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天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河南省 458030
摘要:在国际建设工程的大市场中,建设工程目前的发展状况良好,有望在未来二十年内取得突破性成就,成为世界在建设工程方面的领军人物。其中建设工程中监理工作是贯穿始终的。它对于建设工程的重要作用是多面的,但建设工程中监理依然存在诸多诟病,我们要对出现的问题有客观正确的认识,并以积极的态度予以解决,为我国建设工程的健康发展,让工程监理回归本源,不忘初心,奠定良好的基础。
关键词:建设工程监理;问题;措施
1 建设工程监理概述
建设工程监理主要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建设监理单位接受工程建设单位的委托,并根据相关的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以及工程项目的批准文件等资料对工程建设实施的投资、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和施工工期的控制进行监督和管理(即:三控三管一协调)。在对建设工程进行监理时,工程监理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建设监理资质和技术水平,并在工程监理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建设的相关政策实施监督管理,从而保证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建设工期。建设工程的监理工作大致分为:对施工所需的设备和材料的供应单位以及施工单位的选择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施工中所需的施工人员和技术人员的资质进行审查,不合格的的人员可以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撤换;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计划、施工技术方案等进行严格审批,保证建设工程的顺利展开等。在建设工程监理过程中,一定要加强对监理人员的管理和控制,提高其监督责任意识。及时发现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及时解决,从而保证工程的质量。
2 建设工程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1监理工作职权范围过小,职责与职权不成正比
建设工程中,负责监理工作的单位或部门是第三方,因此,在具体的建设工程项目推进中,监理单位或部门对于自身职权的范围过小,甚至会出现对职权划分的模糊化现象出现。在某些建设工程中,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的进度的迟缓存在不满,希望施工单位能够加快推进建设工程项目的进度,但是建设单位在没有经过第三方监理单位或部门协调的前提下就与施工单位发生了激烈的冲突,导致建设工程项目的推进出现问题。虽说监理工作的范围仅限于建设工程的施工阶段,但是通过上面的案例可以看出,监理工作的作用并没有得到有效的维护,同样也没有发挥出监理工作的积极作用,由此导致了建设工程项目中恶性事件的发生。这种情况通常是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作用存在误解有关。
2.2监理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差,整体素质有待提高
即使在某些建设工程中,监理单位或部门的权利得到了有效维护,但是在具体的监理工作中仍旧存在较大的矛盾,这重要原因其中就是现场监理工作人员责任心和服务意识差,首先他们作为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并没有树立正确的服务意识,没有正确认识到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是自己的服务对象,即所谓一手托两家。其次,监理工作人员的态度恶劣,在具体的监理工作中,无论是言语表达还是肢体动作行为都在透漏出自己工作的优越感,无断使用所谓“暂停整改”或“停工令”干预工期,这种错误的优越感激化了监理工作人员与监理委托方的矛盾,使矛盾愈发严重。最后,监理单位的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都很差,思想素质是一个人人格修养的体现,但是在现场监理人员的身上并不能体现监理人员能胜任监理工作的能力。监理工作人员是监理单位的形象代表,那些一味追求利益而忽视监理服务质量,与监理工作的特性背道而驰的监理企业终将被市场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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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与监理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存在漏洞
在调查研究中发现,我国与监理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存在较大的漏洞。一方面就是前文中提到的,我国监理工作方面职权与职责不成正比,在具体的建设工程项目推进中,监理工作的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发挥的主要原因就是关于建设工程中监理单位或部门职权无法可依的问题。实际工作中监理酬金取费和监理服务质量一降再降的恶性循环成为套在每一个监理企业头上的魔咒。面对合同甲方与乙方的矛盾冲突,监理部门希望及时解决,可是苦于没有完善的法律法规来完善其合法性,一度造成监理工作的不畅通。另一方面是作为第三方的监理单位或部门与本次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的甲方、乙方没有制定出相应的监理制度,三方没有达成有效的契约关系,由此在具体的建设工程中,三方并不能及时有效的找出问题所在以及相应的解决方法。关于三方的监理制度并非要三方自己协定,也可以通过相关的部门进行制定,这样使得监理制度更为完善与客观。
3 建设工程监理控制措施
3.1扩大监理职权范围,明确监理职责所在
监理工作单位或部门的职权与职责不成正比时,将会成为开展监理工作的重要阻碍,因此,要调整我国监理工作职权与职责的关系,使之相对应是最为平衡的关系,也是有利于监理工作有序进行的前提。同时,对于监理工作的具体内容要实行明文规定,坚决杜绝出现权责模糊化现象,将监理工作的权责落到具体的个人,真正做到责任到人。
3.2加强对监理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建立专业化监理队伍
对于监理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已是刻不容缓。首先,作为主管监理工作的领导,要及时开展对于监理工作人员的培训课程,使监理工作的工作人员能及时意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并树立全心全意为建设单位服务的意识,积极改正自己身上的不好工作习惯。其次,对于监理工作人员要进行定期考核制度,并在年底由客户评选出先进工作人员,积极鼓励工作人员,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对于不思上进的工作人员要进行劝说引导工作,如若屡犯不改应进行开除处理。最后,要建立一支专业化的监理工作队伍,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的发展奠定强大的人力资源保证。
3.3完善法律法规制度,做到有法可依
在全国人大召开时,人大常委要及时提出我国建设工程中监理工作相关制度的漏洞以及不完整性的危害,要及时完善我国关于监理工作的法律制度,为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的发展奠定法律依据。同时要让负责管理监理工作的相关政府部门对于当地的监理制度进行制定,可结合我国关于监理工作的要求和法律制度规范。从根本上维护我国参建各方的利益,全心全意服务好工程建设。
4 建设工程监理发展趋势
4.1建设工程监理制度更加的法制化、规范化
虽然建设工程监理在我国得到了一定的发展和进步,但是目前我国关于建设工程监理的法律、法规相对较少,而且《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只是对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行为进行了规范和约束。除此之外,我国大多数监理企业对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合同的的管理意识较弱,导致建设工程监理行为不规范,因此,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变得法制化、规范化,是以后建设监理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建设工程监理的可持续发展。
4.2建设工程监理范围更加全面
现阶段,由于建设工程监理是监理企业为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提供监督和管理服务的,理论上应该贯穿于建设工程项目的全过程。但是在实际建设工程中,监理单位一般只对施工阶段进行重点监督和管理,把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和工期控制作为重点的监督管理对象,忽略
了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项目投资等方面的管理,或者是在投资和合同方面力不从心。但是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和决策是保证工程建设质量的关键内容,因此,建设工程监理势必会向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理方向发展,只有对建设工程项目的整个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才能最大程度的保证工程的施工质量,实现建设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最大化。
5 结论
总之,目前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行业还存在诸多的问题。旧的问题尚未解决,新的问题接踵而来,急剧扩张带来的后遗症开始逐渐显现。沉疴已久的监理行业是到了该去病的时候了。“亡羊补牢,未为晚也”,当我们反思监理行业发展的瓶颈时,猛然发现:过分地注重短期效益而忽视开发高端市场;注重传统的监理模式而忽视与管理创新的有机结合,竟是整个监理行业的通病。那么,如果要给今天的监理行业开一个“促消化、防滞胀”的药方,理应从去除弊端入手。监理行业应重新洗牌,吐故纳新,优胜劣汰、适者生存。企业监理协会应该促使监理企业加快完成转型升级,大力推进行业和执业人员的诚信体系建设,特别是补齐施工阶段的监理短板,引导监理行业从低端向高端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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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作者:秦学兵
论文发表刊物:《防护工程》2017年第18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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