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互文”与“主体间”之间--论文学活动中的“复合中介性”_文学论文

在“文本间性”与“主体间性”之间——试论文学活动中的“复合间性”,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试论论文,主体论文,文本论文,活动中论文,文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当下汉语学界的文论研究中,“文本间性”(intertextuality)与“主体间性”(intersubjectivity)已成为关键词,“间性的凸现”正在趋成一种理论的共识。(注:在汉语学界,“文本间性”或译作“互文性”和“间文本性”,“主体间性”或译为“主体际性”、“交互主体性”和“间主观性”。)然而,在“互文性”与“主体间性”之间,又存在着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呢?既然读者和作者都具有了“主体间性”,那么,他们与同样具有了“文本间性”的文本之间,还是传统意义上的那种主客两分的联系吗?笔者认为,可以用一种“复合间性”的概念来重新阐释这其间的关联,从而试图来解决现当代文论研究所面临的某些困境。

一、“复合间性”的出场

当代西方文论的研究,或者仅囿于“主体间性”研究,或者只以“文本间性”为立足点,而往往忽视了两者之间的本然关联。因此,最容易被置疑的地方,也就是理论的突破口就在于:谁将文本与文本之间缝缀起来的呢?换言之,在文本的丛林里面,其穿行者又是准呢?反过来说,处于主体间性里面的读者或作者,又是如何在文本之间行进的呢?

作为“互文性”(intertextualité)的明确提出者,法国女学者克里斯蒂娃虽然也谈到了“间主观性”(intersubjectivité)的问题,但是,她还是更为关注作为复数文本的多声体话语及其关系,究其实质,就是要把间文本性的对话理论重新置于语言之中来把握。由此,克里斯蒂娃甚至坦言:要以“间文本性取代间主观性,并清除间主观性”!(注:转引自[日]西川直子:《克里斯托娃:多元逻辑》,河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第60页。)可见,西方的“互文性”理论,往往聚焦在文本与文本之间的互证、游移、衍生、相生、归并的漂浮过程上,主体的不确定性和游移性反倒成为次要的因素。但实际上,文本与文本间的关系还是相对稳定的,并不能由于对“文本间”的交互结构的推崇,从而抹杀“主体间性”在文学活动中本应占有的位置,这两方面本应是交互作用、相互渗透的。面对这一难题,巴赫金似乎早就有了清醒的预见,他认为“互文性”作为在并列的文本和陈述之间所发生的语义关系,它的成分只能是整个话语,“它的背后是真正的或潜在的话语主体,也就是所谈到的话语的发言人。”(注:[法]托多罗夫:《巴赫金、对话理论及其他》,百花文艺出版社2001年版,第259页。)如此看来,答案看似已找到了,只有话语活动的行为者,才能成为连缀“互文性”与“主体间性”的桥梁;换句话说,“主体间性”向本文的平面移动就成为了“本文间性”。

但问题并不能就此而止步,因为“潜在的话语主体”还只是个话语的载体,他们还要与文本群体发生各种各样的关联活动,从而将自身在文学活动中实现出来,这就需要更高层面的另一种“间性”来加以言说。但毕竟,“主体间性”与“文本间性”这种异质同构和交互渗透,倒近似于华夏古典文论所说的那种物我两忘、主客混糅的状态。也就是说,在这种两种间性互动过程中,主体并不完全将文本视为一种对象化存在,从而将文本与主体置于物我两待、非此即彼的对立关系之中。反而,这种关联呈现出一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状态,这恰恰是一种新型的“复合间性”关系的表征。

二、文学活动的“间性”全息图景

当艾布拉姆斯提出“宇宙——艺术家——作品——观众”的四重奏时,人们尚没有意识到,这里面的“作品”究竟是单数的,还是复数的?“艺术家”和“观众”究竟是单数的,还是复数的?是抽象的“大我”,还是具体的“小我”?按照通常的理解,作家和读者都是“单一的作者”和“单一的读者”,或者是代表类性的抽象的“单一”。作品也大概如此,亦成为了“单一的作品”,只不过,在结构主义之后转化为“语言性”的文本。但是,在“主体间性”和“文本间性”理论出现之后,这种理论的迷障就被消解了。不仅单一的文本成为了“互文性”的文本“群”,而且,单一的作者和读者亦俱化作“主体间性”的作者“们”和读者“们”。而作者们与文本群、读者们与文本群的交互关系,正是我们所说的“复合间性”的关系。

所谓文学的“复合间性”,意指在“文本间性”与“主体间性”之间的“间性”。它兼具了“文本间性”与“主体间性”的特质,同时,又是超逾了这两种间性的更高的“间性结构”。由于,文学“复合间性”是由“作者→文本”与“文本→作者”的互动、“读者→文本”与“文本→读者”的互动共构而成的,而无论是读者还是作者都具有“主体间性”,文本也是被置于“文本间性”的视野内的,它们共同形成的网络结构亦成为一种具有交互性的对话体系。难怪巴赫金曾说,所谓互文性就是一种“对话关系”,“这种对话关系就是交际中所有话语的语义关系”(注:[法]托多罗夫:《巴赫金、对话理论及其他》,百花文艺出版社2001年版,第259页。),当然,主体间的交往也不能排除在这种对话关系之外。可见,文学的“复合间性”既不属于“文本间性”,又不属于“主体间性”,而是介于两种间性对话和交往的中介场里面,是“文本间性”与“主体间性”的辩证统一、交互运动和“再度间性”。

具体来阐发,我们将从作者、文本、读者这三个角度来分别考察。从“作者”出发,如果说,作者与作者、作者与读者之间的关系是“主体间性”的话,那么,作者与文本之间则构成了“复合间性”的关系。从“文本”出发,如果说,文本与文本的之间的关系是“文本间性”的话,那么,文本与作者、文本与读者之间则构成了“复合间性”的关系。从“读者”出发,如果说,读者与读者、读者与作者之间的关系是“主体间性”的话,那么,读者与文本之间则构成了“复合间性”的关系。当然,这里的解析只是学理上的,读者与作者之间面对面的直接交往,这种情况恐怕相对较少。大多数的情况是,作者创作的文本在历史上存留下来,被后代人所不断的加以阐释,从而形成以文本为介质的读者与作者的精神交往。况且,前代人的理解已积淀成一种“理解前结构”,后来者的理解大都是建基于这一基础上的,同时更受到同代人共同理解的影响。作者与其他作者的交往,作者之间的师承甚至通过文本相互借鉴和学习,这更是存在的。读者与读者之间交往的情况是,当代人与当代人之间既能形成相互的交往,前代人对后代人也能形成不可逆的影响。

这样,我们便能获得文学活动的“全息图景”,从中可见“间性”的无所不在:(见下页图表)

附图

“作者们”、“文本群”、“读者们”,还有“生活世界”(最早来自德语的Lebenswelt),共同组成了文学活动的四维结构,这四边都要与文化历史发生双向的联系。生活世界所本然具有的“主体间性”,这是为现象学哲学和社会学所关注的,从胡塞尔、许茨到哈贝马斯都在这一领域做出了独特的贡献。“生活世界”这一概念的创始者是现象学宗师胡塞尔,但是他的“交互主体性”还尚未成为“生活世界”的内在品质。而许茨则将现象学原则延伸到了社会学领域实现了这一点,他认为“生活世界”总是先于个体存在的,它在塑造每个交往主体的同时,也在被不同的交往主体所塑造:“生活世界既是背景又是我们行动与互动的对象”(注:Alfred Schutz,Alfred Schutz on Phenomenology and Social Relations,editor by Helmut R.Wagner,Chicago and London,1970,P73.)。哈贝马斯也强调了“生活世界的结构就在于可能性理解的主体间的形式”,(注:Habermas,The Theory of Communication Action,Vol.2,Polity Press,1989,P126.)他的名著《交往行动理论》就是从对“交往理性”的理解出发,进而提出“生活世界”的概念并与交往活动相互阐释,并经过这一通途最终推导出其“现代性理论”的。虽然,对哈贝马斯“语言构成了协调行动的交往媒介”这一论断,我们不能苟同;但是,包括作者与读者在内的人们与生活世界之间,的确构成了“主体间性关系”。这样,文学中的“主体间性”,不仅具有了这类社会性的交互主体性的涵义,也就是主体间的相互交流、相互作用、相互否定和相互协同被移植到了文学活动之中;而且还可以使人们“在交流实践及其验证中达到客观性、解释的普遍有效性和理解的合理性”,并具有“在语言和传统中运作的历史性”。(注:金元浦:《文学解释学》,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32~138页。)

“文本间性”或“互文性”则是巴赫金、德里达、克里斯蒂娃所共同关注的焦点之一,但各自侧重点却并不相同。德里达这样的解构主义者所要“解构”的,是结构主义对“共时性”结构的崇拜,他将“历时性”因素注入其中而独辟蹊径。他的那种流动的结构或结构的流动,自然要消解共时“结构”的封闭和自足,从而以“意义链”(德里达语)的差异来替代“结构”的同一。这样,不同文本之间就形成了一种动态的互生、互动、互证的过程,意义亦成为流动过程之“过程”,文本也成为开放式的“可写的文本”(罗兰·巴特语)。克里斯蒂娃和托多罗夫则通过对巴赫金思想的“误读”,来阐发出法语学界的“互文性”理论。克里斯蒂娃将任何文本都比喻成由“形形色色的引用的镶嵌图”而形成的,文本无非都是其他文本的吸收和变形。这种“互文性”的方式,包括颠倒(anagram)、暗示(allusion)、变形(adaptation)、转化(translation)、戏拟(parody)、模仿(imitation)等诸种变异形态(注:Oxford Concise Dictionary of Literary Terms,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6,P112.)。这样,任何一种文本都不是单子式的存在,都是在与过去写成的文本、当代正在创作的文本、甚至未来将要写就的文本相互联系着的。进而,文本及其理解也就向“文化历史”开放了,历史文化亦被记载在文本的内部,二者之间也形成了“文本间性”的关系,假如历史能够成为福柯意义上的可阐释的文本的话。其实,新近的“新历史主义”文论即是——主张历史与文学“这种联系在本质上被看作是一种‘互文’(intertextual)”的(注:海登·怀特:《评新历史主义》,见张京媛主编:《新历史主义与文学批评》,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97页。)——一种“文化诗学”(格林布拉特语)。由此可见,具有“互文性”的文本群,不仅要与其他文本构成横向的“互文性”,而且还要与“文化历史”之间形成纵向的“文本间性”的关系,与此同时,文本研究亦应被置于“文化间性”的视域之内。

综上所述,无论是从“读者们”和“作者们”及其与“生活世界”关联来看,抑或从“文本群”及其与之形成“互文性”的“文化历史”来看,还是从介于“文本间”与“主体间”的“复合间性”来看,可以说,文学活动的各个维度都具有了某种程度的“间性”。质言之,“间性”正是文学活动的特质之一,文学活动恰恰是一种不离于“间性”的活动,我们所说的“复合间性”只是“文学间性”的子系统。

三、返观现代西方文论的缺憾

在此,人们不禁要追问,除了学理的依据之外,“复合间性”理论范型的提出还具有哪些实践的意义呢?当我们以这种“复合间性”理论为基点,来返观现代西方文论的时候,它的现实意义就会彰显出来。从文学的“作者——文本——读者”的链条来看,现代西方文论的整体发展,经历了(以作者创作为依据的)“作者中心”范式、(以文本的语言结构为依据的)“文本中心”范式、(以读者接受为依据的)“作者中心”范式的前后衔接、否定前行的历史性转换过程。

(1)“作者中心”范式的文论,大致包括象征主义、表现主义、直觉主义、早期精神分析文论等若干类型。它们的共同的特质在于:从“作者中心”的角度出发,将文学视为一种幻象、直觉或白日梦,把主体的直觉、表现,乃至原欲(性本能)作为文学的根本动源。然而,无论是象征主义的“独立的诗情”(瓦莱里语)还是表现主义的“艺术即直觉”(克罗齐语),还有精神分析的“本我——自我——超我”(弗洛伊德语)的人格结构理论,都聚焦于单数的“我”,而没有看到“我”其实是“我们”中的交往一维。尽管,后来的容格看到了群体性的“集体无意识”,但他还是对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和间性视而不见。作为反拨,拉康之后的当代文论则开启了这样一种取向:“如果文本反射主体,如果主体就是文本的目标,作为写作主体,后者就变成了一种玩弄镜子的魔术师。文学话语使它自身的精神分析意义变得相对化,因为,它是对话性的、互文性的、美学性的和互认性的,就是说它与不同的知识有联系。”(注:[加]马克·昂热诺等主编:《问题与观点:20世纪文学理论综论》,百花文艺出版社2000年版,第317页。)正是这种“间性原则”的引入,使我们看到,“作者中心”范式的文论只囿于作者对文本单方作用,而未看到文本对作者的反作用及其互动关系。这种互动关系正是在“复合间性”中实现的,不仅作者们是生活在一个“主体间性”的世界中的,而且文本亦是在“互文性”中流动着的,它们之间才能实现一种“间性”之间的真正对话。同时,“作者中心”范式文论至多只能看到作者与作者的“间性”的一面,而难以洞见到作者与读者的互动的一面,直到现代解释学才最终撕开了通向读者的缺口。

(2)“文本中心”范式的文论的出现,是西方文论发展历程上的“语言性”转向的结果,从俄国形式主义、英美新批评、语义学、符号学到结构主义都是如此。这种范式的文论认定,“对于作品的审美,根本就不建立在直觉观念的基础上,它是从另一基础概念即意指作用概念产生的。……于是,意指作用的美学,自然就以作品作为符号系统的概念,代替了唯心主义所热衷的论题:主体概念。”(注:[法]梅吉奥:《列维—斯特劳斯的美学观》,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24页)以索绪尔语言—言语、共时性—历时性等等“二项式”为基础,结构主义者们逐渐形成了一套在文学研究中“关于自然和人类创造的构造法则”。这一套语言符号的构成法认为“结构即本质”,是内在的结构及其在社会文化体系中的位置决定了本质。而且,这些社会文化现象本身还具一定的意义,所以才能被当作符号来加以研究,会被加以构成性地拆散和建构性的重组,“表层结构”与“深层结构”的两分因而应运而生。但是,由于缺乏间性的视角,结构主义者似乎只关注于封闭的文本及其所“呈现”的世界,总是在寻求文本背后的深层共时性结构,而将文本的流动性置于了理论盲区之中。正是在这一意义上,德里达提出文本的流动是“重复、相像、重叠、复制之关系组织的”的“镜像过程和折射游戏”(注:[法]德里达:《文学行动》,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78页。)。而这种能指的漂浮,自然涉及到文本与文本之间的交互关系的问题,结构主义恰恰忽视这一历时的“互文性”的方面。与此同时,由于他们只关注“文本——世界”的关系,而将“作者——文本”、“读者——文本”的交互作用轻视了,虽然深度结构的发见都是阅读和阐释的结果。如此看来,“复合间性”的出场,在很大程度上能够消除这种不足和短视,因为它不仅旁涉到了“互文性”与“主体间性”的两端,而且,还在这两种“间性”之间寻求新的互动。此外,文本的他者,不仅限于其他的文本,还有文化历史的这种“他者”。文本与文化历史还是可以“互文”的,文化本身亦具有“文化间性”,这便使得文本获得更广阔的阐释和运行空间。

(3)“读者中心”范式的文论,开始把注意力转向读者的过程,它破除了“作者中心”和“文本中心”范式文论的自我限制。现代解释学、接受美学和读者反应批评,都关注于文学活动的接受方面,或者说,它们俱以读者的阅读、反应、创造性理解作为文本意义生成的根源。从伽达默尔的“观者参与”理论,到姚斯的“期待视野”的读者研究和伊瑟尔“召唤结构”的效应研究,再到美国读者反应批评,都在寻求读者与文本之间的互动结构。但还不要忘记了,这种互动是一种间性之间的“复合性”运作,是“读者间性”与“文本间性”的交叉、互渗和涵化。伊瑟尔虽然也将读者领会本文看作“生产性的响应过程”,也就是用阅读把“存在于本文之中、受到本文悬置的可联结性”(注:[德]伊泽尔:《审美过程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271页。)联缀起来的过程;但是,这类的分析还是就“单一的作者”和“单一的文本”而言的,尚没有拓展到文本与文本之间的互动领域,也没有过多涉及读者与读者之间的差异性和互动性。如果,关于“读者”的研究能把“主体间性”和“互文性”扩充于其中,那它将获得更大的阐释潜能,这仍会使“读者间性”和“文本间性”之间的“复合间性”再度凸现出来。

除此之外,通过“间性”的视角,文学理论也突破了自身的限度,开始向文化历史领域拓展自身。这就是说,在“作者中心”、“文本中心”和“读者中心”范式研究之后,被忽视的“文化历史”问题被提升了起来。新历史主义者们首当其冲,他们将历史语境看作是包括社会制度和实践等功能的“文化系统”,将文学文本与历史之间的关系就视为“文本间性”的关系。这样,在对文艺复兴为核心的研究之中,本文、话语、权力及主体性构成之间的关系被凸现出来,所谓“颠覆与遏制”的结构就是新历史主义的一个理论成果。然而,这种将文学与文化语境综合起来加以考察的思路,究竟能走向何方还不得而知。不过,这一趋向的当下影响却是巨大的,难怪伊瑟尔也要以“文学人类学”来改造文学理论的方向。尽管,文学理论的研究看似走向了文学自身之外,但是,对文化历史的关注,毕竟完善了整个文学活动的全息图景。原因在于,“文学理论就其范围而言是一种有关话语的论述,它必然要对历史话语进行分析,因此,文学理论既是文学的理论也是历史的理论。……文学理论的各个组成部分通过不同的学科像蜘蛛网一样扩散开来,成为一种阐释的指南、贯通性(correspondence)源泉、分析的基础。”(注:[美]拉尔夫·科恩:《文学理论的未来·序言》,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12~13页。)

总而言之,“复合间性”的提出,不仅具有学理上的可行性,而且还具有践行的意义。在对文学活动的“间性”探索过程中,“复合间性”仍不失为一种描述“文本间性”与“主体间性”互动的整合准则,同时亦是研究者观照文学活动的一种独特进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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