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国家社会保险改革的制度分析及其启示_社会保险论文

西方国家社会保险改革的制度分析及其启示_社会保险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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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西方国家社会保险改革的思路及其局限

为克服社会保险面临的危机,迄今为止,西方国家在改革调整方面经历了两个主要阶段。第一阶段,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立足于现行制度框架,围绕抑制社会保险费用膨胀,扩大资金供给渠道,提高法定退休年龄等政策措施,力图维持现行制度的稳定运行。第二阶段,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实施结构调整,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险模式,鼓励和促进企业补充保险及私人保险计划的迅猛发展,逐步推行社会保险部分私有化的改革措施,改革的基本思路集中于寻求能促进经济增长的社会保险制度。

综观这一时期关于社会保险改革的大量研究文献,可以概括出西方学者探索社会保险改革问题的若干政策思路:(1 )在维持现有制度框架的前提下,围绕社会保险运行机制的各个方面展开分析和提出改革措施;(2)围绕社会保险运行机制的经济影响展开研究;(3)围绕构建多层次的社会保险模式展开研究(这是20世纪90年代社会保险改革理论研究的中心议题之一)。不仅如此,多层次社会保险的改革思路逐渐超越于它自身的内涵,寻求多种保障模式的结合以解决日趋复杂的经济保障问题,正缓慢演化为更为深刻的制度变迁:逐步缩小政府传统社会保险制度的保障空间,拓展企业补充保险、私人保险及个人储蓄保险的保障空间;(4)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与投资营运成为20世纪90 年代社会保险改革的另一热点,基金管理与资本市场的协调发展问题,放松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增进营运效率等,成为这一时期社会保障改革尤为引人注目的发展趋势;(5)社会保险计划的部分或整体私有化成为20 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特别引人注目的改革热点问题。尽管西方学者对社会保险私有化的内涵与外延、方式与步骤、局部与整体、渐进与激进等问题的看法存在着差异,社会保险私有化的改革措施也因各国的具体经济、政治条件具有不同的反映或体现,但这一趋势毕竟从不同层面揭示出西方国家社会保险未来改革发展的一个基本特征,揭示出社会保险长期发展中为克服制度的内在矛盾而引发的一些带有根本性的政策取向。

笔者认为,西方国家20多年来社会保险改革的路径,给人们引发出若干值得思考的重要问题。从20世纪80年代对运行机制某些方面的调整到结构性改革、推进多层次社会保险的改革思路,再到社会保险私有化的改革走势,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反映出西方国家社会保险改革的内在发展轨迹,反映出西方社会宏观发展路径正面临转折的某种趋势,反映出西方社会自工业化以来面临新的重大转折的种种迹象。需要指出,西方国家30多年来关于社会保险改革的研究思路和分析框架虽然具有某种合理的成分,也在相当程度上反映了某些客观实际,然而,其大多由经济学家们提供社会保险改革的理论和政策,在研究思路和方法方面仍有不少值得反思的地方。

其一,注重经济因素而忽略非经济因素的分析。诚然,西方国家社会保险改革的缘起,与20世纪70年代以来西方长期经济滞胀因素有关,社会保险给付的过高承诺远远超出经济发展的支撑能力。因而,社会保险改革的一个中心议题,乃是寻求有助于而不是有碍于经济发展的社会保障改革模式。笔者承认,经济因素仍将继续制约并影响社会保险改革的未来走势,但必须看到,单纯强调经济因素,忽略若干非经济因素对社会保险改革的内在影响,将在很大程度上限制我们对西方国家社会保险危机根源的深入探讨,限制对社会保险未来改革趋势的正确把握,限制我们对国际上社会保险改革经验的借鉴和取舍。多种迹象业已表明,西方国家社会保险的制度安排及其发展进程,尽管在很大程度上与经济发展和经济因素密切而不可分割,但绝非单纯经济因素政策方面的某些调整便可阐明社会保险改革的未来发展走势。事实上,社会保险制度的危机绝非仅仅表现在经济方面,而是综合地反映在受多种因素共同制约的社会保险制度安排的内在发展轨迹之中。

其二,重视社会保险运行机制的分析,忽略制度分析。当我们回首西方国家20世纪70—90年代以来社会保险改革的大量研究文献,不难发现大多数研究集中于运行机制方面:现收现付制和基金制财务机制的利弊及其取舍,给付型DB (Defined Benefits )计划与纳费型DC (Defined Contribution)计划的利弊及其取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与金融市场条件等构成这一时期社会保险改革大辩论的中心议题而备受关注。社会保险制度从建立之初,就被赋予了受工具理性制约的异常复杂的技术和运行机制的某种特性。直到今天,人们对社会保险改革问题的探索集中于对社会保险复杂运行机制层面的研究。作为社会保险运行机制的一个关键链条,现收现付和基金制的选择,显然不是单纯运行机制的外在性或现有公共选择理论能够给予清晰解释的,而是反映出深刻的制度选择路径,反映出超越于运行机制以外的价值观念、文化传统和历史传承的诸多非经济、技术决定因素的制约。近年来西方学者又重新注意到社会保险的制度失灵问题,重视研究社会保险危机背后的政治和制度因素、价值观念、公众态度及其影响。

其三,社会保险改革问题尚未真正纳入跨学科的研究框架进行系统的分析研究。尽管社会保险乃至福利国家的改革调整问题可以说是二战以来西方国家社会科学许多学科关注的重要课题,形成了浩如烟海的大量研究文献,但问题在于,各学科各自为政,彼此孤立并忽略跨学科研究,缺乏学科间的融会与贯通,因而难以从各学科已有的研究成果中,综合分析社会保险危机的深层制度根源,难以透过社会保险改革调整进程的表层,揭示其深刻的内在制约因素。有关美国社会保险改革的最新研究成果表明,虽然一些学者强调价值观念、政治决策对社会保险改革的重要影响作用(注:Arnold/Graetz/Munnell:Framing the SocialSecurity Debate,National Academic of Social Insurance,1998,p.67.),也开始强调跨学科研究的价值,但在总体研究中,仍远未体现出跨学科研究方法的重要内在价值。显然,惟有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历史学、文化学和文化人类学等多学科、跨学科的综合研究框架,方有助于我们更深刻地把握西方国家社会保险危机的内在制度根源。

其四,跨文化的研究受到相当程度的忽略。诚然,社会保险改革的国际比较一直是这一领域的研究重点之一,但当我们留心于这一时期的大量研究文献,不难发现,大多数西方学者的研究视角集中于欧美文化圈,并且主要集中于欧美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社会保险改革也曾受到一些西方学者的重视,但或由于西方学者的固有的价值评判标准,或由于不少发展中国家的社会保险制度选择本身就是西方输入的产物,因而真正体现跨文化的分析框架的优势难以形成。尤其是大多数西方学者长期以来固守西方中心论的价值评判标准,并长期限制在欧美文化圈之内,研究的视野不能不受到很大的限制。加之注重经济因素分析、强调运行机制研究的固有传统,导致多数西方学者对社会保险改革的宏观发展路径缺乏清晰的把握。这预示,思维方式和研究方法上的突破,对研究西方国家社会保险改革问题具有十分关键的意义,对众多非西方国家社会保险模式选择和自身发展道路的探索,更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其五,重视改革调整政策及其效果的研究,忽略社会保险发展的历史研究,尤其是忽略社会保险早期历史进程的研究。尽管欧美国家在20世纪60—70年代曾有一些值得称道的有关社会保险发展进程的研究,但在近20年的大量研究中,对社会保险的早期历史发展尤其是社会保险依以建立的制度基础问题的研究几乎是一个空白,只是到了20世纪90年代中期,社会保险与早期制度的基础研究才在欧美国家重新得以重视。

二、西方国家社会保险危机的制度文化根源剖析

如果我们不是局限于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现有研究框架及其结论,不是简单重复和模仿西方学者的既有研究路径,而是立足于跨学科、跨文化和历史研究的分析框架,那么,重新审视西方国家社会保险危机的制度文化根源,必将有助于我们从深层次探索西方国家社会保险改革的未来发展走势。

1.社会保险危机是制度安排中的深层次危机

西方国家社会保险制度的危机在很大程度上表现在经济层面,改革的基本思路也在于寻求更有利于经济发展的社会保险模式,所以,大多数由经济学家们设计的改革方案,往往把社会保险作为一种运行机制而非特定社会结构条件和特定历史背景下的一种制度安排,因而很难把握社会保险危机的内在制度根源。笔者认为,当我们立足于跨学科、跨文化的分析视角,运用制度分析和历史分析的研究框架,重新审视社会保险的制度基础和早期演进特征,重新在社会保险制度与奠基其上的早期自愿互助和传统私人保险制度之间建立起内在关联,我们将发现,西方国家社会保险的危机尽管表现在经济、政治的不同层面,但其根源则存在于社会保险制度安排的早期历史进程之中,社会保险的危机植根于这一制度依以形成和发展的制度文化条件之中(注:

Lin, Yi: A Framework for Institutional Analysis of Developmwent of Public Pensions,Zeitschrift fur

aus

landisches

und internationales Arbeits—und Sozial recht(ZIAS),2000/1.)。

很显然,如果我们不是过分沉湎于社会保险异常复杂的运行机制外观和若干外在的表现形式,而是究其根源,则不难发现,近代社会保险这一制度安排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由国家对欧美社会长期形成的自愿互助及私人保险制度的强制干预而产生的一种新的制度形式。在其制度内核方面,部分保留着传统制度自助、互助的长期历史形成的内在精神,即通过团体内的互助来处置社会风险。另一方面,国家对自愿互助和私人保险制度的强制干预,从制度建立之初便埋下了危机的潜在根源,即国家干预的社会保险政策是否会长期奏效,政府能否长期扮演好“家长”的作用处理协调经济、社会生活,国家干预由长期历史传承而形成的自愿互助和保险制度是否存在内在的固有缺陷。对这些问题的求解,非常有助于我们揭示社会保险制度安排的内在制度与文化矛盾。

需要指出,西方国家有关社会保险起源的种种理论,虽然也重视考虑经济、政治及社会等多种因素的共同作用,但一个共同的局限是大多忽略了社会保险制度基础的研究,忽略了社会保险起源的制度文化根源的探讨。在西方社会漫长的历史演化进程中,以政府干预为特征,采取社会保险为其主要制度形式的社会保护制度,仅仅是近代的产物,而长期以来更主要是通过家庭、教会组织、医院、各类自愿互助组织、私人保险制度和政府社会救助的方式来解决和协调各种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由于西方特定的社会结构和家庭结构,使教会救助和私人互助制度成为弥补家庭结构的脆弱和家庭保障的缺陷,使之成为西方社会介于个人和集团两个极点之间的极为重要的社会组织形式,发挥了十分重要的社会保护功能。社会保险不过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政府对传统自愿互助制度和私人保险制度强制干预的产物。问题在于,政府能否长期有效地对自愿互助组织和私人保险制度进行干预并干脆简单地借助其运行机制,使其成为由政府直接组织和控制的一种制度形式而强力植入,成为现代社会最为主要的社会保护形式。尽管在当时的特定历史背景下,社会保险的制度形式通过政府的干预相继在欧美社会登台,作为在近代工具理性思潮盛行、政府作用日益凸显的特定条件下的产物具有某种思想文化渊源和相应的制度条件,然而,在西方国家社会保险危机四伏的世纪转折之交,似乎仍应从同一思路和同一分析框架,从制度安排的根源处重新探讨社会保险危机的实质。

2.社会保险危机隐含的内在文化矛盾

以政府强制干预为特征的社会保险制度安排,从制度建立之初便隐含着难以克服的文化矛盾,这种冲突和矛盾是西方社会长期历史发展进程的内在必然体现。在西方社会的长期演化进程中,个人主义乃是西方文化的基本内核。个人本位的价值观,个人的幸福、平等以及私有产权等根深蒂固的文化传统,从根本上制约和影响着西方的社会结构、经济结构和政治结构。较之于其他非西方社会的家庭本位、集体本位,西方社会的个人本位更是成为独特的、区别于其他文化的一个基本出发点和归宿。

正是西方个人主义的文化观使西方文明在早期演化进程中迥然不同于其他非西方文明。强调个人权利平等和私有产权的价值取向,逐渐形成了西方社会中个人和团体生活这两个基本的轴心。并且,应当说团体生活这一轴心的形成是服从并受制于个人主义本位的价值体系,而又反作用于个人本位这一轴心。很显然,在人人强调个人本位的社会中,如果没有相应的维系团体生活的共同法律和文化认同的准则,西方社会就不可能继续演化发展。(注:林义:《社会保险制度分析引论》,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01页。 )较之于中国传统社会家庭本位这一最重要的轴心,西方社会的家庭结构和家庭的作用在社会结构的长期发展进程中仅发挥了有限的作用,完全不同于许多非西方社会尤其是中国的传统社会结构。

在社会保护和社会政策领域,西方传统的家庭保障功能极为有限。国外家庭史的研究表明,即便在工业化以前,西方占统治地位的家庭结构是核心家庭结构而非扩展的家庭结构。由于家庭结构的脆弱,尤其是家庭内部代际接力模式的长期历史与文化传承,导致西方社会普遍存在由教会救助的现象,尤其是自愿互助制度广泛存在并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而各类自愿互助组织、私人保险制度所遵循的原则同样首先是植根于个人主义文化传统和相应的价值体系,如强调个人自助和团体内平等的互助,体现了一致的文化基础和文化认同。只是到了近代,国家干预经济社会生活的作用受工具理性思潮膨胀的影响而日益凸显,国家试图通过强制干预,组织并控制各种私人互助组织,并试图通过这一制度形式由国家建立社会保险以处置社会范围内的各种社会风险。

笔者认为,西方国家社会保险的危机植根于这一制度早期演化的历史进程,植根于西方特有的社会结构和家庭结构,植根于西方文化发展的内在冲突。如果我们承认对西方国家社会保险产生的制度文化根源的探讨具有某种合理性,那么,继续探索社会保险危机的制度文化根源,则具有某种内在的逻辑联系,有助于提供较为新颖的分析视角和框架。显而易见,西方国家社会保险自产生以来、尤其是二战以来的裂变,与其依以建立的制度基础隐含着矛盾,与其宏观社会结构的演化路径存在着某种内在的不协调,与西方长期文化传统存在着内在的冲突与矛盾。

首先,在西方特定制度条件下,由国家直接干预和控制自愿互助组织和私人保险的制度形式难以长久维持。西方社会长期形成的自愿互助组织及其扮演的社会政策的重要角色,是西方社会结构条件下非常重要的社会组织,通过自愿、平等互助的原则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为共同体成员提供经济保障。这些制度既是西方文化的产物,而又遵循个人主义文化的一些内在精神。在现代工具理性思潮和国家干预经济思潮的影响下,国家作用的日益凸显,使国家直接干预和控制私人自愿互助组织成为必要和可能。国家通过强力建立起以社会保险为核心的现代保障制度。然而,国家能否长期直接控制而又不违背自愿互助组织所遵循的内在文化传统和自由平等精神,这一问题的本身就隐含着以国家强制干预为特征的社会保险制度安排的某种暂时性,隐含着国家事实上难以长期控制和直接组织理应由私人保险制度所发挥的主要社会保护功能。如西方学者在20世纪70年代所揭示的那样,国家干预建立社会保险制度的主要原因,在于家庭及私人福利机构受到毁坏的条件下,由社会福利机构取而代之发挥某种暂时性的作用。(注: Titmuss,R:Essays onSocial Policy.An Introduction.London.1974.p.30.)因而,西方国家社会保险危机的内在根源在于国家直接控制传统私人互助组织的制度选择方式难以长久地维持。其次,西方国家的政府难以扮演好“家长”的作用,长期控制和组织社会保险。在社会保险起源的多种理论阐述中,经济学家们曾经提出,由于私人保险市场上普遍存在着市场失灵,单纯的市场机制难以实现社会稳定,而需要政府“家长”式的关怀。诚然,在特定的历史背景下,社会保险的制度安排可以通过国家强制干预,政府扮演“家长”的作用,运用社会保险的方式解决当时严峻的社会问题,但当我们深入分析西方国家社会保险起源问题时,不难发现,这一制度安排中隐含着由制度变迁路径所制约的某种内在文化矛盾。

我们知道,在西方社会长期演化的进程中,家庭结构一直是其文化发展中最薄弱的链条之一。较之于若干非西方社会,各类自愿互助组织和私人保险制度的广泛发展固然有经济与贸易发展方面的原因,但这些组织的发展,尤其是为其成员提供重要的经济保障职能,则在相当程度上根源于其家庭保障制度自身的缺位和脆弱。正如法国著名社会学家托克维尔所揭示的,自愿互助组织广泛存在于个人和团体的两个极点之间,并发挥极为重要的社会组织和社会稳定功能。 (注: Lubove. R:Struggle for Social Security,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68,p.1—2.)问题在于,在特定社会结构条件下衍生的由政府组织和强制实施的社会保险制度形式,能否在不具备强有力家庭文化传统支持和家国一体的社会结构条件下得以长久地运行。如果说,自愿互助组织和私人保险制度通过强调个人的自助,强调团体内平等互助和代际内平等互助而发挥经济保障作用,仍体现和维系着西方社会强调个人本位的文化传统,那么,政府强制实施的社会保险制度,则相当程度上有悖于这一长期发展的文化传统。尤其是在缺乏家庭内部代际间密切联系和强有力家庭文化观的普遍认同的背景下,政府试图长期扮演好“家长”的作用,强制组织以代际间收入再分配为特征的社会保险,将导致难以调和的内在文化矛盾。

从近代文化史之父、德国著名思想家赫尔德以及黑格尔对西方国家起源的论述中不难发现,西方国家形成于家庭解体之后,并与应付市民社会的挑战密切相关。 (注: Adler:Herder und die deutsche Aufklaerung,1968,p.222.Heising:Hegel's ldea of the State,1971,p.119.)与之相反,中国传统社会结构在早期文化发展进程中形成了家国一体的制度结构,国家的职能和作用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为扩展了的家庭职能,并且拥有组织协调社会生活的制度文化基础以利于发挥“家长”的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完全不同于西方社会的发展路径。问题的症结在于,在缺乏家庭文化基础和文化传统的西方国家中,政府企图扮演好“家长”的角色,在超越文化传统之上长期控制并组织社会保险必然面临种种困境,尤其是在缺乏密切代际关联和缺乏代际间的文化认同的背景下,人口老龄化压力下的代际间交换合同必然面临瓦解的危险。因而,西方国家社会保险在制度安排中潜伏着严重的文化缺陷和难以调和的内在文化矛盾。

再次,社会保险的制度安排与西方文化传统存在潜在的冲突与矛盾。我们知道,社会保险的制度演化进程尽管在现代的特定背景下有其合理性,但从深层次上说,社会保险这一制度安排所凸显的深层次危机,反映出它与西方文化及价值观念的某种内在冲突,反映出国家干预同以强调个人自助和团体内平等互助私人保险的制度内核之间存在着与既有文化传统的矛盾和冲突。由于近代工具理性的狂飙,极大地推进了国家干预社会经济生活的政策取向和制度演化进程。社会保险制度安排在最初的发展进程中,已经蕴涵了工具理性与西方长期历史传承的人文传统之间的内在冲突。西方社会试图通过国家机器的强制力推行社会保险制度,强力改变或部分改变长期历史进程中形成的自愿互助组织所遵循的内在文化精神,强力改变西方家庭结构长期形成的代际间关联,强制推行只有政府介于其间方能组织的社会保险。很显然,如果没有政府的强制实施介于其间,根本不可能在西方社会形成事实上反映代际间反馈模式内在精神而非代际接力模式的社会保险制度安排,因为前者强调代际间双向反馈的责任与义务,而后者主要强调代际间的单向接力和老年一代的自我保护。由于政府介于其间,实际上凭借政府的强制力实施代际间的收入再分配。显然,受多种因素的制约,强调现代工具理性文化的社会保险的制度安排,必然同西方社会长期发展的人文传统产生难以避免的文化冲突。不仅如此,这种文化冲突以及为克服这种内在文化矛盾而作出的种种调整,必将在深层次上制约和影响西方国家社会保险改革的未来发展道路。

3.西方社会保险私有化是为克服其固有制度文化矛盾而作出的必然选择

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社会保险私有化改革发展走势受到重视。这并不是一个新的问题。在20世纪60—70年代西方国家社会保险改革刚刚提出的时候,美国著名经济学家弗里德曼、布坎南及其他经济学家便提出取代政府干预的社会保险计划,而代之以各种形式的社会保险私有化改革方案。在承认政府某种干预作用的同时,由职工自愿选择购买退休债券,以自愿参加私人保险计划或建立个人退休帐户的方式,逐步取消政府强制社会保险计划(注:Thompson,1983,p.1439.)以及社会保险私有化的其他途径。不仅如此,研究社会保险早期发展的一些专家在20世纪60年代尤其是90年代中期以来的最新研究成果,均从不同层面再度揭示了在社会保险起源和早期发展进程中,以政府干预的社会保险与传统自愿互助组织及私人保险制度之间的严重冲突,以及社会保险制度安排中的某种内在缺陷。 (注: Ritter,G.:Neue HistorischeLiteratur:Sozialpolit im Zeitalter Bismarks, HistorischeZeitschrift,Bar 265,1997,pp.683—720.)

如何评价政府对私人福利机构和保险制度的干预和控制,如何界定政府在社会保险制度中的作用,这些问题从社会保险制度建立之初就一直引起重视。或许是当时的社会保险经济背景更需要政府干预、政府干预社会经济生活思潮受到重视、私人互助组织及家庭在社会大转变背景下自身的种种缺陷等原因,均使政府强制的社会保险计划的推行具有某种必然和合理的要素。但是,政府能否扮演好“家长”的角色,承担长期由自愿互助组织和私人保险制度所发挥的社会保护功能,这一深层次的问题只是被掩盖但并未真正解决。面对社会保险制度面临危机这一客观现实,政府同私人互助组织的关系再一次被重新提出,社会保险私有化仍像早期发展进程那样再度受到人们的关注。这表明,西方国家社会保险私有化问题是在改革进程中必然会面临的问题。如果不是为私有化进程的种种现象所迷惑,而是深入到制度根源和制度内核的探讨,我们将更清楚地发现这一改革趋势的客观必然性。

西方国家20世纪30年代以来受国家干预经济生活思潮的影响,各种自愿互助组织的发展及其作用受到很大程度的限制。然而对西方社会历史进程中曾发挥极为重要社会保护作用的各类互助组织的研究,却处于空前的匮乏状态。20世纪80年代尤其是90年代以来,西方自由主义思潮及其政策主张再度从不同层面影响到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自由化和私有化成为贯串西方社会经济发展的一条重要的主线。无论是工商企业还是金融保险行业,放松政府管制,强调市场机制的调节都程度不同地得以强化。在社会保障领域,企业保险和私人保险计划的异军突起,构成社会保险私有化进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将在未来的发展中扮演更为重要的角色。

显然,西方国家社会保险私有化的改革走势,正是其力图克服固有制度文化矛盾的必然反映。这一发展进程同西方社会20世纪70年代以来的宏观发展路径和内在演化趋势密切相关,而且具有明显的趋同性,如:国家干预社会经济生活的影响力日益降低,市场自发调节和私人企业又重新受到重视,放松管制经济、金融自由化的政策调整日趋明显。社会保险私有化的改革潮流正与西方社会的这一宏观发展路径保持着内在一致性。不仅如此,社会保险制度安排因其自身的特点,构成这一系列改革发展进程的关键性链条,一方面表现出改革调整的异常艰巨,另一方面也表现出这一发展趋势将会使西方社会结构面临自工业化以来最为严峻的挑战和重大的制度变迁。因而,惟有在对西方国家社会保险改革制度分析的基础上,透过异常复杂运行机制和政策调整的种种外观,把握社会保险危机深刻的制度与文化根源,方能有助于我们进一步反思如何学习与借鉴西方国家社会保险改革的经验教训,探索适合我国国情和内在发展规律的社会政策的自身发展道路。

三、启示与借鉴

其一,社会保险制度分析区别于传统分析方法,其价值在于它应用一种较为新颖的分析视角和分析方法,揭示社会保险改革的内在动因和未来发展走势。我国社会保险改革目前已成为社会稳定和扩大内需的瓶颈制约。社会保险改革的滞后,既在于我们对这项改革的复杂性和艰巨性缺乏足够估计,也在于我们更多侧重于社会保险运行机制的分析,侧重于对欧美现行社会保险制度的学习借鉴,而忽略对制约我国社会保险改革的制度因素的分析。对西方社会保险改革制度文化根源的分析,无疑有助于我们用一种新的视角重新评价和反思国际经验及其对我国改革的借鉴意义,从改革进程经验教训的总结中,探索既能大力推进当前社会保险改革的良方,又能保持制度长期稳定运行的理论与决策思路。西方国家社会保险私有化改革走势有其内在根源,相反,我国当前社会保险改革难关的突破更在于强化政府的社会保险责任,而不是盲目追随新的国际潮流,推进社会保险私有化的改革思路。

其二,应当重视对我国社会保险改革制度背景和制度条件的研究。我们是在经济基础、制度文化条件与西方国家差异很大的历史和现实背景下推进我国的社会保险改革的,因此必需花大力气研究制约我国社会保险改革的内在制度条件,研究正规制度安排与非正规制度安排的融合,研究家庭保障、企业保障、社区保障与政府社会保障的内在关联,研究社会保险与社会救助的相互配合。事实上,我国近年社会保险改革进程表明,带有明显社会救助印迹的三条线保障制度及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经济转轨中发挥、并将继续发挥非常重要的社会稳定器作用,而正规制度安排的作用空间则相对狭小。我国内在制度条件和制度因素对社会保障改革的绩效的影响无疑将会起到长期的制约作用。

其三,在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保险模式的进程中,应当扬长避短地发挥我国既有制度文化资源,弘扬尊老爱幼和家庭保障的优良传统,探索集家庭保障、企业保障、社区保障和政府社会保险为一体的、具中国特色的多层次社会保障模式。对西方经验的学习借鉴,既不应脱离既有的制度文化条件,更不应以削弱我国既有制度文化优势为代价,盲目照搬西方社会保障模式会加大我国社会保障改革的难度和改革的制度成本。分析视角和研究方法的转换,是社会保险改革制度分析的重要启示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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