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部分国有商业毛利水平下降情况的调查报告,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调查报告论文,水平论文,情况论文,商业论文,毛利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在刚性费用不断增长的情况下,部分国有商业企业的毛利水平呈不断下降趋势,是构成经济效益下降的主要因素。针对这一情况,今年三月份我们对某市商业五家企业的毛利水平进行了抽样调查。并对左右毛利水平的24个品牌商品经营进行了解剖性分析,摸清了影响毛利水平下降的主客观因素。
一、毛利水平构成状况
1996年,某市商业五家企业实现商品销售额74750万元, 占全部企业的58%。同比增加3500万元,增长5%;五家企业实现毛利额6550 万元,占全部企业的41%,同比减少1570万元,下降19.1%;五家企业综合毛利水平为8.77%,低于全部企业毛利水平3.57个百分点,同比下降2.63个百分点,下降速度为23.1%;因毛利水平下降相对影响毛利额减少1960万元,占全部企业的83.1%。
据毛利构成的综合情况分析:五家企业1996年度毛利水平下降的共同特征是一般商品的经营毛利率高于品牌商品经营毛利率;零售商品毛利率高于批发商品毛利率;小批量批发毛利率大于大批量批发毛利率。
二、毛利水平下降的主要因素
(一)构成毛利水平下降的客观原因:
1.受市场竞争激烈的因素影响而导致商品销售价格水平降低。为争夺有限的市场份额,各企业纷纷打着“让利不让市场”的旗帜,采取降价促销策略,占领市场,致使大部分商品低价位惨淡经营,毛利水平普遍下降。一是市区个体经营者的低价冲击,迫使商业企业的部分商品价格降低。主要是集个体商业实行联购分销策略,进货成本价降低,对市场价格形成冲击;二是周边地区的国有商业和集个体经营对部分商品实行总购分销的集团化经营,扩大了经营规模,提高了厂方的返利水平。相对降低了进货成本,形成低价位冲击,加大了本地市场的经营难度,外销受阻,毛利水平降低,如金城摩托车、建设摩托车等。
2.税赋不公平导致国有商业进货价格优势明显削弱。1993年我国税制改革后,国有商业普遍实行增值税核算办法,国有商业在进货时必须取得供货方出据的增值税发票,方可抵扣销项税,否则由企业自己承担税款。而个体经营者普遍实行定税制,不存在进项税款抵扣问题,进货时可以不要增值税发票,进货价格低,而且以现金结算还可获得厂方更多的价格优惠。上述纳税方法的不一致,使个体经营户销售越多,税赋含量越低,而国有商业无论销售多少,税赋不变,加剧了不平等竞争,使国有商业的价格竞争明显处在不利地位。商业企业为挤进有限的市场,扩大销售规模,不得不牺牲自身利益,扩扣让利,导致毛利水平下降,甚至亏本经营。
(二)构成毛利水平下降的主观因素
1.受厂方返利诱惑而低价位倾销。近年来,随着市场经营格局的变化,工商联手开拓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工业企业为扩大产品销售规模,对各地的“两总”代理商采取销售返利和银行承兑的结算方式,给商业企业扩大经营规模,缓解资金供求矛盾提供了机遇。但由于受厂方规定的销售规模指标的限制和厂家多方自销的影响,迫使商业企业在品牌经营中低价位扩销,力求达到返利规定的经营规模,以争取厂家返利。如长虹彩电,厂方承诺可办10个月的承兑汇票,销售额达1500万元可获1.2%的返利,虽然有1.2%的返利和可观的资金使用效益,但由于多头经销,市场容量有限,仍远远弥补不了争规模带来的“跳楼价”损失。又如上海自行车,由于多家挂牌直销,现款结算且差价过低,结果经营都上不了规模,都上不了效益,都发生经营性亏损。
2.商业系统内部鹬蚌相争的杀价竞销,影响了正常毛利的实现,危害了厂家利益。随着价格的逐步放开和制价权限的下放,企业有了灵活的定价自主权,这对搞活企业经营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但少数企业的物价放开后,又将权限全部下放到经营性分公司,放松了企业内部的价格管理和指导,对市场变化预测滞后,价格优惠的随意性和盲目性暴露无遗。如抽样调查的长虹彩电、宝洁化妆品、摩托车、自行车、周口味精等品牌,在一个市内,几家企业都想在厂家拿货,都想争“两总”代理,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内部杀价问题,都无利可图,有的“赔了夫人又折兵”。另外,部分品牌厂家利用商业系统内部价格不统一的矛盾,多家铺底挂牌直销,不仅造成商业企业内部竞争加剧,矛盾突出,而且搞乱了厂家的品牌价格,损害了品牌信誉,形成短期行为。
3.商品经营结构不合理,也在一定程度上促成了商品毛利水平的下降。一是毛利水平低的商品销售比重过大,导致综合毛利水平下降,如某公司的家电、 摩托车、 自行车三个分公司的商品销售额占全公司的89%,而平均毛利水平只有3.5%;二是商品经营定位不准, 出现亏损性经营。如某公司选择了摩托车、永久、凤凰自行车为上规模的品牌主攻方向,由于市区内多家经营,结果三大品牌既无一个能上规模,又无一个品牌能赚到钱,连年发生亏损;三是有问题商品削(降)价处理幅度大,影响毛利水平下降。
三、提高毛利水平的对策与措施
1.坚持规模与效益的统一。商业企业实施品牌经营战略,目的是通过区域经营优势上规模,上规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上效益,从而实现规模与效益的有机统一。因此,要坚持什么品牌有经营优势经营什么,什么品牌能赚钱经营什么的原则,调整自己的发展思路,避免盲目上品牌、上规模。其实,品牌经营也有个优胜劣汰问题,那种以牺牲效益为代价的规模,是无发展前途的规模,必须进行调整,以促进品牌经营的良性发展。
2.切实把握资金投放重点。目前,商业企业的流动资金供求矛盾在短期内还得不到缓解,不保持合理的资金结构,不把握资金使用重点,将直接影响到购销业务的正常开展。针对上述问题,各企业尤其要在盘活存量资产的同时,将有限的资金投放到资金使用效率高、经济效益好的品牌商品经营上,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通过提高商品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缓解资金供求矛盾,实现经济效益的根本好转。
3.加强返利管理。工商联手占领市场,协议价格、协议返利、协议结算,都是一种互惠互利的销售行为,都是为了实现利润最大化。因此,商业企业实施品牌经营时要尽量争取延长货款承兑期限,争取厂方扩大返利比例,以维护商业企业的合法权益。为规范企业的销售行为,对品牌经营的返利,必须逐笔算好效益帐,返利金额或返利比例必须在签订合同时作为一项重要条款加以注明,并增强核算管理的透明度,纳入财务监督、控制范畴。
4.加强价格管理。商业系统内部为提高品牌经营的市场占有率、实行薄利多销是无可非议的。但在企业之间相互刹价竞销的结果必然两败俱伤,直接危及到品牌经营的健康发展,是一种短期经营行为。因此,商业企业要站在集约经营的高度,对上规模的品牌经营,加强价格管理,实施价格保护。(1)加强行业管理。 企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谁先挂牌,谁销的规模大,谁的资本优势明显等三大要素来确认已实行总经销、总代理的企业。一经确认,系统内部的其他企业不得到厂方争牌子,不得刹价竞销。为鼓励系统内其他企业到“两总”代理企业进货,企业主管部门可协助“两总”代理企业参照厂方提供的优惠条件,与其他企业签订返利和结算协议。(2)企业物价部门应采取必要的措施, 收回和协调上规模品牌的制价权,实行价格保护。(3)对多家经销, 都上不了规模,都未与厂家签订“两总”代理合同的品牌经营,一要联手争取代理销售权;二要加强价格管理,同一市场、同一品牌、同一价格,一致对外,任何品牌商品均不得有意实行亏本销售;三要实行企业之间的价格协调制度。(4)对已形成规模经营的品牌,要促进商商联合, 联购分销,走集团化经营的新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