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进入我国零售业的效应评析与对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零售业论文,对策论文,外资论文,效应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随着对外开放领域的扩大和加入世贸组织(WTO)谈判步伐的加快,外资纷纷进入我国零售业,抢占我国的零售市场,已成为社会各界共同关心的热点问题。在这种形势下,加强对外资进入我国零售业的效应评析和对策探讨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外资进入我国零售业的积极作用评价
我国零售业的对外开放开始于1992年,国务院批准在北京、上海、天津、广州、大连、青岛等6个城市和经济特区中试点1-2家,迄今为止,国家正式批准成立的中外合资零售企业有18家,加上一批由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审批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的零售企业,目前投资建设和相继开业的合资、合作零售企业已超过200家。1995年起对外开放连锁经营形式,批准荷兰、日本两家外商在北京进行连锁商业试点等。外资进入我国零售业,对我国零售业现代化和规模化进程起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具体说来,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加深了我国零售业对规模化和现代化的认识。外资进入我国零售业,使我国零售业可以直观地、全面地随时观察到其现代化和规模化发展的方方面面,加深了对零售业规模化和现代化的认识:(1)零售店不是规模越大越好,必须考虑投资回报率,考虑市场吸引力条件和业态本身的先进性与市场的适应性。(2)零售业的现代化不仅仅是硬件设施的现代化,更重要的是软件的现代化,即管理方法的科学化和严格化,管理手段的现代化等。(3)大型百货公司不是零售业规模发展唯一的选择业态与趋势,超级市场和其他小型零售店也可以通过连锁的方式走向规模化。(4)超级市场销售方式的普遍适应性使它同样也能大型化。
2、弥补了零售业建设资金不足,带动了我国零售业建设投资。改革20年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零售业的发展受资金短缺的制约,资金的短缺不仅表现在流动资金的不足,而且表现在固定资产更新改造的不足上。长期以来“先生产,后生活,再商业”,形成了零售业店堂狭小,门面陈旧,有些连正常的维持周转都不可能,更谈不上扩大规模,国家投入零售业建设资金有限。零售业资金的短缺也严重制约着零售业的发展,影响零售业的就业。外资进入我国零售业,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我国零售业建设资金的不足,从而带动了国家对零售业建设的投资。
3、带来了国外零售业的先进技术和管理方式。外资进入我国零售业,不仅带来了资金,而且带来了国外零售业的先进技术和管理方式。外商在我国开设的许多大型零售企业,为我国的许多同行提供了学习国外零售业先进的管理和技术的对象。我国的零售业可在本土大量地、直接地、较全面地接触到世界零售业现代化发展的现状,并从中吸取有用的知识,不断地充实和提高自己,而不需要零碎地、间接地、花较长时间和较大代价去总结人家早已有过的经验教训。借鉴国际零售业成熟的管理方法和技术,有可能使中国的零售业在现代化和规模化的发展进程中,走得更成熟和更快一些。
4、满足了我国人们的多样化消费需求。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国内生产的商品总量增加的同时,国外各种名牌商品的大量进入,满足了我国消费需求的增长。现在我国市场上几乎有世界上所有的名牌商品,大到五金、家电、电脑、轿车,小到食品、服装、化妆品等消费品。这种状况得益于零售业的对外开放。二是中外商品的竞争促使国内厂家提高商品质量,促使商业零售企业改善服务,同时竞争也使得商品价格下降,使商品价格稳定在广大居民有支付能力的水平。
5、有利于我国零售企业转变观念和经营机制。外资零售企业,以其先进的业态、标准的规模和科学化的经营管理,以及种种令人耳目一新的竞争手段,在短期内就取得很大的市场轰动和发展效应,对我国同行形成了很大的竞争。这也是当初吸引外资进入我国零售业的初衷之一,让外资进入我国零售业,形成一种竞争的格局,改变我国多少年来零售业格局不变,观点不变,经营方式不变的状况。目前,我国零售企业在来自国际零售集团的强大竞争的压力之下,虽然与其他发达国家相比,在规模、技术、管理、观念上确实存在一些差距,但它们已开始转变观念和经营机制,拟定发展对策,迎接挑战与竞争。
6、促进了我国零售业本身的现代化。根据我国目前的政策,外国零售业不能单独在我国建立独资企业,必须是合资或合作企业。外国在我国设立零售企业,中方往往占大部分股份。通过这种合资与合作的形式,使中方企业直接进入了现代化零售企业的操作和经营管理过程。以资产的角度看这些企业,它们还应属于我国的零售企业,因此随着这类企业的不断增多与发展,外国的零售企业已和我国的零售企业融为一体,从而通过资金和管理的引进,促进了我国零售业向现代化和规模化的发展。
二、外资进入我国民族零售业的冲击度分析
尽管外资进入我国零售业是以合资与合作的形式,客观上已成为我国零售业的一部分,但毕竟对民族零售业形成巨大的冲击。对这种冲击进行客观公正的分析,对我国零售业的现代化发展方式和民族商业的发展都是十分重要的。
1、中外双方竞争实力差距较大。目前在我国零售业中,如果把中资和外资企业的资金实力和总体规模大小暂且放在一边,我们发现双方之间的竞争不是一个等量级的竞争。以目前最集中也最激烈的中外超市之间的竞争来说,双方之间实力悬殊甚大。比如,中方超市其规模一般都在500平方米,外方超市一般都在4000平方米以上;中方超市商品品种一般在3500~5000种左右,外方超市一般在10000种以上;中方超市的市场辐射范围在2~3公里,外方超市的市场辐射范围一般在10公里以上。在价格这个最敏感最直接的竞争方面,有一份调查资料更能说明中外超市之间的差距。据对上海几家中外大型连锁超市公司的调查,联华超市的价格比市场平均价低3%;华联超市低5%;日本八佰伴南方商城在开业时比平均市场价低10%,正常时回落到8%;家乐福在开业时,比市场平均价低15%,正常时回落到10%;德国麦德龙有的商品(相当一部分)甚至比市场平均价低30~40%。以上对比可以从一个侧面说明双方的竞争为不等量级竞争,不是同一个级别的竞争对我国民族零售业的冲击是巨大的。
2、内外资零售企业待遇不同,竞争地位不平等。外资零售企业在进入中国市场时,已取得了比中方零售企业更好的市场条件,据调查,我国有一些中外合资的超市,其店铺的租金最低的只有一年3.8元/平方米,而中方超市每月租金一般在2.6元/平方米。这些优惠条件往往是中方的合资合作者提供的。虽然为外商进入我国零售市场提供了方便,但也使中方零售企业处于很不利的竞争地位,受到的冲击较大,而且易造成引进外资秩序混乱局面,有悖于吸引外资进入我国零售业的初衷。
3、外方具有国际采购和信息系统。进入我国市场的许多国际零售集团,一般都是连锁集团,他们具有国际采购系统和信息网络系统,因而对中方零售企业形成绝对竞争优势。国际连锁集团都是由其国际总部与一些著名品牌生产商洽谈在中国连锁店的订货事宜和价格确定,再由这些供应商在中国的合资企业直接向这些国际连锁集团中国连锁店供货,且价格不会低于向中方连锁店的供货价格。因为,一方面价格低会使供应商在我国的合资生产企业造成亏损;另一方面供应商由于以低于向中方零售企业的价格向我方连锁店供货,其产品将会遭到我国零售业的共同抵制。因此,国际连锁集团总部与供应商总部按其达成的世界性供货协议,由后者向前者提供价格优惠或其他的优惠条件。即在这个国际采购系统中,集中订货的利益集中体现在国际连锁集团总部,总部再用其他方式给其在各国的连锁店以支持。目前,我国连锁企业在规模上还太小,由于是非国际化连锁,因此很难与跨国的供应商的世界发展战略相配合,还没有进入由国际零售连锁集团和国际供应商集团结合而成的国际采购系统,无法得到这个系统所获得的巨大经济利益。除进入国际采购系统外,外方零售企业都具有迅速发达的国际信息网络系统,这是中方零售企业目前根本不可能具有的。如美国沃尔玛公司在世界所有地方的连锁店都具有通过卫星进行全球联网的信息网络系统。零售业的发展和竞争,从某种意义上说是靠它所掌握的市场信息和信息手段来进行的。对我国零售业来说,建立国际性采购系统和信息网络系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也不是光靠钱就能买得来的,这种差距的客观存在,使得中方零售业在外方零售企业开业后受到较大冲击。
4、外方连锁店具有长期发展战略。国际零售商业集团在我国发展连锁店都有长期的发展战略,具有以下特点:(1)投资规模大,投资方式一般都由总部来决定,由总部来筹措开店资金,开店的人无须担忧资金问题。(2)追求一个较长时期的市场投资回报,即投资回报建立在连锁店市场的较大发展上。(3)国际零售连锁集团提供资金,用打乱我国市场价格平衡的方法,为其连锁店取得价格竞争优势,获得更大的市场占有率。相比之下,中方的连锁企业,开店的人既要负责开店的所有事宜、经营管理,还要四处筹措开店资金,且绝大部分资金都是借贷而来,连锁店发展规模受到很大制约。在投资回报上急功近利,往往要求“当年投资,当年出效益”,使企业无法进行积累,通过不断投资进一步扩大连锁店规模。另外,在竞争手段上,中方连锁企业可以在一个短期内进行价格等竞争,但苦于实力资金有限,这种竞争手段不能成为中方连锁企业长期的竞争行为。以上的对比,很明显地看出,中方零售企业受到的冲击度较大。
5、外方成型化业态对中方年轻型业态冲击力极大。从国际零售集团在我国发展的主要业态来看,大多数是大型综合超市,应该说这是一种超市业态中的主力化模式,由于它是超市这一业态发展的成型化模式,从而对中国还处于年轻阶段的超级市场形成了极大的冲击。中外双方在超级市场这一业态里的冲突是最大的,中方与外方的差距也是巨大的,这种差距在上面已作了对比。值得注意的是,欧美国家在我国的零售企业的目标,就是要成为最现代化并具有主力地位的零售企业,因此以超级市场进入我国市场是最能够体现这一战略目标的。他们采取优势先行的发展战略,我国零售业主力在百货公司,优势在百货公司,他们进入我国的零售业态不以百货公司为主,而是以对我国来说新型的零售业态超市为主,以取得其在零售业这一领域中的发展优势,战略意图就是始终保持在我国零售市场的领先地位。
三、今后吸引外资进入我国零售业的对策探讨
顺应改革开放及加入世贸组织(WTO)的要求,外资进入我国零售业已成为必然趋势。但应防止出现外资零售企业将我国民族名牌逐一挤出市场的局面。因此,吸引外资进入我国零售业应准确把握有序渐进开放战略的度,引导零售业在对外开放中步入健康发展的轨道。具体说来,今后可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对策:
1、继续坚持速度渐进式扩大开放的战略。允许外商进入国内零售业,是让渡国内市场的政府承诺,存在一定的风险,采取适度有序渐进式开放战略具有现实意义。第一,要根据国际惯例,制定零售业引进外资的规划时间表,特别对现代零售业的主力业态超级市场和主力化模式大型综合超市,在时间表上要作出特殊的安排,使引进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第二,要加强外资零售企业空间布局规划,逐步将试点城市由六个沿海城市和五个经济特区扩大到中部地区的省会城市。第三,零售业利用外资的规模不宜过大,但结构要合理,这就需要正确处理规模与结构的关系。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虽然200多家的规模不是很大,但若任其发展,潜在威胁难以预料。因此应引起有关部门的注意。
2、总量上限制,结构上调整。我国现有大型商场150多个,进入我国零售业的18家外商,如果全部经营大型商场,即占10%,所占比例较大。从总量而言,应限制外商进入零售业,特别是大中城市商业区。从结构而言,改善引资结构:(1)在环节上应引资进入商业零售的物流中心和配送中心。(2)在业态上应引资进入便民店、超市、以及无店铺销售等。(3)在区域上应引资进入城市郊区,适应我国城市“空心化”,或“面包圈”的趋势;适度引资进入中小城市和农村,限制进入我国大城市商业中心区。(4)在企业结构上应引资改造亏损零售业,我国以资产入股,外商以资金入股,国家承担部分债务,进行资产结构重组,使我国一些国有企业摆脱企业资金的困扰。
3、制定适当的引进外资准入质量标准。我国是目前世界上最大、最具有发展潜力的消费品市场,我们完全可以利用这一优势提高要价,制定切实可行的零售业引进外资标准。从国际经验来看,目前我国零售业引进外资质量标准相对较低,有必要进行重点研究,制定适当的零售业外资准入质量标准。因此,政府应当参考国际惯例,充分考虑当前国内零售企业市场竞争力相对薄弱的实际情况,从三个方面把握零售业有序渐进开放的度:一是引进的审批权必须集中在中央;二是提高外资准入的质量标准并严格把关;三是制定相应的行业开业和经营的政策和法规。
4、建立健全零售业竞争政策与法规。在开放经济条件下,制定相应的行业竞争政策和法规,是许多国家流通领域开放中保护民族商业的成功经验。根据这一经验,外资准入零售业政策可适当放宽,在具体操作上则严加管理,即正确处理外资准入政策与保护国内零售业的辩证关系。在这方面,日本有可资借鉴的经验。从60年代开始,日本开始了贸易和资本自由化改革,到80年代,基本上实现了外资准入政策的完全自由化。尽管如此,日本国内市场保护程度仍然较高,其主要原因是采取了两项措施,一是大店铺法。该法规定,不论日本人还是外国人,建立大型商场必须经所在地区小店同意,否则不能开业或扩大规模。二是在行业管理上制定了一系列有利于国内商业发展的法规。我国零售业的对外开放,可以借鉴这一经验,加强国内零售行业市场竞争秩序建设,尽快制订一部比较完备的流通领域利用外资的法规,对外商准入条件、资格标准、投资比例、合营年限、合作形式以及审批权限与程序等做出明确规定,以保证有序渐进开放战略顺利实施。
5、重点突破和发展我国零售业的主力业态。我国零售业要能与外国的零售业进行竞争,必须提高自身的实力,加速规模化和现代化的发展进程,但必须选择好战略突破的发展方向,要以重点发展超级市场为我国现代零售业的主力业态,以主力业态的规模化现代化发展来推动中国零售业的现代化进程。从我国实际出发,重点发展超市业态中的两种模式,即食品超市和大型综合超市。食品超市的发展已有较好的基础,这种超市一旦成型和规模化了,其市场地位是相当巩固的。今后要在现有食品超市基础上,扩大经营面积,增加生鲜食品的功能。同时,加速发展大型综合超市(GMS),使我国零售业在与外商竞争中,在业态上不落后,因为这是一种主导零售业的主力化业态模式。特别是集中了我国零售业最大实力的百货集团公司,要尽快进入这一业态领域。其好处在于:(1)可为我国百货业生成一个新增长点;(2)有利于推进我国百货业连锁经营机制的导入;(3)对我国零售业的整体实力壮大是一个极大的增加值。我国零售业若迟缓了对GMS主力业态模式的发展,将永远处于不利的竞争地位。
6、推进大型连锁集团形成,引导零售企业走规模化之路。在流通产业国际化趋势的背景下,国内市场的竞争环境必将日趋激烈,国内零售企业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提高自身的市场竞争力,必须走规模化、集团化的发展道路。用资产经营等方式组建跨行业、跨地区和具有不同所有制成分的大型连锁集团,这已是我国零售业与国际零售连锁集团竞争的迫切需要。大型连锁集团的形成对我国零售业来说是一个竞争和发展的战略性问题。因此,应加快大型连锁集团的组建步伐。从方式上来说,行政性方式最快,但磨合期太长稳定性太差;资产经营方式又太慢。可考虑以发展较好、较快的连锁企业为核心,用行政性和资产经营两种方式来推进大型连锁商业集团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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