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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如何正确处理民族问题,是一个关系到国家安定团结、各民族共同富裕繁荣的带根本性的问题,也是我们需要长期努力解决的重要任务。进入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在正确处理和解决我国民族问题方面,邓小平同志继承了毛泽东关于民族问题的理论,并根据新时期的新情况和新特点,把毛泽东的民族理论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创建和制定有中国特色的民族理论和政策作出了新的贡献。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着眼于把民族地区发展起来
在民族地区,我们政策的着眼点应放在什么地方呢?小平同志说:“我们的政策是着眼于把这些地区发展起来。”①就是说,我们在民族地区所采取的一切政策,都要着眼于把这些地区的生产力发展起来,经济建设已成为现阶段民族工作的重点和中心任务。
1、着眼于把民族地区发展起来,既是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人民群众的迫切要求,也是社会主义民族政策的基本原则。建国以来,经过民主革命和所有制的改造,我国的少数民族先后从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在国家和发达地区的大力扶持和帮助下,经济社会得到了迅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有了显著提高。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少数民族地区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经济发展步伐明显加快,在整个八十年代期间,国民生产总值以年均近10%的幅度增长,一些生产指标接近或超过全国的平均水平。对外开放取得突破性进展,已开放边贸口岸130多个,初步形成了对外开放的新格局。起步较晚的乡镇企业,也有长足的发展,1992年全国民族地区乡镇企业总产值比上年增长30%,扶贫工作成绩巨大,民族地区的贫困人口已从1985年的8000万降到1992年的5000万,有3000万人越过了温饱线,农牧民的人均纯收入接近600元。但是,从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水平来看,民族地区还是处于落后状况,存在不少矛盾和问题。从当前来说,比较集中地表现在经济问题上,即少数民族群众迫切要求摆脱贫困、加快经济文化发展同民族地区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已成为现阶段民族地区的主要矛盾。因此,搞好民族工作,增强民族团结的核心是加快经济发展,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小平同志提出我们的政策是着眼于把民族地区发展起来,正是充分反映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和要求,也体现了我们社会主义民族政策的基本原则。
2、着眼于把民族地区发展起来,即是正确处理民族间的经济利益关系,使一个多民族国家保持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也是逐步缩小民族间的差别,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目标的客观需要。民族关系是一种社会关系。正确处理好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个领域的民族关系,才能使一个多民族国家保持长治久安。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由于基础条件和发展水平不同,东西部的差距越来越大,民族间、地区间的经济发展很不平衡,民族关系中的问题也就比较突出地表现在经济利益关系上。如果各民族在经济利益关系上的失衡状况长期不能改变,就可能引发民族间的磨擦和冲突,影响经济、政治和社会的稳定,也就谈不上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了。正如小平同志所指出:“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如果搞两极分化,情况就不同了,民族矛盾、区域间矛盾、阶级矛盾都会发展,相应地中央和地方的矛盾也会发展,就可能出乱子”。②因此,我们只有着眼于把民族地区发展起来,加快经济建设步伐,从根本上消灭产生民族间磨擦的根源,才能避免两极分化,缓解各民族在经济利益关系上的矛盾,为逐步缩小民族间的差别,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目标创造一个安定的社会环境。
3、着眼于把民族地区发展起来,既关系到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团结进步的大业,也关系到我国整个现代化目标的实现。我国的少数民族人口虽然只占全国总人口的8%,但居住面积却占全部国土面积的64%,拥有国家经济建设不可缺少的丰富资源,延绵2万公里的内陆边境线,是我国对外开放的地缘优势,处于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民族地区经济是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东部发达地区经济有较强的互补性,是与全国经济紧密联系、互相促进、融为一体的,没有民族地区的发展繁荣,就没有全国的发展繁荣;没有民族地区的现代化,也就没有全国的现代化。因此,小平同志提出我们的政策是着眼于把民族地区发展起来,不仅关系到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团结进步的大业,而且关系到我国整个现代化建设目标的实现。
二、观察少数民族地区主要看它能否发展起来
民族地区工作繁纷复杂,但以什么作为观察民族地区的标准呢?小平同志首次把生产力标准引入民族工作,他说:“观察少数民族地区主要是看那个地区能不能发展起来”。③这就告诉我们,观察民族问题要着重于实质,而不在形式,主要是看我们所采取的政策措施是否有利于当地民族经济的发展。
1、以经济发展作为观察少数民族地区的标准,才能抓住民族工作的核心和实质,集中全力把生产力发展起来。长期以来,由于受“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影响,我们一直未能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特别是受过去曾长期流行的所谓“民族问题的实质是阶级问题”的理论影响,混淆了民族问题与阶级问题的关系,把一些不带阶级性的问题,也当作阶级问题来对待、处理,引起了极大的思想混乱,造成阶级斗争扩大化,致使民族地区的工作,不是以主要精力去抓经济发展,而是去抓阶级斗争,抓民族的阶级敌人,结果生产上不去,经济多年徘徊,群众生活得不到应有的改善和提高。因此,小平同志提出以经济发展作为观察民族地区的标准,这不仅彻底纠正了过去“以阶级斗争为纲”、忽视发展生产力的“左”的错误倾向,而且也抓住了民族工作的核心和实质,就是要集中全力把民族经济发展起来。其实,少数民族群众之所以拥护我们党的政策,说到底,就是希望通过这些政策的贯彻执行,尽快把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起来,为各族人民创造幸福的生活,实现共同富裕。如果经济搞不好,人民的生活水平得不到提高,实行这些政策又有什么实际意义?那不过给群众开一张空头支票。因此,以经济发展作为观察少数民族地区的标准,也体现我们党全心全意为各族人民谋福利的根本宗旨。
2、以经济发展作为观察少数民族地区的标准,才能从根本上清除唯心史观的影响,坚持彻底的唯物史观。过去,我们曾经认为,阶级斗争是社会发展的动力。在阶级社会的特定条件下,这一提法是有其意义的,但把它概括为唯物史观,则是不完全的,也是不彻底的。唯物史观认为,在社会历史发展中,政治、思想等方面的因素也起作用,但起决定作用的是经济,它是最终的决定力量。1890年9月21日恩格斯在致约·布洛赫的信中就指出:“……根据唯物史观,历史过程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到底是现实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他说:“我们自己创造着我们的历史,但是第一,我们是在十分确定的前提和条件下进行创造的。其中经济的前提和条件归根到底是决定性的。但是政治等等的前提和条件,甚至那些存在于人们头脑中的传统,也起着一定的作用,虽然不是决定性的作用。”当然,恩格斯在这里说经济因素是决定性因素,并不是说经济因素是唯一决定性的因素,因此,为了不被别人歪曲,他又明确地指出:“如果有人在这里加以歪曲,说经济因素是唯一决定性的因素,那末他就是把这个命题变成毫无内容的、抽象的、荒诞无稽的空话。”④小平同志提出以经济发展作为观察少数民族地区的标准,正是建立在这一唯物史观的基础上的。他说:“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来讲,正确的政治领导的成果,归根结底要表现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上,人民物质文化生活的改善上。”⑤这就从根本上消除了主要以政治因素观察少数民族地区的唯心史观,坚持了彻底的唯物史观。
3、以经济发展作为观察少数民族地区的标准,才能冲破姓“社”姓“资”的困扰,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促进民族地区更快地发展。多年来,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缓慢,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重要的一点,就是受“左”的思想影响太深。虽然中央授权民族自治地方在不违反宪法和法律的前提下,可以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采取一些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加快民族经济的发展。但在这些方面,不少民族地区却没有多大的举措和作为,其原因,就是没有突破“左”的禁区,凡事总是先问姓“社”还是姓“资”,观念陈旧,思想不解放,不敢大胆地试,大胆地闯。正如小平同志在南巡谈话中所指出:“要害是姓‘资’还是姓‘社’的问题。”为此,他提出了“三个有利于”的判断标准,他说:“判断的标准,应该主要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⑥“三个有利于”的判断标准和以经济发展作为观察少数民族地区的标准,实质上是一致的,就是生产力标准。我们只有坚持这样的标准,才能冲破姓“社”姓“资”的困扰,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看准了的,就大胆地试,大胆地闯,促进民族地区经济更快地发展。
三、对民族地区的政策真正立足于民族平等
民族平等,是我们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政治基础,是毛泽东和我们党一贯遵循的根本原则,也是小平同志民族理论的立足点。1987年6月29日他在会见美国前总统卡特时就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民族歧视,我们对西藏的政策是真正立足于民族平等。”⑦1990年9月15日在会见马来西亚郭氏兄弟集团董事长郭鹤年时,他又重申:“我们的民族政策是正确的,是真正的民族平等。”⑧充分肯定了我们对民族地区的政策是真正立足于民族平等。
1、我们对民族地区的政策真正立足于民族平等,在于我们推翻了民族的剥削制度,消灭了产生民族歧视的总根源,建立了社会主义的新型的民族关系。剥削制度的存在,是产生民族不平等的社会根源。我们推翻了这个民族剥削制度,建立了新中国,民族的自由联合就代替了民族的压迫,实现了真正的民族平等,各民族已结成了社会主义的新型的民族关系。1979年6月,小平同志在全国政协五届二次会议上的开幕词中对我国的民族关系就作了肯定,他说:“我国各兄弟民族经过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早已陆续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结成了社会主义的团结友爱、互助合作的新型民族关系。”⑨我们对少数民族的政策真正立足于民族平等,正是建立在这种新型的民族关系的基础上的。在我国已不存在民族歧视,尽管现在各民族间还存在一些矛盾,但那是在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人民内部之间的矛盾,而不是对抗性的阶级斗争,是可以通过民主协商的办法来解决的。
2、我们对民族地区的政策真正立足于民族平等,在于我们的国家和政府采取许多措施发展少数民族地区,十分注意照顾少数民族的利益。和历代反动统治者压迫剥削少数民族不同,我们党和国家对少数民族的政策是关心照顾,诚心诚意地帮助他们发展经济和文化建设。小平同志会见美国前总统卡特时就曾强调,我们的政策是“立足民族平等,加快西藏发展。”他说:“粉碎‘四人帮’后,中央政府采取了很多措施发展少数民族地区”。“不仅西藏,其他少数民族地区也一样。”⑩后来在会见马来西亚外宾时,他又指出:“我们十分注意照顾少数民族的利益。”(11)事实正是如此。我国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都规定:国家在民族自治地方开发资源、建设企业的时侯,应当照顾民族自治地方的利益,作出有利于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建设的安排,照顾当地少数民族的生产和生活。同时,国家在发展战略布局、重点工程项目安排、基本建设投资、财政补贴、边境建设、“三沿”开放、扶贫开发以及文教、卫生、科技事业等方面,还对民族地区实行倾斜政策,给予各种优惠照顾。目前,国家正从总体考虑,有计划地调整布局,逐步把开发资源的重点项目从发达地区转向民族地区。“七五”期间,国家在民族地区就安排了150多个大中型项目,其中包括新疆北疆铁路、云南漫湾电站、广西平果铝厂、青海龙羊峡电站等。广西“八五”时期的重点项目,比前几个五年计划都多,投资规模达555亿元,重点项目30个。八十年代全区先后投资建设的项目就达234项,总投资64亿元,主要集中在能源、交通、邮电、原材料和制糖业上。在资金投入方面,国家也尽了很大力。建国至今,国家先后拔款170多亿元,用于改善西藏人民的生产和生活条件,还对西藏农牧民子弟实行免费教育,对藏胞实行免费医疗政策等。在同一期间,国家对新疆基本建设投资总额和给予的财政补贴,分别占同期新疆基本建设投资总额的70%和财政总支出的60%以上。为了加速“三沿”开放,国家还给民族地区许多类似特区的优惠政策。正是由于得到国家的这些帮助和照顾,使民族地区经济建设的步伐大为加快,进一步促进民族间事实上的平等。
3、我们对民族地区的政策真正立足于民族平等,还在于我们既承认发展中的不平衡性,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又注意加强政策调节,通过自身的努力,在共同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逐步达到共同富裕,实现资本主义不可能实现的社会公正。当前,在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同时,东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的差距在扩大,民族间经济发展不平衡日显突出,但不能说这是民族不平等。对于地区间、民族间存在的发展上的差别和不平衡,我们一方面要看到这种差别是历史的、地理的等多方面原因造成的,是长期历史形成的客观存在,要消除这种差别,不是短时间所能办到的,而需要一个历史过程;另一方面,从发展的趋势和我们的最终目标来看,这种差别是要逐步缩小的,这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体现。在既不能让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长期贫穷下去,又不能让所有的地区和所有的人同时富起来的情况下,小平同志所采取的政策是,既承认发展中的不平衡性,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又注意加强政策调节,通过自身的努力,在共同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逐步缩小差别,最终达到共同富裕。他在南巡谈话中说:“共同富裕的构想是这样提出的:一部分地区有条件先发展起来,一部分地区发展慢点,先发展起来的地区带动后发展的地区,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如果富的愈来愈富,穷的愈来愈穷,两极分化就会产生,而社会主义制度就应该而且能够避免两极分化。”(12)这就为逐步缩小民族间在发展上的差距,实现真正的民族平等找到一条正确的途径。社会主义应当创造出比资本主义更高的社会生产力,也应当而且能够实现资本主义社会不可能实现的社会公正。
四、解决民族问题中国不采取联邦制,而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小平同志解决民族问题的出发点,同他解决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其他问题一样,既不照搬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做法,也不照搬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做法,而是根据自己的特点,自己国家的情况,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走自己的路,采取的不是联邦制,而是民族区域自治的制度。他说:“解决民族问题,中国采取的不是民族共和国联邦的制度,而是民族区域自治的制度。我们认为这个制度比较好,适合中国的情况。”(13)这是小平同志一贯坚持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在解决民族问题上的具体体现。
1、中国解决民族问题要根据自己的特点,走自己的路,不采取联邦制,而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基于中国革命和建设长期历史经验的总结。中国共产党在长达七十年的革命和建设的历史发展过程表明,什么时侯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与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坚持从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走自己的路,革命就取得成功,建设就能顺利发展;什么时侯把马列主义当教条,离开中国的国情,照搬别国的模式,革命就遭到失败,建设就遇到挫折。因此,小平同志从总结我国长期历史经验得出这样的基本结论:无论过去搞民主革命或现在搞现代化建设,都要适合中国情况,走中国式的道路,才能取得成功。1982年9月1日他在党的十二大开幕词中指出:“我们的现代化建设,必须从中国的实际出发。无论是革命还是建设,都要注意学习和借鉴外国经验。但是,照抄照搬别国经验、别国模式,从来不能得到成功。这方面我们有过不少教训。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就是我们总结长期历史经验得出的基本结论。”(14)中国解决民族问题之所以要根据自己的特点,自己国家的情况,走自己的路,就是基于中国革命和建设这一长期历史经验的总结。
2、中国解决民族问题要根据自己的特点,走自己的路,不采取联邦制的形式,而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也是我们党和毛泽东同志经过长期探索而得出的正确结论,因为这一制度比较好,“适合中国的情况。”对于在中国这样一个多民族的国家里,究竟采取什么样的国家形式,才能既充分调动各少数民族的积极性、创造性,又能保证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为了妥善地解决这一民族问题,党和毛泽东同志早在民主革命时期就进行了探索,经历了一个认识发展过程。最初,由于受当时中国革命条件的限制和共产国际的影响,曾不适当地强调“民族自决权”,提出过用“联邦制”的国家结构形式来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后来,随着实践的发展,认识的深化,在继续强调“自决权”和“联邦制”的同时,又提出了“民族自治的政策。”直到1938年10月在党的六中全会上,毛泽东才最终放弃了与中国民族问题实际不相符合的强调“民族自决权”和主张“联邦制”的政策,明确地提出了在统一的国家内,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政策。解放后,党和国家全面推行这一制度,现在全国已建立了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22个自治县,在带领各族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中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实践证明,民族区域自治是我们党正确处理民族问题的一项基本政策和国家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我国民族平等和国家政治生活民主化的重要标志,它有助于把国家的集中统一和民族的自主平等、把祖国的兴旺强盛和各民族的发展繁荣最妥善地结合起来,以共同建设社会主义。经过几十年的风雨考验,证明这项制度比较好,是适合我国国情的,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3、中国解决民族问题要根据自己的特点,走自己的路,不搞联邦制,而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还在于这一制度符合马列主义关于国家形式问题的原则。根据这一原则,马列主义在一般情况下坚持建立统一的(单一制的)民主集中制的国家,原则上反对联邦制。因为在统一的单一的国家内,便于各民族相互接近、平等互助、团结合作和共同发展,有利于消灭落后制度,建立先进制度。但是,在特殊情况下,当联邦制形式有利于民族联合,共同进行革命斗争,可以作为一种各民族由分散状态走向真正统一的民主集中制的过渡形式时,联邦制也是可以为马克思主义者所接受的。因为与其存在民族压迫,不如建立联邦制。在反动统治情况下,马克思主义提出每个民族应有自决权,但这并不表示承认联邦制作为一般原则,自决权不意味着成立联邦权。马克思主义之所以维护、宣传、承认民族自决权,“也就是坚持民族平等,不承认强制性的联系,反对任何民族的一切国家特权。”(15)列宁在领导俄国工人阶级进行革命斗争中,在解决民族问题时,正是坚持这些原则的。在1917年以前,列宁就一直坚持反对联邦制的态度,只是在十月革命时,才依据俄国当时的情况,决定采取联邦制的国家形式,并且把它看作一种过渡形式。后来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完成这一过渡,终于导致今天苏联的解体。这也从反面证明,联邦制并非是国家组成形式的一般原则,也不可能长期维护国家的集中统一。小平同志正是根据他数十年来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经验和对原苏联经验教训的深刻分析,把马列主义关于国家形式的原则与中国民族实际结合起来,旗帜鲜明地反对在中国采取联邦制,而坚持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是中国共产党人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重大贡献。
注释:
①②③⑥⑦⑧⑩(11)(12)(13)《邓小平文选》第三卷247、364、247、372、246、362、246~247、362、373~374、256~257页。④《马恩选集》第四卷477~478页。
⑤⑨(14)《邓小平文选》(1975~1982年)123、172、371~372页。
(15)列宁:《关于民族政策》,《列宁全集》20卷,1959年版2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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