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性别失衡与公共安全——百村调查及主要发现,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论文,公共安全论文,性别论文,发现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背景
中国社会转型期出现了持续三十年的偏高出生性别比和女孩死亡水平,造成了严重的人口性别结构的失衡,主要表现为男性人口过剩和区域间分布的失衡。中国的性别失衡与社会转型期同步,经济的地区差异与城乡差异引起的数以亿计的城乡流动人口进一步加剧了区域间的性别失衡态势和复杂性。性别失衡是性别歧视的人口与社会后果,不但损害了女孩和女性的生存和发展权利,还将对中国人口规模、人口老龄化、婚姻挤压等重要人口问题产生重大影响,同时对社会所有人群都产生不容忽视的负面影响,使得社会人口转型期新的弱势群体进一步扩大,影响公民的合法权利和社会公正的实现,并对包括人口、经济、社会、文化、公共卫生等在内的公共安全产生影响,阻碍和谐社会构建和社会稳定。
在中国城乡出生性别比偏高态势日趋严重的背景下,女性缺失及其带来的男性婚姻挤压,给个人、家庭、社区和整个社会稳定带来的影响将日益显现。男性婚姻挤压意味着部分男性“失婚”①,明显超出社会普遍认同的理想适婚年龄(通常为30岁以上)而被迫维持未婚状态,成为“大龄未婚男性”,并有可能被迫终身不婚。当前婚姻挤压现象集中体现在“光棍村”数量不断增加,海南、贵州、甘肃、陕西、山西、河北、吉林等省份的部分贫困农村地区都曾有“光棍村”被媒体报道。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显示,婚姻挤压现象在中国农村地区绝非个案,几乎所有省份的农村地区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女性缺失(Davin,2007:83-95)。李树茁等(2006:28-40)预测,2013年之后中国每年的男性过剩人口将在10%以上,平均每年约有120万男性在婚姻市场上找不到初婚对象。
性别失衡违背了性别结构平衡的自然法则,破坏了个人、家庭、人群和社会之间的协调关系,有可能诱发利益受损群体的社会失范行为、刺激与放大社会风险、进而影响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李树茁等,2009:28-40)。在婚姻挤压下,农村大龄未婚男性长期游离于婚姻和家庭之外,生活上缺乏照料和关爱、生理上缺乏满足的途径,成为名符其实的弱势群体(莫丽霞,2005)。但是,他们并非婚姻挤压的唯一受害者,他们对婚姻和性的渴望往往刺激买婚、骗婚、性交易和拐卖妇女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增加,进一步侵害女性的生活福利与发展;另一方面,正常婚姻和家庭生活的缺失,给他们带来心理和生理双重压力,刺激了该群体内部打架斗殴、抢劫、婚姻买卖、性侵害等违法罪行为的增加(靳小怡、刘利鸽,2009:41-50;刘中一,2005b:17-22;Hudson and Boer,2002:5-38)。相关研究表明,未婚成年男性的暴力行为比已婚男性多,不能结婚男性的数量越大,其暴力和反社会行为就越多(Hartmann,2006),男性比例越高的社会犯罪率越高(Hudson and Den Boer,2004),从而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由于中国男性婚姻挤压的恶果总是由下层男性人口来吞食,而男性婚姻挤压的程度存在较大的地区差异(陈友华,2004),这将进一步加深婚姻挤压带来的社会矛盾。
目前关于性别失衡的公共安全后果的研究仍处于起步阶段,在公共安全的微观、中观和宏观三个层次中,中观层次的社区安全是连接个体和社会安全的桥梁。与个体安全相比,社区安全具有覆盖面更广、社会影响更大、危害程度更深的特征,是个体安全事件放大到中观层次的反映;同时,中观社区安全可以视为宏观社会安全的缩影和重要预警,对社区安全的研究,有利于认识和预测性别失衡可能带来的社会安全后果,引起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注。
由于定量数据获取的难度较大,目前学术界对性别失衡的现状、原因和后果的研究多集中在宏观层面,基于社区层面,对女性缺失及大龄未婚男性的现状、原因和后果的中观研究还非常少见。为了从中观层面探索性地研究性别失衡背景下大龄未婚男性群体的分布特征、以及性别失衡给大龄未婚男性个人、家庭和所在社区带来的影响,西安交通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所于2009年暑假进行了“百村调查”。这次调查是在中观层面研究性别失衡下婚姻挤压对公共安全影响的初步努力。
本文的目的在于描述该调查的目标、执行、质量和初步发现。首先,描述调查的目标、内容、执行、抽样、数据及其质量评估;其次,提供调查的初步结果;最后,对调查的初步结果进行总结和讨论。
二、调查
(一)调查目标与概念界定
通过对村长或村干部的调查访问,收集有关行政村的人口、经济、社会以及婚姻挤压状况与社会治安等信息,旨在研究男性婚姻挤压对其所在的农村社区的影响,探析大龄未婚男性的群体特征。根据前期研究,在中国农村,男性到28岁还不能成婚即被认为是“光棍”,即大龄未婚男性。本次调查将大龄未婚男性界定为28岁及以上被迫从未结婚的农村男性。
(二)调查构成与内容
调查包括两部分:“村子基本情况问卷”和“大龄未婚男性情况登记表”。“村子基本情况问卷”的内容主要包括村子的基本人口、经济、社会信息、婚姻习俗与治安等;“大龄未婚男性情况登记表”的内容主要包括行政村所有大龄未婚男性的姓名、年龄、住址、身体状况等。每个行政村由大学生调查员对村干部和熟悉情况的村民进行调查,填写完成“村子基本问卷”和“大龄未婚男性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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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调查执行
调查在2009年7月15至8月30日进行,由西安交通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所组织,招募来自陕西和山西的四所高校大学生作为调查员。被选中的大学生调查员的家乡均在农村,他们利用暑假回乡进行调查。四所高校的组织协调人分别对各自学校的调查工作进行指导、培训;自愿参加的调查员共364名学生,来自28个省份。
(四)抽样
根据四所高校提供的自愿参与调查的、来自农村的学生登记表(包含学生的姓名、班级、生源地详细地址、联系电话),在综合考虑地域、省份分布以及学生自愿的原则下进行抽样,具体抽样过程如下:高校A、高校D面向全国招生,生源覆盖省份较多,抽样主要以非陕西籍学生为主,不排斥部分陕西籍学生参与调查;高校B的陕西籍学生占绝大多数,该校抽取村庄大部分为陕西;高校C的生源主要来自山西,该校抽取村庄大部分为山西。高校B和C除了抽取陕西及山西地区的村庄样本外,在学生自愿前提下也抽取来自其他省份的学生。整体上看,调查采用的是一种非概率方便抽样方法。由于四所高校的生源差异,导致调查抽样存在一定偏差,其中山西及陕西的村庄占到54.7%。然而,由于山西及陕西省作为中国中西部的缩影,具有一定代表性,而其他26个省的分布较均匀,因此,调查虽存在一定偏差,但调查涵盖省份较广,调查数据具有一定代表性,能够初步揭示目前性别失衡背景下中国农村婚姻挤压的基本特征和相关人口社会后果。
(五)数据
调查共收集有效村问卷364份,范围覆盖了28个省份,包括了东部9个省的46个村、中部8个省的149个村、西部11个省及自治区的169个村的基本情况,东、中、西部村庄所占比重分别为13%、41%、46%,共调查了3362个大龄未婚男性的基本情况(具体见表2)。
(六)质量控制与评价
调查采取了多种质量保证措施来确保实际调查和数据录入的质量。(1)调查前的培训。为了保证问卷质量,四所高校根据各自学校的实际情况及自愿参与调查的学生规模,进行不同类型的培训,培训方式分为两种:一级培训,即负责老师直接对参与调查的学生进行培训指导;二级培训,即负责老师首先培训协调员(通常由班干部或调查积极分子担任),再以班为单位,由协调员培训所有调查员。培训内容包括调查目的、调查方法、调查对象、题项含义、可能遇见的问题及其解决办法等。(2)问卷的回收与审核。由于受访者一般为村长或村干部,加上学生及家人对当地情况熟悉,数据的可靠性较高。问卷的回收与审核在2009年9月初进行,调查员统一把问卷交给协调员,协调员在回收问卷时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填写方式、编码、逻辑关系等。如果问卷有误,要求调查员进行修改或解释,如不能解释或解释不合理,则归为不合格卷,同时要求调查员对问卷遗漏问题进行电话回访,补齐信息,如不能做到,则判为不合格卷。最后,全部回收问卷都达到合格标准。表3显示了问卷的回收情况。未能回收问卷的主要原因包括学生未能回家、未能访问到了解情况的村干部以及问卷遗失等。(3)数据录入及逻辑检验。数据由参与调查的协调员录入到Epidata数据库,通过CHK文件编写进行初次逻辑检验;同时,编制程序来检验同一份问卷中存在逻辑问题。对于有逻辑问题的记录,寻找原始问卷进行核对,根据问卷内容进行修改。
总之,在调查执行和数据录入的各个环节都采取了相应措施来保证数据质量。结果表明,这些措施是有效的,数据虽然存在一定误差,但在一个可接受的水平上,数据质量较高。
三、主要发现
(一)村的基本情况
表4提供了村的经济、地理、人口等信息。在所调查村的大龄未婚男性分布的总体趋势是西部大于中部,中部大于东部。在经济状况上,东部地区明显好于中西部;在自然环境上,东部地区主要为平原地形,中部各种地形均有,而西部地区超过一半的地形为山地或高原。在距离县镇距离上,西部的村子距县城最远,反映出西部村庄分布较散,交通不便利。
在人口方面,西部村庄的总人口及总户数规模最大;村总人口性别比及东、中、西部的出生人口性别比均偏离正常水平,说明性别失衡已普遍存在于农村社区,这与出生性别比持续偏高及人口流迁的性别差异有关。在所调查村庄中,一年内西部地区的总出生人口数最多,东部地区最少,而中部地区的村均出生人口数最少。多数村庄最近五年来每年出生孩子数有所下降,原因依次为:经济压力大,孩子多了养不起;计划生育还很严;生男生女差不多。由此可见,经济和政策两方面对生育孩子数的影响较大,同时村民的生育观念也在发生改变。2008年独生子女户、独女户及双女户所占比重较低,其中东部地区的独生子女户比重最高,这与东部地区计划生育政策及实施情况有关。所调查村庄人口以汉族为主,大家族在农村社区普遍存在,并对社区生产有重要影响。在劳动力外流方面,西部地区劳动力外流比例最大,且男性外流比例高于女性;在女性婚姻流动方面,村内婚仍是主流,女性外嫁比例高于外地女性嫁入比例,这一特征在东、西部农村更加明显。
(二)婚姻观念与成婚问题
表5显示了理想结婚年龄、婚姻花费、男性结婚困难情况及其原因。首先,男大女小的婚配模式仍然是农村主流的婚配模式。总体来看,男性理想婚龄比女性高1.8岁,东部的男、女理想婚龄均高于中、西部。其次,男性婚姻花费远远高于女性,是女性花费的3.5倍,西部农村男、女性的花费最少,中部最高。就男性成婚困难程度的评价来看,认为本村男性成婚“很困难”或“一般困难”的比例在中、西部较高(占村庄总数的5成左右),东部较低,反映了经济发展程度和地域分布对农村男性婚配有显著的影响。影响男性结婚困难的社会性因素往往与经济高度相关,当地经济落后、女性外出打工和较高的婚姻花费都是农村男性成婚困难的重要原因。
表6显示了近三年外地媳妇② 的信息。半数以上的村存在外来媳妇嫁入的现象,尽管多数村庄中介绍外来媳妇嫁入本村需收取报酬(多数在5000元以下),但由于娶外来媳妇及其娘家对彩礼和住房的要求较低,总体婚姻花费仍远远低于娶本地媳妇,娶外来媳妇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本地区男性成婚困难问题,尤其为一些经济状况较差的农村男性提供了结婚的机会。在大部分村庄,多数外来媳妇结婚时已满20岁,夫妻关系良好,也能积极参加当地生产劳动,但存在语言交流困难、社会交往较少和不能经常回娘家等问题。与此同时,东、西部村庄都存在外来媳妇婚后不久逃跑或失踪事件,其中西部地区的案例数最多,侧面反映了骗婚或买婚现象的存在。
(三)大龄未婚男性的群体特征
表7提供了大龄未婚男性的群体特征。所调查村的大龄未婚男性平均年龄为41.4岁,超过一半处于28-39岁,西部的大龄未婚男性最年轻(平均年龄39.9岁),东部最大(44.3岁),这与当地的人口结构、自然环境、婚姻习俗等有关。在身体状况上,接近80%的大龄未婚男性身体健康、没有残疾,西部地区身体健康的比例最大而东部最小,由此推断该群体被迫未婚并非由身体残疾造成,应与其他人口、社会因素有关。大龄未婚男性群体的行为表现已呈现明显特征:接近一半的被访村干部认为本村的大龄未婚男性群体的行为已经表现出与已婚人群不同,多数大龄未婚男性有沉默寡言、孝顺父母、勤俭节约、终日游荡等特征。在沉默寡言及赌博的特性上存在区域差异:西部的大龄未婚男性更易沉默寡言,也更易染上赌博恶习。由此可见,对大龄未婚男性群体,尤其对那些处于贫困西部的大龄未婚男性群体,应该给予更多关注。
(四)男性失婚对个人与家庭的影响
大龄未婚男性群体的失婚状态会给其个人及家庭带来一定负面影响。从表8可知,在个体层面,接近一半的村认为本村的大龄未婚男性遭受歧视,西部地区认为本村大龄未婚男性受到了村民严重歧视的比例最高;接近三成的村发生过骗婚事件,越是富裕的地区被骗金额越大。在家庭层面,大部分村认为大龄未婚男性对家庭成员的心理、家庭关系、家庭经济状况以及家庭地位有影响,西部地区认为大龄未婚男性给家庭带来影响的比例高于东、中部。
(五)男性失婚对社区的影响
男性失婚不仅对个人及家庭有负面影响,同时对社区产生影响(具体见表9)。在对村治安状况的评价方面,超过6成的村被认为社会治安很好,东部的评价最高,中部次之,西部最次。在过去三年,部分村的大龄未婚男性参与了破坏社会治安的活动,发生比例从高到低依次为聚众赌博、聚众闹事、合伙偷窃和聚众斗殴,其中西部的大龄未婚男性参与率较高、对社区的破坏性较大。大龄未婚男性给社会带来的影响从高到低依次反映为加重社区扶贫养老负担、影响社会风气、影响社区经济发展以及影响社区治安;其中,在影响社区经济和社区风气方面存在较大区域差异,在西部村庄的影响程度较重。在对大龄未婚男性给本村带来问题严重程度的评价上,西部的严重程度最高。
四、小结
本文利用“百村调查”数据,从中观社区层次分析了性别失衡背景下中国当代农村婚姻挤压的状况、大龄未婚男性的群体特征及其对个人、家庭和社区公共安全的影响。研究发现:首先,尽管本次调查的大部分大龄未婚男性并非1980年代以来持续偏高出生性别比导致女性缺失的直接后果,但大龄未婚男性群体的存在已不容忽视,男性婚姻挤压现象在广大农村地区普通出现,西部地区尤为严重,大量劳动力外流及女性婚迁有可能进一步加剧了问题的严重性和复杂性。该群体所在村庄在经济收入、地理环境、人口结构等方面均有区域差异性,与西部地区相比,东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较高、自然环境较好,这可能是西部地区大龄未婚男性群体规模较大的主要原因。
其次,男性婚姻挤压现象集中表现为多数农村地区存在大龄未婚男性群体和男性成婚困难问题,且表现出地区经济较落后地区男性面临较高成婚困难的特征。同时,男性婚姻花费上涨和娶外来媳妇正在成为婚姻挤压的应对策略。面对女性短缺,当前农村婚姻市场表现出男性婚姻花费急速上升,远远高于女性花费的趋势;为争取婚姻机会和降低结婚成本,婚娶外来媳妇作为一种替代型婚姻形式,一定程度起到缓解当地婚姻市场压力的作用;但这种婚姻形式也带来一定风险,可能被犯罪分子利用,为骗婚、买婚等违法犯罪活动带来可乘之机。
再次,当前中国农村大龄未婚男性呈现出年轻化、高残疾比例的特征。多数大龄未婚男性处于青壮年阶段,其中半数左右集中在28-39岁,初步反映出1980年代初以来出生性别比升高对男性婚姻市场的影响。五分之一的大龄未婚男性为残疾人,这一比例远远高于全国残疾人口比例,反映了残疾人口在身体和婚姻市场上处于双重劣势。
最后,大龄未婚男性群体的存在给公共安全带来了一定负面影响。在个人安全方面,大龄未婚男性不但饱受歧视,不少村庄都发生过针对大龄未婚男性的骗婚和“外来媳妇”逃跑事件,从侧面反映了“买婚”现象的存在。大龄未婚男性群体在客观上刺激了骗婚和买婚案件的发生,扰乱了社会治安和婚姻市场的正常秩序。在家庭和社区安全方面,大龄未婚男性群体的存在,不仅不利于所在家庭的经济、心理和社会地位,也制约了社区的经济发展,加重了社会养老负担,并一定程度上恶化了社区风气、破坏了社区治安。
总之,本文在中观社区层次揭示了男性婚姻挤压及其后果已经在中国农村初步凸现,应该引起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重视。如果出生性别比偏高态势不能得到有效治理,目前婚姻挤压现象未能得到有效控制,未来中国可能面临更严重的婚姻挤压,给人口社会发展带来更严重的后果。本文的初步发现可以为提高农村大龄未婚男性及其家庭的生活福利、缓解婚姻挤压带来的社会冲突、综合治理性别比偏高的社会后果、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现实依据。
本文是在中观层次对中国农村大龄未婚男性群体特征及其对公共安全影响研究的有益尝试。然而,由于方便抽样的限制,本文数据可能存在一定抽样偏差,但仍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中国东、中、西部的大龄未婚男性群体的总体特征和区域差异。要全面研究农村大龄未婚男性的分布特征、影响因素及其社会后果,尚需利用覆盖全国的大规模社会调查数据,借助高级统计分析等研究方法进行深入分析。
注释:
① 对于“失婚”概念,学术界没有明确定义,包括因离婚或丧偶而失去婚姻、因贫困等种种原因无法成婚而失去结婚机会、夫妻两地分居以及自愿独身的“不婚”都被称为“失婚”;刘爽、郭志刚(1999:14-20)、张春汉、钟涨宝(2005:17-19)、刘中一(2005a:103-109)用“失婚”一词描述大龄未婚人口所处的状况。本研究的“失婚”指大龄未婚人口由于种种原因不能成婚的现象,意为“婚姻失配”、“失去婚姻机会”,指大龄未婚男性的未婚状态是被迫的、由客观因素引起,而非自愿不婚。
② 特指那些经人介绍,从本县以外、经济较落后地区嫁入的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