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的垃圾袋你也不能翻——美国人的隐私保护,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你也论文,垃圾袋论文,美国人论文,隐私保护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外教杰克来自美国,是我的同事。我和杰克给同一个班代课,他教英语,我教语文并兼任班主任,在办公室里我们坐对桌。
有一天自习课,我到后窗上“偷看”学生的自习纪律。我发现孙伟把一摞书放在课桌的前面,垒成了一段“课本长城”,他肯定没在干好事。
我悄悄走进教室,然后走到孙伟跟前。这家伙躲在“课本长城”后,握着手机玩得正上瘾。我轻轻踢了踢孙伟的板凳。孙伟仰头一看,立即慌乱起来。
“老师,我只是把手机拿在手里,什么也没做。”孙伟极力否认。
我懒得听他找借口。我没收了孙伟的手机,然后跟他说:“下课后,到我的办公室来。”
我离开了教室,然后拿着孙伟的手机回到办公室。
对桌的杰克问:“换新手机了?”
我告诉杰克,这不是我新换的手机,是上课的时候有个学生玩手机,我没收来的。
“你竟然没收学生的手机?”杰克满脸惊异。
“学生在课堂上玩手机,当然要没收的。不但要没收过来,我还要查查他的上网记录,看看他上课的时候都在玩些什么。还要查查他的通讯记录,看看他平时都和什么样的学生来往。”
“什么?你还要翻看学生手机里的资料?”杰克从我的对面站起来,脸上的惊异变成了惊慌。
“我是要查出他上网玩游戏的‘铁证’,不然学生是不会承认的。”我边说边开始查看学生的手机内容。
“等一等!”杰克冲我大喊了一声,脸上的惊慌全都变成惊惧了。
“怎么了?你的脸色怎么这么难看?”我被杰克的表现吓了一跳。
“翻看学生手机是犯罪。”杰克说。
“我是为了寻找学生违纪的证据,然后好采取教育措施,这完全是一种正当有益的行为,怎么会是‘犯罪’呢?你是不是拿着美国的标准给我‘定罪’呢?我的这种行为,在你们美国应该算是什么‘罪’?”我跟杰克开起了玩笑。
杰克一本正经地跟我说起美国的标准:“手机是学生的私人物品,手机里有许多学生的隐私信息。你翻看学生的手机,按照美国的法律应该是粗暴侵犯公民个人隐私信息的行为,这种行为是可以被定罪的。”
“美国对公民个人隐私信息保护真的有这么严格?”我表示怀疑。
为了打消我的疑虑,杰克跟我讲了他在美国当老师时遇到的一件事。
有一天中午放学后,学生们去餐厅吃饭去了。杰克在教室里发现一位同学的课桌旁边有一个垃圾袋忘了带走(美国的学生常常会为自己准备一个垃圾袋,然后离开教室的时候带走)。
杰克看到垃圾袋在教室里有点儿不雅,于是他随手把这个垃圾袋带走,准备送到教学楼下边的垃圾箱里去。
杰克正要把垃圾袋放进垃圾箱时,忽然担心粗心的学生会不会把一些重要的东西塞进里面。于是杰克打开垃圾袋翻看了起来……
这时,有一位同学吃完了午餐,正向教室这边走来,这位同学正是垃圾袋的主人,他立即认出了自己的垃圾袋。他对杰克帮他扔掉垃圾袋的“善行”没有表示感谢,反倒非常不满地问:“您在干什么?”
杰克解释:“我看你把垃圾袋落在教室里了,就帮你把垃圾袋捎出来准备扔掉,但我又怕你把重要物品塞进垃圾袋了,所以我翻了一下。”
那个学生极为不满:“您有什么权利翻看我的垃圾袋?我要向校长控告您的行为。”
原来,美国法律中有这样一项规定:公民放置于公共位置或是垃圾回收位置的垃圾袋,需要有“专业资格”的垃圾收集人员收集处理,其他人没有权利翻看别人的垃圾袋。杰克不是一名垃圾回收的“专业人员”,他翻看学生的垃圾袋,就侵犯了学生隐私。因为每个人的垃圾袋里可能包含许多个人信息,比如银行卡刷卡回执、私人信件等。不准翻看别人的垃圾袋,这就是美国法律保护公民个人隐私和信息的“严格”规定。许许多多的美国法律似乎都很荒谬可笑,但仔细想想,又能咂摸出一些其他的味道。
“那个学生控告你了吗?”我有点儿担心杰克的后续处境。
杰克说:“没有。我非常诚恳地向学生道歉,让他明白我没有恶意,所以他原谅了我。”
我稍稍放下心来,然后接着问:“假设学生并不原谅你,而是坚决要控告你,你将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杰克说:“我必然会败诉,因为我的确是触犯了法律。至于结果嘛,我会被取消教师资格,被学校解聘。如果法院调查我的行为造成了严重后果,我还要去坐牢的。”
“这么严重?”我觉得最多批评一下就可以了。
“就是这么严重,所以在美国的校园里,老师根本不会去翻看学生的垃圾袋,至于查看学生的手机内容的事应该算是‘天方夜谭’了。在美国,调查别人手机里的信息,就算是联邦调查局也需要得到政府的授权。”杰克语气十分肯定地跟我说,他又补充了一句:“学生虽然还未成年,但是他们也有自己的隐私,我们不一定非要查看他们的隐私,才能教育他们。”
听了杰克的话,我把没收来的手机又轻轻地放回办公桌上,然后问杰克:“那,我就不再查看了?”
“还是不查看的好。”杰克和我相视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