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机遇,发挥优势,再创辉煌——对新世纪自考工作的几点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新世纪论文,自考论文,抓住机遇论文,几点思考论文,辉煌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21世纪已经向我们走来,我国开创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也将步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面对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确定的教育发展战略,特别是多形式加快发展高等教育的迅猛势头,21世纪高教自学考试向何处去?有怎样的发展前景?自考如何抓住历史机遇、发挥自身优势,创造新的辉煌?这是广大教育工作者、尤其是自考工作者普遍关注的问题。
一、机遇与挑战
回顾近20年来自考事业走过的道路,党和政府给予了热情地关怀和支持。1988年国务院发布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对我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若干重大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这一行政法规的实施,为自考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党和国家领导同志也多次对自学考试工作给予肯定和鼓励。早在1986年,李鹏同志指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是一项好的制度,各级地方部门都要支持这个制度,并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使这个制度更加完善。”1996年,在我国自学考试制度实施15周年之际,李岚清同志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给予热情的鼓励:“15年来,自学考试取得了巨大成绩,实践证明,自学考试制度是发展中国家办大教育的有效形式,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教育制度的一项创举。”
正是在党和政府的大力倡导和关怀下,广大自考工作者抓住机遇,奋力开拓,使我国自考事业由最初4个省、市试点,开考几个专业, 每年十几万人报考,发展到今天除台湾省以外包括港、澳在内的全国31个省市区全部开考,开考专业420余种,每年报考1100多万人次, 成为我国极具权威性、规模最大的国家考试。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在历史跨入21世纪之际,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我国教育史上写下了极其辉煌的一页。
21世纪是知识经济的时代,是教育的时代。为了迎接新的世纪,进一步发展我国改革开放、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大好形势,实现国家的宏伟发展目标,在世纪之交,以江泽民同志为首的党中央高展远瞩,再次把目光转向教育, 把发展教育作为知识经济大厦的奠基工程。 1998年8 月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提出:“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明确规定了高教自学考试作为我国高等教育一项基本制度的法律地位。1999年1月国务院批转的教育部《面向21 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进一步提出,“发挥自学考试制度的优势, 不断扩大社会成员的受教育机会”。1999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又在京召开了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 江泽民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党中央、国务院做出了《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决定》提出,要调整现有教育体系结构,扩大高中段和高等教育规模,拓宽人才成长的道路,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发展高等教育,到2010年,我国同龄人口的高等教育入学率要从现在的9%提高到15%左右。党和国家加快发展教育, 尤其加快发展高等教育的一系列重大举措,无疑给作为我国高教体系中重要组成部分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事业的发展创造了新的历史机遇。
但是,毋庸讳言,多渠道加快发展高等教育也必然对自学考试产生较大的影响。从目前看,普通高校、高职院校的大幅扩招;普通院校网上大学的开办;电大系统宽进严出政策的出台;民办高校的快速增长及其自主颁发学历的发展趋势等等,这诸多因素又对自考形成巨大的压力和挑战。对此,我们自考工作者必须保持清醒的认识,跟上形势的发展,迎接新的挑战。
二、发挥优势 深化改革 共谋发展
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是80年代初,随着我国的改革开放而建立的,是邓小平同志教育思想的成功实践,是从我国国情出发穷国办大教育的伟大创举。正是由于它从开始创立就摆脱了计划经济的束缚,以其全方位、灵活开放的特点适应了我国逐步发展的市场经济体制,才使其具有强大的生机与活力。面对当前社会大环境带来的机遇和挑战,自考事业的巩固与发展,也必须深化改革,进一步发挥自身优势。
(一)坚持开放、灵活特点,全方位提供社会服务。据统计,目前报考自学考试的考生主要有三个群体的人员组成:第一群体年龄在25~50周岁的在职人员,约占考生总数的35%;第二群体为历年高考落榜生,约占25%;第三群体是在校的大、中专学生,约占33%。第一群体是我国人口的主体,人口基数庞大,90%以上的人员没有受过高等教育。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社会各行业对人员的文化技术素质要求越来越高,社会就业也将围绕高学历、高层次展开激烈竞争。当前社会上高学历层次的离退休人员被多方竞相聘用,而相对层次较低的中青年人纷纷下岗,清楚地反映出这一发展趋势。因此,接受终身教育,不断获取新知识,追求高学历,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势将成为社会的共识,这正是高教自学考试生存发展的深厚基础。至于第二、第三群体,根据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教育政策,在可以预见的将来,仍将是自考的重要生源。在未来的自考工作中,应十分重视研究三个考生群体的求知需求,尤其要重视第一群体,从开考专业、报名、考试、社会助学等多方面全方位提供良好的服务,稳定发展考生队伍。
(二)适时调整开考专业,提升教育层次,实行本、专科并重,学历考试与证书考试并举。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提出,要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发展高等教育,到2010年,我国同龄人口的高等教育入学率提高到15%左右。这一规划的实施,将会大幅度提高公民人均受教育的年限,使我国的高等教育由“英才”教育迈向“大众化”教育。教育层次的全面提升,势必要求作为高等教育重要组成部分的高教自学考试不仅要根据社会需求适时调整开考专业,而且要提升开考层次,由过去专科层次为主调整为本、专科并重,逐步加大本科专业的开考比例,同时着手进行硕士研究生层次的考试,以适应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形势需要。
此外,几年来的实践证明,高教自学考试除重点抓好社会学历考试外,完全有能力、有条件组织好各类社会证书的自学考试。随着我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逐步实施,以及就业、分流、转岗人员对单项职业技能培训需求的增长,社会证书考试将有着越来越广阔的发展空间。自考工作应充分重视社会证书考试的发展,加大宣传力度,在巩固、扩大各种在考社会证书报考人数的同时,注意开发新的考试种类,实行学历考试与证书考试并举。
(三)积极推进自考向农村延伸,发展新的考生增长点。我国实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虽然已有近20年的时间,每年考生人数逾千万,但70%左右集中在大中城市,县和县以下考生所占比例较低,真正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村考生更少。这种状况不仅与党中央提出的发展农村经济,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的要求不相适应,而且也使自考失去了占我国人口比重很大的农村考生市场。
我国属于发展中的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多,人均耕地少,生产科技手段落后。“治穷先治愚”,从全面提高农村劳动者的文化科学技术素质入手,发展繁荣农村经济,是广大农民的迫切愿望。在农村,另有广大的初、高中毕业生回乡后,渴望为他们提供求知学习的机会。因此,自考向农村延伸不但是自考服从和服务于国家大政方针的需要,也是自考本身改革发展的需要。江苏、浙江两省农村自考工作实验区的成功经验有力地证明了这一点。国家教育部教育考试中心提出的把自考向农村延伸作为今后自考工作的战略重点,无疑是具有远见的正确决策。对此,应做出不懈努力,切实加以实施。
(四)与民办高校的发展相配合,拓展自考工作新领域。近年来,随着各项改革的深化,在政府的积极扶持下,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得到了较快发展,总量已超过1300所,而且出现了企业、民间联手,私营和大企业集团投资兴建民办高校,促使民办高校上等级、上水平,加速发展的好势头。1999年6月召开的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明确提出, 在我国长期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形式共同发展的经济体制下,教育办学主体的多样化势将成为历史的必然。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发展民办高等学校,对加快我国高等教育发展步伐,满足人民群众高等教育需求,实现2010年进入高等教育大众化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目前,民办高等学校除极少数具有颁发学历文凭的资格外,大都与自考制度相联系,参加统一的国家自学考试或国家学历文凭试点考试。毫无疑问,民办高等学校的发展,招生数量的增长,将成为自考工作拓展的新领域。各级自考管理机构,应采取措施,积极支持民办高校的发展,做好业务指导、工作协调和各项服务工作,促进民办高等教育的健康发展,不断拓展这一自考新领域。
(五)坚持合理收费标准,保持自考低投入的经济优势。为了在不过多增加国家财政投入的前提下加快高等教育的发展,近年来对各类高校的招生收费国家相继作了调整。1999年,全国普通高校计划内招生收费已达到每生每年3000~4000元的年均水平,有的更高一些,加上学生在校的生活和其他费用,每生每学年总支出最低需在5000元以上。这对目前大多数工薪家庭和经济尚不发达的农民家庭都是不轻松的负担。与普通高校的花费相比,自考收费要低得多。目前多数省市自考收费每生每科20元左右,收费低,投入省仍不失为高考自学考试吸引考生的一大优势。坚持合理的收费标准,保持这种优势,是自考管理者应予关注的一项长期政策。值得指出的是,近年来有些委托开考部门违背政策,借考生报名之际高收费,强制考生必须交纳一定数额的辅导费,否则不准报名。这种错误做法必须加以制止。
(六)严把自考质量关,增强社会服务意识,保持和发展自考的“品牌”优势。总结我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创办近20年的成功经验,其中最为重要的一条就是:通过完善的管理机制,权威性的国家考试,始终坚持了考试的质量标准,并由此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赞誉和认可,正是这一品牌优势使自考获得了强大的发展动力。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在多渠道加快发展高等教育的形势下,我们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更加珍惜自考来之不易的品牌优势,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根据国家学历标准,严把自考质量关。与此同时,要抓好自考管理人员的培训,全面提高队伍素质,不断增强对社会、对考生的服务意识、管理意识和质量意识。如此,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我国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事业一定能再度把握机遇,克服困难,在新的世纪创造出新的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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