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战中的意识--中国早期马克思主义党建之争及其意义_张国焘论文

论战中的意识--中国早期马克思主义党建之争及其意义_张国焘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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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2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1597(2011)05-0059-07

在中国共产党创立的过程中,中国先进知识分子、早期马克思主义者内部及其同种种非马克思主义者之间,就中国是否需要社会革命、马克思主义是否适合中国、无产阶级政党的若干建党原则等等产生了激烈的论争,这些论争促进了马克思主义政党在中国的创立,开启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进程。

中国共产党创立过程中的论争

众多论著对中共创立时期的东西文化之争、问题与主义之争、社会主义之争(马克思主义同无政府主义、基尔特社会主义和民主社会主义之争)等已有介绍,这里不再赘述。此外,这期间的论争主要还有:

一、先进知识分子团体内部的主义之辩。

五四爱国运动之后,一些先进知识分子团体内部就选择何种主义作为行动指南展开了平等、自由的辩论。如1920年九十月间,由蔡和森、李富春等30多名留法勤工俭学学生所组建的工学世界社,在法国蒙达尼开会三天,“经过热烈的辩论,大多数社员赞成以信仰马克思主义和实行俄国式的社会革命为工学世界社的宗旨”①。1921年元旦,长沙新民学会为解决学会的共同目的及达到目的须采用的方法等问题,接连讨论三天。何叔衡说:“主张过激主义。一次的扰乱,抵得20年的教育。”毛泽东说:“社会政策,是补苴罅漏的政策,不成办法。社会民主主义,借议会为改造工具,但事实上议会的立法总是保护有产阶级的。无政府主义否认权力,这种主义,恐怕永世都做不到。温和方法的共产主义,如罗素所主张极端的自由,放任资本家,亦是永世做不到的。激烈方法的共产主义,即所谓劳农主义,用阶级专政的方法,是可以预计效果的,故最宜采用。”彭殷柏说:“法之工团主义,英之行会主义,美之I.W.W.,德之社会民主主义,均不能行之于中国。中国国情……皆与俄国相近,故俄之过激主义可以行于中国。”最后经过表决,绝大多数会员赞同采用布尔什维克主义的方法,达到“改造中国与世界”的目的。② 差不多同时,北京大学马克思研究会也“在沙滩大楼的一个大教室里,开了一次为期两天的大辩论会,辩论的题目是‘社会主义是否适宜于中国?’分赞成与反对两派辩论,邀请李大钊同志作为辩论会的评判员”。辩论的结果是,李大钊运用唯物史观所作的结论,“引起了大多数听众研究马克思主义的兴趣,此后不久,马克斯学说研究会的成员竟增加到数十人之多,同时其他各专校也成立了这样的研究会”。③ 可见,众多进步社团和先进分子是通过内部辩论进一步认识到马克思主义的真理性,由此最终选择了马克思主义和俄国十月革命道路。

二、早期马克思主义者关于建党原则的论争。

中国早期的马克思主义者内部曾就所要建立的无产阶级政党的若干原则产生了分歧和论争。论争的焦点主要包括:

(一)地方分权制还是中央集权制。

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认为,无产阶级政党的基本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列宁的建党学说更加强调党的组织纪律性,在民主集中制原则中侧重强调集中,在中央与地方关系上,主张中央集权制,强调“加入共产国际的党,应该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建立起来的……在党内实行象军事纪律那样的铁的纪律,党的中央机关必须拥有广泛的权力”④。

1920年至1921年,陈独秀、李大钊等在批判无政府主义时,就曾强调组织的权力集中。陈独秀提出:“团体底权力不集中,想和资本阶级对抗尚且不能,慢说是推倒资本阶级了”,“不但势力散漫不雄厚,并且要中资本阶级离间利用和各个击破的毒计”,故“权力集中是革命的手段中必要条件”。⑤ 1921年2月,在筹建党的过程中,陈独秀在广州起草了一份党章草案寄往上海,主张中央集权制,而主持上海共产主义小组工作的李汉俊看了以后,十分不满,认为陈独秀要在党内搞个人独裁,党中央采用集权制必流于覆辙。⑥ 于是自己另起草了一份党章草案,主张地方分权。陈独秀看到后,大发雷霆,二者关系愈趋恶化,李汉俊不愿再担任上海共产主义小组的代理书记,便把党的文件以及党员名单等交给了李达,由李达接任代理书记。⑦ 这期间,何孟雄同罗章龙、施存统等之间,也就所要建立的党应采取集权制还是分权制产生了争论,后者主张集权制。

1921年7月,陈独秀写信让陈公博带到中共一大上,信中主要说明他不能赴会的原因,并提出了关于党的组织与政策的四点意见,其中就有“党的民主集中制的运用”和“党的纪律”。⑧ 陈独秀的意见受到大会的重视并被采纳,一大通过的文件规定:“地方委员会的财务、活动和政策,应受中央执行委员会的监督”;地方组织的“一切书籍、日报、标语和传单的出版工作,均应受中央执行委员会或临时中央执行委员会的监督”。⑨

1922年6月,陈独秀在《给共产国际的报告》中,明确要求“厉行中央集权制”⑩。经过党内讨论,在共产国际的指导下,1922年7月,中共二大明确地确立了中央集权制组织原则,或者说侧重强调集中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会议指出:党的“全国大会及中央执行委员会之议决,本党党员皆须绝对服从之”,“下级机关须完全执行上级机关之命令;不执行时,上级机关得取消或改组之”,“自中央机关以至小团体的基本组织要有严密系统才免得乌合的状态;要有集权精神与铁似的纪律,才免得安那其(无政府主义——笔者注)的状态”。(11)

(二)中国共产党同其他党派的关系。

由于军阀连年混战,党派纷争不止,中国早期马克思主义者对当时国内各党派都没有什么好感。1921年3月,李大钊认为:“民国以来的政党,都是趁火打劫,植党营私……既无政党之精神,亦无团体的组织,指望由他们做出些改革事为人民谋福利,只和盼望日头由西边出来一样。”(12) 同年6月,《共产党》月刊的“短言”批评说:南北各派政党,都属“鼠盗狗偷”之徒,没有哪一派有改造中国的诚意及能力。

关于中共同其他党派的关系,在中共一大上代表们就产生了争论。结果以张国焘、刘仁静等为代表的激进派占了上风。会议决定:“彻底断绝与黄色的知识分子阶层以及其他类似党派的一切联系”,“对现有其他政党,应采取独立的攻击的政策。在政治斗争中……我们应始终站在完全独立的立场上,只维护无产阶级的利益,不同其他党派建立任何关系”。(13)

中共一大后,在列宁民族殖民地问题理论的指导下,在总结革命斗争经验的基础上,一些共产党人意识到建立革命联合战线的必要性,并将联合的重点放在孙中山领导的国民党身上,但是直到1922年7月的中共二大,多数共产党人只愿意同国民党实行党外合作。1922年4月,陈独秀特地写信给共产国际远东局的吴廷康,开列出六条反对国共党内合作的理由,其中说“广东、北京、上海、长沙、武昌各区同志对于加入国民党一事,均已开会议决绝对不赞成”(14)。1922年4月底5月初,陈独秀、张国焘、张太雷和青年共产国际代表达林等在广州召开会议,讨论劳动大会、青年大会和国共合作等问题,关于国共合作的争论“持续了好几天”,“大多数与会者同意了(附有很多保留意见)统一战线的策略”,但没有就国共合作形式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会议决定对该问题“继续讨论”。(15) 同年8月,在杭州西湖特别会议上,陈独秀、张国焘和蔡和森等明确反对国共实行党内合作,经共产国际代表马林再三地做说服工作,陈独秀、李大钊等表示,如果这是共产国际不可改变的决定,可以服从,但是必须向国民党提出一定条件。

1923年1月,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又专门作出了中共党员务必加入国民党的指示。1923年6月,在中共三大上,国共合作的方式问题仍是争论的热点之一。陈独秀等力主共产党员加入国民党,而张国焘、蔡和森、邓中夏、林育南等仍认为这将导致共产党丧失独立性,因而心存疑虑。经过激烈的争论,会议决定共产党员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帮助孙中山把国民党改组成民主革命联盟,同时,保持共产党在组织上和政治上的独立性。至此,中共在创立初期,关于党同其他党派关系的态度发生根本性变化,由“排斥”发展到“党外联合”,再发展到同国民党实行“党内合作”。但是,党内仍存在分歧,中共广东党组织及其领导人就保留不同看法。后来,因广东党组织落实中共三大决策不力,陈公博被开除出党,谭植棠因受处分而退党,谭平山被调离工作岗位。

(三)中国共产党同共产国际的关系。

鉴于第二国际破产的教训,列宁领导的共产国际特别强调集中统一。1920年7月,共产国际“二大”通过的《加入共产国际的条件》规定:“每个加入共产国际的党的纲领,都应该由例行的共产国际代表大会或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批准。”(16) 共产国际甚至有权修改各国共产党的决议,有权开除违反共产国际决议和原则的支部和个人,有权派出代表参加各支部的一切会议。

共产国际在中共创立中扮演了“助产婆”的角色,来华工作的共产国际、俄共(布)等代表,对共产国际的成立背景、根本任务、组织纪律等都很清楚,自然按照共产国际的组织程序、规章制度等在中国行事。但是,中共的诞生是近代中国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大多数早期马克思主义者对共产国际的组织纪律并不熟悉,且具有较强的独立自主意识。所以,如何处理共产党同共产国际的关系,成为早期中国共产党人以及他们同共产国际、俄共(布)代表的争议之一。

1921年6月,马林来华不久,在与当时主持上海共产主义小组工作的李汉俊、李达会晤时,就以共产国际代表的身份,向他们要工作报告,说共产国际将给予经济援助,但必须先交出工作计划和预算。李汉俊和李达因拿不出工作报告颇感难堪,因而对马林的态度产生不满,表示:共产国际如果支援我们,我们愿意接受,但我们并不期望依靠共产国际的津贴来开展工作。这样,马林同李汉俊、李达等的关系一开始就蒙上了一层不愉快的阴影。尽管如此,在共产国际代表指导下召开的中共一大仍规定“联合第三国际”,“党中央委员会应每月向第三国际报告工作”。(17)

中共成立后,根据马林的提议,中共中央委派包惠僧赴广州催请陈独秀于1921年8月回到上海主持党中央工作。在工作中,陈独秀、李达、张国焘、张太雷等内部,及其同马林等之间又就怎样处理党与共产国际、俄共(布)关系产生了分歧甚至冲突。分歧主要有:第一,是否依靠共产国际的经济援助开展革命。陈独秀等认为革命是自己的事,靠别人拿钱来革命是要不得的,我们有多大能力干多大事,不能让别人牵着鼻子走。针对张国焘根据马林要求向共产国际申请经费预算的做法,陈独秀给予严厉斥责,说这一做法“等于雇佣革命。中国的一切要我们自己负责,所有党员都应无报酬的为党服务”(18)。第二,是否接受共产国际及其驻华代表的领导。马林和张太雷等认为:全世界的共产主义运动,都是在第三国际的领导之下,中国不能例外。因此,马林和尼科尔斯基几乎每周都要约陈独秀、张国焘和李达开会,听取工作报告。对此,李达和张国焘基本理解和认可,而陈独秀不能接受,他汇报了一次,第二次就不去了,接连几个星期不出来与马林等会面。经李达和张国焘多次劝说,陈独秀才出来和马林等相见,“但仍然是貌合神离”(19)。第三,是否容忍共产国际代表凌驾于党中央或包办中共事务。1921年秋,马林没有经过陈独秀等人的同意,委派张太雷秘密出使日本,通知日本社会主义者选派代表出席远东各国共产党及民族革命团体第一次代表大会。陈独秀得知此事后十分恼怒,认为“我们未加入第三国际,是否加入,尚待考虑。国际给我们的什么命令及决议案,只能供参考之资”,“国际代表不应干涉党的内政”;(20) 抗议说“张太雷是中共党员,虽然被派任马林的翻译,他的行动仍须遵守中共中央的命令”,马林的做法“真是胡作非为”,“简直是藐视中共中央”,(21) 要求共产国际撤换马林的国际代表职务。另外,尼科尔斯基根据共产国际伊尔库茨克远东书记处的指示,要求出席中共领导人召开的全部会议,也引起中国共产党人的不满和抵触,他们对共产国际、俄共(布)的监护表示愤慨。曾参加共产国际三大、对共产国际组织纪律比较了解的张太雷倾向于共产国际代表的做法,并积极斡旋于中共领导人与共产国际代表之间,但成效不大。

1921年10月,陈独秀、包惠僧等被捕,马林花重金聘请律师,打通关系,积极营救。获释后的陈独秀等开始改善同共产国际代表的关系。随着对共产国际和世界民族民主革命形势了解的深入,中国共产党人对党与共产国际关系的认识,在做出重大让步乃至保留意见的情况下逐步统一。1922年7月,中共二大通过了《加入第三国际决议案》,“正式加入第三国际,完全承认第三国际所决议的加入条件21条,中国共产党为国际共产党之中国支部”(22)。

(四)党员能否到政府中做官或当议员。

19世纪70年代以后,以伯恩施坦为代表的机会主义者将工人适度的合法斗争和议会斗争,发展到放弃马克思主义暴力革命学说,妄图通过议会道路和平长入社会主义的议会主义。1899年6月,法国社会党人米勒兰参加资产阶级政府的入阁事件,引发了法国社会党和第二国际内部的激烈争论,机会主义者为其辩护,但包括列宁在内的马克思主义者则给予严厉谴责。

在中共创立过程中,中国马克思主义者就共产党员能否到政府中去做官、参与议会也产生了争论。中共一大上,有代表认为南北政府都是一丘之貉,党员不能参加政府,也不能充当议员。董必武、陈潭秋、李汉俊等“主张对北洋政府与孙中山所领导的南方政府分别对待”,认为在孙中山的革命成功后,共产党人可以参加议会,有人还以陈独秀在广州当教育厅长为由据理力争。刘仁静反对该意见,认为共产党信仰共产主义,只应积极从事工人运动,不应对国民党有过多的幻想。(23) 经讨论,多数人持反对意见。《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规定:“党员除非迫于法律,不经党的特许,不得担任政府官员或国会议员。士兵、警察和职员不受此限。”(24)

1922年7月,在中共二大上,代表们就此再次产生激烈的争论。会议通过的《关于议会行动的决议》规定:党“应当跑入这类时常被封建的武人势力所胁迫、破坏的议会中去,高声告发代谢不穷的由国际帝国主义所收买所扶植的武人政治的罪恶,酝成民主革命到最高点潮流,以期达到社会革命的目的。同时又在各级议会中,辩护无产阶级和贫苦农人经济生活的利益,以反抗本国幼稚的资产阶级对于劳动者一切的压迫”(25)。《决议》还对议会行动作出了若干原则规定:各级议会候选人名单由党的中央或地方执行委员会提出;议员绝对受党的中央或地方执行委员会监督和指挥;本党议员不受中央委员会监督或违犯中央委员会方针时,立即撤销其委员资格,并开除出党等。应该说,这一规定比较符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中共创立过程中的论争与早期中国共产党的建设

正如一些论著所说,中共创立过程中的问题与主义之争、社会主义之争等,促进了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推动了毛泽东、蔡和森、陈延年等先进知识分子选择了马克思主义,很多无政府主义者中间的“先进分子都被马克思主义化了,而成为我们的同志了”(26)。综上所述,这些论争对早期中国共产党建设的影响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提高了中国早期马克思主义者的理论水平。

相对于一般的著书立说、课堂教学、演讲报告等对某一问题的研究,争论、辩论和论战等更能促进论主对自己的观点作出严谨、周密和深邃的思考,甚至在同对方的争论、辩论和论战中获得启发,不断修正完善自己的观点,从而促进学术思想的发展和理论水平的提高。中共创立过程中的论争也不例外。新民学会、工学世界社等都是成员们通过辩论对各种主义作比较、鉴别后才选择了马克思主义;在社会主义论争中,蔡和森、陈独秀等都对无政府主义、共产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工团主义、行会社会主义逐一进行了剖析和甄别。这些均推动参与论战的马克思主义者进一步学习、研究马克思主义,帮助自己和同仁认清了马克思主义同种种非马克思主义的原则区别,对马克思主义的精神实质、无产阶级政党的性质和宗旨等有了更深入的认识。

二、萌发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觉悟,探讨了中国革命的基本问题。

李大钊在“问题与主义”之争中说:主义“拿来作工具,用以为实际的运动,他会因时、因所、因事的性质情形生一种适应环境的变化”,“一个社会主义者,为使他的主义在世界上发生一些影响,必须要研究怎么可以把他的理想尽量应用于环绕着他的实境”。(27) 这表明李大钊已经觉悟到,在中国实行马克思主义一定要将之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不能简单照搬。学术界一致认为,这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发端,而这一发端是在论争中萌生的。

此外,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若干范畴在论争中首次提出。如:“中国化”一词在东西文化论争中首次提出;李达在1921年4月的《讨论社会主义并质梁任公》中就使用了“社会主义的本质”这一概念,说梁启超批评社会主义运动“专注分配而忘却生产”,“是梁任公误解社会主义的本质的议论”。(28) 李大钊1923年1月在答复一些人对社会主义的种种怀疑时,不仅使用了“社会主义的本质”,而且使用了“社会主义制度”、“社会主义的精神”(29) 等概念。

中国革命的指导思想、动力、对象、形式和发展阶段等基本问题也在论争中开始探讨并取得积极的认识成果。社会主义之争的焦点包括是否以马克思主义指导中国革命、是否需要无产阶级专政、该不该反对帝国主义等,这些都是中国革命的基本问题。1922年7月,有人批评张东荪说:“我们相信惟有武力才能打破武力;惟有强权才能打破强权”;“我并不是说,一经革命之后,共产党有了政权的社会便是共产主义的社会。我们以为革命不过是据了向共产主义之路上的荆刺罢了。要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还要再向前走才行”。(30) 这是对中国革命的主要形式和发展阶段问题的有益探索。早期马克思主义者关于中国共产党同共产国际关系、同其他党派关系的论争,则蕴含着对独立自主、统一战线、革命领导权等基本问题的思考。

三、保证了马克思主义政党的纯洁性。

社会主义之争帮助中国早期马克思主义者初步弄清了为什么要建立政党、建立一个俄国式布尔什维克党还是德国式社会党等问题。尤其是李大钊、陈独秀等在批判民主社会主义时,深刻阐明了科学社会主义与民主社会主义的根本对立和原则区别,使得中国共产党在酝酿中就没有受到民主社会主义思潮太多的干扰和影响。刘少奇曾说:中国共产党始终“在思想上和组织上都没有受到欧洲社会民主党第二国际的影响”,“布尔什维克党的一些组织原则,在我们多数的党员中就能背诵出来,而社会民主党的那些传统与习惯,在我们党内是没有的”。(31) 这无疑同中共早期的马克思主义者旗帜鲜明地批判第二国际的民主社会主义思潮有一定的关系。

在中共创建过程中,北京、上海、广州等地共产主义小组的成员最初比较复杂,很多人并不是马克思主义者,经过论争、论战,非马克思主义者纷纷退出,使得中共早期组织更加纯洁,从而为中共的创建和建设提供了有利条件。在1921年7月中共成立大会上,广州共产主义小组的报告说:1920年底广州“尽管组织了共产党,但是与其称作共产党,不如称作无政府主义的共产党”,“由于观点不一致”,组织活动极不正常。不久,陈独秀从上海到达广州后,引导马克思主义者同无政府主义者“进行过非常热烈的争论,认为必须摆脱无政府主义者,也就在这时,无政府主义者退出了党。于是,我们开始成立真正的共产党”。(32) 北京共产主义小组在会上也有内容相近的报告。

与此同时,中国马克思主义者内部及其同共产国际和俄共(布)代表之间就若干建党原则的论争,使得中国早期马克思主义者进一步弄清了坚持独立自主和民主集中制、利用议会但又不走议会道路等建党原则,这些都促进了中国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建设。

四、留下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经验教训。

中共创建过程中,中国马克思主义者内部能够平等地、民主地探讨和争论若干建党问题,不屈服共产国际、俄共(布)代表以断绝经济援助相威胁而坚持独立自主地在中国探索建党和革命工作,这些都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初始阶段的成功经验。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这期间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中的论争也留下了一些教训,并在长时期内没有吸取和克服。如党内民主问题,特别是陈独秀的家长制作风问题,在党的创建过程中就有所显现,当时党的文件和陈独秀等理解的民主集中制过分强调集中,陈独秀同李汉俊之间就中央集权制还是地方分权制的争论,导致李汉俊辞去上海共产主义小组代理书记职务;陈独秀在处理共产党与共产国际关系中坚持独立自主是正确的,但一个政党没有活动计划、工作总结、经费预算等无疑是自身建设的欠缺,这在党的初创阶段虽然可以理解,但他以发脾气、拒绝同共产国际代表会晤等方式相对抗,似乎欠妥。再如,关于国共两党合作方式的争论,党内绝大多数同志是不同意的,后来主要是屈从于共产国际的指示才被动执行,该问题在党内的论争实际上被压制了,这对中共后来处理国共两党关系产生了负面影响。

综上所述,早期的先进知识分子和马克思主义者在中国共产党创立过程中展开了众多论争,这些论争对中国先进知识分子的最终选择、对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深入传播、对中国共产党的创立以及中国共产党人萌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觉悟等都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和重要的促进作用,这对我们进一步认识中国共产党产生的历史必然性,对于我们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无疑有着重要的启示意义。

注释:

① 李维汉:《回忆与研究》(上),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86年版,第18页。

② 参见《新民学会会务报告(第二号)》,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学院党史教研室编《中共党史参考资料》第1册,1979年内部资料,第512—514页。

③ 朱务善:《回忆北大马克斯学说研究会》,《“一大”前后》(二),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120—121页。

④ 《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2年版,第43—44页。

⑤ 《陈独秀著作选编》第2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404页。

⑥ 蔡和森:《中国共产党史的发展(提纲)(节录)》,《“一大”前后》(三),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81页。

⑦ 上海市委党史研究室编《1921—1933:中共中央在上海》,中共党史出版社2006年版,第27页。

⑧ 刘家贺:《“南陈北李,相约建党”若干阶段的探讨》,《中共党史研究》2000年第5期。

⑨ 《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册,第6—8页。

⑩ 《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册,第32页。

(11) 《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册,第62、58页。

(12) 《李大钊全集》第3卷,河北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614页。

(13) 《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册,第5、9页。

(14) 《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册,第15页。

(15) 达林:《中国回忆录(1921—1927)》,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65、91页。

(16) 《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册,第44页。

(17) 《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册,第5、9页。

(18) 张国焘:《我的回忆》第1册,东方出版社1980年版,第159页。

(19) 《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共党史出版社2006年版,第183页。

(20) [俄]K.B.舍维廖夫:《张国焘关于中共成立前后情况的讲稿》,《百年潮》2002年第2期。

(21) 张国焘:《我的回忆》第1册,第157页。

(22) 《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册,第39页。

(23) 参见王功安主编《国共两党关系史》,武汉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52—53页。

(24) 《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册,第7页。

(25) 《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册,第47页。

(26) 蔡和森:《中国共产党史的发展(提纲)(节录)》,《“一大”前后》(三),第79页。

(27) 《李大钊全集》第3卷,第306页。

(28) 李达:《讨论社会主义并质梁任公》,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学院党史教研室编《中共党史参考资料》第2册,1979年内部资料,第52页。

(29) 《李大钊全集》第4卷,河北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144—145页。

(30) 新凯:《再论共产主义与基特尔社会主义——答张东荪与徐六几》,《中共党史参考资料》第2册,第64、66页。

(31) 《刘少奇选集》上卷,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185、186页。

(32) 《广州共产党的报告》,《“一大”前后》(三),第10—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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