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动我国大企业发展的系统思考——企业做强做大的体制、机制和政策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企业发展论文,国大论文,关于加快论文,体制论文,做强做大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现实考察:
加快推进我国大企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思考我国大企业的发展问题,推进企业做强做大,离不开对我国大企业发展阶段性特征的把握,同时需要弄清楚影响我国大企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一)我国大企业发展的主要特征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经济的市场化、工业化、国际化程度日益深化,以中国企业500强为代表的大企业的发展也呈现出一些不同于以往以及其他国家的明显特征。
1.成长速度较快,潜力巨大
从2002到2006年的5年间,中国企业500强经营规模以年均23.6%的速度增长,远高于同期世界500强平均7.8%的增幅。同时还应看到,我国经济规模已经在2005年略微超过了英国,而英国有38家企业进入世界500强,比我国入围企业数目多1倍。显然,我国经济长期良好增长的态势为大企业成长提供的潜力并未完全释放出来。
2.与先进国家相比仍然差距明显
2006中国企业500强的营业收入仅为世界企业500强的9.3%,美国企业500强的这一比例为47.9%。人均营业收入和人均利润额分别只相当于世界企业500强同一指标的20.5%和16.7%。收入利润率为4.64%,低于世界企业500强6.42%的水平。
3.产业分布重化工化现象仍然比较突出
2006中国企业500强中,制造业企业有278家,服务业企业有143家,其它类型的企业有79家,制造业企业的数量远远多于服务业企业的数量。三大传统产业钢铁业、建筑业以及石化业营业收入所占比重达28.5%,净利润所占比重达33.7%,超过了三分之一。大部分企业在国际产业链中仍处于低端制造环节,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的大企业数量明显偏少。
4.所有制分布仍以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占主导地位
在2006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共有企业349家,占全部企业总数的69.80%;实现营业收入119467亿元,占全部企业营业收入总额的84.49%。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仍占绝对多数,与此相应,企业股份制改革相对滞后、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经营机制不活等问题还比较突出。
(二)影响我国大企业发展的主要矛盾和问题
总体上看,我国经济发展的巨大潜力和广阔前景与我国大企业综合竞争力不强的问题形成了巨大反差,这是我国大企业发展过程中的主要矛盾;如何在不断增强企业发展活力和竞争力的基础上,科学有效地发挥政府作用引导推动大企业发展,是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1.从企业层面看,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不高
一是缺乏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2006中国企业500强中411家企业平均研发投入水平也不过1.45%,达到5%的仅有28家,达到2%的也只有109家。另有资料显示,目前国内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仅有几千家,占万分之三;有99%的企业没有申请专利,70%—80%的大型企业从来没有申请过专利。
二是国际化经营水平较低,国际知名品牌严重欠缺。像海尔这样国际化经营取得显著成绩的企业,其来自海外的营业收入尚不及全部营业收入的三分之一。与国际大企业近半数收入、利润、员工来自海外的情况相比,差距明显。
三是制度化运营能力不强。我国企业管理员工的现在,世界大企业管理员工的未来;我国企业主要靠能人,世界大企业靠制度和文化;我国企业主要利用消费者的幼稚,世界大企业促进消费者的成熟;我国企业主要基于“人”的领导而强调权谋,世界级企业基于“事”的领导而强调认真。
2.从政府层面看,大企业发展的支撑体系尚欠稳固
首先,大企业发展战略的实施缺乏总体协调。随着政府机构改革,目前从宏观层面上负责推进大企业战略的部门出现了空缺,或者是政出多门、相互协调不力,十分不利于从国家全局和长远利益出发统筹大企业的发展。
其次,指导思想模糊,相关政策缺乏前瞻性。我国在指导思想上缺乏一个清晰的并具有前瞻性的大企业发展战略谋划,没有深刻理解当代世界大企业发展趋势,没有从大企业本身的发展规律出发来规划我国大企业发展的前景。
第三,市场机制和行政指导机制难以有效协调。一方面,我国大企业和企业集团主要通过行政方式组建,而不是通过市场竞争来完成,结果往往形成了庞大的行政性垄断公司,而竞争能力、创新能力、效益等没有显现出来;另一方面,对有效发挥政府的推动作用顾虑重重,加之产权交易体系尚不完善和统一,国有产权不能实现有序流动,各种所有制资本难以相互融合,大企业快速成长的潜力得不到有效发挥。
二、整体思考:
国际经验以及指导思想和原则
思考我国大企业的发展问题,推进企业做强做大,需要有宽广的世界眼光,认真学习借鉴先进国家的经验和做法;同时要从中国实际出发,强化战略思维,进一步深化对发展大企业的指导思想和原则的认识。
(一)国际比较:美日韩三国推进大企业发展的做法和经验
历史地看,推动大企业发展世界上大体有两种类型,一种是以美国为代表的市场主导型,另一种是以韩国和日本为代表的政府主导型,这两种类型虽然采取的方式不完全相同,但是所构建的支持体系却有很多的相似之处,许多政策手段和措施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当然其失败的教训,也应当引以为戒。
1.美国的经验与借鉴———积极营造良好的企业发展环境
美国大企业的成长壮大甚至早于美国完善的政府体系形成。即便如此,也不能忽视美国政府在推进大企业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分析表明,尽管与其相对分散的政府管理体制相适应,美国并没有带有非常明确的指向性的支持大企业发展的国家战略和政策,但事实上美国政府已经形成了“面对国内市场需求大力促进竞争与创新”、“面对国际竞争环境保护国内企业发展”的两元推进大企业发展的战略和政策体系。具体表现在:着眼于创造持续竞争优势的国家战略和政策理念、健全基于市场竞争的大企业发展法律体系、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战略与政策、发达的金融和资本市场体系、政府对产业研发的专项投资和优惠的税收政策体系等多个方面。
需要着重指出的是,在美国,经济利益是国家利益的核心,其内外政策是以企业利益作为基石的,甚至对外关系走向都受到本国大企业发展的影响。除了通过多种政策扶持符合国家战略目标的大企业发展以外,当大企业利益受到威胁的时候,国家还会充当大企业的权利代理和经济警察,加强对大企业正当利益的维护。
2.日本的经验与借鉴———产官协调推动产业政策的有效实施
日本政府在经济起飞时期针对大企业的发展有一系列战略和政策体系安排,其主要构架是以加强政府干预为主,建立有效的产业政策实施体系,扶持战略产业,并通过政府之手推动大企业的技术引进、研究开发、促进企业产品更新、发展企业集团,组织规模经济等。这些政策的有效性及连续性,成为日本大企业强势发展的源泉。
同样值得重视的是,日本推行的扶植政策有一个明显的特点,就是与大企业紧密配合、官民协调一致共同参与决策的过程。日本的大多数政策体系都具有官民协调的性质。一般来说,日本政府主要以产业结构设想之类的形式提出大致的政策方向和政策体系目标,具体事情则由民间业界团体和大企业去办,把政府的直接干预控制在必要的限度。在各种与产业政策有关的审议会中,大企业代表占有相当大的比重,而且审议会的会长大多由财界人士担任。
3.韩国的经验与借鉴———举足轻重的政府角色
作为后起国家,韩国政府把推动大企业的发展作为实现工业化和赶超发达国家的关键途径,在韩国大企业发展的道路上,政府扮演了举足轻重的角色。
其主要做法和经验是: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国家计划,对大企业发展的方向和重点实行强有力的指导;有计划地指导企业进行合并、重组,形成规模经济,减少国内恶性竞争;为企业形成国际竞争力、开拓国际市场提供配套的政策支持;实行保护民族工业的政策,为大企业成长提供可靠的产业安全保障;通过系统的产业技术政策,组织和指导国外先进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和创新,努力建立自己的工业体系和技术能力;建立海外投资管理体制,为大企业扩大对外直接投资和进行海外扩张提供政府支持;为大企业创建国际品牌高效服务,提高国际竞争力。
(二)推进我国大企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美日韩等国大企业发展的实践表明,无论一个国家实行怎样的政治体制,无论其市场体制有什么特点,政府积极有效而又科学合理地发挥作用对一国大企业的成长和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在我国,加快推动大企业的发展,仍是现阶段政府一项很重要的宏观经济管理职能,因此,需要进一步明确推进我国大企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我国要着力发展的大企业,是以民族资本为主导的大企业,这是提升我国综合实力的主要载体,是提高我国国际竞争地位和能力的决定性力量。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引领企业发展,按照促进企业不断做强、做大、做久以及培育企业持续竞争优势的总体要求,突出强调引导企业创建知名品牌,提高核心竞争力和国际竞争力。为此,需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坚持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政府发挥作用的立足点要转变到为市场机制的发挥创造充分的外部条件,尊重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激发企业内在活力和发展动力,培养企业自治组织,提高企业自律水平,政府和企业各司其职,密切合作,共同提高国家的经济实力和竞争能力。
二是坚持宏观调控与战略引导相结合。建立大企业发展的政府引导型体制,以竞争政策为主导,辅之以必要的产业政策,对企业发展由过度干预转向适度干预、转向宏观性的战略的指导。同时加强宏观调控,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强化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不断优化产业结构,为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
三是坚持大中小企业协调发展。要注重以大企业和优势企业为核心,形成以产权为纽带的企业群体和以协作、配套为联系的产业集群,努力建立起大中小企业规模协调、产业结构合理、产业链组织流畅、有全球资源配置能力的产业支撑体系,形成大中小企业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局面。
四是坚持服务与监督并重。按照规范化、法制化的要求,在负责宏观调控的政府和作为微观基础的企业间形成良性互动机制,建立畅通的沟通渠道,形成良好的政策传导机制,努力提高政府服务企业的水平。要建立健全对企业的监督机制,严格监管企业的不法行为,规范企业经营管理,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防范企业滥用市场优势地位侵害消费者权益。
三、对策建议:
企业做强做大的体制、机制和政策问题
在我国,积极稳妥地实施大企业战略,需要立足于完善体制、健全机制、构建政策支撑体系,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探索有着自身鲜明特色的发展大企业的道路。
(一)清除影响大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体制障碍
1.进一步完善中央与地方利益关系
目前,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健全,各级政府的财权与事权不匹配,在以经济增长作为地方领导政绩考核指标的体制和制度安排下,地方政府必然会更多地关注本地区的经济增长和财政收入,有意无意地强化地方保护。因此,需要进一步明确中央与地方的职责与权力,逐步完善中央和地方的分级管理体制。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打破地方保护主义的禁锢,建立统一的国内市场,清除企业跨区域发展的障碍,推动优势企业实现跨地区、跨省市的联合重组。
2.建立健全公平竞争的市场体系
混合所有制经济已经和正在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微观经济基础,推动不同所有制的企业公平竞争已经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为此,一是要积极推进《反垄断法》的出台。《反垄断法》的要义是防止企业滥用市场优势地位,进行不正当竞争,损害消费者权益,而不是一般反对企业扩张。二是要彻底贯彻“国民待遇原则”,取消外资企业的超国民待遇,依法规范外商投资企业的经营行为。三是要坚决消除对民营企业的制度性歧视。政府对大企业的支持程度应取决于自由竞争和效率,而不应分国有还是私营,更不应存在政府对国有企业的偏爱。四是要进一步清理国有企业的社会负担,使其轻装上阵;同时要树立国有资本的理念,强化国有产权代表机构对国有企业的产权约束和监督管理。
3.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建立和完善现代产权制度是发展大企业的一项基础性但又十分重要的工作。为此,要在规范和理顺产权关系、完善产权法律制度、依法保护各类产权利益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逐步建立和完善产权结构调整和产权顺畅流转的平台。要在继续办好全国性的资本市场的同时,考虑创办和完善全国性、地方性的非上市公司的产权交易市场,使它们在各类企业产权的流转中真正发挥作用,促进各种生产要素在全国范围内自由流动和充分竞争,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4.建立国内市场适度保护体制
跨国公司对华投资方式正在从以前合资、合作、独资建厂的方式,发展到大举并购我国发展潜力较大的优质企业。如果听任这种势头蔓延,我国一些行业龙头企业的关键技术和高附加值部分就可能在很大程度上被跨国公司所控制,对国家产业和经济安全构成威胁。因此,需要建立国内市场适度保护体制,坚决制止任何试图垄断中国市场的恶意并购。应当尽快制定和完善旨在规范外资来华并购行为的法律或条例,为跨国企业并购设“门槛”;对于战略性产业和重要企业,外资进入的方式和深度要有明确的界定;对于涉及到战略产业和重要企业的并购重组必须通过专项审议;要坚持国家战略利益至上的原则,避免以牺牲战略利益、长远利益为代价去换取眼前利益。
(二)建立健全发展大企业的长效协调机制
1.建立大企业发展的长效支持机制
促进大企业发展是一项巨大的经济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充分发挥国家在政治、经济、外交、援外的综合优势,整体谋划,协调推进。第一,建立支持大企业发展的部际协调机制。在国务院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外交部、人民银行、国资委、税务总局、外汇管理局等有关部门要注意密切协调。第二,要强化大企业发展的规律性研究工作。有必要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强化对不同类型大企业发展的研究工作,持续跟踪研究我国大企业发展与进展、问题,及时沟通情况,提供对策建议。
2.建立良好的政企互动机制
结合我国正在进行的行政体制改革,建立良好的政企互动机制也是政府转变职能、建立民主科学决策机制、创新政府行为方式的一项重要内容。一是要大力发展社会中介组织,形成政府——社团组织——企业三者之间规范化的联系制度,形成企业——社团和中介机构——政府共同推进大企业成长的服务支撑体系。二是要加强政府和企业的直接联系和沟通。建立健全与大企业、优势企业间经常联系的制度,倾听他们对改革、改制的意见和想法,掌握第一手材料,有的放矢地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问题。
3.建立大企业发展的服务机制
要把发展大企业的工作切实落到实处,需要政府建立高效的企业服务体系和机制。首先,需要对分散于政府各个部门行政资源和有关功能进行必要的整合;其次,在此基础上实现服务方式创新、审批方式创新、办事流程创新以及工作方式创新,从而进一步在政府与企业之间创建和谐的工作环境,使政府的工作力量得到进一步增强、行政效率得到进一步的提高。
4.不断强化企业的外部治理机制
吸取美国发展大企业的经验,避免重蹈日本、韩国过度干预企业内部事务引发企业治理危机的覆辙,需要在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切实强化企业外部治理,推动企业规范经营。政府有关部门特别要强化对企业的财务审计和金融监管,注重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同时要严格执行质量、安全和环保标准,加大执法和处罚力度,加强对小股东权益的保护,要求企业准确公开地进行信息披露,增强企业经营的透明度。
5.完善产业政策的实施机制
产业政策是对大企业发展进行战略引导的重要手段。切实提高产业政策的执行效力,一是要建立完善的产业信息发布制度,实施发布产业信息和预警,加强信息引导和服务,对企业和社会投资加以有效引导。二是要加强产业政策与财税政策、信贷政策、土地政策、进出口政策、价格政策的协调,发挥政策的整体效力。三是要强化监督检查,各级政府经济调控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要密切配合,建立有效的组织协调机制,形成合力。
(三)采取多种措施和政策手段引导大企业发展
1.大力推动创新型企业建设
我国要在2020年跻身于创新型国家行列,也必须从培育企业的长期竞争优势的角度出发,坚持不懈地培育和造就一大批创新型企业。要强化企业在自主创新中的主体地位,积极推动建立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完善自主创新的激励机制,鼓励和支持企业提高研究开发费用在企业销售收入中的比重,建立有利于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有效运行机制;引导企业与国外先进企业合作,尽快缩小与国外先进企业在技术水平上的差距;抓紧研究和制定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的执法力度。
2.完善“走出去”政策
支持鼓励引导我国企业充分利用两种资源和两个市场,提高我国企业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源的能力,是今后我国大企业发展需要持续给予高度关注的一个领域。为此,要积极引导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积极倡导在竞争中实现合作,既“对标”选择对手,也选择合作伙伴,通过与国际大公司的合资合作提升自己,实现互动双赢。要从制定并完善支持鼓励政策、建立健全境外投资服务体系、完善境外投资的管理监督体制等方面,不断完善“走出去”政策。
3.强化企业家队伍建设
尽快建成一支具有战略开拓能力和现代化经营管理水平的企业家队伍,对于加快推进大企业发展尤为必要。要努力在全社会营造理解尊重企业家、支持爱护企业家、崇尚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营造企业家成长的良好环境;积极探索党管干部原则与市场化配置企业经营管理者相结合的有效途径和方式,加强企业家队伍的职业化建设;建立科学完善的企业经营者考核评价机制,从根本上取消企业的行政级别,鼓励企业不拘一格选用人才,在企业引进国内人才和国际人才方面给予特殊政策帮助。
4.大力培育保护民族企业品牌
民族企业品牌不仅代表了国家产业的高端水平,更代表了国家的国际形象,也是社会公众信心的依附所在,保护、培育和发展现有的民族品牌必须继续引起高度关注。应主动建立一套完整的国内品牌推广战略,在出口营销和技术与设计开发方面对有关企业给予扶持。同时要注重建立品牌危机管理机制,对进入中国驰名商标的产品和名牌企业要重点保护。
5.充分发挥政府在产业整合中的作用
充分发挥政府在产业整合中的作用,借助于兼并、联合、重组等资产经营活动,我国大企业发展才有可能在短期内完成后来居上的历程。为此,首先,要充分发挥国有产权代表机构的作用,这也是落实国民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重要内容。其次,要充分发挥宏观经济调控部门在产业整合中的作用。可以考虑制定专门的企业并购条例或法规,统一规范企业之间的并购行为;同时要注重结合产业集群的发展以及产业链、产业园区的建设,推进处于不同各种产业链各个环节的企业的整合;还要注意协调利用外资改造国企、推动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组改造等工作。
6.推动产权多元化改造,强化企业发展活力和内在动力
鉴于国有企业在我国大企业中占有很大比例,要推动大企业发展,就必须高度重视企业的体制创新、机制创新。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加大对国有企业特别是大型、特大型国有企业产权改造的力度,建立开放式的产权结构。要积极推进中央企业与地方国有企业、地方国有企业与地方国有企业之间的联合重组,通过股权收购、股权置换、相互持股等多种方式,在更大范围内实现国有资本的有效配置,从而推动企业建立长效发展机制,不断增强企业发展的主观能动性,形成企业竞相发展、迎难而上的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