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宏观调控政策协调的博弈分析_帕累托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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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740.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176X(2006)03-0054-09

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国际上曾酝酿着一种谋求实现世界政治经济一体化的思潮,企图建立一个超国家的有效的全球性的权力机构,对国际事务进行全面的管理,其中包括对国际经济的干预。但由于各国强调国家主权的传统观念根深蒂固,各国依然坚持自身的权益,不肯放弃独立自主的方针政策,因而这种理想远未能够实现,超国家干预或调控也只好成为泡影。

在冷战结束后的近十几年,国家间的经济竞争日趋激烈的同时,国家间相互依赖的程度也越来越高。在国际经济竞争环境中,如果把传统经济学的“经济人”理性扩大到独立国家政府,那么每一个追求自己最大利益的国家需要根据其他国家的政策变化不断地调整自己的政策,这就形成了国家间的经济博弈关系。如果这个博弈过程符合以下条件,即每个参与者只有一次机会;行为者各自独立决策;不能依赖任何外部援助和相互交流,行为者之间都不知道对方如何决策,那么,博弈的结果必然是著名的“囚徒困境”。然而现实中国家间的政治、经济关系并非如此。如果博弈可以不断重复,双方经过权衡,考虑到未来效应,完全可能放弃眼前利益,采取合作策略,达到帕累托改善的目标。由于没有一个超国家政府的权力存在,以国家为主体的宏观调控政策也就不再由纯经济理论所决定,而是受到各个参与方的影响,这种帕累托改善是所有国家进行博弈的结果。例如,目前的许多国际经济学的重要问题都具有这种博弈的特征:两个国家或者世界贸易组织成员之间关于共同削减关税而进行的谈判;国际债务以及类似巴西和墨西哥等欠发达国家的违约威胁;建立并保护类似欧盟的关税同盟;为了提高国际贸易价格而建立的与石油输出国组织类似的卡特尔;美国和其他发达国家近年的赤字政策、日本国际收支的持续盈余等国内宏观政策的国际影响;旨在使向欠发达国家出口商品的多变价格变得稳定的国际政策合作;“南北对话”过程中考虑的国际收入的重新分配等等。

所有独立国家政府作为国际经济竞争这一层次的参与者,都希望在经济全球化的博弈中给自己带来好处。在这个过程中,所有独立国家的政府都将不再是市场经济体制下运用财政、货币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绝对主体,而是形成了一种在全球经济竞争中相互影响、互为主客体的关系,因此,国家的宏观调控不得不越来越多地考虑来自国际经济的外部影响,同时也要考虑一项货币政策或财政政策措施的出台给其他国家和世界经济带来的影响。这些影响都增加了单一国家和整个世界经济体系在全球化过程中收益的不确定性,所以,全球化的世界经济客观上需要以独立国家政府的政治、经济利益博弈均衡为基础,形成一种新的宏观经济决策协作机制来指导和调控全球经济运行,这种机制只是一种控制着国际秩序的机制,就像在完备的市场机制中那只“看不见的手”调节各个经济人的行为,使他们井然有序地进行各种交易一样,而不是凌驾于国家主权之上的超国家权力。在这种机制下,独立国家政府从相互竞争逐渐谋求合作与协调,通过有限的集体行动来获取利益。因此,这种机制并不一定要求对国家强加法律约束,而是由一种超越它们之上的一种共同的框架——博弈理论——所约束。

一、一个简单的两国博弈模型

一个标准的博弈问题包括:参与者集;每个参与者的策略集,参与者从中选择所要采取的策略;以及每个参与者的效用函数。如果所有参与者的效用之和是零,好比分一个大小既定的“饼”,就是零和博弈。但是,由于存在帕累托改善,在经济学的大多数博弈中,效用总和,或者说“饼”的大小是随分饼的方式而变化的,这就涉及到非零和博弈问题。非零和博弈同时包含矛盾与合作的因素。达到一个效用总和相对更高的结果是符合参与者的共同利益的,这是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一体化不断发展过程中国际经济合作关系存在并不断深化的基础。但是在效用总和中所占份额的问题上,参与者的利益存在矛盾,在这种既矛盾又合作的情况下,非零和博弈可能是合作性的,也可能是非合作性的。然而在国际经济关系中,即使是非合作博弈,博弈双方面临的并非一定是“囚徒困境”,因为在国际经济关系中的博弈是重复的,并且允许博弈双方进行充分的信息交流。下面就从一个简单的博弈模型开始,讨论国家之间如何从非合作博弈走向政策协调的。

如图1所示,我们可以假设参与博弈的只有两个参与人A和B,每个参与人都有策略1——独立行动和策略2——协调行动可供选择,在这个同时行动的博弈中,有两个纯策略纳什均衡,两个策略组合的收益分别是(1,1)和(2,2)。

在非合作状态下,每个参与者的独立行动都无力协调另一个参与者的策略选择以达到最优的帕累托优等均衡的策略组合而获得最大收益(2,2),导致博弈过程停留在非效率的均衡状态,因为在非合作状态下,导致帕累托最优的纳什均衡(2,2)策略组合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即每个参与人对另一个参与人是否会选择策略2都抱有很大疑问,参与人在这个策略环境中不能协调他们的选择,这种风险占优的策略选择导致博弈结果为帕累托次优的策略组合(1,1),尽管这一策略组合似乎是一种合理的非合作结果,但显然是一种协调失败的策略组合。

如果考虑到国家间的经济竞争或博弈过程并不是前面假设的简单的一次博弈,而是动态的无限多次的重复博弈。博弈的这一重复特性,为合作的各方提供了审时度势的空间和权衡得失的机会,各方会考虑到未来效应,因而可以放弃眼前利益,采取政策协调策略,达到帕累托最优均衡状态。在重复的过程中,任何一个博弈参与者都会意识到合作要远比互相欺骗更为有利,因此,经济博弈具有参与方策略相互作用的性质,合作与协调行为可能在非合作的环境里出现。协调博弈的参与方之间策略相互作用的结果,这些相互作用既可能在时期内也可能跨期存在,于是,在博弈中有一个内在的自然的传导机制,重复进行的博弈过程能使博弈参与方了解其他参与者的行动,参与方活动水平和延时持续存在正相关,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博弈双方策略选择方面的不确定性,这就为国家间通过协作采取协调一致的政策以获得最大收益提供可能。比如在上面的例子中,参与者A在进行博弈策略的选择之前,向另一个参与者B传递了合作的信息,或者其合作的意向通过以前的策略选择已经被另一个参与者所了解,这种情况会对另一个参与者的策略选择产生影响,从而导致另外一种均衡(Farrell,1987),该均衡中如果满足下列条件,博弈前的信息沟通将被认可:(1)遵守承诺对传递信息者事实上是最优行动;(2)他预期接受者会相信该信息。就是说,博弈参与方考虑到采取策略2的风险性,需要充分的证据表明另一个参与者也采取同一策略,结果,参与国A事先所传递的合作的信息,即一种单向的廉价商议克服每个参与者选择策略2的风险性,博弈双方通过选择收益优先的策略而达到帕累托最优的策略组合(2,2),这就是一种成功的协调博弈,即“正和博弈”。图1显示的就是这个博弈模型的收益矩阵。

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高度发展和信息技术的不断进步在很大程度上使国际社会中的博弈者能够很清晰地了解对方的利益结构和决策的方向,从而大大降低了合作的风险。而且各个国家利益的公开化使不同的行为者更容易找到与自己利益相同或相近的合作者,因此对合作前景的预期也大大提高了。图1所示的简单博弈收益矩阵是一个特例,更一般的表达方式如图2所示,协调博弈必定存在帕累托改善,均衡位置会向效用边界线方向移动。

由于帕累托最优的资源配置是指不存在其他的配置方式使得某些参与者能够得到改善而没有人受到损害,因此这一结论的证明很简单,如果博弈结果不是帕累托最优的,那么由定义可以知道,一定存在另一种所有参与者都更偏好的结果(至少某些参与者更偏好,而对其他参与者无影响)。

图2中的A点是收益可能性边界内的一点,从这点开始,存在帕累托改善移动,比如沿箭头所指的方向。如果能够无成本或以较低成本(收益协调收益大于协调损失)达成有约束力的协议,就会出现帕累托改善;非帕累托最优点不可能是合作博弈的均衡结果。当然,一个博弈可能有多个帕累托最优点,这些最优线形成了收益边界线。如前所述,从A点向收益边界线的移动需要博弈参与方的协调行动,但由于国家利益的竞争,协调博弈过程中博弈参与方可能倾向于选择不同的帕累托均衡结果,即在帕累托改善过程中沿着收益边界线移动,这就构成了博弈参与方的矛盾与冲突。

从一个国家内部来看,按照传统的经济理论,政府多半都鼓励竞争,而且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合作和勾结不容易,因此,非合作博弈的情形较多,而在国家间的经济关系中,协调博弈完全可以通过政府间的谈判和协议得以实现。下面就用两个国家的博弈模型说明两个国家如何从独立决策走向协调博弈的。

有三种因素是决定这种协调博弈参与方各种策略行为的关键:博弈者的数目、相互的影响及其对未来的预期。在这种国家间的博弈中,国家实力决定相互影响的程度和参与者的预期。所以说,图1所示的博弈模型只是一种特殊的情形,即参与博弈的是实力相等的两个国家,两个国家可以通过政策协调达到帕累托改善的目的,增加的收益两国平分。同时,由于两个国家实力相等,一个国家违背政策协调的约定而改变策略,另一个国家可以通过报复措施抵消其违约收益。但在实际的国家经济关系中,这种情形根本不存在,因此下面我们假设两个实力不相等的国家,对其博弈过程中的策略和收益进行分析,来说明两个国家如何从非合作博弈开始,克服不确定性风险并进行政策协调的。

在图3所示的博弈模型中,假设参与博弈的两个国家分别用国家1和国家2代表,每个国家可以有两个策略选择,用策略1和策略2表示(从策略1到策略2的过程是从独立决策到相互协调的过程),国家1和国家2的收益用x和y表示,括号内的数字表示两个国家的策略组合,前面的数字代表国家1的策略,后面的为国家2的策略,博弈过程中每个国家的收益是两个国家策略组合的函数。由于我们假设两个国家实力不同,国家1的实力比国家2大一些,则初始状态下x>y。

我们已经假设从策略1到策略2的过程是从独立决策到相互协调的过程,因此,如果一个国家独立决策选择策略1,另一个国家选择协调策略2,一方面,选择策略1的国家会从另一个国家的协调策略中获得额外收益,而选择策略2的国家却不能从另一个国家的独立决策中获得额外收益;另一方面,由于两个国家选择不同的策略,政策效果会相互抵消而使两个国家的收益总和减小,也就是前面提到的分“饼”的方式影响“饼”的大小。因此,两个国家的收益函数存在以下关系:

x(1,2)>x(1,1)>x(2,1)(1)

y(2,1)>y(1,1)>y(1,2)(2)

从不等式(1)、(2)可以看出,由于帕累托改善的情况x(2,2)、y(2,2)还没有出现,在独立决策的情况下两个国家选择策略1的风险最小①。

但是两个国家可能通过政策协调增加两个国家的收益,即存在帕累托改善。在初始状态下,如果一个国家首先选择策略2,既有获得更大收益——x(2,2)或y(2,2)——的可能,又有因另一个国家选择策略1而蒙受损失——x(2,1)或y(1,2)——的风险,即:

x(2,2)>x(1,1)>x(2,1)(3)

y(2,2)>y(1,1)>y(1,2)(4)

因此,按照协调博弈理论,由不等式(1)—(4)可知,在两个国家独立决策的非合作博弈中,每个国家都倾向于采取风险占优的策略,即不等式(1)、(2)所表示的情形。

但是两个国家可以通过政策协调消除不确定性,达到帕累托改善的目的,这时,不等式(3)、(4)就简化成:

x(2,2)>x(1,1)(5)

y(2,2)>y(1,1)(6)

如图4所示,从A点移动到B点表示两个国家因策略协调而出现的帕累托改善的情形。图4中所示的直线AB是不改变双方初始收益对比关系的均衡,即增加的收益仍然按初始时的比例划分。实际上,帕累托改善不一定沿着直线AB线移动。只要在图中AHG的区域,不等式(5)、(6)都成立,因此AHG就是两个国家都因为帕累托改善而增加收益的区域。由不等式(5)、(6)可以得出:

[x(2,2)+y(2,2)]-[x(1,1)+y(1,1)]>0(7)

但是图4中还有两个区域AGCD和AFEH,虽然不等式(7)成立,但是不等式(5)、(6)不同时成立,在区域AGCD中,x(2,2)<x(1,1),y(2,2)>y(1,1),而在区域AFEH中则相反,x(2,2)>x(1,1),y(2,2)<y(1,1),所以不属于帕累托改善的情形。

由于不等式(7)成立,说明通过政策协调“饼”已经变大了,因此,两个国家存在结成比政策协调更紧密的经济联盟的可能性,他们可以通过达成明确的利益转移或损失补偿协议而使国家间的政策协调关系得以维持,这一点在后面的分析中还会提到。

二、两国博弈模型的分析

在实际的国际经济关系中,虽然较多的情形是两个国家之间的关系,但从来没有模型中不受其他国家影响的纯粹的两国关系,国家采取的策略也不是模型中假设的单一策略,而是一组策略的组合,在博弈过程中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下面就结合前面的两国模型做具体的分析。

前面的分析提到,在帕累托改善区域AHG中,如果博弈均衡结果沿直线AB移动,则两个国家每次进行政策协调努力的边际收益相等,但由于经济运行的不确定性,博弈结果更有可能落在AHG区域内的其他地方。因为两个国家实力不同,AHG又被划分成两个收益空间AHB和ABG,在这两个区域中,作为个体的国家的最大利益与国家间策略协调的共同利益是不一致的,这就涉及到合作或策略协调收益不平等问题。理论上说,收益空间的面积越大,博弈结果落在其中的概率就越大,通过政策协调获得的相对收益也越大。如图4所示,如果博弈结果在AHB中,则实力较大的国家在政策协调过程中的边际收益率大于实力较小国家的边际收益率,即:

△x/x(1,1)>△y/y(1,1)(8)

反之,如果博弈结果在ABG中,则实力较小的国家在政策协调过程中的边际收益率大于实力较大国家的边际收益率,即:

△y/y(1,1)>△x/x(1,1)(9)

无论哪种情形,都会改变两个国家的实力对比,由于在AHG中不等式(5)、(6)的存在,这种边际收益的差别尚在可以容忍的范围之内。即使如此,这种改变博弈双方实力对比关系的博弈结果仍将成为博弈双方竞争的导火索,也就是合作不稳定的根源。同样可以看出,在图4中存在AGCD、AFEH两个区域,说明即使两个国家都有政策协调的动机并采取了实际行动,也会因为经济运行的不确定性而不出现帕累托改善的情形。博弈结果在这两个区域中时,不等式(8)、(9)同样分别成立。这样的结果属于不稳定状态,博弈双方都会重新调整策略而达到新的均衡。只要博弈双方能够组成某种形式的经济联盟,并在联盟框架下继续合作,博弈结果将会从两个方面趋近于AHG。

我们现在可以从理论上得出这样的结论,在两国博弈中,实力越小的国家,对应的ABG和AGCD的面积越大,意味着其获得较大边际收益的空间越大,采取政策协调策略的预期收益越高,在博弈中采取协调策略的动机越大,但是,ABG的面积越大,AHB和AFEH的面积就越小,实力越大的国家对政策协调策略的预期收益越低,从而越缺乏在与小国博弈中采取协调策略的动机。这似乎与现实的情况不符,现实中不同规模、不同区域的国际经济合作组织都是由实力相对较大的国家发起的。其原因在于实力的大小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实力较大的国家往往可以暂时牺牲自己的收益而维持联盟的稳定,以期把联盟作为依托,在与自己实力相近的其他实力较大的国家争夺主导权的过程中占据有力的地位。

博弈的策略是一把“双刃剑”,一个国家用来对付实力比自己大(小)的策略也同样会被实力比自己小(大)的国家来对付自己。国家之间实力的对比关系往往会因为时间或空间的变化而发生变化,同时博弈的策略也往往是一系列的组合策略,同时国家实力大小及其采取的策略都没有明显的区分标准,是一种相互交织的复杂过程,实际中,我们既能看到各个国家策略的协调,也能看到他们之间无休止的谈判甚至对抗。所以,后面的讨论按照国家实力的大小及其在博弈过程中的利益分配关系,把国家间的合作博弈关系简化成下面几种情形:

(一)实力较小的国家的博弈策略

小国或实力较小的国家在世界经济运行中常常处于从属地位,在参与博弈的过程中,一般有两种策略:第一种是倾向于同大国合作的策略,积极参与大国主导的区域性经济合作组织,但其实际的收益与前面分析的理论预期并不一致,因为在这种大国主导的区域经济合作中,是由大国制定策略及协调的规则,协调收益的分配也同样由大国主导,这种情况更确切地说是一种小国对大国的政策依附,实力越小,依附性越大,政策协调的成分越少。于是就有了第二种策略,不甘心依附于大国的小国之间的保证型博弈策略,多个小国存在共同的合作利益,即通过组成相对稳定的经济联盟,作为一个整体参与国际经济博弈并共同分享协调收益,改变与大国的实力对比关系。保证型博弈的关键是博弈参与方遵守承诺,认识到采取合作会给对方和自己带来更大的收益,即合作前的初始位置与收益最大的帕累托边界线之间的距离较大,有较大的收益增加空间,亚洲金融危机之后东盟的迅速发展就是保证型博弈的具体实践。

(二)实力较大的国家的博弈策略

实力较大的国家在博弈中同样面临两种策略:一是现实中常见的大国与小国结成不同形式的经济联盟并进行政策协调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大国在联盟中具有绝对的主导权,它可以通过制定政策协调的规则来保证其收益。但有的时候大国出于长远考虑可以暂时牺牲自己的利益以维持与联盟中小国的关系。在北美自由贸易区中,美国和墨西哥之间就是这种典型的博弈关系。二是大国与大国之间,或者大的经济集团之间的博弈,由于实力大小或者国家大小是相对概念,因此,这种博弈可能是世界性的,如美俄、欧美、中欧、中美之间,也可能是区域性的,如中日、中俄、中印、英法之间等。大国之间的博弈关系与已经讨论的小国与大国、小国与小国之间的博弈关系不同,大国之间共同的利益不在于收益,而是在于减小因策略协调失败而造成的损失,维持现有的收益水平和保持已经取得的利益优势,这一共同的利益即决定了大国之间进行策略协调的动机和方式,因此,大国之间存在激烈的竞争,谈判往往是旷日持久的。

(三)每个国家在一个共同的框架下,如WTO机制下进行合作的博弈策略,共同分享协调收益

这种机制的好处在于扩大了帕累托改善区域,即图4中AHG部分,因为如果把所有国家看成一个整体,由世界经济中占主导地位的大国或区域一体化集团主导,通过谈判实现大范围的政策协调,为世界经济的运行提供稳定的外部环境。这时,不等式(7)成立即可认为是帕累托改善,那么图4中帕累托改善的区域则从AHG扩大到CDFE,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这种关系常常是以前面提到的两个国家之间或两个利益集团之间的关系为基础。

多边博弈关系往往是多个双边博弈交织的结果。前面讨论的模型一直局限在假设只有两个国家的情形,如果是像WTO机制这种多个国家参与的情况会怎样呢?实际上多个国家的情况仍然可以通过简化成两个参与方的情况进行讨论,比如可以考虑一个国家和其余所有国家之间的博弈,或者是两个不同的国家联盟,也许更常见的情形是一个国家同时参与多个两国博弈,同样还是国家的实力决定了在博弈过程中的动机和预期收益。前面的分析表明,在两个国家的博弈中,可能只有一方获益,可能双方都获益,也可能双方都不获益。为了双方都能获益,国家间需要根据一定的规则进行相互的政策协调,以国家个体的最大利益与国家间合作的共同利益是否一致为标准,可以将国家间的政策博弈分为合作型博弈和非合作型博弈。国家间的博弈属于哪种类型取决于国家间实力对比关系以及由此决定的利益分配关系。

综上所述,在国际策略协调博弈中,要实现稳定合作,一般涉及到以下几个重要因素:一是参与者相互作用的预期行为以及他们彼此联系的决策过程。二是快速地察觉并对对方的决策迅速作出反应的能力。三是博弈者都对长期的利益更感兴趣。四是博弈双方有着相似的利益结构和偏好取向。

三、国际经济竞争中博弈策略与政策协调实践

博弈论这只操纵国际经济竞争的“看不见的手”,决定了冷战结束以来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的快速发展,所有国家作为个体为了实现共同利益,经过复杂的谈判和不断的博弈,谈判和博弈的结果则是不同的经济政治联盟的形成和宏观政策协调机制的出现。在这个过程中,许多基于传统经济体制理论制定的宏观经济调控政策在各个方面都会在原来的基础上发生一些变化。第一,调控政策的决策过程发生了变化。国家政府在制定宏观调控政策时,不但要考虑国内经济稳定和发展的需要,还要越来越多地考虑来自国际经济的外部影响,同时,还要受到区域经济组织条约和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限制,以及一项货币政策或财政政策措施的出台给其他国家和世界经济带来的影响,所有这些无疑会使决策过程复杂化。第二,调控目标和政策效果的变化。最主要的是新的竞争环境下政策目标主要是弥补国内制度的范围和市场的范围不断地国际化过程中出现的缺陷与不足。第三,政策工具的变化。政策工具的变化主要是传统宏观调控政策工具的丧失,正在致力于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国家和地区都会不可避免地面临传统调控政策缺失带来的各种问题。第四,政策传导机制的变化。最明显的就是20世纪60年代以后出现的跨国公司活动、国际贸易的迅速增长和随之而来的金融全球化的结果,都在不同程度上增加了一个国家通过调整财政、货币政策调整国内经济进而影响国际经济关系的复杂性。

目前世界上公认的比较大的经济体有三个,即北美、欧洲和东亚三个地区,这三个地区的经济一体化步伐正在逐步加快,处于这三个地区的各个国家在融入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过程中,为了协调一体化内部的政策,对本国的财政政策及其他贸易、金融等宏观调控政策都做了不同程度的调整,下面就应用上面的博弈分析框架来具体分析北美自由贸易区、欧盟的发展历程,以及中国近年来参与亚太地区区域经济合作组织和世界贸易组织过程中为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在政策协调方面所做的努力和采取的策略。

(一)美国的全球战略与北美自由贸易区

美国由于拥有世界上最强大的经济实力,所以它一直致力于推行多边自由贸易体制的运行,但是,70年代以后,美国经济增长速度相对减慢,随着欧洲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和亚洲地区国家日益加深的多层次地区经济结构,美国与欧盟、日本之间的经济实力差距明显缩小,在国际经济中的主导地位受到的挑战日益增强。为了巩固美国在全球经济中的地位,从80年代中期开始,美国开始改变起对外经济战略,它在推进多边自由贸易体制运行的同时,开始重视区域性贸易协议,把缔结地区贸易协定作为走向全球自由贸易的跳板,把地区性协议作为将来在贸易、投资、环保和劳工标准等新领域实现多边自由化的样板。从美国里根政府开始,在公平贸易口号下,美国在具有优势的地区和领域实行贸易自由化,而在那些对美国经济构成挑战的地区和经济领域则实行保护主义,这标志着美国贸易政策的重大转折。

北美贸易自由协定是世界上第一个出现的由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组成的经济一体化集团,由于经济发展水平迥异的两种不同类型的国家处在一个区域经济集团中,因此,在北美自由贸易区中既存在美、加发达国家之间的水平形态的经济合作与竞争,又存在着美、墨之间和加、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垂直形态的经济合作与竞争,而且二者相互交织在一起,形成了一种有别于欧盟或其他区域经济集团的区域经济合作新模式。

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就是前面分析的实力不同的国家通过博弈达到政策协调的一个例子,从美国和加拿大两个发达国家的角度来看,一方面积极支持墨西哥、智利等国家加入亚太经合组织,借助美洲国家的力量确立美国、加拿大在亚太地区的地位,另一方面,美国、加拿大利用北美自由贸易集团与欧盟对话,促使欧洲和北美自由贸易集团签署自由贸易协定;从墨西哥、智利等发展中国家来看,通过与两个发达国家,特别是美国这样在世界经济中占主导地位的国家建立自由贸易区,可以作为北美自由贸易区成员参与国际经济竞争与合作。这个特点决定了势力相差悬殊的国家之间加强经济合作并进行政策协调的愿望和基础。

根据《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八周年》总结报告,1993—2001年,区内贸易翻了一番,从2970亿美元增加到6220亿美元;加拿大向美、墨两国的出口额增长了95.7%,达到2290亿美元,而向区外国家出口额仅增长了5%;墨西哥向美、加两国的出口额增加了225%,达到1390亿美元,而同期向区外国家出口额增幅为93%;美国向加、墨两国的出口额增幅为87%,达到2650亿美元,明显高于美国向区外国家出口44%的增幅。

特别是在帮助墨西哥度过金融危机过程中,由于意识到墨西哥政治经济和社会的稳定对美国的安全有重要的影响,克林顿政府曾经不顾美国的反对,向墨西哥提供了200亿美元的贷款。紧接着又说服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向墨西哥发放300多亿美元的贷款,加拿大也承诺提供10亿美元的紧急援助贷款。从一定意义上说,美、加两国在挽救墨西哥金融危机方面做出的努力,挽救了新生的北美自由贸易区,显示出北美自由贸易区在区域经济合作方面起到的积极作用。

在美、加方面,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生效后,两国的经济开始从80年代以来的生产停滞和市场疲软的经济低谷走向复苏,经济开始稳步增长,曾令两国政府一筹莫展的国内失业问题也分别有了不同程度的改善。

(二)欧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与成员国财政政策转变

欧洲联盟是目前世界上最典型、最成功、发展水平最高的经济一体化组织。在其发展的过程中,虽然有不少挫折,但还是获得了越来越快的发展。随着欧盟一体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在各个不同的发展阶段,各成员国都为了对外采取同样的政策措施,默许逐步让渡本国的部分主权。特别是欧元启动后,标志着各国将失去自主制定货币政策的权利,同时也标志着各国间不存在汇率变化,汇率政策将成为历史。1997年通过的《稳定与增长条约》又对各国的财政政策限制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对将来的一体化进程有更积极的影响。

欧盟从1951年的“煤钢共同体”到2004年的扩大后,成员国达到了25个,50多年的发展历程充分证明了不同发展水平的国家之间从竞争到政策协调这一必然的博弈结果。虽然欧洲一体化的模式并非其他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标准模式,但正在致力于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国家和地区都会不可避免地像大部分欧盟国家一样,面临传统调控政策缺失带来的各种问题,欧盟的各项政策对中国在协调区域发展、控制地区差距扩大以及参与国际区域一体化组织等各个方面都有一定的启示。

第一,区域经济一体化必须有内在的依据。首先是以有关国家共同利益作为客观依据,其次是以共同的一体化意愿作为主观依据,同时,妥协必须与基本的共同利益为基础,必须以不牺牲基本原则为依据。

第二,区域经济一体化必须建立在明确而详细的共同协议基础上,并且要落实相应的有效的执行和监督机制,以确保协议内容的全面公正执行。例如,在欧盟中,欧盟理事会是对欧盟成员国财政预算协调和监督的最高决策机构,欧盟委员会则负责对欧盟成员国的财政预算进行协调和监督,行使提出各种动议的权力,监测成员国的经济财政状况。成员国政府的主要职责是,实现中期经济发展稳定规划和中期经济趋同规划规定的中期财政预算目标,在实际财政状况与目标出现偏差时,立即采取措施进行纠正。

第三,循序渐进,既要有超前发展一体化的雄心,又要承认现实及时做出调整。1970年维尔纳计划以10年时间建成经济与货币联盟的流产是一次企图超前实践的失败之作。而18年后的德洛尔报告基本上属于超前设想。1991年底,统一大市场尚未实现,《马斯特里赫特条约》便决定经济与货币联盟的时间表,也是一种提前设想。

第四,对称与不对称并存。一方面,区域一体化组织内部必须谋求调整和调节的对称,这意味着公平或平等;另一方面,较富和较强的国家必须对支持较穷和较弱的国家做出承诺,这意味着不对称,亦不公平,不平等。例如,为实现成员国经济表现趋同以推进一体化,欧共体设立结构基金并扩大其规模,德国和法国对此做出了较其他成员国更大的贡献。

(三)亚太地区区域合作组织的特点

中国所处的亚太地区,已存在或正在酝酿建立各种不同层次的区域合作[8],按照其覆盖的范围划分,从大到小大致有以下几种:第一,大区域或全区域合作。亚太经合组织(APEC)即是其典型代表,是一个由21个成员国组成的以东亚国家(地区)为主涵盖整个太平洋东西岸大多数国家(地区)的区域合作组织。APEC自成立以来,坚持开放的地区主义和非歧视原则,以及“协商一致、自愿选择”的原则,虽然它的任何决议都将是非约束性的,但与正在日益扩大的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泛大西洋自由贸易区、印度洋经济圈、东盟等其他区域一体化组织形成了一种区域合作与跨区域合作相互交织、互促互动的局面,从而使APEC的影响超越亚太区域,变成具有全球影响的跨区域经济合作体。第二,次区域合作或东亚区域合作。它包括东南亚和东北亚两个区域,典型例子是近年成为热门话题的“10+3”和“10+1”两种合作模式,即东盟十国与中、日、韩三国合作形式,以及东盟十国分别与中、日、韩其中一国的合作形式。这些合作形式有很大的现实意义,一是标志着东亚地区的国家关系有可能发生以妥协与联合为趋势的重大变化;二是标志着中国、日本两大国在东亚框架下建立一种全新的双边关系;三是标志着地理和经济意义上的东亚充实进更多的政治、社会与安全含义,如果进展顺利,对世界格局的演变将逐步产生影响;四是它为世界范围的地区主义的发展开辟道路,探讨全球化下多样性突出的非欧洲地区合作的方式。第三,小区域合作。典型的代表是东盟自由贸易区和东亚国家之间的贸易协议。由于比这一层次高的其他贸易协议和经济协作形式都是以扩大贸易,减让关税为主要合作形式,因此,东盟自由贸易区以及更小的亚洲区域合作组织或协议的直接影响比较有限,不过,东盟自由贸易区的直接目标是形成有一定协调能力的统一市场,保证地区经济环境的基本稳定和一定程度上的可预测性,增强对外国资本的吸引力。

综上所述,中国所处的亚太地区的区域经济合作具有组织松散、非机制化、非排他性的特点,还有就是亚太地区的区域合作层次多,一些国家往往参与了不同层次的区域合作,或者说参加不同层次区域合作的成员互相交叉重叠的现象相当普遍,包括了前面博弈模型中所讨论的所有博弈形式,这是东亚地区特定的历史文化背景和政治经济社会的发展状况的必然反映。所有这些都决定了亚太地区合作的多样性、开放性和松散性,而且越是大型层次或大范围的区域合作,这些特征就越突出。

四、“和平崛起”是中国参与国际经济协作的战略目标和指导原则

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经济和政治体系,也拥有独特的文明,每个国家都以自己的方式面对经济全球化带来的威胁和机会,而它们现在的选择,将塑造它们下一个世纪的文明。近年来,考虑到中国所处的亚洲地区复杂的政治、经济形势和历史、文化背景,中国新一代领导人以及经济学术界一直在积极探讨一种在不给现有秩序带来冲击的情况下实现发展并给近邻各国和全球经济带来好处的崛起方式——和平崛起。用中国入世谈判首席代表龙永图的话说,“和平崛起”就是“中国的崛起将是和平的崛起,而不是挑战和威胁”。“和平崛起”是中国参与世界经济博弈、与不同发展水平的国家进行政策协调,谋求共同发展的指导原则。

(一)中国国家领导人对“和平崛起”战略的阐述

所谓崛起,是国际政治中的常用词,它通常所指的是一种现象,即一个国家相对力量的迅速增长。20世纪90年代以来,海外关于中国崛起的报道和评论一直不断,不少人将21世纪称作中国的世纪,并且一些国家还把“中国威胁论”越炒越热。实际上,真正把中国经济发展同“崛起”联系起来,是在2003年博鳌亚洲论坛前后。在2003年10月举行的论坛会议上,温家宝使用了“亚洲崛起”的提法。中国政府领导人第一次以“和平崛起”作为自身的角色定位,是2003年底温家宝总理在哈佛大学发表演讲时。在这次演讲中,温家宝总理不但提出了“和平崛起”的思路,而且阐述了“和而不同”的理念,他反复强调,“中国的发展和崛起是和平的崛起,我们要走一条和一些大国不一样的道路,这条道路就是和平崛起的道路。”温家宝总理还进一步解释说,“因为我们有自己的文化,源远流长的文化,这种文化的核心又是以和为贵,就是和的文化,当然我们还要和而不同,这种不同是相互补充,是相互借鉴,而不是冲突的来源。”

(二)“和平崛起”战略是国际经济协作趋势下中国财政政策实践的指导原则

中国“和平崛起”观点的提出,除了阐释多极主义诉求,消除“中国威胁论”的影响以外,也在试图以全球化作为实现自身持续发展的解决办法,向亚洲邻国和世界展示,中国并不想寻求霸权,同时也不再坚守过去在国际舞台上洁身自好的形象,而是告诉世界,中国正在积极和建设性地参与地区和国际事务,因为中国经济的持续增长,不只是必须依赖国内经济,还要依赖国际市场。中国在崛起的同时,明白表示和平,回避霸权主义,强调其在亚洲的稳定角色。

(三)国际经济协作趋势下中国财政理论是“和平崛起”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以目前中国的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势头,中国的崛起已是势不可挡,如果说亚洲金融危机中中国的表现标志着中国从一个发展中国家成为一个区域性大国,那么,2003年以来人民币汇率问题以及2004年的宏观调控和积极财政政策转型、利率调整等问题引起的广泛的世界关注,则标志着中国已经迈出了从区域性大国到对世界经济有重要影响的经济大国的第一步,仍然处于转轨过程中的中国经济正在日益融入全球经济体系,中国的经济理论特别是宏观调控理论正在不断丰富和形成,在“和平崛起”这一指导原则提出之后,研究崛起的中国将对区域和国际政治经济秩序产生什么影响、周边国家如何看待综合国力不断上升的中国以及如何在崛起过程中保持和平等一系列问题,是未来一段时间中国学术界理论研究中的重点,而以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为主要调控手段的中国宏观调控理论也将在中国参与国际经济博弈的过程中得到不断丰富。

注释:

①每个国家选择的策略用斜体加粗的字体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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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宏观调控政策协调的博弈分析_帕累托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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