该再局限为语词本身固有的内在属性,也不是由说话人或听话人、文本作者或文本意义的理解者之中的某一单方面产生出来的。意义的建构是一个动态的实践过程,涉及交往实践中各方之间对意义的协商、说话的语境以及一句话在实际语言使用和理解中的意义潜能。
第二,语境自身带有的无法摆脱的语言性本质,使得语境研究必须在语言意义的生成与理解过程中展开。因为任何语境都可以在语言中得以表达,也必须在语言中才能表达清楚(犹如剧本里的解说词,游戏中对各种游戏规则的说明)。这就形成了语言意义的语境条件和语境研究中的语言意义之间不可分割的依存关系。可以说,语境在意义实践的整体关联基础上,以意义追问为取向,最终体现了对语言自身以及语言使用者自身的超越。
第三,在语境构建中所涵盖的历史、心理、时间、空间等一切隐性的而非语言本身所显示的东西,建构起了反观语言并达到与被言及者的立体的、多维的勾连。这使得语境的本体论性突出表现在解释学的理解与言语行为中自我理解的前理解结构的必要性上。海德格尔在《存在与时间》中对作为理解者的此在的前理解结构的分析第一次阐释了作为生活世界的生存境遇概念。按此道路,伽达默尔对意义理解的语言前提条件(诠释学条件)的追问,使他得出这一结论:能够理解的存在就是语言。依循伽氏的哲学诠释学思路,传统或历史语境对作为文本集合的历史语境的强调,并不是说文本集合本身就是本体,也不是说人或理解主体是本体,而是在强调理解活动中的历史语境前提的基础上,强调理解活动过程本身的本体性。这样就不能把语境本身直接作为本体,而只是在意义的发生、理解的过程中具有本体论的性质或特征,其原始的力量来源于人类交往活动本身的确定性。
第四,浪漫主义诠释学认为,诠释学只有两种功能:理解和解释,而无视它的应用功能。但是,“我们要对任何文本有正确的理解,就一定要在某个特定时刻和某个具体的境况里对它进行理解。理解在任何时候都包含一种旨在过去和现在进行沟通的具体应用。”[5] 显然,在每一代人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中,既包括物质条件和一般文化条件,也包括哲学解释学所着力阐发的“前理解”条件。由此得到的启发是:在语言意义的探讨中,意义本身并不具有本体论地位,而应该是一个在诠释学的理解与解释中意义的显露过程。语境在伽达默尔那里是作为历史视域来理解的,而且理解活动只能在作为历史视域的语境中发生。历史理解活动之所以能够展开,其前提在于:在效果历史意识作用下,理解者与文本之间视域融合的动态过程。人的理解能力就是历史给予人的延续历史的能力,它首先表现为每一代人都处于由历史而来的“前理解”即历史的文化积淀语境之中。因此,意义产生与理解的可能性就根源于人的历史性与现实性的语境条件发挥作用的过程中。
由此可见,语境的本体论性只能存在于活生生的意义表达和理解的过程中,并在语言实践的确定性中使意义的相对确定性得以实现。语境与意义实践的内在关联所带来的意义相对确定性,体现着人类在语言实践中对意义的相对稳定性的合理诉求。从语境制限角度和言语实践的过程性上看,意义的确定性也只能是在相对的确定性中寻求——尽管在科学研究、哲学研究以及日常生活等方面的语言运用中,对语言表达式与意义的确定性提出了不同程度的要求。所以,意义的确定性只有程度上的差异,而不具有最终整齐划一的终极确定性。
三、语境作为意义实践的最高约定
就目前对语境的研究成果来看,一种颇具影响的倾向是:语言的意义只有在各种相关语境的关联中才具有价值,才有意义的发生和理解。这是自从对语境现象关注之日起,一直贯穿意义问题的一个核心点。从语境对意义追问的本体论性角度,来重新审视意义的绝对性与相对性、确定性与非确定性等意义规定性问题,无论对语言自身研究,还是对语用哲学以及哲学诠释学探索的进一步开展,甚至对当前语言哲学的提问方式与回答方式等诸方面,都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
在语用哲学和哲学诠释学转向之前的语言哲学发展过程中,对意义的最终规定显现了不同的取向。在确定表达式意义的生成方式时,主要涉及到意义与指称、意义与真理、语言与实在、意义与意向等方面。它们从不同的角度对意义核心的切入、展开,目的是从各种关系中求得对意义的最终规定与说明。但整体看来,这些努力随着语用哲学和哲学诠释学转向中语境概念对意义研究的深层介入而在说服力上捉襟见肘。其基本缺陷在于他们没有认识到:涉及人的感觉、概念以及全部认识过程的语言实践本身就构成了意义的最原始的语境基础,同时又是检验意义的最高标准。郭贵春先生认为,“在某种程度上讲,对语境的本体论化是一种关于意义的最强‘约定’,它构成了产生判定意义的‘最高法庭’。因为只有在这个‘法庭’之内,一切语形、语义和语用的法则才是合理地可生效的……语境的约定性只是展示了意义的各种可能的现实性,而不是它的本质的存在性。”[4] 46这说明了意义的本质的存在性是由语境在意义实践中的本体论性决定的。
语境作为意义的最高约定并非是终极的,而是带有相对性的特点。这是因为,语境的约定比起以往其他对意义的约定而言,其自身就建构在一种动态的整体关联之中。“在一个相对确定的语境内,人们可以通过特有的约定形式对可能的意义及其分布进行不同意向的说明和重构,甚或导致不同范式的论争。但是,语境的本体论性决定了它的约定性,它的约定性是以本体论性为前提的。”[4] 46这意味着,在某种语用行为或理解行为发生时,哪些相关语境起主要作用,哪些起辅助作用,是根据具体意义实践的变化而改变的。所以,可以将语境的本体论性具体化为在意义发生的语用语境与意义理解的哲学诠释语境中对意义的最高约定。
在日常语言哲学的演进过程中,后期维特根斯坦的语言游戏论、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以及格赖斯、塞尔对言语行为理论的发展,使得语境概念的地位和作用越发成为意义研究的重要参数。在语境所涉及到的诸般语用因素中,语言使用者本身、语言内部环境和伴随语言使用的直接或显性语境,以及在语言使用中起间接或隐性作用的语境,都不能离开语言的每一次具体使用而抽象出或科学化、理想化出某一语词或语句的最终确定性意义。正如翻译过程中的译者那样,因为对文本的理解与译解中高度的人文含量和译者视界的强大影响,对语境之于意义研究的自然科学化设想只能停留在知性思维的层次,而达不到哲学理性反思的高度。因为对环绕语用主体和理解主体的各种主客观语境条件以及由之而来的主体间性的存在,越是以实证科学方式加以追究,就越是混乱复杂,涉及到意义外化中语言使用主体的认知心理的、社会历史的、语言文化的等潜在起作用的更广阔、深层的各种语境条件的交织与关联。
从哲学诠释学的理解语境出发,可以看出:理解者总是在前理解的语境条件作用下,在理解中使意义进入存在。因此,不能把意义和诠释学的理解当作心理过程来处理,因为它不是分散的事件,也不是心灵的状态。不仅如此,这种意义并不是自身包含自身,并不是摆放在那里等着被理解者去发现。意义只有在理解的发生中并通过理解的发生而实现。意义和理解的内在语言本性,决定了理解与人的存在和人的生存实践是同一的。凡有人的地方,就有理解和解释。而理解必须有语境相伴,犹如理解必须有时间和主体一样实在。因此,在哲学诠释学意义上,语境的本体论性质的约定性导致了理解的普遍意义,使理解的发生必须在历史与现实的语境中进行。
把语境作为意义的最高约定体现了语境的实践本性。人类实践活动构成了语言意义生成之源,同时也提供了意义阐释之本。语言意义不仅在生成过程中有着实践基础,而且在其运用与理解中同样具有实践的前提。意义作为一种多重关系的复合体,唯有在人类语言实践活动中才有其真实性存在。语言交往主体的心理意向性决定了他必须将自己特定的视角应用于语言对象并使之具体化。语言意义的实践性决定了意义与其背景语境——即历史与当下的语言实践背景——之间的协调一致。因此,按语境对意义的规定性要求,语用哲学与诠释学中所追问的意义只能具有所谓的适切性。换言之,如果承认意义确定性追求的合理性,其前提不是别的什么,而只能在源于实践确定性的语境确定性中去寻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