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外贸企业不良资产的形成看产权制度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_不良资产论文

从外贸企业不良资产的形成看产权制度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_不良资产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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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很多外贸企业陷入困境,有的是由于逐年累积的挂帐亏损,而且大多是经营性亏损,但几乎每个都企业存在相当数额的不良资产,使企业资金运转困难,利息不堪负担。且让我们来看一看,外贸企业不良资产是怎样形成的。

一是预付款和借款债权得不到清偿。

它的产生,一般是由外贸企业在对外签订出口合同后,向国内供货企业订货,而供货企业则把要求外贸企业预付一定比例的货款或借款作为到期交货的条件,外贸企业则迁就答应,而供货企业钱款一到手又以种种理由拖延供货时间,直至外贸企业超过对外履约期限,外方客户不再要货,这时的外贸企业往往不再要求工厂交货,而要其归还预付款或借款,而生产供货企业有的早已把钱挪作他用,有的压根儿就没归还的意思,或者反过来要把滞销货物抵给你,或者钱也没有货也没有。

有的预付款或借款是外贸企业给供货工厂的一笔周转金。一般是它原来的长期供货企业,外贸企业预付或借给其一部份资金后,并不是每批货物交货后与预付款或借款轧抵清帐,而是每批货物照样按实结算付款,预付(借)款资金一直留在工厂使用,但到最后往往由于出现无出口合同不再向工厂要货或工厂不能再供货时,这笔资金就此搁浅了。

二是担保款。

这类不良资产在所谓的代理出口业务中居多。担保贷款与预付款或借出款反映的形式不一样,其形成过程大致相似,最终结果是一样的。预付款或借款对支付人来说直接反映为债权,而担保贷款对担保人来说,起初只是对银行的一种或有负债,但事实上担保贷款最终变成外贸企业先是偿债人后是债权人的案例已屡见不鲜,且往往由于外贸企业的结汇银行与其为供货生产企业担保贷款银行是同一银行,被担保人一旦到期还不了贷款,银行马上就可以从担保人(外贸企业)的帐户上强行划帐扣还,使外贸企业的该类或有负债即转为其对被担保人的现实债权,在银行都难以向借款人追还贷款的情况下,外贸企业要向被担保人追讨这类债权的难度就可想而知了。

三是逾期国内应收帐款。

这类不良资产主要是外贸企业在经营两次加工出口商品过程中产生的占多数,其次是转内销商品。外贸企业在经营再加工出口产品过程中,往往是采取把从国外进口或国内购进的原材料或半成品赊销给加工企业,待加工企业交付成品、结算成品款项时抵扣应收的赊销原材料(半成品)款项,但往往由于加工企业在加工过程中产生各种问题,或质量问题,或交期问题等而不能履行交货义务,至使外贸企业卖给加工企业的原材料(半成品)款项难以收回。转内销商品变成不良资产是一种变相的直接赊销。由于出口商品一般是按进口商要求的款式,规格,计量单位来制作的,一旦进口商不履行合同,这些商品相对在国内较难销售,而一些购货企业摸准外贸企业急于抛售的心理,要么大杀其价,要么订一个远期付款计划,精明者则要兼得,高超者注重后者,不愿费口舌讨价还价,其想少付款或故意拖欠达到最终赖帐的目的早已埋下伏笔,使外贸企业刚销售就陷入无休止的讨债持久战。

四是逾期国外应收帐款。

这是外贸企业追讨最困难的应收帐款,其在经营出口业务过程中形成,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后T/T结汇方式。即先发货,后收款,而国外进口商拿到货以后,借口质量有问题,交货脱期,市场变化,销售困难等理由赖帐。

2.D/P结汇方式。付款行不按规定执行付款交单贯例,被进口商先赎单提货,使我出口方货款无着。

3.我外贸公司接受开口信用证,形式上是银行信用,实际内容却是商业信用。如有的客户开出的信用证上载明“需经进口方派员检验确认签字后才能装运”等。但到了装期,对方又不来验货,外贸公司生怕一批货赖在手里,照样装运,把结汇单据交到银行议付时遭拒付,进口商乘机赖帐。

4.有的外贸企业,轻信外商的合作意向,凭外方提供经营场所、负责销售,我方负责按外方要求的品种、规格、数量供货、利润共享,一纸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意向协议,就毫无顾忌地把价值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美元的货物发往国外,结果是大摇大摆地钻进了不法商人的血盆大口,有去无回。

五是呆滞库存商品难以盘活。

外贸企业造成商品积压,一般是盲目备货,结果错误估计市场形势,造成积压;有的是进口商取消合同,至使货物积压,而且不少商品由于款式,规格国内不适用,转内销也无市场。

六是深陷“代理”进口陷井而不能自拔。

一些外贸企业经营的所谓代理进口业务,把侥幸的成功看成是经验,它们的所谓代理是这样操作的:与委托人订一纸合约,进口货物、品种、价格、数量、交货条件、支付期限、结算方式以及出口商的选择都由委托方定,实际上不是代理进口,而是代开信用证,但委托方一般只支付给受托方10%的保证金,有的甚至一分钱保证金也没有。(约定业务结束后,受托方享受1—2%的代理费,少的只有千分之几),就由受托方(一般是银行授信额度较大的企业)对外开具信用证(一般为远期60—180天的信用证)。金额通常在几十万美元到几百万美元不等, 待货物到港后,受托方办妥一切报关提货手续,在委托方尚未全部支付甚至全部没有支付货款的情况下,居然把提货单交给委托方把货提走。信用证到期如数支付,而委托方的欠款难以追回。

七是“乐观”的对外投资。

外贸企业的对外投资成为不良资产,一是项目没有选准。对投资项目的市场前景过于乐观。二是可行性研究缺乏严肃科学的认真态度,可行性报告实际上是可批性报告。三是放任不管或管不了,不少企业把资金投出去就算完事,对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情况不闻不问,有的虽也派人参与到经营管理班子,但由于人员选择不对口,不懂行,或者担任职务所处地位并不关键和重要而作用不大,有些被投资单位连年亏损,甚至已资不抵债,投资单位的对外投资事实上已是虚资产。

上述不良资产形成的直接原因,都是经营性失误是无可非议的,且比较容易分析:哪些是由于风险意识不强,内控制度不严;哪些是由于经济责任不清;哪些是由决策失误造成的,但很少追究民事或刑事责任。

因此,虽然政府有关部门对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采取了不少措施,如建立监督机构,实行资产经营责任制等。企业自身也在不断总结教训,堵塞漏洞,强化防范和控制措施。但从近几年的效果来看并不明显,不良资产的产生机率仍然很高,什么道理呢?本人认为归根到底是单一的国有产权制度的弊端,国家利益,职工和经营者利益没有从资产关系上联结起来。搞承包奖、创汇创利奖等都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利益启动机制实际上同时又是风险制约机制的问题。因此,改革国有外贸企业的产权制度,实行产权多元化是从根本上制止不良资产继续发生的重要举措。其必要性至少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可以使产权关系清晰。

改革外贸企业的单一产权制度,实行产权多元化,按照《公司法》组建成股份制企业,吸收其他企业法人,社会自然人和外贸企业职工入股,就可以解决企业是谁的问题。很明确,企业是全体股东的,决策权是股东大会产生的董事会行使的,决策执行者是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决策失误由董事会负责,企业生产销售什么由市场需求来决定。经营管理失误由执行者负责,只有这样,“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才有了载体和基础,其实践意义才能充分体现出来。

2.可以改变外贸企业资产支配处置权的私有化而责任公有化弊端。外贸企业实行产权多元化,以相应的法人治理结构来运作和管理企业,所有者与经营者的权责关系就很清楚,经营者必须执行董事会的决议,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行使权力,他必须对董事会负责,他的行为违背了董事会和所有股东的意愿,损害股东利益,他将承担不可推卸的责任,若不称职,董事会可以解聘其职务甚至辞退他,当然他做出好的业绩,董事会也会奖励他。

3.职工的敬业爱岗精神和主人翁意识将能更直接具体地体现出来。产权制度改革后,特别是在企业职工既是股东又是劳动者的企业,他们必然会自觉地监督经营者的行为,经营者若损害股东利益,他们会毫不留情的指责或要求董事会或监事会加以制止。并且他们会当做自己的企业一样,关心企业的生存发展,因为他们是在为包括自己在内的全体股东的利益工作,会对自己的工作极端负责,同时他们的行为也必然受到其他股东的监督,使其敬业爱岗精神和主人翁意识得到充分具体的发挥,为企业凝聚力和向心力注入了最原始的巨大动力。

4.有利于促进廉政建设。

实行产权多元的企业产权制度,经营者要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或股东会报告财务预决算,交由决策者和监督者进行审议,接受质询。加上经营者的行为在职工股东的随时监督之下,他不可能再象现在的国有外贸企业那样,随意去冒风险,随意列支费用,一方面他在经营上会更加慎重小心、反复推敲、论证和征求意见,另一方面他会千方百计地节约开支,在企业内部可以养成艰苦奋斗,增收节支的良好行为习惯。对于企业外部,他也不可能再大手大脚的用企业资产做人情,而政府综合管理部门和经济管理部门的公务人员也不敢再随意去占企业的光,吃请送(受)礼双方的行为都会得到收敛,从而在环境上遏止了腐败风气扩展和延伸程度,促进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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