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事业的内涵与解读_民族团结论文

少数民族事业的内涵与解读_民族团结论文

少数民族事业的内涵及其解读,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少数民族论文,内涵论文,事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建国以来,党和国家非常重视少数民族事业发展,逐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体系。伴随着党和国家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的与时俱进、不断完善和日趋成熟,少数民族地区各项事业也蓬勃发展,各级民委、各民族大学、其他有关高校以及研究单位都加强了有关少数民族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领域包括民族理论和政策、民族社会历史、民族语言文学、民族学,后来又扩展到民族经济、民族法制、民族文化艺术、民族哲学及社会思潮、民族教育等。但是,迄今为止,对“少数民族事业”尚未形成一个明确的概念,也未达成统一的认识,这不但制约了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的发展,而且使少数民族各项事业和工作的深入开展也缺乏必要的理论指导。因此,对“少数民族事业”这一概念做一界定和阐释,以此来指导少数民族及少数民族地区的全面发展,既显得急迫,又具有战略意义。

一、少数民族事业的内涵

少数民族事业既是少数民族自己的事业,也是党和国家以及全国各族人民的事业;是党和国家解决民族问题,维护国家统一,加强民族团结,建设和谐社会,努力实现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政治文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文化繁荣、生态环境优美、人民幸福安康的民族事务和民族工作的总称。

它以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为前提,以党和国家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为指导,以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为基础,以文化、生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中心,以少数民族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为关键,以民族地区基础设施改善为保障,以民族地区社会事业发展为重点,以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目标,既是一项综合事业,也是一项系统工程。

二、少数民族事业内涵的解读

(一)以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为前提

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是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目标。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经过六十多年发展证明,国家统一、民族团结使各民族人民同心同德、和衷共济,从容应对了国际国内的各种挑战和压力的考验,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局面,为中华民族的繁荣昌盛提供了可靠保障。

第一,维护国家统一是各民族的最高利益。国家统一是我国走向繁荣富强的前提和保证。只有国家统一才能实现社会经济稳定发展,各族人民才能安居乐业。在国家统一的前提下,我们彻底改变了一穷二白的旧面貌,实现了从贫困到温饱再到总体小康的历史性跨越。国家统一是中华民族繁荣昌盛的前提和保证。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建立和发展,成为中华文明繁荣昌盛的基础,中华民族经过艰苦奋斗,抵御外侮、恢复主权、实现统一,是当时中国革命的主要目标和动力。今天,维护国家统一仍然是各族人民不懈的奋斗目标。国家统一是中国走和平发展道路的前提和保证。只有国家的统一,各民族才能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实现各民族的全面发展。

第二,维护民族团结是各民族的共同奋斗目标。民族团结是中华民族繁荣富强的保障。新中国的成立开辟了各民族团结友爱的新纪元,各民族展现出巨大的向心力和凝聚力,谱写了中华民族自强不息、团结奋进的壮丽史诗,使各民族走上繁荣富强的的发展道路。民族团结是和谐社会的基石,和谐社会的建设离不开民族团结,没有民族团结就不会有和谐社会。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发生了深刻变化,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站在了经济全球化、文化多元化等新的历史高度上,应对新形势、新情况、新任务,必须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实现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发展和共享改革开放成果,保持社会稳定,为和谐社会的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以党和国家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为指导

党和国家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是党和国家处理民族问题的依据,是维护民族团结、促进民族发展的保证。当今,我国进入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目标的提出,使党和国家的民族理论和政策进一步发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进入全面发展的新时期。不断发展的党和国家的民族理论和政策,是保障少数民族事业科学、合理和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第一,党和国家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适合中国国情。党和国家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是几代中国共产党人处理和解决民族问题的智慧结晶,是党和国家民族工作最宝贵的精神财富。建国以来,党和国家紧密结合国情,进一步深化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研究,实事求是,积极探索,深化对民族问题自身规律、世界民族问题变化规律、中国民族关系发展规律的研究,形成和发展了适合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体系。实践证明,这些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对促进中国国家统一、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这些理论和政策适合我国国情,是推进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

第二,党和国家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是维护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基本保证。我国是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各民族的前途与命运与国家的前途与命运是密切相关的。国家统一始终是中国历史发展的主流,符合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得到各族人民的衷心拥护。而党和国家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为维护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提供了理论指导,只有科学认识这些理论和政策并以其为指导才能保证在少数民族事业发展中的正确方向,维护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长治久安。

第三,党和国家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是维护民族团结、共同发展的生命线。民族团结是各民族始终不懈的追求,也是各民族根本利益实现的基础。历史经验证明,党和国家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是加强民族团结、建立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科学指导,为各民族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提供了正确的方向。所以,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贯彻、落实、创新、发展党和国家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是一项应长期抓实抓紧的政治任务。

(三)以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为基础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党和国家处理民族问题的一条基本经验,也是我国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作为我国处理民族问题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列主义民族理论与中国民族问题实际相结合的一个范例,是中国政府解决国内民族问题的一项基本政策。”[1]发展少数民族事业要以民族区域自治为基础,充分发挥少数民族的主体作用,使少数民族事业充满生机和活力。

第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国家权力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共同构成我国的国家权力体系,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由宪法赋予并受中央领导和监督的管理一定区域内部事务的地方性权力,通过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通过不断完善这一制度,才能使国家的权力体系不断发展完善。

第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符合我国民族发展的一项政治制度,也是处理和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国策。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不是简单的民族自治或区域自治,而是各种因素的有机结合。民族区域自治体现了民族因素、区域因素、政治因素、经济因素、历史因素、现实因素等的统一。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发展历程是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历史根源;民族分布特点、发展水平差异、文化多样性等,是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现实基础;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日益巩固和各民族团结奋斗的不断发展是实施民族区域自治的政治基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综合各种因素而实施的,是符合我国民族发展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的创新,更是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伟大创举。

第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国家利益和各民族利益的统一。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是最高国家利益,实现这一国家利益就必须通过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调动各民族的积极性,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保障了少数民族的平等地位和平等权利,体现了社会公平正义,极大地满足了各少数民族参与本民族和国家各项决策的愿望,从而实现了各少数民族的利益。总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保障各少数民族实现自身利益的同时实现了国家利益,使二者之间实现了有机统一。

(四)以文化、生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中心

文化、生态、经济、社会是一个复合生态系统,事实上这个复合生态系统是由文化系统、生态系统、经济系统和社会系统4个子系统有机组合形成的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整体。4个子系统有不同的结构和不同的运行方式,并形成相对独立的系统;4个子系统又是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构成一个复合生态系统。4个子系统既有统一的一面,又有矛盾的一面,它们之间既有共性,即统一性,又有个性,即斗争性。

第一,文化、生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是增强全国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基础。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提高是中国发展路径的必然选择,少数民族对中华文化的形成和发展作出了独特贡献,已汇集成为中华民族繁荣昌盛的共有精神财富;民族地区大多处于重要的生态功能区,且拥有多样性的文化,民族地区文化、生态、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对全国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提高具有重要的意义。当前民族地区改革与发展的关键阶段,也是工业化、现代化和信息化的重要时期,因此,必须正确处理文化、生态、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将文化建设、生态建设、经济建设和社会建设作为“四位一体”来抓,特别要加强生态环境的建设与保护、优秀文化的传承与创新,通过国家文化产业开发和生态补偿机制,促进民族地区文化、生态环境的改善,为全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条件,增强全国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二,文化、生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和谐相处”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文化、生态、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是民族地区实现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和谐相处的重要途径。经济的发展是以自然环境为基础和社会发展为保障的,科学的发展思路就是要在经济发展的同时实现生态环境的改善和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而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又会加快经济发展的速度和提高生态环境改善的能力,文化的传承与创新、生态环境的改善又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奠定基础。因此,要实现和谐社会就应该走文化、生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之路。

第三,文化、生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我国的一项重大目标,民族地区仍然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难点和重点地区,民族地区要实现全面小康,必须科学处理好文化、生态、经济和社会的关系,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要实现生态环境的改善和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形成资源节约型与环境友好型的经济发展模式和社会发展理念,只有实现了文化、生态、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才能保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现。

(五)以少数民族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为关键

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是党和国家全面把握我国经济发展规律基础上提出的重要方针,是关系全局的重大战略任务。少数民族经济发展必须以党和国家的方针为指导,只有加快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才能推动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开创民族地区发展的新局面。

第一,少数民族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是民族地区发展的迫切要求。建国以来,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由于自然、地理、历史等多方面原因,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依然存在诸多矛盾和问题,基础设施落后的瓶颈制约仍然存在,经营发展模式单一,要素支撑和保障比较弱,贫困面大、量广的问题仍然突出。因此,加快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比其他地区显得更为迫切,通过发展方式的转变,以“特色”为核心,以“优势”为基础,以“生态”为条件,以“文化”为动力,加快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方式的转变,提高自我发展能力。

第二,少数民族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是坚持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民族地区实现科学发展观,必须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只有改变传统的以自然资源投入为主的经济发展方式,走集约化、特色化发展道路才能增强民族地区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方式相对落后,这种落后的发展方式必然会造成生态环境的破坏与社会进步速度的缓慢,这样不仅制约民族地区自身的发展,同时会制约全国的发展,因此,民族地区必须在党和国家的扶持下,走科学发展之路,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才能保障科学发展观的实现。

第三,少数民族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是缩小民族地区与其他地区差距的必然选择。当前,民族地区与其他地区相比不仅存在经济发展水平的差距,在社会、文化、公共事业、社会保障等各方面与其他地区都有很大的差距,这种差距并且呈现逐年扩大的趋势,这样对民族地区和全国的发展极为不利。民族地区要缩小与其他地区的这种差距就必须通过国家和其他地区的支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促进各个方面的发展,实现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全面发展,进而缩小与其他地区的差距。

(六)以民族地区基础设施改善为保障

基础设施是一个地区发展的基本保障,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的发展是一个地区发展的重要条件,而少数民族地区基础设施的发展相对滞后,这使少数民族处于一个封闭、半封闭的环境中,难以和外界进行有效的信息交流和知识分享,也无法融入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中来。因此,只有通过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加快民族地区基础设施改善,才能为民族地区全面发展提供保障。

第一,基础设施改善是加快民族地区发展的条件。由于自然、历史、社会等原因,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尤其是基础设施极度落后已成为制约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瓶颈”。民族地区由于基础设施的落后,导致资源优势难以转变为经济优势,社会发展也是在一个相对封闭的环境中进行,制约了民族文化的发展与传播。基础设施的落后会形成恶性循环,使民族地区的发展更加封闭落后。因此民族地区必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夯实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

第二,基础设施改善是全民共享改革开放成果的必然选择。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的社会经济取得了重大的进步,特别是东部地区社会基础设施更为先进,而民族地区的基础设施远远落后于东部地区。全民共享改革开放成果的一项重要内容应该是帮助民族地区改善基础设施,因此改善基础设施可增强民族地区的发展能力,形成基础设施改善与社会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

第三,基础设施改善是民族地区消除贫困的重要途径。民族地区的贫困落后和基础设施的落后是密切相关的。一方面,“具备最基本的基础设施是确定社会福利程度的基本标准”[2],而民族地区基础设施的滞后,使民族地区的贫困更为显著,因此,必须通过改善基础设施来改善民族地区的贫困现状;另一方面,少数民族地区贫困面广、贫困程度深的现实问题要求加快基础设施的改善,因为,基础设施的滞后进一步恶化了民族地区生存和发展的条件,难以在短期内改变贫困落后的局面。因此,通过国家的支持和民族地区的自我努力,改善民族地区的基础设施,进而改善民族地区生存和发展的条件,以此来改善民族地区贫困落后的局面。

(七)以民族地区社会事业发展为重点

社会事业的发展是一个地区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党和国家坚持的发展理念,少数民族地区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这不但制约了民族地区的发展,而且也制约了党和国家的发展措施的实施。

第一,民族地区社会事业的发展是“以人为本”的必然要求。“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3],也是民族地区发展的重要内容。而民族地区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教育发展水平低,没有形成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等完整的教育体系,而教育是一个地区、一个民族发展的重要内容;文化事业受到全球化和现代化的冲击,同时受到文化多元主义的影响,致使民族文化事业发展举步维艰,而文化又是民族的重要属性,对文化的重视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因此,加快民族文化产业的发展,继承、保护、弘扬、创新民族文化,才能将民族文化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民族地区的医疗卫生设施简陋、技术落后,严重制约了民族地区人口健康水平的提高;此外,科技发展水平、体育事业等发展都相对滞后。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滞后,与快速发展的社会经济不能同步进行,也与“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不适应,因此,必须加快民族地区社会事业的发展,促进“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的实现。

第二,民族地区社会事业的发展是改善民生的重要途径。改善民生是党和国家在发展过程中的一项重要的方针,社会事业的发展是改善民生的重要途径。改善民生不仅要求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更为重要的是各项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民族地区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比较落后,要改善民生,必须在党和国家的领导和支持下,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依据各民族地区自身的特点,在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大力发展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社会保障等各项社会事业,以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的实现,进而达到改善民生的目标。

(八)以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目标

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是我国民族工作的主题,是对新时期民族发展规律的新认识和新概括,既是我党几十年来民族理论、民族政策的经验归纳,也是对世界各国解决民族问题经验教训的深刻总结;既顺应了百年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要求,也为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指明了方向。

第一,各民族团结奋斗是少数民族事业的保障。各项民族事业的发展既是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的事业,同时也是中华民族共同的事业。因此,我们必须加强各民族的团结,提高各民族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克服各种艰难险阻,为民族事业共同奋斗。

第二,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是中华民族共同的目标。各民族团结奋斗走向共同繁荣发展是中华民族共同的奋斗目标,没有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的繁荣发展就没有整个中华民族的繁荣与发展,因此,中华民族的繁荣与发展是各民族的繁荣与发展。

三、少数民族事业的范围

综上所述,少数民族事业是党和国家以及全国各族人民处理和解决国内民族事务和民族工作的一项综合事业,更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构成该复杂艰巨系统的要素不仅包括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子系统,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各子系统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有机联系的关系和方式;同时,该系统又是一动态时变系统,即少数民族事业的发展和实践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不同时期具有不同的范围和重点。纵观其发展历程和结构演变,基本囊括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维护国家统一、领土完整和民族团结的政治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一个由56个民族共同组成的政治国体。维护国家的统一、领土完整始终是每个公民的政治责任和义务。56个民族平等相待、团结发展、互助进步、和谐相处是社会稳定进步、国家繁荣昌盛的基础和前提。少数民族地区实行三级区域自治,保障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权力和公正、可持续的发展环境;支持和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提高少数民族“自觉、自信、自强”发展理念和能力等既是党和国家民族理论和政策的体现,也是建设和谐社会、提升各个民族和国家整体发展质量和水平、促进人类走向文明的永恒主题。

(二)增强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能力

经济发展是一个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改善少数民族地区生产、生活条件,营造经济发展的软件、硬件优良环境,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增强社会财富的积累和提高少数民族的经济发展能力,满足各族人民的期盼,增强尊严和幸福感既是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出发点,也是落脚点。

(三)提高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社会发展能力

民族发展最核心是人的发展,其标志是人的全面发展的现代化水平。挖掘、保护、继承和弘扬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吸收和发扬各民族的优秀思想和品德,建立完整的不同层次的教育体系,借鉴吸收全人类先进的文化与文明,引进消化现代科学与技术,加强少数民族人才培养,提升少数民族文化水平,增强科技发展能力,提高少数民族的整体素质,强化社会公共服务如教育科技、卫生医疗、灾害应急、社会福利等社会建设能力,是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的重点,也是实现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安康和谐的必由之路。

(四)保护和建设少数民族地区生态环境

少数民族、少数民族地区乃至国家整体的可持续发展都离不开少数民族地区的生态环境。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多处于大江大河源头区域、高寒阴湿区、生态类型集中分布区,是我国自然生态环境的屏障;同时,少数民族通过几千年发展积淀形成并拥有的优秀灿烂的多样性文化是全人类的巨大财富,保护和改善民族地区自然生态环境和文化生态环境,既是全国科学发展的客观需要和必然要求,也是促进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的必要保证。

四、少数民族事业的地位和作用

少数民族事业的发展在我国这样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少数民族事业的发展是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基础;少数民族事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条件,没有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的小康社会就不是全面的小康;少数民族事业的发展是繁荣中华文化的主要途径,文化是民族的重要特征,是民族凝聚力、生命力、创造力的重要源泉,少数民族文化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中华民族的共有精神财富,只有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才能促进中华文化的繁荣昌盛;少数民族事业的发展是全国可持续发展的保障,少数民族地区对全国具有重要的生态功能作用,是东中部地区的生态屏障,没有少数民族地区生态事业的发展,全国就不会实现可持续发展。

总之,少数民族事业既是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的事业,又是全国人民的共同事业,是一项关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事业,也是一项关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事业,只有各族人民齐心协力、共同奋斗才能促进少数民族事业的发展,进而实现中华民族的繁荣昌盛。

五、正确理解少数民族事业内涵的意义

(一)有利于把握民族工作的主题

民族工作是我国当前的一项重要内容,正确把握民族工作的主题不仅是我们制定民族地区发展战略的重要指导,而且是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的根本导向。“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是新世纪、新阶段我们民族工作的主题,那么如何实现这两个共同,其根本就是要发展少数民族事业,因此,正确理解少数民族事业的内涵是实现两个共同的基础。

(二)有利于明确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的战略定位

少数民族事业的发展是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的核心内容,通过少数民族事业的发展,一方面促进少数民族自身的发展,促进民族文化的繁荣与发展,同时实现民族文化的与时俱进;另一方面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和国家的繁荣富强,即促进民族地区社会、经济、生态等各方面的发展,最终实现整个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和谐发展,进而实现全国的和谐发展。

(三)有利于制定科学的符合少数民族意愿的发展规划

少数民族事业发展必须有一个科学合理的发展规划,科学合理的发展规划就要有科学的指导。少数民族事业内涵为制定少数民族事业发展规划提供了科学的指导,明确了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的主要内容。同时,少数民族事业的发展规划必须符合少数民族发展意愿,只有尊重少数民族发展意愿,才能保障少数民族事业发展规划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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