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综合体的防火安全疏散设计初探论文_赵启博

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总院 上海市 200002

摘要:商业综合体是指将城市多种生活空间中的三项以上功能进行组合,并在各部分间建立有机能动的关系,从而形成一个复杂而统一的综合体。本文的研究对象为建筑高度大于50m,建筑面积大于5万㎡,建筑形态为商场、商业街和购物中心的集中式商业综合体,其属于一类高层民用建筑(耐火等级为一级),业态包括零售、百货、餐饮、休闲娱乐等多种功能。本文从商业综合体的建筑特征出发,简析该建筑类型的火灾特点,总结了其在防火安全疏散设计中容易忽视的若干问题。

关键词:建筑;商业;防火;安全疏散

1商业综合体的建筑特征

“商业综合体”是将城市中商业、办公、居住、旅店、展览、餐饮、会议、文娱等城市生活空间的三项以上功能进行组合,并在各部分间建立一种相互依存、相互裨益的能动关系,从而形成一个多功能、高效率、复杂而统一的综合体。

功能复合,体量巨大。商业综合体是多种功能复合统一体,各种功能的使用对象汇聚到整个项目中,其建筑容量要求其体量巨大。

功能、空间、流线组织有机。作为一个整体,商业综合体功能上并非是每种功能空间的简单叠加,而是更强调各功能空间的彼此联系,形成一体化有交互的统一体,功能上营业空间、功能空间、辅助空间相互配合,联系上外部商业动线通过水平、竖直交通与公共空间(中庭、平台、广场等)组织,而内部服务、货运及辅助动线与商业动线又要求与外部商业动线有所区分。

人员密度高,组成复杂。大型商业综合体提供零售、百货、餐饮、娱乐等多种功能,功能的复合度高,提供一站式服务具有很高的便利性,可以满足不同人群的日常和节假日的购物休闲需要,有着很强的人流聚集效应。

2大型商业综合体火灾特点

2.1 火灾隐患众多

大型商业综合体复合了多种建筑功能,相对单一功能的建筑来说,其内部可燃物的数量更大,品类更复杂:如商品中的纸制品、丝绸纺织品、家具类、材料类的商品等,陈列商品的柜台、橱窗、货架等都属于可燃物,室内装饰常采用的布料、木料和塑料等可燃性材料,为加强展示效果的大功率的照明设备等因素,在出现火灾时不但会导致大面积的燃烧,甚至会产生有毒有害气体,这些都为火灾埋下安全隐患。

2.2 火灾危险性大

大型商业综合体人流量较大且相对密集,火灾中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危害巨大,社会影响广泛。与其他建筑类型相比,大型商业综合体中更常见中庭空间,这些中庭空间或集中或分散布局,中庭空间更容易聚集人流,通常贯通上下多个楼层。火灾时中庭的烟囱效应这会加快烟气、有害气体和火势蔓延,极易在短时间内影响多个楼层,形成立体火灾。

商家常会利用墙体和货架上悬挂商品,这种立体式的商品陈列方式具有良好的通风性,火灾时会造成灾害扩散和蔓延更加快速,灾害控制难度更加艰巨。

2.3 人员疏散困难

商业综合体通常采用面积较大的主力商铺(200㎡以上或内部多层相联通)与小商铺组合的方式布局,对于大体量尤其是大进深的大型商业综合体,平面布局呈现“长”和“深”的特点,火灾时人员无法快速直接到达室外安全空间,疏散距离和疏散时间过长,并且建筑平面功能布局可能会导致楼梯在首层无法直通室外安全区域。此类问题成为大体量、大进深的大型商业综合体疏散设计的典型问题。

另外,由于商业建筑中较多顾客为首次到访,尤其是旅游城市或节假日,火灾时人员并没有接受过防火应急培训,在出现火灾后情绪较为慌张无法快速应对,造成商业综合体比其他建筑类型在火灾中的人员疏散难度更大,人员伤亡也更惨重。

3 大型商业综合体建筑防火安全疏散设计

在一般的建筑设计中,主要通过安全出口、疏散距离、疏散宽度三个要素判定建筑的安全疏散设计是否能保障人员安全及时地疏散到安全区域。虽然在国标标准规范《GB 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版)》(以下简称《建规》)及地方法规中均有对上诉三方面的明确要求,但在设计实践中仍存在若干容易被忽视的设计要点,其中部分问题在设计深化过程中,会对商业功能布局、流线设计和立面形态等方面有不同程度的影响,值得在方案设计阶段特别关注和避免:

3.1 安全出口

《建规》2.1.14对“安全出口”的定义为“供人员安全疏散用的楼梯间和室外楼梯的出入口或直通室内外安全区域的出口。” 对于建筑首层,通往室外的疏散门就是最典型的安全出口,而对于首层以外的其他层,疏散楼梯则是最重要的安全区域,开向疏散楼梯的疏散门即为安全出口。在方案设计中常见问题有:

A 疏散楼梯通风方式不足。一般而言,疏散楼梯间应能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并宜靠外墙设置。不能自然通风或自然通风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或采用防烟楼梯间。对于靠外墙设置的楼梯间,应满足每五层设置不小于2㎡自然通风窗的要求,注意避免立面广告位等的遮挡;对于无法满足自然通风要求的楼梯间需考虑加压送风机房及楼梯间前室的位置。

B 前室使用面积不足。前室面积应考虑装修面层和消火栓占用的面积等因素。在方案设计中,应对梯段与疏散门开启是否碰撞、疏散门净宽度是否大于楼梯提供的疏散宽度等问题进行复核,尽可能为前室留出足够的使用面积余量,避免深化过程中因前室使用面积对方案的影响,尤其是高层建筑核心筒中的前室需尤为注意。

C 立面防护挑檐缺失。根据《建规》5.5.7 “高层建筑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上方,应设置挑出宽度不小于1.0m的防护挑檐。”主要为防止建筑建筑物上不坠落物对人体产生伤害,保护从首层出口疏散出来的人员安全。立面设计上需考虑防护挑檐与周边效果,也可利用防火挑檐作为防护挑檐功能综合设计。

3.2 疏散距离

根据《建规》针对一般公共建筑(耐火等级为一、二级)规定,可以得出结论,按国家要求大型商业营业厅在配置自动喷淋时,疏散距离的限值为37.5m,所有安全出口都可以被视为疏散距离的终点,无论此安全出口是否被计入有效安全出口个数。也就是说,借用的安全出口主要就是起到了解决疏散距离不足的问题的作用。

3.3 疏散宽度计算

疏散净宽度=营业厅建筑面积×人员密度×百人系数/100。

疏散宽度计算中,营业厅建筑面积既包括营业厅内顾客参与购物的场所,也包括营业厅内的卫生间、楼梯间、自动扶梯等的建筑面积。对于进行了严格防火分隔,并且疏散时无需进入营业厅内的仓储、设备用房、工具间、办公室等,可不计入营业厅的建筑面积。

结束语

在商业综合体建筑项目中,由于规模巨大,功能多样复合,涉及的规范和规定也相对较多,以上列举仅是防火设计中安全疏散部分中易被忽视且对后续设计影响较大的部分,多数为《建规》中的强制性条文,完善的设计通常要求设计团队对设计原则有明确的掌握,并对项目各项消防设计要点逐一排查,才能避免出现由于设计的疏忽带来的消防安全隐患。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版)GB 50016-2014.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18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17

[3]顾金龙.城市综合体消防安全关键技术研究[M].上海: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2017.9

[4]张俊杰.大型商业建筑设计[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4.12

论文作者:赵启博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学研究前沿》2019年3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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