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当前的很多工程项目中,普遍采用电子投标系统用于进行招投标工作。该系统的应用,对招投标的工作效率具有显著改善。与此同时,人们普遍关心的公开度、透明度等问题,在电子投标系统中也有着明显的优势。本文将对这方面的问题展开进一步探讨,希望对今后各个行业的招投标活动带来一定帮助。
关键词:电子投标;纸质投标;差异
引言
随着《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的提出,对于招投标文件的效力认定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过去单纯的纸质投标文件显然已经无法满足相关要求了,必须要按照规定对二者效力做出判断。这就要求我们对纸质和电子投标文件具有一定的了解,下面笔者将围绕这一问题展开进一步阐述。
1纸质投标文件的优缺点比较
一直以来,纸质投标文件的应用都是主流,其发展历程是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比拟的。从整体来看,纸质投标文件并非无可取之处,至少可以对投标文件进行更加直观的检查,将需要标记的内容或是需要更改的部分加以简便操作,进一步简化了工作人员的工作流程。虽然在流程方面,纸质投标文件要更胜一筹,但是其不足之处也令人产生诟病。通常情况下,投标文件有五本,其中一本为正,其余四本为副。五本文件加在一起能够达到上千页,在复杂的竞标项目中,项目标段更多,那么总页数还会增加,这就为打印和复印投标文件造成了一定难度。加上还要装订、盖章等,其间消耗的时间和精力也是无法估量。并且这些投标文件在用完后还需要进行存档,无论是中标投标文件还是未中标的投标文件,都应该妥善保管,以便在后期查阅时提供必要的资料支持。但是随着存储内容的逐渐增多,如何保管也成为一个难题。一方面占地空间是一个问题,另一方面,纸质文件容易意外破损,还要防潮、防腐蚀等,都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用于保管这些纸质文件。所以,纸质投标文件的存储问题是相较于电子投标文件比较明显的劣势。
2电子投标文件的优势
电子投标文件有三个较为明显的优势:首先是在招投标过程中更加透明,让整个流程变得更加公平、公正。我国现阶段的电子招投标系统对于各个环节的时间都进行了严格的控制,这是从技术层面上的控制,很难轻易更改,所以只有严格按照操作流程和相应的招投标规范准则进行,才能顺利完成。这一系统最显著的优势是有效避免暗箱操作现象的发生,只有真正具备竞争实力的企业才能在竞标过程中获得胜利,有助于有能力的企业扩大经营规模,在更加公正的市场环境下得到发展。
其次,电子投标文件是以信息化为基础的。一家企业的诚信程度与投标和评标结果息息相关。在诚信库中,企业的相关资质、年度业绩情况以及财务资料的审计报告等内容,都是评判一家企业能否成功竞标的关键。因此在竞标之初,电子诚信库就给各大企业制定了一个门槛,对于不符合诚信要求的企业根本无法参与到招标过程中,这也就降低了在大量信息中筛选的难度。并且在开标过程中,企业会将投标文件以电子版的方式递交,评标的过程就是将电子投标文件和诚信库相互对比的过程,这一过程实现了精准化的目标,杜绝这其中有弄虚作假的现象发生。相信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电子投标将会进一步紧密联系大数据,发挥互联网的竞争优势。
最后,未来的时代是人工智能的时代,在这个大环境下,电子招投标的过程中也将会朝着这一趋势发展。系统化的管理流程大大降低了人力资源的使用率,进一步压缩了系统成本,企业在投标成本和费用等方面也无需投入大量的资金。通过电子化的招投标方式,令企业的整体管理水平得到了稳步提升。
3电子投标的不足之处
一方面,电子投标文件需要有招投标软件的支持,如果缺乏完备的系统软件,就好比战士打仗没有上好的兵器一样,会影响到战况。因此,有些不完善的系统无法与电脑配置相互兼容,这样就会造成电子投标文件在制作过程中出现异常,影响到投标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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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电子招投标系统在信息及功能方面仍无法实现共享。在信息化时代,资源就是一切,不能共享的信息资源困于闭塞的环境下就毫无价值可言。因缺少完善标准的技术标准,造成电子诚信库中的信息不能及时互通,这也是阻碍电子投标发展的重要影响因素。此外,有些电子投标文件还需要纸质文件的备份,这并不是实施电子投标文件的初衷,相反还会造成负担。电子投标文件的发展目标是不再受到地域的限制可以实现远程投标,并且在网络上进行开标,在网络上实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投标过程,实时予以监督。但就目前的发展情况来看,我们距离目标还有一定的距离。
4 对电子投招标的建议
现如今,纸质投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之间存在不一致的问题是人们较为关注的。很多情况下,电子技术的不完善会导致故障的出现,有些电子文件也会因为数据的缺失而发生被篡改的现象。根据相关文件《招标投标法》中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第三十六条中也有相关规定,如果没有进行资格预审或者逾期未将投标文件送达以及没有根据规定将文件加以密封等情况,都不在签收范围内。但是相关规定中并没有明确表明是否在投标文件无法送达的情况下,可以将电子数据为依据进行开标。这一点需要立法机关予以进一步完善,对此类问题给予明确规定,以便在问题发生时可以有所依据。
与此同时,招标人是否需要到开标现场的问题也是现实情况下人们争议的一个焦点。法律规定中如果明确规定了投标人不到现场将会面临相应的法律后果,那么就应该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但是如果没有这一相关要求,对现有立法规定的原意进行解读,未明确要求投标人必须要在现场,所以根据现有的法律规定来看,针对这一问题的解答明显是否定的。
从客观的立场来讲,还有一个重要的问题是电子招标集约化出现以后,其相应的后果也随之显现。很多项目的竞标企业众多,这种竞争如果是良性的我们应当予以支持,但是如果是华而不实的外在繁荣,显然就是一个假象,是不值得赞扬的。为了遏制这种表面的热闹和繁荣,就需要从法律法规方面予以规避,让企业在良性、健康的环境下发展。电子投标文件的出现的确为纸质投标文件带来了一定的冲击,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我们能看到纸质投标文件的优势,也能看到招投标文件的未来发展趋势以及相关的内在问题,这些对今后的完善和发展都是大有裨益的。因此,在今后的发展当中,我们应该加强法律法规对招投标文件的监管,重点关注人们关心的问题,严格遵循招投标流程,以促进企业的良性竞争。
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电子投标文件数量的增长,传统投标方式在很多方面愈发受到人们的诟病。本文主要介绍了传统纸质投标文件的优缺点以及电子投标文件的优缺点,并且针对现有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阐述,希望在今后的招投标活动中,能够有法可依,实现更加高效、快捷的招投标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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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作者:渠建华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23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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