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尉犁县社会保险管理局; 841500)
【摘要】目的: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比较分析,发现二者有异同点及各自的优势,为探索一种新的统筹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提供思路与建议.
【关键词】农村合作医疗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合并 必要性
[ 中图分类号 ]R2[ 文献标号 ]A[ 文章编号 ]2095-7165(2018)19-0426-01
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获得了一定的发展,基本建成了覆盖人民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缓解了城乡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现象。到2017年底,我县有38315 人参加农村合作医疗,13010人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901人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但是这3种医疗保险的保障待遇有很大差别,为确保社会公平性,有必要实现3种医疗保障制度的统一。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在某些方面有不同之处但更多方面又有共同之处,合并起来比较容易。
一、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与农村合作医疗的对比分析
(一)管理服务
农村合作医疗是在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挂靠卫生局管理,设“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管理中心”,负责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基金筹集和管、就诊行为和补偿审核的监督和管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由社保部门主管,负责参保登记、监督管理和日常工作的办理。
(二)参保范围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范围主要是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非农业户口居民,以个人为单位参保,农村合作医疗参合对象是具有县内常住农业户口的居民和未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非农业户口的居民,要求以家庭为单位参合。
(三)缴费水平及就诊待遇
2017年,我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16-59岁成人年个人缴费330 元,60岁以上成人年个人缴费270元,新生儿年个人缴费140元。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可享受门诊、慢性病、常规住院和大病的报销,连续参保三年方可办理慢性病;州级统筹,出县就医无需转诊,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1000元(包含门诊、慢性病、常规住院和大病)。农村合作医疗可享受门诊、慢性病、常规住院、大病以及特殊大病的补偿。当年参合当年可办慢性病,县级统筹,出县就医需转诊,基金最高补偿限额为80000元(不包含门诊、慢性病、大病和特殊重大疾病)。
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与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并存出现的问题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与农村合作医疗由于制度分设、管理分离、各自设定三个目录以及互不兼容的计算机网络,导致运行成本很高,资源不能共享等问题,不但提升了管理成本,也降低了管理效率,同时也给城乡居民带来了许多的不便,对实现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造成了严重障碍和负面影响,主要体现在“三个不利于”和“三个重复”。
(一)三个不利于
1、是不利于体现社会公平。城乡医疗保险制度分设,使广大居民只能根据户籍身份被动参加相应的医疗保险,强化了城乡的户籍观念,不能很好地体现社会保险的公平性。
2、是不利于人力资源的流动。随着城镇化快速推进,人力资源在城乡之间的流动加快,由于医疗保险制度不贯通、信息不能共享、管理不能统一,造成这些流动的从业人员医疗保险关系和待遇出现 了一些问题,所以有必要实施一体化的城乡医疗保障。
3、是不利于医疗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城乡医疗保险制度分别由不同部门管理和经办,无法统筹谋划各项保险制度的长远发展和统一、科学评估制度运行的真实绩效,增加了体制成本,造成了社会资源的严重浪费。
(二)三个重复”
1、是因待遇不同出现居民重复参保。由于管理方式和信息系统的不统一,信息不能共享,在实际工作中又存在互争参保资源的问题,导致城乡居民重复参保的现象。主要是非农业户口的居民和在城镇就读的农村学生的重复参保问题比较突出。
2、是财政重复补贴。因重复参保增加了各级财政的不合理负担。
3、是重复建立经办机构和信息系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与农村合作医疗,分别由社保部门和卫生局分开管理,各自建立了独立的信息系统,增加了管理成本,降低了管理效率,也浪费了大量财政资金。
三、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衔接工作的思路和建议
(一)全面总结经验,顺应发展形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与农村合作医疗从本质上而言,并无区别,是一种互助共济性质的医疗保障体制,都是在互助共济的前提下,使大病风险得到有效抵御,均属于互助合作医疗模式,具有兼容性,合并参保类型可以做大基金,增强基金的抗风险能力。而且,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可以实现完美衔接,促使参保人员在职业流动和身份变动时能够在制度上无缝对接。
(二)理顺管理体制,有效整合资源。建议循序渐进、统筹安排、分步实施。
1、是统一经办机构。先把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统一起来。
2、是统一医保制度。在统一经办机构的基础上,进行制度的统一。即统一筹资标准、统一补偿方案、统一基金管理、统一服务规范。
3、是统一管理部门。由政府明确一个政府部门来主管医疗保障业务。
(三)?建立合理的管理体制。理清管理机制,防止两种制度衔接出错,避免出现重复参加和漏参加现象,实现资源共享,减少资金浪费和医疗保险的支出。先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实行并轨。?将农业人员和城镇非农业人员一并纳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两险合二为一。再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进行整合,做到管理模式统一,制度统一。城乡居民可根据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医疗保险。?对城乡医疗资源合理配置,缩小各种医疗保险的待遇差距,从而使所有城乡居民,不分身份、年龄,职业,户籍性质等,人人都能享受医疗保险带来的便利,真正做到人人公平享有医疗保障条件。
(四)推进网络建设,实行高效管理。在建立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基础上,实行新农合网络系统与居民医保网络系统整合,更有利于身份信息识别和医疗费用的即时结算。
(五)加强宣传工作,完善保险制度。通过媒体和宣传单等多种方式加大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的宣传工作,让广大人民群众意识到医疗保险制度是在政府的帮助、主导下的一项人民群众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
四、小结
综上所述农村合作医疗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合并提高了社会公平性,推动全国统一劳动市场的建立,促进了全国劳动力的流动,所以两者的合并是一种必然趋势。
论文作者:于爱华
论文发表刊物:《医师在线》2018年10月19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3/20
标签:医疗保险论文; 城镇居民论文; 农村合作医疗论文; 参保论文; 城乡居民论文; 慢性病论文; 制度论文; 《医师在线》2018年10月19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