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萌发,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列宁论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论文,理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列宁的新经济政策的首要任务就是要恢复生产者的经营权利,使他们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1921年春列宁在俄共十大上指出,必须采取从经济上满足农民的办法,应当保证他们有经营的自由,“小农只要还是小农,他们就必须有同他们的经济基础即个体经济相适应的刺激、动力和动因。这就离不开地方流转自由”。根据列宁这一意见,苏维埃政府以粮食税制代替了余粮收集制。这不仅是粮食政策的改变,它的更为深刻的意义是重新确认了农民独立的经济利益和自主经营的权利,因为“这种代替是与交完粮食税之后的贸易自由至少是与地方经济流转中的贸易自由相联系的”,必须“通过市场来满足千百万农民需要”。1921年春在开始实行新经济政策时主要还只是使农民成为市场主体,国有企业仍然在计划体制框架内运行。随着市场取向改革的发展,按市场经济的原则改造城市国有企业的问题便提到了议事日程。1921年8月9日,俄共中央政治局通过了经列宁修改的《关于新经济政策的提纲》,决定在社会主义经济成分中贯彻新经济政策,要求国有企业实行经济核算原则,自我补偿,自负盈亏。提纲通过后,人民委员会立即把它作为政府指令颁布实施。列宁说,国营企业改行经济核算制,也就等于在相当程度上实行商业的原则。为把商业原则引入国有企业,新经济政策改变了战时共产主义时期企业的行政附属物地位,赋予企业经营自主权。列宁强调必须提高大企业在经济上的独立性,要求扩大国营企业在财务和支配物资方面的权力。列宁指出,国营企业实行独立核算,就应以市场为基础加强企业管理,托拉斯的商业经理要把“市场销售”作为主要任务,以便发展生产,扭亏增盈。他特别要求国家取消对企业的财政补贴,严肃处理亏损企业的领导。1922年初,当有些托拉斯资金缺乏、生产难以为继、要求由国家接管时,列宁予以拒绝,他说,“托拉斯和企业建立经济核算的基础上正是为了要它们自己承担责任,而且要承担全部责任,使自己的企业不亏损。……如果我们建立了实行经济核算的托拉斯和企业,却不会用精明的、商人的办法来充分保证我们的利益,那我们便是地道的傻瓜”。这些都表明,列宁实际上已初步提出了社会主义国家经济主体市场化的思想,而经济主体的市场化正是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
新经济政策从战时共产主义政策排斥市场机制到新经济政策恢复商品交换,这是一个重要退却;但此时的商品交换还被限制在地方流转的范围内,主要采取物物交换的形式,贷币不参与其间。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国有企业引入商业原则的改革都要求从商品经济走向市场经济。列宁及时指出,商品交换失败了,私人市场比我们强大,买卖和贸易代替了商品交换。我们不应受地方流转范围的限制,必须再后退,改用贷币形式的交换,从国家资本主义转到由国家调节买卖和货币流通。在这里,列宁已作出了从商品经济转向市场经济的战略决策。1921年底和1922年,列宁把市场、商业看作是新经济政策时期俄国社会经济生活的试金石和促使经济开始全面高涨的唯一可能的纽带,强调商业是无产阶级国家政权和居于领导地位的共产党必须全力抓住的环节;也正因为列宁特别重视以市场为基础配置资源,所以他不止一次地提醒人们注意,新经济政策不只是回到1918年的国家资本主义思想,而是提出了过去从未提到的“我们的经济同市场、同商业的关系”。新经济政策新就新在它是把市场作为苏俄经济关系的基础。随着苏俄从计划经济向商品经济再向市场经济的转变,其国家宏观调控方式也从战时共产主义时期的直接计划调控逐步转到动用财政金融、法律手段进行的间接调控。首先,新经济政策操作财政政策杠杆,从改革税制入手启动农村商品经济。其次,新经济政策运用金融政策杠杆,抑制严重通货膨胀,稳定金融秩序。再次,市场经济的秩序要由法律来规范和维系,列宁正是非常重视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法律体系的。1922年,列宁指出,财政金融部门的工作中心应是以贸易为基础恢复卢布的价值,整个关键在于商业并把商业掌握在国家银行手中;他还要求司法、监督部门对企业经济活动从过去的“事前监督”改为“事后监督”,其监督不得妨碍经济和商业工作。新经济政策的发展表明,列宁不仅阐述了发展商品经济的思想,而且初步形成了发展市场经济的思想。在消灭市场经济的努力受挫后,列宁并未马上改变对市场经济制度属性的看法,但有一个明显的变化是他已不再受市场经济属性所困扰,而是以发展生产力为出发点,大胆地否定了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相对立、社会主义不能搞市场经济的传统观念,提出了无产阶级国家发展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的思想,这是新经济政策初期列宁对市场经济看法的第一次转变。这一转变主要从列宁此时阐述的三点新思想上体现出来:(1)列宁认为苏俄需要通过市场经济发展生产力。1921年他指出,必须采取紧急的、认真的措施来提高农民的生产力,必须给农民发展商品交换的自由;我们决不会受本能地轻视商业的“感情社会主义”或旧俄宗法情绪的支配。1922年他又说,必须让资本主义经济和资本主义流转能够象通常那样运行,因为这是人民所需要的,少了它就不能生活。(2)列宁认为无产阶级国家发展市场经济没有什么风险。为消除一些人的担心和疑虑,列宁多次指出,工人国家掌握着工厂、运输业和对外贸易,而且能够掌握和引导商业并把它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所以贸易自由对于我们并不可怕。(3)列宁认为只有通过市场经济才能走向社会主义。他指出,我们既有政治权力,又有各种经济资源和其他资源,缺的只是做生意的本领。只要共产党人学会经商,就能使新经济政策“变成社会主义的基地”,尽管直到1922年3月俄共十一大时列宁仍然认为商业方法是资本主义方法,但他从发展生产力出发所阐述的无产阶级国家应该发展市场经济的思想,已经接近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思想了。1922年11月至1923年1月,列宁对市场经济的看法发生第二次转变,终于萌发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思想,促使列宁对市场经济属性的看法发生革命性转变的有两个因素:一是1922年11月列宁全面总结新经济政策的成果,看到新经济政策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不但没有从根本上改变苏维埃俄国社会制度的任何东西,相反,它带来了生产力的巨大解放,活跃了工农业,积累了建设资金,巩固了无产阶级国家。二是列宁经过深刻思考,于1923年1月在《论合作社》一文中提出了社会主义国家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合作社是社会主义的新论断。他说,在新经济政策中,我们向作为商人的农民作了让步,即向私人买卖的原则作了让步,正是从这一点产生了合作社的巨大意义。列宁在发现了“做买卖的合作社”的巨大意义之后,“对社会主义的整个看法根本改变了”。过去社会主义者认为国有化和计划经济才是社会主义,现在列宁认识到与市场相结合的合作社也是社会主义经济形式,新经济政策初期,列宁摒弃了要求“牺牲一切个人利益”的战时共产主义政策,提出“把国民经济的一切大部门建立在同个人利益的结合上面”,但那时还没有解决过去许多社会主义者未能解决的如何处理个人利益与共同利益关系的难题;现在找到以市场为基础的合作社,终于“发现了私人利益即私人买卖的利益与国家对这种利益的检查监督相结合的合适程度,发现了私人利益服从共同利益的合适程度”。列宁肯定地指出,只要无产阶级掌握国家政权和支配着一切大的生产资料,无产阶级对农民的领导得到保证,就能通过曾被我们鄙视为做买卖的合作社建成完全的社会主义社会。列宁的这些论述中已经包含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思想的萌芽。
诚然,列宁在新经济政策时期还没能系统地阐述企业产权商品化、市场体系完善化和交易过程规则化等市场经济思想,也没有明确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范畴,因此还不能说列宁已形成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思想体系,但从他倡导市场取向的经济改革,特别是后来不再谈论市场经济的制度属性,以及提出社会主义国家以市场为基础的合作社就是社会主义的观点来看,我们完全可以说他已经萌发并提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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