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服务功能及其影响因素,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农民论文,因素论文,组织论文,功能论文,经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研究背景
在我国现有农村土地制度下,借助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进入市场已成为小农户应对现代市场挑战的重要选择之一①。在我国的农业现代化进程中,户均耕地面积仅0.6公顷的小农户经济正面临越来越严峻的挑战。市场化发展促进了农产品销售半径的扩大,但小农户难以直接面对加工业和终端消费者,不得不通过成千上万的小商贩和经纪人等中间商进入市场。消费者购买农产品的价格相当部分被中间环节分成,农民难以享受销售半径扩大带来的好处。同时,大量流动小商贩也使得食品追溯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成本过高,实现难度大,食品安全难以保障。国际经验表明,各种的农民组织可以通过向其成员提供农资统一供应、农产品统一销售、农产品包装或精加工等集体投资、技术和信息统一提供等服务,来帮助解决小农户在现代市场经济发展中遇到的种种问题(World Bank,2006;Fulton,2005;Baker et al.,2004;Bijman et al.,2003;Sanderson et al.,2003)。随着近年来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数量迅速增长,全面分析组织的发展状况,特别是其服务功能及决定因素无论对于我们深入理解组织发展规律,还是促进合作经济组织更快更好发展都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学术界围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包括组织的服务功能状况及影响因素已开展了不少研究,取得了不少成果,但研究也还存在许多进一步完善的空间,主要表现在两方面。首先,缺乏有全国代表性的研究。现有文献对合作经济组织服务功能的分析多数限于案例研究和局部地区的非随机抽样调查(黄祖辉,2007;孔祥智等,2006;张晓山,2004;苑鹏,2001;杜吟棠等,2000)。其次,缺乏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服务功能及其影响因素深入的定量研究,多数文献只限于定性分析(苑鹏,2006;黄祖辉,2002)②。
本文将在既有研究文献的基础上,对合作经济组织服务功能发展的影响因素进行定性分析,并进一步利用来自对中国7省760个村庄142个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大样本随机调查数据,分析组织发展现状,并通过计量经济模型深入分析对合作经济组织服务功能提供和发展的主要影响因素。
二、文献综述
既有围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文献从组织化潜在收益空间、组织的创建方式以及社会经济条件几个方面研究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服务功能及发展的影响因素。
一些文献讨论分析了农户生产经营组织化后潜在收益大小对组织形成发展的影响。制度变迁理论认为,在既定制度安排下,如果存在无法实现的潜在的外部收益,如规模经济、风险降低和转移、外部经济内部化、交易费用的降低和转移等带来的收益,行为决策主体将被诱致进行制度创新并寻求制度创新的利润(North and Thomas,1981,1990)。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就是小农户无力应对现代大市场背景下的制度变迁产物。农户追求组织化潜在收益无疑是他们组建或参加组织的根本内在动力。由于组织化的潜在收益具有不可观测的特性,实证研究上的一个技术难点是如何来测度组织化的潜在收益。不过,不同农产品生产经营的交易费用与产品类别和特性密切相关(黄祖辉,2002),因此,组织化潜在收益也与组织经营的产品特性密切相关。邓衡山等(2010)通过系统分析不同类别农产品的投入结构、市场风险大小、交易成本高低和质量鉴别难易等特性,将不同农产品分为高组织化潜在收益产品和低组织化潜在收益产品,并用经济计量模型分析了组织化潜在收益对合作经济组织形成的影响。
也有许多学者认为组织的创建和发起方式对组织形成和所发挥的功能有重要影响。从国际经验来看,合作经济组织的创建并能产生作用,依据发起力量的不同可大体分为两种方式,一种是以外部力量为主发起成立,另一种是以农户为主发起成立。目前文献就创建方式对组织功能的影响尚未取得一致看法。曹锦清(2004)认为中国农民“善分不善合”,赵晓峰(2007)则认为,农民要走向合作,离不开国家力量的强有力介入,只有国家从各个层面发挥作用,才能使农民合作从理想走向现实并得到实惠。Fulton(2005)认为,由于组织发展过程中存在成员搭便车、能人缺乏、成员异质性过大和成员之间缺乏信任和承诺等问题,组织很难完全自发形成并产生作用,外部支持是必需的;但同时也指出,采用自上而下方式组建组织也很容易导致组织化失败(或发挥不了其功能),因此,建议对组织的援助最好通过与组织没有直接关系的外部代理人。World Bank(2006)则认为,农民组织成功的关键是如何赋权于农民,使他们能够实现自助并按这一目标建立农民组织。外部力量对合作经济组织形成与发展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个实证问题,因为外部力量的介入有助于弥补合作组织企业家供给短缺的不足(苑鹏,2001),但也可能忽略组织发展所必备的基本条件,同时,也是最根本的,外部力量可能缺乏发展组织的内在动力。
还有许多研究讨论了组织及其功能赖以发展的其他社会经济条件及其对组织发展的影响,主要包括组织治理能力、生产集群、市场条件等。首先,就组织的治理能力而言,有德国学者指出,建立合作社的可能性不会自发地转变为现实性,没有合作社企业家就不会有合作社(国鲁来,2001)。组织成员存在着关键成员(通常是发起者、领导者和大股东)与普通成员之分,关键成员的素质、水平甚至个性将直接影响到合作组织的创建和功能的发挥(黄祖辉等,2002)。当然普通成员的人力资本情况也同样会影响到组织的发展,农户对合作组织的认知对他们参与合作经济组织的意愿有显著的正面影响(石敏俊,2004),农户对合作组织的低认知程度和高协调成本会阻碍农业合作组织的形成和发展(孙亚范,2003)。其次,就生产集群来说,对于近乎完全竞争产业的农业,任何基于市场目标的联合或合作行为,都必须以在一定区域内具有一定的生产群体或集群为条件(黄祖辉等,2002)。生产集群因素不仅取决于集群中个体成员的数量,还取决于个体成员的“规模”。20世纪60年代以来埃及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主要是因为土地在农民中的平均分配形成了对组织的需求,以色列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则是因为大量移民的农业生产规模较小,需要组织起来应对生产和销售中的风险(Albaum,1966)。再次,在市场条件方面,石敏俊等(2004)的实证研究表明,农户销售农产品的渠道对于农户参与合作组织的意向有显著影响。郭红东等(2004)通过对浙江省农户的实证调查发现,农户参与合作组织受当地市场发育程度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最后,合作组织的发展还可能受到经济发展水平和融资能力的影响(郭红东等,2004;黄祖辉等,2002)。
三、组织的服务功能及其与影响因素的相关分析
为了深入分析近年来我国合作组织的发展状况,2009年3~4月,我们对东北、华北、华中、西北、西南、沿海地区进行了大规模实地调查。调查依据分层随机抽样原则,选取了吉林、陕西、河北、山东、河南、江苏和四川7省39个样本乡镇,对39个乡镇的760个村庄都进行了调查。调查共收集到了192个合作组织的资料③。其中,180个为现存组织,12个为2003~2008年期间消亡的组织。在180个现存组织中,有20个组织由于多种原因没有能够直接访问到,因此,调查最后访问收集到了160个组织的详细资料,后文分析即基于来自上述760个村庄的160个组织的资料。
(一)合作组织的基本现状与服务功能
调查表明,近年来我国合作组织数量增长迅速。截至2008年底,全国已有22%的村庄成立了合作经济组织。这些组织有2/3成立于2007年和2008年,89%为产品类组织,11%为服务类组织(如农机合作社、劳务协会等)。考虑到服务类组织与产品类组织在服务功能上差异很大,后文主要分析产品类组织的服务功能及影响因素。
研究表明,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已经在多方面发挥功能,但不同组织提供的服务差异很大。我们将产品类合作经济组织提供的服务归为技术或信息服务、统一提供农资、统一销售农产品和资金借贷服务4类④,并根据一定标准将服务功能进一步区分为强弱两类(见表1)。统计表明,组织提供技术和信息服务的最普遍,占94.4%,但45.8%的组织只提供1~3项技术和信息服务,另外48.6%的组织能提供4~6项技术和信息服务,服务功能相对较强。组织提供统一供应农资和统一销售产品的也较普遍,分别占到62%和67.6%。在统一提供农资方面,34.5%的组织只统一提供1~2种农资,另外27.5%的组织能提供3~6种农资;在统一销售农产品方面,42.3%的组织仅限于提供牵线销售服务,另外25.4%的组织收购成员产品后再统一销售。组织能提供资金互助服务的非常少,仅占2.8%,且2.1%的组织年均贷款总额小于3万元,仅有0.7%的组织年均贷款总额达到了15万元。
(二)组织服务功能的测度:服务功能指数
合作经济组织为其成员所提供的服务强弱是难以直接观测的,为了综合测度组织服务功能的强弱,我们根据组织提供服务的数量和强弱编制了一个服务功能指数来间接测度不同组织为成员提供服务的强弱差异。具体编制方法如下。
首先,按照组织服务功能强弱标准(表1),将技术或信息服务、统一提供农资、统一销售农产品和资金借贷服务4类服务都分为无、弱和强三等并分别给予0、1和2赋值。假设所有组织都有上述4类服务,对于特定组织,按照上述标准和该组织提供各类服务的实际情况,分别对组织的4类服务进行赋值。
然后,将特定组织4类服务的得分进行加权求和,得到组织的服务功能指数。考虑到各类服务的重要性存在差异,同时为了检验研究结果的稳定性,我们在加权计算组织服务功能指数时采取了如下3套不同权重:(1)第1套权重:4类服务权重相等,均为25%。所有组织服务功能指数平均为3.0,最低为0,最高为6。(2)第2套权重:技术和信息服务权重10%,其他3类服务权重各30%⑤。所有组织服务功能指数平均为2.5,最高的为5.6。(3)第3套权重:技术和信息服务权重10%,统一提供农资权重20%,统一销售权重30%,资金借贷权重40%⑥。所有组织服务功能指数平均为2.1,最高为6。
(三)组织服务功能影响因素的相关分析
表2报告了组织服务功能与可能影响因素的相关关系。由于采用不同权重计算服务功能指数分析的结果基本一致,以下讨论基于用第1套权重计算的服务功能指数分析的结果。
(1)组织化潜在收益。我们用组织经营的主要产品类型作为组织化潜在收益的代理变量。即,我们将组织经营的产品划分为粮食和一般经济作物类、蔬菜水果和畜禽水产养殖类三类,其中,粮食和一般经济作物类的组织化收益要明显低于蔬菜水果类。统计结果显示,粮食和一般经济作物类组织其服务功能指数仅为2.2,而蔬果类组织和养殖类组织则分别达到了3.4和2.9,组织化潜在收益越高,组织的服务功能越强。
(2)组织的创建方式。我们将组织的创建方式划分为两类,一类是纯粹由外部力量发起成立的,主要由乡政府、村委会、企业单独或联合发起成立,但农户没有参与发起;另一类则是有农户参与发起,即农户单独发起或与外部力量联合发起成立。统计结果显示,外部力量发起的组织其服务功能指数仅为2.5,而农户参与发起的则达到了3.4。
(3)其他社会经济条件。在人力资本方面,我们用村庄受教育程度在高中及高中以上的劳动力比例和领导人从业经验分别度量普通成员和关键成员的人力资本⑦。统计结果显示,组织服务功能与人力资本呈正相关关系,领导人从业经验指数为0~1的组织其服务功能指数仅为2.8,而领导人从业经验指数超过2的组织则达到了3.3;村庄受教育程度在高中及以上劳动力比例低于10%的组织其服务功能指数为2.7,而高于10%的则达到了3.3。
在生产集群方面,我们用户均耕地面积和组织的成员数作为生产集群的代理变量。统计结果显示,组织服务功能与户均耕地面积呈负相关关系,户均耕地面积小于5亩的组织其服务功能指数为3.3,而大于5亩的则仅为2.8。这可能是由于户均耕地面积越大的村,粮食和一般经济作物的播种面积比例也越大,更容易成立粮食和一般经济作物类组织,而这类组织的服务功能则更弱的缘故;而组织的服务功能与组织成立之初的成员规模呈正相关关系,小于25人的组织其服务功能指数为2.9,而大于等于25人的组织则达到了3.2。
在市场条件方面,我们用村庄到农产品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的距离来度量市场条件。集贸市场是单个农户销售农产品的重要场所,农户距离集贸市场越远,则农户的产品销售越困难,组织提供统一销售服务的必要性也越强。批发市场是合作组织销售农产品的重要场所,组织距离批发市场越远,则进入批发市场的难度越大,组织提供相应服务的可能性也越低。统计结果显示,组织的服务功能与组织到最近集贸市场的距离没有明显相关关系,但与组织到最近批发市场的距离则呈负相关关系,到最近批发市场距离小于10公里的组织其服务功能指数为3.4,而大于10公里的则仅为2.7。
最后,我们用村人均纯收入来度量成员的经济实力。但统计结果显示,组织的服务功能与村人均收入没有明显相关关系。
四、计量经济分析结果
以下我们根据前面的文献综述和简单的统计描述分析,建立计量经济模型,分析在控制其他因素的情况下不同因素对组织服务功能发展的影响。
(一)模型设计
我们建立了如下合作组织服务功能的计量经济模型:
模型(1)中下标i和c分别代表特定组织和县。解释变量I代表组织的发起力量,是一个取值为0和1的虚拟变量,取值1表示组织是外部力量发起成立的,0表示组织是农户自发或参与发起的。R代表该组织生产经营产品的组织化潜在收益,用两个虚拟变量来测度,一个是组织生产经营的产品是否是果蔬及特色农作物产品,取值1表示是,0表示否;另一个是组织生产经营产品是否是畜禽产品,取值1表示是,0表示否。X是一组社会经济条件变量,包括组织领导人从业经验,村受教育程度在高中及高中以上劳动力比例,组织成员规模,村户均耕地面积,村庄到最近农产品集贸市场距离、到最近农产品批发市场距离、村人均纯收入。D是虚拟变量,控制地方差异。ε表示其他不可观测的影响因素。是模型的待估参数或参数矩阵。
模型中被解释变量P衡量合作经济组织的服务功能强弱,该服务功能的取值为离散数值,其中取值越大表示组织的服务功能越大。由于P是一个多元离散变量,并且不同取值之间有优先次序,因此,我们用有序多元Probit模型(Ordered Probit Model)对模型进行参数估计。
假
模型(2)的参数估计可能存在内生性问题。模型中,领导人市场从业经验、组织成员规模、村人均纯收入对组织的服务功能有影响,但反过来,随着组织的发展和服务功能的不断增强,领导人市场从业经验也会相应增加、组织成员规模会逐渐扩大,村人均收入也可能会提高。模型(2)潜在的这种因果反馈关系将导致内生性问题。为了避免内生性问题导致模型参数估计偏误,对于可能存在内生性问题的解释变量我们采用前定变量来衡量。具体的,我们采用领导人加入组织前的市场从业经验、组织成立之初的成员规模和5年前的村人均纯收入作为模型的解释变量。
(二)模型估计结果与分析
由于我们在计算组织服务功能指数时用3套不同权重得到了3个服务功能指数,对模型(2)的估计结果也有3套。表3列出了Ordered Probit的3套结果。作为对比,表3也列出了基于第1套权重计算的服务指数对模型(2)的OLS估计结果。
从模型估计结果来看,无论是模型参数估计的总体拟合优度,单个参数的大小以及参数是否显著异于零,3个Ordered Probit模型都几乎没有差异,这表明,模型的估计结果在不同权重假设下是非常稳定的。为此,以下分析和讨论都将基于第1套权重的假设。
从模型参数估计的总体拟合优度看,衡量模型总体拟合优度的似然比检验卡方统计量达到了69,在0.01的显著性水平下,模型参数联合显著异于零。同时,几乎所有变量的参数符号都与前文的定性分析相一致,并且不同模型下结果比较稳定。因此,总体上模型能较好地用来分析组织服务功能的影响因素及影响。
表3得出如下主要结论。就组织化潜在收益而言,代表高组织化潜在收益的蔬菜水果类和畜禽养殖类组织其服务功能要明显强于代表低组织化潜在收益的粮食和一般经济作物类组织。就组织的组建方式而言,有农户参与发起的组织服务功能要明显强于纯粹由外部力量发起成立的组织。就社会经济条件而言,代表组织治理能力的人力资本对组织服务功能有显著的影响,无论是成员的人力资本还是组织领导人的人力资本均对组织的服务功能有正向促进作用;到最近的批发市场的距离对组织的服务功能有显著影响,距离批发市场越远,则组织服务功能越弱。
表3列出的对模型(2)的Ordered Probit模型估计结果除了进行参数统计检验外,参数大小没有明确的经济意义。为了对模型进行更有意义的定量分析,我们需要估计模型(2)参数的边际效应。在Ordered Probit模型中,边际效应表示的是解释变量变化对被解释变量取特定值概率的影响。由于组织的服务功能指数取值包括从0到6共7个值,因此,边际效应参数共7套,讨论起来比较繁琐,为此,我们对组织服务功能指数的取值进行了重新分组处理和简化,重新估计了Ordered Probit模型(2)并计算了解释变量的边际效应(表4)。具体分组如下:将原来服务功能指数取值为0~1的组织归为一组,定义为弱服务功能组织,重新赋值为0;原来服务功能指数取值为2~4的组织归为一组,称之为服务功能中等组织,重新赋值为1;原来服务功能指数取值为5~6的归为一组,称之为强服务功能组织,重新赋值为2。
重新估计的计量经济结果(表4)与表3的估计结果相比,各解释变量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服务功能的影响方向和显著程度都没有变化,进一步表明了模型结果的稳定性。从边际效应来看,组织化潜在收益越高、组织有农户参与发起组织、领导人市场从业经验等人力资本越高,村庄到最近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距离越近,组织发展为强服务功能组织的概率越高,而成为弱服务功能组织的概率越低。相对而言,组织经营的产品类型和组织的创建方式对组织的服务功能影响最大。在同等条件下,蔬菜水果类组织发展成我们定义的强服务功能组织的概率要比粮食和一般经济作物类组织高30%,而发展为弱服务功能组织的概率要低25%;类似的,畜禽类组织发展成弱服务功能组织的概率要比粮食和一般经济作物类组织低17%,而成为强服务功能组织的概率要高17%。就组织的组建方式来说,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有农户参与发起的组织成为强服务功能组织的概率要比纯粹由外部力量发起的组织高10%,相反成为弱服务功能组织的概率要低13%。领导人市场从业经验对组织服务功能也有较高影响,平均而言,组织领导人市场从业经验每增加1项,组织发展成为强服务功能组织的概率能提高4%,成为弱服务功能组织的概率要降低4%。
五、结论与政策含义
本文用一套具有全国代表性的数据,对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服务功能及其影响因素进行了研究。研究表明,目前农村大部分合作经济组织都向成员提供了不同程度的服务,已在提高农户农业生产经营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但总体上,目前多数组织的服务功能还比较薄弱,并且差异很大。计量经济研究表明,组织潜在收益和组织的组建方式对组织的服务功能影响最为明显,领导人能力等人力资本和村庄所处市场条件对组织服务功能提高也有一定影响。
本文的研究结论在以下两方面具有深刻的政策含义。首先,深刻认识组织发展的目标,理性看待政府支持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形成发展过程中的作用。对于农户而言,他们组建并经营合作组织的动力源泉是追求组织化潜在收益。如果组织化收益空间过小,即便在外部力量的推动下,组织能够勉强形成,也难以发挥真正作用和持续发展。在未来的政策支持方面,政府应创造条件提升组织化的潜在收益和实现条件,帮助农户认识合作组织这一制度的相对优势以及发挥这一优势所需的必要条件。
其次,正确认识组织发展过程中的农户自身动力与外部推力的关系,充分发挥农户自身力量,完善组织的发起成立方式。我们的研究表明,农民参与组织的发起成立对于组织服务功能的发挥具有重要影响,纯粹的外部力量来推动组织产生并不利于组织提高服务功能。政府在推动合作经济组织形成发展时应充分因地制宜,充分考虑农户的实际条件,鼓励和吸纳农户积极参与组织的发起成立过程,使组织的产生和发展都建立在自愿和自助的基础上。
感谢Scoot Rozelle教授和张林秀研究员在研究过程中的帮助,感谢吴伟光、贾相平、朱莉芬、刘莹、郜亮亮、智华勇、候麟科、魏国学、黄珠容、马瑞等在农村实地调查和数据收集过程中出色的调查组织工作。文责自负。
注释:
①后文有时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简称为合作经济组织或组织。
②也有少量定量分析了治理机制对合作组织绩效的影响(如,黄胜忠等,2008)。
③本文所指合作组织为比农民专业合作社稍微宽泛的一个定义:成员在4~5户以上,主要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有特定名称,有专门的负责人或协调人的组织,但不包括标会、钱庄等地下金融性组织和用水协会等村庄公共资源管理性组织这两类组织。
④技术和信息服务的内容主要包括市场价格和渠道信息、种植技术、植物病虫害防治、养殖技术、动物疫病防治以及兽医服务;组织统一购买的农资主要包括化肥、农药、种子、饲料和动物种苗。
⑤组织的技术和信息相当一部分是通过统一提供农资和统一销售等服务来获取的,调查数据表明,仅提供技术和信息服务的组织平均只提供2.3项技术和信息服务,而同时还提供统购和统销的组织则平均提供3.6项技术和信息服务。因此,我们降低了技术和信息服务的权重而增加了其他各类服务的权重。
⑥许多研究表明,产品销售困难是农户加入合作组织的主要原因之一(石敏俊等,2004;郭红东等,2004),因此,我们调高了其权重;另外,在日本和韩国等农户经营规模和我国相似的国家,资金借贷功能被认为是合作组织最重要的功能,我们也给予更高的权重。
⑦领导人从业经验的内容包括:在企业工作、在政府部门任职、在金融部门任职、做过农资生意、做过农产品生意、做过其他生意,有过上述某种经历,取值为1,否则为0,最后进行加总求和即得从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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