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焦龙王:“北武夫”驯化语境探析_文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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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1年10月23日,伦敦郊外的一场大火几乎使一件千年文物灰飞烟灭。英国人或许并不相信谶语,但遭焚的房子名叫“Ash-burn-ham”,保存文物的图书馆又叫了个“Cotton”,这不免会令人望文生义产生联想。大火过后,这件文物辗转到了大英博物馆。岁月摧折,直到1815年,一个名叫托克林(Grímur Jónsson Thorkelin)的冰岛人来到伦敦,才开始挽救这件日渐焦黄残破的珍宝。但这个异邦人却在一篇序言中写道:“我回到了家中,带着丰厚的回报,心中充满了成就感,一首散佚一千多年的诗作与我共同回到了它的祖国。”①这里的祖国指的不是英国,甚至不是冰岛,而是丹麦。

这是件什么样的珍宝?为什么一个冰岛人会声称一件英国的文物属于丹麦?假如真出自丹麦,虽然,大英博物馆历来有将别人东西据为己有的“传统”,但它又是怎么辗转到了英国的呢?

这份首页上写有“Laurence Nowell”名字的珍宝叫诺维尔羊皮书。可诺维尔却并不是这份羊皮抄本的作者:历史上有两个劳伦斯·诺维尔,一个是古董收藏家,一个是神父,两者是亲戚,但无论谁是书的主人,这两个诺维尔都生活于16世纪,彼时的英语和今天已经没有太大区别。而诺维尔书中的文字外形奇特,拼写古雅,用词艰涩,句法零乱,是较为典型的中古英语,与16世纪相差八百余年,所以,两个诺维尔都不可能是抄本的写作人。肯塔基大学教授凯文·吉尔南认为,有可能是前一个诺维尔在1563年担任十七世牛津伯爵爱德华·德·维热(Edward de Vere)的家庭教师时,从波福利男爵威廉·塞修(William Cecil)的书房中获得的这份抄本。②

诺维尔死后,其图书手稿悉数遗留给了威廉·兰巴德(William Lambarde)。可是在1731年大火之前,抄本却是保存在科宁顿从男爵罗伯特·布鲁斯·科顿(Sir Robert Bruce Cotton)在Ashburnham的图书馆中的,那么科顿是如何从兰巴德手中获得抄本的呢?

兰巴德(1536-1601)和科顿(1570-1631)的生活时段大致相当,而且,二人都是议会议员,前者出自阿德巴罗区,后者的选区是亨廷顿。当时科宁顿的宅子是古董收藏协会的定期聚会地,据此可以推测,该抄本应该是在同僚交往中兰巴德送给从男爵的。但1630年,科顿的图书馆被英当局没收,一直到其死后才归还给了科顿的后人。此后,这叠羊皮纸就一直尘封在图书馆书架的一尊罗马雕像下面,被人彻底遗忘。虽然手稿中所抄录的一首古诗几乎出现在所有英国文学史书的开篇并被公认为英国文学的开山之祖,但在大火之前,却几乎无人知道这首古诗的来历,或者为什么它会成为英国文学之源?尤其是诗中题材更是方枘圆凿,蹊跷丛生。

可惜的是,火后的羊皮书面目全非,这使得对古诗的考据工作变得殊为困难:手稿由14个折本构成,每页均有破损,除了明显虫咬的痕迹,抄本中还有许多修改、增删的地方。其中一类为羊皮纸刮擦后修补的痕迹,手稿中的文字有明显被擦掉或者类似遭遇水浸晕染的痕迹;一类为词句擦除后再增补或者覆盖的地方,这些地方通过技术手段可以分辨出背后曾经还有其他文字;此外还有其他多行文字被擦除或由莫名的原因造成的文字脱失。这些文字是何时被谁修改或擦掉的呢?修改人是根据什么标准做的修改抑或仅仅是任意而为?

抄本的“降解”过程一直持续到1815年,此时才由托克林首次将手稿印刷出版。他雇佣博物馆员詹姆士·马修斯(James Matthews)将火损的手稿抄录下来,使很多在嗣后两百年进一步残破的部分得以保存传播。但马修斯并不懂古英语,托克林更是个外行,他对诺维尔抄本进行誊录时只依赖于马修斯和自己的理解。这一点随后就被很多学者指出,例如,抄本中原无的单词在誊抄的时候,托克林以为诗歌押韵需要而顺理成章添加的,又如他根据他所理解的元音发音(丹麦语?冰岛语?)将诗中的hlawe改为Hlawlan。③虽然托克林尽可能将改动的地方作了标注,但更多时候他的改动纯属不加圈点,信手而为,例如抄本中清晰地写着fitela,他抄的也是fitela,但后来却无缘无故改成了wite la。④

1786年托克林就完成了抄写,但直到1815年才将其出版。30年世易时移,抄本经托克林后发生了什么样的变化?包括像吉尔南和坎普·马龙(Kemp Malone)在内的许多学者都发现了托本和诺本的巨大差距。托克林自己也承认,1807年英国海军轰炸哥本哈根,托克林的住宅被完全焚毁,古诗再遭火难。虽然托克林后来称有两份抄本得以幸免,⑤但是,这两份抄本(A本出自马修斯,B本出自托克林自己)是否完好无损?抑或烧得面目全非?更值得注意的是,既然托克林称其祖国是丹麦,那么这是否就是他改动诗歌的原因呢?

虽然托克林对这首古诗的传播功不可没,但他对古诗动手脚或许并非空穴来风:这首名叫《贝奥武甫》(Beowulf)的长诗,其名即来自古丹麦语的“蜂狼”,也就是熊的意思。1874年,瑞典政府资助斯诺里·斯特卢森(Snorri Sturluson)发掘斯德哥尔摩西北厄普兰的两座古墓,确定了诗中英雄的原型。1988年,丹麦人汤姆·克里斯滕森(Tom Christensen)在哥本哈根西面的莱尔找到的一座地下古殿宇并将其附会为古诗中所指的鹿厅。史诗中的历史背景亦由此锁定在了5-6世纪之交的卡特加特海峡两岸。然则,这两次考古根本动摇了该诗作为英国文学之源的地位——彼时尚无英国,不列颠岛只不过是个地理名词,而非政治主体,岛上的凯尔特人正遭受来自日德兰半岛的盎格鲁人的侵略。厄普兰虽然隔海相望,但和凯尔特人又有什么关系呢?

诗中第一句即提到:“看那!丹麦人戈矛在手,其民诸王,日月如飞,勇武赞叹!(Lo,praise of the prowess of people-kings/of spear-armed Danes,in days long sped)”⑥这无论如何也不能算是为英国人脸上贴金了。

从6世纪到今天1,500年的漫长时间,一首异邦诗歌如何变成了英国人的杰作?这个问题只能依赖于1,000年后才浮出水面并是唯一存世的诺维尔羊皮书来提供答案了。

而实际上,诺维尔抄本并不只包括这首史诗:写有他名字的扉页是另一则故事,此外还有三篇文献,它们共同装订在一起统称为诺维尔抄本。由此,罗伊·迈克尔·吕则根据和史诗订在一起的其余文献推定它应该完成于10世纪前十年。⑦但这种说法显然没有说服力,因为不同时代完成的作品完全可以在经过若干年后被搜集装订到一起。

但是从抄本的语体和措辞来看,手稿完成的时间应该至少确定是在中世纪的初期。更为重要的是,古诗前后笔迹不同,这说明它是由两个人抄写完成的。据麦克斯·佛斯特所称,古诗的“第二个抄写人的笔迹在总的外观上与《布里克林布道词集》的第一个抄写人十分相似”⑧。假如麦克斯所言属实,那么抄本的抄成时间和布道词就应该同属10世纪末叶,甚至可能抄于同一所修道院。

当时,印刷术尚未发明,图书典籍的传承工作主要由受过教育的神职人员来负责——修道院大多设有抄写员,负责抄写祈祷词或者其他古籍图书——但这种抄写往往并非是一字不动的誊抄,而是根据教旨需要对原文进行编辑、删减、增补。比尔·布莱森认为这些“抄写员们有时极为随意地对待手里的文献,往往把他们自己看成是编辑人而不是抄写人。同时,这些人又常常出奇的马虎”⑨。而这恰恰就是史诗当时传播的际遇——抄写员们删了什么?加了什么?改了什么?改的意图何在?由于抄写员手中的原稿遗失,这些都无从得知了。

昔日的抄写员们是纯粹出于宗教信仰的目的才从事这一简单乏味、没有成就感、更不会名垂青史的工作——版权法要到15世纪才会产生。

反之,假定麦克斯的论断不可靠,那么,史诗抄写的时间抑或早于还是晚于10世纪?从诗歌内容来看,若假定这首赞颂古丹麦英雄的史诗成书于10世纪,那么,在这百年间,英格兰的西撒克逊王朝除了阿尔弗雷德大帝以外,前后共有9位君主,其中只有阿瑟尔斯坦国王算是真正意义上辖治全英的国王。大多数时候,英格兰都处在丹麦人和维京海盗的不断劫掠之中,一直到11世纪丹麦克努特大帝才合并并统治了英格兰和斯堪的纳维亚半岛。那么,英国的盎格鲁-撒克逊人是不会在10世纪当丹麦海盗大举侵犯不列颠的时候,还要写下一首诗来记诵敌人的列祖列宗的。

不过从手稿中出现的莫西亚、诺森伯兰、肯特等地名以及西撒克逊方言等众多方言看,可以肯定,史诗成书的时代应该是英语还没有成为标准统一的民族语言的时代,而这样一个时代也只有在盎格鲁-撒克逊人定居于英格兰并开始建城邦习教化之后才有可能。来英格兰之前的盎格鲁-撒克逊人使用的是只有符号标记而无文字的卢恩语,在接受了罗马文字的归化后,才得以形成了最早的古英语。那么,史诗显然曾经在上述的莫西亚、肯特等小邦之间辗转传播。

这种传播是历时性的抑或共时性的,依旧值得商榷。假如是前者,则史诗的原貌,从内容、形式到思想观念都可能和今天的抄本大相径庭。假如是共时性的,那么,创作史诗的这位盎格鲁-撒克逊诗人则必然是搜集、装订了诸多不同版本的歌谣,然后依据自己所处的时代要求对其修改润色。从后一点来看,当时饱受维京海盗蹂躏的肯特人、撒克逊人等,则必然是运用歌谣诅咒敌人的英雄,而非颂扬。那么,这位盎格鲁-撒克逊诗人所生活的时代就应该是在丹麦法区形成的克努特的11世纪,因为,只有这个时候的盎格鲁-撒克逊才是当时丹麦帝国的臣民。但这样一来,诗歌的民族传统则必然再次成了问题:假如史诗出自11世纪,则这篇作品必然成了丹麦帝国而非英吉利民族的财产。

其次,这一传播过程是先口头传播于各个小王国之间然后定诸于文字呢,还是先有了文字然后经过了各国的抄写员的反复润色修改呢?如果是前一种情况,史诗的两个抄写员则不得不谙熟各地方言,这样才能保持史诗的原貌,但这种可能性几乎没有,按照布莱森的说法,“英语方言得以扩展繁荣,到15世纪的时候,在英格兰往往一个地区的人听不懂另一个地区人的讲话……从伦敦出发不过区区50英里,而他们说的话,别的讲英语的人就不懂了”⑩。再者,史诗的场景是在斯堪的纳维亚,抄写师用各种本土方言抄写遥远异邦的诗歌,岂不是多此一举?而后一种情况则更有可能,就是诺维尔抄本显然不是直接抄自史诗的原稿——它不过是当时诸多抄本中的一个,由于没有原稿,所以,两个抄写师只好将别人的抄稿拼凑在一起了。由此,霍韦尔·齐克林谨慎地认为两个抄写师所赖以采用的文本可能首先创作于7世纪(11)。犹他州立大学的理查德·克里门特则确凿地认为史诗原本是“口头作品,于7世纪首次写成文字,随后反复传抄,一直到大约10世纪前后的最后一份抄本”(12),最后抄本也就是诺维尔抄本。

假如这种猜测属实,那么必然产生另外一个问题:从10世纪至今的英国历史上并没有发生过类似秦始皇焚书的大规模文化破坏活动,为什么除了诺维尔抄本,其他的抄本都湮灭不传了?

也许,更为稳妥的假设是:可能根本就不曾存在过原稿,史诗的两个抄写师可能就是史诗的作者,他们将各种版本的有关古丹麦英雄的民间歌谣直接转换成了书面文字。这从以下两点得到佐证,一者,史诗长3,182行,前1,938行由抄写员甲完成:贝奥武甫消灭格兰德尔及其母亲,平息丹麦人的祸患,辞归吉特部落,从开头(如果不包括序言部分)到此明显构成了一个叙事结构完整的独立故事。而抄写员乙所讲述的部分从1,939行开始,是贝奥武甫归国后给自己的国王简述自己在丹麦的冒险经历以及预言丹麦人与希瑟伯德人之间的恩怨情仇(抄写员甲在前面鹿厅宴会上已经有大段类似叙述),如果不是抄写员乙太过啰唆,那么他这么做的原因显然是为了和前面甲部分更好地衔接。值得一提的是,史诗开头的序言部分是贝奥武甫的葬礼,从笔迹上来说是甲的作品,但从折页方式来看,则和后面抄写师乙的第12、13、14折页方式同样是每5张一个折叠。由于页边缺失,所以手稿在大火前是否编排页码值得怀疑,虽然后来的修补工作保住了手稿,但文字前后不连贯、错漏之处愈加明显。这就更加支持了甲和乙是将各种版本的传说编辑拼接的观点:甲写成了贝奥武甫助丹麦人除妖的完整故事,并按每4张折叠装订,而葬礼部分的写作则可能是甲帮助乙所完成的全部史诗的部分结尾,而乙在完成后面其余有关贝奥武甫传说部分后,按自己的习惯或者抄写环境折页,再将甲乙各自抄写内容分开装订为前后两部分。之所以没有把甲葬礼的部分放到史诗的结尾,而是放在了开头,显然不是为了文学倒叙的需要——叙事文学当时尚未产生——而更有可能如肖明翰先生所说“这部以葬礼开始也以葬礼结束的史诗更像一首英雄时代的挽歌”(13)。史诗可能是古代吟游歌手口头演唱于英雄的葬礼或者纪念日的丧曲。那么,由此推及的第二个佐证即克里门特所认定的诗歌源自口头文学,这使得古诗的口语化特征凌驾在书面特性之上。

史诗内容由两部分构成:古丹麦部落仇杀的部分和英雄贝奥武甫杀海妖、除妖怪格兰德尔、斗火龙部分。这两部分内容在诗中穿插叙述。这明显不是为展示文学技巧——倒更有可能是吟游诗人们在不同场合(如酒肆娱乐、节日表演、祭祀仪式,等等)所吟唱的小歌谣在后来付诸纸面时才连缀成了长歌。因为,这些部分主要分布于史诗开篇、鹿厅(Hereot)的酒宴上、贝奥武甫回家后与叔叔对话以及贝奥武甫屠龙前的陈说,合计350行左右,占全诗长度的10%,它们打断了故事情节的发展,造成全诗连贯性不强,过渡冗长拖沓。这也许是吟唱者根据场合和听众需要,随时修改歌谣内容或篇幅造成的。因为,吟游诗人的口头文学属于说唱性质,往往信口所之,未必有确定的主题,甚而中间还会加入吟唱者自己的看法。而书面文学则要统一于中心主题之下,那么在《贝奥武甫》未知的主题之下,其从口头到书面则必曾经历过一个根据受众语境而裁汰的过程。那些丢弃的部分会是些什么内容呢?例如,诗中的希尔丁(Scyldings)即曾出现在如《芬堡残编》(“Finnsburg Fragment”)等更短小的古歌谣中,而在这首区区50行的残存短歌中所描述的正是英伦的先祖朱特人(或称Frisian)恩将仇报袭杀了《贝奥武甫》中的二号人物赫鲁赛迦的先王赫耐甫和他的属下,但在书面《贝奥武甫》之中,这部分却在鹿厅宴会的歌唱中被轻轻带过了,是英语抄者的疏忽?还是故意裁剪了呢?

再者,有关贝奥武甫杀龙屠妖的传说,其夸张的目的更有可能是为了吸引听众,而不是为了增加文采——抄写师的工作不管多么马虎不堪,至少他们的目的是为了保存文献,而不是为了扩大发行量,否则就不会只抄一份了,所以没有必要增添华丽辞藻以吸引读者。抄写师甲显然较乙更清楚自己的工作,他在自己的工作中为了忠实地保留口头歌谣的头韵法(单词开头第一个辅音押韵)的音调,不惜以辞害意,任意按音韵修改诗行中的词汇。这就使得英语书写相比于或曾动听的丹麦说唱歌谣更加显得左支右绌,生硬尴尬了。

但即便是从诺维尔抄本的古英语来断定史诗算作英国文学,修道院抄写僧们也不是后来政治意义上的英国人。彼时的古盎格鲁-撒克逊人所用的语言也只能算是罗马帝国版图内某地方行省的方言土语——史诗中有近一千三百个词,占到了全诗词汇的三分之一,在今天的英语中早已废弃不用(14),如诗中brown-edged这样的词语只在今天靠北海一侧的偏远乡村酒吧的民谣中才能听到。而且,短小的诗句和破碎的语法也不符合英语运用虚词表达语法关系及词序固定的综合语形态。

现代英国人即便在读诺维尔抄本的时候,其难度绝不亚于我们看甲骨文。因此,任何英国文学史的编者为保证其在英伦的存在和传播,必然要对古诗做现代语归化,但上述的中古语境则基本瓦解了这一可能性。1805年,沙伦·特纳(Sharon Turner)首次将《贝奥武甫》中的几个章节译成了现代英语。嗣后32年,约翰·米歇尔·肯博(John Mitchell Kemble)率先将《贝奥武甫》改成了现代英语散文。这可以说是开《贝奥武甫》“滥觞”的恶例。此后,公开发行的英语译本竟有一百多个(15),其中任意曲解、鱼龙混杂者不一而足。任何选辑英国文学史的编辑即使是出于对古人的尊重,也只能从这些译本中编选一二,但这样一来,《贝奥武甫》还有丝毫古北欧文学的痕迹吗?或者不过是某个类似肯博这样译者的再创作?考虑到前文所述的《贝奥武甫》所经历的各种变迁,情况大有可能如此。例如,诺顿文选编选的即是诺贝尔奖得主西缪斯·希尼(Seamus Heaney)版的翻译,(16)显然希尼的名字要比古丹麦无名吟游诗人响亮得多。国内陈嘉的《英国文学作品选读》用的则是1957年英国企鹅图书大卫·莱特(David Wright)的散文本。(17)《贝奥武甫》的古典文学特色丧失殆尽,留下来的只是来自斯堪的纳维亚的故事概要。那么是1,500年前的诗人创作了丹麦古诗呢?还是大卫·莱特写了一篇异域散文?

但至少这样一来,或可解决《贝奥武甫》的归属问题:从翻译文学的角度来看,它权且可以算作是英国文学了。但随即产生的矛盾是:既然是再创作于19世纪之后的作品,则显然不应该再将其编排于文学史的开篇了。但这个问题似乎被永远地搁置了。

当《贝奥武甫》的英国文学之源的地位被史家反复确定以后,其本身的部落色彩却在传播语境中从语言媒介到主题内容都一一丧失殆尽。这使得学习者在接受这一看法的时候一头雾水:丹麦的故事怎么会是英国文学的起源?明明是史诗(epic)为什么更像现代散文?这似乎涉及了一个经典文学的“知识产权”问题。譬如刘炳善先生的《英国文学简史》仅选了《贝奥武甫》结尾一节,只注明了“modern translation”,但引用出处却不甚了了。从诗句来看,它与《哈佛经典》中弗朗西斯·格姆(Francis B.Gummere)的译本十分相似,但文字上又与格姆本有不少出入,见下:

Thus made their mourning the men of Geatland,

For their hero's passing,his hearth-companions,

Quoth that of all the kings of earth,

Of men he was(the)mildest and most beloved,

To his kin the kindest,keenest to/for praise.(18)

选文中画线处为刘本文字,定冠词the在大多数国外译本中并不存在。最后一句中,刘本用的是to praise,但多数译本都采用的是for praise。如果这种改动是刘先生所为,那么显然刘先生的文字更符合现代英语规范语法,但也就愈加远离了古英语的原生态。而且,从汉语的动态思维习惯来看,to praise的动词结构显然更倾向归化汉语语境。那么“to praise”的贝奥武甫,其肤色也许已经渐渐泛黄。以刘本为宗,其余国内选本或者文学笔记也大多传播并改变着古代北欧屠龙勇士的前世今生。比如,国内高校广为采用的吴伟仁先生的《英国文学史及选读》选的是杰奎琳·茉莉(Jacqueline Morley)的版本。(19)但茉莉并不是译者而是编者,她编选《贝奥武甫》的目标读者是9-12岁的儿童而并非大学生。如果吴先生是因为考虑到中国学生的英语水平而选了茉莉的编本,那么,为什么书中其余的英国文学作品却阙诸地道醇厚的原文呢?

面对《贝奥武甫》之传播窘境也许只有杨岂深以及王守仁先生的办法或为明智,王守仁的《英国文学选读》直接从《坎特伯雷故事集》开始。(20)《贝奥武甫》成了个“前无父辈后无子嗣”(21)的弃婴——《贝奥武甫》的生父,其作者要么是在漂流过卡特加特海峡时沉入了海底,要么是在科顿的图书馆里烧掉了,或者在哥本哈根挨了大不列颠海军的炸弹,说着佶屈聱牙英语的丹麦屠龙王还是被抛弃了。

苏格兰的凯尔特人威廉·罗伯森·尼克尔爵士的英国文学史也只记得乔叟。(22)这个办法固然省事,但乔叟之前的那些传播者,那些修道院的抄写员、诺维尔、科顿、马修斯等等又将何去何从?他们的身份以及工作又将如何界定?他们的工作是一种不曾意识到的浪费?或者,似乎英国人从一开始就在有意地改变着《贝奥武甫》的身份?虽然结果不尽如人意,正如沃尔特·亚历山大·雷利爵士所说,“那些神话变得越来越艰深晦涩、古怪虚幻,直到14世纪,海关办公室一个为货包打票的矮胖的小市民认为这些东西实在可笑,他成了他那个时代最杰出的诗人”(23),雷利似乎按捺不住心中的冲动,要急于撇清《贝奥武甫》和英国文学有什么关系。否则的话,11世纪牛津的《罗兰之歌》同样是以古英语写成,那何不如将之也归入英语文学名下而反倒被法国人抢了先呢?雷利说这些话的时候,英国人正在和“远房表亲”德国人交战。竭力否定和日耳曼撒克逊人的亲缘关系从那个时候的英国文学史研究中就已经表现了出来。而在此之前的特纳、肯博等译者们则在不列颠帝国光辉的照耀下,颇为宽容地将《贝奥武甫》做着“英国化”处理,后来的希尼也曾说过他的翻译不过是“此绵延传播过程中的又一个阶段”(24)而已,希尼倒也不自谦,这些传播者们都在自己的时代语境之中,趁着作者不在场,建造了《贝奥武甫》一个又一个起伏变化的生存阶段。它的前生叠加了重重身影之后,反倒模糊起来了。而这一时代语境的变迁暗示着《贝奥武甫》的命运被一只类似亚当·斯密看不见的手所拨弄着,时而亲近时而疏远着英伦的民族文学。

乔治·奥威尔(George Orwell)说过:“文学,特别是诗歌,是一种家族笑话,对于其语言族群之外的人而言很少、甚至没有价值。”(25)《贝奥武甫》的命运起伏正好与英吉利民族-国家的形成发展一一合拍:当民族主义觉醒或被压迫之后,英国文学史写作便竭力营造一种特立独行的文学范畴,而当其面对以全球为疆域的不列颠帝国或世界性的英语风潮的时候,相比于更加遥远的“‘英联邦文学’这类荒谬的东西”(26),《贝奥武甫》就显然成了家族中的一员了。

这样的经历使得有理由相信真正属于盎格鲁-撒克逊民族的倒并不是原本的那首古诗,而应该是它的那份历经起伏的英伦传播履历了。借用西蒙·夏马的话说,“人们所经历的过去只不过是人为构造的文本”(27)。贝奥武甫死后被火葬。千年后,冥冥中作怪,诗语成谶,连记录英雄形迹的文稿也不免烈火之灾。不幸的丹麦人!

注释:

①Rober E.Bjork,"Grímur Jónsson Thorkelin's Preface to the First Edition of Beowulf",in Scandinavian Studies,68(1996),p.301.

②See Kevin Kiernan,Beowulf and the Beowulf Manuscript,Ann Arbor:University of Michigan Press,1996,p.162.

③See Grímur Jónsson Thorkelin,de Danorum Rebus Gestis Secul.Ⅲ Et Ⅳ.Poema Danicum Dialecto Anglo-saxonica,Copenhagen:HavniA Typis Th.E.Rangel,1815,p.85.

④See Grímur Jónsson Thorkelin,de Danorum Rebus Gestis Secul.Ⅲ Et Ⅳ.Poema Danicum Dialecto Anglo-saxonica,p.68.

⑤See Rober E.Bjork,"Grímur Jónsson Thorkelin's Preface to the First Edition of Beowulf",in Scandinavian Studies,68(1996),pp.309-311.

⑥Anonymous,Beowulf,trans.Francis B.Gummere,in The Harvard Classics,New York:P.F.Collier & Son Company,1910,p.5.

⑦See Roy Michael Liuzza,Beowulf:A New Verse Translation,Peterborough:Broadview Press Ltd.,2000,p.11.

⑧Max Frster,"Die Beowulf-Handschrift Berichte über die Verhandlungen der Schsischen Akademie der Wissenschaften auf Leipzig",in Philologisch-historische Klasse,71(1919),p.43.

⑨Bill Bryson,Mother Tongue:the Story of the English Language,London:Penguin Group,2009,p.54.

⑩Bill Bryson,Mother Tongue:the Story of the English Language,p.51.

(11)Howell D.Chickering,Beowulf:a Dual-Language Edition,New York:Random House,2006,p.395.

(12)Richard W.Clement,"Scribal Practice in the Beowulf Manuscript",in Library Faculty & Staff Publications,(2010),http://digitalcommons.usu.edu/lib_pubs/15.

(13)肖明翰《〈贝奥武甫〉中基督教和日耳曼两大传统的并存与融合》,《外国文学评论》2005年第2期,第91页。

(14)See Ritchie Girvan,Beowulf and the Seventh Century:Language and Content,Folcroft:Folcroft Press,1971,p.1.

(15)See Marijane Osborn,"Annotated List of Beowulf Translations",in Arizona Center for Medieval & Renaissance Studies,(2004),http://www.acmrs.org/academic-programs/online-resources/beowulf-list.The list contains 370 items of published poems,verses,stories,and summaries,of which the English versions take 102 exactly before 2003.See also Chauncey B.Tinker,The Translations of Beowulf:a Critical Bibliography,Whitefish:Kessinger Publishing LLC,1903.

(16)See Norton Anthology of English Literature,vol.1,8[th] edition,2006,pp.29-99.

(17)详见陈嘉《英国文学作品选读》,商务印书馆,1981年,第6页。

(18)刘炳善《英国文学简史》,河南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4页。

(19)详见吴伟仁《英国文学史及选读》,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88年,第7页。

(20)详见王守仁《英国文学选读》,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参见杨岂深、孙铢《英国文学选读》上海译文出版社,2008年。

(21)剑桥大学第一个英国文学教授阿瑟·奎勒·考奇爵士力推乔叟的《坎特伯雷故事集》为“英国文学之父”,而贬斥毫无“英国性”的《贝奥武甫》。他在1913年10月的系列讲座中声称《贝奥武甫》“来自不明的祖先,[在我国文学中]亦无后裔”(sir Arthur Ouiller-Couch,"On the lineage of English Literature",in On the Art of Writing,Lectures Delivered in the University of Cambridge,1913-1914,New York:Bartleby,2000,p.18.)。

(22)See Sir William Robertson Nicoll,A History of English Literature,New York:Dodd,Mead & Company,1907.

(23)Sir Walter A.Raleigh,Short Works of Sir Walter Alexander Raleigh,Charleston:BiblioLife,2008,p.163; see also pp.78-80.

(24)James Shapiro,"A better 'beowulf'" in New York Times,27 Feb.2000,p.6.

(25)乔治·奥威尔《政治与英语》,郭妍俪译,江苏教育出版社,2006年,第130页。

(26)特里·伊格尔顿《历史中的政治、哲学、爱欲》,马海良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第186页。

(27)Simon Schama,Dead Certainties,New York:Granta Books,1991,p.322.参见陆建德《破碎思想体系的残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18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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