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失地农民“小产权房”市场的规范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失地农民论文,产权论文,市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失地农民小产权房是失地农民规模不断扩大与小产权房的燎原之势相互交叉产生的新的问题,并随原有问题的严峻而变得更加严峻。本文通过对失地农民小产权房问题的探讨,形成了以下结论:
第一,失地农民小产权房是指在我国现行的土地制度框架下,丧失土地耕种份额的农民以集体或其所在乡政府的名义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没有国家房管部门颁发的产权证,出售给集体组织成员以外人员的商品性住宅。并按照失地农民小产权房的产权证发放的主体、购房者以及用地类型不同,划分了不同的类型。
第二,失地农民小产权房所暴露出的问题主要有小产权房合法化问题、购房者权益维护问题、农村房地产市场建设问题、耕地安全问题、失地农民利益保护问题、乡镇政府在农村房地产市场建设中的定位问题以及对城乡统一土地市场建立的影响问题等。
第三,本文认为,我国具有二元结构特征的土地法律制度是产生小产权房的内在制度基础;乡政府、村委会在土地制度不完善情况下的获利动机及行为是小产权房产生的供给动力;城市低收入阶层的住房需求是小产权房产生的需求动力;土地管理部门监管不到位是小产权房市场得以形成和发展的外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