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省管县体制改革研究述评,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述评论文,体制改革论文,省管县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导论
县是国家政权的基石,改革和重建县政,是未来我国政府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县在国家行政层级中具有承上启下作用,但由于许多重要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都集中在省或地级市,县虽然事务多、责任重,但自主权小、财力有限,这种权责上的不一致,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农村公共服务的供给、城乡一体化的历史进程以及县域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而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源,正在于与以城市为中心的现代化战略相适应的国家地方治理结构的缺陷。因此,要进一步发展县域经济、提高地方治理绩效,迫切需要推进县政改革。①
有学者指出:中国县政的合法性很大程度上建立在经济发展成就之上,而城乡差距已部分抵消了国家整体实力的上升。要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就不能仅仅是经济增长,还应包含政治、文化和社会在内的全面发展。其中,政治发展是县域科学发展的关键之一。当前,中国社会矛盾日益突出,既是由于利益分配机制不公造成的底层民众未能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也由于社会公平正义未能得到全面实现。作为县级政权,已经有一个完整的政府机构体系,要在执政党领导下进行人大、政府、司法的横向分权和权力制衡,县级政权是很好的一个改革切入点。②
调整省市县的权力关系、释放经济社会发展的活力,是理解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体制变革的基本政治逻辑。无论是市管县体制的形成和发展,还是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的试点和探索,都符合这一基本政治逻辑。③本文认为,省市县关系的改革,尤其是省管县体制的推行,是县政改革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围绕省管县体制改革问题,学界从多种角度进行了广泛研究,取得了颇为丰硕的学术成果。为深化对这一重大问题的研究,提出未来研究的可能方向,笔者从理论视角、研究设计、研究领域和对现有研究的初步评估四个方面对目前省县关系改革的文献进行了总结。
二、研究视角
在省县关系的研究上,不同学者有不同的分类,本文将现有文献分为三个视角:文化、结构和过程。文化的视角从现代化理论中获得资源,强调历史制度的延续性和价值认同的重要性;结构视角从传统官僚制理论中获得资源,强调在省市县政府间划分清晰界限的重要性;过程的视角从地方治理理论中获得资源,强调激励结构和权力配置的重要性。
(一)文化的视角
从现代化理论以及作为现代化理论一个分支的政治整合理论看,价值变迁和文化转型是政治发展的关键。把对宗族、寺庙、村庄共同体、集镇等多元的地方性文化和价值认同转变和整合为整体的民族国家统一符号的认同,把对地方行政文化的认同转向对中央行政文化的认同,是现代民族国家建构面临的首要任务;稳定而合理的中央、省和县关系是整合多元分散的地方认同为大一统国家认同的基础;在统一的现代民族国家范围内,合理而稳定的省县关系是促进实现政治稳定和经济增长的关键。④
但是,在省县关系上,现代化理论中文化研究视角的概念与方法存在着明显的问题。在概念上,多元的地方行政文化是否被整合成对统一的国家行政文化的认同?统一的国家行政文化认同是否促进了地方的稳定和地方经济的发展?现有的研究表明,在省县关系中,县及县以下政府的关系型、人格化的行政文化普遍存在,并成为执行上级政府乃至中央政府政策的基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地方经济出现了普遍快速增长,但是各个省之间,尤其是同一地区的省份间,以及同一个省内的不同市县之间在经济发展的战略上却存在着显著的差异。可见,在对国家认同一致的情况下,地方经济的发展战略和增长方式与地方本土文化之间密切相关。⑤
在研究方法上,如何衡量文化整合?如何衡量省县关系中地方行政文化的整合?如何衡量县政府服从省政府的程度?同时,中国传统的政治文化一直是大一统、地方服从中央的政治文化,在中国行政史中,与国家主义相比,地方主义、区域主义并非是主流。长期以来形成的多层级的地方政府结构,依靠属地管辖和行政内部发包制进行运转,在此过程中不同层级的地方政府不仅享有有限合理的自由裁量权,而且还具有不同的政治和行政文化认同。⑥另外,在省县关系上,文化途径的定性研究居多,比较研究和定量研究的较少。
(二)结构的视角
与现代化理论中的文化视角不同,结构的视角主要从传统公共行政理论中获得资源。在省县关系上,结构研究视角的前提是:省市县政府之间清晰明确的界限、畅通的信息传递机制、合理的权责配置、组织规模以及合理的行政层级能够提高省市县政府的行政效率。而现行的市管县体制增加了行政管理层级、提高了政策扭曲的程度、打乱了省县之间合理的权责关系、模糊了省县之间的边界、提高了管理成本。为此,不少研究认为应该实行政府间分权,优化和减少行政层级,实行扁平化的行政结构,以省直管县取代市管县,实行行政区划改革,从而提高信息传递速度,减少政策扭曲程度,提高政策的执行效率,促进地方经济的持续发展。⑦
但是,在省县关系上,结构视角的一个逻辑问题是,我国行政区划建立在属地管辖原则基础上,而不是建立在不同政府的功能原则基础上,从而出现了中央、省、(地)市、县等地方政府都是职责同构的全能型政府。因此,从行政层级上增加和减少一个层级并没有什么根本的不同,也就是说,市管县体制与省管县体制并没有根本的区别。
必须指出,结构视角的研究在正视建立在官僚制和具有宪政基础的现代地方政府结构基础上,更应清楚地认识到,虽然我国有明确的《地方政府组织法》,组织法也规定了省县各自的管辖范围,但是组织法并没有明确划分不同层级政府的财权与事权。如果不按照功能的原则调整行政区划,在地方政府层级上,历史上长期反复争论和实践的是二级、三级还是四级,是集权还是分权等问题仍将重复再生,⑧而且,虽然市管县体制存在诸多问题,但是这并不能直接就得出省管县就能解决市管县造成的结构性问题和成本问题的结论。已经有研究表明,在短期内,省管县的财政体制并不能节约政府的行政成本。⑨
同时,在政府(不管是中央政府还是地方政府)直接提供的公共服务不断减少,而非营利性组织、企业等社会组织越来越多地参与到公共服务供给中来的情况下,不同层级政府之间、政府与市场之间、政府与非政府组织之间的边界越来越模糊,要在不同地方政府层级间划出清晰的界限,显得越来越不现实。⑩
(三)过程的视角
与文化和结构的视角不同,过程的视角从治理理论中获得资源。这一视角的研究,把省县关系的问题放在地方治理的过程中,考察省市县政府之间的行为、动机与激励机制。(11)这个视角的基本命题是:环境的改变导致政府激励机制的变化,激励机制的变化导致了地方政府行为的变化,地方政府行为的变化要求改变地方政府间既定的结构关系。
从这个命题出发,过程视角认为,20世纪70年代末到90年代中期,国家从政治挂帅转变到发展经济,并随之进行政府层级间的分权改革,推动了国内市场的兴起和不断完善。为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和政府机构改革,国家推行市管县体制。但自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随着分税制的推行,金融等部门垂直管理体制的实施,以及国内市场的逐步完善和国际竞争压力的增大,地方财政结构发生了重大改变:县乡财力不断集中到省市,尤其是地级市,阻碍了县域经济的发展;县、市、省政府之间围绕财力的分配进行了持久利益博弈,要求上级政府下放经济管理权力、改革地方财政体制的呼声越来越高,因此目前已经出现的省管县体制主要集中在财政方面,即实行省直管县的财政。(12)因此,从过程的视角看,省市县关系的实质在于激励机制和权力配置,改变激励机制和权力配置比改变政府层级结构更具可行性。
但是,这一研究存在着以下不足:在市场化、信息化、网络化和伙伴化的条件下,政府层级之间、政府内部不同部门之间、政府与企业和非营利组织之间以及政府与公民之间的界限越来越模糊。在此过程中,不同层级的政府、同级政府的不同部门如何承担和负起不同的责任?通过改变激励机制和权力配置的方式是否能够清晰明确地界定地方政府的责任?在现实中,“扩权强县”和“强县扩权”中遇到的问题之一就是:省级政府下放权力之后,仍需承担由此权力产生的责任。可见,目前的省市县关系的改革并未解决这个问题。同时,县政扩权带来的区域分割和中心城市的要素集聚能力不强等问题,也将困扰县域经济的转型和产业升级。(13)
三、研究设计
在省县关系的改革上,现有的研究设计主要有四种:单个县的历史和改革研究、单个省的个案研究、比较研究和实证统计研究。
(一)单个县的历史和改革研究
在省县关系研究的设计上,很多研究都是集中于一个县的发展历史和省县关系的改革历程,并从历史、文化、社会、经济等多个方面对单个县发展地方经济的过程、动力进行极为细致的描述、分析,尤其是义乌市,目前是省管县体制改革研究的主要对象。(14)但是这些研究都没有具体讨论围绕某些特定政策、省县如何进行利益博弈等问题。当然,这方面的研究为以后的综合研究提供了知识积累。
(二)单个省的个案研究
与单个县研究相似,现有的文献以单个省的研究居多,其中,浙江省是省管县体制改革的蓝本,是最主要的研究对象,其次是江苏,然后是湖北、广东、吉林、四川等省。在单个省的研究上,主要围绕特定的政策问题进行讨论,譬如行政分权(又称“强县扩权”或“扩权强县”)和财政改革,尤其是省县财政问题是讨论的重点。另外,现有的研究主要是2005年以来的省县关系改革,而2005年之前的研究很少。但是,单个省的个案研究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单个省尤其是浙江省的省管县体制改革是否在全国具有代表性和普遍性?而且,仅仅停留在2005年以来的省县关系改革的研究是否经得起时间的检验?
(三)比较研究
与前两种研究设计不同,比较研究强调了不同省份之间在省县关系改革的模式、改革的侧重点以及改革的动力机制等方面存在的差异。但是,目前这方面的研究相对较少(15),尤其缺乏同一个省内不同县之间的比较研究。同时,现有的比较研究还停留在简要的描述比较,而没有对其原因、模式等进行深入分析。
(四)实证统计分析研究
采取实证或统计分析的研究方法,研究省管县体制改革的文献更少。在实证研究上,一些学者研究了湖北省和浙江省的省管县财政体制。(16)在统计分析研究上,有学者从推行省管县体制的前提条件出发,统计分析指出我国不同的省市在推行省管县体制上应该存在着不同的类型。(17)
四、研究领域
在研究的领域上,省管县体制改革研究的基本思路从结构向治理过渡,从行政区划调整向治理转变,主要围绕三个问题展开:行政区划调整、分权和财政体制改革。
(一)行政区划改革和行政层级的调整
在行政区划改革和行政层级调整问题上,研究的基本逻辑是在市场经济发展中经济区域与行政区域之间不完全重合的领域越来越多,现有的行政区划阻碍了区域经济的持续发展,尤其是地级市阻碍了县域经济的发展。(18)在此基础上,研究主要分为两个步骤:市管县体制对县域经济发展的弊端和省管县体制对于县域经济发展的比较优势。
当前,在市管县体制弊端的研究上,学者的观点主要有:由原来的三级政府体制演变为四级,增加了行政层级和行政成本。除传统的省会城市和一些中等发达城市带动力量较强外,一些工业基础薄弱甚至是由县级升为地级规格的城市很难有力量带动县级市和乡村的发展;地级市与县级市使行政区划陷入不稳定的状态之中。由于地级市担心县级市发展过快,脱离自己的管辖范围,地级市会限制县级市的发展,束缚县级市的活力,甚至有的市与县争投资、争原料、争项目,市刮县、压县、卡县时有发生。城市虚化现象严重。市管县体制虽然使县乡农民变成了“市民”,推动了城市化的发展,但城市的农业人口依旧占绝对比重,二、三产业的比重也低于农业,从而造成了广域型城市的大量出现。行政的市管县与经济的市带县并不一致:市管县体制主要考虑行政区划因素,而行政区划具有排他性;经济的市带县则排斥垄断经营,实行公平竞争法则。(19)因此,市管县体制导致了城乡悖论、财政悖论和效率悖论,为此,学者们提出了以下几种改革思路:(1)缩省、撤市、强县;(20)(2)将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地级市和地区改组为都、府、州,确定为上级地方自治单位,以按新标准设立的市、镇、乡为下级地方自治单位,推动中国未来行政区划改革;(21)(3)实行省直管县、市县脱钩、市县分等,弱化市辖区建制。(22)
在省管县体制对县域经济发展的比较优势上,现有研究认为,现代社会管理的主导模式是层次少、大幅度的扁平化组织结构。这一结构信息传递速度快,信息失真和信息扭曲程度小,从而有助于政令统一和行政效率的提高。以分散、竞争为核心的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与运行,与区域经济关系日益密切,在行政区域的经济结构、社会结构、文化结构受到严重冲击的条件下,经济上原有的行政隶属关系日益淡化,现代网络通讯的普及和科学管理水平的提高等因素,都扩大了省级政府的管理幅度。因此,省直管县体制能够带动省、县两级行政区管辖幅度的调整,建构规模合理、层级简化、活力旺盛的行政区划体制及其相应的政区管治体制,这是推进中国政治制度现代化和民主化的重要战略举措,具有长远的战略意义和实践意义。(23)
必须指出,政府职能能否切实转变,乃是省管县体制改革能否取得切实成效的关键,不能把解决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行政体制障碍问题简单理解为一个行政区划问题,更不能基于对省管县体制绩效的不切实际的期望。在政府职能和政府运作方式还很不规范,地方政府还在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进行强有力的行政干预的前提下,单靠推行省管县体制并不一定能有效解决市管县体制下诸如行政区壁垒、地方保护主义等问题。(24)而且,已有研究不足以证明这一研究的主流观点,即改革行政区划、较少行政层级就一定能够促进县域经济的发展。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现有省管县体制是否促进县域经济的持续发展,并没有大量的实证统计验证,即使县域经济持续快速发展,譬如浙江省,但是县域经济的持续发展是否主要是因为省管县体制,还是其他更为重要的原因呢?二是在少量实证研究中,研究的结果也并不支持省管县体制一定促进了县域经济的增长。(25)
(二)行政分权
与纯粹的改革行政区划的研究不同,在省县关系的行政分权研究上,现有研究主要从治理层面上研究不同政府之间、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市场之间的边界问题。也就是说,省县关系的改革是20世纪70年代中后期以来全球各国改革运动的一部分,是中国行政分权改革的内容之一,是在政府尤其是一级政府不能单独提供公共物品的情况下,政府、社会与市场合作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物品的问题。这就需要上级政府向下级政府放权,政府向社会和市场分权和转移职能。但是分权后的一个主要问题就是:政府、社会与市场之间的边界越来越不清晰,政府、市场与社会以及政府之间的责任也越来越模糊。(26)
现有研究把省县关系置于行政分权的改革背景中,详细分析了20世纪90年代以来以浙江省为最具典型的省政府向下分权的情况,主要是向县政府下放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权、外商投资项目审批权等经济管理权限,赋予经济强县地级市的部分经济管理权(也就是强县扩权改革)。尤其是2006年,浙江省赋予义乌市与设区市同等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27)有学者认为,省管县体制改革的一个实质性问题,就是建立政府责权利相统一的分工体系。首先应当以政府间的职责分工为基础划分管理权限,一级政府承担的职责范围,也应是该级政府的权限范围。从原则上说,政府间的权限划分与职责划分应该相一致,以减少政府间财权与事权配置不对称的现象。(28)
在分权改革上,还有学者提出建立跨行政区的公共服务体系。跨行政区划、跨行政层级的不同政府之间,吸纳非政府组织参与,经交叠、嵌套,可以形成多中心、自主治理的合作机制(也就是复合行政)。复合行政虽然未给出具体的实施方案,但是把市管县体制弊端的解决路径从行政区划变革转向了政府间关系的调整,为深化省管县体制改革,提供了一种有启示的新思路。此外,张占斌等提出,可以借鉴国外管理经验,组建跨界的区域性协调机构——城县联盟、都市联盟或相关地方政府联合组织,在省的领导下,调节城乡利益矛盾,自主协商,解决共同问题。同时,也可设立无治所的派出专员,负责省、县之间的上情下达和下情上报等工作。复合行政思路的着眼点是转变政府职能,打破等级制的政府间关系,这给优化省管县改革设计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路。(29)
现有研究的不足之处是,在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有政府、市场和社会合作提供的前提下,试图在政府、市场与社会之间划分明晰的界限,使之承担清晰明确的责任,至少从理论看,是不可能的。
(三)财政分权与财政体制的改革
在研究省县关系的既有文献中,财政分权、财政体制改革与县域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的研究成果最多。这个问题的研究主要围绕以下几个问题展开。
1.财政分权与县域经济的发展
现有研究指出,省管县的财政分权改革重新分配了公共行政权力和社会资源,增加了县级财政留成比例,县级财政可以集中更多的财力来发展县域经济,因而,省管县财政体制改革对于促进县和县以下地区经济的繁荣,加速城乡一体化进程,促进县域经济的发展都非常有利。省管县财政体制减去了市一级环节,省与县的信息沟通、工作的贯彻落实,都要比市管县相对快捷高效,从而加快了财政资金的周转速度,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了县域经济发展的自主性。县级政府不仅在地方经济发展、计划项目、招商引资和财政税收等方面拥有了更大的自主选择权,而且可以减少地级市对指标、资金、项目和财政提取等中间环节的提成、截留或滞延;有利于优化县级财政支出结构,支持农村各项公共事业的发展。(30)
然而,目前研究的一个不足是:县域经济发展与省县财政体制改革之间的逻辑关系,是县域经济的发展促进了省县财政关系的改革(或者是强县扩权),还是省县财政关系的改革促进了县域经济的发展(或者是扩权强县)?现有研究并没有给出合理的解释。而且,现有研究多停留在应然阶段,经验研究、实证研究仍比较少,已有经验研究也并不支持省管县财政体制就一定促进了县域经济的发展(31),而且不同类型省份的省管县财政体制也需要不同的条件。(32)为此,需要更多的实证研究来验证省管县财政体制改革与县域经济发展的关系。
必须指出,现有研究仍将省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的重心放在县域经济的增长,而往往忽视了县域的有效治理。随着政府对经济的干预或直接介入经济的领域的缩小,在省直管县情况下,县级财政资金主要应用于也应该用于社会保障、卫生、教育等公共服务方面,但现实并非如此。
2.财政分权的成本
学者们指出,改变市管县财政体制会出现省级财政管辖范围过大、管理难度加大的问题,这无形中增加了省级财政管理的压力,易出现鞭长莫及的情况;实行省管县财政体制后,如何实现行政管理权和财政管理权的协调也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而且这一问题制约了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发展。推行扩权强县后,各县都将热衷于本地的城市建设,这无异于对地级市的“断筋取肋”,可能会遏制地级市的中心城市化进程,进而又会影响地级市对周边县(市)的辐射力;省管县释放了县级行政权力,其实质是扩权强县改革,所导致的直接结果就是地级市政府削弱了对县级的行政监督和约束力度。扩权强县使地级市的财政权力下放,削弱了地级市对县级行政管理的力度,扩大了县域发展的自主权,从而会导致各县之间盲目攀比、重复建设和无序开发,这不仅会导致大量耕地流失,而且会严重削弱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33)
五、省县关系研究的初步结论
省县关系研究的文献仍在不断增加之中。本文试图从既有概念视角、理论框架和分析方法等方面对研究情况进行一个初步评估。
(一)作为非零和博弈的省市县关系
在概念视角上,现有研究的一个主要假设是省市县之间的零和博弈,即认为从市管县体制转变到省管县体制,提高了省对县的权威,削弱了市的权力,扩大了县的权力,促进了县域经济的发展。也就是说,省政府下放项目建设的审批权、省直管县财政,减少了制约县域经济的行政层级,提高了信息传递速度。因此,与市管县体制相比,省管县体制增强了省县权威,减少了地市权威。
这一概念的核心问题在于过分采取省市县财政体制作为判断省市县关系的单一指标。而实际上,下放权力未必就意味着减少省市政府的权力。同时,也不意味着县就能获得这些权力并用这些权力去发展地方经济。市政府依然有较大的权威影响县,因为目前大多数省的省管县体制(海南除外)仅仅停留在省管县财政。虽然一些省直接任免县级主要领导官员,但多数省并未实行。地市依然掌握着不由省政府委托的、尚未下放给县的大量权力,地市仍然可以通过行使这些权力继续影响县的发展。而且,与省管县体制相并行的“变强县为地市的区”的行政区划改革增强了地市的权威和实力。同时,省管县体制是否促进了县域经济的发展,并未获得大量实证研究的支持。
(二)作为一种变量关系的省县关系
现有的研究经历了从行政区划改革的结构视角向强调政策过程的治理研究的转变。在理论逻辑上,现有研究主要建立在以下假设基础上:省管县体制促进了县域地方经济的增长。
但是,省管县财政体制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假设,并未获得实证研究的支持。有学者指出:在省管县体制下,县级政府财政在经济发展上的支出规模应相应扩大,但是检验结果却是省管县体制非但没有相应扩大县级政府在经济发展上的财政支出规模,反而在一定程度上呈一种负相关关系。这一反差,可以从治理理念的转变上得到一定解释。浙江的省管县体制的确将更多的财政资源留在了县级,但由于在政府职能转变以及官员政绩观、构建公共服务型政府等方面卓有成效的工作,县级政府已经逐步趋向于资源所有者和行政管理者同一身份的分离,政府已相对较少地参与经济生产过程、从事直接投资活动。因此,县级政府在经济发展上的财政支出规模不升反降。这给我们的重要启示是,对于未来的地方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无论具体措施如何,都应以构建与市场经济大背景相适应的公共服务型政府为基本的价值取向,避免计划经济思维的干扰。(34)
(三)作为问题分析的省县关系
在研究领域上,现有研究从行政区划调整转变到行政分权和财政体制改革的研究,从转变政府职能的研究转变到提高公共物品的供给和政府能力的研究。学者认为,县级政府作为与农民最接近的一级政府,是公共服务的执行者和社会事务的具体管理者,应当把为农民提供基本而有保障的公共服务作为自己的主要职能。与此同时,县级政府还需要为企业和社会提供优质的经济性公共服务,制定有效政策以引导城市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要素向县域流动,统筹配置各种资源,有效集成各项支持政策,增强县域经济对农民就业增收的带动能力。(35)
现有研究也开始关注强县扩权改革、省管县体制改革之后县的自主权提高,可能导致如何监督县政府,并使之对省政府负责的问题。省管县体制改革面临的最大政治挑战,就是如何有效地监督和约束自主权不断扩大、行为自主性不断提升的县级政府的行为。这一问题如果得不到有效解决,省管县体制改革不仅可能导致政府间竞争进一步恶化,甚至可能诱发县域政治陷入失控境地。为此,探索和建立省管县体制下的地方政府分权机制问题,就成为一个重大的现实课题。(36)
注释:
①于建嵘、蔡永飞:《县政改革是中国改革新的突破口》,《东南学术》2008年第1期。
②于建嵘:《县政改革的目标和路线图》,《东南学术》2010年第1期。
③王国红、瞿磊:《县政改革:进路与交点》,《政治学研究》2010年第2期。
④[美]杜赞奇:《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3年;徐勇、项继权:《现代国家建构中的乡村治理》,《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9期;徐勇:《县政、乡派、村治:乡村治理的结构性转换》,《江苏社会科学》2002年第2期。
⑤O'Brien,Kevin J.,& Lianjiang Li,Selective Policy Implementation in Rural China,Comparative Politics,1999,31(2):167—186;史晋川等:《制度变迁与经济发展:温州模式研究》,浙江大学出版社,2004年。
⑥周黎安:《转型中的地方政府:官员激励与治理》,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钱颖一、许成钢:《中国的经济改革为什么与众不同》,《经济社会体制比较》1993年第11期;瞿同祖著:《清代的地方政府》,法律出版社,2003年。
⑦孙学玉:《当代中国行政结构扁平化的战略构想——以市管县体制为例》,《中国行政管理》2004年第3期;汪宇明:《中国省管县市与地方行政区划层级体制的改革研究》,《人文地理》2004年第6期;庞明礼:《“省管县”:我国地方行政体制改革的趋势?》,《中国行政管理》2007年第6期;戴均良:《省直接领导县:地方行政体制的重大改革创新》,《中国改革》2004年第6期;刘长功、李宜春:《“扩权强县”与政府层级管理体制创新》,《中国行政管理》2007年第4期。
⑧陈剩勇、张丙宣:《建国60年中国地方行政区划和府际关系的变革与展望》,《浙江工商大学学报》2009年第5期。
⑨汤伶俐:《政府行政成本的内在机理:省管县与市管县财政体制比较》,《改革》2009年第10期。
⑩Kettl,Donald F.,The Transformation of Governance:Public Administration for Twenty—first Century America,Baltimore & London:Th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2002,Chapter 3.
(11)马斌:《政府间关系:权力配置与地方治理》,浙江大学出版社,2009年;何显明著:《省管县改革:绩效预期与路径选择——基于浙江的个案研究》,学林出版社,2009年;何显明著:《市场化进程中地方政府的行为逻辑》,人民出版社,2008年;汪大海、刘金发:《地方政府利益调整的角色重构与制度创新》,《中国行政管理》2008年第8期。
(12)马斌:《政府间关系:权力配置与地方治理》,浙江大学出版社,2009年;孙学玉、伍开昌:《构建省直接管理县市的公共行政体制》,《政治学研究》2004年第2期;吴帅、陈国权:《中国地方府际关系的演变与发展趋势》,《江海学刊》2008年第1期;何显明:《市管县体制绩效及其变革路径选择的制度分析》,《中国行政管理》2004年第7期。
(13)李金珊、叶托:《县域经济发展的激励结构及其代价——透视浙江县政扩权的新视角》,《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3期。
(14)陆立军等:《义乌模式》,人民出版社,2008年;陆立军:《市场义乌:从鸡毛换糖到国际商贸》,浙江人民出版社,2003年;陆立军:《义乌商圈》,浙江人民出版社,2006年;昊波成:《商海拨浪:义乌小商品市场发展探索》,浙江人民出版社,2010年;黄平:《发现义乌》,浙江人民出版社,2007年;傅瑞蓉:《义乌强县扩权遭遇“天花板”》,《中国改革》2007年第1期。
(15)譬如在省管县改革上,浙江与海南的对比研究,金路:《省管县:两种不同模式的探索》,《中国财经报》2008年8月12日;在浙江、湖北、河南、四川、海南、重庆、安徽等省市的省管县的改革的比较研究上,孙学玉:《我国强县扩权实践模式的案例分析》,《学海》2008年第1期。
(16)金德万:《完善公共财政制度的体制机制创新——湖北实行省管县财政体制的实证分析与路径思考》,《农村经济》2007年第3期;何显明著:《省管县改革:绩效预期与路径选择》,学林出版社,2009年;赵聚军:《构建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地方行政领导体制——对浙江“省管县”体制绩效的实证研究》,《宁波市委党校学报》2006年第3期。
(17)吴金群:《省管县的条件及对我国26个省区的聚类研究》,《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4期。
(18)周克瑜:《论行政区与经济区的关系及其协调》,《战略与管理》1994年第1期;汪宇明:《中国省管县市与地方行政区划层级体制的改革研究》,《人文地理》2004年第6期。
(19)宫桂芝:《我国行政区划体制现状及改革构想》,《政治学研究》2000年第2期;孙学玉:《构建省直接管理县市的公共行政体制》,《政治学研究》2004年第1期。
(20)张春根:《县域论》,中国文联出版社,1999年。
(21)华伟、于鸣超:《我国行政区划改革的初步构想》,《战略与管理》1997年第6期。
(22)浦善新:《中国行政区划改革的研究》,商务印书馆,2006年。
(23)汪宇明:《中国省管县市与地方行政区划层级体制的改革研究》,《人文地理》2004年第6期;戴均良:《省直接领导县:地方行政体制的重大改革创新》,《中国改革》2004年第6期。
(24)何显明:《市管县体制绩效及其变革路径选择的制度分析》,《中国行政管理》2004年第7期。
(25)赵聚军:《构建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地方行政领导体制——对浙江“省管县”体制绩效的实证研究》,《宁波市委党校学报》2006年第3期。
(26)Kettl,Donald F.,The Transformation of Governance:Public Administration for Twenty —first Century America,Baltimore & London:Th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2002.
(27)马斌:《政府间关系:权力配置与地方治理》,浙江大学出版社,2009年。
(28)何显明:《省管县改革:绩效预期与路径选择》,学林出版社,2009年,第19页。
(29)王健等:《“复合行政”的提出——解决当代中国区域经济一体化与行政区划冲突的新思路》,《中国行政管理》2004年第6期;何显明:《省管县改革:绩效预期与路径选择——基于浙江的个案研究》,学林出版社,2009年,第19—20页;何显明:《市管县体制绩效及其变革路径选择的制度分析》,《中国行政管理》2004年第7期。
(30)孙学玉:《构建省直接管理县市的公共行政体制》,《政治学研究》2004年第1期;何显明:《省管县改革:绩效预期与路径选择》,学林出版社,2009年;李金珊、叶托:《县域经济发展的激励结构及其代价——透视浙江县政扩权的新视角》,《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3期;陆立军等:《义乌模式》,人民出版社,2008年;马斌:《政府间关系:权力配置与地方治理》,浙江大学出版社,2009年。
(31)赵聚军:《构建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地方行政领导体制——对浙江“省管县”体制绩效的实证研究》,《宁波市委党校学报》2006年第3期。
(32)吴金群:《省管县的条件及对我国26个省区的聚类研究》,《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4期。
(33)李金珊、叶托:《县域经济发展的激励结构及其代价——透视浙江县政扩权的新视角》,《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3期;徐少明等:《关于省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的思考》,《湖北社会科学》2006年第10期;岳德军:《实施省管县财政体制的政策建议》,《经济研究参考》2006年第95期;谢禹、黄晓伟:《关于我国省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的思考》,《经济研究参考》2007年第37期。
(34)赵聚军:《构建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地方行政领导体制——对浙江“省管县”体制绩效的实证研究》,《宁波市委党校学报》2006年第3期。
(35)郭嘉、吴齐强:《省管县,正悄然提速》,《人民日报》2010年3月31日。
(36)何显明:《省管县改革的绩效预期及其现实挑战》,《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09年第5期。
标签:县域经济论文; 治理理论论文; 行政体制论文; 财政分权论文; 社会改革论文; 政治论文; 社会体制论文; 经济论文; 财政制度论文; 经济学论文; 时政论文; 地级市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